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離任審計報告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委組織部的關心、支持和監督下,我堅持立足監管職能,團結干群一心,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關于煤礦安全生產的指示精神,切實解放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以項目建設為第一抓手,以安全生產為第一工作,以維護企業穩定為第一責任,真抓實干,勇于創新,爭創一流,開創了經濟發展和社會效益共贏局面。
、全市、全省小煤礦安全管理現場會在我縣召開,推廣了我們的成功經驗,兄弟縣區先后蒞臨我縣參觀學習。榮獲縣政府安全生產先進單位,被省煤炭局評為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被咸陽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評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先進單位。-連續三年被縣委、縣政府評為目標管理先進個人。
“文明創建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我們根據形勢變化,不斷調整文明創建內容,把抓素質、樹形象作為文明創建的重點,努力開創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新局面。任期內,我始終做到思路清晰,主次分明,整體聯動,協調推進,加大工作力度,從點到線,從線到面,全面構建煤礦安全工作新格局。
一、抓好班子,帶好隊伍,樹立機關良好形象
一是加強組織建設。我從上任開始,就注重班子建設,在局班子自身建設上通過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對局班子成員的思想、作風、紀律進行了全方位約束。同時改進領導方法,引導大家不斷加強學習,努力提高領導藝術和領導水平,進一步增強班子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在中層干部建設上我以機構改革為契機,調整科室人員使其知識結構、專業結構得到最大的優化,大大提高了中層干部的整體水平和素質。在一般干部調整上,我盡力做到促進人員合理流動,實現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通過堅持不懈的加強班子和隊伍建設,為全縣煤炭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二是加強作風建設。在全局開展“給一張笑臉、遞一杯熱茶、做一件實事、保一份滿意”的“四個一”活動,嚴格遵守社會公德和公務員行為規范,提速工作過程,提高工作質量,做到隨到隨辦、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局班子以身作則和優良的工作作風,為全局工作人員樹立了榜樣,工作上一呼百應,力爭上游,形成了勇于創新、爭創一流的團隊精神。三是加強行業管理。充分發揮指導、管理、監督、協調、服務作用,促進了煤炭企業的安全和諧發展。四是強化基礎設施建設。任期內,改善了辦公環境,裝修了辦公室,購置了辦公桌椅,添置了電腦,購買了小車,固定資產得以增值,樹立了較好的機關形象。
二、規范執法,理順管理,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
為規范執法,我堅持從基礎抓起,逐步推進規范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一是加強法律法規清理,明確執法依據。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事項、標準、依據等以及各股室的主要職責、辦事內容和程序、服務承諾等內容進行了公布,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接受群眾監督。二是強化培訓,提高素質。按照要求,安排組織專業人員參加了執法學習培訓,執法人員均辦理了《行政執法證》;三是加強學習,規范執法行為。利用每周五學習時間,認真組織機關干部學習《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通過自學和輔導相結合的方式,提高了執法者的素質,規范執法行為,在執法過程中堅持文明執法,亮證執法。我任期內未發生一起因安全執法引起的社會矛盾和糾紛。
三、廉潔自律,規范守紀,互融共進勤政廉政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08.302 文章編號:1004-7484(2013)-08-4363-01
梗阻性腎病是指因為尿流障礙而致腎臟功能和腎實質損傷的疾病,是尿路受阻、尿液潴留致腎積水,導致腎內壓力增高,引起的腎臟功能病理改變.可引起急性或慢性腎功能衰竭。[1]現將近年收治的26例因尿路梗阻導致急性腎功能衰竭(ARF)患者的臨床護理分析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26例梗阻性腎均經B超、腹部平片(KUB)、腎臟CT以及實驗室檢查等方法證實,其中男19例,女7例,年齡60歲以下8例,60歲以上18例.病程最短1d,最長2年。
