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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政府 社會誠信體系 構建作用
王良在其主編的《社會誠信論》中提出社會誠信體系可分為個人誠信體系、企業誠信體系和政府誠信體系,并指出政府在社會誠信體系中的作用為:“政府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主要推動者,政府自身的誠信建設則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或者說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首要前提。; [1J(P152)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誠信體系的建立極為關鍵,它不僅影響著本國政治、經濟、社會的發展,還影響著一個國家的國際認知度,為此,現階段構建更為完善的社會誠信體系顯得尤為重要。
一、構建社會誠信體系是促進社會和諧的有效途徑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義是要建設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誠信不僅是和諧社會的本義所在,而且與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定有序等密切相關。沒有誠信,就不可能有社會的和諧,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也無法實現。首先,社會主義誠信體系構建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從一定意義上說,完善的市場經濟是以道德為支撐的信用經濟,市場化程度越高,客觀上對我國社會誠信水平的要求也越高。誠信缺失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必然損害正常的經濟和社會秩序,損害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其次,社會主義誠信體系構建是建立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社會主義道德體系的必要條件。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又是社會主義道德體系的基石。要在全社會進行廣泛的誠實守信的道德教育,最重要的是建構一個促進道德體系建設的社會誠信體系,即借助完善的誠信體系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時通過他律的控制層和自律的屏障層共同促進社會道德的健全完善。
再次,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有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社會氛圍,從而推動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進步,形成一種經濟與社會和諧發展的良好局面,有利于我國民主法制的健全完善,為社會秩序的規范、民主政治的建設作堅實的鋪墊。由此可見,社會誠信體系的建構是解決社會誠信問題及促進社會和諧的有效途徑。
二、政府在社會誠信體系建構中的職能定位
社會誠信體系構建既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也是一項緊迫的重要任務。結合世界各國政府職能改革的發展歷程,可以說政府必須在社會綜合發展方面發揮必要的干預和促進作用。根據我國建構社會誠信體系的緊迫性和新時期政府職能轉變的方向,筆者認為目前我國政府在社會誠信體系建構中應發揮以下職能:
1、健全有效的宏觀調控職能。我國的市場經濟剛剛起步,社會誠信體系的建構很容易形成一哄而上的混亂局面。在這種情況下,作為制度供給者的政府就應該從宏觀上進行調控,主要應該從法律制度上規范我國目前在建構社會誠信體系方面的窘境。“上海在1999年8月在全國率先進行了個人誠信的試點以來,接著深圳、溫州等城市也進行了社會信用建設,但至今我國仍沒一部全國統一的規范誠信方面的專門法,如《公平信用報告法》、《企業信用管理法》、《個人信用管理法》、《公平使用信息法》和建構社會誠信體系方面的制度框架,致使我國各地在建構方面的無法可依、無規可循的尷尬現象。‑ [i]}rzz})所以我國政府在今后的社會誠信體系建構中應盡快制定宏觀的發展計劃和全國統一的誠信法規,以引領我國社會誠信體系少走彎路,朝著預定的目標穩步前進。
