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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陽縣位于河南省駐馬店市西南部,南陽盆地東緣,桐柏、伏牛兩山脈在境內交匯,長江、淮河兩大水系相分流,地勢呈中部高、東西低。全縣總面積2335平方公里,屬典型的淺山丘陵區。全縣轄8鎮11個鄉3個街道辦,352個行政村,91萬人,其中農業人口77萬人,耕地面積133.7萬畝。
一、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
1.發展現狀。自2007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施行以來,在泌陽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按照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的思路,加快推進合作社發展和規范化建設,截止今年,已在縣工商局注冊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702家(含97個家庭農場),組建聯合社1個;注冊資金總額6.93億元,入社農民21.08萬人。目前,全縣擁有國家級示范社2家、省級示范社5家、市級示范社11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工作處于全市先進位次。
2.發展特點。一是發展速度較快。2007年,泌陽縣發展合作社9家,2011年時發展到157家,到目前已達到702家(含家庭農場),發展速度居全市第一位。郭集鎮、羊冊鎮、馬谷田鎮的合作社數量都在50家以上。二是覆蓋范圍較廣。目前,泌陽縣合作社已基本實現了七大特色農業(牧、菌、煙、林果、油料、蔬菜、茶)全覆蓋和鄉鎮街道發展無空白。三是服務功能較強。合作社以組織農民、服務農民為宗旨,有效解決了農戶小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對接難題,促進了農村資金、技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四是帶動作用較大。近年來,合作社在促進農業規模化經營、產業化發展上發揮的作用日益顯現。如泌水街道辦事處十里居委果蔬種植合作社,通過轉包、租賃等方式從村內農戶流轉土地2100多畝種植從事大棚蔬菜種植,有力促進了農業規模化經營。合作社通過減少流通環節,降低生產成本,有效帶動了社員及周邊農戶產品銷售和增收致富。
二、當前合作社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泌陽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態勢較好,但總體上看,仍處于初級發展階段,數量不少,個頭不大,質量不高,吸引力不強,面臨著一系列困難和問題。
1.發展規模小。一是社員人數少。據有關部門初步統計,每個合作社真正入社的社員人數平均不足30戶,社員在100戶以上的不多,大多數合作社是幾個農戶、多個農戶的松散式聯合,發揮的作用和影響非常有限,與縣里提出的2015年合作社社員戶數要達到農民總戶數30%的目標還有很大差距。二是資產規模小。盡管全縣合作社注冊資金達到6.93億元,但由于相當一部分社員是采取以土地經營權、林木等實物作價入股,以現金方式入股的并不多,從而形成合作社賬面資產數額龐大,而實際可營運的資金很少。
2.內部管理差。一是各類人才相當緊缺。合作社人才隊伍數量不足、素質偏低、年齡偏大等問題相當普遍。以合作社牽頭人為例,全縣合作社理事長大專以上學歷的僅占3%,高中(中專)學歷的占40%。二是民主管理有待加強。雖然泌陽縣合作社普遍建立了以“三會”(社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和架構,但實際運行情況并不理想。有的合作社“一股獨大”,少數人說了算,有的合作社在財務收支、社務公開、經營決策等方面遮遮掩掩,從一定程度上挫傷了廣大社員參與管理、加強合作的積極性。
3.造血功能弱。一是“空殼社”現象較為普遍,利益聯結散。由于合作社創辦時間不長,其經營狀況具有不可預計性,很多社員有利則合,無利則散,沒有與合作社真正形成利益共同體;有的合作社“兩眼向上”,僅僅盯著政府扶持的一點項目和資金,沒有把心思用在自身建設與發展上,成為只有一塊牌子、一個章子、一張桌子的“空殼社”。二是合作社創辦的經營實體少,創收能力弱。據調查,全縣已注冊登記的合作社中,創辦了農資配送、產品加工、產品銷售等經營實體的合作社不到60家,很多合作社基本不具備創收能力。三是市場運作化程度不高,營運效率低。一些合作社缺乏明確的辦社思路和科學的發展規劃,沒有很好地與市場接軌。
三、發展對策和建議
1.加強組織領導。建議建立合作社發展部門聯系會議制度和部門幫扶合作社制度,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召集聯系會議成員單位,及時研究解決合作社在發展、運行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對部分產業民主管理好、運行質量高、帶動作用大、基礎牢、發展后勁強的合作社實行結對幫扶,從項目上給予傾斜,從資金上給予扶持,從技術上給予支持,從業務上加強指導。
[關鍵詞]壽光市 農民專業合作社 制約因素 對策建議
隨著城鄉二元體制的打破,為了更好的促進農村的發展,我國學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了嘗試性的研究,如戚其軍的《關于威海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思考》,發現其對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規避農業生產經營風險,提高農民收入,發展農村經濟等有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了更好的促進壽光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需要了解其目前發展現狀,并發現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
一、壽光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問題
(1)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程度低。由于村干部及與其相關的人優先獲得信息和支持,因此目前壽光農村專業合作社幾乎都是由村委或致富帶頭人組成,而農民不能再農民專業合作社中獲得足夠利益,故參與度不高。致使其不能發揮真正合作社的作用。
