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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 海外并購 風險 防范
由于企業在海外并購的過程中遇到的風險是不確定的,企業跨國進行并購也要承擔高失敗率的風險。從中國企業情況看,企業在海外并購中面臨的風險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
(一)市場風險
進行海外并購會遇到匯率波動、商品需求變化、生產成本變動等問題,從而可能給企業的競爭能力、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響。比如,有些海外并購是為了得到對方的品牌和技術,但并購后可能會出現品牌價值下降、技術更新換代的狀況,從而造成企業技術落后、品牌維護成本增加等,這些對于企業的正常發展都是不利的。
(二)政治、法律、社會因素的風險
我國企業在并購的各個階段都可能會面臨法律風險、政治風險以及社會風險。并購開始實施時,通常要獲取雙方政府部門的同意,這個過程中就會涉及很多法律和政策條文。若并購不符合當地的政策、法規,就不會被通過;還會遭到當地政府機關、社會團體等多方面的反對,最終可能會增加并購成本、降低并購成功率,同時也會加大并購成功后的整合難度。
(三)因信息不對稱、債務負擔過重而帶來的財務風險
并購時,如果沒有對目標企業進行詳細的信息搜集以及調查研究,就會面臨收購價過高的風險。而且無論是并購過程中還是整合過程中都需要投入大筆資金,巨額的資金需求可能會導致企業的債務負擔過重。此外,若被并購企業隱藏的問題沒有被及時發現,如被并購企業有擔保事項、未決訴訟等等,并購完成后都會加大中國企業的債務壓力,增加財務風險。
(四)目標企業客戶流失風險
中國企業完成海外并購后,被并購企業以前的客戶往往會對并購企業產生質疑,對其是否能像以往一樣提供自己需要的產品和服務持懷疑態度。此外,還可能出現由于人們無法完全接受和認可并購企業的品牌,導致潛在客戶流失、企業的社會知名度和美譽度降低、政府對企業的支持力度下降等問題。
(五)文化與管理風險
在企業海外并購的整合中,并購雙方常常存在著嚴重的文化沖突。海外并購后,如果不能對跨國企業的文化進行有效地整合,往往很難達到預期效果。此外,由于管理語言的不一致也會帶來一系列的溝通障礙,甚至出現誤解和沖突。此外,企業在經營理念、營銷方式等方面也會有一定的差異,容易導致員工的流失,使企業無法實現當初并購的目標。
二、海外并購風險規避與控制措施
要較好地規避和控制海外并購的風險,中國企業就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采取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
(一)正確認識自身實力,慎重對待海外并購
我國企業要正確認識自身的跨國經營能力,同時還要規劃好并購后的經營策略。海外并購需要消耗大量的財力和人力,企業應對并購各環節的資金需要量及支出時間進行預算,對于自身的資金是否充分、籌資能力及相應的能夠承受的財務風險的程度具有正確的認識,量力而行。
(二)充分認識目標企業,減少信息不對稱
海外并購前,企業應對被并購企業進行審核調查,避免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并購風險。企業并購前不僅要對它的經營業績、企業文化、員工狀況等做全面深入的調查,還要對目標企業所在國政治、法律、經濟、文化等情況作調研分析,制定出一套完整可行的并購方案,盡量縮小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政治、法律、文化、收購價格過高等風險。
(三)大力引進和培養國際化人才
我國企業在海外并購過程中,必須擁有一大批專業、優秀的海外管理人員。目前,我國海外并購很難取得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少大量的并購交易和跨國經營管理人才。這就要求企業盡快培養大批熟知國際金融投資、法律法規以及跨國文化知識的復合型人才,這樣既可以降低并購風險,同時也為將來成功的海外并購準備了條件。
(四)積極應對非經濟因素的干擾,消除其不利影響
企業并購前,要對海外并購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政治和社會干擾因素做好心理準備,承認這一現實,積極應對。所以我國企業要加強交流與溝通,使目標企業所在國的政府、社會公眾充分了解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情況、中國的對外政策以及企業自身的狀況,獲得該國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將誤解消除到最低限度。此外,還可以通過加強公關活動,使輿論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發展,積極消除不利影響。
(五)注重文化整合問題
忽視企業文化差異是導致企業并購失敗的重要原因,所以我國企業在海外并購時一定要高度重視文化整合的問題。海外并購交易完成后,企業不能寄希望于迅速改變被并購企業的文化和管理方式,要主動吸收被收購企業的優點,,在相互融合中創造出更加優秀的企業文化和管理制度。同時,企業應該通過培訓和開展多種活動來傳播新企業的價值觀念,強化員工的歸屬感和認同感,這對于增強企業的凝聚力與創造力,適應企業的國際化發展將十分有利。
三、結語
【關鍵詞】海外并購;風險;金融支持
