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車船稅的減免政策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從*年7月1日起,全國絕大部分地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的要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部署,陸續由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業務的保險機構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在各地地方稅務機關、保險監管機構密切配合下,保險機構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工作總體進展順利,代收代繳車船稅收入增長迅速,為加強車船稅稅源控管,堵塞征管漏洞,方便納稅人繳稅,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個別地方也存在著開展代收代繳工作進展緩慢和機動車車船稅政策執行不嚴格等問題,損害了稅收征管工作的嚴肅性,擾亂了當地保險市場秩序,影響了保險行業健康發展。為進一步規范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地方稅務機關、保險監管機構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建立定期聯系制度,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目前尚未開展代收代繳工作的地區,要高度重視,加強部門配合,克服困難,積極創造條件,務必于*年年內全面開展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工作。
二、各地地方稅務機關、保險監管機構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形式多樣、通俗易懂的方式,使納稅人知曉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的相關規定,以及在貫徹落實車船稅暫行條例過程中實施的過渡措施。
三、各保險機構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法定代收代繳義務,并通過完善規章制度、修改"交強險"業務系統等措施,加強代收代繳工作。
(一)要提高認識,加強內部管理和培訓,督促從業人員和機構嚴格執行車船稅的有關規定,做好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工作。
(二)要認真履行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的義務,在銷售"交強險"的同時,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代收代繳車船稅。除拖拉機、軍隊和武警專用車輛、警用車輛以外的機動車,投保人在購買"交強險"時無法提供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憑證或免稅證明,且無法立即繳納車船稅的,從*年8月1日起,保險機構、保險中介機構須將保單、保險標志和保費發票等票據收回備查,不得交給投保人,直至投保人繳納車船稅或提供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免稅證明。
(三)要嚴格執行代收代繳工作的各項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實施減免、贈送機動車車船稅。
四、各地地方稅務機關和保險監管機關要加強對保險機構代收代繳工作的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車船稅代收代繳工作。
(一)對于采取任何形式,誘導、慫恿投保人不繳或緩繳機動車車船稅的,各地地方稅務機關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對保險機構處應收未收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二)對不按規定認真履行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義務的保險機構,情節嚴重的,保險監管機構應依據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三)各地保險監管機構要加大對保險機構"交強險"業務和機動車代收代繳車船稅工作的監管,通過加強應收保費管理,積極探索"見費出單"等方法,保障機動車車船稅按時入庫。
“要多聽廣大群眾和基層的聲音”
在教育實踐活動征求意見工作中,部黨組書記、部長苗圩同志多次強調,不要搞體內循環,把聽意見簡單理解為就是征求機關干部和工作部門的意見,要拓寬視野、廣開渠道,特別是要傾聽廣大群眾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真實想法。為此,工業和信息化部打破思想顧慮,不怕網民“吐槽”,在部門戶網站開展了問卷調查,傾聽社會公眾的意見,收集到了很多尖銳的一手意見。通過統計分析,55%的網民認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在“”上形式主義方面的問題最多,18%的網民認為最需要強化的是“不回避矛盾,多做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在7個選項中居于首位。這些一手數據,為分析查找問題提供了很好幫助。
同時,工業和信息化部還從政策水平、服務質量、辦事效率、勤政廉政等9個方面,請地方主管部門、部屬單位對機關工作進行滿意度測評,對評議結果進行梳理分析和量化計分,查找意見集中的地方和薄弱環節所在,有針對性地找準問題,加以改進。
“對群眾的意見,不僅要聽進去、記下來,還要有回應、有交待”
對群眾的意見和聲音,部黨組高度重視,苗圩同志多次強調,要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到對群眾的意見有回應、有交待,要求部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和機關司局積極回應群眾和網友的關切。為此,工業和信息化部建立了工作機制,對教育實踐活動過程中收集到的群眾、網民和各方面的意見建議,由活動辦公室根據工作職責及時轉交相關司局,及時拿出回復口徑和答復意見。前不久,中央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向工業和信息化部轉來了“人民網”上的群眾留言,共八個方面的問題,涉及機關5個司局的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認真研究,及時通過中央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向“人民網”進行了反饋,受到網民的認可。
