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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問題簡述
1、違章搭建的處理
小區業主私自在天井和其他公用部位違章搭建一時難以處理,根據現行法規的處罰程序太長,強制執行手續繁雜,效果不佳。物業管理單位往往不能第一時間內不能掌握第一手資料。
2、高層住宅居改非問題
一些公司未經任何部門批準,在高層住宅內開辦公司營業的居改非行為,給廣大業主利益帶來侵害。例如進行“居改非”的業主和其他業主一樣的標準支付維修基金和電梯費、水泵費,引起了業主之間的矛盾;公司客戶過于頻繁進出住宅樓給其他業主帶來不安全隱患等。同時由于工商部門已對部分住宅內的公司頒發了工商營業執照,物業管理單位只能勸阻而無權采取強制措施,給物業管理單位管理工作帶來了難度。
二、關于改變住宅用途立法建議
這幾年,本市“居改非”的問題比較嚴重。許多市民對“居改非”辦企業(餐飲、倉庫)、辦公司(貿易、中介)等引起的人員進出增多、貨物上下搬運、電梯等公共設施使用頻繁和人聲嘈雜、環境惡化等情形有很大意見,要求政府主管部門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但也有不少市民包括一些政府部門對“居改非”從事新型的經營業態(例如軟件、翻譯)和家庭小作坊類型持容許態度,認為此類“居改非”并不影響或者很少影響相鄰業主、使用人,而且這是擴大就業的一條途徑。
針對現狀,我們認為解決“居改非”問題,不宜一刀切,而是既要嚴格禁止,又要正確引導。在現階段,既要運用政府的行政手段,也要發揮業主大會的自主管理作用。并逐步淡化政府對“居改非”的管理職能,逐步增強并發揮民事主體解決物業使用糾紛的作用。為此,可以提出以下管理措施:
(一)嚴格限定不得改變住宅用途的范圍:
一是封閉住宅區內的住宅;
二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不得改變使用性質的住宅。
(二)規定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條件:符合城市規劃、文物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房屋安全使用、環境保護、治安管理等規定以及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三)規劃確定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由區(縣)規劃管理部門提出,經組織聽證后報區(縣)人民政府審查,經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后,將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范圍、經營業態、房屋安全使用、環境保護、治安管理等要求向社會公布。
(四)在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范圍內,具體房屋單元的業主需要“居改非”的,持“居改非”申請書、業主委員會開具的證明,向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備案證明,當事人憑備案證明向工商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
(五)依法“居改非”從事經營活動的業主、使用人按照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的十倍支付物業服務費。業主大會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該項費用扣除物業服務成本后,主要用于補充房屋的專項維修資金。
(六)在禁止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范圍內,工商管理部門不得將住宅視為經營場所頒發營業執照。
(七)物業管理企業切實履行物業管理職責,應當經常巡查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使用情況,發現擅自“居改非”的,應當采取相應措施予以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例如兩天)報告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和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不報告或者報告不及時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八)擅自改變住宅用途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九)擅自改變住宅用途從事經營活動影響相鄰關系的,相關業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十)本《規定》實施前的擅自“居改非”,應本著事實求是、適當從寬的原則處理。一是經業主大會討論允許“居改非”的,當事人應當按照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的十倍支付物業服務費。業主大會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二是經業主大會討論不允許“居改非”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按照《上海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在“居改非”行為人未改正之前,應當按照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的十倍支付物業服務費。業主大會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三是“居改非”從事經營活動影響相鄰關系的,相關業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二、關于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立法建議
經本市多年來對住宅違法搭建的整治,違法搭建情況有了較大的改觀。但是,部分高檔別墅區的違法搭建出現蔓延且難以遏止的現象;隨著住宅商品化、產權多元化進程的加快,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現象比較嚴重。為了加強對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懲罰力度與查處執法力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物業管理企業切實履行物業管理職責。除了在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前,事先告知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外,應當經常巡查物業管理區域的裝飾裝修活動。發現違法裝飾裝修、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的,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予以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例如兩天)報告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和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不報告或者報告不及時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二)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加強對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懲罰力度與查處執法力度。發現或者接到舉報違法行為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對正在實施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施工,拒不改正的,可以組織。二是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已存在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可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其中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的,責令限期恢復原狀,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組織。三是附有違法建筑并結構相連的房屋,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轉移、抵押登記。
