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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寧波;離岸金融中心;建設與發展
一、國際離岸金融中心發展歷程及監管經驗借鑒
發達國家的離岸金融市場建立歷史悠久,最早的可追溯至20世紀50年代,而現今全球共形成了三種類型國際離岸金融中心,分別為倫敦-香港型離岸金融中心,紐約-日本型離岸金融中心,新加坡型離岸金融中心。由于每個國家在經濟、政治、文化和法律等方方面面都存在差異,所以三個國際離岸金融中心的發展路徑是有區別的。即使中國國情有所差異,但是多樣化的離岸金融中心的建立都能給寧波離岸金融的發展提供借鑒。
(一)倫敦-香港型離岸金融中心
倫敦離岸金融市場和香港離岸金融市場是屬于內外混合式模型,即通過國內已經存在的金融系統來開辦離岸金融業務,進行離岸融資活動。這種模式把國內和國際金融業務相混合,銀行和企業可以在該離岸金融市場可以通過一個賬戶同時辦理國內業務和離岸業務,因此也稱其為“自然形成”的市場。倫敦離岸市場在20世紀50年代末建立,混合經營銀行業務和證券業務。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建于2004年,由于中國在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國際影響力有所提高,人民幣的國際地位也得到鞏固與加強,因此對于在香港建立離岸金融中心具有戰略意義。雖然內外混合式經營的離岸金融市場能開辦國內金融業務,但是卻不受制于國內與金融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監管體系,從而在該市場的資金流動情況是無法監管到的。從這個層面來說,在倫敦和香港離岸金融市場中,國內資金可以流向國際,而離岸資金可以流向國內金融體系,這種模式極大地提高了資金的流動性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擴大了資金的流通范圍。但是與此同時該模式也存在很大的風險和投機行為:由于當地政府在該市場中對于流向國內金融體系的離岸資金是無稅收的,也無存款準備金制度,國內金融市場高度開放,因此很容易產生銀行和企業利用這一特點進行非法商業行為的現象。
(二)紐約-日本型離岸金融中心
紐約離岸金融中心和日本離岸金融中心是屬于內外分離式模型。即獨立于國內金融體系之外而創建新的離岸金融中心來開辦離岸金融業務,進行離岸融資活動。這種模式把國內和國際金融業務相分開,銀行和企業不可以在該離岸金融市場同時辦理國內業務和離岸業務,因此也稱其為“人為創設,內外分離”的市場。紐約離岸市場在20世紀80年代建立,其重要形式為美國紐約國際銀行設施,改變了長期以來離岸金融業務經營外國貨幣的現象,因此其只經營銀行業務,而沒有證券業務和期貨業務的辦理。日本離岸市場建于1986年,由于日本在1985年討論了日元國際化問題,因此次年便決定建立離岸金融市場來作為其金融市場國際化中重要的一步。
同倫敦和香港型離岸金融市場類似,紐約和日本離岸金融市場也是沒有要求提前扣除利息稅,沒有存款保險金和法定準備金,同時也不受制于國內金融體系相關的法律法規。該市場金融業務交易對象主要它的主要交易對象是非居民與會員機構,其中非居民主要指國外企業、國外的政府和國外銀行的海外分行等,因此在該模式的離岸市場中籌資只能吸收外國政府、外國銀行和公司的存款,而且貸款不能在本國境內使用。
而與倫敦和香港型離岸金融市場不同的是,在紐約-日本離岸金融市場中辦理離岸金融業務和國內金融業務不能用同一個賬戶,具體來說就是要設立離岸業務和國內業務兩個賬戶,實行內外分離。雖然該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會降低資金的流通效率,減慢本幣國際化的進程,但是其大大地增加了交易主體使用資金的安全性,降低金融危機的風險,并且也有利于政府對其實施有效的監管。
(三)新加坡型離岸金融中心
新加坡型離岸金融中心是介于倫敦-香港式離岸金融中心和紐約-日本式離岸金融中心之間的又一種模式,既有內外混合式的特點,又有內外分離式的影子,因此又稱為滲透型模式。該模式的分離特點具體表現在交易主體必須要設立國內業務和離岸業務兩個賬戶,混和特點表現在這兩個賬戶是相互聯系并相互滲透的,即交易主體的資金可以在離岸賬戶和國內賬戶中相互轉移。
與前二者離岸金融模式相似的是新加坡離岸中心的政府也實施了一系列市場優惠政策,例如扣除了利息稅等,這極大地吸引了來自國內國外的資金流入,又由于其相互滲透的特點,使得資金在該市場的流通取得了很大的便利。在許多國家中由于受到外匯管制,企業無法將國內貨幣與外國貨幣進行自由兌換,而這種滲透式離岸金融中心便實現了國內賬戶與離岸賬戶的雙向滲透,因此新加坡采取這種模式對其本國貨幣國際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上海自由貿易區離岸金融發展歷程經驗借鑒
隨著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區離岸金融的不斷發展給當地經濟發展帶來的巨大進步的同時,也給寧波離岸金融的建設與發展帶來深刻的借鑒意義。上海自由貿易區離岸金融的建設歷程主要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定位準確
上海自由貿易區離岸金融中心是中國大陸首次建設成功的離岸金融中心,因此其在中國國內具有領頭羊的作用,帶領著未來中國其他地區離岸金融中心的發展。同時隨著上海自貿區的成立,上海己然成為中國對外貿易中心,將在國際舞臺上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其金融的發展也刻不容緩。從以上英國、日本、美國和新加坡等發達國家的經驗中可知道離岸金融中心的建設與發展是該國走出去并邁向國際化的重要一步。
相關專家裴長洪表示,沒有離岸金融業務的上海自貿區想成為國際金融中心是比較困難的。隨著人民幣國際化程度的提高,人民幣在各國投資貿易活動中將越來越受到各國人民的歡迎。因此不斷完善修改離岸金融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管理不論對國家的經濟層面還是政策層面上都至關重要。國家可以增加國內銀行辦理離岸金融的業務點的同時,增加國外的金融機構在本國合法開辦離岸金融的業務點,使得上海自貿區的離岸金融業務立足于國內國外全面發展。
(二)立足國情
與發達國家不同,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政治、文化和法律等方方面面都存在差異。
從經濟上看,中國經濟雖然取得了巨大的進步和發展,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尤其在金融方面。中國的金融市場起步較晚,而且金融體系尚不健全,基本上處于“先天不足、后天畸形”的現狀,因此上海自由貿易區的離岸金融建設必須要加快經濟發展的步伐;
