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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區司法局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其他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各科室處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具體工作職責為:
(一)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和協調。
(二)研究、制定、部署和落實應急處置措施。
(三)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區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請示、報告應急處置工作。
(四)與區有關部門聯系、溝通、協調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有關事宜。
(五)指揮調度區司法局各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三個專項應急處置工作組,分別為: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組、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二、預案分類
本預案所稱突發性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嚴重社會危害,根據工作職能應由司法行政機關處置的緊急事件,主要包括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
三、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預案
(一)適用范圍
婚姻家庭糾紛、勞資糾紛、鄰里糾紛、經濟糾紛、合同糾紛等一般性民間糾紛;因意外傷亡、交通事故、環境污染等突發事件引發的民間糾紛;因民間糾紛而引發的5人以上聚眾滋事、持兇器或危險品傷人等群體性糾紛。
(二)機構職責
區司法局成立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組,負責處置全區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的工作協調、人員調配、信息傳遞等。組長由區司法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基層工作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司法局基層工作科負責人、各司法所所長組成。各街道相應成立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處置本區域內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
(三)處置原則
1、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照工作職能和分工,加強部門間工作協同配合,共同推進工作開展。
2、區分性質,相應施策。及時分析民間矛盾糾紛產生原因及糾紛性質,預測研判發展趨勢,依據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
3、快速反應,妥善處置。堅持早發現、早處置,信息暢通,反應迅速,行動準確,果斷采取措施,把損害和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4、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凡涉及全區性民間矛盾糾紛,由區司法局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涉及跨街道的矛盾糾紛,由街道之間聯合處置;各街道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民間矛盾糾紛的調解,確有困難時,要及時報告區司法局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便組織協調增援。
(四)處置措施
1、一般性民間糾紛,如婚姻家庭糾紛、勞資糾紛、鄰里糾紛、經濟糾紛、合同糾紛等應急處置措施
(1)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調解人員介入,調查了解糾紛情況,摸清是非原由。
(2)依據糾紛具體情況,及時組織當事人展開調解,也可以通過當事人的家人、親友、單位領導和同事等共同做疏導工作。
(3)調解過程要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在雙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達成和解協議,并做好回訪,及時制作卷宗歸檔。
(4)如矛盾糾紛調解不成或進一步激化擴大,超出本級調解組織能力之外,及時報告上一級矛盾糾紛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請求協助處理。
2、可能引發民間糾紛的突發事件,如意外傷亡、交通事故、環境污染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1)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組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立即組織調解人員趕赴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現場穩控工作,及時組織展開救助和防護工作,控制好現場事態發展。
(2)根據突發事件具體情況,研判糾紛的性質,分析事態發展趨勢,確定責任主體,做好歸口分流化解工作,保持信息暢通,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嚴防事態進一步擴大。
(3)在調解過程中,嚴格依法辦事,遵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對當事人做好法律宣傳和說服疏導工作,及時分清是非責任,平息事件爭端,力促理性解決問題。
(4)對于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或無法調和的糾紛,在做好穩控的前提下,積極協助和引導當事人通過訴訟等合法途徑解決糾紛。
3、因民間糾紛而引發的5人以上聚眾滋事、持兇器或危險品傷人等群體性糾紛的應急處置措施
(1)突發性民間矛盾糾紛應急處置工作組聞訊后,主要領導要親自到場組織,及時聯系和協調有關部門控制現場,并做好跟進穩控工作。
(2)對已出現局勢激化的糾紛情況,在向區委、區政府及市司法局匯報的同時,及時通報公安機關,并加強自身安全防護。
(3)在矛盾糾紛處置過程中,調解人員應借以攝像、錄音等設備對事發現場重要證據進行采集,對當事人、證人作好調查筆錄。
(4)要運用調解對接機制,加強與公安、法院、檢察院、等部門的溝通協調,依法聯合調解。如發現涉及刑事犯罪嫌疑的,要協助公安機關及時果斷處置。
四、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適用范圍
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是指社區服刑人員脫離監管下落不明、參與、行兇犯罪、非正常死亡、收監押送發生事故等突發事件。
(二)機構職責
