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公路建設項目規劃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關鍵詞:公路建設 項目序列 評價指標 決策研究
公路建設計劃部門根據國家政策目標、宏觀經濟發展戰略、部門規劃與區域規劃,以及項目建設的指導原則、方針、政策來考慮項目的要點、目標和建設理由,并根據國家的人力、物資、資金等資源供應狀況,在項目評估的基礎上對各項目進行優先排序,根據國家財力,按照項目投資效果大小順序進行項目建設。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及投資主體多元化格局的出現,形成了大量的通過項目評估的公路建設項目,給年度實施計劃的安排帶來一定的困難,亟待建立一個綜合評價的方法來安排項目的實施序列,以提高政府投資決策水平。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必須運用科學的理論和方法對一個公路建設項目進行事先評價以科學地安排公路項目的建設序列。我國公路交通處于快速發展階段,公路建設項目的決策機關面對為數眾多的經過可行性研究通過的公路建設項目和有限的建設資金,如何安排其建設順序成為一個棘手的問題。運用科學的方法進行公路建設項目實施序列是公路計劃管理部門急需研究的課題。本文在綜合分析公路建設項目實施影響因素的基礎上,從經濟學和投資學的角度研究影響公路建設項目排序因素,提出了公路建設項目實施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并對各定性指標的量化進行了研究。為科學安排那些報批公路項目的建設順序提供了依據。
1 公路建設項目實施序列指標集
影響公路建設項目實施的因素很多,有定量指標,也有一些定性指標。在實際工作中,決策者通常只注重定量指標的分析,并以此作為衡量項目優劣的標準,缺乏對定性指標的量化手段及其分析,因而,往往影響決策的時機與決策的質量。
在對公路建設項目實施決策時,首先要根據公路建設項目的特點確定決策體系的綜合評價指標集。
1.1 公路建設項目決策指標集的選取原則
決策是一種認識現狀,預測未來、指導行動的動態過程。因此,只有全面了解決策目標,預測未來的發展趨勢,才能做出科學的符合事物發展規律的決策。結合公路建設項目的特點,選擇項目實施決策指標時遵循以下原則:
(1)精練性與綜合性相結合的原則;
(2)實用性與可測性相結合的原則;
(3)政策性原則;
(4)定性與定量指標相結合的原則;
(5)指標的獨立性與相對性原則。
研究表明,影響公路項目實施的指標眾多。在指標集中難以全部羅列,也沒有必要全部羅列時,我們只需從中選取最有代表性的指標,而摒棄與之在定義和意義上相類似的指標,以保證正確分析各指標的關系。另外,由于公路建設項目在很多方面有較大差異,絕對指標的可比性較差。因而應將絕對指標轉化為相對指標。
1.2 公路建設項目實施序列決策評價指標體系結構分析
公路建設項目實施序列的決策,涉及到很多因素,指標結構較為復雜。決策時既要考慮到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又要考慮項目的可行性,同時還要從可持續性發展的角度考察項目對環境、生態等方面的影響。將影響決策所包含的因素,按照最高層、若干有關的中間層和最低層的形式排列起來,構成公路建設項目實施序列決策的層次結構。
1.3 決策指標定義
公路建設項目綜合評價體系的指標定義、度量方法分述如下:
1.3.1 國家政策符合度(符號K1)
定義:公路建設項目體現國家政策的程度。
度量:該指標為定性指標,采用模糊度量方法。
說明:該指標度量時需考慮以下幾個分項:
(1)公路建設項目與國家的五年計劃和遠景規劃一致性;
(2)公路建設項目與國家綜合運輸網絡發展戰略的協調程度;
(3)公路建設項目與國家發展重點,優惠政策、民族政策、及扶貧政策的聯系程度;
(4)公路建設項目與國家的信貸政策、價格政策的關聯程度。
1.3.2 區域社會經濟需求度(符號K2)
定義:區域社會經濟發展對公路項目建設的需求程度。
度量:該指標為定性指標,采用模糊度量方法。
說明:區域社會經濟是介于微觀經濟與宏觀經濟總量之間的一個中間層次,屬于中觀經濟。在度量該項指標時需考慮以下幾點:
項目促進區域社會經濟開發和改善人們生活質
(1)公路建設量的程度;
(2)公路建設項目對區域資源開發的促進程度;
(3)公路建設項目對區域旅游等第三產業發展的促進程度;
1.3.3 路網屬性(符號K3)
定義:是指擬建公路項目在國家公路網規劃中的位置。
度量:定性指標,模糊度量。
說明:2000年前,國家將重點建設國道主干線系統中的“兩縱兩橫”和三個重要路段。2000年至2020年重點建設國道主干線中的“五縱七橫”。據此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又制定了相應建設重點。所謂項目在路網規劃中的位置是指擬建項目與國道主干線系統和地方建設重點的關聯程度。
1.3.4 技術等級指數(符號K4)
定義:擁擠度與道路等級系數之積。擁擠度是指現有道路高峰小時交通量與道路基本通行能力的比值。
說明:技術等級指數,是體現現有公路等級與交通量的適應情況。公路等級的標準是根據交通量的大小確定的。現有公路的交通量與道路通行能力的比值反映了目前公路的交通負荷程度。相同的負荷度對不同等級公路顯示的重要性不一樣。因此,引入公路等級系數d。對于d的取值,由擁擠度的定義可知擁擠度的值小于等于1.0,因此取高速公路的d值為1.0,其它等級公路的d值是根據其設計年平均日交通量與高速公路適應交通量的比值而定。在項目具有相同的負荷度情況下,d越大說明現有公路等級較高,交通量亦較大,則提高等級所節約的效益就較大,該項目需要改建的迫切程度較大;反之亦然。若項目的現有公路等級相同,公路負荷程度越大,那么需新建或改建的迫切性越大;反之較小,迫切性也較小。由此,K4從另一個角度反映了擬建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1.3.5 經濟指數(符號K5)
定義:是從宏觀經濟的角度反映建設項目的經濟效益大小的指標。
EIRR——項目經濟內部收益率,由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取用;
I—— 項目總投資系數,其值是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中項目總投資額來確定,將項目投資總額換為以億元為單位的數值后,取該值的倒數(無量綱)。
說明:為了使各項目的經濟分析評價結果更具有可比性即不但反映項目對國民經濟的貢獻程度而且還要反映出它本身投資規模的大小因此引入經濟指數K5。同時,由于受資金限制,為了能夠體現項目間在內部經濟收益率相同的情況下的優先順序引進項目投資系數I。因此,K5能夠較全面的反映出項目在國民經濟評價的結果,并能反映出公路建設項目的投資規模。
