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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散投資。不要將所有的錢投資在同一只股票上,持有五只左右的股票能夠有效的降低風險;價格的變化。股票的價格并不僅僅反映公司資產的價值或者銷售的增長,它也反映出投資者的信心、行業的興衰和經濟的景氣程度,是如何減少股票投資風險的要點之一。
3、進行長期投資。所有股票的價格都會上下波動,但擁有優質產品、卓越管理和出色銷售的公司,會帶來不菲的長期回報。
6、評估價格合理與否。評估一個股票的價格是否合理的方法有很多,最常用的是市盈率指標,市盈率低通常意味著股票的價格低估。用收盤價除以每股收益,就得出市盈率,它是比較同一行業的不同股票價格高低的有效工具,是如何減少股票投資風險的重點。
7、紅利多少。這是公司支付給股東的現金回報,紅利豐厚的公司一般會吸引到更多的投資者,因為他們不但有機會通過股票的價格波動盈利,還將獲得紅利分配。
在近二十年的時間我國風險投資事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是尚有許多不足方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風險投資資本退出困難,退出渠道不完善。從國際上來看,風險投資資本的退出渠道包括主板退出、創業板退出、OTC市場退出、股權轉讓、管理層收購和清算等。我國現階段的規模有限的證券市場,使得風險投資主要為大企業服務,對規模較小的企業扶植比較少,再加上在我國對具有良好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提供融資渠道和發展空間的創業板尚未發展成型,這些使得風險投資退出渠道不夠順暢,多層次的資本市場和產權市場尚不健全,嚴重阻礙了風險投資的發展。
(2)風險投資活動支持力度不夠。從風險投資的支援體系上看,由于我國風向投資起步較晚,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相應的法律、法規規范,政府在扶植企業發展方面提供的優惠政策較少,就我國現有的經濟法律法規和政府政策來說,我國長期實行科研開發經費由政府財政或者行政主管部門層層分配的管理體制,尤其是科研與生產與商品化嚴重脫節,有些地方與風險投資操作規則相違背,風險投資相關法律與法規不健全,對風險投資發展缺乏有效激勵措施、明確的發展計劃和規范化的管理方法,不能適應風險投資的發展。
(3)風險投資專業人才缺乏。風險投資是一種具有高風險的不同于一般投資行為的投資活動,風險投資行業涉及到眾多知識學科,比如投資、審計、管理、財務、以及部分高科技專業知識。據統計,71.88%的創業投資結構認同好的風險投資家團隊是風險投資項目成功的關鍵,一個好的風險投資家是既懂得專業知識,又懂得經營管理,同時具備豐富的金融資產投資管理經驗的復合型人才。在我國風險投資行業中掌握如此眾多學科知識的投資專業人才比較匱乏。人才的不足也嚴重限制了我國風險投資行業的發展。
2完善我國風險投資運行機制對策
(1)拓寬風險投資資金渠道,實現資金來源多元化。風險投資資金來源渠道單一直接導致風險投資資金規模偏小,這就在源頭上限制了我國投資行業的發展。要解決這一問題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尋找更多的資金來源,建立多元化的資金渠道。結合國外風險投資的成功經驗以及我國風風險投資發展現狀,可以從社會個人資本、國有大型公司、政府資金、相關機構投資組織等方面拓寬風投資金渠道。同時,注重民間資本的合理應用,合理籌集社會投資銀行、保險公司、個人資金等民間資本。
