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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醫療質量安全整頓工作整改要求,我院高度重視,組織專班對醫療質量安全進行了全面的檢查。現就自查結果及下一步整改措施匯報如下:
一、存在問題:
(一)某些醫療核心管理制度還有落實不夠的地方。
個別醫務人員質量安全意識不夠高,對首診醫師負責制、病例討論制度、交接班、會診等核心制度有時不能很好的落實,病例討論還不夠深入細致,患者病情評估制度落實不健全。
(二)抗菌藥物的應用仍存在不合理的想象。
個別醫務人員抗菌藥物使用不合理,普通感冒也使用抗生素;門診抗生素應用頻次偏高。
(三)住院病歷書寫中還存在不少問題。
1、病程記錄中對修改的醫囑、陽性化驗結果缺少分析,查房內容分析少,有的象記流水帳,過于格式化。
2、存在患者離院告知、簽字不規范。
3、病歷均為打印,復制粘貼后未及時查對,姓名、住院號有不相符等情況存在。
(四)個別醫務人員的服務意識不強,工作中時有“生冷硬”現象,醫療風險意識差,法律意識淡薄,醫患溝通技巧不夠,對醫療風險估計不足,造成醫患溝通不夠到位。
(五)專業技術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不能很好的滿足病人的需求,急救技能尚需要進一步演練。
(六)科室管理不夠,問題發現后不能經常性督促整改和落實,造成問題長期存在。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質量安全教育,提高醫務人員的安全、質量意識。
醫務人員普遍存在重視專業知識而輕視質量管理知識的學習,質量管理知識缺乏,質量意識不強,這樣就不能自覺地、主動地將質量要求應用于日常醫療工作中,就難以保證質量目標的實現。因此,培訓全體醫務人員質量管理知識,增強質量意識是提高醫療質量的基礎工作之一。首先要加強醫療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醫務人員務必掌握相關法律法規、醫療質量核心制度,提高醫務人員的質量意識、安全意識與防范意識。
(二)進一步加大科室管理及監督檢查力度,保證核心制度的落實。
1、進一步加強醫療質量三級醫師查房和病歷書寫檢查工作,注重實效,不能流于形式,對查到的問題除了當面講解以外,一周一通報,對屢犯的一定要通過經濟處罰,給予懲戒。
2、要加強三基訓練與考核,同時對專業知識按照年初學習計劃逐步學習到位,在科內廣泛開展崗位練兵活動,要不斷完善考核辦法,嚴肅考核紀律,注重培訓的實效。
3、加強病案質量的管理。
開展病歷書寫規范培訓,進一步健全相關制度及病歷檢查標準,保證病歷的規范書寫,及時將住院病歷歸檔管理。
4、 根據市衛計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通知精神,制定我院具體實施辦法及獎懲制度,注重監控預防性應用抗菌藥物情況,禁止濫用抗生素情況出現。
(三)進一步加強科內職業道德教育,切實提高醫務人員的服務水平。
根據國家衛健委《醫務人員醫德規范及實施辦法》以及群教活動的要求,對醫務人員進行醫德教育。培養謙虛謹慎,不驕不傲的工作作風,立根在群眾,服務在一線,立志做一個醫德高尚,受老百姓尊敬的醫務工作者,真正樹立起“以人為本,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要真正做到將病人當成自己的親人,不謀私利。
(四)繼續加強醫患溝通技巧訓練,針對病人入院時,醫學干預時,病人呼叫時,手術時,特殊檢查時,病情變化時等情況進行醫患溝通技巧的訓練,以增進醫患理解,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同時保證落實知情同意書的簽署。
根據區委關于開展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專項督查的報告要求,區司法局黨組認真部署,責任到人,按照整改要求,司法局針對報告中指出的問題列出清單,制定整改計劃和完成時限,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對主體責任的概念還較模糊,主體責任不等同于黨風廉政建設;二是在談心談話工作中,談話的內容行政工作體現的較多,主體責任的內容較少,同時缺少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同志的談話內容;三是在檔案的整理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二、整改措施
司法局收到督察組“兩個責任”專項督查報告后,立刻召開黨組會議,認真研究在落實主體責任上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并制定了具體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一是通過黨員大會、支委會、組織生活會、黨日等多種途徑對主體責任、一崗雙責、黨風廉政主體責任等概念進行系統的學習,明確主體責任、一崗雙責、黨風廉政主體責任等概念并牢牢記住,認真貫徹落實;二是針對反饋的問題補齊班子成員與分管科室同志的談話記錄;三是對照兩個責任專項督查的清單重新規整檔案,查缺補漏,充實材料。
為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加強農產品生產監管,市農業局根據省、市督導組反饋的問題決定自11月10日—30日在全市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整改行動。為將整改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存在的問題