2、提供完善的協調服務職能。為社會誠信體系建構提供服務應是我國政府的重要職能之一。首先政府應加強服務于誠信建設的基礎設施建設,基礎設施是社會誠信體系得以存在、運作的根本前提和物質保障。包括建立統一的征信、評級和服務標準;集中力量打造不同層次的信息服務平臺;大力推動誠信管理教育,培養誠信服務專門人才。其次,為中介機構及信用服務企業提供協調服務,創設供其發展的良好市場環境,同時因為個人信息大都分布在政府各個職能部門,他們代表了各自不同的利益,因此,不同部門的利益需要政府去協調。最后,政府應加強誠信環境建設,加強誠信宣傳和教育,逐步增強全社會懂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觀念和意識,讓“誠信守信”成為全體公民的基本行為規則。
3、發揮應有的監督管理職能。監管職能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對整個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起著保障作用。監管職能的缺失將會使社會誠信體系的建構前功盡棄。不管社會誠信法律制度多么健全,如果得不到執行或執行不到位,也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規范和有序需要政府部門加強領導和監管,盡快形成行政性懲戒機制,政府各個監管部門要采取記錄、警告、處罰、取消市場準人、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等多種監管手段,切實保障社會誠信體系的有效運行,目的是在全社會形成健全的市場和社會監管機制,為最終建立一個以市場規則為基礎,制度健全,手段完備,管理有序的社會誠信體系作好鋪墊。
三、政府在杜會誠信體系構建中的作用方式
一、變“只講理”為“理、利并舉”
認為,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直接同他們的利益有關。因此,教育中不僅要向青年講革命道理,還必須聯立以利。過去那得講“理”滔滔不絕,講“利”一帶而過是一種片面性。現在的年輕人在經歷了改革開放的大潮洗禮以后,已經不是一兩句豪言所能激動,也不是空對空的幾句豪言壯語所能感召的。無論是從教育的內在要求,還是從年輕人自身的要求來看,都要求我們在教育中做到“理利并舉”。
要做到“理利并舉”,作為教育者就要設身處地地為青年人著想,成為他們心中的利益代表者。青年人也是有家有口,要吃要穿的凡人,他們的工作積極性或社會奉獻精神往往導源于對各種“利”的關心,他們的思想問題也大都可以從“利”中找到原因。家庭婚姻,工作分工,下崗待業,職務升降等都是他們的實際利益。教育者必須看到這些,承認這些,正視這些。要維護他們的正當利益,關心他們的特殊利益,引導他們正確對待個人利益。實施教育的過程中,要善于從關心青年人的切身利益入手,培養他們的良好品德和高尚情操。如果拋開他們的切身利益不顧,一個勁地要求他們關照他人、奉獻社會,那只會是一句空話,因為他們是不吃這一套的。
二、變“遠典型”為“近榜樣”
列寧說過:“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實踐證明,在思想教育中運用典型,充分發揮榜樣的作用是一種好做法。這樣,受教育者可以從典型身上形象地感覺到,教育所提倡的東西是真實的、可信的、有益的,進而在學習、在實踐。以往教育中在運用典型時,往往是遠處的多,近處的少。搞企業中團員青年的思想教育,大力宣傳全國,全省及中石化系統的先進典型,無疑是非常正確的。但僅限于此是不夠的,還必須宣傳和學習本單位的典型。本單位的典型盡管其事跡沒有“遠”的典型硬,榮譽沒有“遠”的典型高,影響沒有“遠”的典型大。但它與受教育者離得近,其事跡耳聞目睹看得清,便于學習,容易照做,更能收到好的效果。
因此,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中,教育者要善于抓住本單位的先進典型,廣泛收集他們在思想、道德、品行等方面的模范事跡,從點滴入手,從細微講起,使受教育者感到社會主義理想就在身邊,先進的道德風尚看得見、可以學。進而便會去爭當先進。
三、變“一刀切”為“切幾刀”
調查中得知,以往的思想教育存在著一個突出問題,就是“一刀切”。強調時間統一,內容統一,方法統一,要求統一。這居然有一些便利,但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教育的針對性,影響了教育效果。
企業青年人這個群體,是由許多具體人組成的。他們既有共性,又有個性,分布于不同的層次,存在著多樣的差異。他們的年齡大小不一,工作崗位有別,文化程度有高低,性格愛好不一樣,認識水平不等,接受能力有距。尤其是他們存在的思想問題及對某一事物所持的觀點態度更是多種多樣。這就告訴我們,教育不能“一刀切”,只能“切幾刀”。
如何“切幾刀”?首先,作為教育的領導機關和部門,布置教育時不能只搞指令性計劃,還要多些指導性意見。作為教育的內容和目的是不能含糊的,至于教育的形式方法便不可硬性規定,給下面一定的自主空間。其次,作為教育實施的具體單位,要積極的動腦筋、想辦法,創造性地貫徹落實上級的要求,做到教育內容可安排共性類和個性類,教育方法因人因事因崗位確定,檢查驗收可設“必答題”和“選擇題”以及“思考題”。這樣,便能“切”出好的效果來。
