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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堅持教育優先、管教結合、遵章守紀的原則。主要任務是:通過多種形式教育學校師生認真學習、熟悉掌握交通安全基本常識,牢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養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做遵紀守法的模范。
2.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由一名學校領導負責,分管科室組織實施。學校校園內禁止騎自行車。機動車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園。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線路慢行和規定地點停放,避免在校園內發生交通事故。
3.教育幼兒要自覺遵守幼兒園作息時間,放學后不準在校內或校外逗留、玩耍。
4.教育幼兒在道路上行走時,應走人行道并在道路右側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走斑馬線。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不與機動車爭道強行。集體外出時,要列隊行走;結伴外出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不能東張西望,一定在家長的帶領下穿越馬路,要聽從交-警安排,遵守交通規則;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通過時才可穿越馬路,禁止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護欄和隔離墩。學校教職工和幼兒在上下班或節假日走親訪友期間,要遵守交通規則,禮讓三分,叉路慢行,轉彎打手勢。不得在道路中間或中心線上行走,不得成群結隊在道路上行走。
5.教育幼兒及家長乘坐汽車時,不得乘坐報廢車、故障車、農用車、超載車和無牌無證車。乘坐公交車上班、上學或下班、放學的師生,要等車靠站停穩后有秩序上下車,并自覺購票,做文明乘客。乘車時不能把爆竹等危險物品帶入車內,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窗外和向外扔雜物,乘坐微型車時應系好安全帶。禁止無照師生駕駛機動車及酒后駕駛行駛。
6.學校組織師生外出等集體活動包車要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備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審核登記車輛、駕駛員情況。
7.學校場地狹小、無專門停車場的,除學校公車以外的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區域停放。機動車輛均不得進入師生活動密集的教學、運動及生活區域。外來車輛除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供電車、警車、押運車、郵政車等特種車輛外,禁止在校園內通行。接送學生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內。
8.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在校園道路內要慢速行車,校園內十字路口或大門口注意避讓幼兒。支線車讓主線車先行,轉彎車讓直線車先行。
9.禁止任何人在校園路道上追逐打鬧、從事各種文體活動。單位、部門臨時開展各類活動不得占用機動車道(學校大型活動除外)。
篇2
1、切實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連續性,要動員學校的每一位師生都來參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
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3、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學校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加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4、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要反復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要采用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指揮信號。
5、學校要對上學、放學的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對騎自行車學生的教育: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幾個人并排騎行;;未滿十二周歲的學生不得騎車。
6、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學校要組織順路學生組成上學、放學的路隊,設立路隊長,互相幫助、互相照應。學校、班級應重點留意那些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及時和他們的家庭取得聯系,確保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馬上了解原因,采取對策。
7、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員眾多的校園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彎處設立車輛慢行的警示牌;要規范校內機動車的停放地點,規定車輛在校內的最大行駛速度;要規定校內的施工車輛不能在師生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園內行駛;要加強對學生校園內騎自行車的督導和管理;校外車輛不征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
篇3
為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幼兒園有義務教育幼兒遵守交通規則,為此特制定幼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堅持不懈地對幼兒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教育,讓每一個幼兒從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規光榮、違反交通規則恥辱。
二、幼兒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三、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四、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五、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邊情況,不要東張西望,不準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鬧、嬉戲,不邊走路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時,在橫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時,應注意來往車輛。
在無來往車輛時,從人行橫道線內通過。
七、前進途中,遇到路邊堆放障礙物時,要特別注意來往車輛,待無來往車輛通過時再通過,并且要靠安全一側。
八、在霧、雨、雪天等天氣行走,最好穿著色彩鮮艷的衣服,以便于機動車司機盡早發現目標,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特別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擋住視線,如果撐雨傘不能讓雨傘攔住視線,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九
、規范乘車、服從售票員、駕駛員的指揮。任何人不準搭乘“三無”車輛、非客運車輛、超載車輛、不安全的車輛和存在安全隱患的“黑校車”,更不得搭乘摩托車、農用車、卡車、拖拉機等車輛。幼兒園門衛、值班教師負責幼兒園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十、建立健全“家園聯系”制度,幼兒未按時到幼兒園上課,班主任教師要在第一時間與家長取得聯系,并及時報告幼兒園;
幼兒未按時返家,家長要及時報告幼兒的班主任教師,避免意外傷害。
十一
