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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按照上級“兩打兩建”行動的具體要求,針對我縣藥品經營和使用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風險管理理念,深挖藥品安全隱患,嚴查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范藥品經營使用秩序,完善藥品監管機制,提升藥品監管水平,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二、“兩打”主要內容
(一)嚴厲打擊藥品經營環節違法行為
1、開展藥品批發企業專項整治。重點整治是否存在出租出借企業資質或接受掛靠經營,冒開、虛開發票和使用虛假發票;從不具有合法資質的企業或個人等非法渠道購買藥品;經營非法加工的中藥飲片;將藥品銷售給未取得合法資質的企業和使用單位的行為。
2、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專項整治。重點整治超方式、超范圍經營藥品;擅自變更經營地址等許可事項經營藥品;出租、出借許可證照和柜臺;藥學技術人員虛聘、掛職或兼職;從不具有合法資質的企業或個人等非法渠道購買藥品行為;采購藥品票賬貨不符或未按照GSP要求索取并留存合法票據及產品檢驗報告書;不執行藥品分類管理規定,采購并銷售終止妊娠藥品、蛋白同化制劑等禁銷品種,未按規定經營含麻制劑、含可待因復方制劑麻黃堿類等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經營非法加工的中藥飲片;以非藥品冒充藥品銷售,參與虛假藥品廣告和銷售假劣藥品的行為。
3、開展互聯網銷售藥品專項整治。重點整治已取得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或藥品交易資質的網站是否存在虛假藥品信息及違法銷售藥品行為;未取得資格違法銷售藥品行為;打擊網上銷售假劣藥品或以非藥品冒充藥品銷售行為。
(二)嚴厲打擊藥品使用環節違法行為
開展診所、專科門診、醫院專項檢查。嚴厲打擊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購銷假劣藥品;違法配制制劑;不按規定做好藥品購進驗收和儲存管理等行為。
三、“兩建”工作重點
(一)加強藥品經營使用規范建設
1、加強藥品經營規范建設。藥品經營企業應對所經營藥品的質量和購銷行為負責,做到嚴格購銷管理,認真查驗供貨方或購貨方的資質,開具或索要銷售發票,確保藥品渠道可控、流向清晰、票貨相符。嚴格落實新修訂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提高藥品經營質量控制水平。嚴格執行互聯網銷售藥品的管理規定,落實資質條件和質量管理要求,規范網上售藥行為。積極配合藥品信息化監管體系建設,藥品購銷存數據及時上傳,基藥核注核銷率100%。
2、加強藥品使用規范建設。診所、醫院要加大規范藥房建設投入,設立藥事管理機構(鄉鎮以上醫療機構),建立健全藥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藥房藥庫規范化管理水平,保障藥品使用安全。
(二)加強藥品監管機制建設。
1、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本局將進一步加強藥品監管信息公開工作,增加消費者獲得藥品質量安全信息的途徑,積極探索建立藥品質量安全賠償機制,通過經濟手段使企業切實承擔起藥品安全的首負責任。進一步完善12331投訴舉報系統和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營造群眾參與藥品監管的工作機制。發揮媒體監督作用,完善新聞制度,努力構建藥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2、建立健全企業分級分類監管機制。本局將按照市藥品零售企業誠信扣分辦法要求,根據企業狀況、產品檢驗結果、日常監督檢查、違法違規行為記錄等情況,嚴格實施藥品經營企業誠信等級評定,實行分級管理,對不同類別的企業采取有針對性的監管方式,強化對風險等級較高企業的監督檢查,加大對低信譽度企業的監督檢查頻次和產品檢驗批次。
3、建立健全藥品安全風險防控機制。本局將定期開展轄區內藥品安全的監督評價,注重發現和控制藥品安全風險信號,避免造成安全危害。發現轄區內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存在缺陷、可能產生隱患的,將及時約談企業負責人。
四、實施步驟
“兩打兩建”專項行動從2013年8月初開始到12月底完成,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6日前):確定工作重點,成立組織機構,制定“兩打兩建”工作方案。召開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動員大會,傳達國家總局、省、市局對“兩打兩建”專項行動會議精神,對專項行動進行動員部署。
(二)自查自糾階段(8月7日至8月31日)。各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要對照藥品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兩打兩建”行動要求,迅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8月25日前將自查報告上交我局辦公室,藥品批發企業自查自糾報告一式兩份上報市局流通科。
(三)集中檢查階段(8月7日至10月31日)。縣局將組織力量對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自2012年以來經營(購銷)行為進行全面檢查,對查實的違法行為,嚴格按照《藥品管理法》從嚴處罰,違法行為可能導致吊銷證照的,將及時上報市局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對于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企業和個人,一律列入“黑名單”并對社會公開。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停止受理其申報藥品行政許可事項,并加大對其監督檢查頻次和力度。對列入“黑名單”的個人,依法實行行業禁入。
(四)鞏固總結階段(11月1日至12月30日)縣局將針對集中檢查情況開展回頭看,進一步查漏補缺,尤其對提出限期整改的企業或單位,重點檢查其整改落實情況。同時對專項行動工作進行總結驗收。
五、工作要求
1、務必提高思想認識。“兩打兩建”系全國性的統一行動,各藥品經營使用單位務必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國家、省、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相關要求抓好藥品質量管理工作,密切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依法抽驗工作,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2、迅速開展自查整改。要按照方案要求,迅速展開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找準存在的問題,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扎實抓好整改落實工作。
一、指導思想