從政治方面看,中國屬于社會主義國家,人口基數大,因此在中國建設離岸金融中心將會由巨大的市場空間,同時也將伴隨更大的風險,因此與發達國家的由多個國家或者國際監管機構不同,上海自由貿易區的離岸金融市場建設將會加大對市場監管的力度并由本國政府及監管機構控制。
從優惠政策來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離岸金融中心是根據本國實際情況和上海城市當地的發展需要制定的,由于其設在中國大陸范圍內,所以并不享有其他國家的優惠政策。
從法律上看,中國制定的與金融相關的法律條文尚不健全,甚至出現許多漏洞,給投機者進行違法的商業行為的機會。因此上海自貿區的離岸金融建設必定要加強政府的監管,增強對違法的懲處,同時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
(三)分階段實施戰略
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離岸金融建設主要分為兩個階段,在建立之初則采用紐約-日本離岸金融中心的模式,即實行嚴格的內外分離制度;在成熟階段則將放寬對賬戶分離的限制,模仿倫敦-香港離岸金融中心的模式,實行國內賬戶與離岸賬戶一體化的措施。
宏觀上政府要注意監管的力度,即在上海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初建階段主要通過政府的鼓勵政策推動,隨著其不斷發展并能獨自面向國際市場時,政府將會減少干預,讓市場自由發展。
微觀上上海自由貿易區對交易幣種進行了限制,并且只限于銀行業務的辦理,并不對證券業務和期貨業務放開,直到其逐漸成熟,才擴展到債券、基金和保險等相關業務的辦理。這樣能有效地降低風險同時促進離岸金融的發展。
三、寧波離岸金融研究的主要內容
(一)類型定位
與上海自貿區成立離岸金融中心的條件相比,寧波作為二級城市的經濟實力偏弱,金融體系不完善,而且缺乏政策戰略上的支持,因此其建立與發展離岸金融中心的道路上將較為困難。但改革開放以來,寧波也在搭乘政策的順風車飛速發展著,產業不斷轉型升級,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于國內城市前列,地處長江三角洲,瀕臨東海,地理位置良好,因此促進其離岸金融發展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環境。
另外外貿出口是寧波的傳統優勢產業。統計顯示:去年寧波完成外貿進出口總額1047億美元,同比增長4.4%。其中出口731.1億美元,同比增長11.3%,分別高于浙江省和全國1.4和5.2個百分點。利用外資呈現新亮點。去年寧波市新批外商投資項目468個,合同利用外資70.2億美元。由此看來,寧波對外貿易取得了非常令人矚目的成績,與此同時,就必須加快其金融的建設與發展,使得金融與貿易齊頭并進。
根據寧波自身發展現狀,在給寧波離岸金融的發展定位時要綜合考量其優勢和劣勢,充分發揮其優勢的同時摒棄其劣勢。在借鑒國外發展較好的離岸金融中心和上海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的發展經驗后,作者認為寧波的離岸金融中心建設應該參考紐約-日本型離岸金融中心的建設和發展之路,即加大對離岸金融業務的監管力度,對國內賬戶與離岸業務進行分離,降低金融業務辦理的風險。
(二)具體措施
1.風險控制
與國際金融市場相伴發展的是金融風險,風險管理和市場監管收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相對于發達國家來說,發展中國家將會面臨更大的通貨膨脹風險,但是為了規避經濟危機,發達國家通常也會采取擴張性的貨幣政策增加該國通貨膨脹的壓力,使得國內通貨膨脹的風險不斷增加。因此不論是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都應該增加對風險的控制,增加對風險較低的產品的投資。原油、金屬、農產品等大宗商品價格在新興市場經濟體需求強勁、金融市場總體流動性較充裕的情況下有較大幅度的上漲。全球異常氣候越來越多、部分地區政治社會局勢動蕩使得一些大宗商品的供給受到限制,主要大宗商品價格保持高位運行還將持續一段時間,在這個過程中也會出現較大的波動。
2.市場一體化
一體化的市場主要是指股票市場、匯票市場以及其他相關的金融市場在全球化過程中一體化的表現。國際金融市場中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受到的風險源偏向一致。在國際金融領域中的各種壁壘越來越少,在業務活動中各種交易工具、結算匯兌、貨幣種類等呈現較大趨同性,比如在金融市場、機構、工具乃至貨幣的一體化。各國銀行和金融機構跨國經營形成了國際金融市場的關鍵鏈條,促進了各國市場間的交易量的增長。除此之外,全球不同國家的金融市場表現出利率之間交叉影響,具體表現為不同的金融市場上具有相同的金融工具且其價格十分相近。
3.創新業務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伴隨著全球金融創新浪潮和金融工程理論、信息技術的完善,國際金融市場業務創新層出不窮,尤其是金融衍生產品市場蓬勃發展。遠期匯率協議、外匯期貨、外匯期權、貨幣互換、信用衍生產品等被世界各國和企業廣泛使用,有巨大市場前景。
因此離岸金融的自由化為金融的發展提供了一個很大的發展空間,具體表現在隨著離岸金融的設立,涌現了許多衍生金融工具。因而許多銀行應該把握好時機,減少對傳統的同業拆借的依賴,通過衍生金融產品實現業務量的增長。但是與此同時,隨著各大銀行企業開始進行各種衍生金融產品的交易時,容易出現衍生金融產品同質化的現象,因此銀行要注意以人民幣離岸產品為主線的衍生產品創新,避免出現同業價格競爭的情況,不僅對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有巨大的幫助,而且更有利于加快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
[關鍵詞]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匯率協調;貨幣融合
自從蒙代爾(Mundell)1961年發表了《最優貨幣區》一文后,國際貨幣合作與協調便一直成為經濟學界的熱點話題,歐洲貨幣一體化的成功和歐元的啟動為亞洲貨幣合作帶來了相應的示范效應。東亞金融危機讓東亞國家和地區意識到進行區域匯率合作是東亞貨幣的出路,是實現自己利益的必要手段。貨幣合作又必需通過國與國之間的區域經濟合作來承載,縱觀歐盟與北美自由貿易區的發展歷程,在自由貿易區建設初期除了強調貿易與投資自由化之外,還強調各成員國之間的匯率協調,維護區域匯率的穩定,以此來推動區域性貿易與投資自由化的進程;在自由貿易區發展的高級階段,則會趨向貨幣一體化(歐元)或強勢貨幣逐步替代弱勢貨幣,由此來實現生產要素的跨境自由流動,從而促使自由貿易區向真正的經濟貨幣聯盟升級。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設初期也必須要加強中國與東盟各成員國家之間的匯率協調,因為穩定的匯率機制可以降低國際貿易成本和跨國投資的風險,促進自由貿易區內的貿易與投資自由化,也使自由貿易區朝著健康、可持續的方向發展。