1.3.6 財務指數(符號K6)
定義:是反映項目在財務上的盈利能力與清償能力大小的財務評價指
標。
FIRR——內部財務收益率,由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取用;
i——項目財務基準折現率,由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取用;
R——貸款占投資總額比率,由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取用;
n——貸款償還期限,由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取用。
說明:由于各項目之間財務基準折現率不同,以及貸款比例的差異導致還款期這一指標在項目優選過程中可比性較差。考慮到以上兩個因素構成財務指數這一指標來綜合反映項目的盈利能力。當n、i相同時FIRR、R越大盈利能力及清償能力越強,FIRR、R相同n、i越大盈利能力及清償能力越弱。
1.3.7 環境綜合指數(符號K7)
定義:反映公路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程度的指數。
度量: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模糊度量
說明:我國目前的環境影響評價,一般只是對高等級公路才單獨進行編制環境評價報告,而項目的前期工作中,尤其是在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中原有的《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編制辦法》(以下簡稱編制辦法)對環境評價內容要求甚微,而在修訂后即將出版的編制辦法中做了較詳細的規定。根據修訂后的《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編制辦法》,及目前我國公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研究現狀,本課題對該指標直接進行模糊量化,暫不詳細考慮各影響環境因素的權重,以便使本課題更具有一般性,應用范圍更廣。
以上七個指標分別從各個側面全面地反映了擬建公路項目的特點,通過運用以上指標即可對公路建設項目進行評價和排序。
2 指標的量化
要對公路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需對所選指標進行量化,定量指標的量化通過指標的定義可從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獲得,定性指標的量化需要通過一定的數學方法進行。經研究,推薦采用模糊量化方法,各定性指標量化過程如下。
2.1 國家政策符合度K1
對于國家政策符合度指標K1,其需要考慮的因素主要有4部分。根據4個分項建立兩兩比較的判斷矩陣K1-a1(其中a1分別為前述中的1,2,3,4分項)
然后就某一個項目對各分項(效益指標即越大越好)評分進行給予其賦值,這是模糊指標定量化的過程。一般來說對于指標最優值可賦10.0;對于最劣值可賦值0.0。
據此可得各分項a1的取值q1構成矩陣C1;C1=(qi),其中I=1,2,3,4。
2.2 區域經濟需求度指標K2
同理,對于K2,影響其取值的3個分項(亦為效益指標)的判斷矩陣及賦值所構成的矩陣C2為:
2.3 路網屬性K3
主要由兩方面因素決定:
(1)在國家路網規劃中的位置a1,該指標亦為效益指標。
對于上面的賦值有如下含義:
高:對應“五縱七橫”及兩縱兩橫”周圍連接線
一般:其它用道及“五縱七橫”的連接線;
低:省道;
低:縣鄉道路。
(2)擬建項目一端或兩端的道路a2
很高:兩端道路等級均比擬建項目現有等級高;
高:一端道路等級比擬建項目現有等級高;
一般:兩端等級與擬建項目現有等級相同;
低:一端比擬建項目現有等級低;
很低:兩端比擬建項目現有等級低。
由此,即可定出a1與a2值。
2.4 環境綜合指數K7
由K7的定義可知其為成本指標(即越小越好);則K7這一模糊成本指標的量化如下:
很高:擬建項目對環境無負影響,反而有助于周圍環境的改善和提高;
高:擬建項目對環境無負影響;
一般:擬建項目對環境綜合后產生較小的負影響;
低:擬建項目對環境綜合后產生較大的負影響;
很低:擬建項目對環境綜合后產生一種極大的破壞。
對各指標實現量化后,為對公路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尚需對指標進行標準化處理,并需合理選擇各指標權重和適宜的評價方法,這些研究工作將另文介紹。
3 結論
關鍵詞:農村公路;財務管理;問題對策
一、引言
農村公路作為公路網的基礎,包括村道、鄉道和縣道,是農村地區最主要的運輸方式。“十一五”期間,金華市全市農村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9.8億元,農村公路項目建設總里程達到10203公里,在全市實現了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路面硬化率“雙百”的目標。“十二五”期間,金華市建設農村聯網公路,新改建農村聯網公路約1870公里,總投資約13.4億元,使全市農村公路基本建成“外聯內網、地位配套、功能完善、快速高效”的現代化農村公路網,極大地改善了農民出行條件、帶動農村經濟物流發展、完善農村旅游環境。
二、我國當前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部分地方配套資金落實情況差、后期來源不足