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國外企業遭受嚴重的打擊,紛紛推著應對策略,希望度過恢復元氣。中資企業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實施海外并購,目的在于獲得海外先進的技術,提高企業的技術含量和核心競爭力,迅速占領海外市場。然而單靠企業本身無法完成海外并購業務,需要借助金融機構協同完成,發揮金融機構的金融支持作用。
一、中資企業海外并購的概述
(一)含義
海外并購是指大陸中資企業以現金、股權或現金加股權的形式購入外國企業或中國的港澳臺資企業的股份,達到參股或控股的目的。海外并購是一個相當復雜的過程,它融管理、法律、財經等多學科的知識于一體。近些年來,隨著我國逐步放開民營企業對外貿易的限制,我國民營企業的海外并購熱情已日漸高漲,國企與民企共同攜手,使我國企業的海外并購處于了快速發展的階段。
(二)發展的特點
綜觀中資企業海外并購的案例,大致呈現如下幾個特點:
1.中資企業海外并購交易金額發展迅速
中國成為WTO正式成員之后,我國海外并購的交易金額成倍增長,發展速度迅猛。就2010年上半年來說,其交易額就已經達到231億美元,全年交易金額有望超過2009年的交易金額。中資企業海外并購的發展速度十分驚人,并且達到了全新的交易規模,表明中資企業通過并購走向國際化的步伐在加快。
2.海外并購的行業與區域分布呈多元化趨勢
中資企業海外并購所涉及的行業覆蓋面擴大。采掘業和信息技術業在中資企業海外并購中占比最大。此外,我國企業海外并購還涉及廣告業、旅館業、零售業、傳播與文化產業等第三產業的行業,可見海外并購的行業分布呈多元化。中資企業海外并購的投資金額分布很集中,61%流向亞洲地區,地區投資的比例差距較大,按照投資與并購的交易金額看,投資與并購的重點仍舊是亞洲與非洲地區,但對其他地區的比例仍然在上升中。
3.海外并購方式多元化
中資企業海外并購的方式有所創新,呈現多元化發展趨勢。通過對近幾十年海外并購案例的分析,總結海外并購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直接取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通過國外全資子公司進行并購,在合資公司中增資擴股,通過海外上市公司進行并購,與國外企業合作進行并購,并購國外企業在華資產。
二、中資企業海外并購面臨的風險
中資企業海外并購存在各種風險,主要包括以下三點:
(一)評估風險
中資企業海外并購的評估風險包括對自身并購實力的評估風險和并購對象價值的評估風險。對于剛剛進軍國際市場的中國企業而言,如果沒有對自身并購實力的客觀評估,高估自己的整合實力,僅憑一時熱情而采取并購行為,最終必將導致并購后整合的困難,嚴重的可能會導致并購的失敗。對于目標企業價值的評估是雙方最為關心的事情。對于目標企業的價值估計需要運用不同的層次的思路和方法,如果僅僅使用某一種方法,就很有可能存在價值評估的巨大誤差,存在評估風險,增加企業的并購成本。
(二)融資風險
海外并購的融資風險是指能否及時的籌集到所需的資金,從而保證并購的順利完成。如何合理的利用融資渠道籌集到所需的資金,關系到并購的成功與否。考慮到中資企業海外并購的對象往往是那些需要大量資金的采掘業、信息技術產業、金融行業,融資風險就必須加以重視。并購所需的資金額巨大,單純的依靠自身資金難以完成并購,往往需要采取杠桿收購來運作。但杠桿并購也存在重大的風險,如遇到金融危機,經濟的衰退以及政策調整等不利因素,融資就變得很困難,杠桿收購就會面臨失敗的危險。
(三)整合風險
并購交易的完成并不能表示并購的成功,并購之后的整合才是并購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如果對被并購方沒有進行有效的整合,該企業難以產生規模經濟效應、財務協同效應、市場份額協同效應以及經驗共享互補效應等效果,甚至整個公司被目標企業的不良業績所拖累。而中國企業與海外企業在發展模式、行為方式、組織模式、管理風格、價值觀念等核心文化方面存在著巨大差異,如果在并購后兩個企業不能得到有效的整合,即使經營規模擴大、市場機會增加、技術領先,往往也是貌合神離,并購后的企業當然無法有效運作。
三、金融支持在海外并購中的作用
借鑒國外并購的經驗,每一次并購活動都有專業的金融服務機構在提供金融支持。相比較于非金融類企業,金融機構在如何調查、資產評估、財務管理以及如何進行后續管理等方面都有更豐富的經驗。中資企業要完成產業重組、升級和整合,以及在國外并購其他企業,也需要本土金融機構的支持。金融服務機構在海外并購中的具有重要的作用,具體的體現在以下幾點:
(一)盡職調查與資產評估
并購的前期階段,對于目標企業的盡職調查尤為關鍵。盡職調查對于很多企業而言并不陌生,但是很多企業并不重視或者采取的調查方式不正確。金融機構作為企業的貸款者和利益相關方,可以利用自己的敏銳的”嗅覺”和專業的知識為企業進行并購前的盡職調查。盡職調查的目的在于是企業盡可能的了解被并購方的的資產和股份的所以情況,控制日后的風險發生的概率,保證交易協議簽訂之后,不會有實在性的情況出現,比如存在明顯的欺詐行為。
盡職調查中就包含有對于并購前目標企業的資產的評估。由于中資企業海外并購的對象往往是資源和技術性的企業,涉及到的資金量大,對于目標企業的資產評估就顯得尤為重要。資產的評估是一項復雜的工作,企業委托專業的金融機構來完成,也能節省成本。
(二)提供良好的融資與支付結構
企業成功并購需要金融的有力支持,金融與資本的運作與企業的并購行為密不可分,并起到重要作用。多樣化的融資安排和充足的資金支持,高效的資本運作,恰當的支付結構安排等已經成為企業成功并購的重要支撐。在并購融資中,借貸雙方往往利益不同,信息的不對稱問題也非常嚴重。而專業的金融中介機構介入才能使復雜的并購融資過程更加透明化,從而拓寬融資渠道,提高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融資成本的降低,又為為企業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打下基礎。
