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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規范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產生危害,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管理。
第三條衛生部對全國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實施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實施監督。
第二章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職責
第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制定并落實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關人員的工作職責及發生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應急方案。內容包括:
(一)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各產生地點對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的產生地點、暫時貯存地點的工作制度及從產生地點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的工作要求;
(三)醫療廢物在醫療衛生機構內部運送及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的有關交接、登記的規定;
(四)醫療廢物管理過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緊急處理措施;
(五)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有關工作人員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
第六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設置負責醫療廢物管理的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過程中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二)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過程中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工作;
(三)負責組織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時的緊急處理工作;
(四)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培訓工作;
(五)負責有關醫療廢物登記和檔案資料的管理;
(六)負責及時分析和處理醫療廢物管理中的其它問題。
第七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并在48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調查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調查處理結果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每月匯總逐級上報至當地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每半年匯總后報衛生部。
第八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12小時內逐級向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醫療衛生機構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6小時內逐級向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6小時內向衛生部報告。
發生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九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過程中所需要的專業技術、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和緊急處理知識等,制定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三章分類收集、運送與暫時貯存
第十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
第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及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
(一)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二)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三)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四)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五)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七)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八)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九)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十)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產生地點應當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說明。
第十三條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第十四條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第十五條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系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第十六條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內部指定的暫時貯存地點。
第十七條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第十八條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第十九條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第二十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第二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建立的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一)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方便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及運送工具、車輛的出入;
(二)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三)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五)易于清潔和消毒;
(六)避免陽光直射;
(七)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第二十二條暫時貯存病理性廢物,應當具備低溫貯存或者防腐條件。
第二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醫療廢物交由取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第二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條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第二十六條禁止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條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地區,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自行就地處置其產生的醫療廢物。自行處置醫療廢物的,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應當消毒并作毀形處理;
(二)能夠焚燒的,應當及時焚燒;
