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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目前我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現;我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缺失的原因分析等進行闡述和分析,包括了施工企業誠信缺失的主要表現、監理單位誠信缺失的主要表現、業主誠信缺失的主要表現、經濟轉型期的負面影響、誠信意識淡薄、缺少強有力的監督懲誡機制、信息交流不暢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關鍵詞: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用缺失
論文摘要:就我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缺失現象的表現形式進行了分析,對造成信用缺失的原因進行了探討,了解我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缺失的表現和原因,對如何構建我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評價體系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985年,我省首次嘗試交通建設市場工程招投標。經過近二十年的發展,特別是1996年之后,又經近10年的建設市場規范管理,全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得到明顯提高,工程造價居高不下的現象也開始得到遏制,總體上講建設市場由原來的市場亂、工程質量差、工程造價高逐步向著規范、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我省交通建設市場得到了進一步規范。
為進一步了解我省交通建設市場的誠信情況,我們組織有關人員對我省交通建設市場誠信建設現狀進行實地調研,分別到杭浦、申嘉湖、申蘇浙皖和龍麗麗龍高速公路項目建設現場,通過召開各類座談會、現場考察、問卷調查等方式;并廣泛征詢業主、施工、監理、設計以及管理部門的意見和建議,了解和掌握當前我省交通建設市場中誠信缺失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在此基礎上進行深入地分析和研究,提出建立我省交通建設市場誠信體系的初步方案和措施建議,以期從源頭上規范市場行為,治理當前我省交通建設市場存在的惡性競爭、圍標、串標等惡性競爭頑癥。建立招投標及實施過程中的誠信體系,保障工程質量,防止可能出現的工程質量低下、拖延工期和腐敗等現象。
I目前我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現
通過對三個市交通局管理人員、四個高速公路項目的業主、施工、監理、設計單位的部分從業人員共325人進行了問卷調查,結果基本反映了我省交通建設市場中從業各方在招投標、合同履約過程中的誠信情況。50%以上的被調查人員認為我省交通建設市場的誠信度還是比較好的,但也存在一些誠信缺失問題,有些還是比較嚴重的。
1.1施工企業誠信缺失的主要表現
施工企業是交通建設項目的實施主體,理應是市場誠信的實踐者和維護者,但從調研情況看,當前我省交通施工企業存在著相當程度的信用危機,其誠信缺失主要表現為:
(1)采取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主要體現在不計成本低價標,靠賄賂、圍標、串標等手段中標,靠中介中標,用虛假材料、騙取中標等。其中不計成本低價搶標,已成為我省前一時期施工企業誠信缺失的突出問題。
(2)不履行投標時的承諾。有近1/3被調查人員認為,施工企業普遍存在不履行投標時對人員、設備、資金承諾的現象,其人員到位率、設備到位率、資金到位率都未能完全兌現,直接危及工程質量和進度,這是施工企業誠信缺失長期存在的問題。以浙江杭浦高速公路嘉興段為例,交通施工企業誠信缺失具體反映在:
①項目管理人員更換頻繁,l3個項目管理人員更換率高達83.7%;
②機械設備投入不足,平均總到位率僅為55.5%,按施工需要階段到位率也僅為82%;
③資金承諾不到位,招標文件要求各標段自備營運資金為3000萬元,而實際上最好的一個標段的營運資金僅到位1700萬元;
(3)其他違法違規操作行為,如出借企業資質、人員資質,將工程轉包,將工程分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或個體包工頭,違規使用工程預付款等。個別標段借勞務協作之名行分包之實;有的以包代管,極大地干擾了交通建設市場的正常秩序,并給施工質量造成極大隱患。
1.2監理單位誠信缺失的主要表現
監理單位作為交通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質量監督方,對保證工程的質量和認真履行合同至關重要。但在實際監理中,往往有很多不誠信的現象發生,主要表現在:
(1)不嚴格履行合同。主要體現在不履行投標時對人員、試驗儀器設備、交通工具、測量設備的承諾。如浙江杭浦高速公路的建設項目中監理人員平均更換率為64.2%,資格下降率為8,6%;浙江申蘇浙皖高速公路4個監理合同段中,監理單位已更換正駐地監理工程師3人次(其中1人因死亡更換),更換副駐地監理工程師2人次,更換專業監理工程師7人次,更換監理員25人次,人員更換率達到了30%。
