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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保險公司;財務管理;重要意義;思路
0 引言
伴隨國民經濟繼續保持快速穩定的發展及人民生活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我國的保險行業迎來了空前的發展機遇,我國保險行業已經步入了一個全新的發展時期,在當前我國經濟發展中已經成為一支重要力量。雖然我國保險行業在近些年已經得到了長足的發展進步,但是其身處金融領域,同時資本運行具有獨特性的保險行業,在財務管理工作方面一直不盡人意。世界經濟受到美國次債危機的嚴重影響,盡管在我國政府的百般努力下,這場危機對我國的沖擊不算太大,但保險行業依然要從中吸取經驗教訓,努力轉變其財務管理模式,實現企業化財務管理,進而在財務管理工作中更充分的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在實現保險公司效益目標的同時,保障保險行業持續穩定的
發展。
1 我國保險公司中的財務管理現狀與重要意義
最初我國保險公司是在政府監督下開展業務和進行財務管理的。伴隨金融領域的進一步改革以及金融的混業發展,對保險公司國家開始逐步放松監管其財務管理。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保險行業逐漸走向國際化,就財務管理而言,我國保險行業開始學習借鑒一些西方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和成果,并且政府也隨之加大了監管保險公司財務的力度。經過長期堅持不懈的努力,保險公司的人才隊伍素質及專業化財務管理水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雖然在財務管理的有些方面我國保險公司獲得了一定成就,但是與比較成熟的西方保險行業、財務管理體系相比,我國依然存在不少差距。此外,伴隨我國迅猛發展的經濟及金融開展混業經營,財務風險在我國保險公司中正在逐漸增大,這對于保險公司如何化解財務管理存在的各種風險,使其不能衍生出新的問題,為保險公司保持財務管理的連續性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使得保險公司在未來的工作中將不斷完善財務管理視為重中
之重。
我國大型保險公司一般都是國有獨資公司,在這些公司中國有企業粗放式的管理通病也表現的比較突出,從企業信息化管理方面來看,大多數企業都沒有建立起完善有效的電子商務系統,不但難以借助銀行發達的電子支付系統來更好的開拓業務,甚至有的保險公司對各營業網點都無法實現網絡化管理。并且許多基層公司也存在著財務工作缺乏標準化的現象,導致各項業務需要通過人為操作去完成,這必然使操作風險增加,從而容易產生數據失真、弄虛作假及信息傳遞慢等情況。正因為存在的這些問題在整個市場中我國保險行業的競爭力偏低,在面對擁有先進管理和運營模式的外資企業的沖擊下江河日下,如果我們不及時對當前的財務管理與經營模式進行積極的改革,我國保險公司唯一的多網點優勢將淪為效益低、耗資多的沉重負擔。所以我國保險行業必須加快建設信息化,運用先進的信息技術來對其財務處理和業務進行改造,把各個營業網點盡快連接起來,進而形成一個合理有效的財務管理系統,促進我國保險行業最終邁向國際先進水平。
2 我國保險公司存在的財務管理問題
2.1 保險公司相關財務制度的不健全
首先,對保險公司中的財務管理相關部門缺乏系統性的規定,缺少針對性,覆蓋面不夠。缺乏系統性的規定主要體現在當前保險公司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遵守的規定主要是《金融企業財務規則》、《企業會計準則》及有關明細準則,而一些補充規定則集中在保監會和財政部下發的通知、意見和規定中。缺乏針對性只要表現在《金融企業財務規則》、《企業會計準則》規范的對象是各類金融機構,因此,針對保險公司的限制性和規范性條款一般比較寬泛、模糊。覆蓋面不夠則表現在相關規定予以明確,民營和外資金融企業可參照執行,進而使民營和外資保險公司與國有保險公司相比,在財務規則上沒有統一起來。其次,保險公司制定出的部分內部規章條款與國家相關規定存在一定沖突。有的保險公司因第一款的局限性制定了自身內部的會計制度、會計規范及會計實務等規章,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其中有些內容與保監會、財政部的相關規定存在抵觸現象。例如有些保險公司按照自己制定的規章將為展業支出的客戶旅游及招待費用計入傭金科目進行核算。