四、變“獨角戲”為“集體舞”
以往在對企業青年人進行思想教育時,各級團組織總是單搶匹馬唱“獨角戲”。表現了對外不同社會接觸,不善于利用社會課堂和聘請社會教員。對內不爭取行政管理和業務技術部門的支持,只由政工干部“獨家經營”。組織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這種情況必須改變,區別不利于教育效果落實。
[關鍵詞] 企業誠信; 缺失原因; 途徑
當今社會企業之間的競爭不再僅僅局限于資金、技術這些傳統領域,企業誠信、企業文化也成了競爭的重要部分,甚至成為了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企業誠信是企業的一種無形資產,是不可復制不可共用的,是經過時間的積累、文化的沉淀形成的一種獨特的資產,在企業的生存發展過程中發揮著巨大的影響作用。當前,我國正處在深化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關鍵階段,加強企業誠信建設,提高全社會的誠信度,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企業誠信建設不僅對企業自身有利,對社會的發展和穩定也有重要的意義,企業誠信建設的研究在國內外都得到很大的重視。
1 我國企業誠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1.1 企業誠信意識薄弱
“人無信而不立”,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立業的根本。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企業價值觀的逐利性使得企業經營者及其管理人員的誠信意識越來越薄弱,企業作為經濟利益的主體,其最終目的是追求利潤的最大化,誠信建設也離不開對贏利的追求和對社會成本的權衡。我國相當一部分企業欠缺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核心價值觀,惟利是圖、金錢至上的經營理念支配了企業的行為,使其喪失了基本的職業道德。他們只盯著短期利益,根本不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懂誠信是企業的無形資產,不懂誠信是企業不可復制的立業之本。
1.2 消費者維權意識的淡薄
隨著我國法制化進程的不斷開展,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有了顯著的提高,但是相對于西方發達國家來說還是存在很大差距的,特別是在一些小的方面,怕麻煩的心理讓他們對消費維權意識有所忽視。消費者維權意識的淡薄為不良企業提供了滋生壯大的溫床,這些企業正是抓住了消費者的心理鉆空子,生產假冒偽劣商品,現在我們到處可以看到假冒的、山寨的商品,大到彩電冰箱小到文具食品,無處不在,無孔不鉆,消費者一不小心就上當受騙,而不少消費者在上當之后沒有采取法律措施,任其不斷發展,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
1.3 市場經濟制度的不完善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實行了以市場經濟為導向的經濟體制改革,企業逐步成為市場競爭的主體,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逐步取得主導地位。但是在改革過程中,由于新舊體制的摩擦和市場監管的權利真空,轉型期不成熟的市場制度成為企業信用缺失的導火索。出于對經濟利益的追求,許多企業置信用于不顧,肆意損害員工和消費者的利益,逃避債務,拖欠貸款以及任意毀約,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企業之間上當受騙,各種經濟糾紛頻繁發生。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經濟交易的實質就是產權交換,明確的所有權制度和公平合理的交換是市場游戲運行的前提。目前,國有企業逐漸成為相對獨立的經濟主體,但是由于企業和銀行的產權改革都沒有到位,大多數國有企業仍然要靠銀行信用維持,因此造成銀行虧損嚴重,企業信用惡化。
1.4 企業誠信法制的不健全
雖然當前我國已實施《民法通則》、《票據法》、《合同法》、《擔保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等都是有關于企業誠實守信的相關法律法規,但從整體看,有關企業信用體系的法律、法規還是不夠具體完善,無法對企業的各種失信行為形成強有力的規范和約束,有法不依和執法不嚴的現象相當嚴重。特別是一些地方的基層法院,由于受當地政府的行政干預,在司法中存在隨意性和不公正性,損害企業債權人的利益。同時由于地域的差異和一些地方保護政策的實施,我國的企業信用制度很難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因此很難全面實施也不便于管理和監督。