1.2 臨床表現 所有患者主要表現腰酸、腰痛、排尿不暢、少尿。兼有肉眼血尿4例(15.4%),有消化道癥狀9例(34,6%),表現為無尿2例(7.7%),高血壓15例(占57.7%),經檢查有腎重度積水7例(26.9%),其余皆為輕、中度積水。泌尿系統梗阻原因:前列腺增生9例,糖尿病神經原性膀胱3例,前列腺癌3例,直腸腫瘤術后1例,泌尿系統結石5例(單側2例,雙側3例),泌尿系統結核2例,膀胱腫瘤2例,腹膜后纖維化1例。病程ld-2年。實驗室檢查:貧血14例,白細胞總數升高22例,中性粒細胞百分數升高23例,尿常規中白細胞升高22例,鏡下血尿20例,尿蛋白微量2例,尿蛋白(+)8例,尿蛋白(++)8例,尿蛋白(+++)4例;高鉀血癥17例,低鉀血癥3例,血尿素氮升高26例,血肌酐升高23例,其中尿素氮:肌酐>15:l者12例,代謝性酸中毒16例。
1.3 治療情況 26例ARF中接受血液透析治療的18例,透析次數最少的3次,最多的13次,平均5次即進入多尿期。非透析病人8例,急癥手術3例,保守治療5例。藥物治療主要給予利尿、糾正酸鹼平衡失調及電解質紊亂等。26例病人治療前血BUN最低14mmol/L,最高95mmol/L,平均72mmol/L。血Crea最低460umol/L,最高1900umol/L,平均1100umol/L。血鉀>5.5mmol/L20例,最高6.8mmol/L。全部病人CO2CP均2天,有重度酸中毒、水鈉潴留、高血鉀應及早行透析治療。
2 臨床護理
2.1 一般護理 ①與病人建立良好的護患關系。護患關系是護士與患者在護理過程中形成和建立起來的人際關系,他直接影響著患者的心理變化,與患者的康復有著密切的關系。[3]②心理護理:由于發生急性腎功能衰竭的患者生活質量急劇下降,患者往往產生絕望、恐懼、焦慮、孤獨、無助、悲觀,失望等負面心理。要求護理人員必須在患者入院初期時便對患者的心理狀態進行針對性的個性化護理。針對每例患者具體情況和他在治療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教會他在飲食上、運動及生活等各方面的相關健康知識,尊重患者,通過模范患者、故事講訴等方式給予患者心理鼓勵和支持,讓患者盡快掌握相關技巧及提高行為轉變的信心,從科學的角度幫助患者認識到自身狀態并增加心理承受能力,以便完成后期對治療與恢復工作的配合。③臥床休息:在急性期應絕對臥床休息,癥狀減輕之后可適當增加活動量[4]。④飲食護理:應根據病情的不同時期,分別做好飲食管理。如急性期應給易消化、高糖、高維生素、低蛋白、低脂飲食[5]。
2.2 病情觀察 ①準確記錄出入量:入量包括飲水量、輸液量、進食中的水分含量等;出量包括糞便、尿液、嘔吐物等[6];②監測血壓。
2.3 導尿護理 梗阻性腎病引起的急性腎功能衰竭一般屬于腎后性急性腎功能衰竭,需留置導尿管,同時進行膀胱沖洗。護理中要向患者及家屬解釋留置導尿和膀胱沖洗的目的。保持引流通暢,防止逆流,鼓勵患者適當飲水并協助更換臥位,訓練膀胱反射功能。在行膀胱沖洗時,應嚴格執行無菌操作,防止醫源性感染。沖洗過程中若患者感覺不適,應減緩沖洗速度及量,必要時停止沖洗,密切觀察。沖洗液瓶內液面距床面約60cm,以便產生一定壓力,利于液體流入。沖洗速度根據流出液的顏色進行調節,一般80-100滴/分鐘;如果滴入藥液,須在膀胱內保留15-30分鐘后再引流出體外。
2.4 透析護理 本組病人在對癥緩解癥狀后大多早期即行血液透析。血液透析的目的:盡早清除體內過多的毒素,糾正高鉀血癥和代謝性酸中毒以穩定機體內環境,有助于液體、熱量、蛋白質及其他營養物質的攝入,有利于腎損傷細胞的修復和再生。一般先行頸內靜脈置管。置管成功后,盡量穿開身衣服,脫衣時動作輕柔,防止導管脫出,日常生活中可用透氣的小紗巾繞頸一周固定導管。告知患者避免劇烈咳嗽、打噴嚏,必要時用手按住導管,以免負壓過大導管脫出。頸內靜脈置管處每天用艾爾碘消毒皮膚及導管。第一次透析時間易短,通常2小時左右,叫誘導透析,以免發生“透析失衡綜合征”。
2.5 健康教育 患者入院后我們把健康教育貫穿于整個治療過程,隨時隨地給予各方面指導。①通過行為干預來幫助患者掌握相關的衛生保健知識。它能有效地縮短治療期,減少復發率,降低患者的經濟負擔,實施方便,可操作性強。②告知患者急性腎功能衰竭的病因,治療措施,腎功能監測指標及臨床意義并進行用藥指導。③讓患者及家屬了解飲食控制在患者透析質量,降低透析并發癥的重要性后,我們幫助患者在早期就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限制含鉀、磷、鈉的食品,控制含水量多的食物,要求患者用固定的用具飲水。在每兩次透析之間監測體重,體重增加不超過4-5%。④教會患者正確的血壓測量方法,根據血壓的高低隨時調節降壓藥物,并應隨時攜帶硝苯地平等短效降壓藥。注意讓患者按時血液透析,不能隨便更改透析時間或減少透析次數。向患者及家屬解釋導管保護的重要性,教會患者導管脫出的應急措施。需要長期透析的患者可行前臂靜動脈吻合術建立通道長期透析。
3 體 會
本文26例病人有4人死亡,除原發病外,不及早行透析治療也是主要死亡原因。故ARF病人已符合透析指征特別是少尿或無尿>2天,有重度酸中毒、水鈉潴留、高血鉀應及早行透析治療。護理工作中,心理護理和有效的健康教育是疾病恢復的關鍵。護士要認真評估每一位患者,了解患者,結合患者的具體情況,和患者共同制定切合實際的、患者能達到的目標,幫助患者改變不健康的行為,從而取得良好的治療效果。[7]
