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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央行批準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工作,許多專家從經濟功能角度分析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工作的有效性,本文從博弈論的角度來探討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的效率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建議。
關鍵詞: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效率博弈模型
一、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概述
一般來講,銀行信貸資產是指銀行發放的各種貸款以及應收賬款,通常包括住房抵押貸款、商用房抵押貸款、工商業貸款、汽車貸款以及應收賬款等。按資產質量劃分可分為高質量(根據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曹鳳歧教授的觀點:高質量資產是一種能在未來產生可預測的穩定現金流,有持續一定時期的較低比例的托欠違約率、低損失率的歷史記錄的資產)和低質量信貸資產(通常指的是銀行不良資產)。所謂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指銀行將其缺乏流動性但在未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的現金流量的信貸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的風險和收益進行分離和重組形成資產池,進而轉換為在資本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據以融資的過程。
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其發行過程涉及眾多參與者。主要有借款人、發起人(銀行)、特殊目的載體(SPV)、受托人、服務商、信用評級機構、擔保機構、投資銀行、投資者。一般來講,其基本運作流程如下:
銀行首先向央行提出申請,經批準后,一方面將其信貸資產出售給特殊目的載體,由特殊目的載體發行ABS(資產支持證券),經投資銀行承銷賣給投資者,然后投資銀行將發行收入轉讓給特殊目的載體,特殊目的載體按與銀行簽訂合同中的資產出售價格轉讓給銀行;另一方面,銀行委托服務商向借款人收回本息,經受托人將本息償還給投資者。
有的專家從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經濟功能角度分析提倡及早開放,認為開展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主要有以下幾個優點:1、增強流動性,提高資產收益率。銀行的資金來源以短期存款為主,而資金的運用則很多投向長期貸款。這種“借短貸長”的資產/負債不匹配的風險會使銀行陷入流動性不足的困境。而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可將流動性不足的長期資產提前變現,可以加快信貸資產周轉的速度,提高資產的收益率。2、銀行可以利用結構金融工具來創建所需的投資結構,推進投資組合管理實踐,有效改善銀行財務管理,促進我國銀行業從過去的市場占有率經營方式向風險管理方式轉變,建立一個高效的金融體系。3、可以盤活許多銀行不良資產,完成企業的低成本融資,加快處理不良資產的速度,提高資產處置效率。下面我從博弈論的角度通過分析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主體的經濟行為來探討它的效率問題。
二、我國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博弈分析
1、模型假設
(1)根據市場形成理論:任何一個市場的形成至少存在供給和需求兩方。當然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也不例外,我們可以把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主體抽象為銀行(供給方)和投資者(需求方)兩方。
(2)雙方都是理性的,雙方均為風險規避者,他們都想要以最小成本獲得最大的收益。
(3)對投資者而言,他有“投資”和“不投資”兩種策略選擇,選擇的依據是否能獲得大于市場平均收益的收益。
(4)對銀行(發起人)而言,一般來講,它有高低兩種質量類型的資產。一方面高質量資產對投資者吸引力很大,可銀行為了保存自己的競爭勢力,必須擁有一定份額的高質量資產而不會全部出售,另一方面銀行雖然愿意出售低質量資產,可是投資者卻不會購買,因此它需要與高質量資產整合打包出售。
2、博弈分析
2.1不完全信息靜態博弈
對于投資者來說,他是否進行投資,取決于資產池中資產的質量,如果是高質量資產,投資者當然會投資,反之就拒絕投資。但是,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原因,投資者只能根據自己所掌握的信息來判斷銀行信貸資產質量的高低,進一步決定是否投資。若判斷失誤,投資者拒絕了高質量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投資會產生機會成本;投資者接受了低質量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投資會帶來直接損失,因此投資者要使其收益最大就要避免判斷失誤,使自身風險降到最小。在不對稱信息條件下投資者與銀行同時行動作決策所構成的博弈為不完全信息的靜態博弈,下表為投資者與銀行博弈的戰略式表達。
投資者的收益空間為a=(a1,a2,-a1,-a2),其中a1%26gt;0%26gt;a2(當投資者購買的全是低質量信貸資產時收益為負)。