一是縣級種植生產基地部分無產品質量安全自檢能力,同時又不能出具委托檢驗資料及委托檢驗報告;二是部分農產品生產基地生產記錄不完善。
二、整改內容
1、各縣(區)農業部門對照生產基地名單附表對本縣(區)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或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開展質量安全檢測,歸檔檢測報告。
2、各縣(區)農業部門對照生產基地名單附表對本縣(區)農產品生產基地按照農產品生產過程完善生產記錄。
三、整改安排
1、11月10日—25日,各縣(區)農業部門負責本縣(區)農產品生產基地的整改工作。
2、11月26日—30日,市農業局將抽調有關人員組成兩個督查組對五縣兩區的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四、整改要求
1、各縣(區)農業部門對照生產基地名單附表對本縣(區)農產品生產基地要做到每個農產品生產基地建有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或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有歸檔的檢測報告、有完善的生產記錄。
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小編精心為大家整理了督查整改報告 ,希望對你有幫助。
莆田市秀嶼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2013年全市建設工程標后大檢查
重點督查整改情況的報告
秀嶼區治建辦:
根據莆田市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3年全市建設工程標后大檢點督查情況的通報》(莆治建辦〔2013〕9號)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對通報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并督促相關責任單位立即落實整改,現將有關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本次通報中涉及我局監管的項目共2個,分別是秀嶼區創業路北段融資項目和笏石鎮大丘村陳厝安置區建設工程,共發現問題26處,目前已整改到位26處。
(一)秀嶼區創業路北段融資項目
建設單位:秀嶼區木材加工區嶠江實業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福建世鼎建設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福建眾億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該工程合同造價為1681萬元,自2012年 8 月10日開工,于2013年6月28日竣工驗收。
(二)笏石鎮大丘村陳厝安置區建設工程
建設單位:秀嶼區新城建設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監理單位:筑力(福建)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本工程共建設10幢安置房,其中多層6幢,高層4幢(16層),合同造價為1224萬元,自2012年 8 月12日開工,目前已完成外墻粉刷、內墻砌體及打底,正在內部裝修。
二、發現問題和整改情況
(一)秀嶼區創業路北段融資項目整改情況
問題1:該工程造為1723.95萬元,但可研報告中把設計費、勘察費、監理費分別限定在4.89萬、7.68萬和9.44萬元,且經秀嶼區發改局核準均不采用招標形式確定;問題2:該項目勘察、設計單位直接指定,監理單位采用邀請招標,開標現場設在招標公司會議室;施工單位采用掛牌招標形式,評標辦法規定為先進行三輪報價,報價最低者為中標人,若最低報價相同的再采用隨機抽取法確定中標人,與相關規定不符,且評標中沒有組建評標委員會,而是由招標人、監察部門及機構人員共同負責對招標人資格進行審查。
整改情況:建設單位提供反饋材料中說明:(1)根據2012年3月22日備忘錄,由嶠江工業園區籌建辦領導小組組長郭荔花召集籌建辦、區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于2012年4月25日在區政府第三會議室,牽頭組織區建設、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組成評定小組,就園區內三條道路(創業路北段、魏東路東段、縱一路北段)勘察、設計委托單位采用現場詢價方式,經資格審核(參與方必須具備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程序,以最低價選定受托單位;(2)根據區發改局《關于秀嶼區創業路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莆秀發改【2012】25號)和招標事項核準決定書,該工程監理不采用招標形式,故采取詢價方式確定中標人。
問題3:施工許可證辦理時間為2013年6月4日,但實際開工時間是2012年8月10日,存在未批先建現象。
整改情況:由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暫未完成,故延遲施工許可證辦理時間,但建設單位為響應區政府“五大戰役”工作要求,為加快項目建設進度,采取了邊建邊辦的方法,且我局質監站也提前介入監管。
