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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資金短缺是我國旅游基礎設施發展不足的直接原因,多元化的融資結構是發展旅游業的必然趨勢。民營資本進入旅游基礎設施領域在理論和實踐上是可行的,對緩解旅游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短缺具有重要作用。為鼓勵民營資本投資旅游基礎設施,應拓寬各種進入渠道,豐富投資主體的多元化。
關鍵詞:旅游基礎設施民營資本投資渠道
旅游設施主要包括旅游服務設施和旅游基礎設施,旅游服務設施主要指飯店、旅行社、購物商店、娛樂設施等;旅游基礎設施主要指景區旅游公路、步游道、旅游景區停車場、環保環衛、供水供電、安全消防等設施。
民營資本投資旅游業發展現狀
合理的經濟體制其投資主體應該是多元化的,投資來源既包括來自政府的,也包括來自民間的各種投資。近年來,旅游業不斷發展的實踐證明,僅僅依靠國有資本這種單一的投資主體來發展旅游業的時代已經結束,有效地啟動社會及民間資本,能夠較好地解決發展旅游大產業所面臨的資金瓶頸等一系列問題。
目前,我國投資旅游業的民營企業大致可以分成三種類型:主業是旅游業,并積累了實力的旅游企業集團,如宋城集團和開元旅業集團,企業規模的擴大使其有實力進行擴張投資,尋找產業中新的高效投資項目;非旅游產業的其他大型企業集團,如萬向集團在企業的發展中尋找新的投資方向,謀求跨行業的多元化發展;以個體私營經濟為主要成分的股份制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業,集社會散資為整資,共同開發旅游,如臨安的浙西大峽谷等。
當前,民營資本投資旅游業的主要項目是酒店、旅行社、旅游景點、餐飲及工藝品等。民營資本投資旅游基礎設施建設相對偏少。在我國,由于基礎設施投資規模大、周期長、風險高,其投資主體歷來由各級政府擔任,這種單一的投資既不能滿足旅游基礎設施對資本的大量需求,也不符合旅游基礎設施的經濟屬性。
民營資本參與旅游基礎設施建設的途徑
旅游基礎設施屬于市場性的基礎設施,從產品的經濟屬性上看,具有較強的私益性、可收費性和可競爭性。這些經濟屬性決定了這類基礎設施在供給上的“市場性”特征,即它的供給活動可以置于市場活動的領域,按市場贏利目的采用市場手段來進行。因此,旅游基礎設施與市場具有天然親和力,非公有資本應當成為這類基礎設施供給的主要形式。當前可通過以下方式融資,從而加快旅游基礎設施的建設。
BOT方式,即“建設、經營、移交”。典型的BOT形式是:政府同項目公司簽訂合同,由該項目公司負責設計、籌資和承建某項旅游基礎設施,項目公司在協議期內擁有、運營和維護這項設施,并通過收取使用費或服務費,回收投資并取得合理利潤,協議期滿后,這項設施的所有權無償移交給所在地政府。BOT模式可以充分調動社會資本參與旅游基礎設施建設。
BTO方式,即“建設、轉讓、經營”。具體做法是:投資企業或個人全部或部分投資建設(B),建成后轉移給經營公司(T),由經營公司負責經營管理(O)。在一定期限內投資公司與私營公司實行利潤分成或其他形式分成。這是吸收國內外企業和個人投資基礎行業常采取的一種方法,也是國際上廣泛采用的集資方式之一,也是近些年來發展中國家籌集資金的一種有效方式。在我國,酒店業通過這種方式融資已有成功的先例。
TOT方式,即將建設好的公共工程項目如橋梁、公路,移交給外商企業或私營企業進行一定期限的運營管理,在合約期滿之后,再交回所建部門或單位的一種融資方式。在移交給外商或私營企業時,建設單位將取得一定額度的資金以再建設其他項目。對于旅游基礎設施建設而言,政府可以統籌規劃、統一建設,然后采取TOT模式吸引民營企業競購已建成的基礎設施全部或部分產權和經營權,不但速度快、見效快、運營效率高,而且可以回收一部分資金,快速提高基礎設施的總量和質量,從而進一步緩解我國旅游基礎設施建設的瓶頸問題。
ABS方式,即資產收益證券化融資。ABS融資方式的主要特征是:它是一種獨特的不顯示在資產負債表上的融資方式,資金的取得也不是負債,而是用未來收入來抵押,它出售的是未來資產收入而不是資產本身,其價值在于可預測的現金收入,其需要用未來現金收入為抵押,由金融機構進行評級并擔保,為投資者提供安全、簡化的投資手段。旅游基礎設施的特點是收入安全、持續、穩定,可以采用ABS方式。伴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此種方式一定可以應用于國內資本市場進行操作。
