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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公司及項目經理部應編制重大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設備,應急救援人員、應急救援器材、設備要定期組織演練。使企業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提供更好地安全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戰備狀態。
(2)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上報,應保護好現場,及時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根據狀態發展要求,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根據狀態發展要求,充分使用應急救援資源和社會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3)發生安全傷亡事故應及時如實上報公司, 24 小時內報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工會,必要時應向檢查、公安部門報告,現場施工人員在組織搶救的同時,應及時召集現場目擊者或當事人詢問情況,做好記錄,并將初步調查情況寫成報告。
(4)發生死亡、重傷事故應及時處理結案,填報《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上報有關部門。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制度使勞動保護工作的重要環節,堅持傷亡事故報告制度,有利于上級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擬定改進措施,有效地防止同類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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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現場應急救援機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車間主任、工段長、大組長、值班長、公司辦、安監部。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事故報告程序: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分管負責人匯報,必要時越級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一、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二、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公司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四、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放過。
五、要求事故責任單位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7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監部,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復發生。
六、公司安監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公司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后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七、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臺、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5、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6、火災爆炸;
7、中毒、中暑;
8、車輛傷害;
9、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采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2、保安部建立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九、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現人應立即向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接到報警后,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設置警戒線,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無關人員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必要時可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設緊急聯絡員一名(事故生產單位車間主任),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十、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生產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現場管理負責人,現場管理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并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總經理及公司總部。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十一、救援器材及設備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
一、組織領導
成立鎮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鎮政府鎮長任指揮長;鎮政府分管安全、交通、衛生、民政、文化宣傳的領導為副指揮長;鎮黨政辦公室、鎮安全生產辦公室、鎮船舶安全管理辦公室、鎮民政所、鎮財政所、派出所、渠道管理站、國土所、村建環衛中心、衛生院、社會綜合治理辦公室、各辦事處、花橋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單位、船舶車輛籍貫所所屬單位、事故車輛所投保險公司等相關單位和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一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于鎮安辦,由鎮安辦主任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鎮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鎮安辦負責事故的歸口上報工作。
二、部門職責分工,各相關方面要根據下列職責制定相應應急方案備用
(一)事發地單位。當得知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及時報告鎮政府辦公室、鎮安全生產辦公室,并迅速組織相關人員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積極組織車輛參與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和治療;對死者尸體依法快速妥善處置,全力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切實處理好善后事宜。
(二)花橋交警中隊。按照所管轄區域,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調查、取證、排障;快速恢復事故現場正常的交通秩序;負責向指揮部報告事故有關情況。
(三)派出所。隨時掌控事態發展情況,會同鎮安辦、事發單位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依法對違法、違章肇事人員采取強制措施;防止不穩定。發生,維護社會穩定。
