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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加目標考核對象:社區常職干部。
二、參加目標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總分100分)
1.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30分):按黨建和精神文明考核細則得分折算確定(附件1)。
2.計劃生育工作(10分):按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考核辦法折算確定。(以目標管理責任書為準)
3.民政殯改工作(10分):按民政殯改目標管理考核辦法折算確定。(以目標管理責任書為準)
4.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10分):按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考核辦法折算確定。(以目標管理責任書為準)
5.財務管理(5分):按財務管理細則進行考核。(附件3)
6.安全生產、和維穩(15分):按安全生產和維穩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折算確定。(以目標管理責任書為準)
7.就業和社會保障(20分):按大觀鎮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考核細則確定。(附件4)
8.重點建設項目工作:涉及參與重點項目的實行加分制,完成鎮安排的重點工作加2分,未完成減2分。創新工作受到區以上表彰或推廣的加5分。
三、獎懲辦法
(一)加分及標準
1.因集體和個人工作積極、成績顯著,受到上級通報表揚、表彰、獎勵的,按受獎層次加分,集體和個人加分前10分按實加分,超出10分的按10%折合加分。
(1)集體工作被區級部門和鎮黨委、政府評為先進和優秀者加1.5分,被鎮黨委政府通報表揚的,一次加1分;受區委、區政府和市級部門表彰為先進和優秀者加3分,被區委、區政府通報表揚的,一次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門表彰評為先進和優秀者加5分,被市委、市政府以上通報表揚的,一次加3分。
(2)個人工作被區級部門和鎮黨委、政府評為先進和優秀者,每項加0.5分,被鎮黨委政府通報表揚的,一次加0.2分;受區委、區政府和市級部門表彰為先進和優秀者,每項加1分,被區委、區政府通報表揚的,一次加0.5分;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門表彰評為先進和優秀者,每項加3分,被市委、市政府以上通報表揚的,一次加1分。
2.各社區應積極配合黨委政府迎接上級檢查,檢查合格的不加分,檢查不合格的在年終目標考核中扣2分。因工作成效明顯,迎檢工作受到上級書面表彰的,每表彰一次加2分,
(二)扣分及標準
社區常職干部按時參加黨委、政府召開的各類會議,每遲到、早退1人/次扣1分,每缺席1人/次扣2分;按時準確上報各類資料,遲報一次扣0.5分,漏報一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黨委政府安排的各項工作,受到鎮黨委、政府目標考核督查組通報批評的,每通報一次扣1分,被區委、區政府通報批評的,每通報一次扣2分,被市委、市政府以上通報批評的,每通報一次扣3分。扣分不封頂,在總分中扣減。
(三)獎勵
1.考核總分在70分及以上,按30元/分兌現年終目標考核獎。
2.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凡被省、市、區半年、年終人口質量抽查的社區,抽查合格獎該社區村600元,且計生單項考核為滿分。計劃生育抽查不合格影響鎮黨委、政府評優、評先,整個雙方明考核實行一票否決;有“三結合”任務的社區,半年、年終檢查合格獎該村200元。
(五)懲罰
考核總分在70分以下的(不含70分),不予獎勵,且當年不得參加評優評先評選。
一、考核原則
年度考核按照委機關、派駐部門和下屬公司三部分進行考核,根據年初制定的委機關內部“三定一掛鉤”考核機制和下屬企業崗位責任制考核實施意見,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量化考核為主,堅持實事求是,認真細致開展輕紡城建管委系統2013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對象
1、委機關各處室;
2、派駐部門(輕紡城運管所、治安管理科、行業管理科、審批服務中心);
3、委屬公司(輕紡城市場開發經營有限公司、輕紡城集團股份公司、輕紡城展會有限公司、柯橋紡織指數信息有限公司)。
三、考核辦法
1、分別成立輕紡城建管委機關及派駐部門考核小組及下屬企業小組。機關及派駐部門考核組。同時,委各處室要根據委內部及下屬企業考核細則規定的內容提供相關考核資料。