根據省市縣藥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動統一部署,本著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整治與規范相結合、百日整治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原則,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械違法犯罪活動,規范藥械生產流通使用秩序,提升藥械質量管理水平,增強藥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風險管控意識,不斷完善長效監管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二、目標任務
根據上級部署,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切實發揮打擊制假售假行為的“拳頭”和“尖刀”作用,在貼近民生查辦大要案、重拳出擊打出影響力上求得新的突破,努力實現我縣藥械安全形勢穩定趨好。
(一)藥品生產領域
工作目標:以GMP為標準,督促企業嚴格按處方和工藝組織生產,確保產品質量穩定可控。
工作措施:開展藥品生產領域百日整治行動,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存在偷工減料,是否擅自接受藥品境外委托加工,是否原料把關不嚴、以化工原料代替經批準的原料藥、以質量低劣藥材代替合格藥材等行為。在督促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重點企業嚴格按GMP要求進行現場檢查和重點監督品種抽驗。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按照“五個不放過”和“六個一律”要求依法作出處理。
(二)藥品流通使用領域
工作目標:整治“走票”、“掛靠”、藥師不在崗、處方藥未憑處方銷售等突出問題,加強疫苗、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終止妊娠藥品等重點品種監管。
工作措施:重點檢查近三年內涉及購銷假藥案件的企業、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及信用等級差、管理薄弱的零售藥店。以進貨渠道和質量管理規范為重點,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對已查證屬實的出租轉讓證照、票據,經營假藥或者造成特殊藥品復方制劑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續不全仍然購銷假藥的藥品經營企業,一律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涉嫌增值稅票據造假的,一律移交稅務部門核實;對銷售假藥的,一律予以公開曝光。
(三)醫療器械領域
工作目標:重點規范鄉鎮衛生院體外診斷試劑、口腔科醫療器械、二手醫療儀器設備采購渠道;嚴肅查處急救常用醫療儀器設備違法案件,尤其是進口醫療儀器設備技術結構不符合相關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案件;查處“美瞳”違法案件,消除無證經營行為。
工作措施:開展鄉鎮衛生院醫療器械專項檢查,著力解決體外診斷試劑、口腔科醫療器械和轉手再用醫療儀器設備存在的問題。開展遠紅外與磁療相結合貼膏類產品經營的集中整治。采取醫院自查、監督檢查、摸底檢測、總結評估等形式,對急救常用的醫療儀器、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和質量抽查。開展“美瞳”經營秩序集中整治,在宣傳引導的基礎上集中開展專項治理,加快新申請角膜接觸鏡經營的許可審批。
(四)藥械稽查打假
工作目標:以非藥品冒充藥品、中藥飲片質量低下和非法渠道采購藥械等突出問題為突破口,嚴查狠打,確保藥械違法案件查處率100%,涉刑案件移送率100%,假劣藥械案件占立案數50%以上,爭取查辦1—2起在全市有影響力的案件。
工作措施:開展以性保健品非法添加藥物為重點的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整治,排摸重點品種,追根溯源,搗毀制假窩點。開展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專項整治,以植入性醫療器械(包括美容產品)、診斷試劑和影像診斷系統為重點,開展異地核查和渠道追溯,會同公安機關追蹤假冒產品源頭。開展中藥飲片質量專項整治,加強質量抽驗和不合格產品的查處,全面核查進貨渠道,并嘗試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行為。開展郵寄假藥專項整治,開展某類特效用藥(如糖尿病專科降糖藥品)專項檢查和非標檢測,追蹤溯問題產品源,鏟除造假窩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要深刻認識當前藥品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這次藥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動。藥械稽查科要確定專人負責報表接收、統計、上報工作。
(二)加強溝通,落實責任。發現違法的企業,一律立案查處,深查深究,一查到底;有證據證明構成犯罪的,一律通報當地公安機關,一律報告當地政府,一律依法給予法定范圍的最高處罰,堅決杜絕以罰代刑、降格處理。要按照《關于在查處食品藥品違法犯罪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若干意見》精神,加強部門合作,實現行政執法、刑事司法信息互聯互通,確保對藥品安全犯罪行為的責任追究到位。
(三)嚴格執法,確保實效。堅持“嚴”字當頭,嚴格監管、嚴格檢查、嚴厲處罰。對百日整治中查出的違法違規企業,必須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對已經查證屬實生產銷售假藥(械)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一律撤銷批準證明文件,對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產、違法委托生產、參與生產假藥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節嚴重,依法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對已查證屬實出租轉讓證照票據經營假藥或者造成特殊藥品復方制劑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續不全仍然購銷假藥的藥品經營企業,一律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強化督查,嚴肅紀律。局紀檢組要加強對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和案件查處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紀律,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實等問題。對履職不到位、工作失責,造成重大藥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責任。對已經發生了的藥品安全事件,根據事故調查結果,分清責任主體,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加強責任追究,加大處罰力度,以有效遏止類似事件的繼續發生。
一、作戰目的
按照“全覆蓋、督死角、査問題、抓整改”的要求,緊扣“兩不愁三保障”,對影響脫貧攻堅質量的重點區域和突出問題掛牌作戰,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全力發起最后總攻,一鼓作氣、奮勇拼博,防止已脫貧人口返貧,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切實鞏固脫貧成果,全面提升脫貧質量,堅決奪取脫貧攻堅戰的全面勝利。
二、作戰范圍
