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哲學觀點論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摘要:莊子和尼采同為離經叛道的哲學家,他們孤傲不羈,在哲學觀點上有諸多相似之處。他們追求自由,高揚人性大旗,對當時主流的哲學觀點持否定和批判的態度。他們的學說雖然有很多相似之處,但是兩人學說的思想內涵卻截然不同。比較莊子與尼采的哲學觀點,對我們發揚人本主義精神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莊子;尼采;自由;超脫
前言
莊子與尼采這兩位哲學家時間上古今有別,地域上分屬中西,都對人生觀、人的價值進行了深深的思索。他們在價值核心、對世俗的超脫、對自由的追求等方面都有著相似但不同的觀點。研究他們兩人思想的哲學內涵對我們更好地理解以人為本是很有意義的。
一、對自由的理解
莊子和尼采都把“自由”作為畢生追求的人生理想之一,都認為自由對于人來說是極端重要的,人必須擺脫各種各樣的束縛,才可以獲得精神的自由。但是兩人批判的對象、對自由的理解、實現自由的手段都是有很多不同的。
一、英語畢業論文寫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我國2000年出臺的《高等學校英語專業教學大綱》(以下簡稱《教學大綱》)的規定,高等學校英語專業的本科生應該用英語撰寫三千至五千個單詞的畢業論文,不僅“要求文字通順、思路清晰、內容充實”,而且要有“獨立見解和創新意識”。畢業論文本應該是檢驗學生學業成績的標尺,更是學生展示其學術能力、表達思想的平臺。但是,對于教師來說,指導學生的畢業論文日益成為挑戰性很強的工作,因為畢業論文問題重重,集中暴露了學生學習的弱點,也反映了教學和管理方面的薄弱。
首先,學生的畢業論文中頻繁出現語法錯誤。究其原因,很多高校教師沒有把語法講解作為講課重點,或者即使教師強調了語法,學生也沒有充分重視。第二,學生論文中邏輯混亂,常常出現循環論證、自相矛盾等邏輯錯誤。條理不清,論據不足。第三,論文缺少批判性。學生往往擅長介紹某個學派或者學者的觀點,卻并沒有提出自己對于研究對象的評價;即使有所評價,也大多是贊譽,不進行理性的審視和批判。第四,學生所寫的論文題目大多是老生常談,新意匱乏;內容陳舊,行文刻板。可見,有些畢業論文沒有達到《教學大綱》規定的提出“獨立見解和創新意識”的要求。存在以上問題的原因很多。從主觀上講,有的學生對于畢業論文的寫作重視不夠,寫作態度不認真。從客觀上講,課程設置亟待改進。雖然《教學大綱》規定“我們要有意識地將思維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有機地融合在英語專業技能、英語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課程的教學中”,但是,高校幾乎沒有專門培養學生思維能力的課程。例如,高校的英語專業并不開設邏輯課程,也不開設數學、幾何等自然科學方面的課程,更沒有其他訓練思維的課程,這是造成文科學生的邏輯思維不發達的重要原因。《教學大綱》明確建議開設英語國家概況、英國社會與文化、美國社會與文化、西方文化入門、希臘和羅馬神話、《圣經》、西方文明史等課程,但是,實際上很多高校的英語專業并沒有全面開設這些課程;即使開設了其中的一些課程,也大多是從歷史的角度介紹史實,缺乏從哲學的深度研究人文思想和探究思維本質。
所以,學生的批判性思維不強,創新性思維更得不到培養。另外,有的高校沒有開設專門的論文寫作課程,致使學生不了解論文寫作的規范和方法。所以,從根本上講,論文寫作的問題暴露了學生在思維能力方面的薄弱,特別表現在邏輯思維、批判性思維和創新性思維等方面。筆者認為,邏輯思維、批判性思維、創造性思維是進行人文科學和自然科學教學和研究最重要的思維方式,三者缺一不可。其中,邏輯思維是基礎,是批判和創造的工具。批判性思維和創造性思維是邏輯思維的發展和升華。對于這三種思維的有效運用是提高英語論文寫作的有效途徑。
二、邏輯思維訓練
