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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術特點
1. 產品質量好、浪費少。傳統窖(池)青貯時多采用人工踩壓,緊密度和壓實度不夠,秸稈中氧氣無法排空,不能很快形成厭氧環境,有害菌污染較為嚴重,所以青貯飼料質量較差,腐爛廢棄物較多;而該技術由于采用機械打捆壓實,秸稈中幾乎無氧氣存留,有害菌污染較輕,相對而言青貯飼料質量較好,腐爛廢棄物較少。
2. 產品存儲、飼喂方便。傳統窖(池)青貯飼料需要專用的窖(池)存儲,飼喂時需要專用工具自上而下切取,取后還要密封(以免二次污染),比較麻煩;而該技術由于裹包體積小,任意地方均可堆放,啟封也極其容易,隨喂隨取,十分方便。
3. 加工不費人力和時間。傳統窖(池)一般容量都很大,青貯時需要不間斷作業,耗費人力較多;而該技術由于裹包體積小,可以間歇作業,不費人力和時間。
二、技術規程
1. 原料準備。選擇收獲籽實后、綠色葉片量1/2以上、含水量45%~60%的農作物秸稈,去除泥根和雜、異物。
2. 擠絲揉搓。利用專業揉搓機將農作物秸稈壓扁、擠絲、揉搓,以破壞秸稈表層硬質莖節,使農作物秸稈成柔軟的絲狀物。
3. 打捆壓實。利用專業圓捆機將擠絲揉搓后的農作物秸稈打壓成直徑0.5~1.5米、長度1~1.2米、容重500~600千克/米3的草捆。
4. 密封裹包。利用專業圓捆包膜機將塑料拉伸膜包裹在打壓成型的草捆上,使其呈密封狀態。
5. 堆垛發酵。將密封裹包碼放整齊,在自然條件下,經3~6周時間發酵過程完成,即可開啟飼用。
三、注意事項
1. 農作物秸稈含水量要求在45%~60%之間,含水量偏高,擠絲揉搓過程中會流失大量營養物質;含水量偏低,不利于草捆的壓實和密封。因此,當農作物秸稈含水量偏高時,要采取晾曬或添加干麥草的方法降低含水量,而當農作物秸稈含水量偏低時,則須適當加水。
《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已經2010年6月30日國務院第11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暴雨受災補助申請書最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暴雨受災補助申請書最新我是__鎮__村下東邊組村民___,54歲,現有家庭人口2人(丈夫___和我),___年7月18日,__邊村民小組突降大雨,并伴隨著陣陣大風;由于我家居住的正房的墻只是用土基夯的,并且因為經濟困難,多年來都沒有進行修繕;陣陣大風把雨水直接吹到土基墻上,加上由于住房地勢不好,房后排水溝不能很好排水,因此在雨水沖刷和排水溝水的侵襲下,造成6間屋的土基墻坍塌。
土基墻坍塌后,一直到雨季結束后,才請師傅重新拓制土基,在周圍鄰居的幫忙下又把墻夯起來。因為家中只是兩位老人,做什么都要請人,所以修建屋墻先后近兩個月,共花維修費約___余元,家中收入主要靠種植農作物,沒其它經濟來源,家庭生活十分困難,這些錢大部份都還欠著。
因此特向民政局申請,請求給予補助,望領導能給予批準為盼。謝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自然災害的現象有哪些“自然災害”是人類依賴的自然界中所發生的異常現象,自然災害對人類社會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觸目驚心的。它們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發、泥石流、海嘯、臺風、洪水等突發性災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干旱、海岸線變化等在較長時間中才能逐漸顯現的漸變性災害;還有臭氧層變化、水體污染、水土流失、酸雨等人類活動導致的環境災害。這些自然災害和環境破壞之間又有著復雜的相互聯系。人類要從科學的意義上認識這些災害的發生、發展以及盡可能減小它們所造成的危害,已是國際社會的一個共同主題。
地球上的自然變異,包括人類活動誘發的自然變異,無時無地不在發生,高低溫試驗箱當這種變異給人類社會帶來危害時,即構成自然災害。因為它給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帶來了不同程度的損害,包括以勞動為媒介的人與自然之間,以及與之相關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災害都是消極的或破壞的作用。所以說,自然災害是人與自然矛盾的一種表現形式,具有自然和社會兩重屬性,是人類過去、現在、將來所面對的最嚴峻的挑戰之一。
世界范圍內重大的突發性自然災害包括:旱災、洪澇、臺風、風暴潮、凍害、雹災、海嘯、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災、農林病蟲害等。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加快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和完善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法。
第二條本方法所稱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有鄉村常住戶口的居民實施基本生活救助。
第三條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屬地管理,公開、公平、公正,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和動態管理原則。堅持國家保障與政策優惠、社會救助、勞動自救相結合的方針。
第四條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
縣(區)民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管理工作;鄉鎮人民政府及轄有農業戶口居民的街道辦事處,市民政局是本市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組織實施工作;村民委員會和社區配合管理審批機關做好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
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籌集、審核撥付和監督管理工作;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統計、審計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關工作。
第二章保障對象的確定
第五條凡我市行政區域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于戶籍所在地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均可申請享受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無當地常駐戶口的人員不享受當地鄉村低保待遇(不含已遷往學校的大中專在校學生)
