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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伙期限、經營范圍
1.組織形式:合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相關配套規定組建合伙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伙人以_______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伙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關系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維持合伙關系;(3)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范圍;全體合伙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范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同意并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 出資
1.全體合伙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 出資人姓名
出資種類
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
占出資總額的百分比
在合伙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伙人共有財產。
2.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伙人的股權不得轉讓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并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____%,提前后備基金后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_____%,作為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余分配的權利。
4.盈余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伙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伙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伙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伙人推選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伙事務范圍內,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伙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在經營業務范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4.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權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伙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伙債務的分擔
1.合伙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伙債務,合伙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后應于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伙與退伙
1.接納新的合伙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伙,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2)合伙經營連續在__________月內出現虧損;(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決中對合伙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伙人可以聲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轉達退伙意向。
3.退伙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伙的終止
1.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償合伙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余。
(此項在沒有規定存續期的合伙關系中,作為一種可供選擇的方案。)
第八條 其他
1.合伙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__月_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伙的經營狀況、資金周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伙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復印件交送每個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復印件之后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伙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伙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伙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伙人共同簽署。
本協議締約人簽名:__________
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
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投資宗旨:
第二條合伙投資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合伙投資期限合伙投資期限
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
1、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伙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資期間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投資終止后,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6.資金增減由決定,并報請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財產為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投資債務先由合伙投資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資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資人并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伙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投資債務;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伙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投資重大事項。
2.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擔任,副經理____人,由____擔任,任期____年。
(合伙投資名稱)的主管會計由____擔任。(合伙投資名稱)的財務會計帳目受監督檢查。
第八條禁止行為及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資人私自以合伙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投資人經營與合伙投資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資。
4.禁止合伙投資人與本合伙投資簽訂合同。
5.如合伙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為: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投資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終止合伙投資關系;
③合伙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投資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伙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資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合伙投資協議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
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投資宗旨:
第二條合伙投資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合伙投資期限合伙投資期限
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
1、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伙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資期間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投資終止后,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6.資金增減由決定,并報請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財產為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投資債務先由合伙投資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資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資人并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伙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投資債務;⑤____________。2.其他合伙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投資重大事項。2.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擔任,副經理____人,由____擔任,任期____年。
裝飾公司合伙合同范文一
甲 方: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 已 方: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 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___萬元及技術資源,乙方以人民幣出資_________萬元及技術資源,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
第二條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團結一致 、共創輝煌、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三條 合伙主要經營地:
第四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五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本協議有效期暫定 年,自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工資、盈余分配、提成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工資分配
合伙組織經營期間,甲方合伙人工資暫定每月為人民幣 ,乙方合伙人工資暫定
每月為人民幣 ,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經協商一致可適當提高工資。
(二)提成分配
1.業務提成: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工程業務提成按照多勞多得、優者獎勵的方式分配,其提成方法即當事人按單個項目總工程款 %提取,非正常、低利潤單元則合伙雙方另商協議決定。
2.技術提成:甲方 ,主要負責公司客戶溝通、圖紙、設計、現場定位、技交底等,其提成分配按總工程款 %提取,乙方 ,主要負責公司工地現場技術掌控、圖紙審核、材料安排、工種安排、售后服務等,其提成分配按總工程款 %提取。合伙雙方提成共分兩次發放,第一次發放在單個項目工程泥水完工后15個工作日或下月結算工資時發放,第二次發放在單個項目結算后15個工作日或下月結算工資時發放,非正常、低利潤單元則合伙雙方另商協議決定。
3.經銷商補助提成:除設計師自身客戶外,合伙雙方直接客戶購買材料所產生的經銷商交通、 信息補助費用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三)盈余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結算,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四)債務承擔
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當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比例承擔,但合伙人非為合伙共同利益而產生的債務由該合伙人個人承擔。
第七條 企業合伙負責人的主要權限是: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支
