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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中心,它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從某種意義上說,財務管理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關鍵。然而,有些企業的財務管理則不盡人意。這些企業的財務管理存在兩個誤區:一是把財務管理簡單化,仿佛財務管理只是財務部門的事,忽視其他部門在財務管理中的作用;二是財務部門完全聽命于“老板”,忽視財務管理自身的規律性與相對的獨立性。
本文著重討論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投資管理、資金管理、財務監督管理、利潤分配管理等問題。
一、當好參謀,把好企業投資決策關
決策是企業管理中的一項最為重要的工作。決策是有成本的,這一點容易被人忽視。例如一個正確的決策為企業盈利100萬元,如果沒有作出及時的決策失去了機遇,這個決策成本就是100萬元;如果作出了一個錯誤的決策,不僅沒有賺到100萬元,反而虧損了100萬元,那么,這個錯誤的決策成本就是200萬元。因此,決策也必須講成本控制。
投資決策是企業所有決策中最為關鍵、最為重要的決策,因此我們常說:投資決策失誤是企業最大的失誤,一個重大的投資決策失誤往往會使一個企業陷入困境,甚至破產。因此,財務管理的一項極為重要的職能就是為企業當好參謀,把好投資決策關。
第一,把好經濟行為關。必須明確投資是一項經濟行為,必須從經濟規律中去尋找依據,從而作出正確的投資決策。筆者調查過若干個國有企業失誤的投資決策,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沒有從經濟規律本身去決策,而是從“政治”、“人際關系”等因素輕率地作出了投資決策。例如一個國有企業的董事會聽命于某位上級首長的“暗示”,給上級老首長的兒子的一個公司投資300萬元,結果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又例如一個很成功的國有企業的總經理,為了回報他的故鄉,強行主張在他的故鄉投資500萬元辦廠,而他的故鄉卻不具備辦這種工廠的條件,結果廠是辦起來了,卻年年虧損,成了這個企業的“沉重包袱”。甚至還有國有企業的負責人把國有資產隨意地投資給自己的親戚朋友和身邊的人,嚴格地說,這已經是一種腐敗行為,是一種犯罪了。這一種投資方式在筆者調查的投資決策失誤中竟占了40%左右,是一種十分值得重視的現象。另一種投資決策失誤是由于投資決策者本人素質差、官僚主義、獨斷專行,不懂經濟規律而拍腦袋作出的決策。這種投資方式在筆者調查的投資決策失誤中約占50%。
第二,把好調查研究關,嚴格按國際慣例辦事。投資決策是一個過程。在作出投資決策之前,必須深入進行調查研究,進行可行性分析,不能輕易投資。特別是對外投資,即企業以現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或者以股票、證券等有價證券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一定要按國際慣例辦事,對投資方的資信、財力等諸多方面要有可靠的證明。合同要嚴格把關,符合有關法律手續,切不可留有隱患。
第三,把好投資管理程序關,做到投資決策科學化與民主化。不同種類的投資都有自身的特點,從而有不同的管理程序,需經不同的部門審批。例如:有的投資,總經理個人可以做出決策,有的投資需經董事會批準,而有的投資則需報上級部門審批。
第四,把好成本控制、風險與收益關。投資的目的是要有效益,要賺錢,因此必須實行投資成本控制:要有風險意識,盡力規避風險;投資要有效益,還得及時回收,以確保投資成功。
二、管好資金,確保企業資金流通與安全
目前,不少企業在資金管理中存在三個問題:一是資金入不敷出,存在資金缺口;二是資金被挪用、被擠占;三是令人頭疼的“三角債”。如何解決好這三個問題,是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當務之急。
當然,首先要開源節流,增收節支;其次要通過短期籌款和投資來調劑資金的余缺;第三必須對資金實施跟蹤管理,做到專款專用,防止資金被挪用和形成新的“三角債”。
三、充分發揮財務監督作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在企業約束機制之中,充分發揮財務監督的作用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財務工作者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對于不按財務制度辦事的人,要敢于抵制,直至向上級反映情況。國有企業的財務人員從根本上來說,是對國有資產負責,而不是對某個具體的總經理負責。而從法治上說,又必須保護財務人員的職責與個人權益,也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財務監督的作用。
目前國有企業實行財務主管下管一級的制度是行之有效的。直屬企業的財務負責人由上一級主管部門、企業直接委派,其組織關系、工資福利在上一級單位,這樣企業財務負責人就能無后顧之憂地行使財務監督職權。諸如這一類的財務監督機制,還有待我們去深入研究,逐步完善起來。
四、新形勢下的利潤分配管理
多年來,我國企業利潤分配由于受計劃經濟的影響,在“按勞分配”的口號下,實質上存在嚴重的平均主義,極大地挫傷了群眾的積極性,這也是不少國有企業長期處于困境的一個重要原因。一個廠長、總經理工資收入與一個普通員工相差無幾,無論從哪一方面說,都是不合理的。有一些廠長、總經理辛辛苦苦干了幾十年,臨到退休才發現自己“一無所有”,心理不平衡。個別人竟鋌而走險,知法犯法,貪污受賄,形成所謂的“五十九歲現象”。一個高級知識分子、一個科技工作者收入同一個體力勞動者相差無幾,這也是利潤分配十分不合理的現象。在利潤分配上吃“大鍋飯”是一種落后意識,是有很大危害的。
改革開放以后,小平同志提出“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其實質就是打破利潤分配的“平均主義”。小平同志又提出“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號召“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這就為利潤分配進一步改革奠定了理論基礎。目前,科技工作者可以以科學技術入股分紅,企業經營者實行年薪制等,可以說是利潤分配在新形勢下的必然結果。按勞分配與生產要素參與分配將成為企業的主要利潤分配形式,職工持股、經營者持股將使企業和員工成為一個利益共同體,風險共擔,利潤則按股分享。在這種新形勢下,企業的利潤分配如何才能更合理,更能發揮經濟杠桿作用,從而調動各層次、各種人員的積極性,是財務工作者面臨的一個新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