人類具有邏輯思維的能力,但是,這并不意味著人人都進行嚴密的邏輯思維。研究邏輯思維的邏輯學作為一門學科由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創立,支配著西方的邏輯觀。邏輯學可以分為形式邏輯和非形式邏輯。亞里士多德創立的邏輯學后來被歸為形式邏輯,特別典型的是三段論。形式邏輯經過兩千多年的發展,至今已經比較完備,是邏輯學的主體部分。“形式邏輯是關于思維的邏輯形式及其規律的科學,同時也研究一些認識現實的簡單的邏輯方法。”①P8形式邏輯是一種理性認識形式,包括概念、判斷和推理,也就是運用概念進行判斷和推理。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律包括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形式邏輯非常重要。亞里士多德將其系統論述邏輯法則的著作稱為《工具論》,意思是邏輯是認識的工具。近代英國哲學家弗朗西斯·培根批判了亞里士多德基于其形而上學的邏輯體系,而把歸納邏輯視為進行科學研究和認識的工具,為自己的著作命名《新工具》,與《工具論》形成鮮明對比。形式邏輯不僅是認識客觀世界的工具,而且是表達思想的工具,更是揭露錯誤、進行批評的有力工具。在西方,自從古希臘時代以來,邏輯學一直在學術界備受重視。柏拉圖學園禁止不懂幾何者入內,強調了邏輯的重要性。在中世紀,西方學校普遍講授的七門課程(“七藝”)中首推“邏輯學”,其它為語法、修辭、算術、音樂、幾何、天文。至今,邏輯學也是西方高等院校的重要課程,不僅是學生必須掌握的知識,而且是進行科學研究必不可少的工具。邏輯學并不是西方的專利。中國古代即有邏輯學,當時稱為名辯學,印度的古代邏輯學稱為因明,又稱佛家邏輯。但是,令人遺憾的是,我國古代的邏輯學并沒有得到充分發展,所以現代的邏輯學大多遵照西方的邏輯學。這也可以算作我國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不如西方的一個深層原因,然而,更直接的原因在于教育管理和課程設置。目前,高校中開設邏輯課程的專業大多僅限于人文社會科學的哲學院系,在外語類院校開設此課程的幾乎沒有。由于英語專業的學生在畢業之后大多從事教學、科研和商務工作,這需要很強的邏輯思維能力和應變能力,所以,邏輯思維的培養直接關系到英語人才培養的成敗,而衡量英語人才的標準之一就是畢業論文寫作的質量。一篇好的論文應該是思想、邏輯和文采三者的統一。思想性是論文的精髓,邏輯是保證論文的思想性、準確性的重要工具。
程朱理學亦稱程朱道學,是宋明理學的主要派別之一,也是理學各派中對后世影響最大的學派之一。其由北宋二程(程顥、程頤)兄弟開始創立,其間經過弟子楊時,再傳羅從彥,三傳李侗的傳承,到南宋朱熹完成。從廣義上說,它也包括由朱熹所攝入的北宋“五子”(周敦頤、邵雍、張載和二程)的學說,并延伸到朱熹的弟子、后學及整個程朱的信奉者的思想。由于朱熹是這一派的最大代表,故又簡稱為朱子學。程朱理學在南宋后期開始為統治階級所接受和推崇,經元到明清正式成為國家的統治思想。故如對宋明理學的概念不做特別規定的話,在通常的意義上便是指程朱一派的理學。二十世紀中國大陸程朱理學的研究大致可分為四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從1900年至1949年。在這五十年間,研究程朱理學的論文多以人物個案為主。最早研究二程的論文有兩不的《程伊川之宇宙觀》(1921年),最早研究朱熹的論文有程南園的《與友人論朱陸書第四》(1915年)此時也有中國哲學史或思想史的著作問世,其中都有關于北宋“五子”、朱熹及其后學思想的論述,但人物個案研究的專著很少。最早的中國哲學史的專著為1915年出版的謝無量的《中國哲學史》。該書以簡潔的筆法對道學(理學)的淵源作了追溯,并分述了周濂溪、邵康節、張橫渠、程明道、程伊川、程門諸子、朱晦庵、朱子門人之學。呂思勉的《理學綱要》(1931年)可以說是較早的一本斷代哲學史論著。在該書中,呂思勉同謝無量一樣認為“宋學長河,當推安定(胡瑗)、泰山(孫復)、徂徠(石介)”,但宋儒言哲學之首出者則為周濂溪。呂思勉對明道伊川之學,有獨到見解,認為洛學中之明道伊川,性質本有區別,學于其門者,亦因性之所近,所得各有不同。對晦庵之學,呂思勉的論述亦較懇切,認為其哲學思想則未有出于周、張、二程之外者,不過研究更為入細,發揮更為透辟,因此,朱子非宋學之創造家,而是宋學之集大成者。馮友蘭的《中國哲學史》中亦對程朱一派道學作了詳述。陳寅恪先生在審查此書時所作的《審查報告》對此書的評價頗中肯,認為此書于朱子之學多有發明。此時,中國哲學史方面的著作還有范壽康的《中國哲學史通論》(1936年)。雖然此間對程朱理學的研究業已基本展開,但大多只是從總體上闡述,并且對諸多問題的解析還不夠明確,故把這一時期的程朱理學研究稱為開創期。