再次,缺乏嚴格明細的操作流程。有些保險公司報銷的發票開具單位與發票領用單位不一致,主要原因是在審核報銷時沒有對所提供的發票通過稅務熱線與稅務網站進行驗證。最后,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存在五險一金漏繳的現象。因保險公司對員工勞動保障權的相關規定比較籠統,有些保險公司下設分支機構制定出的考核辦法、操作辦法等文件不符合勞動法相關規定,將員工人為的分成經理層與管理層、營銷員與正式員工,對于經理層與管理層來說,五險一金都會繳納,為了激發營銷員和普通正式員工的積極性,通常不會為他們繳納五險一金,甚至底薪都沒有。
2.2 現金管理存在缺陷
保險公司的大量現金流轉是一個特色,所以保險公司的現金管理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依據現金管理的相關規定,現金開支超過規定的數額就需要運用轉賬結算。然而當前保險公司的實際現金流通量已經大大超過了現金管理相關規定。在購置辦公用品、支付賠款等方面使用大量現金,有些基層公司甚至每個月發放的工資、福利費等也不通過銀行支付,而是直接坐支現收的保費,進而避免銀行等部門來有效監管現金。有些公司對現金日記賬也沒有做到日清月結,導致無法有效控制現金庫存量,使經營管理產生不少漏洞。現金收付的手續缺乏規范化,混淆了現訖、轉訖,思想上開始有怠慢的情緒,認為不管是轉賬還是現金,只要錢已經到了保險公司賬戶就行,導致了業務的真實情況難以通過賬面準確反映,某些數據在會計上產生了偏差。故意將財務印章弄得模糊不清,方便以后合并記賬,使得業務數據與財務數據不相符。在付款時,有的付完款后再蓋章;在收款時,有的蓋完章后再收款;有的會計人員甚至對收款人不要求必須親自簽章;對于外部的原始憑證,只要領導有簽字就會一路綠燈,對其審查不嚴,導致會計失去監督效用。
2.3 會計人員主觀操作亂象
保險公司在開展財務管理工作時,需要以會計人員整理的財務信息為前提。因保險行業具有較大的特征:保費收取在前而賠付支出費用在后,這兩者有時存在較大的時間差,造成了各會計期間不合理的收益費用分配。除此以外,保險行業要求會計人員對未來要具有較高的預期性,以自身工作經驗開展操作等因素,造成了會計人員主觀操作亂象,存在嚴重的會計信息誤差。另外,盡管財政部頒發了新的會計制度和準則,但是沒有明確規定具體業務應采取的具體操作方法,遇到具體業務時,會計準則只是要求依據實際情況選擇具體方法。這說明我國的會計準則由原則性導向代替了規則性導向,盡管讓保險公司在會計信息上表現出一定質量,但由于我國會計人員存在參差不齊的業務水平,造成會計處理的隨意性大,容易出現判斷失誤。這些都會嚴重沖擊會計信息質量,從而使保險公司中的財務管理決策受到嚴重影響。
3 我國保險公司加強財務管理工作的思路
3.1 加強建設財務制度,完善制度體系
其一,從監管層面來說需要對保險公司統一規范財務制度,可以依據《金融企業財務規則》、《企業會計準則》重新設計《保險公司財務規則》與《保險公司會計準則》,將以往零散的關于財務會計的各種規范性文件統一歸納到《保險公司財務規則》與《保險公司會計準則》中,在財務會計制度方面使各個保險公司都處于同一水平,防止以劣幣取代良幣的現象出現。其二,各個保險公司內部的規章不僅要與國家法規保持一致,還要努力做到明確化、細分化、可操作化及規范化。
3.2 強化現金管理,保障資金安全
保險公司生存發展依賴的血液就是資金,在公司各個環節的經營活動中都貫穿著資金管理,保障保險公司持續健康運行的基礎就是資金的安全性。首先,對銀行賬戶加強管理,實施報批與備案制,沒有經過上級公司的批準,不能擅自對銀行賬戶進行變更與撤銷。并且要分類管理賬戶,基層公司不能互相劃轉混用各種賬戶;通過網上銀行進行動態化監控,監控的范圍包括所有賬戶。其次,切實貫徹執行現金收支管理辦法。由于當前實行的是現收保費即出保單的制度,極大降低了應收保費的額度,使保費資金大大縮短了回收期限。對資金收入實施限額限時上繳制度,使得資金在基層公司減少沉淀時間與沉淀量。需要嚴格依據項目的預算來撥付費用資金,一旦項目費用支出超過了預算,財務部可暫停撥付資金。就理賠資金而言,對客戶的信息財務部要認真做好核對工作,把好理賠支付這道關,保障理賠款能夠直接匯到客戶賬戶上。最后,對銀行賬戶實施嚴格的對賬制度,強化未達資金管理。必須將余額調節表與銀行對賬單在規定的時間內報請上級公司審核。防止出現超過規定時間和非正常的未達賬項,如果存在這類情況,必須向上級公司匯報引發的具體原因及限時予以處理。
3.3 提高保險公司財務人員素質