成立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負責全區社區矯正工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長由區司法局分管社區矯正工作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法院刑庭、區檢察院監所科、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隊、區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科負責人、各司法所所長組成。
(三)處置原則
1、依法處置原則。處置突發事件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的要求,規范進行。
2、快速反應原則。處置突發事件應當快速反應,措施果斷,迅速控制局面,有效維護公共安全和社區穩定。
3、各司其職原則。處置社區矯正突發事件應按各部門職責,采取針對性措施,積極主動地做好相關工作。
4、協同應對原則。處置突發事件應當部門聯動、協調配合、應急有序、處置有效。
(四)處置措施
1、社區服刑人員下落不明的處置
(1)社區服刑人員脫離監管超過一周,仍無法與其取得聯系的,司法所應當及時向區司法局報告,并上門走訪要求其親屬協助查找,同時與公安派出所聯系請求協助查找。
(2)區司法局制作協查公函送交區公安分局,由區公安分局指定相關派出所協助查找。
(3)區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科應當及時與區檢察院監所科、原審法院刑庭聯系,通報情況、請求協助。
(4)脫離監管超過一個月的,區司法局應當向原審法院提請收監。
(5)收到法院同意收監的裁定后,區司法局制作協助抓捕的公函送交區公安分局,由區公安分局指定相關派出所協助抓捕。
2、社區服刑人員參與的處置
(1)司法所發現社區服刑人員參與的,應當及時向區司法局報告,并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助相關部門處置。
(2)司法所應當迅速查明相關情況,及時向區司法局報告。
(3)區司法局根據情況和后果,分別給予警告、提請治安處罰、收監執行的處理。
3、社區服刑人員行兇犯罪的處置
(1)司法所發現社區服刑人員行兇犯罪的,應當立即向區司法局報告,并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助相關部門處置。
(2)區司法局應當及時向市司法局社區矯正處報告。
(3)區司法局與區檢察院監所科、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隊保持聯系,跟蹤案件的進展,根據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4、社區服刑人員非正常死亡的處置
(1)司法所發現社區服刑人員自殺、他殺或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死亡的,應當及時向區司法局報告,并配合公安派出所處置。
(2)司法所應當協助社區服刑人員所在社區(村),做好死者親屬思想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3)區司法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批準、決定機關,并通報區檢察院監所科。
5、收監押送發生事故的處置
(1)在收監押送中社區服刑人員脫逃的,執行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區政法委領導、市司法局矯正處處長、區司法局局長、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分管領導。
(2)立即召開社區矯正聯席會議,研究對策。各部門按照聯席會議部署開展相應工作。
五、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適用范圍
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是指刑釋解教人員脫管失控、參與、行兇犯罪、非正常死亡等突發事件。
(二)機構職責
成立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負責全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長由區司法局分管安置幫教工作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科負責人、各司法所所長組成。
(三)處置原則
1、屬地為主原則。對發生在各街道的刑釋解教人員突發事件,實行屬地管理,由各司法所負責處置,并及時上報區司法局。對發生在相鄰街道的突發事件,在區司法局的統一指揮下,堅持條塊結合,由先發現或得到消息的司法所首先控制現場,第一時間報告區司法局,區司法局通知事發地所在街道司法所趕赴現場負責處理,相鄰街道司法所積極配合,協助處置。
2、先接報先處置原則。對發生在轄區內的刑釋解教人員突發事件,先接到報告的單位為“第一處置人”,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并及時通報公安派出所等有關單位和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四)處置措施
1、刑釋解教人員脫管失控的處置
(1)司法所接到報告或發現刑釋解教人員脫管失控后,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查找。
(2)組織查找未果的,應及時向區司法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并通知公安派出所要求協助查找、追逃或監控。司法所及社區(村)安置幫教工作小組全程配合,協助開展工作,并將具體工作過程記錄在案。
(3)區司法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接到司法所報告后,將相關情況記錄在案,并及時督促、指導司法所開展處置工作。同時,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市司法局基層工作處。
2、刑釋解教人員參與的處置
(1)司法所接到有關人員報告或發現刑釋解教人員正在參與情況后,應及時組織協調社區(村)安置幫教工作小組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同時向區司法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
(2)司法所應立即前往事件現場采取應急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教育疏導,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并進行重點監控,防止矛盾激化或事態惡化,同時,向區司法局應急處置機構報告事態發生的情況。
(3)區司法局應急處置機構接到司法所的報告后,迅速組織部門力量前往事發現場處理,協調相關部門實施應急處置,同時,向區政府、市司法局應急處置機構報告事態發展情況。
3、刑釋解教人員有行兇犯罪苗頭或跡象的處置
(1)司法所發現或接到公安派出所關于刑釋解教人員有行兇犯罪苗頭或跡象,應及時組織協調社區(村)安置幫教工作小組采取相應處置措施,根據實際情況,實施重點監控,并立即組織調查,及時開展教育疏導、化解矛盾等工作,防止突發事件發生和矛盾激化,同時向區司法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
(2)區司法局應急處置工作組接到報告后,要及時指導、督促司法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將突發事件的種類、涉及人員情況、事態發展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等記錄在案,同時,向市司法局應急處置機構報告相關情況。
