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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明確提出“科技創新是提高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必須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由此開展了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隨著科研經費投入的增多,經費在管理使用中出現的問題也日益突出。在日常的高校科研經費審核報銷中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資金報銷量大,財務人員壓力大,科研人員消耗精力過多。
目前高校每年僅科研經費就有幾個億甚至幾十個億到賬。例如浙江大學2013年僅科研經費36.07億元到帳。依照現行的財務制度,這些經費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都要通過一張張發票才能核銷。
2.科研經費的違規違紀使用現象普遍。據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調查顯示,科研資金用于項目本身的比例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經費流失于項目之外。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假票據、真票據假業務、真實業務虛假發票的現象很普遍。從日常財務審核的報銷票據來看,大部分是市內交通費、差旅費、郵寄費,通訊費,汽油費、資料費、辦公材料、家居用具等費用,財務人員由于專業背景和精力所限很難界定是科研用消耗還是個人消耗。
(2)以他人名義冒領科研勞務費。近年來曝光的數起科研經費違法案件中,都是通過開據虛假發票、編造虛假預算和虛假合同套取科研經費。為了防范科研經費的濫支濫用,科研經費的相關管理部門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從實際執行結果看,并沒有達到真正扼制科研經費被挪用的現象。
二、造成科研經費使用現狀的原因
1.科研經費管理立法缺位。如今,與龐大科研經費的投入使用相配套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及監督機制捉襟見肘。現行科研經費管理規定中,只有相關部門出臺的如針對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簡稱863計劃)、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簡稱973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專項研發經費的管理辦法。管理政策都以“意見”或“辦法”的形式頒發,多為指導性。各高校結合自身情況制訂了一些規章制度,但隨意性較大。
2.科研課題立項的碎片化管理。目前,高校科研經費投入分為國家、地方和企事業單位幾個層次,形成多部門、多層次構成的縱橫交織的科研計劃管理體系。這種條塊分割現狀造成資源配置的碎片化。不同部門之間對科研項目的信息沒有共享機制,也缺乏必要地溝通和協調,使得科研項目多頭申報。因而獲得充盈的研發資金,這在很大程度上催生了科研經費使用的虛假業務。
3.科研經費預算不合理,經費監管缺位。
首先,科研經費預算不科學。科學合理的預算是經費管理的基礎。而項目撥款缺乏科學合理的參考依據,沒有針對各學科研究活動的特性進行經費的資助。
其次,經費監管方面,財務部門作為科研經費的主要管理者,由于主客觀的原因,財務人員無法對課題研究過程中發生的具體業務真實性、必要性、合理性做出有效判斷,只能按照國家的財務制度和科研經費使用的相關規定進行機械的審核。
再者,課題結題驗收輕率。課題驗收應包括對科研成果的論證和對資金使用合理性的評價兩部分。而目前主管部門在對科研項目進行驗收時,只需要相關的審計部門出具一份財務審計報告及相應級別刊物的論文或文章即可。
最后,審計部門監管不力。審計部分進行項目審計時,對所審課題只是依據課題負責人提供的決算書等會計資料為基礎進行簡單的數據分析,對經費使用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鮮有寫入審計報告,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高校科研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改善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工作的措施
1. 建立和完善與科研經費相適應的科學管理體制
針對科研經費的特殊性,建立統籌協調,以目標和績效為導向的新型科研計劃管理體制,規范科研項目的立項、審批、經費使用、結題、監管和處罰,以形成一套完善的科研經費使用監督管理體系。應該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需要建立全國科研項目申報立項信息庫。在這個庫內,全國任何單位的任何科研課題的申報和立項均可查詢到足夠的信息,實現從項目申報到審批,從立項到實施,再到結題等過程全程公開。以避免科研課題的重復申報。
(2)強化科研經費預算的科學合理性。科研經費的預算應由中介機構、金融機構和評估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科研成本進行較為準確評估使核撥出去的經費額度科學、合理,以保證科研經費能真正用于科學研究。
(3)設計一套科學有效的績效評價指標,嚴把項目結題關。要對成果的創新性,社會化,投入產出等進行論證。評審驗收結果向公眾公開,評審人員對評審結果負有學術責任。對于不達標的項目不予結題,并且不能申請新的課題。充分提高科研人員的積極性。
(4)加強科研項目實施過程的監管。在合法的前提下,通過相應的網絡定期公開課題經費階段性的使用情況等相關信息,使科研課題資助單位和實施單位的相關管理人員可及時了解科研經費的使用情況,并及時實施監督。
(5)加大科研經費的審計處罰力度,不論內部審計還是外部審計,不能只走形式,而是要過程到位,措施得力,不講情面,發現違規違紀行為嚴懲不貸,建立科研誠信制度包括污點記錄。
(6)重視智力創造,讓科研人員的腦力勞動獲得應有的報酬。這是對科研人員腦力勞動的肯定,是對科研人員研究創新的激勵。
高校科研經費數量逐年上升,科研經費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引起關注。作為內部監督體系的組成部分,高校內審應重點開展科研經費審計。文章分析研究高校內審機構如何做好科研經費審計。