一、東盟主要國家匯率安排的取向與構建東盟貨幣區的前景
對于外貿依存度很高的東盟主要國家而言,匯率制度是一個兩難選擇:一是由單一主要貨幣釘住匯率制轉向貨幣籃子釘住制。在實行貨幣籃子釘住制時,不僅應充分考慮貿易伙伴的重要性,同時要慎重地選擇貨幣籃子的組成,在此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動態地調整釘住貨幣的權數、拓寬貨幣籃子的組成。二是根據克魯格曼的匯率目標區管理模型,制定各國匯率波動的區間。事實上,匯率波動的區間安排是界于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間的一種中間型匯率制度,在一定意義上集中了兩種極端性匯率制度安排的優點,不僅有助于實施貨幣和財政政策的紀律,而且在資本流動性較強的國際金融環境中也提供了抵抗沖擊的靈活性。鑒于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啟動,東盟主要國家目前正實施一種較為靈活的匯率安排,即實行一種不公開的釘住貨幣籃子制度,其好處是貨幣當局可以避免根據事先公布的安排和主要貨幣匯率的變動而被動地進行頻繁的調整,同時可以避免在固定匯率制下本幣貶值給其他國家實行報復性措施以口實的情形。選擇更為靈活的匯率制度安排有利于貨幣當局依據未經公布的一籃子貨幣調整匯率,利用主要貨幣匯率的波動來掩飾本幣的有效貶值。
東盟的經濟體大部分為小型開放的經濟體,往往傾向于選擇固定比率制度。因為在這些經濟體內,匯率變動不大,可能伴隨著對實際競爭力的明顯效應。而且,在開放經濟體內,由于總的價格指數會比相對封閉的經濟體更為波動。經常的匯率調整降低了貨幣的流動性。作為這個標準的推論,經濟體的規模越小,它就可能更為開放,因此,東盟國家更傾向于加入貨幣區。在東盟十國中,經濟實力主要以原來的東盟五國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印度尼西亞、新加坡為主,它們在經濟發展水平、政府財政赤字、通貨膨脹率等方面比較接近,正在加快建立經濟一體化進程,各國存在較強的政治意愿,并存在較為成熟的合作機制。所以東盟核心國家在很多方面符合最優貨幣區的標準,將來可以實現較高層次的貨幣同盟。至于東盟四個新成員,它們與核心成員差距較大,經濟發展落后,政治上強調和不干預內政。所以,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它們不具備實行統一貨幣的條件。應當看到,東盟如能實現貨幣一體化,將有助于東南亞各國的金融市場的穩定,有助于經濟復蘇,對區域經濟和中國的經濟也無疑將起到正面影響。
二、國際社會對人民幣匯率制度的反應及評述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稱人民幣匯率不釘住單一美元。如何看待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各國反應及外電評論不盡相同。時任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格林斯潘對中國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規定表示歡迎。日本內閣廳長官佃田博之認為這是中國經濟國際化的第一步,也是人民幣國際貨幣的第一步。馬來西亞央行即日宣布,允許林吉特匯率實行管理浮動,決定即時生效,林吉特匯率將由經濟基本面決定。韓國央行表示,如果美元對韓國的匯率過度下降,該國央行將采取強有力措施穩定外匯市場。而新加坡則稱不會改變現行匯率制度。
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不僅可能成為中國貨幣政策框架的一個重要暗示,而且可能對全球的貨幣安排產生顯著的長期影響。從總體上看,亞洲沒有完全可兌換的貨幣。除日元以外,亞洲大多數規模較大經濟體的貨幣(人民幣、韓元、新臺幣、泰珠等)在資本賬戶內都不可完全兌換。這就意味著亞洲國家之間的大量貿易和其他金融交易的定價、開發票和結算都是以美元來進行的。貨幣不可兌換的另一個派生物是美元已經成為亞洲各個國家保護其與亞洲其他國家出口競爭的參考基準點,結果亞洲事實上成為美元區的一部分。隨著亞洲國家中央銀行實行相對干預的政策,美元匯率的浮動幅度已經被減弱甚至被消除。隨著中國放松人民幣與美元的聯系,并繼續開放其資本賬戶,我們應該開始考慮亞洲國家貨幣開始表現得更像一個脫離美元區的貨幣聯盟,而不再是作為一體化的障礙。鑒于以上論述,亞洲作為一個整體與美元脫離聯系的步伐將非常緩慢。這一速度取決于亞洲希望且能夠多快地它們的貨幣完全可兌換??紤]到亞洲金融體系發展的不完善狀況,這一過程可能需要數年的時間。
與眾多表示贊同的意見不同,麥金農在2005年7月29日在《華爾街日報》發表的“貨幣戰”指出,2005年7月21日人民幣匯率改革措施對中國經濟來說不是一個“好消息”。具體存在以下五個問題:(1)中國貨幣當局在放棄了過去的貨幣政策對象(即“錨”)之后,沒有相應響應一個新“錨”,從而使自己的貨幣政策運作變得不明確起來。(2)中國經濟將可能出現通貨緊縮,因為人民幣升值會引起出口的經濟增長減速。(3)在大量“熱錢”進入中國的同時,國內貨幣市場將面臨“零利率流動性陷阱”,貨幣當局將發現在新形勢下難有作為。(4)人民幣升值不僅會影響出口,而且也會影響進口,尤其是通過影響國內投資和國內經濟增長而引起進口需求的減少,從而升值對中間貿易平衡的最終效應變得不確定(即不能斷定人民幣升值將使中國貿易順差縮小甚至轉為逆差)。(5)如果中國貿易平衡格局不因人民幣升值而出現顯著改變,來自國外的貿易保護主義壓力只會有增無減。
三、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匯率協調與人民幣區域化
(一)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初期的匯率協調
匯率協調機制的建立,一方面可以降低與各國貨幣兌換有關的交易成本和遠期拋補成本,同時間接地減少外貿企業內部關注地區內貨幣兌換和匯率風險的人員及信息成本;另一方面也會減少區域內未來匯率不確定的風險,從而降低決策成本,使價格體系成為進行正確經濟決策的更好的向導。因此,穩定的匯率必然會大大促進區域內的貿易和投資,即產生所謂的“貿易及投資創造效應”。Frankel、Schmukler、Serven(2000)提出了“依附理論”,認為,發展中國家匯率制度取決于其經濟、政治等對外依賴關系,因而應使其貨幣與某一關鍵國家的貨幣(錨貨幣)掛鉤,以穩定經濟發展,至于采用何種貨幣作為錨,取決于該國經濟發展、對外貿易、政治關系等。在這一理論基礎上產生的“名義錨”理論風行一時,主張對匯率確定一個目標,以此來加強中央銀行的貨幣穩定計劃。因此,中國一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匯率協調、合作初期的原則應是:一是貨幣合作的可行性和穩定性;二是建立自貿區最優貨幣區的時效性和效益性;三是自貿區貨幣合作的權力制衡性。可以在建立統一目標系統框架后,分階段、多層次,高速度推進。