4、刑釋解教人員非正常死亡的處置
(1)司法所接到有關人員報告或發現刑釋解教人員非正常死亡(自殺、他殺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情況后,應立即向“110”和公安派出所報警,向街道辦事處和區司法局報告,并及時通知協調公安派出所進行緊急處置。
(2)司法所應第一時間前往事件現場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相關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同時,向區司法局安置幫教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事件發生、發展和處置的情況。
(3)區司法局應急處置工作組接到報告后,要將刑釋解教人員非正常死亡情況、事態發展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等記錄在案,同時向市司法局應急處置機構報告相關情況。
(一)編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為進一步提高全局保障安全生產工作和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能力,確保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及時、有效,最大限度減少生命財產損失,促進安全生產穩定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中的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安全事故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全局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為以下二類:
1、事故災難。主要包括:火災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等。
2、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局黨組的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條塊內安全生產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結合實際依法制訂、修訂應急預案,依法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切實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聯動協調制度,整合社會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轉動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
(五)應急預案體系
全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應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適用于本局范圍內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2、局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安全生產而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和相關局屬部門制定。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災、旱災、氣象災害、地質災害等。
(2)事故災害:主要包括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會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各類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
上述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可能和其它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門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既要明確責任,又要協同作戰。
按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可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分級標準是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局機關各部門要根據以上分類分級的要求以及責任劃分,積極與上級對口業務部門聯系,結合實際制定出相應處置工作方案和協作方案。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
二、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一)關于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局黨組是全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研究決定、部署和推動全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分管領導按照業務分工,負責相應類別安全生產的應急管理工作。
(二)指揮機構
根據各相關專項預案的規定,啟動預案時自動組成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一般由局長擔任,分管安全的副職領導任副總指揮。
三、預測、預警
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通過對監測信息的分析研究,對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作出預測。
突發安全生產事件進入預警期后,突發安全生產事件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采取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等措施。同時要求各類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四、應急處置
(一)信息報告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立即如實向局黨組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局黨組及時向上級安監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二)先期處置
任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并將處置情況隨時報局黨組,局黨組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隊伍,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局黨組要密切跟蹤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傳達縣安監部門按指示和要求并做好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三)指揮與協調