“涉及群眾利益的事,要能辦即辦、能改即改”
在教育實踐活動過程中,部黨組反復強調,要把學習教育、聽取意見與查擺問題、解決問題結合起來,不搞“兩張皮”,要始終站穩群眾立場、牢記群眾觀點,牽涉群眾利益的事,能辦即辦、能改即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涌現了一些好做法。比如,針對目前以信息竊取、流量攻擊、網絡釣魚為代表的黑客活動快速增長趨勢,工業和信息化部從8月―12月部署開展了防范治理黑客地下產業鏈專項行動,凈化網絡環境,切實保護老百姓和企業的財產安全。比如,前不久工業和信息化部從《互聯網輿情專報》上了解到市場上治療甲亢藥物缺乏,迅速摸清情況,認真查找原因,會同有關部門和企業,抓緊生產、嚴把質量,解決患者急需。比如,工業和信息化部還會同相關單位,開展了全國打擊網上非法售藥行動、加強通信行業行風建設、增加國產嬰幼兒配方奶粉有效供給等工作,都是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的具體舉措。比如,工業和信息化部樹立“機關辛苦些、基層便利些”的觀念,為解決一個部屬單位反映的多方面困難,進行換位思考,不讓基層的同志到機關分頭跑,而是讓機關的同志集中跑下去,上門解決問題。
鏈接:工業和信息化部針對人民網群眾留言的答復意見(選登)
網友“農民子弟”:目前進城的農民工也非常需要使用電腦,我們也想網上訂購春運回家的火車票,請開發網速快、價格低廉、跨省際使用的無線網卡。
工業和信息化部:第一,目前市場上可以買到滿足各種制式的無線上網卡,售價大多在100-300元之間,且售價呈不斷降低的趨勢;第二,我國正在實施“寬帶中國”戰略,隨著4G網絡的建設,無線上網速率將進一步提高,使用范圍將進一步擴大;第三,能否進行省際漫游主要取決于運營商的市場和套餐政策,與無線上網卡本身無關。
網友“程序員”:現在購買節能車,車稅可減免,但是我對購買節能車還是有些疑慮,不知道節能車和傳統車相比有什么優勢和不足?
工業和信息化部:按照2012年國務院印發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節能汽車是指以內燃機為主要動力系統,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優于下一階段目標值的汽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經請示國務院同意,2012年3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了《關于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車船 車船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9號),明確對節約能源的車船減半征收車船稅。截至目前,財政部、稅務總局、工信部了兩批減免車船稅的車型目錄。列入目錄的車型百公里綜合工況平均油耗要優于乘用車第二階段油耗限值標準27%及以上。節能汽車與同類其他產品相比,采用了更加先進的節能技術,更節油,生產成本也相應要高一些,所以,國家出臺節能汽車消費優惠政策,鼓勵消費者購買節能車。
網友“寧寧”:希望寬帶像水、電、氣一樣,居民入住時就完全建設好,只需開通即可使用。
工業和信息化部:寬帶網絡是新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公共基礎設施,寬帶在居民日常生產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推動我國寬帶發展,方便民眾使用,讓寬帶成為居民住宅配套的基礎設施之一,2012年,在原有住宅建設標準基礎上,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制定了《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規范》等標準,其中有關強制性條款要求“新建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的地下通信管道、配電管網、電信間、設備間等通信設施,必須與住宅區及住宅同步建設”,并要求“在公用電信網絡已實現光纖傳輸的縣級及以上城區,新建住宅區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設施應采用光纖到戶方式建設”。近期,國務院公布的《“寬帶中國”戰略及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切實執行住宅小區和住宅建筑寬帶網絡設施的工程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隨著《“寬帶中國”戰略及實施方案》及相關標準規范的推進落實,未來我國新建住宅寬帶基礎設施配套能力將進一步提升,居民使用寬帶將更加便捷。
關鍵詞:新能源汽車產業;財稅政策;財政補貼
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迅速增加致使生態壞境日益惡化,環境保護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因此,循環經濟、低碳經濟成為這個時代的主流。在這種背景下,新能源汽車逐步進入人們的視野,成為發展低碳經濟的必然選擇和汽車產業發展的必然趨勢。
一、新能源汽車的基本特征及發展現狀(一)新能源汽車的定義及特征按照國家發改委公告定義,新能源汽車是指采用非常規的車用燃料作為動力來源,或者使用常規的車用燃料、采用新型車載動力裝置,綜合車輛的動力控制和驅動方面的先進技術,形成的技術原理先進、具有新技術、新結構的汽車。新能源汽車包括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BEV,太陽能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FCEV)、氫發動機汽車、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儲能器、二甲醚)汽車等各類別產品。