并購融資和支付密不可分。籌集到巨額的資金又以何種方式支付對于控制財務風險尤為重要。在確定海外并購的支付方式時,金融機構比企業本身更加了解海外企業的經濟法律政策,可依據并購雙方的具體情況來制定最合適的支付方式,最終促使并購以及日后的整合成功。
(三)充當企業的財務顧問
財務顧問是企業海外并購中最重要的中介機構,參與企業并購項目的方案策劃、方案制定、項目執行與協調工作,貫穿了企業海外并購的各個階段和環節。由于本土的金融機構的國際化水平不高,并不具備獨立完成中資企業海外并購的能力,但是隨著近些年來,海外并購的案例的增多,并購業務知識的人才隊伍的擴大,利用熟悉國內市場的優勢以及借鑒海外投行的先進經驗,本土的金融機構承擔起越來越多企業的財務顧問業務,逐漸的與國際投行接軌。
四、總結
國內的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對外投資中應進行戰略協同,充分發揮國內金融機構在海外并購中的專業主體地位。目前中國的資本更多的是集中在金融體系里,金融服務機構應該更多地為非金融企業提供融資支持,特別是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能夠為中國企業“走出去”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非金融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也應有意識地尋求本土金融機構的金融支持,一方面提供充足的資金來源;另一方面,多元化出資主體還能夠降低政治敏感性。對于實施“走出去”戰略的企業與金融機構而言,都是雙贏的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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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海外并購 面臨風險 應對策略
一、中國企業海外并購的現狀及其發展趨勢
(一)發展現狀
自加入WTO以來,我國經濟發展的對外開放程度進一步擴大,特別是2007年全球金融危機之后,中國的經濟實力不斷提升,國際影響力不斷擴大,海外并購也伴隨著國內企業加快對外投資的步伐,成為他們極為熱衷的投資方式之一。近年來,中國企業海外并購呈現出不斷增長的趨勢,2013年9月的《2012年度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公報》顯示,國內企業海外并購正逐漸進入一個高度活躍的發展階段,據商務部統計,僅2012年,中國境內投資者對境外企業進行直接投資的國家和地區達141個,企業數目達4425個,累計實現非金融類直接投資 772.2億美元。其次,中國企業海外并購失敗的案例也逐漸增多,并購的成功率普遍不高,以華為為例,自2007年起,華為分別針對3Com公司、摩托羅拉和美國三葉公司發起了三起不同的并購方案,但最后都以失敗告終。
(二)發展前景
長期來看,在我國的經濟實力不斷增強的背景下,國內企業海外并購的優勢將不斷凸顯,步伐也將不斷加快,伴隨著國內經濟發展方式的不斷轉變和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中國企業海外并購將逐漸形成并購區域國際化、并購對象多樣化、并購主體多元化的格局,中國企業將以全球化的戰略視角走出國門,開拓國際市場,在更加廣闊的世界舞臺上大展身手。
二、中國企業海外并購存在的風險
中國企業海外并購成功率不高的背后,更多凸顯出的是國內企業自身定位偏差、并購經驗不足以及國內外大環境中消極因素的影響等問題。以下是對中國企業海外并購存在的一些常見風險的分析。
(一)民族主義風險
民族主義是一種將自我民族作為政治、經濟、文化的主體而置于至尊價值觀的思想或者運動,是民族共同體的成員對民族生存和發展的追求和理想。[1]海外并購活動中,民族主義對其的影響是基礎性的,任何國家或地區都有強烈的本民族自我保護意識,而海外并購則極易因為區域選擇和產業定位等因素而觸發民族主義風險,當東道國政府認為并購行為威脅到自身產業發展和經濟安全時,他們將以經濟制裁或政治打壓的方式阻擾并購活動的進行。華為公司收購3COM的最終失敗,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東道國政府受民族主義思想的影響而導致并購交易的終止。
(二)政治風險
政治和外交作為大國博弈的重要手段,對一國企業海外并購的影響至關重要。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崛起和國際地位的不斷提高,特別是2007年金融危機以來,與國外蕭條的海外并購市場不同,中國企業海外并購市場迎來了巨大的機遇期,這導致一些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常常戴著“有色眼鏡”來看待中國,對中國采取敵視、防范的態度,“中國”等一系列敵對言論甚囂塵上,頻頻見諸報端。以“中海油并購優尼科案”為例,在中方企業宣布競購優尼克之后,美國國會眾議院、媒體、普通大眾等紛紛認為中海油的并購會對美國國家經濟能源安全造成巨大威脅,對中海油的并購活動進行政治阻撓,導致了中海油并購的最終失敗。另外,政治風險還包括戰爭騷亂、恐怖襲擊、軍事等因素,如利比亞戰爭、阿富汗恐怖襲擊等,都一度使中國企業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三)法律風險