在一切因素中人是最積極的因素,要想解決一切問題其本質就是要解決人的問題。對基層公司的員工需要加強教育培訓,激發員工的最大積極性,使員工提高綜合素質,從而為公司的發展進步提供人力保障。首先,實行財務人員委派制,對委派的相關人員要實行基層公司與上級公司相輔相成的雙重管理考核機制。其次,委派的相關人員為基層公司與上級公司搭建起了溝通橋梁,不但需要掌握大量的財務知識,還要了解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而是溝通的時間成本極大降低。最后,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座談會,逐步提高財務工作執行力和服務質量,使保險公司財務人員提高責任意識。
4 結論
綜上所述,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在逐步提高,我國的保險行業迎來了空前的發展機遇,當然在其發展中還存在著一些諸如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這就需要我們積極開拓思路,使保險公司不斷提升財務管理的水平,為企業的生存與發展提供保障。
參考文獻
[1] 劉漢民 《保險公司財務管理》[M] 經濟科學出版社 2009.9
關鍵詞:跨國公司財務風險 風險管理 問題及措施
1.跨國公司的財務風險及管理
跨國公司的財務風險是指跨國公司在全球范圍內經營時,財務管理活動由于受到諸多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預期收益而遭受或有損失的可能性。它是相對于國內企業的財務風險而言。跨國公司的經營活動跨越了國界之后,面臨各國的經濟狀況,政治環境,法律環境等各有不同,財務管理的問題就變得更加復雜。由于受到諸多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所面臨的可能收益或潛在的損失,有效的規避風險,提高跨國公司收益,減少由于不確定性因素的變化導致發生損失的可能,這就是跨國公司的財務風險管理[4]。財務風險管理是一個連續的,循環的,動態的過程,一般的風險管理分為三個階段:即風險識別,風險度量和風險控制。
2.跨國公司財務管理風險分類
跨國公司由于理財環境的特殊性和自身經營管理的復雜性造成的財務管理風險,可以分為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
2.1內部風險
跨國公司的內部風險是指不受外部因素影響,由于自身戰略目標的不同和經營管理的復雜性,導致公司出現的一系列風險。表現在具體形式:在財務上是公司出現財務困境,無法償還到期債務;經營管理上表現為不能持續有效的經營等情況等。但公司的出現困境首先表現在財務方面,即資金的周轉和流動出現問題。跨國公司的內部風險在本質上于一般國內企業并沒有區別,但是由于跨國公司的經營范圍超越了一國的國界,被賦予了新的內容,擴大了管理的范圍,提高了管理的難度。在資金往來方面:跨國公司的資金往來不是單指一個國家的貨幣進行資金調整,而是在多個不同國家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之間進行資金調撥。在避稅方面,跨國公司考慮產品價格在轉移過程中的影響,把利潤所得來源進行調整,由高稅率的國家調整到低稅率或者是免稅的國家或地區。這些都需要考慮匯率變化的問題。
2.2外部風險
外部風險是那些因為跨國公司財務管理環境的變化而引起的風險,即通常所說的政治風險,投資風險,融資風險,外匯風險等。這些風險是跨國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的主要內容。政治風險是在投資中,由于東道國政治環境的變化或者是政策的變更導致在該國從事生產經營的外國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甚至財產被沒收的可能性。投資風險是跨國公司在對外投資(包括金融投資和項目投資),由于東道國匯率的調整和政策的變化,導致跨國公司的投資在計量或者是評價時抵御預期的投資回報。融資風險是指跨國公司在融資中,由于資本結構不合理而導致的風險,這其中還包括跨國公司在融資中出現的利率風險等情況。外匯風險是指由于匯率變動給公司持有的,以外幣計價的資產負債,支出,收入帶來的不確定性。它是跨國公司在海外經營時面臨的最重要的風險,因為跨國公司貿易往來大都是以外幣計價的,如果匯率發生變動,就會致使跨國公司實際收益和預期收益出現差異,從而承擔財務風險的可能性。外匯風險管理根據在產生的原因,一般分為交易風險,經濟風險和折算風險(也可稱會計風險) [3]。
3.跨國公司財務風險管理措施
3.1風險回避