(2)違法違規操作。如向其他單位借用企業資質、人員資質或出借企業的資質、人員資質,將監理業務進行非法轉包,提供虛假材料,’騙取中標,靠賄賂等不正當手段中標或靠中介中標等。
(3)素質低下,以權謀私。如有些監理人員專業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偏低,不能適應監理工作的需要;有些監理人員故意或惡意刁難承包單位,故意拖遲工程計量的批復時間以謀取“尋租”機會。有的駐地監理與施工單位竄通一氣,放松對質量的把關,蒙騙項目業主。
1.3業主誠信缺失的主要表現
業主作為交通工程項目的投資方和建設管理者,在交通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中始終處于主導地位。從調查情況反映,我省交通建設市場業主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現為:
(1)在招投標中存在地方保護主義。有近1/3的被調查人員認為我省在招投標中存在地方保護主義,主要體現在有的地方政府或項目業主指定地方施工單位分包或指定廠家供應材料,其目的是想保護地方企業。個別招標人出售的招標文件與報給上級監督部門備案的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或中標單位確定后,在簽訂施工協議書前,業主與中標人就某些條款再進行一些實質性的談判或指定本地分包人等。
(2)建設過程中違法違規操作。如強行指定分包或指定材料供應商;強行要求施工企業墊資建設;不及時批準合理的設計變更;為獲更多不法利益,將工程肢解分包等。
(3)不認真履行合同。如不合理地收取保證金,不按規定或不按時支付預付款,不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隨意更改合同條件,附加苛刻條件等。
2我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缺失的原因分析
造成我省交通建設市場從業各方誠信缺失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如下四個方面:
2.1經濟轉型期的負面影響
我國從計劃經濟轉入市場經濟并達到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然有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在經濟轉型期,舊的價值觀念、行為規范、管理制度已經被打破,新的市場理念、市場行為、市場法制、市場運作機制還沒完全形成。因此,帶來了一系列不誠信、不守信的不良行為。
2.2誠信意識淡薄
信用意識的強弱,直接影響著經濟信用環境配套設施和體系的建立,也直接影響著整個經濟發展的進程。雖然我省市場經濟發展較快,但誠信觀念淡薄,導致誠信體系發育較晚。
1.2監理單位誠信缺失的主要表現
監理單位作為交通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質量監督方,對保證工程的質量和認真履行合同至關重要。但在實際監理中,往往有很多不誠信的現象發生,主要表現在:
(1)不嚴格履行合同。主要體現在不履行投標時對人員、試驗儀器設備、交通工具、測量設備的承諾。如浙江杭浦高速公路的建設項目中監理人員平均更換率為64.2%,資格下降率為8,6%;浙江申蘇浙皖高速公路4個監理合同段中,監理單位已更換正駐地監理工程師3人次(其中1人因死亡更換),更換副駐地監理工程師2人次,更換專業監理工程師7人次,更換監理員25人次,人員更換率達到了30%。(2)違法違規操作。如向其他單位借用企業資質、人員資質或出借企業的資質、人員資質,將監理業務進行非法轉包,提供虛假材料,’騙取中標,靠賄賂等不正當手段中標或靠中介中標等。
(3)素質低下,以權謀私。如有些監理人員專業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偏低,不能適應監理工作的需要;有些監理人員故意或惡意刁難承包單位,故意拖遲工程計量的批復時間以謀取“尋租”機會。有的駐地監理與施工單位竄通一氣,放松對質量的把關,蒙騙項目業主。
1.3業主誠信缺失的主要表現
業主作為交通工程項目的投資方和建設管理者,在交通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中始終處于主導地位。從調查情況反映,我省交通建設市場業主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現為:
(1)在招投標中存在地方保護主義。有近1/3的被調查人員認為我省在招投標中存在地方保護主義,主要體現在有的地方政府或項目業主指定地方施工單位分包或指定廠家供應材料,其目的是想保護地方企業。個別招標人出售的招標文件與報給上級監督部門備案的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或中標單位確定后,在簽訂施工協議書前,業主與中標人就某些條款再進行一些實質性的談判或指定本地分包人等。
(2)建設過程中違法違規操作。如強行指定分包或指定材料供應商;強行要求施工企業墊資建設;不及時批準合理的設計變更;為獲更多不法利益,將工程肢解分包等。