關鍵詞:
高校;內部審計;科研經費
隨著國家科研經費投入力度的加大,高校科研經費數量逐年上升,科研經費使用過程中出現了較多的問題,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為進一步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的管理,教育部、財政部和科技部等科研管理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文件,要求高校健全科研制度,規范科研經費的使用,加強科研經費的監督管理。作為內部監督體系的組成部分,高校內部審計部門也逐步將科研經費審計作為審計重點工作之一。
一、科研經費內部審計的定義、定位和內容
科研管理是指高校對其承擔的全部科研活動的管理,包括上級科技主管部門批準的科研項目(縱向科研項目)的管理和企事業單位等委托的各類科研項目(橫向科研項目)的管理。科研經費內部審計是指高校內部審計部門依據有關法規,對科研管理業務活動合法性、適當性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第28條指出,高校內審的目標是促進完善管理,控制和防范風險、提高效益,促進高校實現辦學目標。科研經費審計的定位就是通過審計,促進科研管理的完善,控制和防范風險,提升科研水平。內審部門作為高校科研中不可缺少的角色,起著強化風險管理,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益的作用。科研經費內部審計的主要內容是對科研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同時對合法性、合規性進行評價。目前科研經費預算編制機制、預算標準都不是很合理,如果我們生硬地去追求與預算一致,側重預算執行效率,不但不會提高科研管理效益,還會引導科研支出的虛列,造成負面影響。預算不是我們的定性標準,它本身也是我們審計的對象。審計人員應該通過正面引導,科學預算、科學執行,而不是生硬地追求一致性。科研預算執行審計重點是對合法性和效益性審核。科研經費每一分錢都是納稅人的錢,不是科研項目個人的。所以,不管是在什么情況下,科研經費使用都須合法合規。
二、科研經費審計的特征
1.政策依據的專業針對性
科研經費屬于專項經費管理審計的范疇,審計依據除了國家相關的財經制度外,縱向和橫向科研經費的審計政策依據也不同。縱向科研經費有相應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如國家自然基金管理辦法、社科基金管理辦法等,橫向科研經費更多地是依據合同(任務書)或委托方要求。
2.審計內容的特定性
科研經費審計內容根據科研經費管理部門的要求和項目經費來源確定,主要是審計相關項目內容及制度的遵循性,目的是查錯防弊,查處與科研不相關的費用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審計報告使用范圍的指向性
目前所做的科研經費審計主要是課題結項驗收或中期檢查,報告的使用人主要是科研項目主管部門。
4.審計結論比較單一
審計結論主要側重于經費管理的規范性,預算支出的準確性,以及支出的相關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目前關注績效部分較少。
三、科研經費管理和使用存在的常見問題
科研經費管理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科研經費的使用往往被看成是科研人員的個人行為。項目管控方面,內控不完善,尤其是對橫向科研項目管理疏松。科研管理任務重、科研經費規模大的學校,未按教財【2012】7號文件要求在財務部門或科研部內部統一設置科研管理服務機構。科研人員認識不夠,意識不強,未嚴格執行預算。具體表現有:項目管控方面,尤其是對橫向科研項目管理,學校相關的管理制度不完善;規模大的學校未設立專門的科研管理服務崗位或機構;橫向科研經費未完全實現分項目核算;科研經費尚未完全實現輔助賬登記;因異地轉賬技術上存在一定難度,部分外地專家咨詢費發放未使用銀行卡;少量科研勞務費發放存在無人員身份信息、無銀行卡號、代領代簽等現象;縱向科研經費報銷煙酒、餐費;報銷與科研活動無關的費用,如:衣服、包、藥品、食品、蔬菜等日常生活用品;報銷汽修費、保險費;部分辦公耗材大量從商場、超市購入,存在報銷個人生活用品的可能;個別旅游景點住宿、往返車票,與科研活動關聯度不高;發票無抬頭或發票開具單位與開票內容不符,存在極個別虛假發票問題等。
四、科研經費管理常見問題產生的原因
1.認識上存在誤區
部分教師對科研經費存在認識誤區,認為科研項目是自己憑個人能力向有關部門申請來的,是個人的經費,從而導致科研經費使用隨意。
2.科研管理內控不健全
三級內控失效,項目級內控沒有,院系級內控虛設,校級內控乏力。內部審計一般停留在核查單據層面,對內控關注不夠,整體把握不夠,重點突出不夠。
3.審計資源有限
科研項目數量多,經費金額大,許多高校科研經費突破億元,內審人員一般不超過教工人數的2‰,還要從事工程造價審計、經濟責任審計、財務收支審計等,將科研項目全部納入內審范圍,對內審來說,顯然力不從心。如果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來審計,由于注冊會計師主要擅長公司、企業審計,對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不夠熟悉,對學校業務比較陌生,審計效果不佳。
4.難以界定支出合理性
科研項目涉獵廣泛,專業性強,由于審計人員的專業局限性和自身的能力,對一些支出特別是對一些專用設備、材料是否真正用于科研無法界定,部分支出合理性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科研的真實性和相關性,有時很難認定。你沒有辦法去認定一個科研人員是坐出租車,還是開車,或者租車與科研成果更有關,你也沒有辦法去確定科研過程中是用200個試劑比用300個更應該。
5.審計時效滯后
由于目前多為事后審計,發現的問題往往出現在立項、預算編制等事前和經費使用、核算等過程中,很多問題都既成事實,有些問題整改難度較大,在順利結項和存在問題之間容易引發矛盾。
五、內部審計機構如何搞好科研經費管理審計
1.建設良好的內部審計環境
內部審計環境可以影響審計風險的高低,也是高校內部審計的基礎。《河北省省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第35條規定,學校應將科研經費審計納入內部審計部門的重點審計范圍,對重大、重點科研項目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應通過各種渠道提高高校科研人員對科研經費的認識,增加科研經費使用的合規合理性,同時積極主動地配合學校的審計工作。高校應建立規范高效的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經費內部控制制度,配備專業勝任的審計人員,購置必要的審計軟件,建立良好的內部審計環境。