這些原因都導致了企業誠信的缺失。
2 我國企業誠信建設的途徑
面對我國企業誠信缺失的種種原因,要想全面建設我國企業誠信制度,就必須聯系我國的特殊國情,從實際出發,有針對性地采取有效措施。
2.1 樹立企業誠信的理念,提高誠信意識
企業的誠信是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所在,是市場對企業的認可程度,是社會的接受程度。企業的經營管理者要提升自身的誠信意識,樹立誠信理念,而且要在企業內部創造一種誠信至上的文化氛圍,使全體員工時時處處關注誠信,并把不斷加強企業誠信的可能性付諸實踐。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建立企業內部誠信體系,設立相應的部門,把誠實信用、義利兼容的原則貫穿于整個的企業文化建設,注入企業的血液之中。它是一種企業精神的內核,也是一種企業的價值取向。放棄原始自私的逐利性價值觀,使企業自覺形成一種重合同、守信用的社會風氣,塑造良好的企業誠信文化。
2.2 普及法律知識,提高消費者的維權意識
加快我國的法制化進程,向大眾普及各種法律知識,提高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加大各種宣傳力度,讓廣大消費者明白不管是大的還是小的方面,都應該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怕麻煩,這樣也為國家法制進程做出了貢獻。同時,相關部門應該采取各種方法方便消費者維權和投訴,對消費者反映的問題積極處理,提高辦事效率,讓每一天都是“3.15”,形成一種良好的社會風氣,讓無良企業無處滋生。
2.3 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明確產權關系
完善市場經濟改革中存在的不足之處,明確產權關系對企業誠信建設有具有推動作用。企業是市場的組成部分,存在于市場之中,從商品市場的買賣到資本市場的借貸,從要市場的交易到證券市場的支付等,無不體現誠信的價值。完善的市場體制和企業產權制度有利于維護企業的財產權益,促進生產的健康發展,有利于增強企業創新的動力,形成良好的誠信基礎和市場秩序。我國正在進行企業改制,企業將真正成為享有獨立的財產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必須尊重私有企業的財產權,承認私有企業及其所有者的合法存在,承認并保護他們的財產,賦予他們公平合理的法律地位。
2.4 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
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已成當務之急。企業誠信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組成部分,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為企業誠信建設營造了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有利于企業誠信建設的開展。在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過程中應該有效發揮政府的作用,由政府牽頭,成立專門機構負責信用體系建設的組織與協調,建立個人與企業的信用系統。借鑒西方發達國家信用管理的先進經驗,盡快實行個人信用實碼制,使個人所有信用資料集中于一個固定的編碼上。充分利用工商、財政、銀行、質檢、審計、司法部門的現有資料和已有的系統,進行有效數據收集,以較低的成本迅速建立技術先進、覆蓋面廣、可靠性強、權威性高、相對完善的企業和個人公共信息數據庫。在這樣的社會信用體系之下,企業誠信建設將能更好更全面地完成。
2.5 完善企業誠信法律法規和相關懲罰監督機制
我國企業誠信建設,必須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形成較為完整的信用法律體系,對現有的如《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涉及誠信的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和補充。加強信用立法,盡快制定出專門的信用法律法規,為有關機構在開展企業信用信息的搜集、評級、服務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和依據,使信用服務有法可依,對企業誠信建設指明方向,同時也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在經濟與社會交往關系中,只要查一下有關信息數據庫,某個企業或個人的誠信狀況一目了然,這將對誠信體系的建設起激勵和鞭策作用。同時, 要建立和完善企業誠信缺失的懲罰監督機制,懲罰監督機制的實施有利于對企業誠信的管理,對于那些誠信缺失造成一定社會危害的企業要給予嚴厲的懲罰,讓不守信用的企業在社會中寸步難行。