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撫養義務關系的直系親屬。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的人員。
第六條鄉村定居的農業戶口與城鎮戶口混合家庭,符合條件的可分別申請享受鄉村低保、城市低保待遇。
第七條具有下列情況的家庭和人員,不享受鄉村低保待遇:
(一)屬于鄉村五保對象的;
(二)有正常勞動能力、法定勞動年齡內(男18周歲至60周歲;
(三)家庭成員擁有并使用手機、摩托車、空調等高檔消費品的;
(四)有高值收藏或投資有價證券行為的;
(五)有高于當地鄉村低保月平均標準的饋贈、禮金支出的;
(六)有賭博、吸毒、行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難且尚未改正的經常出入餐飲、娛樂場所消費的;
(七)申請人已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赴外地讀書在校生除外);
(八)經縣(區)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不能享受鄉村低保待遇的。
第八條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分別按下列規定享受:
(一)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和扶(撫)養人。但其無贍養、扶(撫)養能力的按當地鄉村低保標準全額享受;
(二)有一定收入的按家庭人均純收入與當地鄉村低保標準的差額享受;
(三)保障對象中的優撫對象、重病殘疾人、特困獨生子女、80歲以上老人、正在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
第九條鄉村低保標準。適當考慮用電、取暖、未成年人義務教育等所需費用確定。市現階段鄉村低保指導標準暫定為年人均800元,各縣(區)人民政府根據實際制定本地保障標準。保障標準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波動等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第三章家庭收入的核實與計算
第十條家庭成員的收入按上年純收入計算。主要包括農林牧漁、建筑、運輸、加工、服務業等經營收入;勞務收入;退休金、各種保險金、補償金、受災戶領取的救濟款(物)特許權使用收入、租賃收入、饋贈和繼承收入;贍養費和扶(撫)養費等。
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家庭年純收入總額/家庭所有成員數
第十一條以下內容不計入家庭收入:
(一)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優待金等;
(二)對國家、社會和人民做出特殊貢獻。由政府給予的獎金及市級以上勞動模范享受的榮譽津貼;
(三)為解決在校學生就學困難。由政府和社會給予的補助金;
(四)因意外傷亡獲得的護理費、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等;
(五)獨生子女費;
(六)參加新型鄉村合作醫療享受的醫療費;
(七)鄉村貧困家庭大病救助費;
(八)其他按規定不應計入的收入。
第十二條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且有勞動能力(校學生除外)外務工。
第十三條贍養費和扶(撫)養費的計算方法:
(一)有協議、裁決或判決的按照協議、裁決或判決的數額計算;
(二)無協議、裁決或判決的贍養、扶(撫)養義務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當地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視為無贍養、扶(撫)養能力;高于當地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未超出當地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0%的可以不計算贍養、扶(撫)養費;家庭人均月收入超出當地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0%視為有贍養、扶(撫)養能力。按照超出部分的總和除以家庭總人口數,計付贍養、扶(撫)養費;
(三)實際支付贍養費、扶(撫)養費高于上述規定的按實際給付額計算。
第十四條因土地被征用而獲得一次性補償金的鄉村居民。因不可抗力因素將領取的補償金提前用完,生活確有困難的可申請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四章保障待遇的申請和審批
第十五條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申請:凡申請享受鄉村低保待遇的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申請書。由申請人填寫的《市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書》
2.戶籍證明。包括戶主身份證及戶口本的復印件。
3.收入證明。本方法第十條有關收入。
4.與審批事項有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貧困戶所在村的村民委員會每年向鄉(鎮)政府出具申請低保待遇貧困戶的收入及其他證明。
(二)受理:村民委員會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實際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經評議符合低保條件的申請對象,村務公開欄公示7日以上,符合條件的市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書》上簽署意見,同時將所有相關證明材料報鄉(鎮)政府。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在其《市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書》上簽署意見后備案,并將所有證明材料退還申請者本人,同時要做好解釋工作。
(三)審核:鄉(鎮)鄉村低保評審小組要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人基本情況和相關證明的審核和報批工作。并填寫《市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人員家庭情況調查表》同時將相關證明材料報縣(區)民政部門審批。經評審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在其《市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書》上簽署意見,登記后將《市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書》及其所有證明材料退回村委會,做好解釋和答復工作。