2.發揮內部審計的建設性、服務性作用,對非故意違規行為予以規范,對惡意行為予以糾正
內部審計不僅需要準確地查出問題,還需要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認為,內部審計的宗旨在于為本單位增加價值、改善業務流程,提高控制與治理過程的有效性,促進風險管理。內部審計應發揮建設性和服務性作用,通過糾正科研經費使用的不當行為,對非故意違規行為予以規范,對惡意行為予以糾正,必要時責令清退違規資金,促進學校科研管理相關部門建立內部控制(包括建立科研經費管理辦法、財務報銷工作規范等),科研管理任務重、經費規模大的學校,在財務部門或科研部內部設置科研管理服務機構,確保科研管理內部控制有效執行。高校科研管理的內部控制包含校級、院系級、項目級三個層級,應完善三級內控。高校內審部門通過內部控制審計,促進三級內控落實。
3.把握重要項目和重要業務環節
重要項目指項目到位資金總額較大,社會影響較大的、關注度高的項目;或者是金額雖不大,存在問題性質嚴重的項目;來自財政撥款的縱向科研項目,也應作為重點。目前科研經費領域出現的問題按照性質與嚴重程度,可以分為四種情況:
(1)在預算與執行過程中,擅自擴大開支標準、未經批準調整項目預算等問題;
(2)科研經費使用過程中,未按照規定進行招標、重復采購、造成資源閑置與浪費;
(3)應該用于某類型的開支被通過某種方式挪作他用,比如以購買辦公用品的名義購買其他物品,以購買辦公家具的名義購買自用家具等;
(4)不僅將科研經費挪作他用,有些完全用于一些無中生有的項目,比如虛列項目支出、虛列勞務人員名單套取科研經費等。重要業務環節,是管理控制中的薄弱部位、銜接部位。主要有經費轉撥、材料采購、勞務費開支三個環節,這三個環節應作為內部審計重點,進行有效地管控。
4.綜合運用審計調查、跟蹤審計、事后審計等方式
科研項目數量多,金額大,在開展審計時,可采取下列方式:
(1)為了全面了解科研管理的業務、控制和風險,內審部門定期對學校科研管理狀況進行審計調查,從而發現內部控制缺陷。
(2)對重大、重點科研項目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跟蹤審計能更好地在過程中發現問題并解決,控制潛在風險,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3)事后審計可以集中在較短時間內完成科研項目審計,并從中發現問題督促項目組整改(包括違規資金的清退)。內審部門擴大事后審計的覆蓋面,加強事后審計。如:審計科研經費轉撥時,審計人員應在“企業信用網”查詢收款單位有關信息(法人代表、高管、股東等信息),查閱項目任務書、預算評審書、項目合作協議等項目資料,審查經費使用的相關性。從科研項目結果入手,發揮審計的監督和威懾作用。
5.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實施全程審計
高校科研項目細分預算復雜,數量多,涉及人員廣,內部審計不僅要做事后審計,還要將加強事前、事中審計。《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28號———信息系統審計》提出,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中要單獨或綜合應用計算機輔助審計工具和技術等信息技術。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中應該綜合運用各類信息化技術,適時掌握、評價審計結果,提高審計效率,識別、評估科研經費管理風險將變得更加便捷。
6.推行科研經費審計結果公示
高校內審部門可以參照審計署《審計結果公告辦理規定》《審計機關公布審計結果準則》等規章,結合學校實際,在校領導批準的情況下進行公示。一定程度上推進校務公開。審計結果公示由發起審計項目的機構對審計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充分考慮學校保密規定,對于項目不能公開。審計公示有利于將審計監督與民主監督有效結合起來,形成廣泛的監督力量。科研經費審計結束后,公示內容應包括項目基本信息、過程管理信息、結題驗收信息和審計結果信息等。綜上所述,科研項目經費審計應通過查處科研經費管理和使用的不當行為,堵塞漏洞、完善內部控制,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為學校科研保駕護航的作用,促進學校科研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李蕓.高校科研經費財務管理研究.安徽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文章編號:1005-913X(2015)08-0150-01
近年來,我國綜合實力不斷增強,科學技術研究越來越受到重視,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每年以超過20%的速度增長。隨著國家科研投入的快速增長,社會對科研經費的使用情況關注度不斷加大,科研管理監督機制不完善等問題益加凸現,截留、擠占、挪用、套取、侵吞科研資金等違法違規事件頻發,科研經費腐敗問題日益嚴重。審計作為科研經費管理的重要一環,面對新形勢,如何從全局的角度開展科研管理審計,發揮風險防范職能,預防科研違法違規行為,促進科研經費高效使用,是當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科研項目管理現狀
(一)科研人員認識存在偏差
“課題制”是我國科研項目最常采用的管理模式。在“課題制”下,項目是最基本的管理單元,項目負責人擁有科研項目實質管控權和經費支配權。“課題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發揮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但也存在一定缺陷。科研人員大多是學術型人才,不熟悉科研管理制度,對科研經費的實質認識有偏差。“課題制”既賦予了項目負責人對科研經費的自主權,也包含了對科研經費的監管責任。項目負責人是科研項目的直接責任人,對經費使用的真實性、合規性、相關性承擔法律責任。有些科研人員法律意識淡薄,在思想上一味要求擴大自己擁有的經費自主支配權,淡化甚至忽視自己應承擔的經費監管責任。甚至還有些科研人員錯誤地認為自己爭取來的橫向科研經費就是自己的私有財產,抵制和規避財務部門的監管。這種“無知者無畏”的心態導致虛列支出套取科研經費等違規情況嚴重。
(二)科研管理體制不健全