中國向貨幣籃制度過渡,然后與東盟國家采用共同的貨幣籃,這在技術上說并不困難。因此,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設想的一攬子目標區爬行釘住方案的基本框架包括以下內容:(1)確定參與方相互間的均衡匯率以及波動的大致幅度,同時明確機制參加方維持匯率穩定的義務。(2)自貿區內實行釘住美元、歐元和日元的一攬子貨幣的匯率制度。至于這幾種貨幣在自貿區各國貨幣籃中的權重,考慮到貨幣合作的特點和降低實施貨幣合作的難度,各國在初始階段可以根據各國的貿易方向和政策偏好有所側重,不要追求“一刀切”。經過一段時間的過渡期后,將“錨定貨幣”的權重由各個國家或地區根據自己的對外貿易比重自行選擇的權重過渡到根據整個后貿易整體對外貿易的比重來確定的權重。(3)區內各個國家宣布一個釘住一攬子貨幣的中心平價水平,并自行確定平價浮動的范圍,在條件成熟的時候共同確定波動幅度。(4)每個國家或地區依然可以保持原有的名義匯率制度。比如印度尼西亞保持爬行釘住匯率制度,這將大大降低各成員國制度轉換成本、減少貨幣合作的阻力,從而迅速推進貨幣合作的進程。(5)實行“可調整釘住匯率制”,允許各成員國根據本國經濟基本面的變化和匯率失調程度的判斷,調整中心平價水平或者是平價波動范圍;或者制定某種調整的規則,根據規則來做出自動調整,從而最大限度地避免固定匯率制或者釘住匯率制下因匯率僵化而誘發的投資沖擊。這就從制度上保證了自貿區匯率機制的安全性和穩定性。(6)建立一個類似歐洲短期融資安排的融資機制以幫助成員國家對抗貨幣投機,防范投機沖擊、穩定外匯市場,保護匯率制度,或者就此建立自貿區貨幣基金。
(二)人民幣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內的區域化
在中國一東盟自由貿易區趨向成熟以后,著眼亞洲統一貨幣建設,中國一東盟自由貿易區要確定機制化的“貨幣錨”,即以人民幣和日元共同組成雙錨,這是由日本現有的經濟、科技、金融等綜合實力和我國經濟規模、發展前景及其市場潛力等因素所必然決定的。在此基礎上,以這個貨幣錨為核心構建成特殊的雙層框架:一方面日元和人民幣與美元掛鉤,保持相互的匯率的相對穩定。另一方面其他參與方貨幣不直接與美元掛鉤,而與日元和人民幣掛鉤,隨日元和人民幣對美元的上下浮動而波動。這個框架基本可達使參與方面貨幣的匯率波幅不大,且對美元匯率有調控的聯合浮動,為地區經濟的穩定發展創造條件。
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以及巨大的市場潛力對東盟特別具有吸引力。據預測,中國未來20年的經濟增長率年均為7.2%。東盟貨幣區與人民幣貨幣區的融合,除了經濟發展上的需要外,還有地利、人口、地緣上的優勢。據統計,東盟地區有50多萬華人,形成一張覆蓋東南亞的“華人經濟網絡”,這對兩大貨幣區的融合將發揮積極的作用。隨著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立,這個“華人經濟網絡”將發揮巨大的作用。中國與東盟山水相連,湄公河黃金水道的開發,中國一東盟陸路交通的貫通,將把中國與東盟連接為一個統一的市場——至少是地理意義上的,到2010年,中國一東盟自由貿易區正式啟動時,就將變成真正意義上的統一市場。但如果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定位僅僅是貿易與投資自由化,而沒有較高層次的貨幣合作和各成員國宏觀經濟政策統一協調,就如同建在流沙上的大廈,隨時都有被中斷和倒塌的可能。
2013年9月22日,國務院正式批準設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成為促進我國經濟延伸和對外流通的催化劑。推動上海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發展,研究離岸金融中心的發展條件與模式,對于上海自貿區構建穩定高效的金融服務功能樞紐、擴展中國金融國際影響力,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國際離岸金融中心的三類主要模式
第一類:“內外混合型”模式。又稱內外混合或一體型離岸金融中心,起源于上世紀50年代末,英法聯合侵略埃及,致使英國赤字、英鎊貶值,英格蘭銀行以7%利率予以阻止,倫敦各商業銀行被迫提供海外美元貸款,以規避嚴格外匯管制,從而形成內外混合型離岸金融中心。除倫敦外,我國香港地區也是該類型的代表地,兩地都具備高所得稅和高監管級別、交易規模較大等特點,以倫敦為例,日均交易額4620 億美元,遠高于美國本土2360 億美元。由于該類型的實施國及地區具備高度管理經營能力,其國內與離岸金融業務不分離,在業務申請程序及賬戶設置上無嚴格程序,可與在岸賬戶并行運作,從而保證了資金的流動無限制。
第二類:“內外分離型”模式。源于上世紀60年代,美國因越戰形成財貿赤字,當局加緊金融管制導致了大量美元外流歐洲,形成歐洲美元市場。主要代表有美國紐約、日本東京、新加坡等。該類離岸金融中心由于針對非居民交易提供稅收優惠、取消境外資本稅制、利率管制,但嚴格分立離、在岸賬戶及交易,居民、非居民存貸業務,嚴禁資金的離、在岸賬戶及境、內外市場流轉。
第三類:“避稅港型”或“巴哈馬型”模式。源于上世紀70年代,離岸金融市場逐漸向其它非歐地區擴散,基于“內外混合型”衍生出簿記型市場。主要有巴拿馬、巴林、塞浦路斯、巴哈馬等地,通過在不需納稅的城市虛設機構,而在母國開展實際業務,進行賬簿層面的境、內外交易,以規避貿易壁壘與外匯管制。該類型離岸金融中心相對規模小,但數量多且相對集中,截至目前全球80%以上避稅港型離岸金融中心設立于英屬維爾京群島,為該島貢獻超過50%的GDP增長,但在適應性上受限于自身規模較小、稅賦輕、具備特殊條件的島國及中小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其對于所在地經濟的持續增長貢獻有限。
除此之外,還有以曼谷、雅加達等為代表的滲透型模式,主要基于分離型演化而成,總體上分立離、在岸賬戶,居民、非居民投融資,但適度開放離、在岸賬戶間資金投融資及存貸。根據上述分析,內外分離型能避免上海自貿區實施離岸金融業務發展過程中境外資本對境內資本市場的影響,但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發展國家或區域對于外資投資的吸引及運用;而內外混合型的離、在岸賬戶資金互動利用,可以推動運行區域的資金吸收運用高效實現,但其主要適用于境、內外、居民非居民存貸業務能高度融合管理的國家或地區,就上海自貿區現金階段發展情況而言,不能簡單套用,應結合“一線(國境線)徹底放開,二線(市場分界線)高效管住”建設原則,實施內外分離混合型模式,即先嚴格分立離、在岸賬戶運行,以削減匯率波動引起離岸向在岸賬戶的影響傳導,待資本項目實現完全可自由兌換且監管手段成熟時,逐步轉向混合型,推動大規模引資及國內企業海外投資。
二、 上海自貿區建立“內外分離混合型”模式條件分析
(一)對外貿易開放度高