根據《農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辦法》規定,我國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資金主要來源是國家財政部,同時地方有關部門必須安排必要的地方配套資金,并確保資金能及時、足額到位。但是,在實際撥款的過程中,國家專項資金到達以后,地方政府的配套資金無法快速到位,部分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基本沒有配套資金,嚴重影響公路建設項目的正常進展。而且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隨著經濟發展,物價工價的上漲、農村征地補償費的增加,導致資金需求壓力越來越大。而且地方政府的財力有限,上級補助資金都設有專門用途,導致地方配套資金難以落實,給后期籌備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2.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資金監管不到位,少數人侵占專款資金現象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雖然有些鄉鎮已經建立起了財務管理制度,但是卻缺少對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財務在事前、事中、事后的檢查。尤其是一些由地方政府財政撥款、自籌資金以及合作資金興建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對其資金的形成、使用、去向都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在內部審計制度執行方面有所輕視。這就導致少數人利用自己的職權,與當地鄉鎮或者村委進行暗箱操作,截留部分工程款項,影響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降低了農村公路的建設質量。
3.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財務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由于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所涉及的領域較廣,從財務管理或者會計核算的角度而言,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需要的不僅僅是會計這門學科的知識,還要求財務人員掌握工程造價學、工程概算學等擴展性學科的專業知識。但是,從目前我國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核算的現狀而言,業務能力強、專業知識面廣的財務人員還處于明顯的稀缺狀態。而且在鄉鎮中核算的會計人員基本業務素質相對而言就比地市級的較薄弱,多數會計人員缺乏對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會計實務操作的經驗。這給農村公路項目建設的資金管理,財務管理和賬務操作上也增添了不少的困難,導致賬簿無法對項目投資進行一個全面的反映,不能及時、準確、完整地反映項目相關的財務信息,影響工程后期的驗收決算。
三、加強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財務管理的具體對策
1.關注建設資金配套問題,加大配套資金落實力度
國家財政部投資的農村公路建設資金對鄉鎮來說是“保民生、保穩定、保發展”的需要,因此,配套資金的落實必須用紀律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同時關注配套資金的落實難度,增加中央投資額度,減輕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最后要調動地方各界的力量,大力拓展渠道,推進綜合交通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鄉鎮管理部門發動企業、群眾捐資籌措建設資金,以冠名、立碑等方式激發社會的捐資激情;同時努力探索捆綁式開發新思路,結合城鎮建設、園區開發、旅游開發,以地換路、以林換路,緩解資金壓力;用好農民義務工政策,利用科研手段把國省道的廢舊瀝青用于山區通村公路建設,以此來降低造價,減輕農民負擔。
2.建立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財務審計制度,提高財務管理的透明度
在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立項開始,就要嚴格地控制資金流向。在財務部門撥款以后,建立一個追蹤系統,專門追蹤項目資金的流向,并且對建設項目各項資金的流向進行定期不定期地檢查,防止資金被截留、挪用或者轉借的現象發生。同時要強化內部管理部門監督,嚴格新建、擴建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審批;加強建設項目后期管理力度,強化驗收環節的管理,做好建設項目資金規劃、運行階段的資金監管;加強社會監督,規范政府部門和鄉鎮建設項目負責人的財務行為。同時科學開拓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和審計的新理念,建立規范、高效、公正、透明的財務管理體制,切實保障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
3.提高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
區級財政部門要聯合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建立對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財務人員的培訓制度,并且認真組織落實,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公路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和核算的培訓,向外延伸專業知識,使財務人員掌握現代公路建設項目管理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專業素養,確保賬目能夠完整、連續、系統地反映公路建設項目的資金使用狀況。
結語
農村公路的修建,除了能夠改善農民的交通狀況外,還能拉動農村經濟的增長,甚至改變農民的生活方式和思想道德。所以,應該充分認識到修建通村公路的重要性,積極克服修路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解決各種難題。在農村公路建設過程中強化資金管理,加大資金配套落實力度,建立財務審計制度,加強監督管理,提高財務人員素質等工作,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確保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健康有序的發展。
參考文獻:
[1]王代軍.農村公路建設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現代審計與經濟,2008(02):30.
