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土地資源規劃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圍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加強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嚴格土地的規劃和計劃管理,從嚴從緊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總量和速度,大力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促進我市土地資源的集約利用和循環利用,積極為全市經濟建設提供有效的資源保障和優質服務。
二、發展目標
(一)耕地保護目標。2010年全市耕地總面積不少于37.04萬公頃,基本農田保持32.47萬公頃,其中建設占用耕地控制在2313.03公頃以內。
(二)建設用地控制目標。2010年全市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135731.60公頃以內,新增建設用地控制在6086.91公頃以內。其中城市(縣城)用地總規模控制在21732.6公頃以內,新增城市規模控制在5842.3公頃以內,鎮村建設用地縮減控制在3370.28公頃以上。
(三)國土資源市場建設目標。進一步培育土地市場,規范交易行為,經營性用地招拍掛出讓率達到100%,國土資源收益五年累計達60億元以上。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修訂并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于1999年1月1日施行(以下簡稱新《土地管理法》)。新《土地管理法》計8章86條,與1988年的《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舊《土地管理法》)7章57條相比,不僅編寫體例,綱目結構更趨合理,而且內容也作了相應的調整和充實。本文擬從修訂后的《土地管理法》內容的變化、發展入手,全面探討我國土地資源立法發展的成就,試圖對新《土地管理法》進行評價。
一、新《土地管理法》以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為指導思想,符合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
土地是人類社會生產力的重要源泉,是人類生活、生產等一切活動的場所,亦是農業生產的基本生產資料和勞動對象。誠如馬克思所指出的那樣,土地是一切生產和一切存在的源泉,是人類不能出讓的生存條件和再生條件。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十分重視對土地資源的利用和保護,把人口多、耕地少作為基本國情,加強人民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國情教育;同時,還運用法律手段加強、規范土地管理。如舊《土地管理法》開宗明義地指出:“為了加強土地,維持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特制定本法。”但是,舊《土地管理法》由于過分強調土地資源保護、開發、利用都必須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沒有從根本上揭示合理地保護和利用土地資源與社會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關系,實踐上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有些地方或單位搞圈地開發,濫占亂用耕地的現象,致使我國耕面積驟降,環境污染嚴重,自然生態環境失衡,經濟發展后勁不足,并業已構成了影響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的制約因素。因此,新《土地管理法》及時調整了我國土地管理立法的指導思想,明確規定:“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它與1988年《土地管理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的指導思想相比,后者反映了一定經濟目的對土地資源保護、利用的驅動,是一種實用主義立法,前者卻真實地反映了土地資源保護、利用必須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必須兼顧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的關系,從而使我國土地資源立法發生質的飛躍。
新《土地管理法》是我國政府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步驟。可持續發展是針對以資源高消耗和環境污染為特點的生產和消費體系來支撐整個社會文明的傳統發展模式而提出的“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造成危害的發展”(注:張利田、呼利娟:《區域人地系統調控與區域可持續發展》,《北京大學學報》(哲社版)1998年第3期。)的新模式。1992年6月,聯合國里約熱內盧“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了關于世界環境與發展問題的綱領性文件《21世紀議程》,從而使可持續發展思想成為全球性政治承諾。1994年4月,我國政府亦正式發表了中國資源、環境發展問題白皮書《中國21世紀議程》,宣告我國政府已開始實施可持續發展模式。新《土地管理法》明確地把“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作為立法的指導思想,并按可持續發展模式全面檢討、修訂了1988年的《土地管理法》。從而使《土地管理法》成為強化土地資源管理,防止土地資源衰退與短缺,實施土地可持續利用的重要保證。