截止2014年第二季度,上海自貿區吸引9000家以上企業入駐,進出口總值610.4億元人民幣,較上季度環比增幅2.41%,自貿區自2014年1月起,實施分片分撥、逐點進行、合攏通過“大通關”,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區內免除海關通常監管,對外貿易開放領域延伸至包含一般貿易、航運、保險、金融及相關服務共176個行業,自貿區獲得境外貿易、金融投資增比11.7%和5.7%,獲得技術貿易、服務貿易較2013年成立時獲得增幅3.21%和7.43%。
(二)金融業務集中度高
上海自貿區自成立之初吸引25家企業和11家金融機構入駐,至2014年6月底,共計18家全球知名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落戶上海自貿區;而2014年上半年,上海自貿區共完成離岸金融業務占全國比重為31.3%,漲幅11%。同時,入駐上海自貿區內金融機構從事離岸業務量占全國金融機構同期業務總和的71.3%,自貿區內貿易量及金融投資占東盟自貿區的11.7%、13.9%。總體上,上海自貿區獲得較大規模的離岸金融業務增長與集中。
(三)投融資成熟、離岸金融初步發展
上海金融市場2013年全面交易總額639萬億元、直接融資合計3.96萬億元、跨境人民幣結算總量達9149億元,同比漲幅分別為21%、1.8%,和86%;自貿區吸引外資實體1245家,累積注資73.03億美元,其直接投資業務結算量1200多億元,較去年同比增長198%;上海自貿區形成離岸金融業務占自貿區全部金融業務比重自2013年的17.1%升至2014年6月的19.4%,并自2014年1月起,在入區71%金融業務主體中推行拆借、貼現、外匯、證券及金融期貨交易業務,并同時開放證券、保險等非銀行機構自由貿易賬戶的分賬核算業務市場,業務交易量遞增67.3%。
(四) 政策配套全面
上海自貿區2013年針對促進一般貿易、金融債券及期貨證券交易等金融業務便利措施分別達11和17條,較2012年增幅為4%和6.1%;同時上海自貿區進一步縮減55條“負面清單”措施,剔除14條針對外資離岸管制的措施,放寬19條管理措施,占2013全年措施優化量的17.4%。橫向比較而言,上海自貿區不斷優化區內利率市場化 、匯率自由匯兌措施,累積出臺旨在分剝離岸、在岸業務的金融政策多達17條,占全國各級行政區劃政策數的27.3%。針對離岸金融業務的開放,上海自貿區于2014年5月起,以自由貿易賬戶形式分離自貿區境、內外業務,便于境外機構在自貿區開展經常項目、投融資創新,以進一步優化發展離岸金融中心的功能,為其吸引全球離岸資金創造了有利條件。
(五)外部社會條件豐富
上海自貿區已獲得包含大型輸變電與發電機組、大型船舶制造、汽車制造、工程及配件制造等重要裝配實體產業,以及航運物流服務是服務外包業在內的全面配套產業入駐,累計完成配套項目2390.3億元人民幣,總產值累計增長39%。上海自貿區從2014年1月起,在上海證交所聯通路透社終端、加入環球金融電訊協會(SWIFT)基礎上,全面開放網絡數據服務、境內外多方通訊技術、互聯網虛擬專用網、在線數據交易處理等共計項業務,并允許55%以上通訊網絡基建業務的境外持股比突破50%限制,有效支撐自貿區離岸金融業務。且服務于上海自貿區金融人才供給量累積為15.7萬人,金融、貿易復合型及經貿、商業服務復合型人才供給量分別為9.7萬和7.8萬,均超過全國對應人才供給量的50%;上海市還針對10萬金融高端人才缺口,出臺7項減稅、稅收返還及子女“學、醫、戶”綜合社保優化等措施。
三、 上海自貿區“內外分離混合型”模式的對策建議
(一)加快分類別離岸金融參與主體的擴增
相比新加坡、香港等地,上海自貿區存在外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主體相對不足、融資實質業務偏重于國內的缺陷,因而擴展適配內外分離混合型的參與主體規模對于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的發展迫在眉睫。首先,放開黃金、外匯以及國債市場的離岸金融主體準入,在一般人民幣離岸業務中,開辟外資主體優先辦理模式,豁免其營運稅費負擔,并形成境內外主體同等準入前國民待遇,放寬業務主體篩選,保持40-50家離岸金融機構,引導主體參與人民幣經常項目、非居民外匯交易、股息和利息交易,并引入證券、全外資財務、信托投資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保持區內100家左右離岸業務主體。其次,調高“混合”階段利息、外匯項目盈利能力占比至10%左右,以優化主體利率市場化適應能力及離岸金融中心總體業務發展。最后,借鑒香港、新加坡等地經驗,分階段管理,逐步推行區內直設離岸銀行,擴展境、內外離岸金融主體平等權覆蓋,有條件、分步驟開放單一外資金融機構設立離岸分支銀行及自貿區內中資銀行的離岸金融業務,推進“混合”離、在岸業務的可控自由流動。
(二)實現分階段風險調控與稅收調節
上海自貿區要建立起適應其內外分離混合發展模式的動態風險調控機制,以應對離、在岸賬戶資金流動隔離的弱化,進而引致金融與宏觀管理風險。首先,設定離岸主體與母銀行間頭寸抵補量不超過上一年限離岸總金融資產10%上限、2%-4%的上下浮動幅度,以控制業務“分離”并防范變相融通。其次,設立準備金以防范外匯匯兌、非居民存貸的在岸融資等基礎風險,并按離岸金融主體30%生息資本比例、流動性資產對負債比底限25%,控制境內、外主體的離岸融資、人民幣自由兌換衍生在岸居民存貸等業務的模式外“混合型”流動風險。再次,應繼續減征企業所得稅,確保離岸業務稅收低于境內同類稅負,自貿區內稅負低于周邊區域及國家離岸金融的平均水平,并對入駐自貿區離岸金融主體豁免利息稅、營業稅及印花稅、資本利得稅、股息預扣稅,對1-2年業務主體返還補貼純離岸金融業務營業稅,鼓勵引導離、在岸業務分離。最后,上海自貿區宜借助托賓稅發揮離岸金融業務主體稅負的風險防控轉移效應,以完善其風險動態調控,根據現有國際金融離岸中心發展經驗,應對自貿區離、在岸資金出現嚴重不匹配或遭遇國際離岸金融市場波動情形,提高短期流動資金收益征稅比重,以約束離、在岸業務“混合”走向規范化。
(三)完善分步離岸業務融資導向
融資的運用走向決定離岸金融發展收效,因此對于上海自貿區離岸金融中心內外分離混合型的發展模式選擇,要配以穩步合理的融資走向引導與管理。首先以嚴格分立、分離原則,控制賬戶資金占比、境內行業投資優惠控制融資“分離”,允許非居民間離岸賬戶交易,嚴禁離、在岸賬戶的本外幣兌換,實現境外資金的內向單向流動。其次,利用資產證券化引導貿易、物流服務業務與主體資信剝離后的融資、溢價發行和資產償債,以更穩定抗險結構實施“混合”融資。最后,以境內外金融機構的統一賬戶資金、離岸交易的儲備金制度、業務主體自然人或法人存款指標設限、資產負債及表外業務審核控制、人民幣自由兌換風險評估等手段管控“混合型”的利率融資、外匯自由投資的融資走向,借助額度管理控制長遠期離岸向在岸的資金滲透。
(四)落實分目標法律監管