第二個時期:從1950年至1965年。此間研究程朱理學的文章著作基本上都采用唯心主義唯物主義劃分的方法,普遍認為程朱代表了客觀唯心主義學說。這段時間出版的有關中國哲學史、思想史的著作大致有楊榮國的《簡明中國思想史》(1952年)、侯外廬等人的《中國思想通史》(1959年)、任繼愈的《中國哲學史》(1964年)等,其中都有專門章節分述程朱之學。此間研究程朱理學的論文亦有一些,其中專門研究二程的論文有兩篇,研究朱熹的大致有十四篇。這些論著中的絕大多數對程朱理學持否定態度,認為他們的哲學思想和他們的政治立場相應,是極端反動的。朱熹的哲學在歷史上的作用只是對唯物主義哲學的發展起了一種刺激的作用,但如果對朱熹哲學沒有批判、沒有認識,就不能起到刺激唯物主義發展的作用,反而會起破壞作用。當然,亦有學者對程朱理學有肯定的一面,認為程朱的哲學思想中包含有辯證法的因素,認為這是二程哲學體系中的合理思想。但從總體上認定二程的思想是唯心主義的,是為封建統治階級服務的。從總體上說,此間對程朱理學的研究多集中在北宋“五子”及朱熹等幾個主要人物上,對程門及朱門后學則研究較少。雖然此時是以唯物唯心的方法進行研究讀到,但相對于第一個時期,對問題的研究已相對深入了些。因為方法論上的偏差,故這一時期只能稱作探索期
第三個時期:從1966年至1976年。這一時期正值“”,深受“唯心主義等于反動保守”之公式的影響,故對程朱理學的批判不斷升溫。這段時間研究二程的著作有批判文集一本,二程言論選批一本,分別為《程顥程頤及其思想批判》(1974年)、《程顥程頤言論選批》(1975年)。研究朱熹的論文大致有54篇。“”期間,對程朱理學批判的主要內容是把程朱放在儒法斗爭史上,作為法家對立面的反動儒家人物而加以批判。另外還批判程頤要寡婦守節而帶來的“貞節殺人不見血”的后果。總之,在“”期間,程朱理學甚至整個中國哲學史、思想史的研究可謂百花凋殘、野草滿徑,所以這一時期只能稱為挫折期。
第四個時期:從1977年至20世紀末。此間程朱理學研究真正獲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其中不僅與程朱理學相關的宋明理學斷代哲學史的研究愈加深入,而且人物個案研究也得到了發展,大量的論文及專著問世,真可謂“百家爭鳴,百花齊放”。這一時期所跨時間雖不太長,但研究面貌日新,故又可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1977年以來至20世紀80年代中期,此時宋明斷代哲學史研究及人物個案研究得到了發展,但人物個案研究主要涉及重要的哲學家,故稱發展期。這一階段是以1978年前后的撥亂反正、肅清“”的流毒為前奏的。由此,對程朱理學全面否定的態度有了轉變,開始以實事求是的態度研究程朱理學。對于朱熹思想,多數學者雖然認為朱熹的基本思想是唯心主義的先驗論,即先于物而存在的理既在天上又在人的心中,但朱熹肯定理離不開物,認識事物之理就必須“與物接”,他所謂的格物窮理也就包含了接觸自然界具體事物而認識其規律之義。就這方面而言,朱熹格物致知的認識論中含有唯物主義的思想因素。另外有學者認為朱熹思想中也有不少樸素辯證法因素,而且在某些方面還為樸素辯證法提供了一些新東西。還有學者認為朱熹一方面企圖把“一分為二”從邵雍“先天象數”的迷霧中剝離出來,另一方面采納了張載“一物兩體”的辯證法思想資料,比較系統地論述了“一分為二”的思想,在哲學史上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可以說,“”以后的程朱理學的研究比較注重對唯心主義和形而上學的重新評價,一些以往作為批判和否定對象的哲學家一一得到了新的審觀。第二階段為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后,這一階段對程朱理學的研究有如下幾個特點:一、進一步闡明了程朱理學的形成、發展、傳播的軌跡,認為程朱理學與孔孟儒學是一脈相承的,但程朱理學并不是對先秦儒學的簡單重復和繼續,而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做出的新發展。二、擴大了程朱理學的研究領域,不僅注意研究二程、朱子的思想,而且注意研究二程門人及朱子門人的思想,尤其是對朱子思想的研究,更是在哲學思想之外引申到了教育學、美學、文學、史學、科學等方面。