1.1規劃階段
規劃階段是公路工程的起始階段,同時也是經濟分析公路施工可性行的重要階段,在這個階段要對公路建設項目做一個全面的分析和論證,以確保施工建設過程中的技術性、經濟性、合理性。同時規劃階段要擬定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以便為投資決策做出科學的依據,減少施工誤差,確保工程整體取得最佳的經濟效益。在公路施工中要運用系統工程學原理和經濟學原理對研究對象進行技術與經濟兩個方面的綜合預測與論證評價。
1.2設計階段
設計階段的經濟分析要把握三個方向:首先設計方案要與經濟性和技術性相關聯。在設計過程中設計者要盡量的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使項目功能具備先進的水平并且能夠滿足工程造價,但是如果資金有限制,也可以在資金限制范圍內,盡可能提高功能水平,這就要進行詳細的經濟分析;其次,設計方案要考慮到工程項目的全壽命費用,也就是說如果單純的降低造價,施工質量將沒有保障,這就會引發維護費用的增加,所以在設計過程中應兼顧建設過程和使用過程的經濟分析,力求項目全壽命費用最低;再次,設計必須兼顧近期與遠期的要求,如果按照目前的要求設計工程,在不遠的將來,可能會出現由于項目功能水平無法滿足需要而重新建造的情況。但是如果按照未來的需要設計工程,又會出現由于功能水平過高而資源閑置浪費的現象,所以設計者要兼顧近期和遠期的要求,選擇項目合理的功能水平,同時也要根據發展需要,適當留有發展余地。
1.3施工階段
通過合理的規劃和資源配置,對施工活動進行科學的管理與組織,能夠在不同方面影響工程項目的施工速度、施工成本等。施工階段需要進行的一項重要的管理工作是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是對工程施工活動實行科學管理的重要手段,它編制的成功與否直接影響工程經濟組織管理。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的目的就是論證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在技術上是否可行、在經濟上是否合理,從而選擇滿意的方案,并尋求節約的途徑。
2.公路工程經濟分析的意義
公路建設的經濟分析對指導公路建設以及其產生的社會效益有著指導性的意義。針對我國公路工程的建設,經濟分析具備四個基本意義:首先,公路建設的經濟分析可以有效的控制好公路建設過程中的資源配備,以此提高公路投資的利用率,使有效的資金換來最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其次,經濟分析可以促進公路工程的質量和目標,包括公路建設的經濟方案和技術方案;再次,經濟分析可以充分的調動資金的使用,擴展建設資金的來源以及資金的使用方案;最后,經濟分析可以評價和完善公路建設中的各項技術政策、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具體來說,工程經濟分析在公路工程建設中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有限資源條件下,合理配置資源,使有效的資金產生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為達到工程目標,選擇最佳的實施方案,包括技術方案和經濟方案。
(3)圍繞多個融資方案,選擇最有利的資金來源或資金方案。
(4)從經濟的角度出發,評價和完善公路建設中的各項技術政策、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
(5)從整個國民經濟角度出發,分析和鑒定一個公路建設項目對整個國民經濟體系的影響。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我國公路建設出現了新的特點,建設規模擴大了,投資增加了;公路建設項目作為一項高投入、高產出、高科技的大型建設項目,對整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社會福利等方面影響巨大。因此,要以認真嚴謹的態度對此進行經濟分析,把有限的資源用于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好的建設項目,最大限度地避免風險,提高投資效益。
3.總結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公路建設管理,促進農村公路健康、持續發展,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需要,鼓勵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建設農村公路的主動性、創造性和積極性,動員農民群眾踴躍參與農村公路建設,規范農村公路建設行為,保障農村公路快速、健康、有序的進行和建設目標的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交通部頒發的《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及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結合我縣農村公路建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農村公路包括縣道、鄉道和村道。農村公路建設應當遵守統籌規劃、分級管理、因地制宜、經濟實用、注意環保、確保質量的原則。
農村公路中的鄉道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建設;在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村道由鄉村民委員會按照村民自愿、民主決策、一事一議的方式組織建設。
第三條凡在本縣轄區內從事農村公路建設的單位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標準與設計
第四條縣道和鄉道一般應當按照等級公路建設標準建設;村道的建設標準,特別是路基、路面寬度,應當根據當地實際需要和經濟條件確定。對于工程艱巨、地質復雜路段,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縱指標可適當降低,路基寬度可適當減窄。