(四)審批:縣(區)民政局要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鄉(鎮)政府報批的鄉村低保對象材料的審核。并委托村委會再次公示3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填寫《市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發放《市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在其《市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書》上簽署意見,登記后將《市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書》及其所有證明材料退回鄉(鎮)政府。
第十六條保障對象在執行同一鄉村低保標準的本縣(區)行政區域內遷移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辦理保障待遇遷移手續。遷入地重新履行申請手續,管理審批機關應簡化審批程序。
第五章保障資金的籌集、發放及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資金由以下渠道解決:
(一)財政預算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承擔(不含擴權縣資金安排)經濟條件較好的縣區。由縣區自行解決。
(二)鄉村低保資金財政專戶所形成的利息收入;
(三)社會捐贈資金;
(四)按規定可用于鄉村低保的其他資金。
第十八條鄉村低保資金必須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不得擠占和挪用。
第十九條各級民政部門負責編制年度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需求計劃。
第二十條各級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強化鄉村低保工作。并納入財政年度預算。
第二十一條各級民政部門要公開鄉村低保政策、辦事程序、保障對象和保障金發放情況。受理鄉村居民的舉報、投訴,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第二十二條鄉村低保補助金按季度實現社會化發放。對行動不便的低保對象。
第二十三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鄉村居民有下列之一的由民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追回其冒領的保障金和終止享受低保待遇:
(一)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家庭收入情況發生變化或家庭人口減少。繼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第二十四條從事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對符合享受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對象。或者無故拖延審批的
(二)對不符合享受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對象。
(三)貪污、挪用、扣壓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四)有其它、行為的
第二十五條對為申請享受鄉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對象出具假證明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l、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權利人應自土地變更實發之日起30天內到土地所在縣土地管理局申請辦理土地變更手續,屬土地轉讓,需由土地轉讓方和受讓方同時申請:
(1)、權利人變更名稱、地址;
(2)、變更土地用途
(3)、變更土地權屬性質
(4)、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以土地作價入股,以土地聯營合作、贈與、繼承和企業被收購、兼并而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
2、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應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變更登記申請書》
(2)、原土地證
(3)、個人應提供身份證明或護照,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應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及身份證明,委托他人辦理的,還應提供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明等。
(4)、企業單位變更名稱、地址,需出具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機關、事業單位名稱變更,需提供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批準文件,個人變更姓名的需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證明。
(5)、屬變更土地用途、變更土地權屬性質的,需出具市、縣以上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局的批準文件。
(6)、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應提交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的土地資產評估報告和土地轉讓合同。
(7)、因企業改制處置土地,以土地聯營合作,以土地作價入股的,需提交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土地使用權處置文件或聯營合同等有關材料。
(8)、繼承和贈與土地的,須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證明材料。
(9)、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二)登記土地變更程序受理申請