3 結 語
綜上所述,企業誠信是企業的立業之本,是企業面對競爭的核心競爭力,是企業的無形資產。企業誠信建設是我國信用體系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是企業問題,也是社會問題,對企業自身生存發展和社會的繁榮穩定都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國的企業誠信還存在許多不足之處,企業誠信缺失的事件層出不窮,對企業自身、消費者和社會都帶來巨大的危害。企業誠信缺失的原因來自各個方面,例如企業自身的誠信意識不夠強烈,盲目追求經營利潤,不惜制造假冒偽劣商品;消費者的維權意識不明確,怕麻煩的心理讓那些沒有誠信的不良企業有了可趁之機;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使得不良企業受不到應有的懲罰。要想我國的企業誠信建設不斷發展,就必須針對誠信缺失的原因,對癥下藥,采取有效的措施,實行有法可依,按法辦事,加快企業誠信建設的進程,從而完善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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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社會誠信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下程。僅依靠社會個體的力m:是遠遠小夠的應史好地發揮政府在社會誠信建設中的作用。以制)x創新打造誠信政府。促進行政方式由“政府主體模式”向“政府支持模式”轉變。加強服務于誠信建設的基礎設施建設。
進入新的世紀,我國的誠信建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和推崇,各企事業單位紛紛將誠信建設列為提升自身競爭力的重要途徑,個人也越來越注重自己的誠信記錄,把“誠實守信”奉為追求的“價值目標”。但誠信建設是一個長期的、互動的、全而的系統工程,在整個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中,個人是基礎,企業是重點,政府才是關鍵,政府應在誠信建設的過程中發揮旗幟、導向作用。目前,我國各級政府為推動誠信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從系統和發展的角度來看,還存在一些問題,我們必須積極正視這些問題,科學界定政府作為的方式、范圍和程度。
一、我國政府在社會誠信建設中的作用
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中,政府的作用也是關乎全局,不可或缺的。但在社會誠信建設中,必須明確規定政府職貢義務,以防缺位,嚴格限制政府發生作用的范圍,以防越位。根據誠信建設的自身規律,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我國政府在誠信建設中應發揮好以下幾方而的作用:
(一)示范引導作用。在日常經濟社會管理事務中,政府講誠信,則會給企業和個人樹立榜樣,產生良好的示范效應,使社會公眾“見賢思齊焉”。反之,政府失信,社會主體也極有可能加以效仿,對整個社會的誠信建設產生惡劣的“傳遞效應”,誤導社會的“價值取向”。
(二)規劃協調作用。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內容雜,任務重,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從所及部門來看,包括銀行、工商、稅務等;從所涵蓋的內容來看,包括個人、企業和政府的誠信建設。因此,要使誠信建設高起點、高標準、高效用地有條不紊開展,就離不開政府對誠信建設的統一規劃,對方方面面的利益協調,對不同行業特點的兼顧,否則,各社會主體就極有可能出于自身的利益考慮而各自為政、重復建設,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和地區、行業的割據、壟斷。當前各地區、各行業盲目地自成一體、大建數據庫就是缺乏規劃、協調的惡果。
(三)監管保障作用。社會誠信制度的建立,社會誠信體系的完善并非一個自然而然的嬗變過程,其中會產生各種各樣的矛盾,會出現或強或弱的利益沖突。要把這些矛盾、沖突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僅靠社會公眾的思想覺悟和道德教化是遠遠不夠的。政府作為公共權力的壟斷組織應在其中發揮監管保障作用,大力強化誠信行為,堅決懲處誠信缺失,使得誠信建設沿預定的規劃、設計順利、高效開展。