(3)不認真履行合同。如不合理地收取保證金,不按規定或不按時支付預付款,不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隨意更改合同條件,附加苛刻條件等。
2我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缺失的原因分析
造成我省交通建設市場從業各方誠信缺失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如下四個方面:
2.1經濟轉型期的負面影響
我國從計劃經濟轉入市場經濟并達到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然有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在經濟轉型期,舊的價值觀念、行為規范、管理制度已經被打破,新的市場理念、市場行為、市場法制、市場運作機制還沒完全形成。因此,帶來了一系列不誠信、不守信的不良行為。
2.2誠信意識淡薄
信用意識的強弱,直接影響著經濟信用環境配套設施和體系的建立,也直接影響著整個經濟發展的進程。雖然我省市場經濟發展較快,但誠信觀念淡薄,導致誠信體系發育較晚。
對施工企業來說,部分企業經營方針不正確,企業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部分企業以不守信用作為實現這一目的的手段。具體體現在招投標和施工過程中的圍標、串標、虛報謊報工程量、偷工減料、無理提出變更、拖欠民工工資、拖欠供貨商貨款、低價采購不合格材料以次充好等行為;盲目承攬工程,超出其承受能力,內部技術、人員、設備、資金難以維系,如在中標后人員到位率低、資質下降、設備到位率低、設備老化且完好率低、自有資金投入不足等。監理企業和監理市場發展滯后,還沒有真正形成正常競爭局面,監理單位的表現與其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極不相稱。總之,許多企業都違背了當初的投標承諾。
行政干預時有發生。一些地方政府常常因有關領導(尤其是主要領導)的人事變動而出現信用“斷鏈”現象,政府政策沒有連續性,說變就變,使得業主或建設單位無所適從,干擾了市場正常運作,嚴重影響了政府的形象,對整個社會信用問題的負面影響較大。
整個社會還沒有真正樹立起“誠信為榮,失信為恥”的誠信道德標準和制約機制。在交通工程的招投標和具體的施工中,法制意識淡薄,信用意識淡薄,不遵守法律,不講信用非常普遍。從業各方主觀上的驅利動機和“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及失信制約機制滯后等,導致了誠信缺失問題在交通建設市場中發生與蔓延。
2.3信息交流不暢
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認為,造成目前經濟信用環境混亂的原因:“一是信息不對稱;二是開放度低。”當前,我省交通建設市場誠信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非常突出:一方面,誠信信息數據的市場開放度低,企業信息缺乏規范的和收集渠道,對誠信數據的市場開放與使用沒有明確的法律、規章、規定,政府部門和一些專業機構掌握的可以公開的企業資訊沒有合法開放,增加了業主和企業信息獲取的難度。另一方面,誠信中介服務機構的數據庫規模普遍較小,誠信信息的產業化管理還比較落后,信息缺乏完整性和日寸效性,從業單位失信行為難以被發現。
2.4缺少強有力的監督懲誡機制
外部的軟約束使誠信成為空文,市場誠信體系不會在市場的基礎上自發產生,而必須有外界強有力的干預。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嚴密的法律體系必不可少,否則,市場信用環境就失去保障。但目前法律體系不全,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已成為阻礙經濟信用環境的一大障礙。對不守信的地方政府組建的項目業主,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缺少相應的法律規章進行管理和處罰,這就在客觀上造成了交通建設市場中項目業主行為的不規范,業主的誠信難以實現。誠信評價體系不健全,市場缺乏公信力,監管懲處力度不夠,失信行為被發現率、采集率、公布率不高,造成信息不對稱。時效性差,“用戶”難以辨別,~旦形成要約,糾偏清理成本高。現有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行為制定過于原則,依法行政的難度較大。雖然我廳已相繼出臺了系列規章,但有些規章不可能面面俱到,致使法制環境建設與經濟信用環境適應度不高,無法為經濟信用環境建設提供治理、支撐、保障的基礎。
誠信是現代市場經濟的生命線,誠信體系和信用制度建設更是交通建設市場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在我省交通“六大工程”建設和實現交通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歷史時期,建立交通建設市場誠信體系是加強對建設市場監管,確保“六大工程”順利實施的一項重要舉措,對規范交通建設市場行為具有重大和深遠的影響,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在我省交通行業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