銀行的收益空間為b=(b1,b2,b3,b4),其中b1%26gt;b4,b3%26gt;b4,b1%26gt;b2(銀行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比不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收益高)。
當銀行出售高質量信貸資產而投資者卻不投資時,投資者的機會成本為a1,同樣當銀行出售低質量信貸資產而投資者不進行投資時,投資者收益為-a2(a2%26lt;0)。
從上表可以看出銀行選擇出售是一個占優策略,對投資者而言,若銀行出售高質量資產,其最優選擇是投資,此時博弈的納什均衡為(投資,出售);若銀行出售低質量資產,其最優選擇是不投資,此時該博弈的納什均衡是(不投資,出售),但是由于投資者并不知道信貸資產質量的高低,因而投資者的最優選擇依賴于它在多大程度上認為信貸資產質量是高或者是低。
假設投資者在博弈開始時根據自己掌握的信息認為信貸資產質量高的概率為p,質量差的為1-P,那么投資者選擇投資的期望效用為:
a1p+a2(1-P)(1)
投資者不選擇投資的期望效用為:
-a1p+(-a2)(1-p)(2)
當兩者相等時,即有a1po+a2(1-po)=-a1po+(-a2)(1-po)
po=-a2a1-a2
因此,投資者的最優選擇是:當P%26gt;po時,進行投資;當P%26lt;po時,不進行投資;當P=po時,投資者選擇投資與不投資無差異。
2.2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動態博弈
在實際中,完全符合不完全信息下的靜態博弈中是很難找到的,因為它要求所有博弈方同時行動。而事實上,博弈方的行動有先后次序,假設銀行先行動投資者后行動,用博弈樹來表示如下圖所示。
該博弈樹由3個階段組成,第一階段是銀行選擇高質量和低質量信貸資產;第二階段銀行選擇是否出售;第三階段是投資者選擇是否投資。由于投資者難以辨別信貸資產質量的高低,這樣投資者在這個動態博弈中具有不完美信息。當銀行在第二階段選擇出售的情況下,投資者并不知道是從哪條路徑上過來的,因此無法作出相應的選擇。投資者在銀行選擇出售的前提下,選擇投資有盈的可能(出售高質量),也有虧的可能(出售低質量),選擇不投資雖然不會虧,但會失去獲利機會。因此,投資者要進行決策需要進一步的信息來判斷,即銀行選擇出售的前提下,信貸資產質量高和低的概率。
P(h)、P(l)分別表示信貸資產質量高和低的概率,P(s)表示銀行出售信貸資產的概率,P(s/h)和P(s/l)表示銀行出售信貸資產時高、低質量的概率,從2.1不完全信息靜態博弈分析中可知,銀行選擇出售信貸資產是銀行的一個占優策略,所以P(s)=P(h)+P(l)=1(3),根據貝葉斯法則可求出銀行出售信貸資產的前提下為高質量的條件概率為P(h/s)及為低質量的條件概率為P(l/s).
因此,{出售,投資;P%26gt;po}和{出售,不投資;P%26lt;po}均為純策略精煉貝葉斯均衡(purestrategiesperfectbayesianequilibrium)。當然投資者在對po不太了解的情況下,可以以一定的概率隨機地選擇投資和不投資的混合策略。由po=-a2a1-a2可知,po的數值是較大的,一般情況下應該大于12(即a2%26lt;-a1),這就意味著進行資產證券化的信貸資產在質量較高的前提下,投資者才會投資,因此{出售,投資;P%26gt;po}屬于市場部分成功的均衡,也是一個合并均衡(poolingequilibrium),即大多數情況下銀行出售的是高質量信貸資產,投資者與銀行共享利潤,但少數情況下投資者要承受蒙騙上當的損失。但如果P%26lt;po那么投資者拒絕投資,市場完全失敗。當然投資者也可采取混合策略,市場效率能實現一部分,但接近失敗。因此,信息的不完美將在一定程度決定著市場的效率。
以上分析在于說明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對于投資者和銀行來說是否有正的效用。但我國如果要開放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還應該使銀行和投資者的期望收益都大于市場平均收益。當銀行出售高質量資產時,此時納什均衡為(投資、出售);當銀行出售低質量資產時,此時納什均衡為(不投資、出售),因此我國如果要開放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應滿足:a1p+(-a2)(1-p)%26gt;C(9)
b1p+b4(1-p)%26gt;C(10)
(其中C為市場平均收益,a1%26gt;C%26gt;0%26gt;a2,b1%26gt;C%26gt;b4,即銀行出售高質量信貸資產進行證券化的收益大于市場平均收益,擁有低質量的信貸資產不進行證券化的收益低于市場平均收益)。
三、結論及建議
要不要實施我國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這個問題已受到普遍關注和討論,本文通過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參與者(抽象為投資者和銀行)之間的博弈分析,可以看到實施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的效率(見(9)和(10)),但當務之急是要保證出售信貸資產的質量(見(13)),同時要完善信息披露的規則,減少投資者對資產質量信息的不完美性。因此建議我國銀行將高、低質量不同的資產整合成一個資產池(但要保證高質量資產的一定比例)打包出售,同時將真實信息反映給投資者,盡快推出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
【參考文獻】
[1]張超英,翟祥輝.資產證券化—原理、實務、實例[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1998.
[2]劉宏.信貸資產證券化研究[J].現代商業銀行導刊,1999,(11).
[3]涂永紅,劉柏榮.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0.
[4]成之德,盛宇明,何小鋒.資產證券化理論與實務全書[M].北京:中國言實出版社,2000.
[5]何小鋒等.《資產證券化:中國的模式》.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