、教職工必須依法駕駛和擁有機動車輛,按時到幼兒園和公安部門登記,不得非法從事營運活動,規范停放車輛。
十二、幼兒園集體一律不得經營車輛接送師生,因工作和學習確需集體使用客運車輛,必須經幼兒園園長批準并報邛崍市教育局備案后,方可組織教職工或幼兒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車。
十三
、出現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報告和報警求助的義務,所有教職工都有緊急救援的義務和責任。
篇4
第一條
學校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加強學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學活動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條
各校應本著“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堅持不懈地抓好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學校應當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堂教學內容,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落實交通安全教育進教材、進課堂的要求;充分利用《人自然社會》等地方通用教材,通過安全教育周、新生入學教育、安全知識講座、周班會、活動課、演練等多種形式和廣播、電視、宣傳櫥窗、板報、校園網等載體,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增長學生交通安全知識,培養學生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
第三條
學校安排校外教育教學活動中,應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生外出活動提倡就近、徒步的原則。活動中如涉及用車用船的,要嚴格執行我局有關學生用車用船的規定,必須使用交通部門認可的具有營運資格的客運公司車輛及船只,事先與具有資質的客運企業簽訂書面包車包船運輸協議,合理安排班車、渡船、線路,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應急措施,確保學生出行安全。嚴禁租用其他單位、學校用于接送職工、師生的自備車。
第四條
有學生接送車輛的學校必須按規定取得由省公安廳負責制作的“學生接送車”標志牌,并嚴格執行省公安廳等四部門《關于加強中小學學生接送車的管理意見》的有關要求,無“學生接送車”標志牌的學校自備車輛不得接送學生上下學。要嚴格執行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的準入制度,建立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學校應當對每次接送學生的時間、人數等情況,進行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坐中小學生,接送學生時要杜絕超載現象。
第五條
學校應通過學校家長會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家長的安全乘車意識和責任,形成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聯動機制。
第六條
各校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不乘“黑車”、“病車”和超載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學生放學時盡可能安排值勤教師在樓梯口、校門口進行安全疏導,避免因過于擁擠引發事故。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視學校門口的交通情況建立學生放學路隊或佩戴小黃帽制度。
第七條
城區中小學校的早操、跑步等體育活動應盡量安排在校園內進行,嚴禁學校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體跑步等體育活動。因體育場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園外開展體育活動的中小學校,可以暫時組織學生在附近的安全場所內進行相關活動。
第八條
中小學校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城-管部門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實。
第九條
杜絕將中小學校校園出租用于停放社會車輛、從事其他非教學活動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
第十條
各校應主動與交通、公安部門聯系,加緊落實保障學生交通安全的各項措施,在校園周邊創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環境。
篇5
第一條
幼兒園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
第二條
各校應本著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堅持不懈地抓好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學校應當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堂教學內容,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落實交通安全教育進教材、進課堂的要求第三條
有學生接送車……
第一條
幼兒園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
第二條
各校應本著“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堅持不懈地抓好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學校應當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堂教學內容,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落實交通安全教育進教材、進課堂的要求第三條
有學生接送車輛的學校必須按規定取得由省公安廳負責制作的“學生接送車“標志牌,要嚴格執行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的準入制度,建立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第四條
學校應通過學校家長會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家長的安全乘車意識和責任,形成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聯動機制。
第五條
各校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不乘“黑車“、“病車“和超載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學生放學時盡可能安排值勤教師在樓梯口、校門口進行安全疏導,避免因過于擁擠引發事故。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視學校門口的交通情況建立學生放學路隊或佩戴小黃帽制度。
第六條
各校應主動與交通、公安部門聯系,加緊落實保障學生交通安全的各項措施,在校園周邊創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環境。
篇6
1、幼兒園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
2、各校應本著“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堅持不懈地抓好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學校應當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堂教學內容,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落實交通安全教育進教材、進課堂的要求。
3、有學生接送車輛的學校必須按規定取得由省公安廳負責制作的“學生接送車“標志牌,要嚴格執行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的準入制度,建立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4、學校應通過學校家長會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家長的安全乘車意識和責任,形成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聯動機制。