(2)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內容單一,條件有限,覆蓋面較小。目前壽光市大部分合作社形式和內容單一,主營單一品種,并且相互獨立。壽光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大部分處于低層次,缺乏生命力和競爭力,有的沒有辦公場所。如圣城街辦為例,共有合作社61家,沒有場所的合作社是24家,占合作社總數的39%。同時對產品以初加工為主,缺少產品的附加值,市場競爭力較弱,并且缺少產品銷售渠道和網絡。
(3)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水平弱,內部管理不規范。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主體是農民,缺乏管理人才,致使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水平低下,缺乏有效統一的管理。許多農民專業合作社只是在工商部門注冊,沒有規范,制度不健全,一些根本就沒有運行。比如臺頭鎮,共有合作社40家,未正式運轉的是13家,占33%;羊口鎮,共有合作社17家,未運轉的是9家,占52%等等。同時在內部運行機制上,很多規章制度流于形式,沒有約束力。如有些合作社根本就沒有專門的會計人員,在財務上存在混亂性。通過調查來看,全市954家合作社,有正規會計人員的占不到5%
(4)資金薄弱,合作社擴容能力不足。目前壽光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從工商局注冊資金來看,一百萬元以上的合作社有393家,占全部合作社的41%;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下的有189家,占20%,甚至稻田鎮的壽光市齊盛農產品專業合作社注冊資金僅為0.1萬元。雖然政府加大度其支持力度,但對于合作社發展所需的資金相比是杯水車薪,并且資金來源主要靠集資,擴大規模非常困難,擴容能力明顯不足。
二、壽光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建議及對策
(1)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宣傳和培訓,提高農民的認知水平。為了提高農民的參與程度,需要讓你們對其進行了解讓農民看到好處,然后引導他們進行自主的參與進來。同時要繼續加強對合作社管理人員的培訓和招聘,提高他們的素質和業務能力,最終促進合作社總體水平的提高。
(2)提高合作社成員素質
一是要加強對合作社各負責人及會計人員的培訓,并將其納入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在加強對合作社管理人員的各方面能力提高的同時也要鼓勵基層農業科技人員到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并提高他們的相應待遇水平。
二是加大與高校的聯系和合作,獲取更多優秀才才人。不僅能為合作社的發展注入新鮮血液,增強合作社的競爭力,而且還能得到高校中各種人才的技術支持以彌補自身技術力量不足的缺點。
三是加強農村遠程教育,努力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的基本素質,提高普通農民社員的學習能力,同時定期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社員進行培訓,請專家對其進行技術、生產方面的指導,提高社員的專業技術技能。
(3)大力扶持并兼顧服務。政府各級相關部門在明確落實政策的同時要加大扶持力度,具體為:一是主觀部門在做好登記管理的工作時,需要提供更好的舒服,簡化辦事手續和流程,減少收費。二是要加大政府對合作社的財政扶持力度。政府各部分要把合作社建設作為財政支農的重點之一,逐年增加財政支持。三是進一步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要按照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稅收優惠。四是要繼續加強對合作社的信貸支持力度,農行、農村合作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要繼續加大貸款支持力度,改善信貸服務,簡化審批手續,以保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各種需要。同時要鼓勵農產品加工企業聯合農民專業合作社組建農貸擔保機構。五是加強合作社內部管理并建立健全會計核算體系,指導和幫助已工商注冊的合作社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帳目,規范內部會計核算制度,讓入會的社員按制定的章程得到應得的實惠,取信于民。
一、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總體狀況
通過對山東省濰坊市及其下轄的壽光市和昌樂縣、河南省鄭州市和新野縣、四川省成都市以及上海市等地的調研發現,近年來,特別是2007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正式實施以來,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呈現快速發展態勢。
(一)合作社數量快速增長,整體實力逐步增強
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國注冊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達44.6萬個,比2007年增長了3倍[①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已經建立的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協會等達到10多萬個,只不過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要求,這些合作組織、協會需要重新注冊登記,但事實上已經存在。],實有入社農戶3000萬左右,約占全國農戶總數的12%。與此同時,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出資總額也由2007的900億元增長到2011年上半年的5700億元,增長了5.3倍。
具體來看,山東、河南等地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處于全國前列,其中山東的合作社數量位居全國首位。截至2011年6月底,全省注冊登記的專業合作社近5萬個,占全國的11.2%左右,成員總數48.6萬人,出資總額552.7億元,分別比2008年增長了2.8倍和8.7倍。