2、對各處室工作的考核分日常工作、重點工作、評議和附加分考核四塊內容,依據日常統計數據、重點工作考核計劃、評議結果和附加分項目進行考核;各處室內部工作人員的考核,根據年初各處室制定的考核細則進行。
3、委下屬企業的考核根據年初制定的《2013年輕紡城建管委下屬企業目標責任制考核實施意見》進行,考核組將對照年初的企業考核細則,重點考核年初的經濟指標、公司財務、人員管理情況,同時聽取主要負責人工作匯報,并形成書面材料。
4、委級先進集體在綜合考核的基礎上,由黨工委研究確定委先進處室2個,派駐部門先進集體1個。委級先進個人在各處室考核及民主評議的基礎上,由黨工委研究確定,行政事業編制人員年度考核優秀,推薦為委級敬業愛崗標兵(原則上不超過5人);委屬企業(包括駕駛員班)按照職工總人數的15%推薦為委級敬業愛崗標兵;派駐機構、控股公司人員按照機構、公司內總人數的15%確定先進。
5、借用的企業人員考核年薪根據文件執行。
6、駕駛員考核辦法根據文件執行。
為認真落實區第十一次、市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高標準完成市委、政府賦予我局年度各項工作,切實加強能力建設、重點解決行政效率不高等突出問題,實現工作提效率、服務提質量,不斷提升干部職工隊伍作風建設的水平,樹立規劃部門良好形象,提高社會公眾的滿意度。根據《市規劃管理局日常考核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考核細則》),現將量化賦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量化賦分辦法
1、個人自查量化賦分與處室負責人量化賦分結合
每月30日前由被考核人對照《考核細則》各項工作,根據各自完成情況自行賦分;處室負責人對照《考核細則》各項工作,根據處室工作人員完成情況給予賦分。次月10日前,將考核量化自評表和處室負責人量化賦分表交綜合處匯總。
2、考核小組隨機檢查與定期考核相結合
局考核辦公室對機關各處室日常管理工作采取隨機檢查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由各項目考核負責人具體實施,每月30日前對考核內容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建立書面臺帳,形成書面報告,于次月10日前交綜合處匯總。
3、投訴受理
在市規劃局網站設立投訴信箱,在市規劃管理局一樓大廳設置公開舉報箱,公開舉報電話,受理單位和群眾的投訴,接受社會監督。
4、定量考核
綜合處、文檔室、打印室、監察室、政務大廳規劃窗口、網站管理員、微博管理員每月10日前分別將考勤、學習參加會議、區市領導批示件、規劃審批辦結情況、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情況、服務對象投訴、規劃公示、信息報送、重點工作進展情況等匯總簽字后報局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依據獎懲扣分標準對應相關處室和工作人員加減賦分。
二、工作要求
1、局工作人員日常考核實施細則是對市公務員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量化和細化,是規范考核工作,確保考核公平公正的重要基礎,全體工作人員要態度端正,認識明確,積極參與和配合,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設的管理,科學地評價精神文明建設的效果,不斷提高精神文明建設的實效性,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科學化、規范化,特制定本細則。第二條、建立一套能夠反映公司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者的業績、體現精神文明建設實際效果的考核體系,是實施公司《企業三項責任制管理考核辦法》的重要措施,通過考核活動,進一步提高基層領導做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第三條、開展基層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考核,主要是檢驗基層思想政治工作在保證、貼近、融入三個方面的實際效果;檢驗基層黨支部是否重視加強對精神文明建設的領導,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為安全生產和經營管理提供了堅強有力的保證;檢驗思想政治工作是否從實際出發,加強針對性,深入調查研究,及時了解和掌握職工的思想動態;檢驗思想政治工作是否堅持以人本,融入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全過程,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動性和實效性。
第二章精神文明建設考核的前提條件
第四條、精神文明建設考核的前提條件是:
1、領導班子團結協作、堅強有力,班子成員廉潔勤政,沒有受到黨紀、政紀、法紀處分的。
2、能完成安全、生產、經營責任制各項目標及經濟技術指標,未發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和其他重大責任事故,未發生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
3、完成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未發生一票否決的重大問題。
4、未發生違反計劃生育等基本國策的問題。
第三章精神文明建設考核方法
第五條、精神文明建設考評按照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設考核辦法進行。精神文明建設考核標準共分四大項,分值為50分,一、三項各為15分,二、四項各為10分。
第六條、精神文明建設考核,與本公司三項責任制考核同步進行、同步獎懲,按標準考核實際得分,多得多獎,同時兌現。
第七條、為鼓勵基層思想政治工作的不斷深入和創新,在考評的基礎上評選基層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單位,并給予一定物質和精神獎勵。
第八條、由黨總支組織相關部室成立精神文明建設考核組,對基層黨支部進行考核;對發生否決條件的單位,只記考核得分,不參加精神文明建設優秀單位的評選。凡考核得分在45分及以上的單位,才可參加精神文明建設優秀單位的評選。
第四章精神文明建設考核的管理
第九條、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設考核工作,在公司黨總支領導下進行,并成立精神文明建設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公司黨群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組長:__
副組長:__
成員:__
第十條、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設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思政部,主要負責精神文明建設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
組長:__
副組長:__
成員:__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細則及考核標準由思政部組織編寫,20__年度的考評標準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二條、本細則及考核由思政部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及解釋。
一、 獎金按學生數和月課時數計算
1、 計算公式
獎金=課時50%+人數50%-處罰扣出。
二、 處罰扣出細則:
1、 無教案上課的、老教師無合頁備課的,每節次扣10元,直到本月獎金扣完為止(指專任教師專任科目)。
2、 未按課表上課的每節次扣5元。
3、 私自調課的每節次扣10元。
4、 上課遲到、早退的每次扣2元。
5、 曠工的每節次扣10元。
6、 沒有按規定批改作業的按0.2元×所差題數×班額×5扣,直到扣完為止。
7、 按時單元測試,必須批改,有成績冊、試卷分析,每缺一次扣40元。
以上均以抽查為準。
體育專職教師考核辦法
一、 計算公式:
積分=六認真15分+教研10分+值周10分+質量40分+興趣活動小組活動分10分+體育資料的收集與保管5分+運動會的組織10分。
二、 評分標準:
1、 六認真工作、教研工作,值周工作按其它教師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2、 質量分按名次計算,同類同科、同年級平均分第一名的40分,每降低平均分1分扣1分。
3、 興趣活動分,所組建的課外興趣小組,在各科參賽活動中,獲一等獎的10分,二等獎的9分,三等獎8分,四等以下的7分。沒有組建興趣小組,沒有開展活動,沒有參加競賽的該項不得分。
三、 學生考試項目及分項計分范圍
(一)“兩操”(體操、眼保健操)20分;
(二)達標率30分;
(三)體育課程50分:
1、 體育基本知識、隊列及口令:(1)立正、稍息、向右看齊;(2)齊步走、立定、左轉走、右轉走;(3)跑步走、立定。(20分)
2、 體育大綱所規定的教學內容30分
(1) 跳高、跳遠前的準備運動;(2)長跑、短跑前的準備運動;(3)跑、跳后,課程結束時的放松運動。
四、 考查辦法
1、 在三至五年級中抽簽取某一年級,在這一年級的兩個班中抽簽各取10名學生,根據第三條之規定,進行全面測試,算出這10名學生的平均分,作為體育教師教學質量的考核依據。
2、 每期體育測試時間在第十八周進行。
3、 體育教師對所教班級的學生進行全面測試。
五、 有關獲獎加分,按學校有關獎勵條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