(三)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相鄰關系的,相關業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其中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的,該幢房屋的所有業主可以訴請賠償。
一、全面深化安全生產“雙基”建設
一是深入貫徹落實省安委會確定的年“安全生產基層基礎深化年”的精神,圍繞全年工作目標,每個季度一次集中行動,將工作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每一個駕乘人員、每一部車輛。
二是加強隊伍培訓,采取多種形式,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從業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輪訓,提高專業知識和技能。年擬繼續舉辦2—3期安全管理人員和企業負責人持證上崗培訓班,使全局各單位安全專兼職工作人員、企業負責人“雙持證”上崗,“雙持證”率達到80%以上。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以及業務骨干每三年必須進行一次系統培訓,每次輪訓和系統培訓時間原則上不少于36學時。從事高危行業人員、新錄用人員、轉崗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客運駕駛員、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押運員和裝卸管理人員必須經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三是組織開展“保安全、保暢通、樹品牌、樹形象”活動。“兩保兩樹”活動的開展,是以保安全、保暢通為著力點,以樹品牌、樹形象為努力方向,深入“運暢人和、誠信交通”服務品牌創建,著力打造更暢通、更安全、更便捷、更經濟,更和諧的現代交通運輸體系,實現交通運輸快速發展、高效發展、安全發展、綠色發展,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交通運輸保障。
四是抓好安全文化建設和宣傳教育工作。重點抓好集中咨詢宣傳、隱患排查治理以及安全教育進企業活動,大力普及安全生產知識。以貫徹國發號、省政府號文件為主線,扎實推進企業安全文化建設,重點抓好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學習,真正把兩個文件精神貫徹落實到企業,強化企業安全生產責任意識。進一步深化安全文化建設,深入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塑造職工的安全行為,培養職工的安全心態,真正把安全文化建設落實到車隊、班組等生產一線,推動交通運輸安全文化建設深入發展。
五是積極開展安全生產“評推樹”活動。局屬各部門、各單位要自行開展安全生產“評推樹”活動,分別推出1-2家先進企業,在此基礎上,局推樹2-3家典型企業,并通過召開現場會、表彰會的形式,推動全區交通安全文化建設深入發展。
二、繼續深化完善網格化管理工作
一是抓好網格化信息平臺的管理和應用。年,要進一步完善我局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信息平臺,及時錄入新增企業、剔除注銷企業,充實細化已錄入企業的安全管理內容,以確保企業信息全面、完整、準確;突出網格化信息平臺的運用,重點把信息上報、日常監管、隱患排查、執法檢查、督辦督查等各項功能的運用落實到位,及時錄入各項安全檢查等安全監管信息,提高網格化管理平臺的運行效果。
二是突出抓好網格化監管責任的落實。認真貫徹落實區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績效考核獎懲意見》和《區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局領導按照分工每月檢查指導基層單位和企業安全工作1次以上,同時加強對各行業管理部門、單位的日常考核,實行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每月檢查1次以上,安全管理人員每人每月檢查、復查企業不少于2家以上,其他人員每月檢查1次以上,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落實到位。
三是運管機構要構建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網格化安全監管體系。要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健全崗位工作責任制,細化和優化審批、審核、年審、年檢、考試、發證、考核等管理崗位的責任和程序,做到事事、時時、處處有人負責,保證審批、監管、處罰等每個環節有執行標準。
三、加強安全生產體制和機制建設
一是加強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制度體系建設。要在完善我局各項安全制度的基礎上,指導各行業管理部門、單位,各交通運輸企業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相關制度、崗位職責、安全技術規程、安全要求等規章制度,建立符合實際、操作性強、科學規范的制度體系。
二是加強體制機制建設。進一步規范明確各管理部門、單位,特別是道路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和專兼職人員的職能和崗位職責,保障人員足額配備,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建立健全層級負責制,加大責任考核和獎懲力度。
三是要完善工作機制。全面建立行業管理部門、單位和交通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分工負責、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的安全生產和應急工作責任體系,完善安委會制度,明確安委會成員單位職責。要重點強化崗位責任制,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誠信制度、激勵約束機制建設。交通運輸企業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自查;局領導和交通運輸行業管理部門、單位都要結合實際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查,每年至少組織開展4次全面督查活動。要建立安全信息報告和統計制度。局法制安全科要對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基礎信息登記備案,包括組織架構、責任人聯系方式、風險源、隱患排查治理、重要安全生產和應急設施設備(含運輸工具、裝備、應急物資的儲備)以及專兼職隊伍情況等,并及時更新信息,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進一步規范各類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處置辦法和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信息報告統計制度。
四是建立安全生產評估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評估,科學設定評估指標,擬對從事客運和一類危險貨物運輸的企業、運輸工具、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面評估;對從事一類以下危險貨物運輸的企業、運輸工具、從業人員每兩年必須進行一次全面評估;其他的每三年必須進行一次全面評估,并將評估情況作為監管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繼續推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工作
一是繼續深化企業主體責任級別評定工作。組織企業主體責任級別評定“回頭看”,重點對評定為C級和B級的企業進行復核,年內抽檢復核B、C級企業50家以上,督促B、C級企業升級上水平,年內力爭再上A級企業3家,上B級企業5家,促使企業隱患及時治理到位。