(二)合作社行業分布廣泛,以種養殖業為主
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已經逐步拓展到種植、養殖、農機、植保、技術信息等多個行業,其中主要分布在種植業和畜牧業,從事種植業的專業合作社大體占43.3%,從事畜牧業的專業合作社占29.7%,合計達到73%。
調研發現,許多地方的專業合作社主要集中于地方優勢特色農業,從事種植、養殖業的最多,并存在跨領域兼營的現象。例如,山東省從事種植業的專業合作社有24594個,占總數的49.4%;其次為養殖業16669個,占總數的33.5%;再次為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14249個,占總數的28.6%。
(三)合作社服務領域拓寬,以產品銷售和生產服務為主
經過近幾年的快速發展,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服務的領域已由過去主要開展信息服務拓展到農資供應、農技推廣、加工、倉儲和銷售等多個環節。
從山東壽光的調研情況看,以產品為依托、以銷售為重點開展服務的合作社占到全部合作社的比重約為53%;以提供信息服務、技術咨詢和培訓以及生產資料供應為主的合作社占32%;以加工服務為主的合作社占12%。此外,一些合作社還探索開展了信用合作、互助保險等。
(四)合作聯社不斷涌現,跨區域跨行業發展勢頭明顯
隨著經營規模的擴大以及市場競爭的加劇,一些合作社開始組建跨行業、跨地區的合作聯社。合作聯社的成立使各合作社在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基礎上形成一個有機整體,提升了合作層次,拓展了合作范圍。
例如,2011年7月成立的壽光鑫盟果蔬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是山東省唯一一家跨地區聯合成立,合作社數量最多、社員人數最多、種植種類最全的聯合社。聯合社吸納了濟南、濰坊、威海、濱州、聊城等地的31家合作社,年產葡萄1500萬斤、蘋果4600萬斤、各類蔬菜6000萬斤。該聯合社的成立成為促進分散農戶連接廣闊市場的中間橋梁。
(五)合作社運作模式多元化,以“合作社+農戶”類型居多
現階段,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運作模式大致有四種類型:一是合作社+農戶,這類合作社一般由農戶自發組織成立,主要通過合作社把自己的產品銷往市場;二是合作社+基地+農戶,該類合作社通常擁有一定規模的生產基地,合作社通過生產基地,指導農戶生產,并按標準收購或代銷社員產品;三是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這類合作社一般由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起,企業占合作社的絕大部分股份,社員以勞動或產品入股,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多數由龍頭企業負責人兼任,合作社搭建了龍頭企業與農戶之間的橋梁,成為企業的生產車間;四是合作聯社+農戶,這種組織模式由從事相關行業的不同合作社組成,形成產、加、銷一體化經營的聯合體,并在各環節上帶動社員和農戶。
從調研情況來看,“合作社+農戶”是許多地方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主要組成形式。以山東、河南為例,截至2011年上半年,山東省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成員47.0萬人,占全部成員總數的96.8%,河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成員22.7萬人,占成員總數的98.2%;兩省的企業單位成員僅為1571個、350個。若按平均1個企業參與1個專業合作社計算,“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類型僅占這兩個省合作社總數的3.2%和1.1%。
二、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對農產品生產和流通的促進作用
隨著我國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逐步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促進農產品生產和流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有利于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有效抵御市場風險
近年來,各地通過積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將分散經營的農民組織起來,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家庭經營規模小、生產成本高、市場競爭力弱的局限性,提高了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增強了抗御市場風險能力。
從調研情況看,2010年,河南省2,3萬多個農民專業合作帶動非成員農戶1.90多萬戶,覆蓋了全省農戶總數的16%。各類專業合作社將分散的農民組織起來,改變了單家獨戶的市場弱勢地位,共同組織生產,共同面對市場,使專業生產優勢與銷售優勢得以有機地結合。
(二)有利于推進農業結構調整,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合作社通過將科技推廣、品種改良滲透到農產品生產和流通等各個環節,推進了農業生產標準化和農產品品牌化。截至2010年底,全國已有2.4萬個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了農產品“三品一標”質量認證(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2.6萬個合作社擁有注冊商標。
調研發現,許多地方的合作社積極采取“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合作社+基地+農戶”的模式,鼓勵社員帶著土地入股。以在山東的實地調研情況為例,昌樂寶石溝農業發展有限公司2009年通過土地流轉方式建成了800畝的自屬基地,并實行全封閉式的集中生產管理,同時還建立了300畝育種基地,以良種選育與推廣為核心,提高了農產品的科技含量和農業的技術競爭力。