與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相比,我國關于企業海外并購的法律法規建設還不盡完善,法律法規的缺失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業海外并購的實施,導致中國企業在海外并購的過程中極易面臨一系列的法律風險。除了國內在企業海外并購相關法律建設方面不完善等因素的限制外,企業的海外并購還會受到東道國相關法律法規的限制,因此,企業在并購的過程中,如果沒有國內相對完善的法律體系的保障支持和對東道國相關法律制度的充分了解,以及自身人力、物力、財力、知識、經驗等各方面的相關準備,是很難順利完成并購的。
法律風險可以分為一般法律風險和特殊法律風險兩種,一般法律風險是指由已經頒布施行多年、體系相對完善成熟、人們嚴格遵守的法律所帶來的風險,如美國的證券法、公司法等都屬于一般法律;特殊法律風險是東道國基于國家安全利益而人為地對并購投資者制定或援用特殊法律進行阻止、限制或監管而導致的特殊風險,如東道國非商界、非投資領域人士控制的人為的法律風險等。這里重點介紹一下特殊法律風險,以“中海油并購優尼科案”為例,2005年,中海油(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并購優尼科(美國優尼科公司)的事件引起了全世界的廣泛關注。盡管中海油實力雄厚,而且當時中外專家都一致認為其并購優尼克對中美雙方來說都將實現“雙贏”,但在各種風險面前,中海油最終還是選擇了放棄,這其中最重要的風險就是來自美國政界強力介入、人為設置法律障礙而帶來的特殊法律風險。2005年8月,美國總統布什簽署《2005年度國家能源法》,正式以法律的形式要求對中國能源戰略進行全面的評估與審查,直接導致了中海油并購優尼克的最終失敗,自此之后,中國企業海外并購的特殊法律風險愈演愈烈,成為其海外并購發展道路上最大的絆腳石。
(四)文化風險
在海外并購的過程中,文化差異是企業必須要面臨的實際問題。從宏觀上來看,文化差異包括國家和民族之間的文化差異和沖突,當今世界,伴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趨勢,文明、文化之間的交流和發展也越來越廣泛和深入,各種文化的相互關系也出現了許多新的情況和特點。但文化的多樣性也注定了各種文化在內容、形式和發展水平等各方面存在差異性,這種差異決定了其在一定條件下必然會發生摩擦和沖突,中國企業走出國門,走向國際,就必須面臨這些文化差異所造成的風險。從微觀上來說,每個企業內部都有自己的企業文化,中國企業海外并購,不僅涉及到國家和民族層面的文化差異甚至沖突,還與自己企業內部的文化建設息息相關,所以,中國企業海外并購過程中并購雙方對彼此企業的文化認同和接受程度也是影響并購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
(五)財務風險
海外并購中的財務風險是指在并購過程中因財務方面考慮不周或使用不當而造成財務損失的風險。財務風險主要包括評估風險、融資風險和支付風險。
1.評估風險
評估風險受并購雙方對目標企業未來收益情況預測的準確性的影響,造成評估風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點:
(1)信息不對稱
對目標企業的環境差異、企業文化、發展狀況等各方面信息了解不夠透徹、全面,在并購過程中,目標企業可能會為了提高企業價格而隱瞞謊報、弄虛作假,致使收購方做出錯誤判斷。另外,對目標企業相關信息的獲取途徑也會影響到收購方的判斷。
(2)評估體系不完善
對目標企業評估標準的選取、自身評估能力的高低以及評估過程中的主觀因素等都會導致評估風險的出現。
2.融資風險
企業海外并購所需的資金數額比較大,容易產生融資風險,另外,企業在利用各種融資方式擴大融資時,容易對并購方原有的資本結構造成破壞,提高了風險發生的概率。
3.支付風險
現金支付是許多企業海外并購首先選擇的支付方式,其特點是簡單、直接、快捷,容易讓目標公司接受,提高并購成功率,但由于現金支付需要準備大量現金,對并購方來說是一項比較沉重的負擔。
三、中國企業海外并購的風險應對策略
(一)加強對風險的認識、研判和評估,不斷淡化民族主義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的不斷轉變和產業結構的不斷升級,很多企業的海外并購將更加熱衷于對發達國家品牌和市場的追求,力圖通過海外并購實現企業自身的內部優化和跨越轉型,但是,部分西方國家對中國依舊持有提防、敵對的復雜心態,當海外并購觸及到品牌和高科技等敏感問題時,民族主義就會抬頭,成為阻礙海外并購的武器。同時,中國企業在海外并購過程中表現出的過于強烈的民族主義情懷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海外并購的步伐,許多媒體喜歡從民族主義的視角對企業海外并購行為進行大肆解讀和宣傳,助長海外并購中的民族主義情緒,這極易導致東道國企業將并購行為和國家政治動作聯系起來,從而影響到海外并購的發展。因此,國內企業在進行海外并購的過程中,應盡量保持低調的姿態,不斷淡化民族主義色彩,以免將單純的經濟行為政治化解讀。
(二)運用外交等政治手段,加強政治對話,進行合理的并購區位選擇,化解政治風險
由于社會制度、意識形態等各方面的差異以及東道國出于自身國家利益的考慮,企業在海外并購過程中會不可避免地遭遇政治風險。一方面,在國家層面,政府間可以加強交流和對話,推動合作與雙贏,充分運用外交、出訪等政治手段,實現與其他國家的良性互動,努力為中國企業海外并購創造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努力規避國有企業海外并購控制對方經濟的嫌疑風險,進一步簡化審批,適度放寬外匯管制,積極鼓勵民營企業進行海外并購。另一方面,在企業層面,國內企業應該做好前期調查準備工作,對東道國的政權合法性、國內政治環境、政府公信力、政府執政能力以及與我國的友好程度等進行盡職調查,做好對政治風險的評估,同時,要積極轉換思維,尋找國外經驗豐富的投資公司進行合作,選擇各方都容易接受的方式進行并購;在并購過程中,還可以加強游說宣傳力度,增進國外企業對中國企業的了解,消除認識偏見,減少東道國對國內企業海外并購的心理阻力。