科研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作,項目承擔單位作為科研項目依托單位,擔負著管理主體責任,應對項目實施和經費使用進行全過程監管。但實際工作中,項目承擔單位普遍存在“重申報、輕管理;重科研、輕財務”的情況,表現為重視項目的級別、數量、經費和成果,對項目立項、實施、驗收等過程的監管關注不夠。科研管理部門主要扮演流程控制和輔助服務的角色,在工作中存在強化服務、弱化監管的傾向,側重于提供立項申報、成果申報等服務,對管理制度建設和經費監管重視不夠,造成管理制度不健全、監管執行不到位等問題。甚至出于鼓勵科研的目的有意識地放松管理要求,對存在的問題有時也“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財務部門側重對科研經費支出合規性檢查,主要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真實合法、報銷手續是否完備,對經費的相關性和合理性則難以把關。審計部門側重科研經費決算審計,介入項目監督滯后。上述管理部門都沒有對項目執行及經費使用全過程進行有效監管,未能充分發揮事前事中的監督職能。
(三)管理部門協同不夠
管理部門往往局限于職責分工,各管一塊,“自掃門前雪”,缺乏有效的溝通協調,信息不對稱、不共享,“信息孤島”現象較嚴重。因為科研管理部門不了解經費管理,財務部門不熟悉項目管理,資產管理部門不掌握項目的資產狀況,各自為政的管理模式,導致項目管理、經費管理和資產管理相脫節,造成了管理上的“空白點”。科研管理部門主要負責項目申報、立項、實施、結題驗收及成果管理等,對科研經費的合理使用缺乏監督。財務部門主要負責經費的日常核算,不了解項目的運行情況,還是停留在簡單的會計處理層面。資產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單位資產的實物管理,但科研用儀器設備大多由項目組自行保管使用,資產管理部門往往對科研資產家底不清、情況不明,難以審核購置科研設備的必要性,難以防止科研設備重復購置,難以實現科研設備的充分共享,更難以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實現重大科研設備對社會開放。
二、科研項目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滯后,未充分發揮監督職能
目前,科研項目審計以事后審計為主,即在項目結題驗收時,對經費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決算審計,基本不參與項目過程監管。由于介入滯后,審計沒有充分發揮“事前控制”、“事中監督”的職能和風險防范作用,無法及時發現科研項目管理和經費使用中存在的風險和漏洞,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保證科研經費的合規高效使用。有些問題已形成既定事實,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和浪費。
(二)審計范圍狹窄,審計方式單一
在審計范圍上,科研項目審計側重經費財務收支審計,主要審查經費支出的真實性和合規性,不重視科研管理的內部控制評價和經費使用效益監督。在審計方式上,主要采用賬項基礎的審計模式,對項目申報、預算編制、項目實施等環節監督不到位,對經費支出的相關性、合理性關注度不夠。由于審計范圍狹窄,不夠全面,面對科研項目運行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審計部門在監管方式和監管手段上存在薄弱環節,審計監督職能弱化。
(三)審計深度不夠,審計流于形式
科研機構的審計人員主要來自財務、審計等專業,知識結構相對單一,缺乏科研項目相關專業知識,對科研管理的專業判斷不足,影響了科研項目審計的權威性。審計深度不夠,主要還是停留在經費收支層面的檢查,發現的問題主要集中在經費支出合規性、會計核算規范性等政策性、技術性層面,在管理層面對科研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分析不夠,難以形成針對性強的管理建議書,難以通過審計推動科研管理上層次、上水平。
三、科研項目審計新模式
(一)推進審計轉型,提升審計層次
內部審計是單位管理與控制的關鍵環節,在職能上應該兼具管理和服務的雙重屬性,是兩者的統一體。推進審計轉型,就是要在開展科研經費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開展管理審計,從傳統的“查錯防弊”轉向為內部管理服務,從內部檢查和監督向分析和評價方面轉變,把審計與服務融為一體,寓審計于服務之中。提升審計層次,就是要在審計工作模式上將審計關口前移,推動審計范圍由事后向事前、事中延伸,構建事前預防、事中管控和事后監督相結合的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
(二)創新審計工作,優化審計程序
管理審計是現代審計一種新的審計類別,是對經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及評價并深入剖析的一種活動。就科研項目審計而言,創新審計工作,重點是要落實管理審計理念,運用審計調查、審計分析、業務核對、控制測試、內控評價和風險評估等技術提高審計效能,通過審計監督與管理評價促使科研項目管理沿著健康和增加價值的方向運行。優化審計程序就是要分階段有序開展管理審計:在審前調查階段,認真研究梳理現行科研管理制度,分類總結歸納,繪制管理業務流程圖,綜合考慮科研項目管理控制關鍵點編制審計方案;在審計實施階段,注重加強過程把控,采取與科研人員訪談和審計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重點檢查科研管理流程執行情況及管理部門的履責情況,對科研業務總體管理水平進行客觀評價;在審計報告階段,全面復核審計結果,嚴把質量關,切實做到內容完整、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評價恰當、建議可行。
(三)推動內控完善,發揮監督服務新職能
內部控制是科研機構內部約束機制的主要內容,對于保障運轉、防范風險、提高效益具有重要意義。內部控制體系不應一成不變,應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控制環境的變化而與時俱進地改變,應隨著人們對內部控制規律的深入了解而不斷完善。在科研項目管理開展之初開展科研項目管理審計,有助于構建必要的內部控制體系;此后堅持開展科研項目管理審計,對現有內部控制進行評價,有助于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改進,使其趨于健全有效。因此,內部審計部門要積極主動將審計監督融入科研管理體系,以防范管理風險為目的,以完善內部控制為抓手,對科研管理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評價,從完善規章制度、優化業務流程、堵塞管理漏洞等角度,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及優化建議。