(2)建立一套分散風險的投資機制。風險投資具有高風險,風險難以消除但可以進行合理分散從而降低風險,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風險分散投資機制是保證風險投資行業良性發展的必備條件。將投資資金分散到多個投資項目中,并采用分批投資、資金資產組合投資、不同投資主體聯合投資、建立投資咨詢管理體制、風險投資項目監督監管制度等方式來分散與降低投資風險。也可以借鑒世界各國推崇的有限合伙制來分散投資風險,提高風險資本的運行效率。我國有限合伙制的模式建立了風險投資結構,但這種合作是建立在雙方的契約約定基礎上的,其運作必須有規范的法律規范作保障,因此,我國有必要進一步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有限合伙制的推行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3)建立完善相關法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風險投資創業難度大、風險高,發達國家如美國、日本等國在技術開發和成果轉讓方面都給予風險企業相應的優惠政策,我國應借鑒國外經驗,加大政府在優惠政策上的執行力度,應將發展風險投資作為推動我國高科技產業發展的基本政策,并制定相應的發展規劃,建立相關法律規章制度和專門機構來制定相應的激勵政策,加快如《風險投資法》、《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出臺進度。
[關鍵詞] 風險投資投資人風險投資家
在風險投資中,人風險尤為突出,因為投資人(所有者)與風險投資家(人)存在著巨大的信息不對稱,一方面風險投資家積極參與風險企業的管理;另一方面,有限合伙人的法律地位和實際情況使其無法監控每個投資項目的操作,因此,對于風險投資家的監控就顯得尤為重要。一般而言,除了對風險投資家進行嚴格的篩選要求其具備一定的素質之外,還應在合同中加入相應的條款來進行制約。
一、投資人對風險投資家的篩選
風險投資家是風險投資中最為能動的因素。要成為一名風險投資家,必須具備各類有關專業知識和風險投資的管理經驗,有追求高回報的強烈欲望和承擔高風險的能力,有足夠的經濟基礎即個人的財務積蓄從而有可能對風險基金投入一定數量的資本。風險投資家應具備以下素質:
1.具有工程技術專業基礎知識。高科技企業的一個顯著特點是由技術創新而形成的企業,而不是由技術引進而形成的企業。這就要求風險投資家必須熟悉某一科技領域,并且對這一領域的發展有敏銳的洞察力,對新技術的未來發展趨勢作出科學的、客觀的評價,只有這樣,才能在眾多新技術中篩選出最有發展前景,可作為風險投資對象的新技術項目。
2.具有金融投資實踐經驗。風險投資家應該能夠進行資本運作,及時募集追加資本、監測和管理資本的使用,確保風險投資的保值和增值。科技成果的研究開發及其商品化、市場化需要大量的資本投入,研究開發、中試與投人生產所需資金的比例為1∶10∶100,而高科技創新企業在創業初期基本上沒有現金流入,甚至為負流入,且高科技創新企業的投資是一種長期投資,它一般要經過3年~8年才能見到收益,這就需要風險投資家能夠及時募集到追加資本,并具有高超的融資技巧。
3.掌握現代財務會計知識。現代財務管理的中心是資金管理。風險投資家對于財務監督與控制,規范財務管理,追加資本籌集,股票上市,利潤分配政策,及時退出投資等重大財務問題必須及時做出決策。
高科技創新企業與一般的傳統企業在資本結構上有很大不同,前者在資產構成中占優勢的不是有形資產,而是無形資產,即以知識為基礎的專利權、商標權、計算機軟件、人力資源等所占的比例大大增加,并占據統治地位。這就決定了單純從傳統財務會計報表上所體現出來的企業經營狀況已不能完全反映高科技創新企業的真實情況,風險投資家必須及時了解會計熱點問題,如知識經濟時代的會計創新、人才資源會計等,以達到公允、合理、客觀地評價企業的財務狀況。
4.掌握現代管理知識,具有團結協作、追求成功的工作作風。由于高科技創業家一般是技術人才而缺乏管理經驗,如果說在創業初期,企業規模不大,高科技創業家一人身兼數職還游刃有余的話,那么,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他必須面臨角色轉變的問題。這時,風險投資家應該能夠為所投資企業帶來全新的管理理念,幫助企業制定發展戰略規劃,參與企業的業務決策,協助企業建立一個強有力的管理核心,使高科技創新企業內部建立一套科學的生產作業、市場營銷與決策、質量控制與監督體系,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向管理要效益。
5.精通法律知識。高科技企業的特點之一是擁有獨立知識產權的產品,且在某種意義上依靠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的支持,風險投資家應具有相應地法律法規知識,以便在最大限度上為所投資企業爭取到法律上的支持,使所投資企業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的前提下,維護其合法的權益。