新《土地管理法》把“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作為指導思想,符合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從歷史的觀點看,歐、美、日等發達資本主義工業化國家幾乎都是靠資源,特別是土地等不可再生資源的高消耗和生活資料的高消費來支撐和刺激其經濟高速增長的,這些國家掠奪式的發展模式對土地資源和環境造成了重大的危害,并付出了昂貴的代價。我國與這些工業發達國家相比,不僅改革開放較遲,經濟發展水平不高,人均土地資源占有量極其低下,而且正面臨著人口、就業、環境、資源等多重危機的困境,而這些無一不與土地資源的合理保護、開發利用有關,它客觀地要求我國經濟發展必須尋找一種與其他國家不同的,非傳統的現代化經濟發展模式,借以促進社會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經濟效益不斷提高,科學技術水平不斷被創新、運用,土地資源與自然環境獲得有效的利用和保護。因此,我國把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作為土地資源立法的指導思想,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公平、有序、高效、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這種指導思想在我國新《土地管理法》關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耕地保護、建設用地等規定中得到了全面的貫徹和實施。
二、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切實保障有限的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前言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仍處于經濟轉型時期,無論工業或農業等方面要求具有足夠的資源儲備量。以土地資源需求為典型代表,是現階段經濟發展過程中矛盾根源所在,成為制約城鎮化發展的瓶頸。這就要求政府部門應全面調查土地資源現狀,注重對土地資源管理的強化,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一、土地資源調查的基本概述
在研究土地資源調查概念過程中,以往學者多從土地與調查兩方面進行分析,將其從三方面進行定義,即:第一,以政府作為調查主體,其中發起者為中央政府,而實施管理的主要為地方政府組織,具體調查中需使土地資源相關數據具有有效性、準確性。第二,調查土地資源的任務在于將土地的數量、分布情況與具體類型以及變化的趨勢進行研究,保證其成為經濟發展的參考內容。第三,在調查手段方面需引入現代信息技術,如數據庫技術或“3S”技術等,確保數據信息準確的同時實現共享目標。綜合分析,土地資源調查的對象包括土地構成要素、土地類型、土地利用情況以及專項或綜合調查等方面,而從調查性質角度,由于其由中央政府組織,所以具有公益性、基礎性、權威性、戰略性以及系統性等性質。
二、政府管理在土地資源調查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盡管近年來在土地資源調查方面,已取得較多的數據信息成果。但在政府管理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處,具體可從數據質量、調查效率以及調查成果應用等三方面的管理角度分析。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不斷提高的物質文化需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越來越受到人們的普遍關注這也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其中農村土地資源利用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農村土地資源的合理有序可持續利用成為新農村建設中的重中之重。
為更好的了解農村土地資源利用狀況,優化農村土地資源的利用,為新農村建設提出切實可行且有針對性的建議,暑假期間,我對村的土地資源利用現狀進行了實地考察、分析研究,并總結歸納如下。
調查目的:通過對村土地資源利用狀況的實地調查,以小見大,比較客觀地把握農村土地資源使用的現狀,主要是找出當前土地使用過程中的弊病,從而為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提高土地資源利用率,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提供一定的理論依據,并提出切實可行且有針對性的建議。
調查時間:2009年8月9日——15日
調查人員:
調查地點:
摘要:對當前我國土地資源利用和保護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要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加強對農田保護,加強對土地資源的生態環境保護等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我國;土地資源保護;問題;對策
1我國國土資源利用與保護工作當中存在的問題
1.1大規模違規圈地,導致耕地資源數量迅速減少
近年來,隨著我國工業化進程加速,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客觀上需要為工業制造業、基礎設施建設、城鎮建設提供更多的土地資源保障;而主觀上則由于管理方面的原因,一些地方城市過度擴張、盲目設立開發區、亂批濫占耕地,在財政壓力和政績驅動下,一些地方政府為追求政績,好大喜功,搞“形象工程”,亂占濫用土地,把土地資源作為地方上“原始積累”和政府消費的財源,通過土地“農轉非”這種土地使用形式轉變過程中產生的巨大土地收益,大量獲取土地資本增值收益,用于其原始積累,造成我國目前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尤其是耕地保護面臨著十分嚴峻的形勢。
1.2土地資源質量退化及生態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