論文摘要:結合工作實際,就如何做好運輸安全管理工作進行了探討。
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是不容忽視的行管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一條規定:“為了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保護道路運輸有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條例》明確了保障道路運輸安全這一行管工作目標,并設定了一系列加強安全管理的重要制度,這為實施道路運輸生產安全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同時也賦予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維護道路運輸安全的使命。
時逢“春運”,通過對客運站和車輛的安全檢查,發現在安全管理和經營者安全意識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問題。面對當今的運輸安全生產形勢,如何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實現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是值得思考的問題。必須清楚認識到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必須有長期打算。抓安全要從源頭抓起。作為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必須選準“三關一監督”作為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的“切人點”。
1嚴把“營運資格的市場準入關”
實行嚴格的市場準人制度,凡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準進人道路運輸市場從事經營活動。新《道路運輸條例》明確規定,申請從事客運、貨運、危貨運輸經營的,都必須具備一個共同條件: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這就要求必須把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作為道路運輸市場準人的前提條件。在客運線路審批過程中,切實把好客運市場準人關,對安全生產制度不健全、達不到行車安全要求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一律不予審批新的客運線路。在貨運審批過程中,也要嚴把貨運市場準人關。對于違反國家標準私自拼裝、改裝的車輛,以及從外地購人車況達不到標準的破車嚴禁進人貨運市場。鼓勵發展安全性能好的新型車,鼓勵發展廂式貨車。對于申請危險品運輸的,更要嚴把市場準人關,要進行車型和車輛技術等級控制,必須符合開業的“四個條件”。
2嚴把“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
通過實行定期維護、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等制度,確保營運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減少因機械故障而引發的事故。營運車輛是道路運輸生產的基本要素,營運車輛的技術狀況直接影響汽車的安全性、可靠性、動力性和經濟性,是影響運輸成本、交通安全、服務質量、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關鍵因素。所以說保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是運輸生產安全管理的核心。做好運輸生產安全管理工作,必須把好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為做好此項工作可以從三方面人手:一是強化道路運輸車輛定期維護制度,提高二級維護企業的服務質量,確保維護到位;二是堅持和完善營運車輛檢測制度,規范車輛檢測行為,確保檢測質量;三是嚴格執行客運車輛進出站的檢測制度,規范客運安檢站的經營行為,確保安檢質量。
3嚴把“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關”
嚴格實行從業資格認證制度,確保道路運輸關鍵崗位的從業人員適應安全管理的需要。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是直接從事或服務于運輸生產的群體,他們的職業素質、職業技能以及安全生產意識的高低,直接決定著運輸生產安全狀況的好壞。抓安全生產必須抓好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它是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的關鍵環節。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崗位的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培訓要采取業余自學和專業培訓、集中培訓相結合的形式。主要做法:一是要加強安全意識教育;二是加強政策法規教育;三是加強汽車運用知識和設備操作技能的培訓;四是強化持證上崗制度。同時,對營運車輛和運輸服務行業進行年審時,要對從業人員執證上崗情況嚴格把關。
4強化“對汽車站場的安全監督”
以黨的十會議精神為指針,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為抓手,更新安全理念,強化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監管,完善應急救援機制,確保“三關一監督”安全管理職責落到實處。強化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真正做到認識到位、工作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實保障旅客生命財產安全,有效促進我市道路運輸業穩定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道路客運企業資質合格率達100%;汽車二級維護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合格率達100%;道路客運車輛承運人責任險投保率達100%;客運駕駛員持證上崗率達100%;其它運輸車輛駕駛員持證上崗達98%;對道路運輸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強化客運站安全監督,堅持門檢制度,確保“三不進站”和“六不出站”制度落到實處。完成縣際以上客運班線客車GPS衛星定位系統的安裝工作。建立道路運輸安全預警機制和應急救援體系,全年至少組織一次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演練。堅決杜絕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客運安全事故,一般道路客運安全事故不超過3次。
三、具體措施
(一)著力抓好全年重大節假日期間的運輸安全工作。一是高度重視,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職工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安全責任感;二是針對節假日運輸特點,做好“四查”,即查思想上麻痹松懈情況,查管理工作上的漏洞,查事故隱患,查車輛技術狀況,將“三品”堵在站外車外;三是杜絕“三超”,即越載、載速、越疲勞;四是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保障隨時搶運、安全疏運;五是加大現場監管力度,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位、責任到人。
(二)扎扎實實的開展好“安全生產年”活動。抓好宣傳發動,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增強宣傳效果,引發人們對“安全生產年”活動意義的認識;搞好組織準備工作,組建活動領導專班,積極開展關于安全活動內容的教育指導、競賽、答題、演講、咨詢等活動;在安全生產年活動中,所安全管理專班人員要主動組織客運企業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提高企業事故處置能力;督促客運企業抓好各項安全檢查,把“安全生產年”活動引向深入,最大限度壓“三超”,防“三違”,查隱患、防事故,努力遏止重大事故的發生。
