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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國證監會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并將于明年1月1日實施。《指導意見》的出臺非常及時,對促進基金管理公司的規范發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有著非常積極的指導意義?!吨笇б庖姟纺繕嗣鞔_,內容全面,涵蓋了基金管理公司風險控制的各個環節,并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吨笇б庖姟窞榛鸸芾砉窘⒑屯晟苾瓤刂贫忍峁┝死碚撘罁??!吨笇б庖姟反偈构局匦聦徱曌约海晟谱约?。從基金管理公司自身的發展來說,良好的內控是保障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石,尤其是在與國際市場接軌的進程中顯得更為重要。同時我們也看到,內控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項長期的、基礎性的系統工程,要真正健全內部控制需付出巨大努力。內控建設任重道遠,加強內控建設是基金管理公司義不容辭的責任。展望證券市場的未來,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將繼續以誠信為本規范發展,把風險控制放在首要位置,努力拓展各項業務,不斷提高管理實力,為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作出積極的貢獻。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高基金公司透明度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日前已經由證監會,并將在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指導意見是在總結我國基金業四年來發展的經驗并充分借鑒國外實踐的基礎上制訂的,是我國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的綱領性文件。全面落實該《指導意見》將是未來國內基金公司全面提升其內控水平的重要保證。
該《指導意見》第四章“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第二節“信息披露控制”專門對基金公司信息披露做了規定。該節主要從信息披露合法合規、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設、專人專崗、責任到人等方面作出規定。從法律層面講,該《指導意見》是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和《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及其《實施準則》的延續和細化,真實、準確、完整地進行信息披露不僅是基金公司合法合規經營的要求,在更高層面上也是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該《指導意見》對于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披露的規定意義重大,明確了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是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無疑會使基金管理公司的內控制度和管理制度都能更上一個臺階。
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力建設現代內控體系
作為中國證監會“好人舉手”制度設立的首家基金管理公司,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籌建初就秉承了“規范化、國際化”的理念,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努力向基金業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國際先進水平靠齊。
該公司有關人士日前表示,中國證監會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強調了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在于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和受托資產的安全完整,并從投資管理、信息披露、信息技術系統、會計系統、監察稽核等方面詳細規定了相關風險控制的具體方法、程序和措施,從而為基金管理公司建立現代內部控制體系提供了一個科學、規范、明確的標準。
銀河基金公司表示,隨著業務的發展和規模的擴大,公司將以《內控指導意見》為標準,積極借鑒國際合作伙伴的先進經驗,結合自身的研究總結,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和完善內部控制體系,為基金持有人謀求長期穩定的回報,給公司帶來長遠持續的發展。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完善內控創造客戶價值