除此之外,合作聯社的快速發展打破了地域、行業界限,在更大范圍內整合和配置生產要素,帶動了農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成為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助推器。
(三)有利于切實保護農民利益,增加農民收入
近年來,各地不斷探索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機制。一方面,按市場價或保護價收購社員農產品,保護了農民的利益;另一方面,將經營利潤提取一定比例按社員的交易額進行分紅,促進農民既增產又增收。
例如,山東壽光的燎原果菜專業合作社規定,對于給合作社提品的社員,以當地蔬菜市場交易的最高價格給予收購。同時,還探索實施了“土地入股、集約經營、小段定額、收益分紅”合作經營模式,實行農場化統一管理和股份制利益分配。農民自愿以土地入股,對土地流轉的農民保底每畝一年1000斤小麥,年終根據盈余分得紅利,有勞動能力的還可通過務工掙得工錢,這樣大大增加了農民收入,社員在經營過程中戶均增收3000元以上。
(四)有利于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和市場競爭力
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消費者對食品安全越來越重視,這就要求農產品生產的整個流程都需要符合質量標準,進入最終消費環節的產品具備可追溯性。各地通過積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促進了農業生產、加工、營銷全過程的專業化、標準化、規范化,提高了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和市場競爭力。
例如,上海春鳴蔬菜專業合作社定期組織技術人員深入田間地頭指導科學用藥,對基地內生產的蔬菜制定“企業產品標準”和標準化生產技術操作規范,實行田間檔案管理制度和植保員簽名制度,最大限度控制蔬菜農殘。此外,該合作社還積極推行蔬菜生產信息化管理,建立蔬菜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從播種育苗-施肥用藥-檢測采收-加工分揀-冷藏運輸-客戶,確保每個生產環節都有章可依,有據可查,成為了上海世博會的農產品供應商。
(五)有利于促進產銷對接,穩定農產品價格
近兩年,流通環節過多被認為是引發農產品價格較快上漲的重要推手。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有利于幫助分散的農民根據掌握的市場信息做出更為理性的生產經營決策,避免農產品價格大起大落。更重要的是,將一家一戶生產的農產品以專業合作社的形式與超市、企業、學校等主體對接,直接進入銷售終端,可以大大縮減流通環節并降低零售價格。
從調研情況來看,河南省通過“農超對接”試點項目的引導,800余家合作社與超市或大型流通企業建立了產銷對接關系,合作社通過連鎖超市和流通企業的農產品銷售額超過15億元。
三、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存在經營規模小、服務層次低、規范化程度不高、帶動能力不強等問題。
(一)合作社規模普遍偏小,整體實力仍顯薄弱
調研發現,真正上規模、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合作社為數較少。截至2011年上半年,四川、山東兩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平均入社成員數量為15.4人和9.8人,而河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平均社員數僅為7.5人,只比法定設立人數高2.5人。另外,合作社的戶均出資額也相對較低。截至2011年6月底,山東省專業合作社平均出資額為111.1萬元、四川省為124.0萬元、上海市為142.1萬元、河南省為156.9萬元。以戶均出資額較高的河南省為例,合作社出資額在100萬元以下的有19119個,占合作社總數的62.2%,100萬-500萬元的有9765家,占比為31.7%,500萬元以上的有1874家,占比僅為6.1%。
合作社規模偏小、經濟實力較弱會導致一系列的問題,如資本積累慢,應對市場風險能力差,很難形成產品規模和提高產品質量等。這些都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進一步產業化經營、提高規模效益的主要障礙。
(二)合作社服務層次偏低,市場競爭力不強
除一些規模較大的合作社之外,大多數合作社對成員的服務更多地是停留在信息服務、技術咨詢及販銷大戶銷售服務的層面上,缺少對能夠提高農產品附加值的深加工。以山東省為例,截至2011年上半年,涉及農產品加工、運輸、貯藏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只有4343戶,僅占合作社總數的8.7%。服務面不廣、層次較低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合作社組織優勢的充分發揮和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值得注意的是,農民自發組成的專業合作社在適應和開拓市場方面普遍面臨更大的困難。這類合作社往往是以村為單位,產品總量及市場占有率有限,抗御市場風險的能力相對較弱,并且在信息搜集、技術引進、農產品質量檢測與標準化等方面與龍頭企業帶動型的合作社都存在較大差距。
(三)合作社融資難,高素質管理和技術人才匱乏
從調研情況來看,流動資金缺乏是制約許多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一大瓶頸。合作社雖然是法人,但由于入社農戶本身收入較低,出資有限,自有資金不足,導致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給其貸款時缺少抵押物品或必要的擔保,或是貸款手續繁雜、授信額度低。合作社的融資需求得不到有效滿足,很大程度上影響到組織加工、開拓市場的開展。盡管近年來各級政府設立專項資金對合作社給予扶持,但限于財力,受惠面較小。僅有的經費只能維持學習培訓、信息宣傳等基本活動需要,發展后勁有待增強。
與此同時,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營管理者缺乏信息利用、市場營銷、技術服務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尤其是對于那些正處于發展初期的合作社而言,最缺乏的是帶頭人、財務、經紀人、營銷、經營管理五種類型的人才,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農村合作社的發展與創新。