付合伙債務;企業監督負責人的主要權限是: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購進常用貨物、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執行事務合伙人對本協議約定的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重大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執行事務合伙人超越合伙企業授權范圍履行職務,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事務執行
(一) 總則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和承擔同等的義務。
(二) 事務表決
1.普通事務表決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普通事務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2.重大事務表決
合伙企業的下列重大事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① 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② 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③ 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④ 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
⑤ 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⑥ 更換執行事務合伙人;
⑦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三)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工作權限和義務
1.工作權限
① 全面負責和執行合伙企業的日常事務。
②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出合伙企業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③ 對合伙企業進行部門職能框架建設,明確成員的工作職責和任務,并建立考核機制。 ④ 對合伙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包括研發、采購、生產、質檢、銷售、回款等,進行合理高效的組織、協調、統籌、運作。
2.義務
① 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② 其他合伙人可以對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決定。
③ 執行事務合伙人對本協議約定的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重大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④ 執行事務合伙人超越合伙企業授權范圍履行職務,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⑤ 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通過表決撤銷該委托,表決辦法見第九條第二款第一細則的普通事務表決。
(四)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業績考核與薪酬待遇
1.如有必要,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與合伙企業簽訂聘用合同,享受合同約定的權利和承擔合同約定的義務。
2.薪酬待遇與業績考核相掛鉤。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與本合伙有業務競爭的合伙團隊。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內部人員單獨簽訂合同。
5.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人員進行交易。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暫時停職停工,暫停其相關權利和義務,待其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后予以恢復。多次屢犯者或因以上禁止行為對本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可由除本人外的其他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該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合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扣除實際損失賠償后予以返還。
6.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入伙、退伙
(一)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⑤ 合伙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③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本協議明令禁止的行為或其它嚴重的不正當行為。
④ 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⑤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該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合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扣除實際損失賠償后予以返還。
4.退伙必備條件:
①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 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 退伙需提前 日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以實際損失金額賠償。
④ 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⑤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六條第四款的規定分擔虧損。
⑥ 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出資的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它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轉讓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抵押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由此給善意第三人(即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多次屢犯者或造成嚴重后果者可由其他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6.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地方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 天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2. 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裝飾公司合伙合同范文二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南充巴洛克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總投資為__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 萬元,占出資比例乙方以人民幣出資_____萬元,占出資比例。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銷售凈利潤的出資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方、乙方出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五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 __年_ _月__ 日至_ ___年_ _月_ _日止。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三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四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五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章)
裝飾公司合伙合同范文三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創志裝飾工程設計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客服管理工作。
第二條 在合作期間,乙方代表創志裝飾公司進行各種業務洽淡工作,公司也會全力支持其工作展開。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 個月,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10天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為合作關系,對于乙方提出的各種可行性建議甲方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安排,乙方也需要在任職期間需遵守公司規定。
第五條 提成獎勵體系
合作期間內如乙方達到每月目標業績則公司給予提成獎勵,獎勵如下:
1、業績在50萬以內按照合同價的3%給予發放。
2、業績在50100萬按照合同價的3.5%給予發放。
3、業績在100150萬按照合同價的4%給予發放。
4、業績在150200萬按照合同價的4.5%給予發放。
5、業績在200以上萬按照合同價的5%給予發放。
除提成獎勵外,甲方在試用合作期間不發放乙方工資,提成獎勵發放以客戶簽訂施工合同繳付首付款之后根據首付款比率給予發放,剩余提成將在完工結算后給予一次性發放。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后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以及配合乙方工作順利展開進行。
第九條 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10天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
第十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其造成的損害。
第十一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略)
合伙人(甲方):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
合伙人(乙方):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一)合伙項目名稱: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門申請。
(二)經營地:南京市南湖路香緹麗舍6棟架空層。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美容(具體以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三條 合伙期限。
自20xx年5月9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共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6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50000元(包括甲方已出資經營門面房半年租金16000元),大寫伍萬元,占總投資額的50%;乙方出資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占總投資額的50%。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于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100000元,大寫拾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甲方為美容院日常經營和管理者,每月工資暫定2400元(后期具體工資隨經營和管理的變化而定)。
(二)乙方負責美容院財務工作,且配合甲方工作?,F因乙方仍有正常工作,在退休前不享有工資待遇;在退休后,共同參與日常經營和管理,可以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工資待遇。
(三)盈余分配:每月核算盈余,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
(四)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出資手續和定力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二)退伙。
1、需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經對方同意。
3、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服務、貨物等)、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伙人不得泄露合伙項目的商業信息和商業秘密,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后果嚴重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第十一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退伙。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
交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五)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