二是大力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要指導交通運輸企業加強安全生產標準規范建設,按照“標準化”“制度化”管理的要求,根據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完善標準規范,細化操作規程,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強化源頭管理,確保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法制安全科要協助相關部門制定和完善公路、橋梁等風險評估、安全維護和檢測技術規程等方面的技術標準、規范。
三是落實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工作。與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工作緊密結合,加強研究,在特殊企業的特殊工種(如維修電氣焊、噴漆)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管機制,組織職業健康監督基礎知識培訓,依法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五、突出抓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推進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建立企業風險監控點。把危險化學品運輸、客貨運輸站場等企業最危險、最容易出問題的點位找出,確定為安全生產風險監控點,列出需重點監控落實的管理部位,作為企業日常監管的重點。要指導交通運輸企業按照國家安監總局16號令,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排查發現的隱患,特別是企業風險監控點,要建立臺帳,定期上報,采取有力措施及時進行整改消除;對不認真落實國家安監總局16號令、未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未按時上報隱患排查登記表的企業依法予以查處,加快推進企業隱患自主排查治理機制建立,促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二是突出重點項目執法監察,強化執法監察力度。首先,突出執法檢查,在各單位組織開展4次拉網式檢查和各類專項檢查的基礎上,法制安全科年初制定年度執法檢查計劃,對各單位監管企業隨機抽檢,全年檢查復查企業不少于30家次。其次,突出考核檢查,按照區交通運輸局《年機關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辦法》的安全考核標準,每月抽查、每季度考核檢查,真正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到位。第三,突出重點項目執法監察,把“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從業人員培訓教育,企業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情況”作為執法監察的重點項目,采取“先告知、后執法”的方式,全面開展“重點項目”執法監察活動,對企業存在的上述三類問題一經發現立即依法查處,以促進安全監管成效。
三是抓好安全督查督辦,突出較大事故隱患整治。嚴格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上報、整治、驗收制度,對排查發現的較大事故隱患,實施督查督辦制度,對隱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嚴格按照“閉合式”執法監察模式依法予以查處,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
六、切實強化安全生產源頭管理
一是把好“三關一監督”。突出抓好道路運輸企業準入安全評價制度的落實,嚴把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準入關。同時,把好從業人員準入關、車輛準入關和客運站的安全監督關,對現有的企業,通過嚴格行政許可、強化執法監察、推廣先進技術等措施,促使企業轉型升級、整改提高或逐步退出市場,進一步調整優化我區交通運輸行業經濟結構。
二是深化交通環境綜合整治。繼續堅持對道路運輸市場的整治,堅決打擊非法經營的企業、業戶和運輸車輛,保持我區運輸市場的安全穩定。
三是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繼續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分解,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駐站管理部門要監督客運站落實“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每天抽查車輛不低于發車總數的3%,每個季度保證將所有始發車輛抽檢一次,記錄要詳實,臺帳要明晰。
四是運管機構要動態抽查企業的GPS安全監控系統使用情況,發現不在崗、不在線等問題,書面通知企業并監督整改;要指定專人每天抽查客運及危險品運輸企業不少于3家,抽查運輸車輛不少于10輛,每個月保證將所有監管車輛抽檢一次,記錄要詳實,臺帳要明晰。
五是運輸車輛有超速、超員、疲勞駕駛、不按規定線路運行等違章行為的,運管機構責令企業組織責任車主和駕駛員停班學習1-7天,車輛停班期間,客運站不得給予辦理報班手續。駕駛員一個月內累計發生超速50%以上、超時疲勞駕駛4小時以上、超員20%以上等違章行為三次以上的,運管機構依據《道路運輸條例》按程序吊銷其從業資格證;嚴重違章車輛屬承包經營的,運輸企業可以按照約定解除與承包業戶的合同。
七、加強應急管理工作
為加快建設中心城區,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環境質量和品位,加快推進我鎮城市化、現代化進程,現提出進一步加強木瀆鎮城市化管理工作意見如下:
一、總體目標
加強城市化管理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源頭控制、整改到位、完善提升”的總體目標開展工作。“源頭控制”,就是要對涉及城市管理的行為和行政審批事項事先進行審查,對影響城市形象、影響居民生活的事項不予批準,從源頭上進行控制;“整改到位”,就是要針對已存在的對城市管理不利或有損城市形象的問題,采取“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辦法,下大力氣進行整改,著力解決;“完善提升”就是要按照更高的要求和標準,完善各類設施,規范管理行為,全面提升我鎮城市化管理工作的整體水平,做優、做靚鎮容鎮貌,彰顯中心城區魅力。
二、城市管理工作的原則
(一)依法原則。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規,杜絕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的隨意性,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二)統一原則。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各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在現有行政區劃和行政體制不變的前提下,在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指揮調度下,按照統一標準和要求,對全鎮城市管理工作實行扎口管理。
(三)精細原則。建立健全全鎮范圍內的道路綠化、臨街店面、環境衛生、鎮容鎮貌等全天候、全覆蓋動態監管機制,注重各項管理工作的細化,切實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四)長效原則。堅持部門負責和條塊協調相結合,強化城管、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聯動機制,充分發揮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的主體作用,明確各自職責,形成部門、條線縱向到底,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橫向到邊,不留死角的城市化管理體系。
三、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一)加強源頭管理,落實關口前移
1、完善規劃管理。規劃要充分考慮城市現代化管理的功能和要求,城市建筑、市政設施、公益配套等規劃要通盤考慮,確保市政交通、停車場點、環衛設施、污水管網、消防、菜場、學校、燈光、綠化、社區醫療等公共基礎設施功能和管理功能同步到位。