(四)合作社制度尚不健全。管理運行有待規范
調研發現,一些農民專業合作社還存在著內部組織不健全、民主管理機制不落實、財務制度不規范等問題。
一是有的合作組織雖然設立了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架構,但民主管理、民主決策、監督約束機制沒有真正落實到位。在重大決策上往往由合作社發起人自做決定,普通社員基本上沒有對專業合作社參與管理。二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成員之間的利益聯結機制和分配機制有待完善。例如,有的合作社向社員收購農產品統一對外銷售所取得的經營利潤,沒有按收購量再次返還給社員;股金分紅與交易量分配比例沒按法律規定執行,社員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三是個別合作社財務制度不健全、不規范,在財務管理上還存在無專人核算、無會計賬簿、無合法的原始憑證的“三無”現象。
(五)對合作社的扶持政策有待配套完善
首先,扶貧項目、農業標準化生產、農產品認證、無公害基地建設、“一村一品”建設等項目資金,難以與專業合作社實現有效對接。
其次,在農業產業化經營中,政府的扶持、稅收減免等政策主要給予重點龍頭企業,對合作社的優惠政策還存在著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第三,缺乏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法律規定。多數合作聯社只能以社會團體的身份進行登記,由于市場主體身份不明確,合作聯社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享受政策優惠受到很大限制。目前,盡管一些地方出臺了扶持合作社聯合組織發展的政策規定,但對于合作聯社的法律地位、性質,以及合作聯社與基層社的關系等相關問題還需要由國家從法律層面來進行明確。
四、政策建議
(一)促進各類合作社的規范化發展
明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法律地位,鼓勵和扶持合作聯社的發展壯大。完善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制度,加大理事會、監事會權力的行使。建立健全入社審批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保障制度等。規范和完善“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農戶”的組織形式。引導龍頭企業通過委托生產、訂單農業、入股分紅、盈余返還等方式,與合作社建立自愿平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機制。
(二)改進對合作社的金融服務
創新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的監管方式,鼓勵金融結構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資金需求特點,切實改進金融服務,創新金融產品,加大信貸投入。重點要在擔保方式、授信額度、貸款利率等方面,體現便捷、靈活特點,開發適合專業合作社特點的信貸產品。與此同時,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同類專業合作社的資金互助社,引導合作社之間開展金融聯合與合作。
(三)加強合作社專業人才的培養
通過開展專家授課、示范指導、技術交流,提高合作社員的科技文化素質。鼓勵農技人員到合作社任職,加強合作社帶頭人、發起人的教育與培養。與此同時,充分發揮實訓基地作用,組織開展合作社各類人才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四)強化對合作社的項目支持力度
在農產品優勢主產區,項目實施重點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主導產業,開發有地方特色的名特優農產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農業標準化、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小區等各類農業財政專項基本建設項目優先委托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
(五)加大對合作社的稅費減免
為進一步規范和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社,促進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增強抵御市場風險能力,促進農業持續增效、農民持續增收,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等政策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任務目標
力爭到“十二五”末,全市運作規范高效、帶動能力較強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突破100家,入社農戶占全市30%以上,帶動農戶占全市60%以上;農產品年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的合作社達到50家以上;社員年人均純收入明顯高于全市農民人均純收入水平。
一是圍繞農業產業化、延伸產業鏈,開展產加銷一體化經營合作,解決產業鏈脫節、利益聯結松散問題,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帶動力。
二是圍繞主導品種和特色品牌,培育優勢產業群,組織社員開展標準化生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生命力。
三是圍繞農民增收,規范組織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和運行機制,提高統一經營服務水平,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凝聚力。
四是圍繞農民專業合作社做大做強目標,整合生產要素,開展強強聯合,加快培育年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的龍頭型專業合作社,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競爭力。