二、在合同中規定的約束性條款
在投資人與風險投資家所簽訂的委托合同中,可以規定如下方法來避免風險投資家做出不利于投資者的決策:
1.風險基金是固定期限的,風險投資家不能永遠保管資金,這與其他的互惠基金和公司的無限壽命不同,固定期限的機制使投資者能夠不在以后再投資于同一個風險投資家所管理的基金,如果風險投資家行為不端,在下次募資時將有很大困難。
2.參與利潤分配給風險投資家很好的刺激,促使他盡力去提高投資組合中風險企業的價值。
3.有限合伙人可以退出基金,不再注入以前承諾的資金,但這會使有限合伙人損失以前投入資金和收益的一半。
4.風險投資公司的資產出售所得,必須返回給投資者,禁止風險投資家從事一些自我利益的交易。
好的風險投資家愿意接受這種固定期限的合伙制基金和投資業績掛鉤的獎勵措施,他們同意投資者每過幾年對他們的業績進行評估,如他們投資管理業績不佳,將無法得到追加資金,或無法從其他投資者那兒獲得資金,如果他們表現不俗,則能分享巨大的投資收益,并能繼續在這個行業募資、投資、收獲、再募資。如果他們對自己沒有信心,就不會同意這些條款,投資者通過這個合同來篩選好的風險投資家,這份合同提供了一種雙贏的激勵機制。
參考文獻:
[關鍵詞] 高科技產業風險投資
一、高科技產業風險投資的特點
高科技產業風險投資是指投資者在面對極大的不確定性因素的基礎上,將風險資本注入到一些未成熟的高科技技術產業中,通過提供增值服務使產業快速的成熟起來,然后通過上市、并購或其他有效方式迅速撤出投資,從而獲取高額利潤的一種投資方式。高科技產業風險投資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投資項目具有極高的價值性
高技術產品,一般就是指具有較高科技含量和較高附加值,有著較為廣闊市場前景的新型產品,孕育這類產品的高科技技術項目必然具有較高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
2、投資的不可逆性
由于當今知識更新速度極快,新技術、新產業不斷涌現,使多數未研發出的技術不能付諸實施,從而導致前期大量的資本投入并不能充分利用,高科技產業風險投資又不能像其他投資那樣,在出現不利時,可以迅速撤回資本,從而導致高科技產業風險投資的不可逆性。
3、投資的高風險性
由于高科技產業持續較長,中間要經過工藝技術研究、產品試制、中間試驗和擴大生產、上市銷售等許多環節,每一個環節都有失敗的風險,技術創新的過程是否能夠成功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而正是這種創新企業自身的不確定性和不成熟性及較低的信息透明度,會使投資者在投資決策和管理上存在較大的盲目性和投機性,從而增加市場風險。
4、投資收益的預期性和不確定性
高科技風險投資者的投資選擇往往是不成熟的企業或項目,這些企業或項目缺少歷史資料和管理經驗,擁有的僅是較好的技術,其未來收益基本只能靠預期來確定的,具有較強的預期性。但是,在高科技風險投資項目中,它看重的是投資對象潛在的技術能力和市場潛力,具有很大的風險性,從而增大了預期收益的不確定性。
二、我國高科技產業風險投資存在的問題分析
1、風險投資資金來源渠道狹窄,風險資本規模小
目前,我國高科技產業發展資金來源仍是三個渠道,即自籌、政府出資和銀行科技開發貸款 (政府和銀行性質資本占70%以上),一方面限制了我國風險資金來源的規模,另一方面也使風險得不到有效分散。風險投資的規模較小,尚不能在高科技產業化方面起到主導作用。投資渠道窄,沒有充分利用包括個人、企業、金融或非金融機構等具有投資潛力的力量來構筑一個有機的風險投資網絡。投資的風險集中于國家身上而無更多分擔投資風險的渠道,這在政府財力有限的前提下是無法形成良性循環和發展的,這也是我國風險投資業規模較小的直接原因。
2、風險投資法律制度不健全
風險投資是一個包括融資、投資、資本經營和企業管理等內容的錯綜復雜的金融過程。沒有完備的法律法規體系作保障,風險投資難以走向法制化、規范化的發展軌道,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也必然受到制約和影響。然而,由于我國風險投資起步較晚,實踐經驗少,且發展不成熟,因此,在制定法律法規中考慮不全面,造成風險投資不能規范發展。