是指跨國公司通過風險識別和評估,預料風險發生的可能程度,判斷導致其發生的因素。在國際經營和財務管理活動中盡可能避免風險,是企業對付風險最徹底的方法,有效地風險回避,可以完全避免某一風險可能造成的所有損失。但是,應用風險回避方法受到一定限制,往往因放棄某一投資機會或回避某一種風險,卻在另一層面增大了其他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3.2風險減少
是指對于企業不愿放棄也不愿轉移的風險,設法減少風險發生的概率及風險損失程度。跨國公司力圖維持原有投資決策,實施風險對抗的積極措施,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控制風險因素,減少風險的發生,二是控制風險發生時的損失程度。
3.3風險轉移
是指跨國公司通過若干技術和經濟手段,將風險損失有意轉給與其有經濟利益關系的另一方承擔。風險轉移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將可能遭受損失的財產轉移,可能會引起風險及損失的活動;二是將風險及其損失的財務結果轉移,而不轉移財產本身。
3.險自留
如果企業有足夠的資源承受該風險損失,可以采取風險自留和風險自保方式,自行消化風險損失。風險自留策略與風險減少策略的不同之處在于,風險自留策略是在風險發生之后處理其險,而風險減少策略是在風險事件發生前采取措施,以改變風險事件發生的概率和影響。風險自留是損失發生后,將其攤入成本或費用,或沖減利潤。風險自保是企業預留一筆風險金,或隨著生產經營的進行,有計劃地計提風險基金如呆賬損失,大修理基金等,這適用于損失較小的風險。運用自留風險方式須具備以下條件:一是企業的財務能力足以承擔由風險可能造成的最壞后果,一旦損失發生,企業有充分的財務準備,不會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很大影響。二是風險損失額可直接預測且在企業可承受的范圍之內。三是風險管理過程中無其他處理方式可以選擇。在實踐過程中,有主動自留和被動自留或有計劃自留和無計劃自留之分[1]。
4.新階段我國跨國公司財務風險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于我國跨國公司發展時間較短,在財務風險管理方面還存在較多的不足:
4.1綜合風險觀念不強
我國跨國公司的財務風險控制方面還存在很多不足,有關風險控制方面的論著大多集中于對金融市場系統風險的研究。對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風險,更多地關注某個風險引發的原因和解決對策,而較少地對企業所有的財務風險進行全面分析。
4.2對財務風險度量方法的選擇不夠重視
財務風險度量的方法有很多,它們都有著各自的適用范圍,但跨國公司在運用這些度量工具進行分析決策時,很少關注這些度量工具的適用條件。所以,要合理地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使用財務風險度量方法。
4.3陷入高杠桿、高風險的經營困境
目前一些跨國公司陷入高杠桿,高風險的經營困境。這與企業自身的資產狀況有很大關系。一些企業由于固定資產投資不當和資產組合失衡,生產能力未能充分利用,單位固定成本難以降低,企業以較低的銷售水平維持高額的固定成本,顯得捉襟見肘。此外,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產品更新換代迅速。部分企業處于停產或半停產狀態,閑置固定資產比重有增無減。這些不良固定資產的支出使企業經營負擔沉重,效益下降,舉步維艱。因此,企業必須正確進行投資決策,積極處置閑置資產,加速資產結構的調整,提高資產利用率,促使其資產的良性循環,迅速擺脫經營危機。
4.4資金調度不合理,增加了資金占用成本和風險
一些企業資金調度不合理,增加了資金占用成本,使其在形式上互沖突,時間上脫節。同時,當企業負債增加時,企業資不抵債的可能性增大,為債權人帶來風險。因此,債權人可能相應地提高借款利率,從而造成企業籌資成本過高。由于這些原因,企業難以償付應付到期債務本息,陷入財務危機,嚴重時造成股東收益發生較大變動的風險或導致企業的破產。
總之,在企業財務風險控制過程中,還存在著很多問題,財務風險管理水平相對來說還比較低,所以,我國跨國公司必須重視對財務風險的度量和控制,提高財務風險管理水平[2]。
參考文獻:
[1]趙曦:跨國公司財務管理中的風險控制與管理戰略研究[J].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碩士論文,2007
[2]熊淑琴,王振宇:入世后我國企業跨國經營的財務戰略管理[J].江西審計與財務,2007,(5).