問題4:該工程監理費僅為9.8萬,與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約40萬)相比,少了30多萬元。
整改情況:根據區發改局招標事項核準決定書,監理不采用招標形式,建設單位采取詢價方式確定中標人。該監理單位監理資料齊全,在工程施工期間,委派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按施工進度實時進行監管,工程質量監管比較到位。且經有關部門抽檢,各項指標均符合要求。
問題5:查看竣工驗收表、竣工質量評估報告及監理通知單等內業資料,發現總監張濱簽字基本上為代簽字;監理工作大都只有監理員林興恩一人負責;監理日記打印版本,記錄內容雷同。
整改情況:經查總監簽字確實存在代簽字現象,目前對于代簽字的資料由總監理工程師對照施工現場重新審查確認并進行補簽,我局也對總監理工程師進行約談。
問題6:編號002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時間為2012年10月12日,但整改回復單上的時間為2012年8月19日,明顯造假。
整改情況:經查編號為002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回復單》為電子文件,施工單位在制表時直接復制001號單,只對內容進行更改,但未對落款時間進行修改形成筆誤,回復時間實為10月20日,現已重新簽證。
問題7:施工日記涉嫌造假,內容均從監理日記中提取,且記錄十分簡單。
整改情況:由于施工日記與監理日記都是將當天的施工情況記錄下來,所以可能存在部份內容雷同。對施工日記內容過于簡單,我局已責令施工單位按照《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規程》(DBJl3—56—2004)的要求,規范日記內容,明確記錄人員,現已整改到位。
(二)笏石鎮大丘村陳厝安置區建設工程整改情況
問題1:該項目施工單位采用融資掛牌方式招標,掛牌公告中要求投標人是省內國有企業,缺乏相關依據;掛牌招標中只有一家投標人參與投標;施工、設計招標沒有組建評標委員會,而是由發包人組織相關部門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履約保證金按規定應是合同價的5%(約612萬),但該工程以秀嶼區政府區長辦公會議紀要【2012】5號定為1300萬元,且要求在工程開標以前以現金形式繳納。
整改情況:根據建設單位提供材料中說明:該工程為BT融資項目,采用掛牌方式公開選擇具備入選2010年度福建省省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預選承包商名錄,且注冊地在福建的本省國有企業。但考慮到對省內國有企業信譽、實力比較了解,并與區政府簽訂意向框架協議,保證有投標人參加;按掛牌文件第五條規定:“若投標人只有一家經審核后合格的,確定最終承包人”。該工程為BT融資項目,施工招標由發包人組織相關部門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投標保證金1300萬元按掛牌文件第十條規定:“承包人掛牌時交納1300萬元保證金中標后除扣5%合同金額工程質量保證金外余額全部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 該項目設計招標按市招標辦規定符合招標程序。
問題2:勘察單位2次公開招標失敗后,未經批復改為詢價方式。
整改情況:本工程勘察費用合同額為97500元,由于勘察單位公開招標二次均流標,后根據莆招投標辦[2010]2號文件:“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以下的項目,鼓勵采用隨機抽取方式;不采用隨機抽取方式的,可采用競爭性談判或詢價方式”。但因考慮到與拆遷戶簽約的動工建設時間到期,為了盡快開工建設,故采用談判方式選擇一家信譽比較好的勘察單位。
問題3:施工許可證辦理時間為2013年1月21日,但實際開工時間為2012年8月12日,存在未批先建現象。
整改情況:由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暫未完成,故延遲施工許可證辦理時間,但我局質監站已提前介入監督。
問題4:垂直度、沉降觀測監測工作未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與設計要求不符。
整改情況:經檢查,現場施工單位已對各棟樓的垂直度及沉降值進行監測,監測數據都以資料的形式記錄在案,且垂直度測量值未超過規范允許范圍(層高5米為8mm;全高累計值H/1000且30mm),沉降測量值均表明建筑物為均勻沉降,且監測數值均符合《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8—2007要求。現我局已責令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垂直度、沉降監測復核,目前建設單位已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監測,監測結果均在規范允許偏差范圍內,基本符合要求,具體數據正在整理中。監測單位將在2014年1月21日前出具正式報告。
問題5:樁基未采用取芯或超聲波方式檢測;樁基靜載數量不足。