3、風險投資機構組織形式單一,運營機制不完善
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風險投資機構的組織形式和制度安排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投資效率和發展速度。而我國風險投資機構的組織形態比較單一,大部分采用有限公司制,這種組織形態只能依靠公司自身的資金進行運作,且融資功能有限。不規范的經營運作,使風險投資對高科技產業發展的催化作用不能有效的發揮。
4、科技產業政策不到位,科技創新不足
我國目前的現狀是:受傳統文化的影響,我國民眾創新意識不強,企業研發投入不足;眾多的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導致大多數企業管理者經營行為短期化,企業缺乏技術創新的迫切性、主動性和積極性。
5、缺少有力的政府引導政策,尚未形成對風險投資的政策誘導
風險投資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扶持和向導,但政府的引導和扶持也必須遵循風險投資發展的規律,準確把握政府的角色定位。按照風險投資發達國家的經驗,政府角色應該以間接引導為主,直接參與為輔,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簡單地說,政府應該著力于風險投資宏觀環境的把握,不斷進行制度創新,為風險投資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然而,從風險投資需求看,我國的科技產業政策激勵不足,缺乏一套促進高科技產業良性發展的激勵機制。從風險投資的供給看,缺乏一套引導不同風險資金進入風險投資領域的政策與環境。
6、風險投資人才嚴重匱乏
高水平的風險投資業不僅需要有高強度的投資,還需要高水平的管理,需要管理者既懂技術又懂金融管理,所以風險投資家的素質的高低影響甚至決定著風險投資的成敗。目前國內對大多數科技界、經濟界、企業界來說風險投資依舊是一個初探的新領域,無論在理論上或實際操作上,真正能懂得風險投資,又有比較系統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奇缺,而現有的人事及工資制度也限制了人才的流動。另外高科技產業風險投資中存在“風險企業家缺位”問題,致使風險投資者擔心風險企業的信譽問題而抑制風險投資的投放。
三、解決我國高科技產業風險投資的幾點對策
1、開辟多渠道的風險投資來源
鼓勵地方、企業、金融機構及個人參與風險投資業。各級政府應根據本地區科技、經濟和市場發展水平,著眼在創造環境、完善市場機制上下功夫。我國的民間私人資本儲備雄厚,他們在“住房”、“汽車”等消費實現后,其儲蓄存款將有可能轉化為新的投資。這就意味著風險投資機構可通過公開發行基金債券等吸收大量社會游資,這將大幅度地增加風險投資的資金。
大批外國風險資本投入到中國這一巨大的市場和高科技產業發展中,為填補我國風險投資業巨大的資金缺口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更促進了高科技產業風險投資的迅速發展。我們要緊緊抓住當前國內流動性過剩的機遇,充分利用各種國外資金促進高科技產業風險投資企業的發展。在我國風險投資發展初期,國外的風險投資基金和機構有著重要的作用,政府要利用各種對外招商引資的機會,把引進國外高科技產業風險投資作為一項重要內容。
2、完善風險投資法律制度,加強政府扶持力度
首先為風險投資創造寬松的法律環境并提供特別的法律保護。規范運作風險投資, 促進我國風險投資業的競爭和發展,面對世界經濟一體化的浪潮,更要適時調整外匯管理、股權流動等監管和政策措施,適應風險資本國際化的要求。另外建立以有限合伙制為核心的風險投資機構,有限合伙制風險投資機構已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風險投資組織形式。因此根據國情,我們需要設計出適宜的風險投資組織形式,建立起既能體現出有限合伙制的特殊優點又能在我國現有的條件下能被接受的風險投資組織形式,以盡快適應市場,適應外國風險資本的競爭,適應我國高科技產業風險投資的發展。
3、提高企業自身的核心競爭能力