參考文獻
[1] 錢桐蓀.腎臟病學[M].3版.北京:華夏出版社,2001:384-388.
[2] Liano F.Paseual Land the masrida acute renal failure study group.Epidemiology of renal failure:A prospective,multieenter,community based study.Kidney Int,1996,50:811-818.
[3] 孫志良.淺談惡性腫瘤患者的心理護理.現代醫藥衛生,2005,21(2):205.
[4] 楊淑芳.急性腎衰竭病人的搶救及護理[J].全科護理,2009,7(8):2216-2217.
[5] 李明喜,高瑞通.急性腎功能衰竭的診斷思路與處理原則.中國全科醫學,2004,7(16):1140-1141.
根據今年立法計劃,為做好對《浙江省價格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從7月份開始,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在聽取省政府法制辦、省物價局立法情況匯報的基礎上,先后赴部分市縣開展調研,召開有10個省級相關部門參加的立法座談會,并將條例草案印發至11個設區的市人大征求意見。省人大常委會馮明副主任參加座談和調研活動。在認真梳理研究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財政經濟委員會于9月13日召開全體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F將審議情況報告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自1998年5月1日起實施起來,對規范價格行為、促進公平競爭、保護群眾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價格法制定時間比較早,隨著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放開價格的商品和服務不斷增加,一些規定已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國家又出臺了多個部委規章,而且當前價格行為不規范的現象仍較突出,群眾合法利益受侵害的情況時有發生,社會反響比較強烈,需要通過地方立法進一步細化、補充有關規定。同時,價格部門職能定位相對過去有了新的轉向,價格法對價格服務沒有明確規定,我省價格工作在實踐中行之有效的一些制度、做法和經驗,也需要通過地方立法加以總結、規范和提升。
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加快制定價格方面地方性法規十分必要。省政府提請審議的條例草案符合價格法等法律法規要求,較好地歸納、總結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在一些重要內容上進行創新,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條例草案總體是可行的。同時,根據調研情況,提出以下意見建議。
一、關于新型消費方式的價格監管。調研中,很多地方和部門提出,近年來我省網上購物、電視購物等發展迅速,其憑借低價格、高效率等優勢,受到廣大消費者的青睞。但一些購物網站、電視購物節目存在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誘導他人進行交易、以低價招徠顧客并以高價進行結算等價格違法行為,手段不斷翻新,價格糾紛日益增多。相對于現場購物方式,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更困難,政府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難度也更大。建議增加并細化對網上購物、電視購物等新型消費方式價格行為的監管內容。
二、關于禁止價格欺詐。條例草案第八條列舉了價格欺詐的七類具體行為。調研中,人大代表、企業普遍反映,價格欺詐是當前擾亂市場秩序、影響公平競爭的突出價格違法問題,在商業領域特別是房產、移動通訊設備、數碼產品等商品銷售過程中較多存在。大家提出,為積極應對不斷變化的價格違法新手段,建議對價格欺詐行為進一步細化,對標示最低價、特價、驚爆價,價外饋贈不如實標明品名,虛假打折等作出禁止性規定,進一步提高可操作性,更好地保障群眾合法權益。調研中還了解到,隨著汽車維修行業迅速發展,一些汽修店以虛報維修項目、維修工時等方式亂要價、亂收費的問題日益增多,群眾意見比較強烈。建議對汽車維修行業的價格行為予以明確和細化。
三、關于相對封閉區內的價格行為監管。條例草案第十三條規定,對相對封閉區域內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管。很多地方提出,風景區以及機場、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區域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市場競爭不夠充分、租金較高等原因,一些商品確實存在價格偏高現象,已成為社會關切的價格熱點問題,對此加強價格行為監管很有必要。但由于相對封閉區域內絕大部分商品和服務仍屬于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范疇,第一款所提的依法規范商品和服務價格、和報送價格信息等內容在實踐中難以操作,建議予以修改調整,并在第五章“價格檢查與服務”中,增加對此類區域加強價格監管、切實維護市場秩序的內容。同時,該條第二款提出鼓勵同城同價,實際中很難操作,建議修改調整。