整改情況:經核查,現場樁基靜載數量符合《建筑基樁檢測技術規范》(JGJ 106—2003)中第3.3.1條:當設計有要求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施工前應采用靜載試驗確定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
1、設計等級為甲級、乙級的建筑樁基。
2、地質條件復雜、施工質量可靠性低的建筑樁基。
3、本地區采用的新樁型或新工藝。
檢測數量在同一條件下不應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總樁數的1%;當工程樁總數在50根以內時,不應少于2根。
根據規范要求,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勘察、監理、施工等單位召開靜載選樁會議,由于該項目1#、2#、3#、4#、8#、9#樓為連體地下室且均為沖鉆孔樁,且由同一班組連續施工,經設計、勘察等各參建單位研究,按同一條件選取靜載檢測樁,樁基靜載數量滿足規范要求;另外該項目工程大直徑(大于1000mm)沖鉆孔樁數量較少(共26根占總數量不到3.6%),樁長為15米-20米左右施工難度不大,且圖紙未要求采用取芯或超聲波檢測,故未做這方面檢測。現場樁基靜載數量都是由各參會單位共同選定,并有選樁記錄且各單位都有簽字蓋章。
問題6:工程內業資料中設計單位蓋章為“中國市政工程中南設計研究院福建分院”的印章,不符合資質規定要求。
整改情況:我局已責令設計單位將工程內業資料中設計單位的蓋章,全部更改為“中國市政工程中南設計研究總院”的公章,目前資料已送總公司蓋章。
問題7:“五強兩比”材料送多家檢測單位檢測。
整改情況:“五強兩比”材料由于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檢測室資質過期未及時辦理,施工單位為保證現場施工材料的及時送檢,即轉送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且送檢過程均在監理單位見證下進行,送檢的原材檢測結果均符合要求。
問題8:砼強度檢測評定使用舊標準,未經總監確認。
整改情況:我局已責令施工單位按照《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規程》(DBJ13-56-2004)等規范要求整理施工內業資料,目前施工單位已按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50107-2010對混凝土強度重新評定,并由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
問題9:未提供樁基驗槽記錄。
整改情況:經檢查,現場施工單位地基驗槽(復驗)記錄中,包含樁基驗槽內容,且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都有簽章。現我局已責令施工單位按照《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規程》(DBJ13-56-2004)等規范要求整理施工內業資料,目前正在整改,我局將跟蹤落實,確保整改到位。
問題10:秀嶼區質監站發的責令整改通知單上只有1名檢查人員簽字,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整改情況:我局已責令質監站全體干部加強學習福建省行政執法相關法律法規,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法,目前執法人員已按照要求補簽。
問題11:施工單位沒有及時繳納工程質量保證金(612萬元),2012年8月工程開工,2013年1月辦理施工許可證,但2013年8、9月才分別繳納300萬元、312萬元。
整改情況:本工程為BT融資項目,中標后施工單位已于2012年6月28日將1300萬元保證金匯入項目業主規定的專戶,按掛牌文件第十條規定:“承包人掛牌時交納1300萬元保證金中標后除扣5%合同金額工程質量保證金外余額全部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因屬BT融資項目,質保金存放在項目業主專戶,后考慮到工程項目為政府性投資建設,根據莆建管【2011】75號文件規定,故于2013年8、9月才分別繳納300萬元、312萬元。
問題12:監理服務費未繳納至區住建局專戶,接受統一監管。
整改情況:由于區財政資金緊張,該工程監理費未能及時繳入專戶,但我局已按照《關于對建設工程監理費支付進行統一監管的通知》(莆建質安〔2011〕103號)文件要求,對監理工作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的結果按規定及時撥付監理費。
問題13:未按工程進度、合同和規定程序支付工程款,存在拖欠工程款現象。
整改情況:根據建設單位提供材料中說明:按掛牌文件第十四條規定:“本工程原則為融資施工。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中標人不因投標人是否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都應籌集資金建設,不得停工,工程進度款招標人應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5%撥付,若不能按時足額支付工程進度款,不足部分按月息1%利率計算承擔利息”,故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現象。
問題14:存在工程變更和工程量增加現象,有通過網上公示,但未辦理備案手續。