一個企業要保持持久的競爭力,必須適應傳統產業和新興產業的動態變化,著眼于全球范圍考慮產品前景,要以國際眼光制定企業的總體戰略,確定經營方向、產品結構和競爭層次。在經濟全球化的市場經濟體系下,企業所面對的市場不再是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而是全球化的市場,企業今天的核心技術不等于明天的核心技術。因此,只有在優質的基礎上求發展,通過不斷的創新,才能保證企業的技術始終走在科學的前沿,才能成為企業的核心。
4、培養高素質的風險投資家、風險企業家
擁有一支多層次、高素質的金融人才隊伍是風險投資事業發展和成功的關鍵所在。因此,要創造適宜環境,提供優惠政策,大力培養造就一批風險企業家、投資家、創新家和金融人才。首先,采取送出去方式,即政府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我國的風險投資從業人員到國外風險投資機構進行培訓和實踐,努力學習風險投資技巧及相應的程序和操作,提高其專業素質和投資經驗。其次,引進來,包括在政府有關部門的安排下,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請國外著名風險投資專家到國內講學交流和創造有利條件,吸引留學生回國創業。最后,加大高等教育改革力度,在大學生和研究生課程中設立風險投資的有關課程,培養后繼主力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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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對后續融資支持的影響MacMillan,Kulow和Khoylian(1989)認為風險投資家做得最多的兩項工作是幫助企業籌集資金和提高管理能力[20]。風險投資不但為新創企業的發展注入了資金,而且在企業隨后的發展中,風險投資可以給予再次注資和提升其融資能力[21]。除了自有資金,風險投資家更多通過引進其他風險投資機構進行權益投資,或者引進銀行等金融機構給企業提供債務融資等手段,進一步為企業發展提供資金。在后續融資過程中風險投資家實際擔當著風險企業的信用擔保人、風險過濾器的角色,同時風險投資家聯合投資的目的是為了通過成功的投資,盡可能早地證明自己的能力,獲得聲譽[22],因而風險投資家可能面臨著投資失敗、風險企業濫用資金所帶來的資金和聲譽雙重損失的可能性。雙方之間的信任使風險投資家不會擔心風險企業采取機會主義行為謀取私利而帶來雙重風險,愿意繼續為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同時風險企業也因為對投資家的信任,能夠正確認識后續融資可能帶來的股權稀釋問題,而較為坦然地接受后續投資,正如Shane(2002)指出,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相互之間越信任,風險企業越能整合到創業必需的財物資源,且所獲財物資源數量也越豐裕[23]。因此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命題:命題2: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間信任正向促進風險投資家后續融資支持。信任對戰略支持的影響風險投資家會對新創企業的戰略制定產生積極影響,從而促進企業未來的快速成長[24]。風險投資家通過占有風險企業的董事會席位參與企業戰略規劃的制定,來對其提供戰略支持。風險投資家通常是某一行業和相關幾個行業的專家,對特定行業的發展、市場潛力大小和市場變化趨勢有深入的了解和跟蹤,因而在參與風險企業戰略決策的過程中專長于外部環境分析,而風險企業則對自己企業的資源狀況、優勢與劣勢最為了解,雙方擁有互補的專長知識,實現專長知識的共享,則能夠實現雙方的優勢互補,有利于制定出適合企業發展的戰略。Inkpen和Ross(2001)指出,跨組織合作的伙伴間必須要有高度的信任關系,才能使伙伴愿意提供有幫助的關鍵知識或經驗[25]。當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間建立高度信任時,雙方會積極與對方分享自己的知識:創業者不必擔心完全披露己方的資源、技術等信息而損害自己的利益,而且會增強與對方分享知識并向對方學習其專長知識的意愿,這樣風險投資家也因為對方的坦誠而主動提供自己的知識并參與戰略制定,提高戰略支持的程度,使得雙方間的學習順利進行、知識得到有效整合,從而有利于風險企業做出正確的戰略決定和戰略規劃。