(四)鎮安辦。對事故現場處置的各個環節進行協調和銜接安排;及時組織對事故發生的原因及經過進行調查,協調相關單位和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將事故情況和現場處理情況按照事故報告制度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五)鎮船舶安全管理辦公室。一旦發生營運客車和水上交通事故(漁船單方面事故除外),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負責事故所需車船等物質組織調度及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六)鎮渠道管理站。一旦漁船發生事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開展對漁船事故現場的勘察、船舶技術狀況的鑒定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協助海事管理機構做好漁船與其它船舶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處理工作;按照事故報告制度上報事故情況。
(七)鎮衛院。及時通知和組織醫護人員全力以赴搶救受傷人員。
(八)鎮民政所。迅速將事故死者尸體運送至殯儀館;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好事故善后事宜。
(九)事故車輛所屬單位。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暫時墊付現場處置及醫院救治等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待事故處理后,按責任劃分分攤費用)。
(十)事故傷亡人員所涉及單位。接到通知后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或指定地點,安撫、慰問傷亡者家屬,做好傷亡者家屬的思想穩控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十一)事故船舶籍貫地單位。接到通知后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或指定地點,安撫、慰問傷亡者家屬;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協助相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十二)事發車輛所投保險公司。接到通知后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或指定地點,核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相應經濟損失,做好事故的各種賠付準備工作,并首付保險車輛所造成人員傷亡的有關費用。
三、事故救援處理
按照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事故發生地的不同,分別采取以下的工作措施進行救援。
(一)重(特)大交通事故
凡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傷10人及以上),采取以下工作措施進行救援:
1.一旦事故發生,事發地單位應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開展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同時立即報告鎮政府辦公室及鎮安辦。
2.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正、副指揮長,由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指揮救援,同時由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事故應急救援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3.事故應急救援成員單位到達現場后,應服從指揮長統一指揮,若指揮長不在場,由常務副指揮長負責指揮救援工作。
(1)現場處置工作組。由鎮長任組長;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足夠力量,迅速采取果斷措施,及時將受傷人員送至相關醫院進行搶救治療,妥善處理好事故現場相關問題。
(2)傷員救治工作組。由分管衛生工作的副鎮長任組長鎮衛生院、就治醫院、事發地單位、事故受傷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屬單位(事故船舶籍貫地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投保險公司等相關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3)現場秩序維護工作組。分管政法工作的副書記任組長,鎮公安派出所、事發地交警中隊、事發地單位、事故傷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維持現場程序,暢通受傷人員搶救通道,保護好現場,盡快恢復現場正常秩序。
(4)維穩工作組。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副鎮長任組長,事發地、傷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對傷亡者家屬進行安撫、慰問,做好傷亡者家屬及其他群眾的思想穩控工作,掌握傷亡者家屬及其他群眾的思想動態,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現上訪鬧事事件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
(5)死者尸體處理工作組。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鎮長任組長,鎮民政所、鎮綜治辦、事發地交警中隊、事發地單位、事故死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屬地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迅速采取果斷措施,及時將死者尸體運至殯儀館,待法定程序完畢后及時進行火化。
(二)一般交通事故
凡發生一般交通事故(一次死1一2人或傷5—9人),采取以下工作措施進行救援:
1.一旦事故發生,事發地單位應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開展對受傷人員的搶救,同時立即報告當地交警部門(水上交通事故報告鎮船舶安全管理辦公室)、指揮部辦公室、鎮黨政辦公室。
2.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常務副指揮長,由常務副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及時趕赴現場指揮救援。同時,由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事故應急救援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3.事故應急救援成員單位到達現場后,按各自職責開展救援工作:
(1)現場處置工作組。由主管副鎮長或受委托的副鎮長任組長,事發地交警中隊(水上交通事故由鎮船舶安全管理辦公室)、事發地單位、事故傷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派出所、鎮衛生院、鎮安辦、事故車輛所屬單位(事故船舶籍貫地鄉鎮、街道)等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負責組織足夠力量,迅速采取果斷措施,及時將受傷人員送至相關醫院搶救治療,妥善處理好事故現場相關問題。
(2)傷員救治工作組。,由鎮衛生院院長任組長,事發地單位、事故受傷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屬單位(事故船舶籍貫地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投保險公司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3)現場秩序維護工作組。由鎮派出所所長任組長,事發地交警中隊(鎮船舶管理辦公室)、事發地單位、事故傷亡員所涉及村(居)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維持現場程序,暢通傷亡人員搶救通道,盡快恢復現場正常秩序。
(4)維穩工作組。由鎮政府聯系交通工作的副鎮長任組長,事發地單位、事故傷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對傷亡者家屬進行安撫、慰問,做好傷亡者家屬及其他群眾的思想穩控工作,掌握傷亡者家屬及其他群眾的思想動態,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現上訪鬧事事件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