整改情況:該工程變更造價約2180657元,根據《莆田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莆田市建設工程標后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莆政綜【2009】115號)第二十條規定,該工程設計變更屬于三類變更,事先已上報我局審批且在網上公示。
問題15:該工程第一次可研報告中投資估算值為9745.8萬元,2011年3月25日,秀嶼區發改局對該工程可研報告予以批復,項目總投資估算為12283.8萬元;2012年對可研報告給予以修改,投資估算值改為23102.7萬元,2012年3月5日,秀嶼區發改委對該工程可研報告予以重新批復,項目總投資估算也相應調為23102.7萬;對比前后兩次可研報告中的投資估算表,工程費用名目、工程量等指標均一致,但綜合單價調整較大,導致可研報告中的投資估算值相差13356.9萬元,批復后的項目總投資估算值相差10818.9萬元。
整改情況:該工程第一次可研報告中投資估算值為9745.8萬元,因當時沒有考慮地下室造價,后因根據閩建筑[2010]43號、閩建筑[2010]43號文件人工費又調整二次,故造成綜合單價調整,導致第二次可研報告中的投資估算值相差13356.9萬元,批復后的項目總投資估算值相差10818.9萬元。
問題16:現場檢查施工、監理人員到崗情況,發現施工單位投標中承諾人員共14人。除了項目經理易軍、技術負責人林武、安全員段曉陽等3人在崗,其余11人均不在崗。在場的施工人員均不是投標中承諾人員;監理單位專監黃秋生、郭志成、監理員詹錦濱等3人不在崗。
整改情況:我局已責立施工、監理單位按照《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規范要求履行職責,同時督促建設單位根據招標及合同約定,加強施工、監理單位管理人員到場履職考勤工作,目前各相關責任人已按要求到場履職。
問題17:現場抽查發現3#、4#樓磚砌體部分使用淡化海砂。
整改情況:我局已責令施工單位對3#樓、4#樓局部使用淡化海沙的砌體全部拆除并采用符合施工要求的沙進行砌筑,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問題18:1#樓15、16層施工放樣孔未加設蓋板;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部分未按規范要求設置,施工電梯安全門的電器連鎖開關損壞。
整改情況:我局已責令施工單位對1#樓15層、16層施工放樣孔設置安全防護,并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管理;施工電梯安全門電器連鎖開關損壞進行更換,目前現場全部整改到位。
問題19:對6#樓2層6個部位、3層9個部位、15層3個部位進行樓板厚度檢測。其中2層有5個部位樓板厚度分別未11.3cm、8.5cm、和11.2cm、10.4cm、14.1cm,分別不符合設計值10cm和12cm的要求;3層有6個部位樓板厚度分別未10.6cm、11.4cm、10.4cm、10.8cm和12.4cm、9.3cm,分別不符合設計值12cm和10cm的要求;15層有2個部位樓板厚度為12.4cm、12.7cm,不符合設計值12cm要求。
整改情況:我局已責令建設單位牽頭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按《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進行檢查,目前建設單位已組織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召開專題會議,并已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負偏差超過規范要求的樓板進行堆載檢測試驗,以檢驗樓板承載力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檢驗結果將于2014年1月21日之前出具,施工單位承諾將嚴格依據檢測結論再進行分析處理確保不影響正常使用功能;對正偏差超標的14.1cm的樓板采用人工鑿毛方法進行鑿薄。1#樓15層厚度12.4cm、12.7cm的樓板,設計值為12cm均在規范允許偏差范圍(-5mm、+8mm)之內符合要求。
三、處理情況
根據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局已對以下單位及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并根據《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管理辦法》對相關各責任人給予記分。
(一)秀嶼區創業路北段融資項目
1、施工單位:福建世鼎建設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一次。
2、監理單位:福建眾億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及總監理工程師張濱(證書編號:35002565)分別給予通報批評一次。
(二)笏石鎮大丘村陳厝安置區建設工程
1、施工單位:根據《福建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可處以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的;
(二)使用質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的;