l、受理人審核權利人所提交的證件材料是否真實、齊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需補交材料,受理人員應一次性向申請人說明清楚應補交的材料和補交期限;材料齊全又符合規定的,予以受理。
2、對所受理的材料進行編號,并給回執單。
(三)產權審核
l、初審 登記人員將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到實地調查核實,符合規定的,報股長核準。
2、審核 報局領導審核
(四)登記發證
l、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2、登記人員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填寫或更改土地證,加蓋公章。
3、權利人憑回執、身份證明領取土地證,委托他人代領的,還應出具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明。并復印土地證一份存檔,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號碼。
(五)登記土地變更程序立卷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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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屬登記分為:總登記、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注銷登記。房屋權利人在總登記或產權轉移、變更、注銷時進行登記,申請人在房屋權利原始取得時進行登記。 ①總登記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權屬證書進行統一的權屬登記,即總登記。登記機關認為需要時,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
,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權屬證書進行驗證或換證。總登記、驗證或換證時,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規定期限前30日公告,明示總登記、換證或驗證的區域、申請期限、當事人應提交的證件、受理申請的地
點等。凡列入總登記、驗證或換證范圍的,無論權利人以往是否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權屬狀況有無變化,均應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登記。
②初始登記
新建房屋,申請人應在竣工3個月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提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房屋竣工驗收資料等。
③轉移登記
轉移登記時限為30日
因房屋買賣而發生轉移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買賣合同等。 因房屋交換發生轉移的,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交換協議等;
因房屋贈與發生轉移的,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贈與合同等;
因繼承而發生轉移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應當分別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權屬證明書、公證書、遺產分割協議或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原房屋所有權證、原土地使用權證、同一順序放棄繼承權的棄權書、遺囑或遺囑證明;
發生國家或上級部門、企業將所有的房產劃歸某單位或所屬下級單位、企業的劃撥行為時,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劃撥有關文件、資料等;
房產分割,應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企業法人析產的批準文件、協議、資料等,家庭析產的協議,房產分割單,契稅證明等;
發生房屋權利人通過企業兼并、合作經營、以房作價入股等方式將自己的房產轉移到新的或者另一企業法人單位的合并行為時,應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主管部門批準文件、合同協議,以及相關的權屬證明、資料等。
房屋轉讓應當提交與轉讓行為相關的各種證明文件;房屋裁決應當提交仲裁書、法院判決書。 ④變更登記
變更登記有兩方面內容:一是法定名稱變更,即權利人作為權利主體沒有變化,只有他使用的名稱發生更改;二是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房屋名稱、房屋面積、重新翻建等情形發生變化,需要進行變更登記。權利人應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變更等登記,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公安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法人、組織注冊登記,主管機關的有關證明文件及規劃、建設部門的有關證明文件。
⑤他項權利登記
設定房屋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的,權利人應在事實發生30天內申請他項權利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抵押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典當房屋的典當合同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以房屋期權作為抵押物的,應提交房屋預售合同、抵押合同。 ⑥注銷登記
發生房屋滅失、土地使用期限屆滿、他項權利終止等情況,權利人應自事實發生30日內申請注銷登記,提交原房屋權屬證件、他項權利證書、相關的合同協議、證明文件。
(2)登記程序
①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統一的登記申請表,提交有關證件。 在登記時,法人、其他組織應使用法定名稱,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請;自然人應使用身份證上的名稱;直管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代為登記;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