因此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命題:命題3: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間信任正向促進風險投資家戰略支持。信任對管理支持的影響風險投資家一般擁有跨學科的知識背景和豐富的行業經驗、掌握企業經營管理的規律,因而Hurry等(1992)指出創業者能夠向風險投資家咨詢學習經營創業企業的技巧和方法[26],進而彌補自己管理經驗的欠缺,提高管理技能。通過投資家的管理支持,創業者將獲得企業管理方面的新知識或者對管理實務形成更深入的理解,這個過程實際是投資家的知識向創業者轉移的過程。Kim和Mauborgne(1997)認為信任能夠很好地增強伙伴間合作與共享意愿,一旦人們建立了相互信任關系,他們將會非常愿意共享彼此信息[27]。因此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之間的信任關系,是投資家與創業者分享自己的知識、經驗,對創業企業提供管理支持的重要基礎。當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間存在高度信任時,創業者更愿意與投資家進行深度交流,主動向投資家學習新知識和技能,并敢于暴露自身的不足,而風險投資家也會因為創業者的積極互動而增強進一步提供知識和指導的意愿,使企業獲得更充分的管理支持,并且能以一種包容、耐心的態度面對企業暫時存在的不足。因此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命題:命題4: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間信任正向促進風險投資家管理支持。
不同維度信任對網絡資源支持、后續融資支持的影響謀算型信任中,信任的確定通常是基于信任帶來的收益及信任破壞帶來威脅的比較[11]。在這種不確定性因素的情境中,信任雙方傾向于做出理性的、利益最大化的選擇,計算最大化的期望收益和最少化的可能損失,同時對可能出現的結果進行預測[28]。在謀算型信任下,雙方關系建立在激勵約束機制和共同利益之上,雙方的了解還不是非常深入,均處于試探性階段。此時風險投資家還有較強的防范心理,擔心創業者能否恰當地使用資源,基于理性計算只為風險企業提供有限的網絡資源,比如介紹部分自己非常熟識的供應商或銷售商等;而另一方面創業者出于自我保護的考慮,不希望對方在企業中介入太深,或者因為對風險投資家的網絡能力、提供的網絡資源的價值感到沒有把握,故在提出資源要求時也不主動,因此在雙方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謀算型信任階段網絡資源支持的程度相對有限。在謀算型信任下風險投資家做出后續融資的決策前,將會非常審慎地評估企業的經營狀況和增值潛力,并在繼續投資可能帶來的收益與投資后創業者可能的敗德行為導致的資金和聲譽風險間進行計算權衡。由于此階段風險企業還未樹立足夠的聲譽,并且此時企業披露內部的經營信息非常有限,信息不對稱情況較為明顯,這使投資家無形中會加大風險評估值,因而增資會非常謹慎,這樣在謀算型信任下,風險投資家經利益計算會提供必要的后續融資支持,但若謀算型信任的程度降低則會傾向于降低后續融資支持的幅度。在了解型信任或認同型信任中,雙方關系超越了純粹的利益計算,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非正式的溝通增加,交往也更為深入,雙方間持續的互動與溝通增強了他們對對方需求、偏好及態度等的了解和行為預測能力,因而逐漸打消對對方行使機會主義行為的顧慮,促進了對對方的友好和諒解。在這兩種信任狀態下,出于對風險投資家的了解,創業者更愿意坦陳自己的需求,比如告知投資家在研發過程中遇到了技術瓶頸,希望介紹同行業企業展開合作或介紹該領域的技術專家提供咨詢,這樣使風險投資家的資源支持更有針對性。