全鎮701戶2632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影響高質量脫貧的重點區域和突出問題。
三、作戰內容
聚焦作戰范圍,重點是責任、政策和工作“三落實”,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脫貧“三精準”,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三保障”情況,逐戶逐項落實脫貧攻堅政策措施,全面消除絕對貧困。
四、作戰責任
(一)鎮黨委政府:作戰貧困及可能返貧人口脫貧攻堅各項政策落實。
(二)幫扶責任人責任:落實幫扶措施。
五、定期調度
(一)調度范圍及重點
全鎮701戶2632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影響脫貧質量的重點區域和問題。
(二)調度事項
1、省上暗訪督查、調研督導、省級第三方評估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2、民主監督、督查巡查、審計、暗訪等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3、幫扶情況。
4、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3+1”沖刺清零后續行動落實情況。
5、產業扶貧、就業扶貧、生態護林員、村組道路建設、特殊困難群體兜底保障專項提升行動。
6、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回頭看”、國家成效考核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精神,以“創新發展年”為主線,切實把藥品安全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以確保公眾用藥安全為目標,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通過提高標準、嚴格準入、強化監管、落實責任,進一步整治和規范藥品市場流通秩序,健全藥品安全監管機制,提高公眾用藥安全水平,促進我市醫藥產業又快又好發展。
(二)總體目標。通過全面整治,強化風險防控,進一步深化信用體系建設和藥品安全示范創建,完善應急管理和過期藥品回收機制,推進藥品電子監管,實施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完善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質量標準,強化企業第一責任人意識,進一步規范藥品經營行為,促進產業結構調整,保障藥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
二、整治范圍
轄區內藥品經營、使用單位
三、整治重點
(一)開展十一項專項檢查,全面規范藥品市場流通秩序
1、開展中藥飲片專項檢查。結合2012年度全市中藥飲片抽驗發現的常見問題,重點檢查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進渠道、包裝標識及倉儲條件等狀況,嚴查藥品經營企業是否存在分裝中藥飲片、改換標簽行為;是否從非法渠道采購,是否存在手寫票據;是否在購進時向企業索取生產、經營許可證件、GMP及GSP證書等相關資質及檢驗報告書。
2、開展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專項檢查。藥品經營企業在銷售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時,要嚴格落實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管理規定,要實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屬處方藥的要憑處方并按處方劑量銷售,非處方藥一次銷售不得超過2個最小包裝。要實行實名銷售,并進行專冊登記,查驗購買者身份證,登記購買者身份證號碼、購買人姓名、藥品名稱、規格、銷售數量、生產企業、生產批號等。
3、開展基本藥物專項檢查。一是加大對流通和使用環節基本藥物的監督抽驗力度,實行全品種全覆蓋監督性抽驗。二是實施基本藥物目錄全品種電子監管,重點推進藥品批發、零售連鎖企業的網上監控。三是完善基本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和評價體系,開展配送和使用環節質量監測試點。
4、開展疫苗質量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人用狂犬病疫苗、甲型H1N1流感疫苗、麻疹疫苗等預防性生物制品的進貨渠道、冷鏈管理、儲存運輸和疫苗流向,防止假冒疫苗流向市場,以及冷鏈管理不規范影響疫苗質量,保障公眾疫苗接種安全。
5、開展藥品經營許可條件專項檢查。嚴查是否存在長期不經營,營業場所、辦公場所、倉庫挪作他用;企業主要人員在崗情況;兩證過期是否仍在違法經營;是否存在無證經營、掛靠經營、走票、超方式、超范圍經營和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等違法行為。
6、開展高風險藥械專項檢查。一是加強醫療器械使用環節中的六類高風險醫療器械(心臟起捕器、人工心臟瓣膜、血管內支架及導管、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動物源醫療器械和同種異體醫療器械)的監管,開展對上述品種的專項檢查。二是加強蛋白同化制劑、終止妊娠藥品、精麻類藥品等重點品種監管。
7、開展違法廣告專項檢查。加大違法廣告監測力度,定期違法廣告警示公告,對經營違法廣告藥品的零售企業列入GSP跟蹤檢點,并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對嚴重違法的廣告藥品采取暫停銷售等行政強制措施。建立完善多部門聯合打擊違法藥品廣告機制,發現違法藥品廣告及時移送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并配合通信管理部門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違法藥品信息和銷售藥品的行為。
8、開展打擊制售假藥專項行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完善打假聯動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保持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重點打擊制售假藥(器械)窩點、中藥材及中藥飲片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和利用互聯網、郵寄等方式制售假藥違法行為。一經發現,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不留后患。
9、開展藥品使用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基層醫療機構特別是民營醫院、個體診所及社區服務站(衛生室)的藥品質量,嚴查是否存在使用過期失效藥品、以祖傳秘方或特效藥等名義違法配制銷售制劑等行為。
10、開展虛假宣傳銷售藥品專項檢查。嚴厲打擊利用虛假宣傳方式銷售藥品行為,會同工商、衛生、公安等部門重點查處以免費體驗、義診、講座、試用、上門看病、參觀旅游等形式,以及以包治百病、祖傳秘方、專治疑難雜癥等虛假宣傳銷售藥品及非藥品冒充藥品違法行為。
11、定制式義齒專項檢查。對全市牙科門診所(門診部)開展使用定制式義齒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其采購和使用的定制式義齒產品是否從已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和《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的企業購進,產品的結構形式和原材料等是否與注冊證書核準內容一致,對發現使用未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和《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義齒產品的單位,將依法嚴肅懲處。