二、工作重點
(一)圍繞優勢產業,加快培育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鼓勵多主體、多類型、多層次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組建主體上,鼓勵種養(營銷、服務)大戶、農技推廣部門、供銷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等發揮各自優勢,牽頭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組建類型上,根據農民需求和組建條件,重點發展與社員利益聯結較為緊密、統一開展產前、產中、產后服務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組建層次上,鼓勵依托產業優勢,突破行政區域界限,實現跨區域、集團式發展。
(二)鼓勵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拓寬服務領域。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圍繞服務社員的宗旨,不斷擴大服務領域,增加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開展統一投入品采購和供應、統一技術培訓、統一生產標準、統一包裝和品牌、統一銷售等服務,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積極開展生產基地和農產品認定認證的申報,組織農產品銷售,開拓省內外市場。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要積極向信用合作等領域延伸,拓寬服務范圍,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生命力。
(三)深入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化建設。各鄉鎮(街道)、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積極配合,形成指導和服務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合力,深入開展規范化建設,引導其健康發展。要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完善以合作社章程、組織機構、股本結構、民主管理、盈余分配和財務管理制度等為重點內容的規范化建設,組織開展規范化合作社的認定,使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合法的市場主體地位、明晰的財產權利關系、民主的組織管理體制、健全的經營服務體系、合理的利益分配聯結機制。
三、扶持措施
(一)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從年起,市財政每年將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每發展一個帶動農戶100戶、輻射基地1000畝以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1萬元補助。每年評選10個示范社,對評選出的十佳農民專業合作社每個給予5萬元的獎勵。對創辦標準化產業基地、投資儲藏加工項目、創建品牌等,并經立項批準、驗收合格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市財政局、農業局要認真做好財政資金扶持項目的管理與指導,加強對項目扶持資金的監督檢查;農民專業合作社要按規定管好、用好財政扶持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各鄉鎮(街道)也要安排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成立農村資金互助社,以解決農民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的資金困難,同時,市財政安排一定比例的啟動資金,對我市成立的農村資金互助社進行扶持。
(二)簡化工商登記手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本著程序規范、簡便易行的原則,免收登記等有關費用。放寬經營業務范圍,凡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沒有禁止或限制性規定的經營服務,農民專業合作社可根據自身條件自主選擇。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依法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或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農村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農民專業合作社。對以農村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登記、變更的,登記機關應予受理;登記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夠當場登記、變更的,應予當場辦理,發放營業執照。土地土地
(三)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的通知》、省委、省政府《關于鼓勵和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意見》的要求,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稅收相關優惠政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業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農產品初加工,且符合農產品初加工目錄范圍的,其經營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四)提高金融保險服務水平。