局黨組處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任務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訂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及時向縣安監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四)擴大應急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局黨組按照有關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并向縣政府報告。
(五)應急結束
安全生產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五、后續工作.
(一)善后處置
善后處置工作以事發地和單位為主、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進行,必要時報請縣政府協調。主要內容包括:對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
(二)調查與評估
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結束的同時,局黨組形成書面報告縣安監部門和縣政府。
六、應急保障
(一)局機關各部門要組建應急預備隊伍,局機關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培訓,強化應急協調配合,增強救援能力。任何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發生后,局黨組和事發單位應及時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相鄰地段的村邊緣單位要積極組織治保巡邏隊、和廣大群眾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二)應急工作的日常經費由局機關相關部門提出,經局黨組審核后,按規定列入年度預算。對受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局機關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制定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政府)審批。
(三)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進行捐贈和援助。
七、宣傳和培訓
各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預案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責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關鍵詞 運輸事故;應急處理程序;處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 TE3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9671-(2012)121-0190-02
1 應急處置程序
1.1 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根據發生的事故類別及現場情況,立即向調度室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地點、時間、事故類別、設備損壞情況、人員傷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
2)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有關單位組織自救互救。發生重特大事故,礦長在組織自救互救的同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啟動相應應急救援預案。
1.2 應急響應
礦長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現場自救。如果事故影響范圍較小,則組織人員快速消除事故影響。如發生重特大事故,礦長在組織自救的同時,立即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啟動相應應急救援預案。召請專業救援隊伍,進行災情初步評估,偵察災情和人員救治,制定救援方案,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清除險情直至恢復正常。
1.3 現場指揮
發生事故后,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協調各專業組進行自救互救工作。當采取應急自救處置措施后,仍不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發展或出現人員傷亡時,決定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協調各專業組進行應急救援工作。
1.4 應急結束
1)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自救領導小組要組織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
2)設置專職人員觀察應急處置的效果,確認運輸提升裝置運轉正常后,應急自救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
3)應急處置結束后,專家技術組要協調應急領導小組制定恢復生產、生活計劃,并組織實施。
4)應急處置結束,應急自救小組宣布應急處置結束,應急處置人員撤回本單位,進行應急處置總結評審。安檢部門、機車管理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會通應急自救領導小組對事故發生的原因好責任進行追查,并提出相應的預防措施。
1.5 后期處置
1)機電運輸部門負責事故后期的損失評估和生產秩序恢復。
2)善后處理部門負責事故后期的善后賠償、影響消除。
3)安檢部門或辦公室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并對搶險過程和應急處置能力的評估及應急處置方案的修訂。
2 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2.1 現場應急處置應遵循的原則
1)救人優先的原則。
2)防止事故擴大,縮小影響范圍的原則。
3)保護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原則。
4)利于恢復生產的原則。
2.2 立井提升事故發生后的應急處置措施
2.2.1 外傷類事故
斷繩、罐、箕斗、過卷、人員及物體墜落、物體打擊、火災及其他傷害等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后,首先停車停電,本著“有血先止血、有骨折先固定、有脊柱損傷搬運時防止損壞神經”的原則進行救援。
2.2.2 斷繩事故
當發生斷繩事故時,積極進行自救:
1)救援人員從其他入井口入井,通過井底車場到達下井口。
2)將罐籠內人員移出罐籠,沿原路運送至地面。
3)積極組織鋼絲繩和提升容器貨源,搶修設備、設施。
4)對到貨后的鋼絲繩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檢驗驗收。
2.2.3 電氣火災事故