四、關于中介服務收費。條例草案第十五條第二款、第三款對中介服務收費作了專門規定。很多地方對這一創新條款予以肯定。很多企業反映,目前中介服務價格仍然過高,企業負擔偏重,建議條例草案明確,將市場競爭不充分、存在行業壟斷的中介服務收費納入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并根據中介機構的資質等級、社會信譽,以及服務的復雜程度,科學合理定價。一些部門還反映,我省經過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當前省級部門以專業服務機構出具的報告作為行政審批條件并收取服務費用的共計54項,其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收費的不到10%。鑒于中介機構比較復雜,有的是贏利性質的民營企業,有的是行政審批機構下屬的直屬事業單位,中介服務收費是否都必須由法律、法規、規章予以規定,如何兼顧各方利益事關重大,很多地方和部門意見不盡統一。建議對該條第二款 “所涉專業服務機構因提供服務向行政審批對象收費的,應當有法律、法規、規章的依據”進行認真研究和論證。
五、關于價格監測行為。條例草案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對做好價格監測工作、指定價格監測單位作了規定。一些地方提出,價格監測是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變動情況進行跟蹤、采集、分析、預測、公布的活動,對正確引導生產、流通和消費,保持市場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具有重要意義。但第二十七條對價格部門采集、分析、價格信息的規定過于原則,建議予以細化。同時,對于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簽訂價格監測協議的規定,很多地方提出,價格監測是一種行政行為,物價部門目前也沒有采取簽訂協議的方式開展價格監測。此外,簽訂價格監測協議屬于價格部門的具體管理行為,在部門文件中予以規定更合適,建議對第二款進行修改調整。
六、其他具體修改建議。
1.條例草案第十七條對制定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作了規定。一些部門提出,除了開展調查、委托專業機構實施調查工作以外,還應征求行業協會意見,以進一步提高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科學性。建議予以修改。
2.條例草案第二十五條規定,建立價格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向困難群眾發放基本生活補貼。這項內容在省政府有關文件中已有明確規定,建議條例草案不再重復。
根據筆者多年從事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體會,深感搞好內部二級核算部門(單位)的經理離任審計,不但需要企業領導的有力支持和各方面的密切配合,而且更需內審人員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業務素質,嚴格遵循審計程序,精心組織,認真實施。
一、領導重視和支持,營造良好的內部環境,是搞好離任審計的關鍵。
過去,部門經理崗位變動時,通常是任、免決定在同一文件、同一時刻宣布,雖也對離任者作過審計,但多數是查查帳帳、帳貸相符,肯定成績,說些好話,走走過場而已。這幾年,我公司領導深刻認識到認真搞好離任審計工作,對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將起到極為重要的作用,從1997年起,將審計工作從原來的綜合管理部門——企管科獨立出來,專門組建了審計督查室,定為一級部室,授權對公司經營、管理工作進行審、督、查,直接對董事長負責,公開選拔思想好、作風正、事業心強、業務素質高的人員充實內審隊伍。還明確宣布:凡離任者,先調離原部門,暫不明確職務,在從事營業現場管理的督導臺邊工作,邊接受審計,邊配合做好任期內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待審計作出結論、遺留問題解決得有眉目后,再安排到新的崗位。由于對內審機構定位明確、授權到位,對離任者實行離任即審,審后再定職,這樣做,增強了內審人員不辱使命的責任感,強化了離任者積極配合審計、爭取過好“審計關”的緊迫感,促使接任者盡快進入角色、弄清家底,也使其他在任的經理從中受到強化責任意識的啟發和鞭策,為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了良好的內部環境。
二、針對內部離任審計的特點,把把好審計工作的在京,是搞好離任審計的前提。