(5)死者尸體處理工作組。由鎮政府聯系民政工作的副鎮長任組長,鎮民政所、派出所、鎮綜治辦、事發地交警中隊(鎮船舶安全管理辦公室)、事發地單位、事故死亡人員所涉及鄉鎮(街道)、事故車輛所屬單位(事故船舶籍貫地鄉鎮、街道)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迅速采取果斷措施,及時將死者尸體運至殯儀館,待法定程序完畢后及時進行火化。
(三)一次死亡1人或傷5人以下交通事故
凡發生一次死亡1人或傷5人以下一般交通事故時,各相關
單位和各職能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能職責迅速行動,妥善處理好事故救援工作,若有不穩定苗頭應及時上報指揮部辦公室,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果斷處置,確保社會穩定。
(四)鄉鎮場鎮、城鎮道路等人口密集地段交通事故
凡在鄉鎮場鎮、城鎮道路等人口密集地段發生交通事故,分
別按照以上的工作程序和措施進行及時救援。同時,相關單位、職能部門應針對這些地方人流量大、行人較多、社會秩序較復雜等特點,在事故救援工作中還應做到:
1.公安部門派足警力維持好現場秩序。
2.及時處理好事故現場,盡快恢復事發地段正常秩序。
3.環衛部門根據需要;盡快對現場進行清洗等工作,保持事發地段的整潔衛生。
四、工作要求
為及時有效地開展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相關單位
務必高度重視,積極參與,認真組織,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事
故救援工作。
(一)必須在鎮黨委、鎮政府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的統一領導下,精心組織,迅速行動,嚴明紀律,強化保障,力爭將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各相關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準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
備和救援物資,成立相應的應急救援隊伍。
(三)救援過程中,現場各單位參與救援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安排,恪盡職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全力開展救援工作。
第一章、編制依據與工程項目概況
一、編制依據
1、《建筑法》
2、《安全生產法》
3、《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4、《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6、《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
7、《關于印發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的通知》(建質[2008]76號),
8、《關于印發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的通知》(建質[2008]76號)
9、《轉發省建設廳關于建筑起重機械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系統正式投入使用的通知》(建通[2008]127號)
10、其它法律、法規。
二、工程規模和建筑起重機械概況
(一)工程規模
擬建設**樓一幢,七層鋼筋砼框架結構,采用預應力管樁基礎,4314.25m2,工程預算造價約592萬元,層高3.2m,建筑總高度25.4m。
(二)建筑起重機械概況
根據本工程主體工程量和裝飾工程量的大小,本工程擬設置一臺井架式物料提升機,井架選用二斗車架體,屋面高度為22.4,搭設總高度為25.6m(16節)。
第二章
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起重機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工程實際,特制定本單位起重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三章
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工程起重機使用中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
1、因檢查維修出現問題而造成事故。
2、操作不檔;違章違紀蠻干,不良操作習慣;判斷操作失誤,指揮信號不明確,安全意識差和操作技能低下是引發的事故。
第四章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設置
(一)指揮機構的設置和職責
1、指揮機構的設置
項目部成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副組長為項目副經理擔任,成員由技術負責人、質安員、施工員等各承包組組長等人員組成。
現場指揮:項目部項目經理
工程應急反應小組:項目部管理人員、各班組長成員、義務消防隊成員通訊負責人。
2、指揮機構的職責
在應急情況下,值班人員組成最初應急組織。值班主管一旦發現或接到緊急情況通知,應馬上確定應急級別,報告現場指揮或應急總指揮,調動應急反應小組。在此階段的指揮和控制通過現場指揮中心來執行,作為應急指揮中心,根據應急總指揮(項目經理)的指示,及時通報公司管理層或指揮聯絡外界。事故發生初期,先由值班主管擔任初期應急崗位指揮,直到按應急預案規定的負責人到崗位后再交接崗位,正式啟動應急預案。
(二)項目應急救援小組名單
(三)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任務
(1)事故發生后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搶救受害人是應急救援的首要任務,在應急救援行動中,要求做到快速、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降低傷率,減少事故的損失。
(2)指導群眾防護,防止事態發展,組織群眾安全撤離現場。
(3)迅速控制危險源,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測定事故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
(4)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協助公司等上級部門對事故調查。
(5)做好現場清潔,減少、消除事故災痕。
第五章
應急救援報警和聯絡方式
根據事故規模危害程度緊急情況確定報警方式,包括城市公用特殊通訊電話:報警110;火警119;急救120;交警122;氣象站121。
項目部應急救援通訊網絡包括本工程應急辦公電話:
,明確聯絡方式:應急救援聯絡方式有:
(1)電話;
(2)應急機構人員手機;
(3)場內廣播。
第六章
事故的緊急處置措施
事故處理程序:
排除險情
發現事故
盡快切斷電源
救治傷者
查明原因、處理
善后
發出警報,通知應急小組
1、一旦事故發生,不論事故現場何種情況,發現事故人員必須第一時間發出警報(大聲呼叫),由機械操作人員切斷電源,通知周邊作業人員全部停止作業,撤離到安全地帶。并用手機通知項目應急總指揮和聯絡員。
2、應急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召集應急機構人員,帶齊必要工具,到事故現場集中。
3、應急救援人員集中后,應全面聽從應急總指揮的安排,合理分工,一方面排除險情,一方面組織救援人員對傷員實施救護,并根據傷情,實施救治或轉送醫院(汕頭市潮陽區西臚衛生院)。
4、險情排除,人員得到有效救護后,應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并按事故類別上報上級相關部門。
第七章
應急保障條件
1、搶險隊伍
項目部由項目管理人員組成應急救援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總指揮。
2、應急救援裝備
項目部應急救援裝備包括值班電話、報警電話、滅火器材、消防斧、防毒面具、緊急照明燈具、應急藥箱及擔架等。
3、應急救援藥品
外用藥品:通常有雙氧水、雷佛奴爾水、紅藥水、碘酒、消毒棉簽、藥棉、紗布、膠布、繃帶、創可貼、跌打萬花油、眼膏、碘胺結晶、燙火膏、清涼油或驅風油、三角巾、急救包等。
4、內服藥品:人丹、十滴水、保濟丸或藿香正氣丸、一般退燒藥品等。
第八章
應急救援措施
1、工作原則
事故發生后,救援工作應有序進行,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擴大為主;統一領導指揮、人員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現場自救與上級或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人員急救步驟:急救是對傷員提供緊急的監護和救治,給傷員最大的生存機會,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個步驟:
(1)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時要確保對調查人、傷病員或其他人無任何危險,迅速使傷病員脫離危險場所,尤其在工地、工廠大型事故現場,更是如此。
(2)初步檢查傷病員,判斷其神志、氣管、呼吸循環是否有問題,必要時立即進行現場急救和監護,使傷病員保持呼吸道通暢,視情況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傷口、固定、保存好斷離的器官或組織、預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呼救,應請人去呼叫救護車,你可繼續施救,一直要堅持到救護人員或其他施救者到達現場接替為止。此時還應反映傷病員的傷病情和簡單的救治過程。
(4)如果沒有發現危及傷病員體征,可作第二次檢查,以免遺漏其他的損傷、骨折和病變。這樣有利于現場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穩定病情,降低并發癥和傷殘率。
2、起重機械傷害事故的急救措施
當機械性傷害發生時,應盡快將傷員搬支安全地點進行包扎、止血、固定傷肢,應急以后及時送醫院治療。
(1)止血
①出血的種類
動脈出血:血色鮮紅,出血對象小噴泉一樣噴出,時間捎久,就會有生命危險;
靜脈出血:血色暗紅,出血時慢慢流出,時間久了也有危險;
毛細管出血:血色鮮紅,出血時血液從整個傷面滲出,常自動凝固。
②止血方法
止血方法一般有四種,即加壓包扎止血法、指壓止血法、填塞止血法和止血帶止血法。
加壓包扎止血法:用止血紗布或干凈毛巾、布料折成比比稍大的墊子蓋住傷口,然后用三角巾或繃帶加壓包扎,就可以達到止血的目的。
指壓止血法:用手指或掌、掌把出血的血管上部(近心臟的一頭)用力壓向其下面的骨頭,阻斷血液來源,達到臨時止血的目的。
堵塞止血法:把消毒過的棉花或紗布堵塞在傷口處,在用加壓法包扎,在此適用于腋窩、肩部、大腿部傷口的止血。
止血帶止血法:止血帶止血適用于大血管出血,尤其是動脈出血,當采用加壓包扎止血法不可以有效地止住出血時可用此法,常用橡皮管作止血帶,也可用繃帶、三角巾、布帶等代替,使用止血帶時要記住六個字:快、準、墊、上、適、放。
快:動作快,搶時間;
準:看準出血點,準確包扎止帶;
墊:墊上墊子,不要直接扎在皮膚上;
上:扎在傷口上方,接近傷出口,但禁扎于上臂中段;
適:松緊適宜,以出血停止,摸不到遠端脈搏為合適;
放:每隔半小時放松2~3分鐘,松止血帶時,應同時用指壓法壓迫止血,緩緩放松。
(2)包扎
包扎的目的:保護傷口、減少感染、壓迫止血、固定骨折、扶托傷膚、減輕疼痛。
①扎注意事項:動作要輕而熟練,不可碰撞傷口。包扎部位要準確接觸、覆蓋傷口的敷料要干凈,最好經過消毒。包扎要牢固,緊松合適,打結應避開傷口。
②扎用器材:有條件時可用三角巾,四頭帶和專用繃帶等包扎救護材料。當無專用材料時,可靈活的采用身邊干凈的衣服、毛巾等進行包扎。
第十章
起重機械安全事故預防措施
1、建筑起重機械必須按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執行,并辦理產權登記、安裝告知和使用登記等相關手續,各種防護措施應齊全、有效,并經檢測、驗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2、項目部必須制訂起重機械操作規程和設備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3、建筑起重機械應配備持建筑特種作業物料提升機操作工上崗證的人員,并由專人負責操作。
4、每班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確認安全可靠,方準操作。
5、作業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范,嚴禁違規作業、嚴禁超載,操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工作中要聽從指揮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停止操作,待弄清情況后方可繼續作業。
6、吊運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時,除使用制動器外,應同時使用棘輪保險卡牢。
7、作業中突然停電,應立即拉閘刀,并將運送物送下。
8、作業后應切斷電源,鎖緊電源控制箱,防止無關人員隨意操作。
一、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單位電梯使用中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
(一)電梯困人故障;
(二)由于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三)由于觸電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成立電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傊笓]由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的特種設備管理員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二)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安裝、維修班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分管安全的特種設備管理員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一) 指揮部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布置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
(5)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現場總指揮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三)副總指揮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四)現場救援組的職責:
(1)搶救現場傷員;
(2)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四、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 培訓
按計劃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安裝、維修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困人解救
(2)井道內作業;
(3)轎頂作業
(4)底坑作業
(5)廳層作業
(6)機房作業
(7)更換和割短鋼絲繩
(8)扶梯桁架作業
(9)施工用電常識
(10)墜落保護
(11)電動工具的安全使用;
(12)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13)事故報警;
(14)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15)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 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安裝、維修人員經過有效的培訓,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安裝、維修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本單位的xx部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系人:xxx,電話:xxxxxxx,xx部接到報告后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六、 應急處理
(一)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由總經理批準,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執行本預案。當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網點,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制定搶救方案,迅速投入開展搶救行動。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救助行動中,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七、應急總結與獎懲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八、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