權利人、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主管機關頒發的證件、證明,如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證、護照等;委托他人辦理的,人除提交其所的權利人、申請人的有效證件外,還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權利人或申請人的書面委托書,委托書應予公證。如手續完備,登記機關受理登記。
②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主要是審核查閱產權檔案、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核實房屋權來源。
農民轉戶有些啥子好處
一、轉戶居民退出承包地,可以按照本輪土地承包期內剩余年限和同類土地的年平均流轉收益標準得到相應補償。
二、退出宅基地使用權和農房的,將獲得三筆補償資金。一是參照同時期區縣(自治縣)征地政策對農村住房及其構筑物、附著物給予的一次性補償;二是參照地票價款分配政策給予的一次性宅基地使用權補償;三是參照地票價款分配政策給予的一次性購房補助。
三、在住房方面,可申請公租房居住,條件成熟時,還可以轉為購買。同時,符合條件的可納入廉租住房保障。
四、在養老方面,可參加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保險,到年齡后可領取城市居民養老金。
五、在醫療方面,可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享受相應醫療保障。
六、在教育方面,轉戶居民子女可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就讀城市學校,享受與現有城鎮學生的同等待遇。
七、在就業方面,勞動年齡段的轉戶居民可以享受免費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自主創業可以享受城鎮創業扶持政策,就業困難人員還可以享受“一對一”的就業幫扶,以及公益性崗位的托底安置政策。
八、在社會救助方面,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可按規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哪些人可以轉戶
一、若進入主城九區,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轉戶:
(一)購買商品住房。
(二)務工經商五年以上,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投資興辦實業,三年累計納稅十萬元或一年納稅五萬元以上的,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二、若進入遠郊31個區縣城,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轉戶:
(一)購買商品住房。
(二)務工經商三年以上,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投資興辦實業,三年累計納稅五萬元或一年納稅兩萬元以上,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若進入鄉鎮,本鄉鎮農村居民本著自愿原則,可就近就地轉戶。
四、其他規定。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轉戶:
(一)農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
(二)農村籍成年子女自愿投靠城鎮身邊無子女的年老父母。
(三)本市高等學校、中職技校學生可遷入學校集體戶或就地轉為城鎮居民。
(四)優秀農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
(五)農村籍五保對象。
(六)農村籍義務兵和服役期未滿十周年的士官退役。
農民轉戶需要哪些材料
一、必備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本人及隨遷人員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其他證明材料:
(一)務工經商證明。
(二)住房證明。
(三)結婚證及親屬關系證明。
(四)被投靠人員戶口簿。
(五)納稅額度證明。
(六)就學證明。
(七)優秀農民工證明。
(八)農村集中供養五保對象證明。
(九)農村退役士兵證明。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農民轉戶如何辦理
一、農民轉戶要向入戶地派出所農轉城窗口提出書面轉戶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二、派出所在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并通知農村居民到入戶地派出所農轉城窗口辦理轉戶手續。
宅基地如何補償
一、整戶轉為城鎮居民的,可在三年內繼續保留宅基地;部分家庭成員轉戶的,其家庭承包土地可繼續保留。
二、轉戶后退出宅基地及房屋的,參照退出時區縣(自治縣)征地政策對農村住房及其構筑物、附著物給予一次性補償,并參照地票價款分配政策一次性給予宅基地使用權補償及購房補助。今后征地時不再享有補償權利。
三、家庭部分成員轉為城鎮居民,保留其在以后整戶退出時獲得宅基地及建(構)筑物的相應補償的權利,不再享有取得宅基地的權利,待家庭成員整戶轉為城鎮居民時,退出宅基地及建(構)筑物并按整戶退出時的標準補償。
四、農村五保對象轉為城鎮居民,轉戶后由民政部門統一安排集中供養的,由農村土地整治機構建立專戶、專賬管理,所取得的土地利用增值收益按有關規定支付給民政部門,專項用于農村五保對象的集中供養。
五、符合城鎮保障性住房準入條件的轉戶農村居民,轉戶進城后可納入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圍。另外,具備條件的區縣(自治縣)政府可在城鎮規劃區內統一規劃建設轉戶居民集中居住點,轉戶居民可按區縣(自治縣)的規定申請購買。
承包地如何處置
一、整戶登記為城鎮居民的,可在三年內繼續保留承包地;部分家庭成員轉戶的,其家庭承包土地可繼續保留。
二、轉戶后退出承包地的,補償標準按照本輪承包期的剩余承包年限和同類土地的年平均流轉收益確定,退出的承包地面積以承包經營權證上登記的面積為準,由收回土地的集體經濟組織出資補償。集體經濟組織確實不能出資的,可按程序審核后由農村土地整治流轉中心支付補償,具體標準和辦法由各區縣政府制定。
三、退出的承包地,無論由誰出資補償,其土地的所有權和用途都不能改變,仍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用于農業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