PPP方式,是國際上新近興起的政府與私人合作建設旅游基礎設施的形式。通過這種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達到與預期單獨行動相比更為有利的結果。合作各方參與某個項目時,政府并不是把項目的責任全部轉移給私人企業,而是由參與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擔責任和融資風險。這種模式的一個最顯著特點就是項目所在地政府或者所屬機構與項目的投資者和經營者之間的相互協調及其在項目建設中發揮的作用,降低投資風險。
發行旅游國債。我國2000年開始將旅游基礎設施列入國債投資計劃,當年安排國債資金13億元,2001年安排國債資金16.2億元,兩年安排旅游基礎設施國債資金合計29.2億元,共安排項目260個,可建成旅游專用公路5500多公里,游覽步道1500多公里,以及一批供電供水設施、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安全保障設施和景區環境整治工程。通過旅游國債項目的實施有效地拉動了相關社會投資,充分發揮了國債投資促進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的效應。
以上幾種融資方式,各有利弊,BTO與BOT區別在于經營與轉讓的方式問題;ABS是引入證券化的項目融資;TOT是用本身資產融資;PPP模式更側重于項目全過程的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各個階段的組織與合作;而發行國債是一種常見的融資方式。各旅游目的地應根據自身特點和當地財政的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融資方式,最大程度地發揮社會資本在旅游基礎設施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旅游基礎設施融資應注意的問題
(一)拓展融資渠道
民營經濟、個體私營經濟投資固定資產已經有了一定的基礎,投資的欲望比較強烈,而且具有巨大的資金源,應通過政策措施加快實行國民待遇,通過項目建設和引導投資等辦法,把這部分資金引入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首先,政府要拿出有投資價值的項目來給民間私人投資建設。其次,要盡量降低其建設經營風險,政府可以和約形式保證投資者在特許期內收回投資,并取得高于銀行貸款利息的利潤,讓利于民。最后,鼓勵和引導那些單獨承擔某個投資額巨大的項目建設有困難的民營企業組成聯合體,或成立股份公司、設立投資基金等方式,進行旅游基礎設施項目投資。
(二)切實保障債權方的合法權益
政府管理部門應嚴格實行依法管理、轉變職能和觀念,按市場的原則和法規賦予投資者的權限,充分發揮各種資本在旅游基礎設施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保障投資者的收益權,進一步增強投資者的投資信心。而這一目標的中心環節是為基礎設施融資確立一個健全的法律框架。只有明確的法律文本及其相應的規定,才能公正公平地表明經濟活動所擁有的條件、必須承擔的風險,以及期望得到的利潤,并予以公開的保證,從而才能真正吸引私人投資者參與基礎設施建設。
(三)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項目管理
在項目建設前期階段中,政府要參與可行性研究論證并簽訂完備的合同,通過項目本身價值和對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為國家取得較大利益。可采用公開招標的形式,利用民營企業之間的競爭,從中擇優,盡量避免只找一兩家公司談判即確定項目。鑒于基礎性產業都具有強弱不等的自然壟斷性,政府應持有數量不等的股份,以確保對其有必要的影響力。對民營資本控股、參股的基礎性產業類企業要建立公開財務制度,嚴格實行工商行政監督、稅務檢查和公共審計,防止欺詐行為,同時通過制定反暴利法,防止其利用基礎性行業壟斷優勢轉嫁成本和獲取超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