一個大國的安身立命之本只能是實體經濟,而非資產游戲。中央宣布上海自貿區構想之后,內地財經媒體上的評論、報道大量集中在對其服務貿易、金融業發展的想象,但其中許多主張已經完全背離了基本的經濟常識。比如說自貿區內將單獨開放資本項目,將單獨實現人民幣完全自由兌換自由浮動等等,除非自貿區內單獨流通另外一種貨幣而不是人民幣,否則這些主張在技術上就完全是行不通的;但一個區區20多平方公里的地區從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也是世界增長最快經濟體的母體上割離出來單獨實現另外一種貨幣,這無異于經濟自殺!我們要的是上海自貿區為全國做試驗田闖出一條路,而不是創造空間讓少數人去尋租賺快錢。
歸根結底,貨物貿易才是這個自由貿易實驗區立足發展的基礎,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立足發展的基礎、最大的優勢、成敗的關鍵,在于貨物貿易的轉口貿易發展。這個總面積28.78平方公里的實驗區包括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等四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這四塊區域本身就是為貨物貿易發展而設立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如果上海自貿區一開始就是立足于服務貿易和金融業,完全不必設在這四塊遠離市中心的區域,而是應該直接設在市中心地帶。立足于貨物貿易發展又是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相對于世界上其他大多數自由港、自貿區和離岸金融中心的優勢所在。對于中國這樣一個13億人口的大國而言,單純的沒有實業基礎的離岸金融中心模式并無太大正面意義,它能夠給一小部分律師、金融家創造超高收入,卻不能給大眾帶來足夠多的體面收入和就業機會;能夠帶動實體經濟部門發展、提高實體經濟部門效益的自由港、自由貿易區更有用,何況上海立足于貨物貿易發展的優勢極為突出。
縱覽上海自貿區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基本吻合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服務貿易準入承諾。由于金融業的特點,也由于按照議定書承諾,至今中國已經取消對承諾開放的外資金融機構營業地域限制,一地開放便意味著全國開放。我們不能貿然讓全國經濟蒙受考慮不周的沖擊壓力,也不能沒有向貿易伙伴索取交換條件就單方面把這項好處交了出去。即使日后開放,恐怕也是據此向貿易伙伴為本國資本索取更好準入條件作為交換,這種方式更有利于全國和上海自貿區的利益。
在更高層次上觀察,某些論者要求盡快全面無條件開放金融業的主張恐怕并不符合中國這樣一個大國提升自己在國際金融體系中地位的特點。這些論者認為,自由化、與國際慣例接軌是金融中心發展的不二之途,據此,他們認為上海永遠超不過香港。然而,金融中心地位的提升有兩種:一種是不可能發揮全球經濟領導作用的國家的金融中心,對其而言,只有“與國際慣例接軌”、盡量自由化才有利于其成長為國際金融中心;然而,對于有望發揮全球經濟領導作用的國家而言,其金融中心要成長為領導性的國際金融中心,單純的自由化和“與國際慣例接軌”并非出路,可能反而是鞏固了其競爭對手的地位。當年紐約趕超倫敦的進程中,它既不是單純與當時的“國際慣例”接軌,其自由化程度也沒有比其他一些地方更高。但這些都沒有妨礙紐約乘著美國崛起的大勢從美國金融中心躍居全球金融中心,美國規則成為國際規則。對于中國而言,單純“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時期正在過去,越來越需要走出自己的路。要明確意識到,盡管外界普遍將上海自貿區稱作“再造一個香港”,且上海需要繼續向香港學習的地方還不少,但現在與當年單純“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時候不同,這個自貿區在探索中完全有可能提供成為國際模板的做法,這一點有可能成為其超越香港的地方。
在這里,我們要把微觀層次的簡政放權、放松管制與宏觀層次的產業結構自由放任區分開來。微觀層次的管理制度創新既是上海自貿區成敗的樞紐,又是推而廣之示范全國的試驗。不管是在該區域內實行“負面清單”管理,還是暫停實施某些法律法規……所有這些具體措施都是指向簡政放權、減少和消除過度管制的方向,其目的在于避免和消除政府部門的惰性,激發經濟活力,降低經濟運行成本,避免陷入過度管制的誤區。而這樣一些改革能令所有產業部門受益,實體經濟部門受益更大,因為正是實體經濟部門在生產經營中牽扯到的政府管理環節較多,更需要放松過度管制,提高政府效率和公共服務水平,金融等虛擬經濟部門則不然。印度等多數新興市場經濟體正是因為政府效率低、執行能力差,無力為實體經濟部門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方才格外著意金融服務和資本項目自由化,結果固然贏得了一時的喝彩,卻使得自己陷入貨幣金融危機接連重演的怪圈中難以自拔。
以實體經濟部門對外貿易為基礎、大力發展轉口貿易,并不意味著不大力發展金融和現代服務業。實際上,在金融領域開放創新方面,離岸金融業務就可望成為上海自貿區發展較大的領域,而上海離岸金融業務的發展,又可望與人民幣國際化等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因為原來國際市場參與者一般都是把美元、瑞士法郎等資產作為國際金融市場避風港,隨著中國實力上升,宏觀經濟穩定性和政治穩定性的優勢凸顯,人民幣資產也會成為國際金融市場上新的避風港資產,要積極探索、爭取,離岸金融業務就可以為境內居民和境外非居民的相關需求提供服務。(如果說原來境外非居民投資人民幣避風港資產多數是選擇直接投資形式,那么,隨著中國金融市場的發展及其開放,投向中國金融資產避風港的非居民將越來越多。)
上海自貿區離岸金融業務向國內外所有個人和機構開放提供服務,就中短期而言,除了國內居民、機構和海外華人華資之外,新興市場將是最大的客戶來源地。因為迄今新興市場對人民幣作為儲備資產和貿易計價結算貨幣的接受程度遠遠高于西方國家,而且,初級產品行情下行和西方主要中央銀行退出寬松貨幣政策對新興市場不利,未來10~20年,經濟風險與蕭條又將放大、引爆新興市場本已存在的眾多社會不穩定因素,階級、民族、宗教、地域之間的矛盾將有可能集中迸發,原來經濟景氣時期尚可容忍的問題彼時將顯得無法容忍,各種風險上升。到那時,中國的穩定將對新興市場資本產生強大吸引力,新興市場參與者中將有相當一批人選擇中國和人民幣作為避險所在。
關鍵詞:東盟資本市場一體化戰略應對策略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文識碼:A文章編號:1006-1770(2011)02-025-04
一、東盟資本市場一體化戰略框架已具雛形
(一)東盟已構建完整的資本市場一體化戰略框架
1997年3月,第一屆東盟7國財長會議首次提出東盟資本市場一體化構想,各國財長強調在銀行、金融、保險、關稅和財政方面加強合作,并就促進區域資本市場自由化達成共識。2003年10月,《第二巴厘宣言》的簽署標志著東盟經濟一體化框架的正式形成。發展統一資本市場、金融服務自由化、資本賬戶自由化、貿易投資自由化以及加強區域貨幣合作被正式納入東盟一體化框架。
