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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是一種新型金融業態。從互聯網金融的風險角度出發,運用模糊層次分析法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風險進行評價?;苏J為互聯網金融的風險主要為操作風險、信用風險、運營風險、網絡技術安全風險和法律及聲譽風險,并且各種風險之間具有相對明顯的疊加性。其中,運營風險中的流動性風險、法律及聲譽風險中的網絡洗錢風險、操作風險中的支付方式創新風險和供應商操作風險、網絡技術安全風險中的病毒感染風險為我國互聯網金融總體風險的關鍵驅動因素。
關鍵詞:
互聯網金融;模糊層次分析法;風險評價;風險識別
一、引言
互聯網金融正在以其獨特的商業模式和價值創造方式影響著傳統金融業,并逐步成為不能忽略的新型金融業態,其與傳統金融相互競爭、滲透,推動著金融結構的變革,也促進普惠型金融的實現。我國是全球互聯網金融發展最快的國家之一,2013年,我國大批互聯網企業借助電子商務和信息數據優勢大舉進軍金融領域,如阿里的余額寶、騰訊的基金戰略、京東的供應鏈金融等。與此同時,傳統金融機構也積極采取行動,如建行的“善融商務”、工行的“大電商平臺”、農業銀行的“互聯網金融實驗室”、平安銀行的線上供應鏈金融服務、招商銀行的小企業互聯網融資服務等。但是,喜憂參半,由于運行平臺和運行結構的根本性變化所帶來的金融風險更難把控,如網絡技術不成熟、相關法律法規不充分、相關監管力度不到位等,均成為阻礙我國互聯網金融穩健發展的關鍵性因素。如何防控互聯網金融風險,已成為眾多學者關注的熱點。
Klafft(2008)指出由于信息不對稱及貸款人在互聯網金融環境下對匿名網絡環境下的貸款經驗不足等,致使互聯網金融在資金交易過程中面臨的風險要比傳統金融業高[1]。Lin(2009)將電子銀行客戶的感知利益和電子銀行客戶在執行風險、時間風險、社會風險、財務風險和安全/隱私風險五個方面的感知風險進行了整合,并利用技術接受模型TAM和TPB模型構建了解釋消費者使用電子銀行目的和意愿的理論模型,認為電子銀行客戶感知到的安全/隱私風險和財務風險越高,他們使用電子銀行辦理業務的意愿就越薄弱;電子銀行客戶的感知利益越高,他們使用電子銀行辦理業務的意愿就越強烈[2]。朱鳳萍(2010)從業務層面和技術層面對電子銀行的風險特征進行了探討,指出電子銀行須在技術層面上建立完善的技術防范措施,包括編寫防病毒爆發代碼、業務數據的備份存儲等,同時還須在業務層面上不斷梳理和監測其所面臨的各種風險[3]。楊彪等(2012)探索了第三方支付的風險機理,提出將第三方支付納入宏觀監管體系[4]。彭傳金(2012)指出P2P網絡信貸存在非法集資風險、信息科技風險、信用風險以及法律風險[5]。王漢君(2013)探討了由高技術性和高聯動性帶給互聯網金融的操作風險和傳染風險,認為金融創新必須要與監管創新同步進行[6]。苗文龍(2015)認為互聯網支付的風險主要有操作風險、洗錢風險、金融風險等[7]。本文從操作風險、信用風險、運營風險、網絡技術安全風險和法律及聲譽風險5個方面出發,運用模糊層次分析法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風險狀態進行綜合評價,并提出優化我國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對策建議。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識別
互聯網金融服務涉及主體包括金融服務供應商、消費者和商業銀行等,各參與主體發展現狀、業務流程以及未來發展方向的不同都將會影響到互聯網金融風險評估的結果。因此,在構建互聯網風險評價指標體系之前,應先明確各個主體之間的相互關系并總結歸納出各項評價指標。本文根據互聯網金融自身業務的特點,采用風險類別列舉法對存在于我國互聯網金融中的潛在風險進行識別與總結,進而歸納出。
(一)操作風險操作風險,主要包括支付方式創新風險、消費者操作風險和供應商操作風險。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尚未形成統一的、標準的操作流程,使得互聯網金融服務供應商所經營業務的操作流程存在較大差異,而且許多用戶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防范意識不足,這將必然導致互聯網金融服務供應商和消費者均可能存在操作風險。此外,互聯網金融服務供應商為了方便用戶使用,在支付方式上不斷創新,如以紅外和藍牙為代表的近場支付,以網銀、電話銀行和手機支付為代表的遠程支付,無論是近場支付還是遠程支付,均存在著技術和業務上的操作風險。
(二)信用風險信用風險,包括征信風險、內部欺詐風險、外部欺詐風險、信用信息濫用風險。不同于傳統金融行業,互聯網金融行業尚未建立公開的信息數據庫,各互聯網金融企業未實現與央行征信系統的對接,而且也沒有第三方征信機構為社會公眾提供其相關信息,征信風險不容小覷。加之我國互聯網金融剛剛起步,多數互聯網金融企業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風險防控體系并不完善,消費者保護機制并不健全,使得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信用風險相當突出,如來自企業內部員工之間的欺詐、外部市場的欺詐以及用戶信用信息濫用等。
(三)運營風險運營風險,包括關聯性風險、市場選擇風險和流動性風險?;ヂ摼W金融服務是一種虛擬的金融服務,其所涉及的金融業務依賴于電子信息所構成的虛擬世界,與其經營業務相關的各個用戶的各項信息具有非對稱性,如合作機構或企業和消費者的交易身份、資金去向、信用評級等,而這種信息非對稱性將會導致互聯網金融企業面臨關聯性風險和市場選擇風險。另外,保持適度的流動性是保障金融行業正常運轉的首要條件,但互聯網金融企業沒有相應的存款準備金制度、存款保險制度等,缺乏對短期負債和資金預期外外流的有效應對對策,流動性風險極易形成。
(四)網絡技術安全風險網絡技術安全風險,包括技術泄密風險、病毒感染風險、系統中斷風險和數據傳輸安全風險。對于互聯網金融而言,網絡是其運行的平臺,隨著網絡技術的日益發達,網絡技術安全風險與日俱增,成為互聯網金融消費者財產安全的重大威脅。網絡及計算機自身缺陷或技術不成熟造成的停機、堵塞、出錯及故障等以及通過病毒、黑客等人為破壞手段構成的網絡軟硬件癱瘓、信息被截獲或篡改等都有可能導致用戶的資金被盜,據《2015中國互聯網網絡安全報告》和《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顯示,2015年我國網民人均有8條個人隱私被盜,我國網民因個人信息泄露、垃圾信息、詐騙信息等現象導致的資金損失總額達805億元。
(五)法律及聲譽風險法律及聲譽風險,包括法律法規缺位風險、監管缺位風險、主體資格風險、網絡洗錢風險和聲譽風險。當前,我國還未頒布與互聯網金融有關的法律法規,現行的法律法規及監管體制并不能有效適應這一新生金融業態的需求。盡管互聯網金融運行平臺已經對用戶采取了實名認證的管理體系,但這并不能有效杜絕網絡洗錢等違法行為的出現。同時,互聯網金融企業并未得到證監會的正式認同和批準,其經營主體資格在法律上是否合法仍存在很大的爭議。除此之外,由于互聯網金融服務依賴于網絡平臺,一旦出現信用或技術等風險問題,將會通過網絡迅速蔓延與傳播開來,互聯網會使聲譽風險以更快、更大范圍的傳播,從而對互聯網金融企業造成根本性的傷害乃至破產。
三、基于模糊層次分析法的互聯網金融風險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