另外,受90年代以來現代化建設中傳統文化與現代化問題的影響,對宋明理學當然包括程朱理學的研究逐漸深入,并將其和儒學對現代文明的作用和價值等問題聯系起來,重新確立程朱理學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三、深化了程朱理學研究的原有課題。在哲學方面,學者們不再停留在對程朱哲學作一般性的定性分析,而是細致考察了諸如朱熹的心性論、格物致知論、本體論、豁然貫通論、一體兩說等哲學觀點,并且對朱子思想在不同時期的特點也進行了研究。同時,對程朱理學的研究也和對陸王心學的研究聯系起來;不僅研究二者之異,而且研究二者之同。此時與程朱理學的研究相聯系的一個熱點問題是宋明理學分派問題,即分理、氣、心三派還是理、性、心、氣四派,由此也有許多文章專著問世。在方法論上,不再單純采用唯物和唯心的劃分方法,而是各種研究方法并用。將這兩個階段綜合起來看,80年代以來的繁盛期,程朱理學研究的成果可謂蔚為大觀,琳瑯滿目,發表的有關程朱理學的論文有數百篇,專著包括思想史、哲學史、斷代哲學史研究,對程朱、北宋五子、程朱門人等的個案研究(包括人物評傳)亦很多。下面,根據20世紀80年代以來有關程朱理學的研究文獻,對程朱理學研究的主要方面做一評論。
從1985年8月到1992年9月,我在美國留學了7年,先后在法學院和人文學院學習法律和法學,對美國的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有一些切身體驗,我覺得這對我國目前法學教育改革也許有些借鑒作用。下面談的,僅僅是我個人的經驗和分析,國此不全面之處還請其他學友指正。
一、法學教育和研究的分布
美國的法學教育是相當分散的。這首先要定義一下法學。我所說的法學包括一切法律現象有關的研究。由于這一極其寬泛的法學概念,因此,許多學科中與法律有關的課程和科研都包括在這一法學教育和研究之內。從某種意義上說,美國的法學研究,即作為學術性的法學教育和研究并不僅僅、甚至主要不是在法學院中進行,而是在其他系、科或法學字附屬的研究所、中心進行的。
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首先是由于美國的法學院的性質所決定的。法律訓練和教育在美國屬于職業訓練,是早是由律師事務所進行的,后來才正式進入大學;進行大學后也一直是作為一種職業訓練學校,其目的是培養合格的律師,學生一畢業就可以進行法律實務的操作。由于這一目的,法學院集中力量進行種種律師技能訓練,即使有學術性探討也是作為培養合格和優秀的律師而附設的,在法學院中并不占主導地位。法學院對學生的主要要求是了解法律(包括判例),了解運用法律的必要程序和技巧,對案件的分析和對法律的理解。當然,在今天,要成為一個好的律師,良好的學術背景也是重要的,學術研究的成果有時在實際案件中起到重要作用;但一般說來,并不很重要。因此,在法學院,從教授到學生所關心的都是“什么是法”,而不關心“什么應當是法”,即使討論“法應當是什么”,也往往局限于對前例或成文法的不同理解,很少有人局限于在法庭提出“全新”的理解,即使任何新理解,也都必然適應某種舊框架,即舊瓶裝新酒。這種制度和訓練在功能上保證學生遵循現在的法律,保持了法律的穩定性,并進而對美國法律政治的穩定起了重要作用。這是一種相當有效的保守的(不帶貶義)法律教育制度。
由于法學院的這種性質,可以想見,它相對缺乏一種對學術性的法律研究的制度性激勵機制。因為就業問題是首要的,學生都側重于實用課程,對學術性法律問題關心較少。絕大多數學生都只關心必修的法律課程和與自己職業興趣有關的選修法律課程,關心畢業后通過律師資格考試。對法哲學、法史之類的課程很少關注,甚至包括美國憲法這樣的必修課程也關注不夠(畢竟畢業后能有幾人專門從事憲法訴訟呢?)
當然,法學院的收費也是重要因素。美國法學院的收費比起其他學院的收費高得多,課程相當重,不少學生依靠政府教育貸款完成學業。由于學生覺得花費很多錢修一些不能直接和馬上見效的課程太不合算,因而對理論性課程的需求自然相對降低,并進而影響有關的理論性課程的供應。
漢語言文學畢業論文漢語言文學畢業論文
一、畢業論義寫作基本程序:集體指導、個別指導(三次以上)、定稿初審、省校復審、模擬答辯、案答辯終審。
二、字數、時間要求:6000字以上;半年左右。
三、文本格式要求:另見結構要求及文本樣式。
四、關于選題和寫作
(一)選題范圍:古代文學、現代文學、當代文學、外國文學、古代漢語、現代漢語、文學理論、比較文學、美學、寫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