新能源汽車使用非常規燃料作為動力來源,具有排放小甚至零排放的優點,能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起到了保護環境的作用,對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現狀我國在國家“863”計劃重大專項的支持下,新能源汽車研發能力由弱變強,三類新能源汽車分別完成了功能樣車、性能樣車和產品樣車試制,初步形成新能源汽車配套產業鏈。同時,新能源汽車的發展也存在著諸多障礙,主要表現為產業化的不發較慢,傳統汽車關鍵技術落后的制約,持續開發投入不足,市場化扶植和激勵政策不到位等。
二、目前我國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財稅政策2010年6月1日,財政部等四部委聯合出臺《關于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的通知》,確定在上海、長春、深圳、杭州、合肥5個城市啟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工作。根據通知中的標準,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中央財政還根據試點城市私人購買數量和規定的標準給予補助。
2010年工信部牽頭制定了《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規劃(2011—2020年)》此規劃清晰和具體的描述了中國新能源汽車發展的方向和目標。其中,在財政上要加大補貼力度,2011-2015年的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和以混合動力汽車為重點的節能汽車推廣;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示范推廣試點城市應安排專項配套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建設充電設施、開展電池回收,其中對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財政補貼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財政資金的50%。在稅收上要加大減免力度,2011-2020年,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2011-2015年,中重度混合動力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消費稅和車船稅,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享受國家有關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2011-2020年,企業銷售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的增值稅稅率調整為13%。新能源及其關鍵零部件企業按研究開發費用的100%加計扣除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以上頒布的一系列有關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為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構建了一個有利的財稅政策環境,為促進汽車產業結構調整,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化和規模化發展以及提升汽車產業核心競爭力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和政策支持。
發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財稅政策建議(一)以中央和地方財政補貼的形式推動新能源汽車規模化、產業化發展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還不成熟,未形成具有規模的產業鏈條。而且新能源汽車研發費用大,成本較高,單純依靠汽車生產企業的力量還比較薄弱,政府財政補貼就成為推動其規模化、產業化發展的有力武器。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車實施直接價格補貼,對生產新能源汽車的生產企業進行補貼。
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并適當考慮規模效應和技術等因素,依據新能源汽車與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對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等進行專項補貼,推動國內汽車企業積極參與新能源汽車的組織生產。
(二)加大政府公務車采購力度,發揮政府采購的導向作用我國目前約公務用車數目較多,每年消耗經費較大,政府汽車采購每年遞增的速度較慢,占政府采購總量的比例不高,而且采購的汽車多數為大排量汽車。因此,政府采購公務車擁有巨大的市場空間,新購公務車應優先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出臺更有利的實施細則及標準,把新能源汽車列入政府采購清單中。不僅要采購新能源出租車和公交客車,而且要把新能源轎車納入公務用車的采購清單中。
(三)完善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以免稅、減稅帶動產業的發展首先,應出臺促進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發展的所得稅稅收優惠,加大生產新能源汽車研發費用的稅前扣除比例,在一定額度內實行投資抵免企業當年新增所得稅優惠政策。其次,調整現行的消費稅政策,提高大排氣量汽車的稅率,降低小排氣量汽車稅率,對節能減排效果明顯地新能源汽車實施零稅率,幫助提高新能源汽車的銷售量和使用量。最后,完善車船稅、車輛購置稅等特定稅種,免征純電動汽車、充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半征收普通混合動力汽車車輛購置稅和消費稅,對于新注冊純電動汽車和充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免征車船稅,普通混合動力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等。
[1]陳柳欽.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政策支持.中國市場,2010,2.