12月19日,《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正式出爐。該《指導意見》的出臺為我國基金公司建立了一個科學化、規范化、具體化的內控體系標準,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應該說,雖然《指導意見》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互聯網金融監管領域的政策空白,但是也還存在許多不足之處。這就需要我們在深入分析《指導意見》所存在不足的前提下,進一步梳理互聯網金融的基本定位和風險控制重點,從而以《指導意見》為基礎,推動互聯網金融監管策略的不斷完善。
《指導意見》中存在的問題
《指導意見》存在的不足之處有幾方面。
第一,是行業管理的舊思路沒有從根本上打破。眾所周知,互聯網信息技術對于金融的影響,作用于金融機構、金融產品、金融市場、金融制度等多個要素層面上,而且在推動支付清算、資金配置、風險管理、信息管理的同時,事實上已在促使金融子行業之間、金融與實體企業之間的功能融合。這些融合都使得傳統的金融行業邊界變得日益模糊,因此各國監管部門都更多的摒棄了機構監管思路,而是從功能監管的角度入手,著力應對業務與產品創新中的風險控制與功能拓展。由此來看,不僅《指導意見》所定義的互聯網金融行業范疇及所屬類型還缺乏縝密的研究支撐,而且分頭納入現有分業監管框架的思路,也無法應對互聯網金融活動跨行業、跨市場的特征。實際上《指導意見》所提的“科學合理界定各業態的業務邊界及準入條件”,在現實中往往難以達到。
第二,與國際主流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方式尚未完全吻合。由于互聯網信息技術對于貨幣與金融的影響深遠,而且帶來的許多變化往往處于金融體系的不同層面,如《指導意見》所列的各類互聯網金融業態,有的是中介組織層面的要素,有的則是產品和業務層面的要素,因此通常無法籠統地制定一部覆蓋所有互聯網金融活動的政策或法規。就國外監管實踐來看,以PC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支付為代表的新興互聯網支付、P2P網貸和網絡股權眾籌等投融資模式、互聯網風險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其所具有的組織與產品設計、內在風險特征與監管重點截然不同,因此各國往往分別予以應對,或是制定新的規則,或是修訂和完善已有規則,如果摻雜在一起,只能是成為互聯網金融的“大雜燴”。此外,在各國都面臨虛擬貨幣、數字貨幣或電子貨幣對金融體系帶來的沖擊之時,《指導意見》似乎也應對此有所考慮,因為在“前景不明”的情況下,多國都是以政策表態而非法律形式來加以引導。
第三,《指導意見》的定位應該是原則性、指導性的政策,不應該太具體,否則就會由于涵蓋面過大,而出現一些值得商榷之處。例如:能否把P2P網絡借貸和網絡小額貸款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業態,硬性地揉在一起來看待;在個體網絡借貸的界定中,平臺能否涉及大額借款、可否做關聯方融資和債權轉讓、大公司能否自建平臺做產業鏈融資等,都成為疑問;股權眾籌被等同于網絡股權眾籌,而在美國的JOBS法案中,實際上股權眾籌發行人不一定是網絡平臺,發行途徑也不一定是互聯網;股權眾籌被定義為“公開小額”,“公開”和“小額”的內涵存在不確定性,如何與私募股權眾籌協調也是問題;還有,信托作為一種私募性質的制度安排,能否大規模推動基于網絡的產品發展,是否會導致具有非法集資性質的逆向資金流動等;互聯網消費金融是否就簡單等同于消費金融公司開展的業務。
第四,《指導意見》更多是表達政府政策支持的發展方向,而非制度意義上的“法律法規”,還無法解決影響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許多根本性問題。一方面,作為綱領性的政策文件,有些指導思路的合理性還值得商榷,例如:“鼓勵符合條件的優質從業機構”上市融資,這里不僅又陷入到為股市賦予“政策性”的舊思路上,而且就美國的Lending Club等典型機構來說,上市后必然在資本的利益追逐下,使得大機構、大投資者、大客戶成為主導,似乎距離P2P的本來價值愈發遙遠。這里不是說我國不能出現大型互聯網金融機構,也不是說互聯網金融機構做大了一定就不再服務小微,而是說作為一個普遍性的鼓勵政策,是否一定具有合理性,會否只是為上市公司并購互聯網金融企業的“資本游戲”推波助瀾,且易出現互聯網金融服務小微的功能異化。另一方面,當未來《指導意見》與某個領域的發展實踐可能出現矛盾時,相應的具體制度創新則需跳出《指導意見》的局限。例如,《指導意見》提出“互聯網支付應始終堅持服務電子商務發展和為社會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其內涵就值得商榷。實際上這與非銀行支付機構從事的網絡支付業務特點混在了一起。美聯儲在2015年初的《美國支付體系提升戰略》中,已經充分關注包括PC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在內的新興電子支付在大額支付中的作用。
完善《指導意見》的總體思路:發展定位與風險控制
《指導意見》的核心目的,一是對互聯網金融在我國的發展進行基本定位,二是努力防范可能帶來的各類金融風險。對此需要我們加以深入剖析,從而更加理性地看待政策引導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思路。