我們在開展離任審計的實踐中,將工作重點定為:
l、驗證、評價離任者任期內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2.審核、驗證部門掌管的資產狀況;揭示并處理不實資產和不良資產,夯實家底。
3.對購銷業務活動中涉及尚未進行帳務處理的商品轉移、財務收支、資產損溢、債權債務等遺留的利或有的事項,作好銜接或處理。
4.驗證和評價被審計部門內部控制制度的運行情況。
5、對離任者進行綜合評價,提出必要的獎勵或追究經濟責任的建議。
三、遵循審計規范,精心組組實施,是提高離任審計質量的基礎。
L、成立審計小組、科學分工。根據工作量的大小,以審計督查室成員為主,必要時抽調財務、業務人員參加。組成審計小組,明確審計組長。審計組長一般由一名副總經理兼任,或由審計室主任擔任,具體負責審計方案的制定和人員分工,檢查審計人員的工作進度和質量;分析研究審計證據,協調、處理審計過程中的各種問題和矛盾。負責把好審計質量關。
2.按照審計程序;認真實施審計。具體步驟是:
(l)、發出《審計通知書》。
(2)作好審前調查。聽取離、接任雙方的意見和要求,召開柜組長、營業員代表座談會,進一步了解被審計部門情況,通報審計程序,聽取職工群眾意見,提出配合審計的要求。
(3)、調閱會計報表、會計帳簿、會計憑證和柜組管理臺帳及其他相關資料。
(4)、對柜組進行現場盤點,在盤點過程中檢查商品質量和存貸管理狀況。
(5)、集中精力,弄清以下情況;
a:有無虛報、瞞報利潤情況。
B:向當事人或責任人調查帳齡較長的“應收帳款”和“預付帳款”各債務單位經營情況及資信程度,逐筆審議債權的可靠性,債務的真實性,逐筆明確帳款清理、清收的時限和責任人,列表備案。對其中帳齡較長、債務人已發生變化、收回無望的,確認經濟損失,對可能會形成呆壞帳損失的,在《審計報告》中作說明。
C:弄清各柜組帳貨是否相符、庫存中有哪些有問題商品、代銷商品有無退貨或付款過頭現象、柜組帳存總額中有帳無貨的“往來庫存”(包括來貨短少待查、退調貨未達帳、商品賒銷、批發應收款未達帳)等問題,查明原因,逐一落實責任人。
凡排查出來的冷背呆滯、質次價高、殘損失效、銷小存大等有問題商品,在了解其形成時間及原因的基礎上,組織離。接任雙方和財務、業務等部門負責人,現場逐一鑒定,按當前市場行情評估可變現的處理價,確定資產損失額,使這些潛虧因素浮出水面,待《審計報告》獲得認可后,按程序進行報批,調整損溢。
D:對各柜組進銷差價和進銷差率進行檢查驗證,發現低于正常水平的,進行差價核實,調整損溢。
E:抽查柜組物價臺帳、代銷臺帳、合同臺帳和平時的盤點表等,查證內部管理有無失控現象。
(6)、分類匯總,撰寫《審計報告》。將審計證據及有關資料進行分類匯總,召開審計小組成員會議,對照方針、政策、法規和企業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及任期內的經營指標,對被審計部門的經營管理狀況進行集體討論、評價;研究《審計報告》提綱和審計“建議”,做到對離任者和接任者負責,使離任者進一步發揚成績、克服缺點,讓繼任者從中吸取經驗和教訓。在此基礎上撰寫《審計報告》初稿,發送給離、接任者,再根據雙方反饋的意見,作進一步調查論證和修改。
四、耐心細致地處理也離、接任雙方的意見和要求,是審計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的要求,是審計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的重要環節。
在審計過程中,多數接任者希望對有問題商品和有問題資金能一次性處理到位,盡快清倉、平帳;輕裝上陣;而離任者則往往認為商品削價損失幅度過大,對其經營業績和評價有影響,雙方互有爭議。如何準確判斷有問題商品和有問題資金。合理認定任期內的各種損失,明確劃分離任者應承擔的責任,這是審計工作中的一個難點。我們在驗證、取證過程中,凡發現利潤不實、費用開支不當。債權不夠可靠、債務有出入等問題,都及時向離任者反饋,在認真聽取其陳述的同時,明確指出離任者的責任,要求其邊工作,邊清理、清收,爭取少遺留或不遺留給繼任者;在認定有問題商品削價、報廢損失和有問題資金的壞帳時,離任者有時提出各種理由進行辯解,甚至不肯簽字,我們堅持耐心細致地聽取離、接任雙方意見,反復組織討論,統一思想,達成共識;對離任者一時難以處理到位的遺留問題,由離任者負責落.實責任人,交由接任者今后繼續催辦、落實,總之,通過審計,使離任者移交得清清楚楚,接任者接收得實實在在,對前任未盡事宜明明白白,做到雙方責任明確無疑。
五、落實《審計意見書》,延伸和深化審計成果,是離任審計工作價值的提升。
離任審計是一項綜合性審計,是多種審計形式的復合體。為了充分拓展這種綜合審計的綜合效應,在審計小組的工作任務基本完成后,還開展以下四項活動:
1、董事長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專門聽取審計小組匯報,研究離、接任者對《審計報告》的反饋意見,審定《審計報告》;根據離任者或當事人的經濟責任大小,確定經濟責任獎賠金額,簽發《審計意見書》。
2.董事長召開全司干部大會或各部門負責人會議,通報審計情況(必要時由離任者作任期總結或反思發言),并對在接受審計期間,能認真配合審計,積極清收帳款,推銷處理有問題商品事跡突出。成績顯著的,給予表揚獎勵,而后明確新的崗位。這樣做,收到了每次離任審計,全體干部都得到一次教育和提高的效果。
(一)有利于預防國企領導干部腐敗