根據銀監會、農業部《關于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以及人行分行、省農業廳《關于深化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意見》等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拓寬融資渠道,引導更多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合作銀行等金融機構要把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農業信貸的重點,對用于種植業、養殖業等生產領域的貸款實行基準利率。加快推進農村“信用建設工程”,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及社員中進行信用等級評定,開展信用貸款,簡化貸款手續。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要積極開展信用合作試點,農村資金互助社要切實發揮金融服務功能。進一步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品種和覆蓋面,鼓勵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單位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重點開展對規范化、示范性合作社的政策性保險業務,提高理賠服務水平,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抗風險的能力。
為切實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擔保難問題,市政府擬組建兩個擔保公司:
一是在市農業局成立市農業擔保公司。擔保資金初始規模為2000萬元人民幣,其中市財政投入1000萬元,融資注入1000萬元,今后根據擔保業務發展需要可逐步擴大資金規模。
二是分區域成立區域性農業擔保公司。在市農業擔保公司發展成熟后,按照我市北部以養殖業為主、中部以種植業為主、南部以林果、小雜糧為主的布局結構,分區域建立3家區域性農業擔保公司,初步形成以市農業擔保公司為中心,以區域性擔保公司為輻射的覆蓋全市的農業貸款擔保體系。
(五)實行用地優惠。按照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于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經營等非農建設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建設規劃的前提下,依法優先安排用地指標。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生產基地、種植養殖場等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且不涉及建成永久性建筑物的,可視為農業生產結構調整用地,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六)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優先參與農業項目建設。鼓勵和支持具備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申報國家、省、市各項農業綜合開發、農產品標準化、農技推廣、農民培訓、農業科技入戶等農業建設項目,并給予優先安排。探索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落實項目資金和農業扶持資金的新途徑,提高財政支農資金運行效率。優先安排農民專業合作社統一經營區域內的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生產條件,促進農業規?;a。
(七)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拓農產品銷售市場。積極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各類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鼓勵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與超市、物流配送中心、農產品加工企業建立銷售網絡,通過訂單形式建立合作關系。鼓勵和支持合作社開展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擴大優質農產品的市場影響力。全市各農貿市場應積極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產品銷售提供便利。
(八)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在市農業局籌建“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網絡系統”,搭建信息服務網絡和市場營銷平臺,提供公共政策咨詢、收集和農產品價格、市場供求、科技服務等信息,組織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網上進行產品推銷、展示和交易洽談,用現代營銷手段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報社、電視臺等新聞媒體要積極宣傳報道合作社先進典型經驗和特色產品,擴大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影響力。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領導小組,重點抓好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組織協調、考核評比等工作。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作為農業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要根據當地實際,研究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健康發展。
【關鍵詞】壽光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對策
一、引言
自我國實行農村土地家庭聯產承包制及改革開放政策以來,我國農業的產業化不斷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市場化農業的一個產物在農業產業化市場化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夠彌補單個農民經營的困境,增強農民的競爭力,提高農民在市場中的話語權,最終增加農民的收入,促進農村、農民和農業的共同發展。為了更好的促進壽光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要在對其目前現狀了解的基礎上發現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