(三)不能焚燒的,應當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及時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一)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二)組織有關人員盡快按照應急方案,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三)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四)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五)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六)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
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第四章人員培訓和職業安全防護
第二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本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全體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條醫療廢物相關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一)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要求;
(二)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安全防護等知識;
(四)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五)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第三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接觸醫療廢物種類及風險大小的不同,采取適宜、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為機構內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第三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并及時報告機構內的相關部門。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對所轄區域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條對醫療衛生機構監督檢查和抽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及落實情況;
(二)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的工作狀況;
(三)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登記資料和記錄;
(四)醫療廢物管理工作中,相關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五)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上報及調查處理情況;
(六)進行現場衛生學監測。
第三十五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或者抽查中發現醫療衛生機構存在隱患時,應當責令立即消除隱患。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第三十七條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第三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等工作,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阻礙,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
(二)未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的;
(三)未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或者未保存登記資料的;
(四)未對機構內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采取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的;
(五)未對使用后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的;
(六)自行建有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醫療衛生機構,未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或者未將檢測、評價效果存檔、報告的。
第四十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地點、設施或者設備不符合衛生要求的;
(二)未將醫療廢物按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醫療衛生機構內丟棄醫療廢物和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將醫療廢物交給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三)未按照條例及本辦法的規定對污水、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進行嚴格消毒,或者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排入污水處理系統的;
(四)對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的。
第四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的,依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處罰。
第四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未采取緊急處理措施,或者未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無正當理由,阻礙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拒絕執法人員進入現場,或者不配合執法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檢查范圍
市轄區范圍內的鄉鎮衛生院、一級廠企醫院、二級醫院、社區服務中心(站)、疾控中心、婦幼保健院、結核病、皮膚病防治所、各民營醫院、個體診所、廠企醫務室、衛生所、保健站。
二、檢查內容
1、是否有健全的本單位醫療廢物處置管理機構,具體的責任人員和明確的崗位責任制,是否簽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協議書》等相關資料。
2、是否有完善的醫療廢物處置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是否按規定執行。
3、是否設有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暫時存儲場所,是否有專人負責收集、運送和保存,是否用合格的專用包裝物分類收集醫療廢物。
4、是否按《醫療衛生機構消毒技術規范》等衛生法律、法規和各項技術規范對醫療垃圾、廢棄物等進行嚴格處理并完善醫療廢物登記。
三、檢查時間、形式
2013年3月15日至4月底,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進行實地檢查,此次檢查活動將與今年的醫療機構校驗現場檢查工作相結合檢查院工作相結合,按照《醫療機構醫療廢物處置監督檢查評估表》(附件1)的標準,檢查的結果將做為本年度醫療機構校驗的評審標準之一。
四、工作要求
(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充分認識到加強醫療廢物管理是醫療衛生機構的法定義務和義不容辭的職責,做好這項工作對于確保醫療質量,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意義重大,要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
(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加強醫療廢物管理的培訓教育工作。采取各種形式,以《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培訓為重點,實施全員培訓,使每一個崗位的每一位工作人員都能夠熟悉、掌握醫療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范的規定,都能夠明確各自的崗位職責,增強依法管理醫療廢物的意識,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增強社會安全意識,切實履行好各自的職責。
(三)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認真進行疏理,盡快把醫療廢物管理的各項制度健全好、落實好。要按照《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試行)》(附件2)的規定,規范地開展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和集中處置工作,做到不留空間和死角。要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要求,落實好各部門、各崗位的職責,加強監控部門或專(兼)職人員職能建設,加強監督檢查,科學實施考核,及時查糾問題,堅持獎懲分明,確保醫療廢物管理各項措施落在實處。
關鍵詞 醫療廢物 規范 管理
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的廢物;通過不斷的完善各類制度,有效地加強了醫療廢物的管理,保護了醫院及周邊環境,杜絕了有害物質的流散;現將管理的措施報告如下。