關鍵詞:國際合作;科研經費;監管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國際合作項目科研經費監管制度探析
收錄日期:2014年3月2日
黨的十強調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為新時期我國加快推進科技創新國際化、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指明了方向。當前,科技創新與合作發展國際化趨勢日益明顯,越來越多的重大科技問題和挑戰需要全世界共同應對,越來越多的重大科研項目需要國際社會通力合作,國際合作已成為加速科技創新的重要環節。
目前,國際合作科研項目經費的管理控制受到了各方面的廣泛關注,國家一方面增加對科研項目資金的投入,另一方面也注重對資金使用的管理,如何使科研項目經費發揮充分的作用,取得預期效果。同時,也能增強承研單位的核心競爭力。基于這種認識問題的立場和觀點,本文主要對國際合作科研項目經費管理的制度建設等問題展開探討。
一、建立國際合作科研項目經費預算制度
建立經費預算支出和科研項目成果質量與績效結合的預算目標管理制度。項目申報人在編制經費預算時,必須具體明確項目成果所要達到的質量標準、一定時期后的經濟效益和社會影響等,并且與項目申請經費數量掛鉤。如不能達到預算所確定的目標,政府科技管理部門或項目經費資助者應停止經費資助或采取其他懲罰措施,如限制科技項目申報等。
嚴格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經費預算列支的項目和金額應當嚴格執行,但考慮到預算編制依據的變化,可允許單項費用支出金額在一定的幅度內上下浮動,但支出總額不得突破。特殊情況下需要對經費預算作較大調整的,應由項目承擔人提出申請,報項目批準人或經費資助人同意。
自選或研究所下達的課題,經學術委員會討論,研究所領導批準后,課題負責人應將開題報告書或協議書、合同書及批準經費的詳細預算交研究所辦公室辦理立項撥款手續。
國內科研院所核定項目管理費用后,國際合作科研項目在核定的范圍內,嚴格執行經費預算管理。嚴格在核定的經費指標內開支,項目負責人為經費管理第一責任人,經費支出由項目負責人審批后財務部核實,按照項目報銷流程入賬,按季控制分析使用情況,經費預算納入科研項目的年度考核。
海外科研經費的預算管理主要是根據國內科學院下達的成本費用控制指示,執行和分解國內科研院所下達的管理費用計劃、制造費用計劃、基本投資計劃。國內科研院所監督海外科研項目財務計劃執行情況,必要時有權建議提出修正財務計劃。
財務預算編制的必須全面貫徹執行國內科研院所的財務計劃,努力完成各項科研目標。
二、建立國際合作科研項目的配套財務與審計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國際合作科研項目經費的財務管理和控制,強化財務核算和管理,促進科研項目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結合國際合作科研項目實際需要建立國際合作科研項目的配套財務與審計管理制度。
(一)建立財務管理制度,重點完成經費的劃撥、管理和資金風險控制。借鑒歐盟框架計劃的實施過程并結合我國自有國情,整個項目實施分批劃撥。其中,經費不直接劃撥給項目申請人,而是通過項目協調人分配給項目申請人。同時,規定在項目協議中使用的銀行賬戶必須用于項目資金,不能挪作他用。在整個項目周期內,申請人只能獲得一次預付款項,其后每一階段預付款都要根據項目執行方前一階段的工作進展、專家的評估并得到批準才可支付。在資金劃撥的控制和管理上,一方面主要集中在對各種項目財務報告的審批和核實上;另一方面是對經費申報后的系列風險控制上。為了盡可能地加強項目資金控制,對申請者提供的財務報告以及財務方法應建立嚴格的審查,包括要求申請者提交財務決算證明、財務方法證明、平均人力成本證明以及經費申報后的系列風險控制方法,一旦發現項目申請人有違規行為,將對其進行財務處罰。(圖1)
為了規范項目資金和銀行賬戶的管理,建立和健全財務內部控制制度,保障貨幣資金安全,加強對貨幣資金和銀行賬戶的財務管理。
以資金管理為中心,正確處理財務關系。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地籌集和使用資金,有效利用資源,努力提高經濟效益。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監督海外項目資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建立財務管理制度,首先應加強海外資金和銀行賬戶的管理,開立銀行賬戶時應該先對擬選擇的開戶銀行進行資信調查,包括銀行的股東、經營業績、在當地的影響,資信調查完成后,項目部應提出開戶申請,向國內研究院報送《銀行賬戶開戶審批表》、《境外銀行信息調查表》(附件)及相關資料,報送審批。國內財務部對擬開戶單位的開戶申請進行審核提出意見,報國內研究院領導審批。審核同意后,開立賬戶。海外銀行賬戶的授權管理人嚴禁只授權一人管理,可以降低資金的管理控制風險。
庫存現金應根據機構所在地的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庫存限額,并報國內科學院財務部核準。嚴禁超限額存放現金,庫存現金超過限額,應及時送存銀行。提取、運送大額現金要兩人以上同行,現金應存放保險柜中保管,并設有專門的、且能保證安全的放置場所。
對于人員經費,應該報送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發放,因現場需要的勞動競賽獎及各種福利,報國內科學院批準后由項目部在核定的額度內掌握控制使用。
員工國際間出差的機票應向三家不同的票務公司詢價,報銷時發票、行程單、詢價單(注明選擇該航空公司的理由)交財務部審核。
(二)改革科技項目經費審計監督方法,實行績效審計評價制度。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糾正和完善貨幣資金業務的內部稽核制度,明確相關機構或人員的工作職責,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監督檢查相關崗位和人員的設置情況,看是否存在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監督檢查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看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監督檢查印章的保管情況,看是否存在全部印章由一人保管現象;監督檢查票據的保管情況,看是否存在票據管理漏洞。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組織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定期檢查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研究解決執行中的問題,組織審核財務決算。