徐麗紅.發揮政策功能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中國財經報,2010,11.
面對如此嚴峻的環境生態形勢,環境保護已經成為我國當前必須更加重視的戰略問題。環境保護稅制體系通過經濟約束將環境成本內化,敦促和約束企業實施節能減排,是解決環境問題的重要經濟手段,在世界各國得到廣泛應用。
一、我國環境稅收體系現狀
我國現階段還沒有開始征收獨立的環境稅,但是現行的一些稅種如資源稅、消費稅、車船使用稅、城建稅、土地使用稅等,都直接或間接地對保護生態環境起到一定的作用。按照OECD對環境稅的廣義定義,我國稅收體系中,稅基為交通燃油、供暖及加工燃料、廢棄物和污染排放等與環境相關的稅收都可以歸類于環境稅的范疇,主要有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對環境保護和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具有直接意義的稅種,主要是資源稅和耕地占用稅。下一步資源稅計征范圍可能將在石油、天然氣的基礎上擴展到其他資源產品,如煤炭等。
第二類是有利于環保的各項稅收措施。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立足于鼓勵資源綜合利用、促進廢舊物資回收、鼓勵清潔能源和環保產品、鼓勵污水處理,優惠手段包括免稅、減半征稅、即征即退、允許抵扣進項稅額和簡易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兩法合并后進一步統一和規范,政策取向更加清晰;消費稅從設立稅種到稅目調整,環保用意非常明顯。
第三類是支持環保事業的稅收措施。涉及到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契稅和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多個稅種。
第四類是以保護環境為目標的若干行政規費。主要包括排污費、污水處理費和垃圾處理費。排污費目前由環保部門征收,收費項目包括污水、廢氣、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和超標噪聲。某些環保規費明顯具有稅收特征。我國現階段調節污染者行為、補償環境侵害、籌集防治污染資金主要是通過排污收費制度來實現的。
此外,還有與環境有關的稅收補貼以及生態補償機制。我國一些地方還存在對各類資源補貼的政策,這些補貼對于穩定物價和經濟發展有一定的作用。
二、我國現行環境稅收體制存在的問題
(一)稅費關系混淆,環保稅長期缺位
環保主體稅種缺位,意味著我國生態、環境保護觀念及立法遠不適應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環境稅開征相關研究已經引起政府、學界的重要關注,但是種種困難也客觀存在,一些技術性困難無法回避,這也是造成環境稅開征不斷延后的重要原因。
(二)資源稅、消費稅和與機動車有關的稅種不完全適應環保需求
1、資源稅。稅種設立目的不明確,側重于調節級差收入,對資源開發過程中的環境保護和資源的節約使用關注不足;從量定額征收(目前石油和天然氣已改為從價征收),基本無視資源的環境價值,難以平衡國家財產權利和礦業權人利益;單位稅額偏低;與市場供求狀況和礦產品成本構成嚴重背離,調控乏力;征收范圍偏窄,不僅有悖于稅收的公平原則,而且影響到后續產品的合理比價。
2、消費稅。電池等一次性污染產品、污染性電子產品、船和飛機等機動工具未列入征稅范圍;雖按排氣量分檔設置機動車稅率,但對低污染的小排量轎車和使用清潔能源的機動車的政策激勵力度不足,稅率與污染程度關聯不緊密;政策滯后,不利于引導企業采用更高環保標準。
3、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和燃油稅均未按環保因素分檔設計稅率。
(三)環保性稅收措施零亂
1、增值稅。一是生產型增值稅極大地挫傷了企業購進環保、治理污染等設備的積極性,這是當前發展循環經濟最為突出的制度。二是過多的稅收減免影響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完整運行,背離“中性”原則,扭曲社會資源配置。三是優惠措施雜亂,整體感和協調性差。四是對資源綜合利用企業高征低扣,稅負不公。
2、企業所得稅。免稅范圍窄,受益面小,政策措施相對粗糙,減免標準欠清晰。
3、關稅的問題主要是出口稅率過低,不利于充分發揮其限制緊缺資源出口的作用。
(四)稅收優惠手段單一