健全管理體系,完善規章制度
按照《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規定要求,成立了由醫院感染委員會主任為組長,醫務處、護理部、院務處領導及醫院感染辦專職人員為成員的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并成立了由科主任、護士長及醫院感染監控員為成員的科室醫療廢物管理小組,各自在管理范圍內做好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1],根據國家和本地衛生行政部門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法規、條例,醫院感染辦負責擬定全院醫療廢棄物處置規定,具體組織實施、督查[2]。
加強人員培訓,提高防護水平
為提高大家對醫療廢物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對全院醫務人員進行定期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制度、醫療廢物分類制度、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處理方法及要求、安全防護及緊急處理知識的培訓,舉辦專題講座,制定張貼醫療廢物收集流程圖,要求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貯存處理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操作過程中必須穿戴防護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防護用品,如有液體或熔融物濺出危險時,還須配戴護目鏡。并對收集站工作人員進行工作制度、崗位職責、消毒方法、管理方法、防護技術的培訓,要求其工作時切實做好醫療垃圾的分類收集,認真交接,登記完整。每年1次進行健康體檢,并為其建立健康檔案,必要時,對其進行免疫接種。
落實醫療廢物的管理措施
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結合具體情況制定了相應的處理規定實施細則。
要求做到:①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符合規定的專用包裝物或容器內。②感染性、病理性、損傷性、藥物性、化學性廢物必須分類收集,不得混合收集。③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緊密、嚴密的封口方式。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帖標簽,注明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重量或數量以及經辦人等警示標識。④隔離的傳染病患者或疑似傳染病患者產生的傳染性排泄物,按照規定嚴格消毒達到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產生的醫療廢物必須使用雙層黃色包裝物及時密封并做明顯標記。⑤藥物性廢物應由藥劑科統一回收、集中處置。⑥病原體的培養基、微生物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廢物,應先采用耐高溫塑料袋打包,放入滅菌器后,打開袋口或在袋上多處戳洞,以便蒸汽穿透,在實驗室內采用內循環式壓力蒸汽滅菌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⑦保潔公司指定專人專車專線每天下午4時負責收集各科室醫療廢物,與科室負責的護士進行交接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數量、交接時并實行雙簽名。⑧禁止各科室和個人轉讓、出售醫療廢物(如輸液器、藥瓶等)。⑨保潔公司醫療廢物回收專職人員與醫療廢物回收公司認真交接登記,并負責醫療廢物周轉箱的使用保管。
組織督查,及時整改
醫院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成員定期檢查醫院醫療廢物管理工作,醫院感染辦負責醫療廢物日常監督、檢查。個別醫護人員對醫療廢物的危害性認知不夠,如為了圖方便,隨手將醫療垃圾丟棄在生活垃圾袋內或進行醫療操作后未將醫療廢物分類放置,造成醫療廢物混放等現象。對科室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給科室主任及護士長,要求督促整改。并將醫療廢物的收集分類納入績效管理方案,不符合要求每次扣0.5分,與當月科室收入掛鉤(每增減1份暫按60元計算),做到有規可循、有法可依,減少了醫院交叉感染,避免院內、院外環境污染。
醫療廢物因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蟲和其他有害物質,因此如果對醫療廢物不加以嚴格規范化管理,可能發生污染性物質、有害化學物質的流散,因此科學管理醫療廢物,是有效控制院內感染的重要環節,是保護醫院環境不受污染,保護患者和醫護人員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
參考文獻
關鍵詞: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規范化管理
醫療廢物是指醫療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1]。如果處置不當,不僅會對醫務人員構成職業傷害,還會造成社會環境污染和疾病的傳播,對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構成潛在的威脅。 2003年國務院頒布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條例指出國家推行醫療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我市于2006年12月份建立了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負責全市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的集中處置工作。現將我院在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管理措施總結報道如下。
1存在的問題
1.1醫療廢物分類收集不規范醫療廢物未嚴格按要求分類,收集損傷性廢物的利器盒盛裝過滿沒有及時更換,利器盒不加蓋,可能造成工作人員銳器傷。損傷性醫療廢物混入感染性醫療廢物,導致包裝袋破損醫療廢物泄漏,專職運送人員意外暴露的危險,并給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最后處置工作帶來不便。包裝袋過滿>3/4,標識不清,封袋不嚴;生活垃圾混入醫療廢物,不符合醫療廢物減量化原則;對傳染病患者或疑似傳染病患者產生的生活垃圾沒有嚴格按照感染性醫療廢物處置,造成環境污染。
1.2交接轉運環節不完善專職轉運人員每天轉運結束后轉運工具未做到及時清潔消毒。交接記錄不完整。產生地未做到日產日清。有時與處置中心不當面登記交接,未做到共同填寫醫療機構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2管理措施
2.1建立完整的管理體系,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為了使醫療廢物處置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衛生部《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和《六安市醫療廢物管理規定》對醫療機構的要求,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成立了以法人代表為第一責任人,業務院長、醫務科、護理部、院感辦、總務科和臨床醫技科室負責人組成的醫療廢物管理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負責管理和協調醫療廢物處置工作。制定了《醫療廢物管理制度》、《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轉運、貯存、處置工作流程》、《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處理預案》和質量考核指標,使醫療廢物處置工作做到職責分明,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2.2加強培訓采取全院組織和科室組織等多種形式,分層次有重點的進行全員培訓,提高各類人員對醫療廢物危害性的認識和規范管理的法律意識。
2.2.1醫務人員的培訓組織相關人員學習國家和部門頒布的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和醫院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相關制度、質量控制標準、職業安全防護及緊急處理措施,要求掌握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和管理流程。
2.2.2衛生保潔員和專職運送人員的培訓保潔人員文化程度低,清潔衛生理念和自我保護意識差,要加大培訓力度。培訓重點:醫療廢物處置流程,清潔、消毒知識和職業安全防護,強調當面交接的重要性;禁止出賣醫療廢物的行為,確保醫療廢物處置的安全有序。保潔人員流動性大,科室隨時做好新進人員的培訓。
2.2.3新上崗人員的培訓實習、新入人員均進行崗前培訓。在學習醫療廢物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的同時,現場指導分類、收集的要求和如何做好自我保護,考核合格后上崗。
2.3加強醫療廢物處置流程的規范化管理