財會人員應當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錄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退回不給予報銷。財會人員對認為是違反國家財務會計制度及分公司有關規定的財務收支,應制止與糾正,制止與糾正無效的,應向海外項目負責人提出書面意見,請示處理。
三、建立外匯經費管理制度,防范匯率風險
國際合作項目盡可能地約定使用人民幣或主流貨幣結算。對美元或歐元應合理使用金融工具防范匯率波動帶來的損失。外匯匯率風險應做好合同簽訂前匯率趨勢分析;加強合同履約,最大限度降低海外業務應收款項。在項目所在地收到款項,應及時劃回。劃回的外匯應根據匯率的變化和支付計劃判斷是否結匯。
目前,國際合作項目越來越多,由此匯率風險成為面臨的最大風險之一。作為進出口企業,如何選擇合適的方式回避匯率風險已成為國際合作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鑒于此,國際合作項目經費管理應當采取匯率保值增值措施,盡量減少外匯匯率損失。
選擇合適時機結匯。海外財務部應根據各職能部門及項目編制的資金收支計劃,考慮歐元和美元的匯率走勢,確定結匯時機和結匯余額。對于美元收款,盡量做到收款當天或隔日結匯,美元賬戶不保留大額款項;對于歐元收款,選擇較高的價格結匯。從根本上解決匯率風險的途徑是要求業主來承擔匯率損失,和第三方協商采用簽訂合同當日的人民幣對美元固定匯率結算合同價款,人民幣升值的影響由第三方全部補償。這個要求從目前來看并不過分。
四、建立配套的海外研發基地財務管控制度
在內部控制方面,采用統一的財務費用計算方法,從根本上排除由會計方法錯誤和不合規定而導致的問題;承擔單位定期上報科研成果和財務狀況,并提供有獨立第三方審計員出具的審計證書。在外部監督方面,公開審計報告的內容、后續承擔處理結果,甚至適當公開審計監督的工作程序,接受社會和大眾的監督。在差旅費管理方面,遵照我國的《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科學合理地制定本項目人員的差旅費制度。差旅費管理的目標不僅是降低費用,還要考慮增強差旅費管理的透明度和合規度,提高費用管理流程效率,科研工作者的積極性、創造性、安全感和滿意度,是科研項目順利進行的保證。一是應制定清晰明了的差旅費管理制度,并隨環境變化(如航空公司、住宿服務、餐飲業政策或物價變動)及時加以更新;二是對差旅費管理制度進行改進,將處理差旅費用的流程標準化,使之可以及時搜集有關數據并全過程監督差旅費用;三是保證清楚地了解企業的差旅費制度,以避免在未被授權的領域內支出費用。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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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1號)印發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積極評價,《意見》要求的有效落實需要政府、社會和科研承擔單位的共同努力。近年來,隨著高校獲得各類科研經費投入的持續快速增長,其投入使用過程中的經費浪費和流失等違規違法問題也不斷顯現,影響著科研經費使用效益的提高和高校教學科研事業的健康發展。本文結合2014年國發11號文件要求,在深入分析高校經費投入使用管理問題及其根本原因基礎上,著重從監管主體、監管方式、監管基礎和監管內容四方面,就高校建立健全科研經費內部監管體系提出對策建議。
一、我國高校科研經費內部監管面臨的形勢
(一)高校科研經費投入使用現狀
高校科研經費投入方面,總體上存在著結構失衡問題。首先,基礎性科研經費投入比例偏低,基礎性研究經費和應用性研究經費結構不合理,存在重“橫向”輕“縱向”現象。其次,個體經費配置相對集中態勢比較嚴重,易造成科研經費濫用和流失。我國競爭性科研經費支持政策導致“學術大腕”易于爭取經費,以及多部門分散支持科研工作造成“多頭申報”科研經費,因此容易導致比較嚴重的集中現象和貧富不均問題[1]。再次,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結構不合理,間接費用補償和人力成本補償不到位,易造成教學資源被擠壓占用和福利待遇“票據化”。《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財教[2011]434號)規定:“間接費用是指承擔課題任務的單位在組織實施課題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承擔課題任務的單位為課題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績效支出等。其中績效支出是指承擔課題任務的單位為提高科研工作績效安排的相關支出。”此規定適當調整了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結構,提高了間接費用比例,增加了對科研人員的激勵性績效支出。但在課題實際申報過程中,由于規定的模糊性和課題立項審核的嚴格性,導致由課題申報人主導的課題經費申報中的間接費用比例偏低,遠遠低于高校實際承擔的間接成本支出[2]。
高校科研經費使用方面,局部上存在著支出失范問題。目前,高校科研項目種類繁多,科研經費使用規定也不盡相同,導致科研承擔單位和科研項目負責人在使用科研經費過程中有意或無意出現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二)高校科研經費監管面臨的內外部壓力