考慮環境保護因素的稅收優惠單一,缺少針對性、靈活性,影響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效果。國際上通用的加速折舊、再投資退稅、延期納稅等方式在我國幾乎沒有應用。
(五)政策信號混亂,某些條文相互沖突
國家在制定產業目錄時,盡管環保是重要依據,但左右產業政策的關鍵因素還是經濟。現行稅收政策多以經濟目標為主要導向,實行了一些經濟和環保相沖突的優惠措施,這些政策在執行中同時發揮了正面經濟效應和負面環境效應。
三、環境稅制的國際經驗
(一)發達國家廣泛運用環境稅制應對環境問題
發達國家的環境稅收手段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排放污染所征收的稅,這類稅收主要是對工業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排放的廢氣、廢水、廢渣和汽車排放的尾氣等行為課稅。二是為減少自然資源開采、保護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而征收的稅,如開采稅、森林稅和土壤保護稅。三是對高耗能、高耗材行為征收的稅,也可以稱為對固體廢物處理征稅。如油稅、舊輪胎稅、飲料容器稅和電池稅。四是對城市環境和居住環境造成污染的行為征稅,如噪音稅、垃圾稅。五是對農村及農業污染所征收的稅,如超額糞便稅、化肥稅和農藥稅。六是通過稅式支出的方式鼓勵環境保護。
(二)國際實踐對我國的啟示
1、多種經濟手段共同促進環境保護
發達國家在注重發揮稅收作用的同時還采用了多種經濟手段促進環保。具體來說,稅收做“加法”,使排污者承擔污染排放的成本;財政做“減法”,對治理污染的企業給予補貼,支持污染治理技術研究攻關;金融對企業治理污染所需貸款給予傾斜;引入排污權交易等市場手段,調動企業治理污染的積極性。
2、循序漸進的稅收推進方式
環境稅收制度的建設不是一蹴而就的,國際上各國也是在碳稅體系經過多年實踐獲得一定經驗并做好充足準備的基礎上,才進行更廣范圍的征稅。我國可采用逐步引入的方式,集中力量先行開征一種或少數幾種影響力廣、操作難度較低的稅種。
3、重視稅收差別的運用
為了避免環境稅對企業競爭力產生影響,有的國家設計了靈活且相對復雜的稅制,對部分企業采用經濟和行政手段進行管理。環境稅的目標是雙重的,可以在合理的程度內既達到一定的環境保護目標,也使利益各方可以接受。
4、專款專用的稅收分配方式實現綠色收入的返回
美國對于環境稅收實行專款專用的使用方針,保證了稅收收入的定向和高效使用。同時通過告知納稅人所納稅款將被全部用于與改善環境有關的活動,或運用到那些受新稅種影響最大的群體身上,有助于新稅種獲得支持,同時還促進了排污治理的良性循環。
5、嚴格的征收管理方式
發達國家環境稅征收嚴格,懲罰嚴厲,對制度充分發揮環保管理作用起到了重要的保障。相較而下,我國的征管專業化水平較低、執法力度較弱,不利于環保稅制度的落實。
6、重視配套制度安排
發達國家完善的環境制度體系和政府長期性戰略規劃為環境稅的征收打下良好的制度基礎,同時其環境稅堅持同整體稅制改革相結合,避免了重復征稅。
7、重視稅制改革的社會基礎培育
公民自覺的環保和納稅意識是排污稅制度及其他環保稅收制度充分發揮作用的社會基礎。如英國通過廣泛的宣傳教育著力增強公民的環保和納稅意識,將主要由政府重視的環保工作變成全民參與、人人重視的環保事業,使之有了廣泛堅實的基礎。
四、我國環境保護稅制改革的相關建議
我國的環境保護稅收體系構建應主要從排污費改稅、建立新稅種、調整已有稅種三個方面進行。
(一)排污費改稅
把部分排污費改為稅可作為我國構建環境稅體系的第一步。我國目前征收的環境費主要包括:超標排污費、污水排污費、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污水處理費、生態環境補償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等。具有稅收“三性”特點的費直接求同合并變為稅,異同部分采取并設結合的辦法。改稅后可由政府授權的環保部門代為征收。與環境有關的稅收納入地方稅,與資源有關的稅收列為中央與地方的分享稅。
(二)開征新稅種
開征環境保護稅,是建立環境稅收體系的核心問題。環境保護稅的設計,既要考慮理論上的合理性,又要考慮實踐中的可行性;既要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更要適合本國的國情。在開征初期應采取循序漸進的辦法,先對重點污染源和易于征管的對象征稅。目前,在各種污染源中,廢水、廢氣和垃圾對我國環境的污染最為嚴重,對其征稅也具備了多年征收排污費的經驗。所以,環境保護稅的征稅范圍應暫定為廢水、廢氣和垃圾,稅制內容由水污染稅、空氣污染稅和垃圾稅組成。以廢水、廢氣和垃圾的排放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稅率必須與環境污染治理成本相一致。首先,稅率水平要適中;其次,實行累進稅率,從量征收;再次,應根據廢水、廢氣的排放濃度和污染危害程度,實行差別稅率;對不同類型、處理難度不同的垃圾,如有毒垃圾與無毒垃圾,實行有差別的稅率,從量計征。