2、加強環境衛生管理。重點加強對沿街店鋪的垃圾治理,加大對垃圾收集容器、收集車等設施的投入,合理設置垃圾收集點;各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和新區、金橋、旅游公司負責與經營者協商垃圾處理方案,環衛所負責垃圾定時上門收集、定時清掃、日產日清,并按實際需要配足保潔員。重點路段和區域應適當延長保潔時間,暴露垃圾發現后2小時內必須清理完畢。各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和城管部門負責對執行不力的經營戶進行教育和處罰。鎮城管委向社會公開垃圾治理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獎,發動群眾與政府共同監督,確保道路兩側衛生整潔。
3、加強建設、改造項目審批管理。全鎮建設、改造工程的立項,相關職能部門受理后,首先要對基礎配套設施進行初審和把關,同時報鎮城管委審查,經鎮政府批準同意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各相關部門要按有關規定嚴格把關審批,項目竣工后實行使用、管理、執法部門聯合驗收,確保建設項目與基礎設施建設到位。
4、加強臨街開店審批管理。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行業指導規劃,切實加強臨街開店的審批。臨街所有開店及店面裝修審批事項須經鎮城管委的審查,工商、環保、衛生、消防等部門發放有關許可證前須由鎮城管委牽頭會辦,確保居民生活環境、市容環境與商貿經濟協調發展。鎮城管委定期對有關部門落實行業指導規劃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執行不力的部門及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對行業指導規劃實施后不符合要求的店面,由主管部門牽頭整治,有關部門配合實施。
5、加大對違章搭建和其他違法違章行為的執法查處力度。按照“老的違章建筑逐步清理,堅決不允許產生新的違章建筑”的原則,加大對全鎮范圍內所有違章搭建的執法查處力度,并建立完善的舉報、處罰和拆除聯動機制。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一經發現違章搭建現象,須立即會同城管部門依法予以阻止、處罰和拆除。對其他違法違章行為,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城市化管理方面的管理職責,建立和完善日巡視制度,按照人性化管理的要求,堅持“教育規范在先、懲戒處罰在后”的思路進行宣傳教育。對拒不服從管理的,通過聯動機制進行查處,將矛盾和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6、加強建筑工地施工的管理。完善工地圍欄施工和文明管理。全鎮主要道路兩側在建和待建工地必須建設圍欄廣告墻,實施封閉施工。建設工程施工應嚴格執行區政府《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和運輸環境管理的實施意見》,并加強對建筑垃圾儲運管理。
7、加強道路、綠化設施和各類管線管理。規范道路開挖施工和綠化移植、截枝等管理。道路開挖、綠化移植等原則上與道路建設和改造同步實施。要加強各類管線鋪設的規劃建設和綜合管理,原則上各類管線須在道路建設和改造時一步到位,能入地的則盡量入地。道路和綠化在建設改造后5年內不得開挖、不得移植。確需開挖的,施工單位須與鎮城管委簽訂責任書,履行道路開挖前地下管線布網清楚、開挖后路面圍欄及警示設施完善、竣工后工完場清的管理義務。對不履行責任義務的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各職能部門在審批道路開挖和綠化移植、截枝項目等事項時須報鎮城管委審查,未經批準不得發放開挖許可證,不得移植、截枝。
(二)加大整改力度,促進標本兼治
采取“一事一議”辦法,由鎮城管委牽頭,主管部門負責,相關部門配合,制定有效措施,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各類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1、加強道路交通秩序和停車的管理。交警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等違法違章行為加大處罰和教育力度。要結合道路改造,科學合理組織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改造,增設單向通行道路,主要路口通行渠化,切實維護交通秩序。要結合地塊改造,合理規劃和建設一批大型、集中的停車場所,因地制宜設置一批小型停車場所,在條件許可的非主干道路適當增設停車位,盡最大限度增加停車位數量,解決停車難問題。同時,交警、城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查處各類違章停車現象,對沒有內設停車位的貨車和大型客車不準在鎮區范圍內停泊。
2、開展流動攤販、夜排檔綜合整治。要下大力氣改善菜場、學校、小區周邊環境和主要道路兩側環境,適度增設疏導點、便民攤亭,統籌考慮菜市場、夜排檔等設點布局;在市場少、攤販聚集、群眾生活需要的路段,按照“不影響交通、市容和便民”的原則,選好場所,就近引導流動攤點進場入市合法經營。要安排專人按照“四個統一”,即:統一規劃定位、統一經營種類設置、統一經營時間、統一垃圾存放清理,規范管理經營場所。要加強對攤點秩序的管理和執法,確保主次干道、農貿市場周邊無占道攤點、無店外設攤,新村小區無固定無證攤點。要適當增設夜排檔集中點,設置相關配套設施,實施統一管理。對各類無證攤販和門店,工商、城管等職能部門要堅決予以取締。
3、落實行業規劃加強整改。對照行業規劃,對全鎮目前不符合規劃要求的車輛清洗、修理業、重型建材店、小餐飲店、廢品收購站和鋁合金加工點等行業重點進行整治。對現有的車輛清洗、修理業、重型建材店、小餐飲店、廢品收購站和鋁合金加工點,由工商、建管、城管、交管、環保、衛監、消防等職能部門及所在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負責,實行聯合執法,重點解決損壞公共設施、排污、油煙、噪聲、衛生、垃圾等問題。對存在問題經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應責令停業或搬遷。鎮區、旅游景點周邊及主干道、旅游專線兩側范圍內原則上不允許設置廢品收購站,應選擇合理的場所設置專門的廢品收購點,對無證廢品收購點,工商、城管等職能部門要堅決予以取締。鋁合金加工點特別是位于居民區憂民嚴重的,要堅決予以停業關閉或取締。
4、積極改善自然村環境。各村和香溪社區要結合環境示范小區創建工作,加快推進自然村改造。對暫不實施改造的自然村,要根據國家衛生城市標準,落實保潔人員,完善管理制度,改善環衛、排污等基礎設施,全面試行雨污水分流治理,確保村容環境整潔。同時,要加強對外來租住人口的管理,規范房屋出租行為,嚴格執行外來人口暫住證制度。要加快村民居住地“小區化”管理進程,加大全天候的巡查制度,切實維護社會治安。
5、開展打擊非法運營整治活動。交管、交警、城管等職能部門要對非法載客運營、貨車闖禁及亂停放的問題開展集中突擊整治。要加大對“黑出租”、“黑摩的”、“黑中巴”、“黑三輪(車)”的打擊力度,堅決予以取締。對合法經營的人力三輪車,應根據群眾實際需要合理設置停靠點,不得隨意停靠和載客。
6、加強綠化和燈光建設管護。鎮區及主干道的綠化和夜景燈光要按照亮化、美化、生態化的要求,做好整體規劃和布局調整。重點是要高標準,做好竹園路、金山路、中山路、翠坊街、穹靈路、文化廣場的燈光改造規劃和綜合道路建設改造工程,穩步推進綠化和夜景燈光建設,確保綠化、亮化工程上檔次、出精品。要加強對鎮區及主干道綠化的管護,完善招投標和考核制度,對綠化管護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景觀燈光管理要按照有關辦法,切實加強規劃控制和運行維護管理。
(三)鞏固治理成果,提高管理水平
1、注重長效,強化管理
(1)加強城管作業隊伍建設。創新管理機制,進一步理順和明確建設管理、環衛保潔、河道保潔、綠化、燈光、市容等管護作業人員,以及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的職責和職能,落實定位、定崗包干責任和考核機制,提供高標準和高水平的管理服務。
(2)加強市政公共設施的日常管理。著力完善配套設施,強化市政公共設施日常管理、環衛保潔、查漏、補缺、修損等工作,對主干道路、河道、公共場所全面實行一級保潔標準。引入競爭機制,提高管理和運行效率,降低服務成本。
(3)積極推進示范路、達標路建設。按照省、市道路市容環境管理創優的要求,結合道路建設改造,明確部門分工職責,搭建市民參與平臺,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制,推進道路環境管理上檔次、上水平。
(4)加快推行“區域式聯動、網格化管理”。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要以具體管理任務為載體,將轄區內下屬各單位的城市管理人員,如環衛保潔員、綠化養護員、各類管理員、協管員、小區物業保安等城管作業人員與城管執法隊員組合為一個聯動整體,分編為若干網格化管理小組,實行定位包干區域管理,明確分工管理職責,實施捆綁管理考核,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