[3]丁子繁:論企業財務風險控制[J].財會研究,2006(10)
[4]王美涵:《跨國公司財務》[M].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
關鍵詞:公司集團化 財務管理 問題分析 解決對策
什么是集團化?所謂集團化發展就是指通過資產、資本以及技術等等因素相連結的各公司實體,在整體控制,統籌安排協作的背景下,以集團的整體經營戰略目標作為導向;以集團的整體契約作為約束條件;以實現集團的整體資源優化配置作為行動綱領的一種具有多元化、多領域以及多業態發展特征的組織發展模式。由于公司集團化發展的多樣性,其財務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根據筆者的了解發現,目前我國的集團化公司的財務管理都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已經影響到了公司的進一步發展。現筆者就這些問題加以探討,并提出自己的解決措施,希望能夠拋磚引玉,為公司集團化財務管理的不斷完善盡綿薄之力。
一、公司集團化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管理觀念落后,財務管理體制不完善
雖然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在不斷的深入,國家的宏觀政策與社會經濟環境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是一些企業集團的財務人員卻沒有及時的掌握最新財務管理理念,依舊在固守著傳統的財務制度和財務理論。比如說,在進行籌資時往往沒有具體的考慮資本結構。另外,和西方國家相比,我國的集團公司在管理方面比較松散,導致其難以實施對整個企業集團的有效控制,無法站在整體的戰略高度來統一安排投資和籌資活動,不利于集團資源的最優化配置,實現集團利益的最大化。同時,過于分散的管理也將大大的削弱企業的內部凝聚力,各成員企業貌合神離,集團化的整體優勢以及綜合功能無法得到有效的發揮。
(二)在財務管理的模式選擇上存在著一定的問題
集權與分權的有效選擇是整個財務管理體制的核心。縱觀全世界那些發展歷史相對較長以及經營良好的大型企業集團,其財務管理模式沒有一家是始終保持不變的,而是在不同的發展階段都有與之相適應的財務管理模式。一般的模式有集權模式、分權模式、集權與分權相結合的模式三種類型。筆者發現,如今我國很多的企業集團在財務管理模式的選擇上經常會陷入到一個誤區,也就是企業集團的財務管理過分集權,并試圖一步到位。正因為如此,企業集團財務管理與企業集團分權程度不匹配的問題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解決。
(三)公司集團內的財務監管不到位
公司集團內的財務監管不到位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集團內部的審計職能不夠健全
財務監督權通常是在集團各公司間分散獨立配置的,包括財務內部監督和約束以及集團各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內部與財務相平行部門的監督和約束。而在現實中,一些集團各公司之間協同發生的不利于集團整體發展的不規范的活動形成了監控的盲區,導致監督的真空。
2、持續監督意識不強
集團各公司需要結合自身情況,在不同的時間針對不同的情況進行監督。它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變化的,然而,實際情況卻是,我國很多的集團財務監督走過場的情形數見不鮮,使得企業的監督機制沒有得到真正的貫徹實施,也不能夠很好的規避財務風險。
二、相應的解決對策
(一)徹底的轉變公司集團化的財務管理理念
首先,集團領導層一定要在企業內部樹立起以人為本的和諧企業文化觀念,同時,要督促財務人員努力轉變單一企業的傳統性以及習慣性做法的觀念,以達到集團化管理的要求。其次,企業集團的領導和財務人員要居安思危,時刻樹立市場風險觀念,提高市場占有率、降低成本以及注重投資回報。再次,集團化的財務管理要樹立起效益最大化的觀念。通過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財務管理制度以及科學合理的,以銷售、利潤和資產收益率等等為主要考核標準的考核體系,從而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最后,要樹立起財務管理核心地位的觀念。財務管理跟其他的管理工作有著很大的區別,因此,無論是采取哪種什么財務管理形式的企業集團,為了保證利益的最大化,都必須樹立財務管理核心地位觀念。
(二)選擇與企業發展相適應的財務管理模式
企業管理模式的選擇必須要以自身的實際情況為依據,綜合考慮各種內外部因素。因此,筆者認為,就我國集團公司的發展情況而言,應該采用相對集權的財務管理模式。一方面,集權管理要適度。雖然過分的集權能夠有利于對資金進行集中控制和統一調配,但卻會挫傷成員企業的積極性,相對集權則能夠較好的處理集團母子公司間的財權分割,統一管理、分級核算等等各種問題。另一方面,集權管理主要的控制點。毫無疑問,過分的分權可以充分的調動起成員企業的積極性,但與此同時,集團的整體優勢以及資源的聚集效應難以發揮出來。所以,在實際的操作中,要明確控制好財務管理的集權程度,科學制定分權的控制規范,防止過分的分權。