二、我國政府在推動社會誠信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由于計劃經濟思維慣性的影響和誠信建設在我國剛剛起步的緣故,政府對自己在誠信建設中的角色定位和作為方式等都存在認識上的偏差和行動上的不力并造成各種各樣的問題,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政府自身誠信缺失現象大量存在。受傳統權力思想的影響,很多政府工作人員常常誤認為講誠信只是個人、企業的事情,政府的權力是為社會公眾謀福利的,只需著眼于大局和長遠,對于局部和個人利益宜倡導“舍小家、顧大家”的奉獻精神,不必“謹小慎微”,可以不講誠信。
(二)政府行為和市場行為的互動關系不明確。“自主經營、自負贏虧”的市場化運作是企業“重合同、守信用”的根本動力和最大約束。然而現實情況是,“政企不分、產權模糊”仍是我國很多企業的重大弊端,市場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也并不健全或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在政府對誠信建設的調控中,各種“缺位”、“越位”現象時有發生。在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的過程中,政府應確實分清“作為”與“不作為”的界限,分清“主體”與“支持”的區別。但我國許多地方政府在調控誠信建設時,就沒有把握好上述的界限,沒有分清上述的區別,作了許多“不該做也做不好的事”,同時“該做的事”卻沒有做好。
(四)在信用信息系統的建設中,各級政府和政府職能部門“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的危害極大。這一方面造成了信用信息的割據和壟斷,增加了一些政府機關索賄的砝碼,另一方面也使得大量的信息不能按價值規律自由流動而閑置浪費。
(五)政府對誠信服務機構的監管存在著重“事前審批”,輕“動態管理”的傾向。當前一些地方政府和職能部門片面地認為,加強對誠信服務機構的監管就是強化對服務機構的“資質認證”和“行政審批”,于是便想方設法增設“準入條件”,千方百計抬高“準入門檻”。與此同時,又對己獲準入的機構缺乏必要的檢查、考核和淘汰機制的設定。
(六)與社會誠信建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框架不完善。如我國的產權制度仍不清晰,企業缺乏追求長遠利益的穩定預期,很難始終做到恪守誠信,“奉信譽高于一切”。對于信用信息的管理也缺乏可操作性強、效力適中的法律規章。
(七)我國社會誠信建設的運作機制不完善。突出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缺乏統一的層次高、專業化水平高的政府誠信服務管理部門,管理多頭、分散,政策不一;(2)誠信服務行業標準尚未確立,造成對行業的管理彈性大,可操作性差,行業整體競爭秩序混亂。(3)誠信服務機構人才匱乏,設施落后,很難為社會提供高水平的信用服務,影響了市場主體的信用服務訴求;(4)誠信服務的供給與需求脫節。很多的服務機構缺乏市場意識,缺乏對誠信服務市場的調研,不能敏銳把握市場對誠信產品的需求,導致誠信產品的市場轉化率低,影響了其持續發展的能力。
三、如何更好地發揮我國政府在社會誠信建設中的作用
(一)以制度創新打造誠信政府。首先,創建和完善社會參與決策的機制。其次,力促信息公開,透明行政。再次,要制約政府權力,規范權力運作機制,促進依法行政。最后,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責任、監督”的原則大力消減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環節,規范審批程序,以杜絕各種借審批機會亂收費、亂設卡的現象。
(二)加強誠實守信的道德教育。沒有道德約束的誠信體系是不牢固的,沒有道德內涵的誠信制度也是沒有生命力的。誠信道德教育應是誠信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應把誠信教育作為一項長遠的戰略任務來抓,同時又要注意把誠信建設工作落實到日常工作中。
(三)促進行政方式由“政府主體模式”向“政府支持模式”的轉變。我國政府在行政管理的過程中已習慣了以自身為主體的行為模式,在計劃經濟的競技場上既做“運動員”又做“裁判員”。在推動社會誠信建設的過程中,政府應著力改變自己以往所扮演的角色,從具體的微觀事務中解脫出來,重點做好對誠信服務市場的“規劃引導、建章立制”,為社會誠信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四)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制體系。政府應組織專門的人員研究影響我國誠信建設的體制性障礙,進一步建立、完善應有的政策、法規體系,特別應該借鑒外國經驗,盡快出臺以下制度:(1)明晰產權制度。(2)在產權清晰的基礎上強化失信懲戒制度。