二、壽光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近幾年,隨著壽光不斷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和扶持,壽光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和發展方面取得一些成績。
截止到2012底,壽光農民專業合作社已發展到1099家,其中:果蔬類786家、畜牧養殖115家、農機77家、糧棉種植50家、苗木類26家、水產養殖16家、聯合社12家、土地合作社10家、其他合作社(包括育苗、旅游、草編等)7家。會員總數達8.5萬人,涉及農戶數8.5萬戶,占全市純農業戶數21.3萬戶的40%,農民出資總額為80618萬元,帶動周邊農戶數15萬戶。同時為了更好的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和壯大,成立了壽光市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即鑫海蔬菜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專門開展為缺少抵押物的專業合作社貸款提供擔保。解決了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難的問題,有效的緩解了合作社發展中資金不足現狀。
三、壽光市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問題
1.合作社缺乏規范管理、組織管理水平低下
雖然壽光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數量上有了巨大提升,但深入調查發現,由于農民是合作社的主體,而農民缺乏先進的管理知識,因此在管理制度建設等方面存在不足,農民合作社運行效率低下。而且很多合作社只是注冊換取國家的財政補貼而不實際運行,如上口鎮共有合作社65家,未正式運轉的是19家,占29.2%。其他諸如臺頭鎮、羊口鎮等均有這種現象。
2.農民的參與度低
由于農民對合作社認識不足,因此其在參與合作社的積極性不夠。而且作為村里的帶頭人的村級基層干部最先獲取相關的信息,村干部根據自身利益而不是農民的利益進行合作社的建設和規劃,因此農民的參與度不高。如壽光頭臺鎮其現有合作社56家,其中43家為村干部或種植業大戶,占76.7%,但其參加農民戶數僅占全部人數的13.8%。
3.資金運作困難,缺乏融資渠道
通過對合作社調查發現,雖然在數量上占優勢,但多數合作社的規模較小,甚至幾個人組成。據其原有是農民缺乏足夠的資金并且缺少融資渠道,銀行等金融機構多以農民個人名義發放貸款,而不對合作社進行實際融資。因此在合作社運作中由于缺少資金使合作社運作舉步維艱,不能發揮合作社的優勢。
4.政策及政府支持力度不夠
雖然壽光市依托國家相關政策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但一些具體的政策只是紙上談兵,沒有具體落實。如在信貸優惠方面到現在都沒具體落實方面農民的貸款,同時在其他諸如用電用地方面的政策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諸多問題和阻力,這些都限制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四、促進壽光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建議及對策
1.加強合作社組織管理
為了做好合作社的管理,需要從以下幾點做起。一是規范化合作社的內部管理機構??梢孕Х鹿局贫冉⑼晟频暮献魃鐑炔抗芾頇C構,即合作社社員(代表)大會、董事會及監事會等機構,以此保證農民的權利。二是做好合作社的財務和會計管理。合作社建立的初衷就是為了提高農民的收入,以此及時準確核算合作社賬目,并定期向社員公布財務狀況讓社員公布合作社資產的情況。
2.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民的認知水平
農民對合作社參與度低主要是由于對其認識度不夠,單純的認為只是政府的一個新的措施,而與他們自身的利益無關。因此壽光市可以通過報紙、電視及其他多媒體加大對農民合作社的好處的宣傳,同時也要加大對基層村干部的培訓工作,提高他們的素質和業務能力,最終促進合作社總體水平的提高。
3.拓寬融資,化解融資困難
為了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持續的發展,需要擴寬合作社的融資渠道。而由于農民的資金有限,因此合作社發展的資金主要來源于融資。因此需要政府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政支持及信貸優惠,同時也要積極出臺相應政策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貸支持。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為了做好合作社的發展,需要政府各部門在落實相關政策的同時積極加大扶持力度。首先是我們上面提高的加大財政扶持力度。二是進一步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要按照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稅收優惠。三是主觀部門在做好登記管理的工作時,需要提供更好的舒服,簡化辦事手續和流程,減少收費。四是加強合作社內部管理并建立健全會計核算體系,指導和幫助已工商注冊的合作社建立健全會計核算,規范內部會計核算制度,讓入會的社員按制定的章程得到應得的實惠。五是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拓寬服務領域,增強營銷能力。為了能使合作社真正做大做強,需要實現從加工服務型到營銷服務型的轉變,并積極擴寬合作社的銷售網絡和渠道,最終增強市場營銷能力。
5.加強合作社之間的合作
為了克服單個合作社在發展中遇到的技術、融資及其他方面的問題,發展合作社聯社亟需提上日程。它能促進區域特色農產品整體生產的規范統一,并兼顧消費者對區域特色農產品商標品牌形成統一的認可,同時實現了對實現對合作社的外部監管,保證了合作社規范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