第一,互聯網金融發展需抓住“服務實體”的重點。
如果針對互聯網金融在我國當前的功能作用,還需要圍繞“缺什么補什么”的思路,找出當前中國金融體系中的“短板”,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小微金融服務”領域以及居民的財富管理、消費金融支持等。
目前,在“做大做強”式的傳統企業與金融文化影響下,國內的許多互聯網金融組織也走上了“求大”的路徑,這既是因為互聯網金融領域擁有相對模糊而寬松的監管與制度環境,也是因為互聯網金融組織期望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得先機,更希望在市場規則明確下獲得“大而不倒”的先手地位。
當然,從本質上看,雖然很多互聯網金融模式具有分散化、去中心化的特點,并且能夠通過特有的信息優勢發掘,更好地為“小微客戶”提供服務,但是客觀上說,互聯網金融并非一定是服務小微的。在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互聯網金融領域同樣會出現“傍大戶”的“超大機構”和“小微機構”的并立。例如,國外部分典型的P2P網貸平臺逐漸想放棄“Peer to Peer”的提法,個人借貸或者投資者發揮的作用逐漸變弱,而包括對沖基金和銀行在內的大型機構則又逐漸成為游戲主角。
但是在我國,在金融體系的“高大上”仍然居于主流,在小微企業、居民的金融需求仍難以得到有效滿足的背景下,我們并不需要互聯網金融帶來更多“大而全”的平臺組織,著眼于服務大客戶,而更需要其滿足“小而美”的特征。究其原因,一是因為小微領域是最典型的普惠金融,也是當前我國金融體系發展中的最大“短板”,無論是小微企業融資,還是居民財富管理、消費金融服務等,都亟須支持;二是我國的技術創新最缺少的是自下而上的“草根創新”,而草根企業和個人的創新,又需要多元化的小微金融支持;三是隨著產業升級與經濟結構優化,與大工業、大企業相應的金融體系已經逐漸不適應需要,先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變得愈加重要,而小企業將來逐漸成為解決就業的主體,這也需要包括融資、投資、支付、風險管理等在內的小微金融服務,成為與經濟轉型相配套的新型金融體系的核心。
由此來看,一方面,在互聯網金融推動投融資模式的創新與發展中,中小互聯網金融組織的興起、服務小微的功能定位,都是較長一段時期內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重要根本;另一方面,支付和信用信息環境都是重要的金融基礎設施,對此,互聯網對于零售支付創新的巨大推動作用,深刻改變著個人的消費行為與習慣;源于互聯網和大數據的信息處理與信用發掘技術,能夠為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奠定“草根”基礎,這些同樣也是重要的互聯網“微金融”創新。
需要認清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特點
一方面是傳統金融風險在互聯網金融中的體現。一是流動性風險?;ヂ摼W金融本質上也是金融活動,因此其資產與負債期限的不匹配,同樣可能出現流動性風險。不論是第三方支付,還是網貸平臺,都極易受到流動性風險沖擊。二是信用風險??蛻舴矫妫W絡融資平臺未納入央行征信系統,平臺在進行交易撮合時,主要是根據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證明、財產證明、繳費記錄、熟人評價等信息評價借款人的信用。中介方面,存在資金挪用的風險。三是操作風險。技術操作風險的產生,主要鑒于互聯網金融依靠軟件、網絡等特殊介質開展金融業務,而其軟硬件配置和技術設備的可靠性以及操作人員的專業技能和道德風險成為技術操作風險高低的主要衡量標準。四是法律風險?;ヂ摼W金融在我國尚處探索發展階段,缺少相關的法律法規約束和明確的監管主體。在互聯網金融準入、交易雙方的身份認證、電子合同的訂立、電子簽名的合法性等方面都存在規則缺失或不完善,在涉及民間融資方面的法律法規更是缺乏。五是經營風險。例如互聯網金融企業的高杠桿率,以及潛藏洗錢套現風險。
另一方面是互聯網金融的特殊風險及其表現形式。一是信息科技風險?;ヂ摼W金融的技術風險指的是互聯網金融機構的網絡系統遭到技術性外部攻擊而造成的損失。二是“長尾”風險?;ヂ摼W金融因為拓展了交易可能性邊界,服務了大量不被傳統金融覆蓋的人群(即“長尾”特征),具有不同于傳統金融的風險特征。但是互聯網金融服務人群的金融知識、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相對欠缺,他們的投資額小而分散,作為個體投入精力監督互聯網金融機構的成本遠高于收益,“搭便車”問題更突出。一旦其參與的投資或融資出現問題,可能對這些“脆弱”的長尾人群會產生更加負面的影響。
完善《指導意見》的具體措施
我們認為,《指導意見》的出臺只是推動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重要起點,還需要更多的配置保障機制建設。
首先,監管部門要深入研究互聯網金融的理論基礎、體系框架、風險所在等等,否則就會“瞎子摸象”。具體而言,是需要進一步細分不同互聯網金融業態的具體監管思路。我們看到,現有的互聯網金融概念范疇相對混亂,諸多的組織機構、產品、渠道等要素摻雜在一起,各自的業務運行與風險特點差異較大,難以進行一致性監管。對此,還需要在深入梳理合理的業態劃分基礎上,進一步落實相應監管細則。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監管細則的制定必須跳出監管主體分割、圍繞機構對象的傳統思路,真正以功能監管、業務監管為主,通過加強監管協調和配合,真正解決互聯網信息技術所導致的混業型金融創新帶來的潛在風險與不確定性。