第五條農村公路應當充分利用現有道路進行改建或擴建。橋涵工程應當采用經濟適用、施工方便的結構型式。
第六條農村公路建設應當重視排水和防護工程的設置,提高公路的抗災能力,在陡坡、急彎、沿河路段應當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警示標志,提高行車安全性。
第七條農村公路直接采用施工圖一階段設計,但農村公路上中型以上橋梁要按照國家規定,分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進行。
第八條農村公路中的鄉道、村道工程的設計,可以由縣交通局組織有經驗的技術人員承擔,但中型以上橋梁的設計,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
第九條農村公路工程的設計,必須經專家評審并報市交通局審批。
第三章規劃管理
第十條農村公路建設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總體目標為依據,認真編制建設規劃。農村公路建設規劃要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村鎮總體規劃相協調,與縣域干線相銜接,與農田基本建設、水利改造、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結合起來,統籌安排,統一實施。
第十一條農村公路中的鄉道、村道建設規劃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計劃發展委員會、交通局負責技術指導。農村公路建設規劃的項目必須納入省交通廳的GPS管理系統。
第十二條農村公路建設規劃編制完成后,經專家評審,報縣計劃發展委員會、交通局審批,并報市計劃發展委員會、交通局備案。規劃批準后,應嚴格執行,認真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確保規劃的嚴肅性和目標的實現。
第四章計劃管理
第十三條農村公路的年度建設計劃由鄉鎮人民政府申報,縣交通局審查、遴選、優化,縣計劃發展委員會會同財政局、交通局審批,統一下達。縣計劃發展委員會、財政局、交通局按照已批準的年度建設計劃分別上報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爭取列入上級計劃。鄉鎮政府必須在每年九月底前申報下一年度建設計劃,過期視同放棄。
第十四條農村公路建設計劃必須符合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重點、鼓勵先進、分層推進的原則,避免一哄而上,而造成工程無法正常完工的情況發生。
第十五條申報農村公路建設計劃的項目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項目在農村公路建設規劃內,并納入省交通廳GPS管理系統;
--施工圖設計或簡易設計已經批準;
--建設單位和資金構成方案明確;
--項目必須通過“一事一議”,并解決了征地、拆遷等問題。
不具備上述四個條件的項目不得申請列入年度建設計劃。
第十六條農村公路建設計劃一經下達,必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更改項目、變更投資、減少建設規模、降低技術標準,確需調整變更的,須經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標準,并于8月底前報交通部備案。
第十七條農村公路建設實行月報制度。各鄉鎮應在每月初前將截止上月底的工程建設進度、資金到位報表以及其他有關情況報縣交通局。
第五章建設組織與管理
第十八條農村公路的建設用地、拆遷由鄉鎮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員會負責,并按當地補償標準給予補償、補償標準應當公開。
第十九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符合法定招標條件的,要依法進行招標。
含群眾集資、農民投勞或扶貧資金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以及未達到法定招標條件的項目,可以不進行招標。
不招標的項目應按照法定的招標程序和內容進行議標,必須簽訂施工合同。
第二十條農村公路中的鄉道、村道建設項目的招標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對于規模較大、技術復雜的項目以及大中橋要單獨招標,其他項目可以在同一鄉鎮范圍內多個項目一并招標。
第二十一條縣政府招投標中心對鄉鎮政府的招標(議標)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招標前應將招標(議標)文件和組織方式送交縣農村公路建設領導小組審查,未經審查的項目不得招標(議標);招標(議標)后,應將招標(議標)過程和結果報縣農村公路建設領導小組批準,未經批準的不得與中標單位簽訂施工合同。
招標(議標)結果應當在當地進行公示。
第二十二條瀝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橋梁等工程,要選擇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專業隊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屬工程在保證工程質量的條件下,可以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組織當地農民參加施工。
第二十三條列入年度建設計劃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完成相應準備工作,經縣交通局認可,視同批準開工建設。中型以上橋梁應當依法辦理施工許可。
第六章項目管理