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有利于進一步預防和治理腐敗現象。我們知道,進行任職監督與離職審計,是加強領導干部勤政廉政的重要舉措之一。領導者怎樣正確使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依法行政,科學合理地分配、管理和使用現有資金,是關系到我國經濟建設持續穩定快速健康發展的關鍵所在。目前,我國對于領導干部的任職監督和離任審計效果來看,依然存在著一些極為突出的困難與問題。綜合分析產生這些困難和問題的根本原因,都與一些領導干部沒有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沒有認真履行自身所肩負的職能職責有著很大的牽連。因此,我們只有通過全面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不僅可以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那些無視國家財經法紀,、貪污受賄、弄虛作假等侵占國有資產的行為,而且可以進一步提高領導干部不斷提高駕馭經濟管理水平,增強遵章守紀意識以及自我制約能力。
(二)有利于國有資產安全
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有利于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安全管理。目前,從我國的實際來看,特別是在深化改革開放過程中,有的領導者以合資、聯營、對外招商引資、辦企業等為幌子,把國有資產逐步轉為集體資產,甚至是個人財產,并從中牟取暴利,導致了我國國有資產的流失現象極為嚴重。而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的有機結合,則可以有效地遏制國有資產流失嚴重的不良現象,確保國有資的產保值和增值。
二、實現國企領導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表現形式
(一)實施群眾監督
進行群眾監督,其具體操作程序就是,通過從常委會討論決定以后,由組織部門牽頭組織,通過新聞、媒體、張貼公示、公告等有效形式,對即將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進行任職或者離任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一般情況下,公示期限通常為7天。如果對于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公示沒有問題的,則可以按照正常任職程序履行手續。但是,如果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公示存在問題的,則需要由同級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牽頭,組成專門的調查組進行調查與核實。經核查確實存在一定問題,但又不足以影響領導干部任職或離任的,可以依照干部管理權限,進一步履行和完善有關任職或者離任手續。而對于確實存在比較嚴重問題,并可能影響整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則需要對任用人員和有關問題進行復查審議,并需要做出相應處理的決定。此外,對于構成嚴重違紀違法的,則需要報請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依法進行查處。
(二)實施執法監督
執法監督,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有效形式。對此,我們可以由組織部門向審計機構發放審計委托,然后由審計機構對即將任職或者離任的有關領導干部進行經濟審計,內容主要包括領導干部任職期間落實有關財經法律、政策、收支、投資、負債以及經濟管理等情況,并進行全程審計、監督與管理??梢?,推行執法監督,已經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三)實施自我監督自我監督,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根本形式。目前,自我監督的形式主要是同級監督或下級監督上級,對此,這就要求領導干部既要有高超的領導藝術,同時又具有自覺接受來自各方不同級別監督的意識。各級組織部門必須把對本單位領導干部的任期監督列入正?;?、法規化管理,上級領導部門也把所屬各級領導干部任期監督列入考核指標,這樣,從上到下、從下到上密切配合,上下聯動,形成領導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的有效約束機制。(四)實施組織監督組織監督,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重要形式。因此,我們必須以審計部門提供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為前提和基礎,進一步對即將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進行科學有效的監督,并切實做好任職或者離任的有關財務交接工作。