(三)制定一套科學合理的財務管理監督體系,強化集團內部的監控
首先,加強企業集團整體的內部審計規章制度的建設,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子公司的內部控制機制的有效性進行評估,監督和完善子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其次,實行離任審計制度,對子公司責任主體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查和評價。最后,可以通過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保證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政策制度能夠得到有效的實施,并積極推動企業集團的財務集中控制。
參考文獻:
[1]董長青.淺析企業集團化財務管理模式《現代商業》2010年29期
[2]李劍峰.淺談集團化財務管理《中國商界》2009年5期
【關鍵詞】財務公司;問題;淺析
自1987年東風汽車財務公司成立以來,我國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經過近30年的發展,已經成為一類相對成熟的金融機構,在行業規模和影響力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從整個行業來分析仍存在著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值得進一步探討和研究。
一、財務公司的資產及收入結構不合理
表現在:一是備付金比例較高,全行業現金及銀行存款類資產比例占總資產比重很大,雖然保障了流動性,但資金利用明顯不足;二是大部分財務公司的資產及收入均集中于內部貸款,受產業波動的影響很大。資產結構不合理的種種表現,既有財務公司的內部化定位、產業依存度過大的原因,也有國內金融市場發育不足、金融產品單一的原因,從而使得財務公司進行資產組合、分散風險的難度很大。所以,在政策框架難以突破的情況下,應就財務公司合理的資產結構及盈利模式作進一步的深入研究。
二、財務公司的整體發展不平衡
不同行業(或企業集團)的財務公司,其資產規模、資金運作模式、業務側重點、盈利水平都存在極大的差別,這種差異又突出表現為負債業務的巨大不同,即資金來源構成及數量的不同。這種不同最終導致財務公司在經營運作上存在本質的不同。我國各產業發展間的不平衡以及各企業集團在資產規模、產業結構、管理模式、銷售收入、盈利水平特別是集團體系內部資金市場、資本市場容量的差別是各財務公司發展不平衡的根本原因所在。
三、我國財務公司法人治理中存在的問題
1.股權結構單一
我國2004年頒布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將財務公司定位為“以加強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業集團資金使用效率為目的,為集團成員單位提供財務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財務公司的法律定位決定了財務公司在其集團內部的資本運作和資金運用中具有舉足輕重作用,因此從經濟利益、資源供給、職能發揮及企業安全等角度考慮,財務公司的股東單位多為企業集團的成員單位。這種相對單一的股權結構難免產生一些不利的后果:財務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經營層的組成人員絕大部分為集團內部人員,三會之間難以形成規范、有效的權利制衡;集團公司派駐的董、監事及高管長期從事產業經營,缺乏金融從業經驗,對財務公司金融機構特性認識不足,對財務公司的金融風險控制能力偏弱。
建議引入戰略合作者,適當實現財務公司股權多元化。股權單一是造成財務公司法人治理問題的根本原因,這種現象的發生和延續存在一定的客觀必然性。但如果完全按照商業銀行或上市公司的模式來完善財務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不僅與財務公司的法律定位不符,而且改造成本較大。有條件的財務公司應該引入有金融背景的戰略投資者作為財務公司的股東,這樣做的好處在于:(1)有利于擴充財務公司的資本金,增強財務公司的抗風險能力;(2)有利于借助有金融背景股東的金融優勢,提升財務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金融運作能力,存進財務公司的金融產品創新,提升其金融服務水平;(3)有利于借助集團外股東的專業人才優勢,提高財務公司法人治理水平。
2.委托授權不清晰