另一方面,風險投資家基于深入了解不擔心對方會不恰當地利用資源,因而會告知自己的資源狀況和價值;同時也相信創業者是具實提出的資源需求,故愿意將自己網絡中其他的成員介紹給創業者;而在向其他企業推薦創業企業時風險投資家的聲譽也增強了創業企業的可信度,使網絡內其他企業更容易與創業企業締結合作關系,有利于創業者贏得更多獲取資源的渠道,使風險投資家的網絡資源得到更為充分的利用。在了解型信任或認同型信任狀態下,雙方的共同信息范圍逐漸擴大,風險投資家對創業者的價值觀、偏好、行事習慣也有了深入、全面的了解,關于風險企業信息的不對稱程度明顯降低,風險投資家對企業的經營狀況、市場競爭程度了解非常深入,對企業即將發生的資金需求了然于胸,同時也認為創業者濫用資源或謀取私利的可能性很小,因而能夠也愿意為企業量身制定后續融資計劃;由于風險投資家對風險企業的信任,提高了風險企業在資本市場上的聲譽,則容易受到與風險投資家有來往的金融機構的青睞,從而帶來更多的低成本資金[29];同時創業者能夠更加深刻理解風險投資家的融資策略的出發點,可以很好理解和順利接受增資帶來的股權稀釋。因此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命題:命題5: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間不同維度信任對網絡資源支持正向影響作用不同,了解型信任及認同型信任對網絡資源支持的促進作用均比謀算型信任強。命題6: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間不同維度信任對后續融資支持正向影響作用不同,了解型信任及認同型信任對后續融資支持的促進作用均比謀算型信任強。
不同維度信任對戰略支持、管理支持的影響由前述增值服務的界定可知,風險投資家為風險企業提供戰略支持、管理支持實際是投資家的戰略思想、戰略規劃經驗和管理經驗、營銷技能、管理新思路等復雜隱性知識向風險企業轉移的過程。隱性知識的不可編碼性,使隱性知識轉移通常需要借助面對面的接觸和深層次的交流才能實現。而深層次的溝通、交流只存在于雙方相互間具有格外強的信任時,否則僅停留于表面層次。當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之間是謀算型信任時,信任關系屬于信任的初級層次,在這種信任關系下,雙方遵守規則、嚴守本分,相互接觸少,彼此之間的信息溝通方式主要限于投資協議約定的信息披露,風險投資家僅通過參與董事會的正式溝通方式介入風險企業戰略決策,因而他向風險企業轉移的復雜專有知識較為有限,而更多的是簡單知識;同時由于風險企業家心存芥蒂,向風險投資家所提供的企業資源、技術前景等關鍵信息比較有限,使風險投資家難以有效地進行企業的戰略分析與戰略制定,因而此時提供的戰略支持相對有限。另一方面,在謀算型信任下,風險企業擔心過多披露信息會暴露自己的缺陷使自己的利益受損,很少會主動披露企業內部的經營信息,這使風險投資家對企業的實際運營狀況的了解受到局限;而且在這種信任中,由于創業者對風險投資家的能力了解還不充分,對于風險投資家提供的管理運作支持還有一定的抵觸情緒,不希望過多干涉其經營管理,因而,風險投資家在這一信任階段提供很有限的管理支持。當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處于了解型信任的狀態時,非正式接觸明顯增加、溝通變得開放且頻繁,雙方的密切交往和深度交流,將成為投資家隱性知識顯性化的途徑和知識轉移的手段。創業者不必擔心知識流失的風險而愿意提供技術細節,愿意將自己在資源獲得、企業戰略布局等方面的困惑與投資家交流。這使風險投資家對企業的資源狀況尤其是科研能力、創新能力以及產品、技術的領先程度有了全面的了解,對創業者的戰略設想也更為明了,也就能針對企業現狀提出具有價值的戰略規劃設想,因而此時風險投資家對風險企業的戰略制定過程的影響較為深入,提供的戰略支持較多。在了解型信任關系下,一方面創業者對投資家的人品、管理經驗水平有了更為深入的認識,對企業信息披露更為主動、全面,使投資家能夠全面了解企業實際的情況;另一方面風險投資家對創業團隊的經營管理能力、研發能力、市場營銷能力等方面也有了直觀認識。隨著雙方溝通的增加,投資家能夠及時發現企業經營過程中的得當、失當之處,也更有可能為企業準確把脈,得以在必要時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案,比如發現企業產品獨特且附加值高但管理及銷售比較混亂,風險投資家就會幫助該企業建立銷售網絡、銷售隊伍,協助其進行市場開拓。