(二)完善四項機制,全力提升管理效能
1、信用機制。以貫徹實施《市藥品經營使用藥品安全信用等級分類管理實施方案》為契機,以2012年確定的信用等級分類結果為基礎,完善企業信用檔案和監督檢查檔案,分析安全風險隱患,加大風險排查,加強對失信和嚴重失信企業監督檢查力度,全面提升企業安全信用等級。
2、應急機制。一是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組織,明確分工和責任,積極開展工作。二是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急人員業務水平,確保發生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應對,妥善處置。三是大力推進應急預警技術平臺建設,提高應急保障能力,形成指揮得當、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
3、回收機制。健全過期藥品回收網絡,完善回收銷毀機制,向市民積極宣傳過期藥品回收政策,在已確定的8家過期失效藥品定點回收單位的基礎上,增加定點回收單位數量,并加大督查力度,對未按要求進行回收工作的單位取消定點資格,建立“方便有序、統一規范”的回收網絡,防止過期藥品流入非法渠道。
4、監測機制。完善不良反應監測網絡和評價制度,進一步增加監測點,擴大監測覆蓋面,不斷提高監測水平。對監測中發現的不穩定因素,開展風險分析評價及時做出預測,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社會性事件及時進行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評價、早控制”;建立完善預警信息通報與制度。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統一預警信息和藥品安全信息,努力構建全覆蓋的預警信息網絡。
四、工作步驟
集中整治為期7個月(從2013年6月至12月),主要步驟為:
(一)動員準備階段(2013年6月15日前)。制訂印發《全市藥品流通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建立組織機構,明確工作任務,對全市涉藥單位開展整治前的動員培訓會議,強化行業自律,加強企業第一責任人意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3年6月16日至12月15日)。根據方案要求和整治工作重點,加強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企業,依法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單位,納入“黑名單”管理,并將檢查結果和信用等級評價掛勾,記入企業檔案或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成立專門督導組,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驗收總結,對仍然存在問題的單位堅決嚴肅處理,對在檢查中利用職權營私舞弊、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的工作人員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行政,規范執法。在專項整治行動中,要積極履行法定職責,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要尊重和保護監管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越權執法,既要避免不作為,又要防止亂作為。要進一步完善法制監督機制,不斷提高執法水平。
一、工作目標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通過三年時間,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結合實施《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省民辦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提升工程實施方案》,進一步推進養老服務場所消防安全治理,徹底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隱患,推動養老機構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全面提升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進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火災風險隱患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火災防控體系、監測預警機制,推動養老服務領域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發展,形成養老機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結合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集中清除消防安全隱患。2020年各地民政部門要繼續加大力度整治重大風險隱患,特別是確保2019年專項行動中剩余的消防安全隱患及時清除。對新成立的養老機構,屬地民政部門要及時掌握信息,進行現場檢查指導,排查消防安全隱患,及時將存在問題的機構納入整治范圍。各地民政部門要建立完善養老機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長效機制,聯合住房城鄉建設、消防救援等部門定期開展檢查指導,鞏固并深化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成效。要嚴格執行《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消防管理要求和技術標準,加大養老機構微型消防站建設力度。要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及時督促養老機構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二)抓好《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貫徹實施。加強《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以下簡稱《安全基本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教育培訓和宣傳推廣,組織開展評估檢查,進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和行業標準,做好實施前準備工作。對違反《安全基本規范》中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養老機構,要依法依規限期整治到位,拒不整治或無法完成整治的養老機構,屬地民政部門要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應急管理等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守好養老機構安全紅線和底線。