一方面,外部監管越來越嚴,一是經費資助部門和主管部門等政府監管越來越嚴,除加強科研項目結題結算財務審計外,近年來,財政部門、教育部門、紀委監察與審計部門等都對高校科研經費投入使用情況加大了審計力度、開展了財務巡視、專項審計等工作,查處了一批科研教師、通報了一批案件;二是社會監督越來越深入和廣泛,新聞媒體不斷曝光一些高校科研經費腐敗問題、浪費問題以及低效問題等。審計等外部監督的力度在加大,對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責任追究、結果公開等越來越重視,也越來越規范。同時也在根據外部監督發現的問題不斷改進和完善現行科研經費管理政策,從政策角度保證科研經費得到有效投入使用。可以說,外部監督的加強對高校加強科研經費監管發揮了“倒逼”作用,促動并強化了內部監管工作。另一方面,科研事業穩定發展需要加強監管,一是高校自身的監管責任越來越大,高校作為科研承擔單位,其法人責任更加明確;二是高校科研實力不等同于科研經費到款額度,高校將逐漸從追求科研經費到款轉到追求科研創新、科研成果上來,必然需要高校加強管理,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既提高科研教師的科研積極性、自主性,又保證科研經費合規合法有效使用。
因此,在高校科研經費存在諸多不良狀況的情況下,無論是為了適應外部監督的需要還是自身管理的內在需求,高校都應該建立和完善科研經費內部監管體系。
二、高校科研經費監管失靈的原因分析
高校科研經費投入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是社會經濟轉型過程中社會問題在科研領域的反映,是高等教育事業發展進程中的問題,既有外部宏觀管理政策不合理、監管不到位原因,也有高校自身特性、內部制度粗放、監管寬松造成的。
在外部宏觀管理層面,首先,科研經費投入的多頭管理以及科研經費投入使用政策的多樣性,增加了科研經費監管的難度。其次,我國目前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與科學研究活動本身的規律不適應。如,科研經費的“分散投入、多頭管理”的管理體制,造成管理制度的不統一和管理單位間的政策沖突,易產生“多頭申報”和科研經費“過度集中”等后果[3]。再次,國家對科研項目監管缺乏力度,監督檢查不深入、不徹底,在促進科技創新和提高科研人員積極性下,對科研經費使用中的違規違紀事項處罰較輕,易使得部分科研人員產生僥幸心理。科研經費外部監管的虛化,進一步造成高校內部監管力度下降,重視不夠,進而使內部監管長期處在“寬松”狀態。
在高校內部管理層面,第一,課題制造成監管弱化。課題制在保證課題負責人或課題組在申報項目、項目研究以及經費專款專用自主權方面,曾經發揮著重要作用,激發了科研人員的創造性和積極性,推動了廣大科研人員積極申請科研、開展科學研究,但同時也易造成課題組權力過于集中[4]。課題負責制和法人責任制之間的對立,出現課題組“老板”化,誘發科研人員動用科研經費公款消費,發生違紀違法行為,嚴重違反了學術道德,敗壞了學術風氣[5],削弱了學校的監管責任和動力,降低了學校在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中的法人責任。特別在大力爭取科研經費背景下,學校監管往往會被進一步弱化。第二,學術行政化導致監管矮化。高校越來越多的科研大腕擔任行政領導,這種“學術權和行政權”在管理高層的交叉導致各部門在科研經費管理方面不愿堅持原則、不能堅持原則、不敢堅持原則。第三,利益共享導致監管虛化。很多學校為提高本校科研競爭能力,獲取更多的科研經費進入學校,避免科研經費“體外循環”,在政策上鼓勵教師多爭取科研資金,重視科研資金獲取、忽視科研經費使用管理[4],通過降低間接費用承擔比例、提供科研經費到款獎勵、放松經費報銷審核力度、對支出采取“形式上的審核”,對支出的合理性、真實性和相關性審核不到位等方式,為教師重復申報課題提供便利。第四,信息不暢導致監管盲化。由于我國科研項目存在多部門多頭管理問題,一旦不同項目資助單位以及項目承擔單位在科研項目立項、評審、結題、經費使用、經費審計報告等方面的信息封閉,易造成經費資助部門和社會監管存在盲區,必然易導致重復立項、分散立項等問題,也易導致校內監督、同業監督和社會監督不夠。第五,職責不清導致監管分化。目前,高校內部各部門在科研經費管理方面存在職責不清、協同配合較差等問題,造成科研管理中的項目負責人、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等之間相互脫節、各自為政,相關部門在經費監管中分化,科研經費監管缺乏全面、系統和連貫。
三、我國高校科研經費內部監管體系構建
本文在分析高校科研經費監管失靈原因的基礎上,結合《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1號)文件(以下簡稱《意見》),著重從監管主體、監管方式、監管基礎和監管內容四方面建立健全高校科研經費內部監管體系。
(一)明確監管主體職責
《意見》明確提出:“項目承擔單位是科研項目實施和資金管理使用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在項目申報、組織實施、驗收和資金使用等方面管理職責,加強支撐服務條件建設,提高對科研人員的服務水平,建立常態化的自查自糾機制,嚴肅處理本單位出現的違規行為。”科研經費監管主體,從高校內部來看,主要有科研管理部門、財務管理部門、審計部門以及經費使用部門和課題組等,其既是科研經費監督者,又是使用者。高校科研經費監管者存在的主體同一化現象,往往易造成內部人控制,特別在學術行政化背景下,學校科研大腕往往又是學校校級領導或部門領導。所以,明確監管主體職責,建立健全內部治理結構往往就是成功關鍵。
(二)改進監管方式
《意見》規定要改進科研項目資金結算方式,實行“公務卡”以及銀行轉賬方式結算;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建立“黑名單”制度;完善覆蓋項目決策、管理、實施主體的逐級考核問責機制,建立責任倒查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和向內部公開接受內部監督。從高校監管角度來看,需重點運用好信息公開、內部審計、“公務卡”結算等三種方式,關注全過程監管。
1.完善科研項目全信息公開。完善科研項目全信息公開,關鍵是做好全過程信息公開和全內容信息公開。在項目指南確定環節,包括指南征求意見階段,科研資助項目一旦確定,應及時向社會公開,減少信息不對稱導致的申報壟斷、權力尋租和不同部門科研項目資助的相同重復;在項目申報環節,應及時向社會公開不同項目的申報單位和申報人,以及申報書內容,減少虛假申報,減少預算經費編制的不科學;在項目評審環節,在做好事前保密工作的同時,對于評委評審結果應及時公開或反饋申報人,接受社會監督,減少學源者和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互換;在項目結題環節,除公開項目結題驗收成果、專家意見外,應公開經費使用、儀器設備購置使用以及項目研究成果等情況信息。
2.加強科研經費專項審計監督。當前,高校科研經費專項審計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絕大部分科研項目尤其是橫向科研項目和限額以下、級別以下縱向科研項目尚未開展審計工作,高校內部審計也基本沒有將科研經費投入使用納入經濟責任審計范疇。加強科研經費投入使用的專項審計監督,充分發揮學校紀檢監察和審計人員對科研經費的監管作用,讓審計部門參與科研經費投入使用管理的全過程,組織有關人員定期審計科研經費使用情況,實現科研項目結題財務審計雙簽字制度,實現內部審計人員對科研經費監管的常態化和制度化。