第二十四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項目法人由鄉鎮人民政府擔任。項目法人對建設項目的方方面面負總責。鄉鎮人民政府要選派事業心強、認真負責、作風清廉、工作能力強的同志擔任法人代表,并選派精干人員組成項目管理班子,健全管理制度,對項目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
第二十五條項目法人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項目建設程序:
--編寫項目建設方案設計;
--選擇相關單位進行工程設計,并報縣交通局評審;
--選擇相關單位編寫招標文件,并報縣招投標中心審查;
--組織招標,并報農村公路建設領導小組批準;
--管理施工;
--組織交工驗收。
第二十六條項目法人有責任、有義務履行下列職責:
--為施工做好現場準備工作,包括征地、拆遷,幫助施工單位安排駐地、施工場地、通水、通電等;
--籌集建設資金,發動群眾備土,教育群眾支持工程施工,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嚴格資金管理,按照合同約定及計量支付制度支付工程款;
--監督施工單位履行施工合同,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工期、質量、安全要求進行施工;
--處理合同糾紛,幫助施工單位解決突發問題和因難;
--及時報送各種報表及工程信息;
--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其他與項目相關的事宜。
第七章資金管理
第二十七條本縣農村公路建設實行政府投入、農村社區為輔、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等多渠道籌資機制。
第二十八條農村公路建設資金,列入地方人民政府的財政預算。縣政府、鄉鎮人民政府的可用資金應盡可能多投入農村公路建設。
第二十九條政府鼓勵農村公路沿線受益單位捐資農村公路建設;鼓勵利用冠名權、路邊資源開發權、綠化權等方式籌集社會資金投資農村公路建設,鼓勵企業和個人捐款用于農村公路建設。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以贈匾、頒發證書、立碑、媒體公告等方式進行表彰。
鄉鎮政府要加大建設農村公路的宣傳、動員力度,引導農民通過“一事一議”、民主決策,自愿投工、投資農村公路建設。
第三十條農村公路建設不得增加農民負擔,不得損害農民利益,不得采用強制手段向單位和個人集資,不得強行讓農民出工、備料。
第三十一條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對農村公路建設的補助資金要全部用于農村公路建設工程項目,并嚴格執行國家對農村公路補助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不得從中提取咨詢、審查、管理、監督、納稅(費)等費用。補助資金先預撥一部分,待工程驗收合格后再全部支付。
第三十二條縣交通局管理由交通部門補助的農村公路建設資金,縣財政局管理由國家財政補助的農村公路建設資金。各鄉鎮自籌的農村公路建設資金要存入財政局管理的財政帳戶,由財政局監督使用。各類資金必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工程形象進度,項目法人的用款申請,經農村公路建設領導小組批準后方能使用。
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第三十三條縣交通局要指導、督促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法人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
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使用要接受審計、財政和上級財務部門的審計檢查。
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農村公路建設資金。
第三十四條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要將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使用情況,向沿線鄉鎮、村定期進行公示,加強資金使用的社會監督。
第八章質量管理
第三十五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實行“政府監督、法人負責、企業自檢、社會監理”的四級質量保證體系。
第三十六條農村公路中鄉道、村道建設工程質量的“政府監督”在縣交通局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指導下執行,并負“政府監督”的責任。其具體職責是:
--監督項目法人履行公路建設程序;
--監督、檢查項目法人是否建立了質量責任制和質量事故追究制度;
--監督項目法人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是否按規定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進行管理,抽查施工單位是否按合同規定的人員、設備進場;
--監督項目法人是否聘任了監理,監理合同是否規范,監理合同是否得到正確履行;
--監督監理人員是否認真履行職務,檢查監理工作開展情況;
--抽查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質量,對發現問題發出整改通知,并跟蹤檢查,直至消除問題。
第三十七條鄉鎮人民政府作為轄區內農村公路的項目法人,對農村公路的建設質量負總責。其具體職責是:
--建立健全項目工程量保證體系,并保證體系有效運轉;
--建立質量責任制和質量事故追究制度,并認真執行;
--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監督施工單位按國家規范和合同約定組織施工;
--監督施工單位按規定對進場材料、施工質量進行檢測,施工單位。
是否按規定進行工序間的交驗收;
--監督監理人員按監理規范和監理合同的要求進行監理,監理人員工作是否認真,是否正確履行監理職能;
--配合交通部門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檢,督促施工單位對發現問題進行整改;