此外,對于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在進行交接時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交接工作,并認真填寫任職或者離任財務交接情況說明書。在開展這些工作過程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部門必須全程進行監督、指導和幫助,確保交接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值得一提的是,并依法按規定確定監督交接的有關人員。這樣做的最終目的,就是要讓即將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真正們認識到自己所應承擔的財務經濟行為以及有關責任。
三、當前國企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審計監督工作流于形式
審計監督工作流于形式,是當前對國企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實際上,雖然我國已經有了相應的任職和離任審計的規定。但是,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由于少數國企領導干部的思想不夠重視,認識不到位,唯我獨尊,我行我素,辦事不按程序,個人說了算。在目前主要依靠下級監督的大環境下,職責權力有限,審計監督顯得十分乏力和無力,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嚴重影響制約了國企領導干部任職和離任審計監督職能的全面發揮。
(二)審計監督職責不夠清晰
一般情況下,我們開展審計工作的最終目的,就是要充分發揮相關職能部門的作用,既做到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又促使人才資源能量最大限度的發揮。然而紀檢審計監督部門是國有企業本單位的一個下屬部門。目前比較普遍存在著:審計上級怕丟位子,審計同級怕丟面子,審計下級怕丟票子的“三怕”現象,嚴重影響了審計監督職能的有效發揮,加上有些紀檢監察干部本身專業業務水平有限,即使事后發現離任的國企領導干部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也是領導干部自身的問題,不會追究紀檢監察審計工作的責任。
(三)審計監督機制不夠健全
目前,從我國的實際來看,所執行的國企領導干部任職或者離任審計的工作規定、法律法規等都是上個世紀研究制定的,不僅內容極為簡單,而且已經不能很好地適應新形勢下我國各項事業發展的客觀要求,并已不能適應任職或離任審計工作的現實需要了。此外,也會經常出現移交過程中輕率了事、敷衍應付等現象。甚至有的接交手續不夠齊全和完備,新任同志常使因資料不齊、底數不清等問題和困難而無法正常開展工作。另外,也有可能出現因離前任領導履行職責不夠到位,導致了新任職的領導接任不久便暴露這樣那樣的具體問題。
(四)審計監督作用難以發揮
當前,在我國一些單位的審計過程中,在正常情況下,往往是下級審計上級,而且審計監察人員是國企本單位任用的,因而導致任職或離任審計工作都只是走走過場,流于形式,敷衍應付。這樣一來,就必然導致了審計監察工作領導要你審你就審,不要你審你就沒法審,失去了審計監察工作應有的作用。往往造成了審計報告進口袋的結果,形成了審歸審、審白審等不良現象。
四、實現國企領導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對策
(一)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
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就需要我們本著對國家、對人民負責以及統一、科學、高效的基本原則,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備、依法辦事、善于創新、勤政廉政的國企領導干部選拔上來。這其中最為關鍵的就在于必須進一步健全完善人事任免體制,而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則為其中重中之重的一環。實際上,堅持把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起來,切實開展國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切實把對人和對事的監督結合,進而使任職監督和離任審計的內容更加全面、渠道更加寬暢,信息更加真實,范圍更加廣泛,效果更加明顯。所謂國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就是指審計部門受組織管理部門的委托,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對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的監督、分析和評價的具體行為與活動。一般情況下,對國企領導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可以有任前、任中以及任后經濟責任審計三種。因此,審計結果可以作為評價、分析和判斷領導干部從事經濟工作的素質、決算水平以及履行經濟職責的重要依據。因而比起考察評議結果而言,就更具有準確性、客觀性和科學性,進而使得任職監督和離任審計都能實現定性、定量分析的有機結合。