環境保護稅的計稅依據,應針對不同的污染源,本著有利于控制環境污染、簡化稅收征管的原則確定。第一,水污染稅應以實際污水排放量為計稅依據,實行從量定額征收。對于實際排放量難以確定的,可根據納稅人的設備生產能力或實際產量等相關指標測算其排放量。對城鎮居民排放的生活廢水,由于其排放量與用水量差別不大,因而可以用水量為計稅依據。第二,空氣污染稅以煙塵和有害氣體的排放量為計稅依據,實行從量定額征收。第三,垃圾稅以垃圾排放量為計稅依據,實行從量課征。
(三)調整相關稅種
1、調整和完善現行資源稅
(1)擴大征收范圍,將目前資源稅的征收對象擴大到礦藏資源和非礦藏資源,增加水資源稅,以解決我國日益突出的缺水問題。開征森林資源稅和草場資源稅,以避免和防止生態破壞行為,待條件成熟后,再對其他資源課征資源稅,并逐步提高稅率,對非再生性、稀缺性資源課以重稅。
(2)完善計稅方法,加大稅檔差。將現行資源稅按應稅資源產品銷售量計稅改為按實際產量計稅,對一切開發、利用資源的企業和個人按其生產產品的實際數量從量課征。通過稅收手段,加大稅檔差距,把資源開采和使用同企業和居民的切身利益結合起來,以提高資源的開發利用率。
(3)鑒于土地課征的稅種屬于資源性質,為了使資源稅制更加完善,可考慮將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并入資源稅中,共同調控我國資源的合理開發。同時擴大對土地征稅的范圍,并適當提高稅率,嚴格減免措施,加強土地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耕地意識。
2、完善消費稅制度
首先,強化消費稅的環境保護功能。消費稅應該在環境保護方面充分發揮調節作用,限制破壞生態環境的消費,鼓勵和保護資源環境的綠色消費。其次,擴大消費稅征稅范圍。將那些在使用中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的各類包裝物列入消費稅的征稅范圍。再次,適當提高消費稅稅率。適當提高汽柴油、鞭炮、焰火、一次性木制衛生筷和實木地板等破壞生態環境的產品的稅率。
3、完善車船稅制度
車船稅的改革同樣面臨著功能轉換的問題,要突出車船稅的環保功能,必須將車船稅按輛或凈噸位計稅改為按排量、動力分類分級計稅,對不同性能、油耗、尾氣排放量的車船,實行差別稅率。這樣,納稅的多少與能耗直接相關,有利于改善機動車輛尾氣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的局面。
4、完善增值稅制度
增值稅制度的改革也應朝著有利于環境保護的方向發展。在增值稅轉型之前,可率先對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等環保產業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允許其抵扣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對其他企業購置使用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方面的環保設備,也應允許抵扣進項稅額;對企業進口的環保設備、儀器等,在進口環節應給予一定的增值稅減、免稅優惠;對企業新研制的“綠色產品”和“清潔產品”,以及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的產品,可以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5、完善企業所得稅制度
除《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優惠外,企業所得稅還應進一步豐富優惠內容,如對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等環保企業實行加速折舊制度,對其他企業的環保設備也實行加速折舊辦法,對企業利用“三廢”生產產品取得的所得免征所得稅,對環保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所得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等等。