其次,需要著力解決不同互聯網金融模式背后的根本矛盾。例如,在P2P網貸等基于互聯網的資金配置活動中,之所以會產生各種無序現象,歸根結底還是背后的民間金融缺乏有效引導和法律規制。只有加快推動以民間借貸為主的民間金融走向陽光化、合法化,才能促使P2P網貸行業發展真正跳出民間金融的某些亂象,著力推動技術與服務創新。再比如,第三方支付領域雖然在整個互聯網金融業態中相對比較規范,但近年來也還出了一些問題和風險。究其根本,也是因為伴隨互聯網信息技術對于電子支付方式、渠道、清算模式等的沖擊,使得原有規則越來越難以適應整個零售支付市場的快速變化,因此同樣需要在“打好制度根基方面著力”。
關鍵詞:小企業;信貸中心;融資
中圖分類號:F830.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9)24-0056-03
截至2007年6月,中國中小企業數量已經超過4 200萬家,占全國企業總量的99.8%。小企業是中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個富有活力的經濟群體,是中國近三十年來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
然而,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和金融機構提供的融資服務一直存在較大差距,小企業融資面臨較大的困境。為支持小企業的發展,緩解小企業融資困境,國家先后出臺了多項政策和措施扶持小企業信貸,銀監會于2005年出臺了《銀行業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指導意見》,2006年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小企業貸款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2008年12月5日《關于銀行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82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出臺,標志著銀監會進一步加大了對小企業信貸的政策推動力度,掀起了商業銀行設立小企業信貸中心的熱潮。
一、小企業信貸中心的定義
小企業信貸中心又叫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是根據戰略事業部模式建立、主要為小企業提供授信服務的專業化機構。銀監會規定,各行設立專營機構可自行命名,但必須含小企業字樣(如小企業信貸中心),此類機構可申請單獨頒發金融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二、小企業信貸中心的特點
1.服務對象專一,限定為小企業。小企業信貸中心的客戶主要是小企業。銀監會設立了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含)以下和企業資產總額1 000 萬元(含)以下,或授信總額500 萬元(含)以下和企業年銷售額3 000 萬元(含)以下的小企業標準。但這一標準只是統計口徑,在指導意見中并不對服務對象的授信總額、資產總額、年銷售額和職工人數等作具體規定,各家銀行可根據業務需要靈活掌握。
2.服務內容以各類授信和融資金融服務為主。據指導意見規定,小企業信貸中心的業務范圍限于《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銀監發[2007]53號)中所包含的授信業務,即各類貸款、貿易融資、貼現、保理、貸款承諾、保證、信用證、票據承兌等表內外授信和融資業務??紤]到小企業對全方位金融服務的需求和專營機構對全面風險管理、表內外業務協調發展的需求,銀監會允許專營機構擴展業務范圍,開展代客理財、收費類中間業務等與核心授信業務相關的寬泛的金融服務。目前,對小企業信貸中心是否能夠開展存款業務,文件沒有具體規定。
3.組織結構和制度具有很大創新。指導意見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從風險定價、成本利潤核算、信貸審批、激勵約束、違約信息通報、風險管理等六個方面進行創新,設計相對獨立的運營機制,建立準子銀行、準法人機構性質的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相對于銀行其他部門,小企業信貸中心有多種職能,擁有獨立運行機制,集產品開發、銷售渠道建立、客戶市場開拓、內部財務核算、信貸審批和風險管理等一系列職能于一身,組織結構和制度創新有利于以發揮小企業信貸中心的專業化經營優勢,將資源集中服務于小企業市場,提高小企業金融服務效率和服務水平。
三、小企業信貸管理模式的分類
1.獨立于分支行的管理模式。這種小企業信貸管理模式是小企業信貸中心建設的標準模式――戰略事業部制,小企業信貸中心既是管理中心又是經營中心和風控中心。小企業信貸中心的經營和放貸行為不受各分支行經營指標的影響,獨立經營、獨立核算。
目前,招商銀行的小企業信貸中心就是按戰略事業部體制構建的準法人、準子銀行的專營機構。該中心由總行成立的小企業信貸業務管理委員會領導,負責全行小企業金融業務的經營和管理,小企業信貸中心具有中心內部的人事任免權和開設分支機構權利,短時期內主要依托現有分支機構開展小企業信貸結算業務。該中心成立后,各地分行將符合小企業信貸標準的客戶交由小企業信貸中心管理,把各自的小企業貸款轉給小企業信貸中心,依據小企業的資產規模和融資規模區分支行和小企業信貸中心的目標客戶市場。小企業信貸中心的資金完全由招行總行供給,通過FTP資金轉移定價向總行支付資金成本,完全獨立核算。