公司法人治理的法律基礎就是民法中的委托。董事、監事、經理層是受股東的委托或轉委托。但是大多數財務公司在實際運行中,股東對董事、監事,董事會對經營層的授權多以《公司法》的原則性規定為藍本,授權不清晰,具體而言有兩種情況:一是授權事項不明晰,委托人與人對風險的認識存在差異,容易造成風險失控。在風險經營操作前,委托人對于風險后果的了解不充分,也沒有能力準確地阻止人實施風險操作,一旦產生風險,人卻可以授權事項不明晰而推卸決策責任;二是授權不足,決策效率低下。有的財務公司委托人在授權問題上采取保守態度,將大部分的經營決策權集中在董事層面甚至是股東層面,由于董事會和股東會并非常設機構,人員構成主要為集團領導兼職,必須經過繁瑣的會議召集和決策程序才能做出決議,這種低效率的決策管理難于適應瞬息萬變的金融業務運作需要。
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分權制衡的法律基礎是授權制。委托人與人之間如果授權不明,就很難界定責任邊界和風險邊界,按照契約的理論,這種授權不明的委托協議從設立之日起就是有缺陷的,契約的有效履行也是很難保障的,因此完善財務公司法人治理的基礎工作就是要解決股東對董事和監事的授權、董事會對高管人員的授權、公司章程的對監事會的授權不明晰的問題,使所有參與公司治理的人員都能清晰地知道自己的權限范圍,使每一層面人的操作風險都在可控的授權范圍內,使越權的行為因受到委托權限的限制而無法進行。
要使法人治理結構合理、運行高效,不僅要授權明確,更要嚴格執行問責。做實“三會”職能,關鍵是要解決人盡責履職的問題,因為制度的預期效果還是要靠人的有效執行來實現的。因此,應該通過設計董事、監事監督評價機制,制定任中離任審計、決策失誤追責等制度,提高董事、監事等人的盡責履職意識,把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職責和功能真正落到實處。
3.公司治理制度虛化
我國的財務公司在公司治理的設計層面還做得較好,基本都建立了三會,有的財務公司還在董事會下設了多個專業委員會,更有甚者還從外部聘請了獨立董事,但相應的公司治理機制卻沒有真正發揮效果。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制度執行者缺乏主動執行的積極性,很多程序流于形式;二是制度本身存在設計缺陷,可操作性差。由此產生的后果是:(1)公司治理制度虛化,法人治理結構中應有的 “分權與制衡”的效果沒有充分實現,難以有效控制經營風險;(2)機構設置繁冗,公司決策鏈過長,決策成本高,決策效率低下。
建議完善信息披露和外部監督機制,切實發揮公司治理的監督制約作用。充分發揮監督制約作用的前提是充分了解公司全面真實的信息。由于財務公司的金融屬性與集團公司的產業屬性存在較大差別,為了讓股東單位及董事、監事充分了解財務公司的信息,應該對財務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格式、范圍及頻率做出嚴格規定,提高所披露信息的及時性、全面性和可識別性。
4.激勵約束機制偏弱
建立合理的人力資本激勵約束機制也是公司治理結構的一個核心問題是。由于大多數財務公司的控股集團對金融專業人才的認知有限,人力資本方面也缺乏市場化管理手段,因而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激勵約束的對象認知有欠缺,將公司治理中的激勵約束機制片面地認為是對公司經營管理人員的激勵約束,而忽略了對董事和監事及其他人的激勵約束,從而造成了董事、監事履職積極性不強的問題;二是人才選用方面市場化程度不高。財務公司的經營管理人員大多從集團內其他實業單位選派,缺乏金融業從業經驗,這樣不利于財務公司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激勵、約束機制弱化。目前對財務公司經營管理人員的考核還是沿用集團實業企業的考核模式,缺乏針對性,忽略了財務公司的金融行業特性,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會造成激勵不足,人的人力資本價值未能得到充分體現;另一方面約束不力,不能很好地建立起公司法人治理層之間分權管理、層層制衡的委托關系。
建議優化和完善用人制度和激勵制度,提升財務公司治理機制運行效率。目前,我國的財務公司尚處于起步階段,財務公司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要重視人才這一金融業的核心競爭力。一是要建立商業化、專業化和透明化的人才選用機制,吸納優秀的專業化人才充實到董事會、監事會、經營層等各個治理層次;二是要通過同業調研和專業化培訓來不斷增強董事、監事、經營管理人員的金融風險意識、法律責任意識、金融專業知識及相關管理技能,逐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三是建立財務公司風險、審計部門的垂直管理機制,使其部門直接向董事會匯報,增強其獨立性,進而提升其風險控制、監督評價職能的發揮作用。
關鍵詞: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問題;對策建議
一、財務公司在我國的發展