當發生電氣火災事故時,首先應切斷電源,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沙進行滅火,嚴禁用水和泡沫滅火器滅火,視火勢情況積極進行自救。
1)局部輕微著火,不危及人員安全時,應立即滅火。
2)局部著火,可以撲滅但有蔓延擴大可能的,在不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周圍人員滅火,并向現場管理者報告。
3)火勢開始蔓延擴大,不能立即撲火,現場主要負責人應立即進行人員緊急疏散,并立即向調度室匯報,地面火災還應撥打消防報警電話“119”報警。
2.3 帶式輸送機現場應急處理措施
2.3.1 危險目標偏離正常狀態時的應急處理措施
1)發現帶式輸送機制動、各類保護、信號、防護等裝置實效或有缺陷時,現場輸送機司機應及時報告,立即停車,組織搶修,確保設備完好。
2)發現帶式輸送機輸送帶跑偏、驅動滾筒打滑、托輥卡死不轉、堆機頭或輸送帶托在浮煤上運行,應立即處理,待達到完好要求時方可正式運轉。
3)發現巷道存在支護失效或由冒頂、片幫危險時,應及時匯報,組織處理。
4)轉載點煤塵大時,應及時開噴霧,機巷煤塵大時,應及時灑水沖塵。
2.3.2 事故發生后的應急處理措施
1)帶式輸送機卷人、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就乘坐人員越位、觸電等人身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以快速有效,救人優先的原則,根據人員傷害情況進行救援。
2)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當工作地點發生火災時,應迅速向調度室匯報,如火勢小,應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滅火,如果火勢大,不能滅火時,應及時組織人員按避災路線撤離。
3)輸送機斷帶、斷繩、飛車、倒車事故的應急處置。當發生事故時,絞帶司機應立即停車停電,通知隊值班干部和礦調度室。井下現場負責人應立即清點人員,組織人員緊急搶險。搶險按照“快速有效,救人優先”的方針。造成人員傷害的應根據人員傷害情況進行救援;造成機械損壞的應立即組織搶修隊伍進行搶修;根據事故的類型由救援組織安排搶修人員數量;由事故類型的不同搶修人員準備相應的檢修工具、材料在最快的時間內進行恢復。
2.4 傾斜井巷運輸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機械傷害、觸電和人車掉道、跑車、過卷等事故發生后造成人身傷害發生后,現場人員本著先救人的原則,根據人員的傷害情況進行救援。
1)首先要停車、停電,避免事故影響范圍擴大。
2)現場急救應以有出血先止血、有骨折先固定、有脊柱損傷搬運是防止損壞神經為原則。
3)人員輕微傷害時,應將受傷人員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根據人員傷害情況進行救治。
4)人員重傷時,救援時要保護受傷部位不再擴大,必要時請求專業人員進行救援。
5)人員出現休克、昏迷、進行心臟擠壓、人工呼吸,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6)人員出現死亡,現場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2.5 機車運輸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在應急處置時,應急自救領導小組必須指定專人在現場指揮,搶救自救人員一切行動聽指揮。在應急處置階段,沒有應急自救領導小組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開機動車,當宣布應急處置結束后,方可恢復運行。
2.6 架空乘人裝置運輸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出現事故后,在應急處置階段,沒有應急自救領導小組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開動架空乘人裝置,當宣布應急結束后,方可恢復運行。應急自救領導小組必須指定專人在現場指揮,搶救自救人員一切行動聽指揮。
2.7 無軌膠輪車運輸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撞傷巷道中作業或行走的人員時,要立即停車,設置警告標志,進行現場必要的救治,并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請求緊急醫療救護。在等候醫護人員的時間里,要酌情進行必要的止血和簡易包扎,視情況將受傷人員抬到安全和較寬敞、平坦的地點。
2)撞壞巷道的設施、設備或電纜時,要立即停車,設置警示標志,并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配合相關的專業搶修人員進行處置。
3)如發生乘車人員或違規扒、蹬、跳人員和傷亡事故,要立即停車,設置警示標志,并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說明事故地點、傷亡人數和傷情。保持現場,必要時可進行現場救治,等待礦調度室的處置命令。
3 結束語
應急搶險人員在應急處置的過程中,要使用合格的工具或器具,避免出現二次事故和二次傷害。應急處置完畢,必須有專人在現場觀察應急處置完畢,必須有專人在現場觀察應急處置的效果,確認無誤后,應急處置人員方可撤離。
參考文獻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認識惡劣天氣對公路水路運輸安全構成的嚴重影響,全力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的交通運輸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惡劣天氣對交通運輸安全造成的損失,確保我縣交通運輸安全。
二、組織領導
成立縣交通局雨雪冰凍災害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一)領導小組職責是:一是根據上級指示啟動應對雨雪冰凍災害交通運輸應急預案;二是我局對雨雪冰凍災害對交通運輸影響程度向上級報告經同意后決定啟動應急預案;三是對雨雪冰凍災害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的應急處置統一指揮、協調、部署,并組織實施;四是研究應急處置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制定應急處置的對策和處置方案;五是與安監、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門協調有關處置工作。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6個工作組:
1.辦公室:由任主任,任副主任成員。職責是:做好上傳下達、信息聯絡、請示報告工作,協調對各工作組之間的工作,加強各方聯系和信息溝通,及時掌握應急處置情況,及時通報、報告應急處置情況,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處置一組:由雨雪冰凍災害公路暢通應急保障行動領導小組成員組成。按照《縣雨雪冰凍災害公路暢通應急保障行動方案》開展工作。
3、應急處置二組:由雨雪冰凍災害公路運輸旅客滯留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組成。按照《縣雨雪冰凍災害公路運輸旅客滯留應急處置預案》開展工作。
4、應急處置三組:由水上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按照《縣水上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預案》開展工作。