(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不斷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健全制度保障
與歐美等市場經濟體制發達的國家相比,我國目前關于海外并購的法律法規建設還不夠健全,外匯管制相對嚴格,審批程序繁瑣僵化,限制了國內企業海外并購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對國內企業海外并購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礙。因此,一方面,政府應該不斷推進審批制度改革,適度放寬外匯管制,鼓勵企業走出國門,針對我國企業海外并購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建立、修訂或補充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海外并購保險制度,保障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在海外并購中,還容易受到東道國的相關的法律法規的約束和限制,甚至遭遇安全審查、反壟斷調查等,政府和企業應組織人力對東道國的相關政策法規進行審慎調查,對相關國際商法和貿易規則進行學習研究,力求熟稔通曉并能夠靈活運用,知彼知己,做好法律風險的應急預案。
(四)了解雙方文化,重視文化差異,,規避文化風險
在過去的幾十年里,中國企業海外并購失敗的案例不在少數,許多專家學者分析認為,文化風險是導致其最終失敗的重要因素。誠然,文化整合在企業海外并購過程中發揮的作用不言而喻,其重要性毋庸置疑,目前,我國國內企業在自身企業文化建設方面重視程度還不夠,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企業文化建設處于相對劣勢,因此,要讓西方國家企業接受國內企業的文化是比較困難的。我們應該積極開展文化審慎調查,對雙方文化整合的可能性進行充分分析研判,同時,在并購過程中,國內企業應做好針對性的宣傳工作,尋找企業之間的契合點,在充分尊重對方企業文化和價值觀念的基礎上進行平等、有效的溝通,,尋求合適的文化整合模式,力求將文化風險降到最低。
(五)完善評估體系,優化融資結構,防范財務風險
國內企業應不斷拓寬信息獲取渠道,降低評估風險中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局限,不斷改進評估方式,強化自我評估意識,構建和完善對目標企業的價值評估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評估誤差;企業應不斷拓寬融資渠道,合理融資,盡量避免對自有資金、國內銀行貸款等的過度依賴,實現融資結構的不斷優化,降低融資風險;在支付方式上,并購雙方應結合實際情況加強溝通協商,采取混合支付的方式來滿足雙方需要。另外,企業更應該注重自身發展,加強自身建設,任何企業海外并購成功的前提和基礎都是主并方企業自身要擁有較為雄厚的實力,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科學的分工體系,能夠實現自身的良好發展。
四、結語
作為中國經濟“走出去”的必經之路,中國企業海外并購將不斷展現出勃勃生機的壯闊景象,同時,面對復雜的國際政治、經濟環境,國內企業海外并購活動將不可避免地遭遇各種風險,海外并購依舊任重而道遠。因此,中國企業要成功實現海外并購,除了政府層面加強政治博弈和宏觀建構外,企業自身也應努力推進轉型升級,把握時機,小心謹慎,有效規避各種風險,不斷助力中國經濟增長。
關鍵詞: 金融危機; 海外并購; 民營企業
中圖分類號: F279.2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8631(2011)06-0014-02
一、中國民營企業海外并購概述
(一)民營企業海外并購的歷史概況
2001年以前,中國的海外并購規模與交易金額都極低,且投資主體主要集中在帶有明顯政治色彩而且實力雄厚的壟斷性國有企業上,民營企業海外并購的發展可以說是一片空白。自我國加入WTO以后,中國的海外并購案不管是在數量上還是規模上都有了較為快速的發展,此時民營企業開始發揮自身的優勢,活躍在海外并購的舞臺上。
(二)金融危機后民營企業海外并購的發展
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所引發的金融危機席卷全球。在危機嚴重的國家政府對他國投資政策限制放寬等等有利因素推動下,民企的海外并購達到了(表1)。在激烈的全球市場競爭環境下,一大批具備一定規模實力與市場開拓能力的民企開始利用海外并購這一投資方式進行對外投資。
與此同時,中國民企的海外并購成功率遠高于國企。根據麥肯錫的統計數據表明,金融危機后全球的海外并購歷程并不順利,其中中國的平均海外并購失敗率為67%。但據中國09年8月統計數據顯示:在18件較大的民營企業海外并購案件中,并購成功的案件15件,成功比例達90%以上。所以相對于我國企業海外并購67%的失敗率而言,民營企業的成功率要高得多。(表2)
二、后金融危機背景下民企海外并購潮動因分析
(一)海外企業尋求并購的原因
1.化解危機、避免破產。2008年,美國的次貸危機引發了全球的金融海嘯。一些海外企業由于內部管理不善或缺乏必要的危機預警措施所導致的種種管理與經營問題浮出水面。在財務結構不穩定和相應的風險規避機制缺失的背景下,金融危機使得眾多海外企業瀕臨破產的邊緣。此時,中國民營企業看準時機以極低的成本進行海外收購。以雅戈爾并購KWD和KWDASIA的服裝品牌Xin Ma(新馬)為例:新馬公司在2007年前三季度虧損5100萬美元,財務上出現了重大問題,此時雅戈爾趁新馬陷入危機之時,成功用1.2億美元的“低價”收購新馬服飾100%的股權。