距1987年我國首家財務公司――東風汽車工業財務公司的成立已經20多年了。這20多年來,經過不斷探索和發展,我國的國有大企業集團如鋼鐵、煤炭、航空、鐵路等關系國計民生的基礎產業幾乎都先后成立了財務公司。截止目前為止,全國財務公司共有175家。財務公司從一定程度上盤活了企業集團內部資金,增強了企業集團的融資能力,為中國企業的發展提供了雄厚的資金支持。是企業集團的資金池,是非銀行金融機構,是連接企業、銀行、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紐帶。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已經成為我國金融體系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對促進我國金融業發展起著重大的推動作用。
二、制約財務公司發展的幾個問題
(1)財務公司的自我定位。財務公司的運營與企業集團密切相關,企業集團的經營狀況直接決定了財務公司的運營情況,當企業集團盈利,經營狀況非常好的幾年,財務公司再作為經濟的一個增長點,對企業集團來說是錦上添花。財務公司作為企業集團的一個附屬機構,往往不能獨立做出決策,受企業集團的政策限制,集團公司管理越位,財務公司的盈利與集團公司的利益矛盾等。(2)公司治理受各項政策的限制。在我國,央行對財務公司征收的存款準備金率較高,財務公司定位為集團內部的“結算、籌融資和資金管理平臺”,過高的存款準備金率對財務公司而言負擔過重,使企業集團歸集在財務公司的大量資金以較低利率凍結在央行,影響了集團公司的資金配置效率,不利于財務公司履行集團“資金池”的職能。財務公司隸屬于企業集團,集團公司的政策、人事直接影響著財務公司的用人,財務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經營層的組成人員均為企業集團內部人員,這三者之間很難形成規范、有效的權力制衡機制。集團公司長期習慣于產業經營,對財務公司金融企業的特性認識不足,對財務公司的金融風險控制偏弱。(3)缺乏專業人才。大部分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人員來自企業的財務部門,金融專業知識缺乏,人民銀行對財務公司的人員結構有明確規定。(4)發展環境問題。從我國財務公司所屬企業集團的分布情況來看,幾乎覆蓋了國民經濟所有的支柱產業,但從其資產規模來看,只占據銀行業很小的比重,資金使用以及來源也嚴格限制在企業集團內部的這些成員單位。這些嚴重阻礙了財務公司的專業化發展。在我們,企業集團規模偏小,產業組織結構不盡合理,財務公司的宗旨一直限定在“依托集團,服務集團”這一情況下,慢慢發展成了“小而全”的附屬型金融機構,自身發展空間有限,起不到支持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作用。
三、促進我國財務公司健康發展的建議
(1)繼續提高服務水平和業務能力。財務公司應改變傳統的觀念和工作方法,樹立服務意識,加強服務型企業文化的建設,財務公司應成為其成員單位的理財專家及投資顧問。財務公司的成長以及取得的成績在一定程度上依賴于企業集團,與銀行等金融企業相比,財務公司在風險控制、金融市場競爭、業務創新上有明顯的不足。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財務公司必須從根本上加強能力建設,打造自己在金融行業的核心競爭力,財務公司的資金運用重點應放在中長期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集團公司產品的促銷上。 (2)政府在政策上給予支持。中央銀行應為財務公司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在對財務公司進行監管,使其規范發展的基礎上,定期或不定期對財務公司進行調研,了解其在業務開展方面的困難。對財務公司各個階段的工作給予指導。在財務公司的經營范圍及分支機構的設立上,適當地放寬政策,取消各種不合理條件的限制,簡化審批程序,以便跨地域業務的開展。建立健全我國的金融體系和法律法規體系,培育產業金融服務體系,完善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3)提高從業人員素質。財務公司在我國的發展時間較短,大多數財務公司在籌備階段雖然從社會金融領域招聘一些員工,但集團公司內部招聘的人員占據大半比例,這些人員從事金融行業,普遍經驗不足,難以適應公司發展的需要,影響到財務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金融創新能力。財務公司必須通過引進與培養相結合的方式,在引進外來金融專業人才時,要嚴格設立招聘條件,每一個崗位都有明確的任職條件與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設定嚴密的招聘程序與考評人員,客觀公正地進行篩選。強化對在職員工的培訓工作,完善崗位技能培訓,著重培養一批高素質、高學歷的金融管理人才,并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人才管理機制。
總之,使財務公司更好地發揮作用,必須正視其現存的問題,并在此基礎上制定一系列相應的政策,以其為集團公司的發展更好地貢獻力量。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