(5)加強小區綜合管理。要加強對物業管理的行業監督。完善自治組織、房屋出租和封閉管理,繼續推進農村“小區化”管理和市鎮老住宅區改造,不斷完善環衛、排污、綠化等基礎設施,規范綠化養護、道路保潔和停車秩序維護,強化對保潔人員履行職責的監督管理,不斷優化村(居)民的居住環境。小區內車庫禁止出租居住或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出租行為。
2、嚴格執法,提高效能
(1)切實加強城管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要不斷完善城管隊伍體制、機制建設,保障執法人員編制、經費、裝備,強化教育和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和城管隊伍準入門檻。要完善執法工作規范,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健全執法效能督察和考核機制,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提高管理效能。
(2)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健全全鎮城市管理工作“110”聯動機制,完善規范綜合聯合執法、資源共享、執法調處、快速反應等運行機制。遇到重大問題,主動依靠公安力量,并由鎮城管委牽頭組織,以主管部門為主,各相關委員單位配合聯動,協調解決。公安部門負責及時處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活動中的暴力抗法等事件。
(3)積極創新城市化管理模式。在城市管理工作網格化的基礎上,通過各種平臺使監督舉報社會化系統內外部信息交換和管理及時化。鎮城管委設立監督中心和指揮中心雙線運行,反復檢查落實,強化監督,實現實時、動態和精細管理,不斷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更好的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
四、相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鎮城市管理委員會,對城市化管理工作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協調、統一管理,建立會辦會審、監督考核等工作機制,完善運行流程。鎮城管委下設辦公室,負責城市化管理日常工作的統籌協調、監督檢查。
(二)完善城市化管理網絡。建立健全城市化管理工作體制。在各村(社區)、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組建城管科室,具體負責各自轄區內的城市化管理工作,落實轄區市容環衛責任制,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覆蓋的城市化管理網絡,進一步促進城管工作重心下移。
(三)建立社會監督機制。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建立市民志愿者隊伍,定期參加城市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充分聽取意見、建議。建立城市管理檢查、舉報查處制度,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村(居)民、社會單位、新聞媒體舉報或曝光的城市化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鎮城管委各成員單位、有關村(社區)、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要限期整改,并將整改結果按要求及時回復。
為建立健全租賃房屋消防安全監管長效機制,整治和消除出租房屋火災隱患,維護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公安廳等部門關于開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意見
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公安局等部門關于開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災隱患,強化消防安全監管,完善長效工作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一年左右努力,現有出租房基本達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租房產生新的火災隱患;進一步落實出租房消防安全責任,規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廣大群眾特別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預防和減少出租房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組織領導:
縣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同志任組長,縣府辦分管副主任、縣分管副局長和縣安監局、工商局、建設局、供電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及縣規劃局、城管執法局、消防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匯總通報工作。
職責分工:
各鄉鎮(街道):負責制訂具體整治工作方案,組織轄區內動員發動、普查登記、整治整改、檢查驗收工作,指導、督促各村(居)民委員會制定防火公約,組織開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檢查和逃生演練。
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出租房屋治安安全管理,對出租房屋內違法生產、加工、銷售、儲存、使用危險物品行為,依法實施處罰;消防部門負責對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配備和用火、用電、用氣等情況進行檢查治理,對發現的各類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責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實施處罰;加強對出租房屋專項治理工作的消防業務指導,積極提供各類消防技術咨詢,確保整治順利實施。
安監部門:負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并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工商部門:配合、支持相關部門對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對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活動進行查處。
建設部門:負責消防車道、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積極改善出租房屋的外部消防安全條件。房產管理部門負責對出租房屋的登記備案和房屋租賃中介機構的管理,對符合出租條件但未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依法給予處罰,對不符合出租條件而出租的,依法給予處罰。
電力部門:負責對出租房屋外部供電線路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積極做好安全用電宣傳,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出租房屋內用電安全隱患檢查并整改指導意見。
城管部門:負責對違法搭建的出租房屋進行整治,依法堅決拆除違法搭建的出租房屋和影響消防安全的違法建筑物。
宣傳部門:負責社會面上的消防安全宣傳和出租房屋的專項宣傳,營造消防安全氛圍。
綜治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召集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研究問題和對策,并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活動,嚴格進行檢查考核。
其他有關部門:配合支持相關部門對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對本行業系統內存在的出租房屋進行排查整治。
四、整治重點
整治的重點范圍是生產經營單位員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災隱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為勞動密集型企業配套的員工集體宿舍。整治的重點區域是城郊結合部、塊狀經濟發達的區塊、用于出租的簡易棚屋連片區域。