6、完善現行保護環境的稅收支出政策
(1)減少不利于污染控制的稅收支出。嚴禁或嚴格限制有毒、有害的化學品或可能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產品的進口,大幅提高上述有毒、有害產品的進口關稅。
(2)鼓勵企業開展環境領域的科技研究與開發的稅收支出。政府對防治污染的研究與開發除了直接給予研制、開發控制污染新技術的企業預算撥款外,還可以大量利用稅收支出,鼓勵企業從事科研活動,增強治污稅收支出的整體效應。
(一)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堅決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組織收入原則,堅決杜絕寅吃卯糧、轉引稅款、虛收空轉和攤派征收現象,確保所得稅收入平衡較快增長。
(二)加強稅源調查和監控,開展稅源普查,準確、詳細掌握稅源結構、分布及增減變化趨勢,加強收入預測、分析和調度,掌握組織收入工作的主動權;充分利用稅源檔案、管理臺帳、納稅評估等稅源管理平臺,加強基礎稅源管理;認真落實企業所得稅預繳稅款比例不低于70%的要求。
(三)強化重點行業和征管薄弱環節的稅收管理,著重加強對房地產、建筑、交通、制造、商貿等支柱性稅源的征管,加強餐飲、娛樂、社會服務、股權轉讓等征管薄弱環節的所得稅征管。
(四)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繼續按照統籌安排、統一部署的原則,通過綜合執法檢查、專項檢查等形式,加強對稅收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減少稅收流失,促進收入增長。
(五)認真開展收入分析,開展分稅種、分行業收入信息比對分析,及時發現組織收入中存在的問題,對收入增減幅度超過20%的行業或企業,進行重點分析,把握所得稅收入動態變化情況。
二、落實政策,發揮稅收職能作用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出臺的各項稅收政策,正確把握宏觀政策目標,積極探索稅收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途徑;落實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鼓勵循環經濟發展和節能減排、支持企業創新和科研成果轉化、加快基礎建設等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國家對個人收入分配的調節政策,確保調節收入分配的目標順利實現。提升政策宣傳效果,加大政策落實力度。
(二)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圍繞促進皖北地區的發展戰略,發揮稅收職能,助力崛起;對重大項目進行跟蹤管理和個性化服務;促進重點骨干企業做大做強,扶持中小企業有序發展。
(三)用足用活稅收優惠政策。充分把握稅收優惠政策的導向作用,拓展政策應用空間,釋放稅收政策效應,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落實支持就業稅收政策,促進城鎮居民、農民工、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
(四)努力提高納稅服務水平。認真做好稅收優惠政策宣傳、輔導,讓納稅人充分了解稅收優惠政策;整合納稅服務資源,細化服務措施,注重服務實效;優化稅收優惠審批、備案流程,精簡審批環節,提高行政效率;健全信息公開制度,推進個人所得稅申報數據網上查詢。
(五)努力提高納稅服務水平。認真做好稅收優惠政策宣傳、輔導,讓納稅人充分了解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納稅服務制度辦法,整合納稅服務資源,細化服務措施,注重服務實效;優化稅收優惠審批、備案流程,精簡審批環節,提高行政效率;健全信息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納稅人監督。
三、強化稅收征收管理水平
(一)深化建筑業、房地產業項目管理工作,完善房地產及建筑業稅源監控體系建設,搞好房地產及建筑業管理軟件的運用。做好房地產及建筑業跨部門涉稅信息聯網工作。