3.大力推行“公務卡”結算。公務卡是財政監管主導下,銀行面向高校在職職工發放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務的信用卡,是一種新型的財政管理手段和工具。利用公務卡進行經費使用結算,可實現對資金使用的監控,避免虛報冒領勞務費和專家費、公款消費以及以虛假票據和業務套取資金等,實現從資金流上對科研經費投入使用進行有效控制。
(三)夯實科研經費監管基礎
1.加強科研管理綜合信息系統建設。一是宏觀上,建立跨部門的全國性科研管理信息平臺系統,促進各部門科研項目統籌,減少重復投入、重復申報和虛假申報。二是高校內部建立財務業務一體化的科研管理信息系統。高校應在建立財務綜合信息化系統的基礎上,實現科研管理信息系統與財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等有機系統的有機整合,實現數據的互聯互通,通過信息化實現學校科研經費的全過程管理。
2.加強科研經費監管組織協同建設。高校科研經費的監管是一項專業性、政策性、系統性很強的工作,在明確高校法人監管職責和部門職責的基礎上,需要加強科研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和資產部門之間的業務協同,進一步整合監管措施[6]。首先,需要協調科研經費資助方(政府部門)、學校內部科研管理部門(包括科研管理部門、科研經費管理部門和審計部門、課題所在院系)以及科研項目組之間的關系。其次,完善學校內部科研經費管理崗位,可在財務處內部設置科研經費管理科,橫跨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科研合同、預算編制與審核、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工作。再次,高校在科研經費監管中要充分發揮學校內部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作用,建立科研經費審計監督制度,將科研經費投入使用管理情況納入學校或院系部門負責人離任或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范疇。
3.加強科研經費管理制度體系建設。改進科研經費監管工作,核心是科研經費投入使用的制度建設和并能有效落實。在制度建設層面,一方面主要是解決科研經費管理存在的政策缺陷,現今除完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結構,增加間接成本補償和人力成本報酬支出外,關鍵是建立全國統一的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明確各環節規定;另一方面是各高校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科研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增強制度的針對性、適應性、協調性和可操作性。在制度執行層面,一方面應建立健全制度培訓服務制度,增強制度的接受性、理解力;另一方面要加強執行過程中的懲罰力度,嚴格制度執行。前者是監管的依據,后者是監管的重要落腳點[7]。
(四)明確監管重點,做好科研經費全過程監管
科研經費監管工作應該伴隨著科研項目的全過程,包括科研項目立項前、立項申報中、立項審批中、項目執行中、項目結題以及項目結束后的六個階段。對于項目承擔單位的經費管理來說,主要涉及項目經費支持額度及結構確定、項目申報預算審定、項目預算經費下撥、項目結題財務審計、項目結余經費收繳等監管環節;對于高校來說,涉及科研項目申報預算編制、項目預算經費使用、項目結題財務決算報告編制以及結余經費上繳等監管環節,包括經費預算管理、經費支出管理、科研成果管理和科研績效評價管理等工作。
1.加強科研項目預算的全過程管理。高校科研預算管理主要包括科研項目立項申報階段的預算編制管理、科研項目實施階段的預算執行管理和科研項目結題驗收階段的預算決算管理三階段。首先,預算編制監管方面,科研項目在立項申報階段,需要根據立項申報要求以及申報研究項目特點,科學合理準確地編制預算。一方面,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和審計部門應加強對項目申報預算編制的服務工作,包括政策解讀、知識培訓和編制指導等。另一方面,做好科研項目預算編制的審核工作。建立項目申報預算審核審批制度,所有待申報項目預算都必須經過財務部門和審計工作的共同審核。其次,預算執行監管方面,確保經費開支嚴格按照預算標準、范圍和進度列支是監管的重點。一方面,財務部門應及時反饋科研項目經費執行進度,服務科研人員做好經費支出安排或預算調整,避免出現應付未付、串賬戶支付等問題;另一方面,加強預算執行審核,嚴格審核科研經費是否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再次,預算決算監管方面,加強科研經費預算執行決算監管是正確確定結余經費、應對財務結算審計的重要環節。
2.加強科研項目經費支出審核控制。加強科研經費支出審核,是保證科研經費支出符合項目預算,避免違規違紀違法使用科研經費的重要保障。第一,明確項目負責人、會計審核人員的審核監督職責,注重科研經費支出是否符合預算規定及相關規章制度。第二,加強審核力量,包括會計信息系統建設,增加專職科研經費管理科室和人員,對科研經費支出項目進行嚴格審核。第三,實現項目預算結構化控制模式,通過會計核算與預算結構化控制相互控制,實現按照項目預算結構實時控制支出。第四,及時反饋科研經費支出進度,加強經費支出過程性控制,減少科研項目結題財務決算審計過程中的調賬發生以及科研結題時經費報賬滯后等問題造成的部分經費沒有使用完等問題。第五,加強會計基礎規范建設,嚴格票據要素內容和報銷手續,嚴格資金支付手段,全面推行“公務卡”報銷制度。
3.加強科研經費成果管理。科研成果包括科研經費形成的固定資產和技術成果,加強科研成果管理,不僅關系到科研人員的積極性,關系到科技創新,更關系到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益。一方面要加強產學研合作,促進科研成果轉化,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我國科研成果轉化率平均僅為20%,實現產業化的不足5%,專利技術的交易率也只有5%,遠低于發達國家水平[8]。另一方面要加強科研成果產權管理,防止科研成果私自轉讓、無償轉讓和流失,維護國家、學校和科研人員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