2004年,東盟成立了東盟資本市場論壇(ACMF),以加強并擴大東盟國家資本市場的合作,最終目標是實現東盟資本市場的整合。2008年,在亞洲開發銀行(ADB)的技術支持下,ACMF提出了東盟資本市場發展執行計劃。2009年6月,在泰國曼谷舉辦的ACMF上,東盟資本市場一體化的初步框架――證券發行者和投資者在東盟國家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進行買賣交易的“東盟準則”正式出臺,預計2015年將完全實現東盟地區國家證券產品交易自由化。
(二)自由化與區域融合是東盟資本市場一體化的核心
第一階段(前期準備階段):一是成員國達成資本市場一體化共識框架,包括實現成員國之間跨境貿易投資、跨境籌款、設立市場準入機制等;二是放寬資本帳戶與投資限制,包括開放非審慎資本帳戶限制。
第二階段(中期發展階段):一是加強貨幣互換聯盟;二是推動新的東盟資產生成,提高市場交易率和降低成本,以便跨境交易;三是深化債券市場發展,加快區域債券發行以及相關評級機構的建設。
第三階段(后期完善階段):一是整合區域內的各資本市場,采取分階段地實施自由化;二是推動區域金融穩定,加強東盟秘書處的協調作用。
二、資本市場一體化是東盟提升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戰略舉措
(一)以優勢整合提升東盟資本市場的全球競爭力
1.東盟需要一個一體化的資本市場,以提高在全球資本市場中的戰略地位。資本市場的發展水平決定了一個區域、國家參與全球金融資源配置的能力。東盟國家單個證券市場實力較弱,根據全球證券交易所聯合會的統計,截至2010年末,東盟主要國家中證券市場市值最大的新加坡交易所不足5千億美元;菲律賓證券交易所市值也區區千億美元,遠低于東京、韓國、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模。要避免被邊緣化的命運,形成區域凝聚力是東盟參與國際資本市場競爭的必然要求。
2.東盟需要一個一體化的資本市場,確保區域資本市場穩健發展。由于規模太小,東南亞國家證券市場極容易遭受“熱錢”沖擊,導致證券市場的大幅波動。2009年2月以來東南亞主要國家股市在熱錢刺激下普遍出現飆升。僅2009年2月至2010年2月一年期間,印尼雅加達綜合指數漲幅達到156.8%,位居全球之首。高資產價格水平通常難以持續,一旦泡沫破滅勢必會造成股市的劇烈波動,產生金融動蕩。區域一體化資本市場的形成,有助于資產的快速變現,有利于金融機構相對迅速地調整其資產負債結構,減少金融機構的風險積累。
3.東盟需要一個一體化的資本市場,以增強本區域應對外部沖擊的能力。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區域金融合作對建立一個健全而穩定的國家和地區金融體系具有積極作用。東南亞經濟體普遍保有大量美元資產,存在著較強的美元化傾向,通過發展東盟區域資本市場,培育與完善以東盟區內貨幣定值為特點的東盟債券市場,將有助于逐漸改變區域內的美元化狀況,降低區外經濟對區內經濟的影響,又有助于危機到來時提供資金救助,取得區域內金融市場的穩定。隨著條件的成熟,資本市場一體化將可能創造出一個新的區域性貨幣,促進東盟區域貨幣合作和貿易、投資的一體化。
(二)以資本市場一體化助推區域經濟金融一體化
東盟成立40多年來,盡管由于區域內各國在政治、文化、經濟水平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而導致經濟一體化進程相對滯后,但進入新世紀以來東盟明顯加大了經濟合作的力度。促進資本市場發展、金融服務自由化、資本賬戶自由化以及貨幣合作,是東盟金融一體化的四大核心。資本市場一體化將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進程。
一方面,資本市場一體化是東盟資本要素有效配置的基礎,有利于東盟區域經濟的融合。發展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規模,籌集發展資金是東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必由之路?!稏|盟經濟一體化藍圖2015》對區域資本一體化市場的描述為資本在區域內自由流動、證券發行者可以在區域內任一地方籌措資金;投資者在區域內可以自由投資。完善、高效區域資本市場的形成,使東盟投資者可以充分利用區域內國家的貨幣、較高的儲蓄資源和雄厚的外匯儲備,實現資本在地區內的順暢流動和有效調配,促進地區經濟的發展。
另一方面,東盟落實資本市場一體化的系列措施,將倒逼其他經濟金融領域的合作,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一是證券市場監管政策統一將為區域政策合作打下基礎;各國證券市場稅制統一,將促進單一市場環境的形成;二是統一的證券市場計價結算貨幣要求將加大貨幣互換聯盟的規模,并推進區域內貨幣一體化進程;三是區域資金自由流動將推動各國進一步放松針對區域內資金的限制,資本賬戶開放和投資限制將不斷放松;四是各國調控政策協同性將進一步提高。
三、東盟資本市場一體化對我國區域金融主導權構成一定威脅
如果東盟證券市場真正實現一體化,將形成一個規模超過1.3萬億美元(以2009年末市值計算)的區域大市場,超過我國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市值。盡管東盟要真正實現資本市場一體化仍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東盟追求證券市場及資本市場一體化的過程與結果,會對我國在東南亞的金融地位造成一定的負面沖擊。
(一)東盟統一資本市場削弱我國資本市場競爭力
1.企業上市資源競爭加劇
一方面,我國企業當前赴海外上市以我國香港股市、新加坡股市以及美國證券市場為主,隨著我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成,我國與東盟經貿合作更加緊密,要素流動更加便捷。東盟統一證券市場的形成,將使得亞洲地區出現新的競爭平臺,國內上市公司資源可能進一步向東盟地區轉移。另一方面,從長遠來看,我國證券市場對外開放是必然趨勢,目前正在研究中的證券市場“國際板”主要就是面向境外企業到境內上市,未來對境外上市資源的爭奪將不斷顯現。
2.國際資本資源競爭加劇
一方面,東盟資本市場一體化的推進,將降低國際資本在東盟區域的流動成本,投資效率也將大幅提升。更多的國際資本將向東南亞地區轉移,形成對我國證券市場資本流入的擠出效應。另一方面,東盟內部資金的自由流動將降低對外部金融市場的依賴。區域內資本市場一體化需要無限制的資本項下資金流動,必將推動各國進一步放松針對區域內資金的資本流動限制,資本賬戶開放和投資限制將不斷放松。
(二)東盟統一資本市場弱化我國區域金融影響力
1.對我國構建國際金融中心形成一定障礙