(三)實施民辦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提升工程。各地民政部門要會同財政、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等部門利用上級切塊下達和本級政府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通過以獎代補等形式,在全省范圍內引導和幫助存量民辦養老機構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針對經判定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養老機構進行有效整改。優先改造貧困地區和農村民辦養老機構。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列出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力爭改造后使全省存量民辦養老機構消防設施設備配備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滿足消防安全管理需要,達到安全服務要求。對養老機構違規搭建、違規采用彩鋼板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開展專項檢查,每年依法組織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四)加強養老機構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各地民政部門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年度培訓計劃,每年對養老機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從業人員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進一步提高機構專(兼)職消防安全員專業素質和持證上崗率,2022年底實現消防安全培訓全覆蓋。各地各級養老機構建立常態化全員消防培訓制度,對所有員工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培訓,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全面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各地民政部門要發動和指導養老機構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問卷調查、設置消防宣傳點、組織應急疏散體驗和滅火逃生演練等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結合老年人的身體、心理健康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教育。以“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安全須知八條”為主要內容,印制掛圖、海報、手冊、提示短片等方式在養老機構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培養養老機構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養老機構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應急處置能力。
(五)推行養老服務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2017〕87號)要求,建立完善養老服務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加強養老服務消防安全綜合監管,健全與消防救援機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廣“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者已落實防范措施)做法,組織行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2020年,以省(區、市)為單位打造一批行業標桿示范單位;2021年,全面推廣典型經驗做法;2022年,有效落實行業標準化管理。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6月)。各地民政部門要結合實際細化制定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內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動的部署動員。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地民政部門要結合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和本方案主要任務部署,對照排查整治內容逐條進行自查,對每個部位、每個環節、每個崗位的安全風險點和隱患進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報告。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落實安全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徹底整改消除隱患。
(三)集中攻堅(2021年)。各地對照前期排查的“兩個清單”,堅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難,細化各項治理舉措,實施差異化整治。對消防不達標的養老服務機構進行分類整治,明確“三個一批”原則,即關停一批、撤并一批、整改一批。各地要把方案做到每一個養老機構,做到“一院一策”。對關停的敬老院,要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和安置方案。對需撤并、整改的敬老院,要細化工作方案,妥善安置過渡期間老年人的住養服務。
(四)鞏固提升(2022年)。各地要及時收集專項整治行動的資料和信息,全面記錄行動情況,在此基礎上對各種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和總結,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克服和解決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同時積極推廣好的工作經驗和做法,全面推動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從2020年起,各地每年至少創建1個養老服務機構為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單位,以點帶面,提升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水平。
各地民政部門2020年12月5日前報送當年工作總結;2021年起,每年7月5日前報送半年工作總結,12月5日前報送年度工作總結;2022年12月1日前報送三年行動工作總結。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民政部門要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行研究部署,明確各項任務責任主體。各級民政部門主要領導親自研究、分管領導具體主抓,及時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采取項目制、掛圖作戰等有效措施,確保各項任務按步推進、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