(二)提高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工作效果
提高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工作效果,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重要舉措。這是因為,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以后,我們可以把審計結果作為國企領導干部任期內履行經濟責任以及駕馭經濟能力的綜合評價,也為組織人事部門考察國企領導干部提供了科學的參考依據。此外,通過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結合,可以幫助審計部門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值得一提的是,通過任職監督或離任審計,可以加大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力度,促進領導干部進一步提高廉潔自律意識,也可以進一步增強領導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識,進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的全面深入開展。
(三)加強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宣傳教育
加強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宣傳教育,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關鍵策略。只有通過加強宣傳教育和管理,提高領導干部對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重要意義和作用的認識,自覺接受并切實做好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此外,把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作為考核干部任職重要指標,不僅可以進一步規范國企領導干部的監督與管理,而且也是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關鍵渠道。在此基礎上,我們必須要進一步健全完善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宣傳教育的組織機構、明確職責,為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夯實基礎。
(四)健全完善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機制
健全完善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機制,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根本途徑。對此,我們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體制機制,逐步提高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的質量和效率。首先,要組織安排好國企領導干部任職或者離任述職報告,要把審計對象以及內容重點放在任職期內負責的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工作措施和主要成績、存在問題等方面。其次,要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的座談會,進而可以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領導干部在任職期內履行職責職能的情況。再次,要組織開好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會議。必須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廣泛征求意見建議的基礎上,最終形成科學、客觀、公正的任職或者離任審計報告。此外,需要我們建立相應的綜合評價體系。即任職或離任審計要根據有關職能職責,對任職或者離任的國企領導干部執行政策法規、財務狀況、資產管理以及勤政廉政等方面情況進行科學客觀的評價。同時必須建立健全違法違紀線索移交報送機制。對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紀線索,需要及時移交有關部門立案查處。
五、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