2.壓縮規模、重組企業、獲取資金。一方面,金融危機引發了全球經濟市場的低迷:大宗貨物交易預期量下降,商品價格下跌,需求驟減。另一方面,消費者與投資者對外來市場需求及走向呈悲觀態度,此時資產被嚴重低估,某些上市公司的股價遠低于其內在價值,甚至一些跨國企業也不得不選擇重組或出售自身劣質資產、虧損業務單元或子公司,或公司控股權以求降低經營成本、獲得資金支持而渡過危機。
3.政府減少限制,尋求海外投資。危機過后,企業恢復生產迫切需要資金。為此,各國政府紛紛出臺相應的稅收優惠制度和救市政策以及放松外國投資限制以振興本國經濟的發展。如日本政府在本國經濟低迷之際,修改了《商法》中關于企業并購、股份交換等內容,減少他國對日投資限制,簡化審批和簽證辦理流程等。
(二)中國民企對海外并購的內在需求
1.利用外國先進技術、現有品牌與營銷網絡的需求。中國民營企業希望通過并購國外企業而獲得先進的生產技術或完善的營銷網絡,以促使自身的升級與發展。中國民營企業大多處于產業鏈中最底端的地位,靠為國外產品貼牌生產而獲得微小的利益。隨著自身資本的不斷積累和自身實力的進一步增強,民營企業越來越渴望獲得先進的生產技術而改變自己靠微薄的制造加工費用盈利的不利模式,從而滿足自己對OEM生產轉化為自主品牌創造的模式需求。當民企發現自己直接在國外投資辦廠,即“綠地投資”的成本遠高于收購現有的公司品牌和通路渠道時,海外并購給自己帶來的營銷影響力和利用現有的顧客資源與技術的好處自然顯而易見。
2.中國特殊的市場環境促使民企另尋發展。雖然民營企業在我國占有非常重要的市場地位,但我國政府給予民企的融資與貸款政策始終不能夠滿足民企日益壯大的需求。在面對我國給予外資的某些優惠甚至是“超國民”待遇和國企所擁有的壟斷資源的情況下,民營企業不得不紛紛將觸角伸向了較為開闊、透明和寬松的海外投資環境,以避免面對本國所處的尷尬立場。
三、我國民營企業海外并購面臨的問題
(一)國家政策、法制不健全和金融支持不足
1.我國有關海外并購的法律存在嚴重的滯后與缺失。作為境外投資的一部分,我的海外并購項目都必需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雖然已頒布了《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但是,我國針對現行海外并購的法律法規不是十分完善。迄今為止仍沒有頒布專門針對海外并購的法律與規章制度,對涉及民營企業的海外并購而產生的相應的融資、外匯、稅收管理與財政問題也沒有明確和統一的法律規范。
2.國家并未實施有利于民企海外并購的融資優惠政策。一方面,有關政府部門對海外并購的外匯投資額度與信貸額度都有相關的約束,使得一些優秀的海外投資策劃項目始終得不到相應的資金支持。另一方面,我國是一個市場經濟不發達的國家,銀行貸款條件向國企傾斜,在當前貨幣政策收緊、準備金率達到歷史新高的條件下,民企得到銀行貸款的機會更小。而現有的股票、債券融資方式存在眾多缺陷,無法使小型民營企業在現有的金融市場上募集資本。
(二)民營企業自身并購技術不足
1.忽視并購前評估與長期戰略規劃。在考慮并購方案之前,民企很容易忽視進行全面評估企業自身經營能力、發展規模、風險管控和整合能力等的重要性,在對并購雙方可能在并購過程中存在的直接或間接的問題也沒有進行一個詳細而且有深層次的考慮。
2.缺乏海外并購經驗。很多民營企業缺乏海外并購的實際經驗,在并購前未對并購過程中所可能遇到的問題有個大概的估量,比如對被并購方所在國家或政府相應的外國投資核準手續及程序不明晰,或者未對此次并購的競爭者所處的地位有應有的警惕等等,所以往往導致該并購方案受到多方因素的阻礙而無疾而終。2010年華為并購美國一個破產技術公司3Leaf失敗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3.不重視并購雙方文化整合的重要性。并購其實是并購雙方不斷探索與嘗試,排斥與融合為一體的過程。海外并購所帶來的影響往往是長期的而且事先難以估計。有時,民企即使利用危機中被并購方存在的經營困境而并購成功,到最后卻發現雙方相應的企業文化在并購后不能很好融合。
4.缺乏相應的融資渠道和運用創新金融工具解決資金問題的能力。民營企業由于自身規模較小所以難以產生規模效益,在通過海外并購使之發展壯大的美好愿景前卻通常會面臨自身資金不足的尷尬困境。
四、推動民營企業海外并購的對策
(一)國家應完善海外并購法律制度與經濟鼓勵政策
首先需要完善國家針對民企海外并購的立法。金融危機過后,為了鼓勵和刺激中國對外經濟的持續發展,我國政府在進一步降低海外并購的門檻、簡化審批流程、放寬外匯管制制度與投資許可限制上做出了相當大的努力。然后實施相關的金融、信貸支持政策。目前國家銀行對民企對外投資的態度也日益趨向積極與支持,相關銀行可以發揮其政策性鼓勵優勢,推行新的鼓勵貸款品種或優惠利率及融資項目,支持民營企業的對外投資、并購、資源開發、對外承包合同、生產貿易、境外合作園等等的中、小型項目。
最后還要簡化審批程序,抓住并購時機。
(二)民企自身需要合理制定并購策略,拓寬融資渠道
對于企業自身來說,需要合理制定并購策略,拓寬融資渠道。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搞好并購前的分析與評估;然后是規避并購后的整合風險,我國很多企業并購結果不盡人意的原因更多的在于對整合階段沒有足夠的重視,低估了整合的作用,使并購出現虎頭蛇尾的情況。因此,企業并購后的整合成敗成為并購成功的關鍵。
(三)建立有關海外并購的高端人才網絡