五、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去年11月開始,到年10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去年12月至年1月)
1、建立組織,制定實施方案。為確保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縣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出租房整治方案。各鄉鎮(街道)要建立相應組織,并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訂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扎實推進工作。
2、動員部署,明確目標任務。在全縣統一動員部署下,各鄉鎮(街道)要召開相關會議傳達精神,全面動員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和任務。
3、加大宣傳,營造工作氛圍。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利用廣播、電視、橫幅、標語等途徑大力宣傳消防安全隱患存在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努力營造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社會環境。
(二)排查摸底階段(年2月至年3月)
1、開展隱患排查。各鄉鎮(街道)組織人員對轄區內出租房屋及有人員居住的沿街店鋪進行全面排查,逐戶摸清出租房屋及其消防安全情況,認真填寫《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普查登記表》,按照出租房屋一戶一檔制度的要求,健全出租房屋檔案,對普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逐戶書面整改意見,并在年3月中旬把《出租房屋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
組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
2、組織自查自改。各鄉鎮(街道)要邊排查邊動員,明確房屋出租人的消防安全職責和整治工作要求,逐戶同房屋出租人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場所要限期進行人員分離,書面整改意見。
(三)集中整改階段(年4月至年8月)
1、整改提高。按照出租房屋內的消防安全隱患由出租人負責整改,出租房屋外的公共消防安全隱患由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整改的要求,在轄區內集中時間全面開展整治。對本次治理重點的出租房屋、有人員居住的沿街商業店鋪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隱患嚴重的重點區域,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專門工作組,幫助整治整改。
2、強制整改。對不具備出租房屋基本消防安全條件的,必須在集中治理階段結束前全部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未拆除的,責令停止出租或營業。對不配合的場所和業主則上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聯合執法,強制整改。此項工作要求在年7月底前完成。
3、完善機制。通過這次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出租房火災危險性分析和消防安全等級評價以及重大火災隱患舉報、公示、督促整改和政府掛牌督辦等長效管理機制,同時以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為抓手,以督查、考核和聯合執法為基本手段,將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與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相結合,與“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相結合,與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相結合,與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相結合,合理安排,統籌兼顧,確保出租房火災隱患整治取得實效。
(四)考核驗收階段(年9月至年10月)
縣將組織專項整治驗收工作組對全縣出租房屋專項治理進行驗收檢查,驗收內容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為主,對納入專項整治的出租房屋及有人居住的沿街商業店鋪存在火災隱患拒不整改的,加大整治力度,確保所有登記在案的火災隱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處理。各鄉鎮(街道)將書面總結和自查報告于年9月10日前上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研究制訂考核辦法,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鄉鎮(街道)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驗收和考核,驗收不合格的,責令繼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近年來,出租房火災頻發,消防安全形勢嚴峻。各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刻認識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推進。
(二)嚴格要求,落實責任。認真逐戶地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督促房屋出租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落實整改任務,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時,要強化工作責任,層層分解治理職責到戶到人。各有關部門要不定期加強對出租房綜合整治工作特別是重點區域整治工作情況的督查,及時通報督查情況。對整治工作成效明顯的地方要予以通報表彰,樹立典型;對組織整治不力的地方予以通報批評。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和省委八屆五次、六次全會、市委九屆五次全會以及全市五屆四次會議精神為指導,以新型城鎮化為主線,以創建省級園林城市為抓手,全面實施園林綠化增量提質、環境容貌綜合整治、市政基礎設施完善、精細化管理水平提升等工作,加快城市擴容提質步伐,著力改變面貌、完善功能、突出特色,提高城市聚集產業、吸納人口、統籌城鄉的綜合承載能力,全力打造“凈、綠、亮、序、美”的生態宜居城市環境,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
—城鄉規劃管理。建立一張藍圖干到底的規劃實施機制,編制完成城鄉總體規劃,并通過省市審批。完成鮮虞街商業街、伏羲公園北側文體中心、伏羲大街、東名街、京新大街歷史文化街區等5項重點地段詳細城市設計。落實全省“雙百工程”要求,重點打造南環路景觀街道、新華路地道橋景觀節點和灰姑娘城堡精品建筑。
—園林綠化建設。舉全市之力創建省級園林城市,突出抓好增綠、提質兩大任務,綜合運用規劃建綠、見縫插綠、破硬還綠、立體綠化等手段,確保綠地率達到31.6%、綠化覆蓋率達到36.6%、人均綠地面積達到8.2平米,各項指標達到或超過省級園林城市驗收標準,圓滿完成創建任務。
—環境容貌整治。深入開展城市環境容貌“三治”活動,在城區建筑治違、環境衛生治臟、容貌秩序治亂等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重點再打造育才街、禮堂街、新華路、東名街4條樣板路,城市“違臟亂”現象得到有效整治。高標準建設新開路標志性街道以及西出入口、高速公路出入口。
—縣城精細化管理。大力推進縣城管理體制改革,建設完成數字化城管平臺。著力提高城管隊伍綜合執法水平,大力推行網格化、規范化、人性化執法;加強夜景照明工程建設,確保亮燈率達到98%以上,提升城市夜景亮化水平。繼續推進違法違規房地產項目處置,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城市道路、供水、排水防澇、污水處理、城市燃氣、集中供熱、垃圾處理等設施建設,增強城市承載能力。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5%以上,人均道路面積達到18平方米。