由于隱性知識具有不可言傳的特性,獲取隱性知識的關鍵就是通過共同的活動來分享相同的經驗,風險投資家在手把手的指導企業解決實際管理問題的過程中,管理經驗等隱性知識將得到傳遞。雖然信任雙方接觸的越多,他們就越能理解和預測彼此間的行為,并且了解到各自的問題和期望,那么從這里贏得的收益將會比幾乎所有其他地方來得更多[30],但在認同型信任關系中,雙方將時間和精力更多放在感情交流上,反而降低了專有知識共享的程度和互相學習的程度[31],尤其在中國的關系文化背景下這一特征將會更為明顯。在這一階段,風險投資家與創業者間長期的交往互動,造就了相互的深入了解和深厚感情,雙方甚至形成了一致認同的價值觀和行事準則,擁有高度默契,認為在企業經營、發展等根本性問題上與對方的取向是一致的。創業者認為投資家已經對企業的經營情況非常了解而沒有必要向其提供企業的經營信息,由于認同對方的價值觀和理念,而不必為具體的管理運作問題和投資家進行討論,并且認為對投資家的戰略觀點與傾向非常了解而不需要和其就戰略制定問題進行深入交流。另一方面,風險投資家認為不必詳細地過問創業者戰略制定的過程,他們也會做出與自己觀點一致的戰略決定;同時覺得通過此前的深入交往和指導,創業者的企業經營管理思路也和自己是一致的;并且創業者的管理能力也獲得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對創業者的管理決策不再需要過問具體的細節,風險投資家因而會將時間和精力更多放在雙方關系培育和情感交流上,反而減少了對風險企業戰略及管理知識的傳遞。因此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命題:命題7: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間不同維度信任對戰略支持正向影響作用不同,了解型信任對戰略支持的促進作用最強,而認同型信任對戰略支持的促進作用并不比謀算型信任強。命題8: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間不同維度信任對管理支持正向影響作用不同,了解型信任對管理支持的促進作用最強,而認同型信任對戰略支持的促進作用并不比謀算型信任強。
本文界定了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間信任及其維度劃分,明確了增值服務的定義和內涵,在此基礎上,從信任的發展演化規律出發,進一步分析了信任和各類增值服務間的關系,研究表明: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間的信任促進雙方社會網絡的融合,創業者通過這種信任網絡能進一步獲取更多的網絡資源;雙方間的信任有利于增強投資者信心進而使創業者獲得更多的融資支持;雙方的高度信任關系,使投資家愿意提供自己的知識或經驗,同時創業者認可確信對方知識的價值,愿意提供真實信息,從而使風險投資家更為有效地協助企業進行戰略決策,并為企業提供更多有價值的管理支持。而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雙方之間不同維度的信任對增值服務各變量的影響規律不同:了解型信任及認同型信任增強了他們對對方需求、偏好及態度等的了解和行為預測能力,因而逐漸打消對對方行使機會主義行為的顧慮,故這兩種信任對物質資源支持,即網絡資源支持、后續融資支持的正向促進作用均比謀算型信任強;在謀算型信任下有限的正式溝通局限了知識傳遞,了解型信任中雙方豐富而頻繁的溝通促進了隱性知識的共享,而在認同型信任關系中,相互的高度認同使雙方更多地重視情感交流而不夠重視知識交換,因此,了解性信任對知識資源支持,即戰略支持、管理支持的正向促進作用最強,而認同性信任的正向促進作用并不比謀算性信任強。綜上所述,創業者與風險投資家的信任與增值服務間呈現一種較為復雜的關系,雙方應當樹立合作意識,悉心維護信任關系并努力提升信任層次,使風險投資家的資源優勢能更充分地為風險企業所用,來提升競爭優勢;同時雙方在非常熟識、信任的情況下,還應有意識地加強業務交流,激發不同意見,避免群體思維,從而使風險企業從風險投資家處持續獲得高質量的知識,改進企業績效,以利于提高風險投資的成功率。
作者:張識宇 單位:西北工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