民企并購過程中最大的困難之一就是高端人才的嚴重缺乏。組建一個擁有專業素質和跨國并購經驗的人才團隊在海外并購中的益處顯而易見。我國的民營企業家應加大力度尋找真正熟悉被并購國的文化與市場,精通稅法、金融、貿易、財務和了解被并購國的工會、人力資源等規章制度和具備海外并購經驗,熟悉跨國交易流程的高端復合型人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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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并購動因 困境 對策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歷了三次企業并購的熱潮。在2000年之后,我國企業的海外并購進入了快速發展階段,規模急速擴張,并購勢頭強勁,持續時間長。2007年,內國企業海外并購熱潮達到最高點,并購總額達186.69億美元。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海外并購的發生數量。2009年以來,我國企業海外并購活動持續集中在能源、礦業及公用事業三大行業。一路走來,我國企業海外并購的進程并不順利,并購屢屢失敗的慘痛教訓也很多,但對于海外并購市場,中國具有收購意愿和實力的企業還在前赴后繼。
一、中國企業積極涉足海外并購的動因
(一)海外并購是中國經濟崛起的必然結果
長期以來,中國以投資拉動經濟增長,由于政治穩定,投資回報好,吸引大量外資來華。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國由資本輸入國向資本輸出國轉化將成為必然趨勢。而中國企業經過多年成長之后實力大增,急需開拓海外市場。而通過海外并購可以繞過貿易壁壘,進入國際市場,獲得國外企業的核心技術、銷售網絡、品牌和人力資源,實現企業低成本、低風險的擴張和多元化經營,提高市場占有率,更好的參與國際競爭。
(二)全球金融危機為中國企業海外并購提供了機遇
金融危機導致部分海外企業經營困難,資產價值大幅縮水。為緩解資金短缺,迫不得已大量出售資產,出現了購買的絕好機會。實行海外并購,可以大大節省收購成本,并為企業積累海外并購的寶貴經驗,即使失敗所交學費也較少。同時"后危機"時代,國外相關政府部門對我國企業的監管和審查相對放松,國外媒體輿論負面報道相對減少,從而減少了海外并購的政治和隱性成本。
(三)政府鼓勵支持中國企業海外并購
2009年以來,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鼓勵和促進企業對外投資。2009年3月政府實施了新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有關部門制定了多項支持政策,涉及財稅、金融、保險、外匯和出入境等諸多方面,同時鼓勵各類金融機構積極為企業參與海外并購提供信貸支持和金融服務;政府充分發揮雙邊經貿機制和雙邊投資保護協定的作用,為企業的海外合法權益提供保障;政府組織企業參加貿易投資促進團赴海外開展研討、洽談和項目對接活動,為企業開展對外投資搭建平臺。
(四)海外并購是中國企業更好參與國際競爭的需要
中國已經成為世界工廠,資源需求增長與自身資源相對貧乏的矛盾比較突出,尤其是基于知識的戰略資源,如先進的技術、管理經驗、人才和品牌等。長期以來,大多數中國企業走的是粗放式的發展模式,依靠低勞工成本、高資源投入和高環境污染代價,占據著產業鏈底部利潤最微薄的加工制造環節。中國企業處在全球產業鏈的低端,在與歐美企業的全球博弈中始終處于劣勢地位。海外并購是我們獲取產業發展和提升所需的管理經驗、人才、技術、品牌和渠道的有效方法,是中國企業增強國際競爭力的重要途徑。
二、中國企業海外并購的困境分析
(一)海外反對中國企業并購聲浪高漲
中國企業的海外并購,特別是國有企業在自然資源領域的并購,在全球激起了異乎尋常的反對聲浪。由于參與海外并購的企業大多是大中型國有企業,并購的領域又以自然資源為主,讓被并購國人擔心一場攝取本國資源的行動正在進行,甚至懷疑中國政府幕后插手并購。海外一些政客、政黨及社會團體,出于意識形態的差異甚至是對中國經濟快速成長的敵視,通過各種途徑向本國政府施加壓力,對中國企業海外并購一概持反對態度。而一些中國企業把國內經營模式照搬到國外,精簡裁員、學走技術、轉移工廠……落人以口實。
(二)中國企業缺乏清晰的并購戰略
很多中國企業在"走出去"時沒有很清晰的并購戰略,是被"市場低價"吸引,抱著"抄底"的心態,而不是出于企業戰略發展的考慮。對所購資產是否有價值較少思考;對其價格走勢較少預測,自身定位不清,戰略方向不明,對并購風險的認識不足,不能專注于自身主業,忽視自身在新行業中的實力與經營能力,在跨行業的經營管理中不能實現有效地協同,整合乏力,享受不到并購后的規模經濟效益,對并購企業的控制乏力,從而給企業帶來極大風險。
(三)中國企業海外并購面臨種種法律風險
在中國企業海外并購的過程中,法律環境的復雜性、博弈對手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文化的多樣性與非共容性等因素,都使中國企業在跨國并購過程中面臨復雜的法律風險。如:市場準入風險、選擇收購對象的決策風險、法律專業化操作的風險、工會與勞工組織的風險、資產評估風險。財務系統不匹配風險、投資回報預測假設條件存在缺陷、稅收及其他未登記風險、資產的定價、融資成本等財務風險、企業文化融合風險、法人治理結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企業合同管理、企業經營、稅收等方面的風險。而企業在走出去時對這些風險往往估計不足,缺乏應對措施。
(四)中國企業陷入文化整合困境
中國企業與目標企業之間,由于存在地區、規模、歷史傳統、信仰和倫理道德等方面的差異,難免在企業文化方面存在很大的差異性。從而帶來基本信念、道德標準、行為方式、思維方式和管理制度、經營哲學、經營戰略、價值取向,以及由此體現的企業員工的共同追求、共同意志和共同情感等各方面的沖突。它們的影響是全方位、全過程的,特別是對跨國、跨地區、跨行業的企業并購,以上沖突顯得更加明顯,從而影響到并購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