—住房建設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質量合格率達到100%,爭創一批省級優質結構工程。住宅供熱計量收費面積達到集中供熱面積的20%以上。新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改造后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60%以上。
—投融資平臺建設。完成城市建設投融資平臺組建工作,加大與上級發改、建設、財政、金融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和跑辦力度,積極爭取獎補、扶持及金融借貸資金用于城市建設。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特許經營制度,對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重點項目實現100%入庫。
—工程質量管理。完善建筑工程各方責任主體質量保證體系,確保質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新建綠色建筑比例達到20%以上,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比例達到40%以上。
—設施安全運行。加強市政公用行業安全監管,提升城市供水、供熱保障能力,開展燃氣輸送管線等安全專項排查整治,規范水、氣、熱、橋等重點領域防范措施,確保市政公用設施安全穩定運行。
三、主要任務
(一)加快園林建設步伐,創建省級園林城市
1.合理布局公園建設。注重功能與景觀并重,歷史與現代并存,高標準、高效率抓好占地200畝的伏羲公園、占地161畝的西環公園、占地286畝的高架橋森林公園、占地700畝的動漫公園、占地36畝的新華東路公園,力爭6月底前伏羲公園、西環公園、高架橋森林公園、新華東路公園等工程竣工投用,7月底前動漫公園初具規模,新增公園綠地面積90萬平米以上。
2.加快綠道綠廊建設進度。嚴格按照《省城鎮綠道綠廊規劃設計指引》、《省城鎮綠道綠廊建設導則》等技術性文件要求,高標準抓好全長5公里的北環路綠道綠廊建設,栽植喬灌木2.5萬株,地被植物3.3萬平方米,鋪裝面積1.2萬平方米,設置紫藤廊架38處,合理設置驛站、坐椅、標識等服務設施,確保6月份竣工投用,打造綠化迎賓線。
3.抓好街道、公園提升改造。以“一園一景、一街一景”為目標,采取分層次、高密度補栽補種等形式,對現有南環路、禮堂街、新華路等主干道及花園廣場、百福園等公園綠地進行高標準綠化改造提升,針對不同路段、不同區域配置法桐、國槐、木槿、海棠等各類喬灌木,對缺株的一律進行補種,對露土的一律進行補植,對私自設立的出入口一律破硬綠化,4月底前栽植國槐、法桐等喬灌木4.5萬株以上、地被植物1.9萬平米以上,切實提升綠化景觀效果。
4.開展對標行動。嚴格按照《省省級園林城市驗收標準》和《市創建省級園林城市實施方案》,認真對照5大類42項驗收標準,明確任務、標準、時限,扎實開展市容市貌整治、交通秩序規范、垃圾污水處理設施達標、綠化“六進”等工作,逐項整治、逐項完善、逐項提高,確保各項指標達到或超過省級園林城市驗收指標。
(二)深化容貌整治,提高管理水平
5.突出環境容貌綜合整治。以解決主次干道兩側、公園廣場、車站周邊、城鄉結合部、出入口、城中村等部位的“臟亂違”問題為重點,繼續深入推進城市容貌整治。合理規劃建設便民市場、停車場,構建疏堵結合的長效管理機制,城市“違臟亂”現象得到有效整治。積極創建育才街、禮堂街、新華路、東名街等4條樣板路,高標準建設新開路標志性街道以及西出入口、高速公路出入口。加大環衛保潔資金投入,環衛工人增加到220人,環衛人員待遇按保潔面積核算,每月人均不低于1000元,建設橋西垃圾壓縮式垃圾轉運站、新購置2臺清掃車、2臺擺臂車、1臺灑水車,新增12個垃圾收集站點,推行機械清掃主街主路、人工清掃小街小巷的全覆蓋保潔方式,力爭機械清掃率年底達到47%以上,確保城市環境干凈、整潔、有序。大力推廣密閉、環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集、中轉和運輸系統,逐步淘汰市醫院西側、孝德小學東側、一中東側等地上垃圾點,增加果皮箱、垃圾箱、清運車輛等基礎設施,解決垃圾收集、中轉和運輸過程中的臟、臭和遺灑等問題。
6.提高環衛保潔覆蓋面。實行全天候保潔制度,每天7:00前完成第一次普掃,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不間斷巡回保潔。嚴格按清掃保潔標準作業,新開路、禮堂街等樣板街街道垃圾落地時間不超過15分鐘,其他主次干道垃圾落地時間不超過30分鐘。加大背街小巷環境衛生整治力度,重點對建新街、新興路、郵電街、幸福路進行治理,充實主干街道、背街小巷環衛管理力量,力爭年底前,主干道、重點區域以及內街小巷、“城中村”、沿街門店清掃保潔質量基本達到“六凈五無”標準。
7.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推行網格化管理模式,實行城市管理“定崗、定人、定責、定標準、定獎懲”五定機制提高城市管理精細化水平。進一步落實“門前五包”責任制,繼續擴大“五包”簽訂范圍,加強對沿街門店和單位的檢查、監督與考核。依托公安、交警監控平臺,把涉及城市管理的相關部門納入系統,配齊監督員隊伍,建成數字化城管平臺,第一時間發現問題、第一時間解決問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8.提升公用事業服務水平。制定完善供水、供熱、供氣等公用事業行業服務標準,把價格標準、報修服務、投訴反饋等作為公開承諾的重點,及時向社會公布服務職能、服務承諾及監督電話,確定違反承諾處罰措施,提高投訴辦結率、維修及時率、搶修及時率。
(三)加強規劃管理,塑造風貌特色
9.完善城鄉規劃體系。強化規劃對城市建設的引領作用,推進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三規合一”。盡快完成交通、工程管線及防災減災等專項規劃的編制和修改,6月底完成城鄉總體規劃的申報、審查工作,同時完成南環路景觀街道、新華路地道橋景觀節點和灰姑娘城堡精品建筑設計方案的申報;9月底完成城市全部規劃建設用地控制性詳規的編制與審批;年底前完成城鄉總體規劃的審批。依據總體規劃,編制景觀風貌規劃(城市總體設計)、綜合交通規劃、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工程管線及防災減災等專項規劃。按照《全省規劃展館建設技術導則(試行)》的要求,加快規劃展館建設,力爭201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開展覆蓋城市全部規劃建設用地控制性詳規編制、申報工作,建成數字規劃系統。
10.增強規劃執行和監督能力。按時完成總體城市設計編制與審批工作,并在總體城市設計指導下,完成南環路、新華路地道橋等景觀節點的詳細性城市設計。深入挖掘伏羲文化、動漫文化,通過設置雕塑、園林小品、栽植鄉土樹種等形式,將文化融入城市建設當中,重點建設一批體現羲皇圣里、創意之城、空港城市特點的精品工程、示范工程。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體制,理清規劃執法的職能分工,強化規劃局、綜合執法局、國土局等部門職責分工與協調。開展規劃執法專項檢查活動,對突出問題進行限期整改。加強工業用地規劃許可管理。強化廠房總圖技術審查,嚴格落實工業建設用地標準和控制指標,切實提高工業用地的利用率。
(四)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功能
11.抓好道路及附屬設施建設。8月底前竣工投用新華路地道橋,年內完成新華路、路西延,建新街南延,新華路、新興路改造等工程,實施高速公路連接線工程,提升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實現縣城擴容提質,人均道路面積達到18平方米。加快步行道和自行車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提高城市居民綠色出行比例。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發展,實現縣城20公里范圍內農村客運線路公交化運行率達到20%以上。加快排水防澇規劃編制和設施建設,推進下沉式綠地、透水性道路、重點部位調蓄池等設施建設。加強縣城夜景照明管理,對路燈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維修,提升亮化水平。