(三)進一步強化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工作。按照“關口前移抓防范、重心下移抓基層、責任上移抓領導、堅定不移抓嚴管”工作要求,強化源頭管理,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督促汽車客運站落實安全例檢制度。全面推行等級客運站“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制度。進一步加大對道路運輸的檢查力度。運政業務股及所安全管理專班人員要經常性地對市內各客企業進行現場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實、安全設施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要督促其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營運客車的管理要以長途行駛山區道路客運車輛、農村班線客運車輛為重點對象,搞好安全監控。開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從源頭上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加強農村客運安全監管。督促農村客運經營者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例檢例會制度,保障廣大農民群眾的乘車安全。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強基礎、抓規范、嚴管理、重服務”為主線,以“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為重點,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進一步加大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力度,全面排除和消除安全隱患,查處和糾正各類經營違章行為,規范道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健全道路運輸安全的長效管理機制,創建我區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安定穩定局面。
二、工作目標
認真履行安全監管工作職責,進一步轉變安全監管工作方式,嚴把“三關一監督”關。深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形成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通過專項整治活動,全面加強道路運輸業安全監管力度,進一步落實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和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我區道路運輸生產形勢安定穩定。
三、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我局成立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運輸管理所
四、整治內容
(一)開展道路貨物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整治。督導貨運企業認真落實企業生產主體責任及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監督。
1、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和措施,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強化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隱患排除和治理。健全企業組織機構,配足安全保障人員與車技管理人員,確保生產安全。
2、規范貨運企業GPS監控制度,有效對貨運車輛進行監控,及時查糾違法違章運輸。
3、加強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檢查,一查從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二查從事危險物品的運輸車輛是否按照規定要求設置危險品運輸標志,并配備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4、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提高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
(二)開展道路客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做好汽車客運站、農村客運企業、出租車等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1、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運輸安全生產機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提高安全生產條件,強化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管理措施,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增強安全生產能力。
2、加強駕駛員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駕駛員“黑名單”制度。嚴格落實駕駛員安全教育制度,強化駕駛員安全行車、應急處理技能和心理素質的實用培訓。嚴厲查處超載、超速、疲勞駕駛、酒后駕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嚴重違法行為。整頓出租車三亂、拒載、不文明服務等行為。
3、加強客運站監督管理。嚴格執行“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檢查車輛日趟檢制度執行情況和危險品檢查制度、出站反超載制度落實情況。
4、加強農村客運車輛管理,進一步規范農村客運經營、客運車輛的管理。完善客運車輛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提高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
五、整治步驟
(一)宣傳教育階段(月日一月31日)
各企業要結合實際認真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橫幅、標語、宣傳單、動員會等有效形式進行宣傳,全面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提高駕駛員安全生產意識。有條件的企業要組織新聞媒體深入到整治現場作深度報道,爭取全社會的支持和理解,進一步提高從業人員、廣大群眾的安全意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月日一11月30日)
1、嚴格落實運輸安全責任制。運輸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的運輸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要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管理人員配備、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切實做到責任到崗、責任到人。
2、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突出活動主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具體計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以防事故、保安全為目的,對各類違法經營行為采取重點整治。
3、嚴把運輸業戶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加強對客運站的安全監督,形成嚴管態勢。
4、按照專項整治的范圍和內容,在企業日常檢查的基礎上,開展拉網式的檢查和集中整治。確保安全隱患徹底消除,整治活動取得明顯效果。
(三)總結評估階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1、各企業要對專項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工作經驗和存在的薄弱環節進行認真總結,全面評估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狀況,明確今后工作的重點和方向,落實長效管理措施。
2、對專項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要及時總結,給予推廣交流,并及時上報。