(三)將未經核定質量或質量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驗收的;
(四)將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的;
(五)發包方及發包單位或設計單位無正當理由限定承包方使用其指定的有關產品的。”
依據第二條款,并根據現場違法行為的程度,對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處以貳萬元的罰款。
2、施工單位:對項目經理易軍(注冊編號:閩235080815911)給予通報批評一次。
3、監理單位:對總監理工程師黃繩鑄(證書編號:福建建監—041288)給予通報批評一次,并記20分。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1、強化責任意識。要求各參建單位繼續強化有關人員的質量意識,尤其是在場施工人員,要嚴格施工操作規程,扎扎實實地控制好施工過程中的每一環節,消除質量隱患。
2、強化崗位責任制度。要求參建單位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總監等主要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地,特殊事情必須要離開工地的,必須向業主單位請假,建立完善的考評制度,列入當年度信用考核。
3、加大工程質量監管力度。要求施工單位加大投入,嚴格按照規范、圖紙及合同要求進行施工,要求監督部門、監理單位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嚴格監督、監理,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要求。
總之,我局將根據此次督查發現的問題嚴格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整改,并對前一階段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總結,舉一反三,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確保工程有序進行,工程質量得到有效提升。
附件:秀嶼區創業路北段融資項目和笏石鎮大丘村陳厝安置區建設工程整改反饋資料
莆田市秀嶼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一、時間安排
4月16日-4月22日,鎮黨委、政府配合各村完成全面自查,并于4月22日上報自查報告。
二、具體內容
重點排查2015年以來,利用扶貧資金實施的危房改造、安全飲水、硬化道路的工程質量和項目手續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查看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情況,原始房屋鑒定,施工、竣工驗收等程序手續是否完備。重點查看危房改造后的貧困戶居住使用和房屋質量情況,是否仍然存在應改未改,改造后原住宅未拆除等情況;查看建檔立卡貧困戶農村廁所改造是否能夠達到使用標準,糞污處理是否有合理渠道,
2.精準扶貧安全飲水工程建設情況,工程各項手續是否符合規定,水質是否達標(分散式供水采取“望、聞、問,嘗”四種方式查驗是否達標,集中供水工程查驗相關水質檢測報告,按規定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工程的維護、看護情況,水源井周圍的保護情況及村民安全飲水的現狀。
3.扶貧資金建設的農村道路、橋梁情況,查看工程的審批、質檢、監理、驗收等項目手續,相應的資料歸檔情況,實地查驗硬化道路工程質量。
三、任務分工
鎮黨委、政府成立自查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對本轄區危房改造、安全飲水、硬化道路等民生工程開展全面自查。鎮直相關部門成立三個專項督查組,對各村落實情況進行現場督導檢查。
專項督導組:
第一組負責督導危房改造
第二組負責督導安全飲水
第三組負責督導項目情況
四、核查方式
1.各專項督查組入戶核查情況,將情況匯總,于4月22日前,上報鎮扶貧辦,指導各村建立問題臺賬、明確整改責任人、確立整改時限。
2.各督查組原則上在各村完成自查工作后進行現場督導檢查,在督查期間自行安排督查工作進度,督查結束后形或專項督查報告。于4月27日前報鎮脫貧攻堅領導小組。
五、工作要求
1.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業的具體查驗方案,明確檢查標準,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強,對問題多發、易存在風險的方面要著重強調。指導各村落實好本次“回頭看”工作,
2.各村、行業部門對本次自查“回頭看”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真查真改,真實反映工作情況。能立行立改的問題要第一時間組織整改,需要長期堅持的要明確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明確整改責任人。要建立臺賬,細化梳理各類問題,實行銷號制度,完成一項銷號一項。堅持問題導向,保證問題整改到位,防上發生反彈。
3.層層壓實責任,工次查驗整改結果需村級書記、第一書記簽字背書,對虛假整改、欺行了事的相關責任人要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