5、宣傳組:由沈宏任組長任副組長,成員。職責是:做好應急處置期間的信息收集、上報和宣傳報道工作,協調新聞單位對外預案信息,提示注意事項。
6、法制組:成員。職責是:應急處置期間的法制指導,對因應急處置造成的等,開展法制宣傳、勸解工作。
(一)編制目的
最大限度地減輕鼠疫造成的危害和損失,為有效預防和快速應對、及時控制鼠疫疫情的迸發和流行。保證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經濟和社會發展。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染病防治法》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鼠疫控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青海省鼠疫控制應急預案》
(三)工作原則
鼠疫疫情應急處置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依法規范、科學防控;政府負責、部門配合;社會參與、加強宣傳;強化監測、綜合治理;快速反應、有效處置的原則。
(四)鼠疫疫情分級
將人間鼠疫疫情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根據鼠疫疫情發生地點、病型、例數、流行范圍和趨勢及對社會危害水平。
1特別重大鼠疫疫情(Ⅰ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鼠疫疫情(Ⅰ級)
1肺鼠疫病例在州府所在地發生。
2同一時間段內肺鼠疫疫情在3個以上縣發生。
3發生鼠疫菌強毒株丟失事件。
2重大鼠疫疫情(Ⅱ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鼠疫疫情(Ⅱ級)
1一個縣區域內。
2肺鼠疫疫情涉及2個以上縣。
1個潛伏期內(9天)多點連續發生5例以上,31個縣行政區域內發生腺鼠疫流行。或流行范圍涉及到2個以上縣。
3較大鼠疫疫情(Ⅲ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鼠疫疫情(Ⅲ級)
24天潛伏期內發生肺鼠疫或敗血癥鼠疫病例1例。11個縣區域內。
1個潛伏期(9天)內連續發病35例,21個縣區域內發生腺鼠疫流行。或流行范圍涉及2個以上鄉(鎮)
4一般鼠疫疫情(Ⅳ級)
1個潛伏期內(9天)發生病例12例。腺鼠疫在1個縣區域內發生。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州、縣衛生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鼠疫疫情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鼠疫疫情應急處置工作的實際需要,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成立鼠疫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決定是否成立鼠疫應急指揮部。州、縣人民政府根據本級衛生局的建議和實際工作需要。
切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鼠疫疫情應急處置工作。州、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
1州鼠疫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州衛生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州人民政府主管衛生工作的副州長擔任州鼠疫疫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對特別重大和重大鼠疫疫情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做出處置鼠疫疫情的重大決策。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鼠疫疫情應急處置的需要確定,主要有州衛生局、州委宣傳部、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財政局、州交通局、州電信局、州農牧局、州經貿委、州林業和環保局、州民族宗教事務局、州旅游局、州紅十字會、軍分區、武警支隊等組成。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統一組織實施鼠疫應急醫療救治工作和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州衛生局:負責組織制定鼠疫防治規劃、技術方案。并進行檢查、督導;開展疫區衛生處置及維護國家利益衛生運動,對疫情做出全面的評估,根據鼠疫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離、封鎖疫區及跨地區聯合應急處置等建議,經州人民政府批準后負責對社會及時鼠疫疫情信息。
做好疫情處置的宣傳報導。宣傳鼠疫防治知識,州委宣傳部:依照疫情控制的統一部署和有關部門、地方的請求。提高公眾預防與保健意識。
保證供應,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應急疫苗、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防護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貯藏和調度。維護市場秩序,堅持物價穩定。
協助做好疫情處置工作。州教育局:對學生進行鼠疫防治知識宣傳教育。
支持相關科學技術研究。州科技局:協助提供鼠疫疫區處置所需技術。
加強疫區治安管理和平安捍衛工作,州公安局:協助做好鼠疫疫區封鎖。協助開展交通檢疫、堵截鼠疫患者及染疫物品。
州民政局:對符合救助條件的鼠疫患者提供醫療、生活救助。
加強資金管理監督。州財政局:做好鼠疫控制應急資金的安排并及時撥付。
負責職責范圍內的交通衛生檢疫工作,州交通局:依照《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及其實施方案。組織做好站(場)內發生的鼠疫疫情應急處置工作,優先運送疫情處置人員、藥品器械和有關物資。
州電信局: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為鼠疫疫情應急處置(包括演講)提供通信保證工作。
州農牧局:負責做好疫區家畜的鼠疫動物病防疫和動物防疫監督工作。
維護市場秩序。州經貿委:及時組織調運疫區人民生產、生活所必需的物資。
并在疫情發生時,州林業和環保局:負責疫區野生動物異常情況的監測。協助做好疫情發生地的隔離工作。
州民族宗教事務局:積極協助做好疫區應急處置中涉及民族和宗教的相關工作。
州旅游局:組織旅游全行業認真做好鼠疫疫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協助相關部門在疫區內廣泛開展鼠疫預防知識宣傳普及工作,州紅十字會:充分發揮志愿者作用。提高公眾的防護意識。
并協助和支持地方做好疫情控制工作。軍分區和武警支隊應完成營區內的疫情處置任務。
組織做好緊急物資的供應、市場監管并積極完成州鼠疫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其它有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和鼠疫應急處置的需要。