--及時上報質量事故,并配合有關部門對質量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三十八條縣交通局要選聘有經驗的公路建設人員,經培訓后,派往各鄉鎮,以鄉鎮為單位對農村公路打捆監理。監理人員歸屬縣交通局管理,檢測設備由縣交通局提供。監理費用有項目法人單位承擔。
第三十九條農村公路及公路上的橋涵等輔助設施建設工程要設定質量缺陷責任期和質量保證金。質量缺陷責任期為一年,質量保證金為工程合同價的5%。質量保證金由施工單位繳納,待工程驗收合格后,全額返還給繳納單位。
第四十條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上報,不得瞞報。
第四十一條農村公路施工現場應設立工程質量主要措施告示牌,以便社會監督和質量問題的舉報。
第九章工程驗收
第四十二條農村公路施工結束后,施工單位應立即提出書面申請,請求項目法人進行驗收。項目法人接到施工單位的報告后,應立即開展項目驗收的準備工作,分別報請市、縣交通主管部門組織驗收。
農村公路施工結束,未經驗收者,不得投入使用。投入使用造成的損失,有施工單位承擔。施工單位已經提出申請,項目法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未進行驗收,應按合同規定,給施工單位經濟補償。
第四十三條農村公路實現一次驗收,即交、竣工驗收合并進行,驗收經費由項目法人承擔。
第四十四條農村公路中鄉、村道路的驗收由縣交通主管部門組織,項目法人操辦具體事務;農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橋梁由市交通局組織驗收。
第四十五條農村公路可以鄉鎮為單位多個工程一起驗收。農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橋梁應單獨驗收。
第四十六條農村公路的驗收要按國家規定的辦法、程序、內容、格式進行,待省交通廳做出具體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驗收辦法與程序后,按省交通廳的規定進行。國家規定的驗收辦法、程序、內容、格式由縣交通局另文下達。
第四十七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驗收不合格者,按合同規定由施工單位無償消除病害,直到合格為止;項目法人認為合格后,可申請管理部門再次驗收,如仍不合格,應移交紀檢部門或司法部門進行立案調查,發現問題,嚴肅處理。驗收合格者,項目法人應監督施工單位在缺陷責任期內切實負起責任,及時消除病害。
第十章廉政建設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條各鄉鎮要建立健全農村公路建設廉政制度,對農村公路建設工程加強廉政教育和監督,特別是重要人員的重點環節要盯住不放,避免出現腐敗事故。
第四十九條縣政府要與鄉鎮政府簽訂廉政建設責任書,項目法人與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簽訂廉政合同。
第五十條縣農村公路建設領導小組設立廉政問題舉報箱及舉報電話,接受舉報后,要及時組織有關部門認真調查,向舉報人反饋處理結果。
第五十一條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防止事故的發生,避免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第五十二條發生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縣農村公路領導小組及安全局、不得瞞報。
第十一章考核與獎勵
第五十三條縣人民政府對農村公路建設計劃執行情況、工程質量、資金使用情況、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情況等方面進行考核,作為獎勵依據。
第五十四條對考核結果較好的鎮、鄉人民政府予以表彰獎勵,并優先安排計劃項目,對表現突現的干部優先提拔、重用。對考核結果較差的鄉鎮予以通報批評,暫緩或者取消計劃項目的安排。對在農村公路建設中不作為的責任人予以戒免。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辦法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文件規定相沖突的地方,以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一、國內外公路建設項目后評價現狀
國外的建設項目后評價工作幾乎與項目前評價同時產生。最早開始與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60年代以后廣泛應用于各國和國際金融組織。發達國家的后評價主要用于評價使用國家預算的國內公共部門大中型投資項日,并有明確的后評價法律依據、系統的機構和評價程序與方法。國外建設項目后評價多采用有無對比法、前后對比法和邏輯框架法,相應的指標體系也比較健全和完善。
我國高等級公路建設項目后評估的起步工作也是在80年代開始的,在原國家計委的指導下,交通部進行公路建設項目后評價的試點,并在此基礎上于1996年制定了《公路建設項目后評價工作管理辦法》和《公路建設項目后評價報告編制辦法》,詳細規定了公路建設后評估工作重點、必備條件和組織管理方式及后評估報告的文件格式及內容。這標志著我國公路建設項目的后評估工作已經開始進入程序化、規范化的軌道。但與其它國家比起來還是相對滯后。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對公路建設項目后評價方法的創新研究較少,仍使用傳統的有無對比法、前后對比法。
2、在公路建設項目后評價的指標體系上,缺乏統一的可操作標準,影響了公路建設項目后評價的效果;
3、對公路建設項目后評價的內容和程序方面的改進研究較少。
4、我國的路網建設涉及區域較多、各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社會發展水平和科技發展水平千差萬別,部分地區統計資料不完整,使評估測算愈加困難。