12.加快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加快縣城集中供熱項目建設,啟動總投資2.4億元的供熱管網汽改水工程,年內完成廠內首站建設及部分路段的高溫熱水管網鋪設,根據熱網工程進展,科學建設熱水換熱站,改善居民供熱質量。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工作的意見》要求,繼續完善供熱計量價格及收費政策,新建住宅小區一律實行供熱分戶計量,對達不到標準的,任何單位不予立項、審批、驗收,力爭到2014年底住宅計量收費面積占住宅集中供熱面積的20%以上。鼓勵使用燃氣、地熱、工業余熱、分布式能源等新能源進行供熱,提高集中供熱能力。延伸城市供水管網,鋪設北環路、新華路(輕貿街—京新大街)、長楊路(東環路—經一路)、建新街等路段供水管道。進一步完善縣城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盡快完成文化廣場改造工程,合理配套建設圖書館、體育場館、文化活動中心、醫院、學校、商貿中心等設施,積極爭取省級健身活動中心項目扶持資金用于建設。實施城建便民工程,建設一批便民市場、游園綠地、健身娛樂、報欄書亭、水沖公廁等方便百姓生活的設施。
13.提高縣城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水平。積極推進污水配套管網建設,以國家城鎮污水處理配套獎補資金為依托,爭取污水處理配套專項資金1500萬元,年內完成新華路、路等城區污水管網建設工程,確保按期完成核定的“十二五”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任務。強化污水處理運行,年內完成第二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同時加強第一污水廠運行管理,完善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設施,確保污水處理全部達到一級A的排放標準。推廣地沉式垃圾池和壓縮式中轉站,生活垃圾處理場要實施動態管理,7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等級評定工作。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5%以上,兩費的收繳率達到80%以上,極大改善城市人居環境。
(五)推進住房建設,改善居住條件
14.推進城中村改造。組織開展城中村調查摸底,詳細摸排土地性質、產權歸屬、住戶人口、房屋情況等內容,建立臺賬。在此基礎上,采取“政府主導、市場運作、規劃先行、規范實施”的思路,制定城中村改造計劃,積極推進、穩步實施,年內啟動路以南、禮堂街以東的城中村改造,全面提高城市的居住條件。
15.全面實施保障房并軌。加快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開工建設步伐,年內完成800套限價房、192戶棚戶區改造任務,6月底,項目的開工率達到50%以上,竣工率達到30%以上;8月底,項目開工率達到80%以上,竣工率達到60%以上,入住率達到50%以上;10月底前項目100%開工且手續齊全,11月底前完成各項目標任務。積極做好“四房”并軌工作,實行梯度保障、共有產權的模式,及時總結經驗、解決問題,確保并軌工作順利推進。并軌后要堅持保租控售、先租后售,實行差別化租金、分檔補貼;對購置型保障房,探索完善上市交易收益調節機制。同時加強縣城物業管理,規范物業服務行為,新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改造后的住宅小區管理覆蓋率達到60%。
(六)抓好園區建設,促進產城互動
16.促進產城融合,提高產業聚集。依托優勢特色產業,優化整合產業園區,引導產業向園區聚集、園區向城市集中,高標準建設產業園區。將產業園區用地納入縣城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允許建設用地范圍,以開發區建設為載體,以產業發展為支撐,建成新型的產城融合區。著力培養醫藥化工、食品輕工超十億元的主導產業,力爭到“十二五”末,醫藥化工產業年產值突破80億元,食品輕產業年產值突破100億元,為城鎮化發展提供強有力支撐。加大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做好203省道拓寬改造準備工作,加快推進開發區203省路南側、京石高速西側主、次道路、供水、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拉大開發框架。著力抓好區內綜合服務中心等配套設施建設,完善開發區的商業網點等配套服務設施,進一步提高其承載能力和服務檔次。提高產業聚集度,科學制定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商業設施由線性開發向塊狀開發轉變,結合舊城改造,大力發展商業綜合體等新型商業模式。提高園區土地利用效率,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七)推動改革創新,破解融資難題
17.推進投融資平臺轉型。加快現有城建平臺公司資產、資源整合,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進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建設。積極爭取省住建廳、財政廳資金支持,確保每年爭取資金1000萬元以上。
18.拓展投融資渠道。依托省發改委建立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發行工作推進機制,探索企業債發行“種子”培育制度,爭取擴大企業債券、中期票據融資比例。按照“政府引導、部門配合、財政補助、市場運作”的理念,積極探索城市基礎設施和園林綠化的市場化建設新途徑,大力破解土地、資金、管理等制約因素,形成政府、企業的雙贏局面。
(八)強化工程管理,提升建設品質
19.加強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嚴格貫徹落實《省加強建筑工程質量工作意見》,構建從市場到現場、從設計到驗收的閉合式管理制度。開展工程質量巡查,全年工程質量巡查暗訪不少于3次,單位工程不少于100項。重點工程全部納入質量巡查范圍,實現省、市、縣三級監督信息共享。加強對施工現場量化考核,加強企業信用評價的督導力度,加強工程質量監督隊伍建設,確保專業技術人員數量占監督機構總人數的75%以上,確保重點工程的質量監督效果。
20.深化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標準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制,加強企業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建設,強化對重點工程的日常監督檢查。開展工程文明施工和標準化文明工地創建活動,培育一批工程文明工地。推行綠色施工,打造綠色施工示范工地。每季度組織不少于2次施工現場觀摩會,抓典型、樹標桿,以點帶面,整體推進。
21.抓好施工揚塵治理。規范施工工地管理,嚴格落實《省建筑施工揚塵治理15條措施》,抓啟動、全推開、建長效。5月底主城區內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治理達標率達到97%以上。完善揚塵治理突出企業投標加分制、揚塵治理承諾制、治理措施費計取、信用評價掛鉤等政策,推進企業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強化各級督導責任,組織不少于2次現場觀摩,確保施工現場的揚塵治理工作扎實落到實處。
22.推進節能建筑、綠色建筑。新建建筑100%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加強節能建筑和綠色建筑監管體系建設,強化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環節的全過程監管,執行嚴格的監管問責制。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建筑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賓館、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年內力爭獲得3項以上綠色建筑評價標識。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繼續加強縣城建設工作組織領導,在創建省級園林城市指揮部及辦公室、工作組的基礎上,進一步充實精干力量,負責縣城建設及創園工作的日常組織、工作調度、督導檢查、信息匯總等工作,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實行四大班子領導責任分包制,實行“一個工程、一位領導、一套方案、一包到底”工作機制,狠抓項目推進、狠抓攻堅克難、狠抓責任落實。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增強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包領導直接負責的工作機制,推進各項工作順利扎實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