3、對未按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或整治管理不力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對相關企業領導和有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強化領導。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實施,各企業要成立相應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做到工作有組織、有計劃、有措施、有保障。要結合本企業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上報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宣傳道路運輸安全工作的意義及專項整治的目的,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輿論氛圍。加強對道路運輸從業人員進行安全警示教育,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三)強化措施,認真整改。對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及時整改到位。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章行為要予以嚴厲打擊,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取締。
(四)抓好監管,嚴格執法。要抓好重點企業的安全監管工作,建立完善打擊道路運輸經營違法違章行為的工作新機制,清除盲點、克服弱點。著重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行為規范,著力提高安全監管水平。
一、組織領導和適用范圍
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的組織協調工作,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具體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工作。各行政村、各單位要加強對本村、本單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落到實處。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組織,增強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意識,督促各單位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有效控制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行為,防止單位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死亡人數超過控制指標。
三、單位交通安全責任
(一)駐鎮單位交通安全責任
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全面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
1.確定專人負責本單位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并向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2.建立和落實所屬機動車輛的注冊、登記、使用、保養、維修、檢查制度,保持車輛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建立所屬人員私車及其駕駛人登記制度。宣傳、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所屬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3.接受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及時改正。
(二)專業運輸單位交通安全責任
專業運輸單位和其他擁有專用運輸車輛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本單位交通安全組織和各項制度措施,加強對車輛的管理,強化對機動車駕駛員的職業安全教育。積極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接受專業(行業)安委會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1.制定本單位交通安全管理目標和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培訓和考核評比制度。同時,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確立責任部門,設置至名交通安全工作管理人員,并向專業(行業)安委會備案。
2.建立健全所屬機動車輛的注冊、登記、使用、保養、維修、檢查制度,確保車輛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建立機動車行駛信息檔案,定期對車輛行駛記錄儀所記載的行駛狀態信息進行檢查和分析,落實防范措施。建立單位工作人員私人機動車輛及其駕駛人登記制度。
3.建立機動車駕駛員資質審核制度,對錄用的機動車駕駛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培訓、考核,并建立檔案,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對錄用的持有非本市機動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員,除進行駕駛資質審核外,還需進行本市道路交通狀況、道路通行條件、道路通行規定等知識的培訓、考核,并督促其辦理相關手續。
凡在一個記分周期累計滿12分的機動車駕駛員,一年內不得安排其駕駛專業運輸車輛;凡發生致人死亡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或者致人重傷事故負主要以上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3年內不得安排駕駛專業運輸車輛。對有違法行為的機動車駕駛員,單位有責任對其進行專項教育和培訓。
4.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教育所屬人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中小學校交通安全責任
健全交通安全組織和各項制度措施,制定本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目標和交通安全工作方案,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履行校車監管責任,接受市教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1.各中小學校要全面落實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建立對教職員工的培訓和考核評比制度,確立責任部門,設立交通安全管理人員,并向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2.大力宣傳、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把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的教育內容。要結合學生年齡特點,以主題班會、大隊會等多種形式,開展交通安全專題教育活動,并適時組織學生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應納入學生的綜合評定。
3.學校自備或租用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輛管理,應納入本單位安全責任制管理。要按照“戶籍化”管理要求,對接送學生的各類校車建立監管檔案,并根據校車使用性質,逐車落實監管責任。遇重大活動時,要及時充實監管檔案內容。要確保校車安全性能良好,每季度對校車進行一次安全檢驗。要確保駕駛人員資質符合國家標準,做到駕駛人員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把好交通安全第一關。
四、工作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關系到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各行政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