這些問題的存在使得現有的指標體系、評價方法、計算方法已無法滿足公路項目后評估工作的需要。本文在現有的“前后對比法”和“有無評價法”兩種方法的基礎上,嘗試引入“邏輯框架法”,以健全公路項目后評價方法,對公路建設項目的目標進行全面和系統的評價。
二、我國現階段公路建設項目后評價的常用方法
(一)前后對比法
“前后對比法”是指將公路建設項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和評估的預測結論以及技術經濟指標與項目實際運營結果及后評價時所作的新的預測進行比較和分析,鑒別實際結果偏離預期結果的程度,用以發現變化和分析原因,以便為今后加強公路項目前期工作和進一步改進項目管理工作積累經驗。
“前后對比法”多運用于公路項目的過程評價,通過對公路建成通車后的有關實際數據的觀測調查,對比項目的實際運營情況與前期預測情況差距的大小,并分析其產生的原因,從而為改善運營狀況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與措施。過程評價應涵蓋項目建設的各個階段,并能反映各階段主要環節的特征。一般包括前期工作情況和評價、項目實施評價(主要包括執行情況評價及項目實施結果評價等)、營運情況評價、項目管理、配套及服務設施情況和評價。運用“前后對比法”,通過對全過程各個階段的比較分析,可以尋找到項目效果好壞的原因,指出主觀愿望和客觀實際的差異,總結出項目成敗的經驗和教訓,以便使以后項目的實際計劃和目標制定更加切合實際。
(二)有無對比法
“有無對比”是指將公路項目實際發生的情況與若無該項目時可能發生的情況進行對比,以度量項目的真實效益、影響和作用。對比的重點是要分清項目的作用和影響,與項目以外因素的作用和影響。這種對比用于項目的效益評價和影響評價,也是后評價方法的一個重要原則。但是,由于公路建設項目實施后的效果不僅僅是項目的效果和作用,還受項目以外多種因素(如國家政策、沿線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社會發展水平)的影響,所以,簡單的有無對比不能得出真正的效果。
為了客觀、全面地反映公路建設項目的真實效益和影響,我們在前述兩種評價方法的基礎上引進了邏輯框架法,旨在完善公路項目的目標評價。
三、邏輯框架法
“邏輯框架法”(LogicalFrameworkApproach,LFA)是美國國際開發署(USAID)在1970年所開發的一種項目設計、計劃和評價工具,主要應用于項目后評價中。“邏輯框架法”是一種概念化論述項目的方法,即用一張簡單的框圖將幾個內容相關、必須同步考慮的動態因素組合起來,通過分析其相互間的關系來評價項目目標的實現程度及原定決策目標的正確性、合理性和實踐性。
公路建設項目目標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總體宏觀目標評價(即項目建成后對沿線及周邊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生態環境的總體影響和作用)和對項目原定決策目標的正確性、合理性和實踐性進行分析評價。因此,公路建設項目后評價要對照原定目標的主要指標,檢查項目實際實現的情況和變化,分析發生改變的原因,以判斷目標的實現程度。對有些原定目標不明確或不符合實際情況、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會發生重大變化的指標,項目后評價要給予重新分析和評價。
我們可以利用LFA的思路和方法,對公路建設項目目標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
LFA的核心概念是事物之間的因果關系,即:“如果”提供了某種條件,“那么”就會產生某種結果。這些條件包括目標內在的影響因素和實現目標所需的。
外部條件。對目標體系而言,包括目標指標、實現目的、實現目標所需的資源投入、預期的效益產出四個層次,從而形成一個LFA的基本模式,如表1所示的4×4的矩陣:
從表1看出,LFA包含四個層次的垂直邏輯關系和水平邏輯關系:
1、垂直邏輯關系項目管理者聯盟,項目管理問題。
1)宏觀目標
項目的宏觀目標即宏觀計劃、規劃、政策和方針等所指向的目標,該目標可通過幾個方面的因素來實現。宏觀目標一般超越了公路項目的范疇,是指國家、地區、部門或投資組織的整體目標。這個層次目標的確定和指標的選擇一般由國家或行業部門選定,一般要與國家發展目標相聯系,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規劃等的要求。
2)項目目的
也叫直接目的,是指項目的直接效果,是項目立項的重要依據,一般應考慮公路項目為受益目標群體帶來的效果,主要是社會和經濟方面的成果和作用。這個層次的目標由項目實施機構和獨立的評價機構來確定,目標的實現由項目本身的因素來確定。
3)產出
這里的“產出”是指項目的建設內容。一般要提供可計量的直接結果,要直截了當地指出項目所完成的實際工程。在分析中應注意,在產出中公路項目可能提供的一些服務和就業機會,往往不是產出而是項目的目的或目標。
4)投入和活動
該層次是指項目的實施過程及內容,主要包括資源和時間等的投入。
上述各層次的主要區別是,項目宏觀目標的實現往往由多個項目的具體目標所構成,而一個具體目標的取得往往需要該項目完成多項具體的投入和產出活動。這樣,四個層次的要素就自下而上構成了三個相互連接的邏輯關系。因此,要應用LFA進行公路項目目標評價,目標體系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第一級是如果保證一定的資源投入,并加以很好地管理,則預計有怎樣的產出;第二級是如果項目的產出活動能夠順利進行,并確保外部條件能夠落實,則預計能取得怎樣的具體目標;第三級是項目的具體目標對沿線地區乃至整個國家更高層次宏觀目標的貢獻關聯性。這種邏輯關系在LFA中稱為“垂直邏輯”,可用來闡述各層次的目標內容及其上下層次間的因果關系,這樣,一個公路項目目標的各種內在邏輯關系可以利用LFA來體現。通過分析目標管理諸多因素之間的邏輯關系,可以實現從設計,實施到最終效果的項目目標的系統評價。
2、水平邏輯關系
水平邏輯分析的目的是通過主要驗證指標和驗證方法來衡量一個項目的資源和成果。與垂直邏輯中的每個層次目標對應,水平邏輯對各層次的結果加以具體說明,由驗證指標、驗證方法和重要的假定條件所構成,形成了LFA的4X4的邏輯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