(五)資本市場不成熟制約企業海外并購
海外并購涉及資金額度大,離不開資本市場的支持。我國現行的企業海外并購活動受到國內貸款額度的限制與審批限制,使不少企業坐失并購良機。資本市場結構也不完善,債券市場、場外市場發展滯后。國有企業擁有在資本市場上優先獲得融資的權利,而大量有活力的本土民營企業不能進入資本市場。證券市場的國際化程度也僅停留在國際證券市場籌資上,難以為中國企業海外并購解決融資問題并提供完善的服務。
三、促進中國企業海外并購的對策選擇
"互利共贏,和諧發展"是海外并購必須堅持的基本理念;跟蹤研究,準確評估,知己知彼,慎謀善斷,是海外并購成功的關鍵;促進多元文化融合,堅持管理創新,是企業持續發展的推動力;一支高素質的、經驗豐富的并購和運營團隊是開展海外并購工作的基礎;國家強大的政治經濟實力及政府的全力支持是海外并購成功的前提。
(一)中國企業應不斷提高自身能力
要提高并購的成功率,首先是完善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做好企業產權界定,對國家資產、企業資產和地方資產劃分歸屬,在清理界定的前提下進行產權登記,為建設企業產權制度創造前提條件;要健全企業的管理機構和資產經營。要建立健全企業并購風險管理體系。一般應構建三個層次的風險管理機構,即股東會及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并購項目工作組。并購管理制度應包括并購工作流程、并購分析報告內容規范及并購活動中相關規定等。
中國企業應注重提高自身的整合能力。并購整合不僅涉及到資產、人員、戰略等方面的組合,還涉及到文化的整合,最關鍵的是文化整合。文化整合的內容主要是在并購雙方創造一種和諧輕松的氣氛,促進雙方員工的有效溝通與充分信任,減少并購給員工帶來的心理沖擊,創立一種雙方都能認同和接納的企業文化。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廣泛宣傳企業價值觀。有目的地進行文化培訓,以加強人們對不同企業文化的反應和適應能力,促進不同企業文化背景的員工之問的溝通與理解,維持并購后企業內部良好穩定的人際關系,保持企業內部信息流的暢通,從而加強團隊協作精神與公司凝聚力,以期實現相互理解、溝通和企業文化的真正融合。
(二)中國企業應從戰略高度思考并購
中國企業海外并購必須有清晰的戰略思考,要研究并購后能否產生協同效應。并購不僅僅是產品、市場和產業結構的調整,也是戰略布局。降低成本、獲取先進技術與管理經驗、培育知名品牌以及開發和獲取能源、原材料等資源,必須成為企業對外并購所關注的重要目標。很多企業的并購往往更過于看重規模的擴大,對通過并購來強化核心競爭力這一并購的真正目標缺乏認識,從而使一些企業并購徒有"大"的外表,單純提高產業集中度對于掌握定價權和話語權并沒有太多的幫助,在"做大"中突出"做強"應成為我國企業經營的新理念。企業只有把并購和企業的自身有機成長結合起來,加快在技術、品牌、管理等方面的發展,把自己做大做強,走內涵式發展之路,才能在并購中占據優勢,才能在海外并購中走得更遠。
(三)擬訂并購規劃,審慎選擇目標企業
并購企業要在自我評估及對備選目標企業基本情況充分了解的基礎上,進行并購的依據性分析和可行性論證,并在分析并購所能帶來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基礎上選擇目標企業。不僅要看到目標企業良好發展前景的一面,更應關注其負面信息,如負債情況、財務報表真實情況、表內表外資產情況、有無訴訟、抵押擔保情況等,還應對目標企業的資產利用價值、富余人員、市場占有率和開拓能力等方面盡可能地了解和合理評估,減少信息不對稱;對并購對象的選擇一定要做深入的調查與仔細的研究,挑選出符合并購雙方長遠的利益,能夠使中國企業提高自身技術水平與綜合競爭力的并購對象,盡可能避免購并無關產業或關聯度不大的企業,盡可能不要進入增長慢的產業,盡可能并購市場份額高的公司。
(四)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保證并購方案的合理性
并購是一項復雜而專業性又很強的工作,需要各方面專家和機構發揮作用,如執業律師、注冊會計師、評估師以及熟悉國家產業政策并具備資本運營實際操作經驗的投資銀行機構等。這些人士提供的專業調查和咨詢意見是防范風險的重要保障,特別是律師的工作,專門從事并購法律事務的律師,不僅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交易的順利進行,而且對并購雙方減少交易風險也會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包括律師的盡職調查、律師對交易中合法性的審查、起草相對完備的法律文書、提供法律意見、參與談判等。
(五)運用公關手段為海外并購營造有利的環境
海外并購是多方面活動的綜合體,公關手段必不可少。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走出去",如何應對一些外媒的負面報道,已經成為中國企業面臨的嚴峻挑戰,也直接關系到中國的國家形象。企業需要開展有效的公關活動,最大限度地獲得海外政客及媒體的支持,化解在海外并購中可能出現的輿論偏見和政治阻力。學會應對輿論、爭取主動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必要條件。中國企業需要適應,更要敢于在與其相關的事件發生時有意識地與海外媒體溝通,主動傳播信息。
(六)加強政府的管理和服務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