2各縣鼠疫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各縣人民政府分管衛生工作的負責人擔任總指揮,各縣鼠疫應急指揮部由相應級別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鼠疫疫情應急處置的協調和指揮,做出本行政區域內鼠疫疫情處置的決策,決定擬采取的重大措施等事項。相應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鼠疫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鼠疫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3劃定控制區域:發生鼠疫疫情時。可以宣布疫區范圍;經省人民政府核準,對本行政區域內疫區實施封鎖;封鎖跨州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干線交通的由省人民政府決定。
4人群聚集活動控制:各縣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采取限制或者停工、停業、停課。
5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采取預防管理措施。對密切接觸者視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6交通衛生檢疫:縣人民政府組織交通、質檢等部門在交通站點設置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移交。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設置需經州人民政府同意并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7信息:鼠疫事件發生后。
8開展群防群控:街道、鄉(鎮)以及居委會、村(牧)委會應協助衛生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和其它有關部門。
(二)日常管理機構
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系統內鼠疫疫情日常管理協調工作。州衛生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機構。
(三)鼠疫應急處置專業機構和救治機構及其任務
1應急處置專業機構:州、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是鼠疫應急處置的專業機構。
具體任務:
1負責鼠疫疫情的監測。為預警提供依據。
提出并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及時向本級衛生局和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演講情況。2制定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疫情控制的技術方案;開展對鼠疫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的追蹤調查;對人群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與分析;查明污染源和傳播途徑。
3對鼠疫樣本進行實驗室檢測、復核、確定并上報實驗室診斷結果。
4州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轄區內疾病預防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應急培訓和技術支持。
2應急處置救治機構:各級醫療機構是鼠疫應急處置的救治機構。確定重點救治機構。
具體任務:
1開展病人接診、隔離、治療和轉運工作;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對密切接觸者實施醫學觀察和預防性治療等。
2及時演講疫情。
3做好醫院內的感染控制工作。防止出現院內交叉感染;嚴格處置醫療垃圾和污水,防止環境污染。
4負責或協助完成鼠疫患者死亡后尸體解剖、消毒、焚燒等處理工作。
三、監測與預警
(一)建立州、縣、鄉三級鼠疫監測體系。州、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全國鼠疫監測方案》和《青海省鼠疫監測方案》要求開展鼠疫日常監測工作。必要時。
(二)州衛生局要按照全省的統一規定和要求。組織開展鼠疫的主動監測,并加強鼠疫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三)州、縣衛生局要對鼠疫監測、動物鼠疫疫情處置及鼠疫自然疫源地調查工作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四)州、縣衛生局應根據報告的鼠疫疫情危害性和緊急程度。
1預警信息的單位:Ⅱ級為州衛生局。
2按本預案鼠疫疫情分級。較大鼠疫疫情(Ⅲ級)為Ⅱ級預警,一般鼠疫疫情(Ⅳ級)為Ⅲ級預警,動物間鼠疫疫情達到下列強度時為Ⅳ級預警:發生動物鼠疫大流行(旱獺疫源地流行范圍≥100km2;或局部地區動物鼠疫迸發流行,且波及到縣級以上鄉村;或動物鼠疫發生在交通便當、人口稀疏地區,對人群構成嚴重威脅。
四、信息管理與報告
(一)信息管理
構建覆蓋全州的州、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信息網絡,1完善全州鼠疫防治信息管理系統。承擔鼠疫疫情相關信息收集、處置、分析、演講等工作。
不時完善本轄區內鼠疫防治信息管理系統,2州、縣衛生局負責轄區內鼠疫防治管理信息工作的組織實施、管理和平臺建設。為系統的正常運行提供必要的保證條件。
負責收集、分析核實轄區內疫情信息和其它相關信息數據。3州、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責任范圍內鼠疫疫情監測、信息演講與管理。
(二)信息演講
1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人員是人間鼠疫疫情的責任演講人;州、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網絡直報的責任演講單位。
2醫療機構發現疑似鼠疫病例。按規定時限在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
3州、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是動物鼠疫疫情的責任演講單位。判定發生動物鼠疫疫情后。進行網絡直報。
4開展鼠疫疫情監測期間。或按規定演講階段性鼠疫監測數據,并視監測情況隨時進行網絡直報,演講間隔最長不得超過4個監測周期(28天)發現異常情況時,相關數據及時進行網絡直報。
五、鼠疫疫情的分級反應
疫情發生地的州、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發生人間或動物間鼠疫疫情時。做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同時,根據鼠疫疫情發展趨勢和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反應級別,以有效控制鼠疫疫情和減少危害,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一)特別重大鼠疫疫情(Ⅰ級)重大鼠疫疫情(Ⅱ級)應急反應
1特別重大鼠疫疫情和重大鼠疫疫情應急處置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州衛生局接到特別重大鼠疫疫情、重大鼠疫疫情演講后。迅速掌握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污染源和病例情況,確定疫情嚴重水平,對疫情進行綜合評估并及時演講州人民政府和省衛生廳,向州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州級鼠疫應急指揮部的建議。州人民政府根據州衛生局的建議和鼠疫疫情處置的需要,決定是否成立州鼠疫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成立后即按職責開展工作。