2.3.1臨床科室產生地的管理將《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和處置流程張貼在各科室處置間,要求科室在產生地將醫療廢物按照感染性、損傷性、病理性、化學性、藥物性就地進行分類,及時分別放置于醫院統一購置的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的具有防滲漏性能的專用包裝袋和利器盒,醫療廢物收集達到包裝袋的3/4滿時及時有效的封口,系上統一制作的標識卡,卡上注明:醫療廢物產生科室、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殊說明,由專職運送人員負責收集,做到日產日清。加強傳染病患者或疑似傳染病患者生活垃圾的管理,用雙層包裝袋按照感染性醫療廢物處理。加強對患者及陪屬的教育和引導,防止生活垃圾混入醫療廢物,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2.3.2轉運、暫貯、移交的管理醫院修建了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醫療廢物暫存房,標有醒目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 的 警示標識。配備了相應的清潔消毒設施和病理性廢物低溫儲存柜。為專職運送人員配備了口罩、帽子、工作服、橡膠手套和膠鞋等防護用品。專職運送人員每天兩次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下科室用密閉的專用醫療廢物中轉箱將分類包裝好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到暫存房。同時和科室交接人員填寫好交接登記,登記內容包括:產生科室、廢物種類、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和經手人簽名。運送人員在運送時必須查看包裝袋的標識、封口,不得把不符合包裝要求的醫療廢物轉運到暫存房,沿途不得泄漏、撒落。運送人員負責每天向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移交分類包裝好的醫療廢物,同時嚴格執行醫院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當面填寫醫療機構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交接雙方簽字留存備查。每天移交結束,運送人員對暫存房和轉運工具進行清潔消毒。
2.3.3加強督查持續改進實行院科兩級管理,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和總務科負責對全院醫療廢物處置工作的監督管理,重點檢查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暫存、轉運。科室由科主任和護士長負責,強化醫務人員的責任意識,監督醫護人員因為不良習慣及便利導致的錯誤或疏忽。對發現的問題,組織討論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監督整改到位。
3討論
醫務人員對醫療廢物的危害性和醫療廢物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從而對醫療廢物管理不重視;醫務人員對于醫療廢物管理知識的欠缺也直接影響醫療廢物管理質量[2]。醫療廢物規范處置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是保障患者及醫務人員健康的重要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產生的危害,醫護人員必須明確自己在醫療廢物管理中的責任義務和權利[3],在工作中將醫療廢物規范處置作為自覺行為。完整的管理體系、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處置流程,領導重視,加強培訓,人人參與是醫療廢物規范管理的保障。我院通過加強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規范化管理,明顯改善了醫院的環境,避免了對社會環境和公眾健康的危害,減少了疾病的傳播,為有效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引起的醫院感染和醫務人員職業傷害提供了保障。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M].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2003:6-7.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生態縣建設”戰略部署,按照縣委、縣政府下達我局的各項工作任務,履行本部門工作職責,狠抓工作落實,確保我縣創建生態縣的目標順利實現。
二、主要工作任務
1、20__年安排創建省級生態鄉鎮的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合格率大于95%;
2、結合衛生鄉鎮、衛生村創建,配合鄉鎮不斷改善農村衛生狀況,提高衛生廁所普及率,確保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在90%以上。
3、加強全縣醫療廢物管理,探索醫療廢物處置途徑,確保全縣各醫院醫療廢物處置率達100%。
4、加大宣傳力度,結合本系統特點,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生態縣創建宣教活動,在系統內營造濃厚的創建氛圍。
5、積極開展生態縣建設信息報送和優秀圖片選送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農村飲用水衛生監測工作
1、縣疾控中心根據《甘肅省農村應用水水質衛生檢測實施方案》,加強農村飲用水衛生監測工作,提高農村飲用水監測的覆蓋率。
2、加強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狀況信息收集,做好全縣農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部分分散式供水點供水方式等基本情況的調查摸底工作,詳細掌握全縣農村供水有關數據資料。
3、結合生態縣創建工作要求,重點加強對創建生態鄉鎮、村供水工程水質的日常監測和技術指導工作,并及時對所監測到的數據進行分析匯總,對水樣監測不合格的供水單位,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確保20__年安排創建生態鄉鎮的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合格率大于95%。
(二)農村衛生廁所整治工作
1、今年是我縣連續實施中央農村改廁項目的第四年,縣愛衛辦要在認真總結前三年項目工作的基礎上,結合中央項目督導組專家的意見,重點把好中央項目村的落實、項目村相關人員的培訓和改廁健康教育三個關,進一步提高項目技術指導能力,確保中央項目質量。
2、普及全縣農村的公廁、戶廁無害化改造工作, 積極扶持中心村的改廁工作,在中心村全面清除簡易廁所、露天糞缸,按人口比例規劃建造無害化公共廁所,確保農村無害化廁所普及率在90%以上。
(三)醫療廢物管理工作
1、認真落實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把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做到領導、責任、措施“三到位”。
2、縣直醫療衛生單位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監管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積極配合環保部門對醫療機構開展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并按照要求全面開展考核,同時督促各醫療單位將醫療廢物按規定統一收集,并交由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理中心處理。鄉鎮醫療機構和個體診所等偏遠地區必須達到《醫療廢物處置管理條例》規定的基本要求,經縣環保局和衛生局同意后方可就地進行處置,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置。
3、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要依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強化對轄區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工作的監督管理,定期開展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專項檢查,要將醫療廢物處置工作納入責任目標考核內容,確保全縣各醫院醫療廢物處置率達100%。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創建生態縣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提升我縣生態文明和經濟社會發展整體水平的有效載體和內在要求。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充分認識生態創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創建意識,做到思想認識到位,行動統一到位,宣傳服務到位,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如期完成。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生態縣創建是一項綜合性系統工程,各相關責任單位要根據生態縣建設工作任務分解表要求,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和詳細實施計劃,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好各項工作措施,高標準、高效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縣衛生局將成立生態縣建設督查考核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創建工作開展督導,對未完成任務的單位,予以通報,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