資本市場一體化有助于東盟掌控區域金融資產的定價主導權,并最終影響亞洲乃至全球其他市場的定價,這將為東盟參與國際貿易和國際金融競爭奠定優勢基礎。開放、發達的金融市場同時也是區域及國際金融中心形成的基礎。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深度和廣度都存在不足,特別是市場開放度不高,境外企業無法上市、境外投資則只能通過QFII等形式進入。面對崛起的東盟資本市場,我國極有可能喪失競爭優勢。短期來看,新加坡區域金融中心的地位也將因東盟區域資源的整合而提升,這必然對我國上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造成威脅。
2.削弱人民幣在東南亞的影響力
一方面,統一的證券市場,必然要求一致的計價結算貨幣,這對東盟區域內貨幣形成迫切需求。另一方面,資本跨國界的自由流動,將促使東盟金融服務業的整合,各類金融交易將趨向貨幣統一并催生出一種新的亞洲資產類別。東盟當前解決一體化證券市場貨幣問題的思路是構建貨幣互換聯盟,以及創建東盟資產,這種排他性的解決方案不利于人民幣在東盟金融市場的進一步推廣。
3.“經濟統臺”面臨變數
為了制衡我國力量,東盟當前不斷加大與印度、日本、韓國、我國臺灣等經濟體的合作力度。如果東盟證券市場一體化向區域外擴展,例如將臺灣證券市場納入,將削弱臺灣對大陸經濟的依賴。
(三)東盟統一資本市場將削弱我國貨幣政策獨立性
一是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背景下,我國與東盟之間的要素流動更加便利,資金跨區域流動的便利將加大資金調控的難度。
二是東盟統一資本市場對區域內金融資產定價權的形成,將主導區域內的要素價格波動,國內金融資產定價將受到東盟市場因素的沖擊,針對國內資本市場的調控措施需要更多地關注外部因素。
三是東盟區域金融政策協同將加劇我國調控政策面臨的外部壓力。統一資本市場的形成會導致東盟成員國在宏觀政策方面的協同調控趨勢。以人民幣匯率問題為例,由于出口競爭原因,東盟國家貨幣匯率與人民幣匯率的競爭客觀存在。東盟國家協同的貨幣政策和匯率政策,將加大我國匯率政策的外部壓力。
四、整合資本市場、加強區域合作是我國應有選擇
對于東盟資本市場一體化乃至金融一體化的遠景目標,我國應該以高度的戰略眼光來審視其影響,一方面要增強國內金融實力,為應對東盟的競爭奠定基礎,同時也要借鑒東盟以資本市場發展促金融發展的戰略思維,通過資本市場的完善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等戰略目標的實現。另一方面,也應積極參與東盟資本市場一體化過程,增強與東盟資本市場的合作與融合。
(一)以境內資本市場整合提升資本市場區域主導權
1.整合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資源
加強上海證券交易所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合作,豐富交易品種和交易工具,提高金融市場的效率,盡快培養和支持我國的金融中心發展成為亞洲地區的主要金融市場。
2.搭建“大中華區”統一資本市場平臺
研究和推動境內證券市場與香港、臺灣證券市場的合作與融合,以證券市場合作為起點,搭建“大中華區”統一資本市場平臺。上交所、深交所、臺北交易所可以通過香港交易所的聯網進入亞洲統一證券市場,實現證券國際化交易。
3.以證券市場開放促進資本市場國際化
證券市場參與主體的國際化是基礎,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有選擇、分步驟地放寬對跨境資本交易的限制、逐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降低國際資本進入資本市場的門檻。讓更多的QFII進入內地資本市場,同時讓更多的QDII產品在境內發行,不僅能夠讓國內的監管理念逐步國際化,而且可以加速我國投資者的成熟度。
(二)以雙邊、多邊資本市場合作打入東盟統一市場框架
東盟資本市場一體化是一個區域內部合作框架,我國難以直接參與其中,但可以通過不同路徑植入“中國元素”。
1.發起中國-東盟統一資本市場合作倡議
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已經建成的背景下,推進中國-東盟各國資本市場合作,建設區域性一體化資本市場有助于深化中國-東盟的經貿合作,促進雙邊經貿自由化,以及經濟全面合作和投資的相互滲透。鑒于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是資本市場的兩大支柱,較易操作的是可以優先發展區域債券市場,進一步拓展我國與東盟在亞洲債券市場建設方面的合作。其次是建議發起構建“中國-東盟統一證券市場”的倡議,推進我國與東盟證券市場的融合。
2.加強與東盟成員國國別資本市場的雙邊合作
東盟各國在經濟實力、資金、技術、產品競爭力等方面都存在明顯差距,資本市場發展水平更是參差不齊,對區域金融合作的認識和積極性存在很大差距,這將制約東盟資本一體化的發展進程。我國可以采取“各個擊破”的策略,加強與東盟成員國在證券、債券、金融衍生品等市場的雙邊合作,提前在各國資本市場中植入“中國元素”,一方面有助于對東盟資本市場的進程施加影響,另一方面也可以獲得資本市場一體化的收益。
3.在資本市場的各個細分市場領域加強與東盟的合作
以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為框架,拓展在各個資本市場的金融合作深度與廣度:降低金融機構互設分支機構的門檻,幫助國內金融機構在東盟國家內積極嘗試開展金融業務、期貨交易、保險和股票投資等相關業務;加快自由貿易區內債券市場建設,促進區域內各國的債券市場的開放。
(三)以深化區域合作鞏固我國在東南亞的影響力
1.多渠道拓展人民幣的使用范圍,加快構建人民幣在區域內的主導貨幣地位
當前東盟各國尚無一國貨幣在區域內具備較大影響力,在我國與印尼、馬來西亞成功啟動貨幣互換的背景下,一是發揮人民幣的區域優勢,繼續推進與其他國家的互換聯盟;二是完善《清邁協議》下的雙邊貨幣互換網絡,使人民幣逐漸融入其一體化的進程;三是進一步推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加大人民幣在東盟地區的滲透力度。
2.積極參與并主導亞洲地區的貨幣合作進程,研究參與東盟資產構建的可行性
在資本市場一體化的貨幣問題解決方案中,東盟當前可供選擇的包括東盟資產、第三方貨幣以及SDR等國際貨幣。除了擴大人民幣在本區域的流通,我國應利用2010年IMF特別提款權改革的機會,推動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同時以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為基礎,積極加強與東盟在金融市場各個領域的合作,爭取參與東盟資產的創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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