2州鼠疫應急指揮部協調和指導疫區防控工作。確定應急工作內容并組織實施;及時將疫情變化和工作進展情況報州人民政府和省衛生廳。
3州衛生局承擔協調和指導疫情防控工作。及時提出應急工作建議。根據疫情變化和工作進展,適時建議州人民政府召集有關部門通報疫情和疫區控制情況,研究后續的應急處置對策。
4州人民政府依照省人民政府或省級鼠疫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負責組織協調縣人民政府開展鼠疫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5州人民政府根據疫情和疫區縣人民政府的請求。
(較大鼠疫疫情(Ⅲ級)應急反應
1較大鼠疫疫情應急處置工作由州人民政府組織領導。州人民政府根據州衛生局的建議和疫情處理的需要。掌握和分析疫情態勢,確定應急處置工作任務并組織實施,及時將疫情變化和工作進展情況演講省人民政府。
2州衛生局迅速了解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污染源、發病情況。分析疫情發展趨勢和提出應急工作建議,及時向州人民政府演講,同時報省衛生廳。
3州衛生局負責協調和指導疫情控制工作。提出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州人民政府根據疫情和縣人民政府的請求,確定對疫區進行緊急支持的任務和時限。
4州衛生局根據縣衛生局的請求。
(三)一般鼠疫疫情(Ⅳ級)應急反應
1一般鼠疫疫情應急處置工作由縣人民政府組織領導。縣人民政府根據縣衛生局的建議和疫情處理的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救治鼠疫患者,控制污染源,切斷傳達途徑,做好疫區內生產、生活布置,保證疫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2縣衛生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及時了解疫情態勢。提出控制措施建議,及時向縣人民政府演講,同時上報州衛生局。
3州衛生局負責協調和指導疫區控制工作。提出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州人民政府根據疫情和縣人民政府請求,確定對疫區進行緊急支持的任務和時限。
4州衛生局根據縣衛生局請求。
(四)Ⅳ級預警(即動物間鼠疫疫情發生后)應采取的控制措施
1縣衛生局建立疫區處置組織。掌握疫情態勢,確定疫情嚴重水平,提出控制措施建議,立即向縣人民政府演講,同時迅速上報州衛生局。
2州衛生局協調和指導疫區控制工作。提出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州人民政府根據疫情和縣人民政府請求,對疫區做出應急反應。
3州衛生局根據縣衛生局請求。
(五)毗鄰地區的應急反應
發生鼠疫疫情地區的衛生局要及時向毗鄰地區衛生局通報疫情和已采取的措施。
應根據疫情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與發生鼠疫疫情相毗鄰的地區。主動分析外地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密切堅持與鼠疫發生地區的聯系,及時獲取相關信息;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加強鼠疫監測和報告工作;開展鼠疫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眾自我維護意識和能力;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開展聯防聯控和提供技術、物資支持。
六、應急反應等級的確認、終止及評估
(一)鼠疫應急反應等級的確認
特別重大鼠疫疫情(Ⅰ級)重大鼠疫疫情(Ⅱ級)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予以確認;較大鼠疫疫情(Ⅲ級)由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予以確認;一般鼠疫疫情(Ⅳ級)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予以確認。按本方案疫情分級原則。
(二)鼠疫應急反應的終止
經驗收大、小隔離圈內已達到滅鼠滅蚤規范及環境衛生規范,鼠疫疫區控制工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規范《人間鼠疫疫區處置規范及原則GB159781995要求全部完成相應應急處置工作。連續9天內無繼發病例,疫區疫情控制臨時指揮部可提交解除疫區封鎖申請。
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特別重大鼠疫疫情(Ⅰ級)重大鼠疫疫情(Ⅱ級)由省級鼠疫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演講。
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較大鼠疫疫情(Ⅲ級)一般鼠疫疫情(Ⅳ級)分別由州、縣鼠疫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并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演講。
(三)鼠疫疫情處置工作評估
1評估人員組織
分別由省、州、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評估小組,對特別重大鼠疫疫情(Ⅰ級)重大鼠疫疫情(Ⅱ級)較大鼠疫疫情(Ⅲ級)一般鼠疫疫情(Ⅳ級)處置情況的評估。開展評估工作。
2評估內容主要包括:疫區自然地理概況。污染源、傳達途徑和流行因素,疫情發生、發展和控制過程,患者構成,治療效果,染疫動物、蚤種類的分布,染疫動物密度和蚤指數,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演講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
七、保證措施
(一)技術保證
1完善州、縣、鄉三級鼠疫監測體系。積累數據并開展應用性科研。有鼠疫自然疫源分布的縣,依照因地制宜、固定與流動監測相結合、以流動監測為主的原則,合理設置監測點,擴大監測覆蓋范圍。各級醫療機構應開展鼠疫防治知識培訓工作,對鼠疫病例(含疑似病例)實行“首診醫生責任制”
2提高鼠疫的應急反應能力。依照國家“鼠疫應急裝備規范”規范各級鼠疫應急隊伍、裝備和物資儲備。積極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鼠疫防治專業機構的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設備條件。加強鼠疫防治專業隊伍建設。通過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水平和能力。
3改進鼠疫監測實驗室檢驗技術和方法。
(二)物資、經費保證
1物資儲藏: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實際情況。應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用貯藏物資。衛生應急貯藏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短時效和過期物品要及時更換。
2經費保證:各級人民政府應保證鼠疫防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確保鼠疫防治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開展。
八、預案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