(二)推廣應用財產行為稅稅源監控管理平臺軟件,逐步將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等各稅種納入監控范圍,實現稅源動態監控。
(三)按照貨運發票稅控系統管理工作的相關要求和政策規定,加強貨運自開票納稅人管理工作。
(四)加強兩稅信息比對工作,運用數據比對成果,切實提高城建稅征收水平。
(五)完善車輛稅收一條龍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強化保險部門代收代繳車輛車船稅管理,通過綜合治稅、部門配合等手段,加強車船稅稅源控管。
(六)強化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深入開展督導檢查。建立健全“項目登記、項目開發、項目清算”的全過程稅源監控機制,逐步實現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的常態化管理。
(七)強化同期資料管理,加強對避稅行為的防范;拓展反避稅新領域,加大反避稅調查力度。
(八)大力推進分類管理,對重點行業開展調查研究,了解經營模式、掌握業務流程、熟悉核算方式、把握適用政策,有針對性地制定行業管理辦法。推廣實施總局《企業所得稅行業管理操作指南》。對企業兼并重組、股權收購等業務、匯總納稅、清算所得等特殊事項,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推廣應用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信息管理系統。
(九)切實做好匯算清繳管理,明確企業所得稅匯清繳工作流程和工作重點,著重把好企業年度申報表的審核關、優惠政策的落實關。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審批或備案稅前扣除項目,對大額資產損失進行實地核查。繼續推行企業所得稅電子申報,全面推廣涉稅通匯算清繳軟件。對企業匯繳申報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反饋稽查部門,通過稅務稽查,鞏固匯算清繳成果。做好匯算清繳與稅源結構分析、開展納稅評估的結合。
(十)開展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充分依托綜合征管信息系統和銀行、工商等外部門提供的第三方涉稅信息,全面完整準確掌握企業有關數據,科學確定評估對象。加強企業監控預警分析,著力加強對稅負明顯偏低企業的評估。每年的納稅評估面不低于所管企業所得稅戶數的20%。
(十一)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結合縣經濟總體水平、產業發展趨勢和居民收入來源特點,確定我縣高收入者相對集中的行業和人群,摸清高收入行業的收入分布規律,掌握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所得來源,建立高收入者所得來源信息庫,有針對性地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加強對規模較大的個私企業、個體工商戶管理。
(十二)全面推進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省局個人所得稅管理信息系統服務器升級后,在所有代扣代繳單位推廣個人所得稅管理信息系統。提升管理信息系統應用效果,借助管理信息系統,全力推進全員全額明細申報工作,到年底,全面實施全員全額明細申報。以全員全額明細申報為基礎,開展企業所得稅工資、福利費稅前扣除與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比對工作,比對戶數不得低于規定的標準。
(十三)加強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管理,將高收入群體納入重點稅源監控和管理范圍,全面完成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任務。注重提高申報質量,對納稅人應申報未申報、申報不實少繳稅款的,嚴格按照征管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四)加大開具完稅證明工作力度,對已實行明細申報的扣繳單位,要為所有納稅人開具完稅證明。明確目標,全力推進,多措并舉,通過郵寄、上門服務等形式,把完稅證明直接發送給納稅人。
四、繼續開展培訓與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