一、2020年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積極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由區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并根據人員變動,及時調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名單,不斷推進全區信用體系建設。
將政務誠信考核作為高質量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對各板塊年底的考核中,進一步提升政務誠信工作的效率和參與度。
(二)加強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不斷加強九大重點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出臺了《關于加強**區政務誠信建設工作的通知》,分解下達了政府采購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領域、招投標領域、招商引資領域、化解政府債務領域、統計領域、政府投融資領域、街道和鄉鎮政務誠信等九大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工作任務。各領域按照工作要求均出臺了相關政策文件,并嚴格按照要求推進相關領域的政務誠信建設。
(三)加強“雙公示”報送。按照鎮江市統一的部署和要求,我區進一步深化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的報送工作。督促各部門按時上報“雙公示”有關信息,對存在的空白點進行填補,對相關單位下發提醒函,督促做好上報工作,并要求各部門就未上報情況做出書面情況說明。定期做好“雙公示”專欄的維護工作,在公示頁面添加“雙公示異議申訴”鏈接,進一步推進和完善全區“雙公示”工作。2020年共歸集雙公示信息****余條。
(四)強化誠信宣傳。通過多種方式宣傳信用工作重要性,加強誠信宣傳、注重誠信引導,鼓勵社會共同參與誠信建設,提升信用環境。積極參與并組織推進信用知識競賽,通過微信公眾號、張貼海報、現場宣傳、走訪企業等多種形式提升大眾參與度。在初任公務員培訓班及每年的公務員網絡培訓中均加入了誠信教育專題課,使公務員誠信教育進入常態化。
(五)加強信用修復。2020年,我區共組織全區**家失信企業及各板塊具體負責同志參加**區信用修復培訓班,提高企業誠信意識,加強政府服務能力。對有修復需求的企業,積極失信修復服務,并通過微信等遠程方式在不見面情況下指導企業進行信用修復。鼓勵失信企業不斷完善自身信用行為,恢復失信記錄。
(六)拓展信用信息的應用范圍。2020年以來,**區在財政獎補、評優評先、專精特新小巨人申報、招投標、民營經濟代表人士綜合評價等各類事項中挖掘應用信用信息。11月在***窗口安裝一體化查詢系統,進一步方便**區企業及個人查詢信用信息。目前已通過該系統為部門和企業提供信用審查報告***份,實現企業和個人自主查詢信用報告***份。
(七)加強政府失信工作專項治理。2020年以來,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政府失信案件清理,多次召開專題協調會,推進失信案件清理。對四個存在清理責任的失信案件,通過專題會議督促各地盡快提交清理報告,履行清理責任,目前政府承擔的清理責任已全部履行到位。對四個需承擔還款責任的案件,區政府及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多次前往南京、無錫等地開展協調工作,盡力達成和解,其中金額最大的高橋鎮農服中心失信事件已在12月16日達成和解,其法人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撤出,其他案件均已在12月上旬達成和解協議,目前我區的政府失信案件已全部清零。
(八)特色亮點。
二、2021年重點工作計劃
1.強化數據支撐。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新興信息技術,加速推進多層歸集、多方共享的省市一體化信用信息系統建設。以需求為導向,優化拓展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強化系統支撐功能,切實提高全區信用信息覆蓋規模和信息質量,提升信用信息互聯共享水平和推廣應用程度,為開展信用監管、信用服務提供有力的系統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