2.歸屬于分支行的管理模式。歸屬于分支行經營就是銀行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業務,包括客戶選擇、信貸管理和客戶日常結算等業務由各分支行直接辦理。目前大多數商業銀行對小企業信貸業務的管理都是在傳統的總、分、支三級管理模式下,在各級公司業務部門下設立小企業管理機構,在管理上實行業務的直線管理,在成本、利潤、不良貸款等財務數據核算上歸入分行的公司業務。在這種管理模式下,雖然也可以在總、分、支各級機構冠以“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之名,但由于各級管理機構不是利潤中心,并不獨立經營和核算,并未觸及小企業信貸組織機構改革等核心問題,只是名稱和形式上的改換,不是標準的小企業信貸中心或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
四、小企業信貸中心的設立原因
1.小企業融資特點和銀行體制創新的需要。小企業金融服務不同于大客戶的金融服務,小企業融資服務有“短、小、頻、急”的特點,業務開展難度大,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技術,需要從激勵、考核等方面有所創新。小企業金融在業務流程、產品服務以及風險管理等各方面均具有明顯不同于大中型企業金融的規律與特征。如果仍然沿襲發展大中型企業業務的思維觀念與體制模式,小企業金融業務就很難獲得長足發展。以授信審批流程為例,原有大中型企業的信貸操作流程難以適應小企業特點。中國商業銀行傳統模式不論是大小客戶,從其申請到發放貸款,都執行相同的操作模式,這一系列的操作流程少則一個月,多則超過兩個月。小企業與銀行合作,更多的是看重銀行業務運作效率和能否得到充分的信貸支持,而對貸款利率的敏感性普遍不高。而中國商業銀行目前還沿用大客戶的信貸操作流程和審批模式,沒有單獨設計適合小企業特點的差別化信貸操作流程,很難滿足小企業“急、頻”的融資需求。
2.商業銀行優化資產結構的需要。國內傳統銀行業務所依賴的大公司客戶正逐步走向成熟,直接融資渠道不斷增多(如上市、債券、短期融資券等),對銀行的依賴度和融資需求不斷降低。加上外資銀行不斷融入國內金融環境,國有銀行改革步伐加快,銀行間低水平同質競爭嚴重,對大公司客戶的競爭更是到了近乎白熱化的程度。由此導致的結果有二:一是大客戶營銷的綜合收益水平增長困難,傳統業務經營方式正在走向盡頭;二是商業銀行對大企業和集團客戶的貸款過于集中,金融風險積聚。
3.提高小企業信貸專業化服務的需要。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基本都是在向綜合性商業銀行發展,力爭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銀行的客戶經理也是屬于全能型的選手,需要完成存款、信用卡、國際業務、貸款等一系列考核指標,銀行的信貸審批人員也既是行業專家又是產品專家,需要具備從低風險授信到項目融資甚至是重組并購貸款等一系列信貸業務的風險分析和識別能力,這種經營管理思路大大制約了人員的專業化發展。小企業信貸不論從營銷還是風險管理角度均具有不同于大型企業的特點,建立小企業信貸中心,讓市場營銷、風險管理和經營決策人員專注于小企業信貸市場的分析研究,提高對小企業信貸的專業化服務水平,在提升市場核心競爭力的同時也更能有效防控小企業信貸的經營風險。
五、小企業信貸中心的建設模式及其優點
1.小企業信貸中心的建設模式――戰略事業部制。《指導意見》第1條就明確: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是根據戰略事業部模式建立,主要為小企業提供授信服務的專業化機構。此類機構可申請單獨頒發金融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事業部制是最早由美國通用汽車公司總裁斯隆于1924年提出的一種分級管理、分級核算、自負盈虧的組織形式。企業按照其經營的事業(包括按產品、地區、顧客等)劃分部門,設立若干事業部。事業部在企業領導下,擁有完全的經營自,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既是受公司控制的利潤中心,具有利潤生產和經營管理的職能,同時也是產品責任單位或市場責任單位,對產品設計、生產制造及銷售活動負有統一領導的職能。公司總部只保留人事決策、預算控制和監督大權,并通過利潤等指標對事業部進行控制。目前中國的許多信用卡中心均是按這種模式,在非總行所在地,建立了離行總部,獨立核算,自主經營。
通過國內外關于銀行組織對于其業務發展重要性的研究文獻可以看出,一個好的組織結構不僅可以提高效率,還可以降低成本。因此,要有效推進小企業金融業務發展,就必須在原有體制框架外積極探索構建新的經營管理體系。小企業信貸中心正是借鑒了信用卡離行中心的模式,采用戰略事業部模式,組建獨立于傳統構架之外的小企業信貸中心,創新商業銀行小企業信貸的管理體制,解決原有體制下積淀已久的經營與管理弊病,通過獨立核算、流程在造、建立合理的激勵機制,激發市場活力,真正推動商業銀行小企業信貸業務發展。
2.小企業信貸中心建設模式的優點。相比傳統小企業信貸組織架構,小企業信貸中心具有以下優點:
一是有利于加強專業化管理,提高經營效率。小企業信貸中心實現專業化分工,讓專業的人來做專業的事,效率必然會提高。在小企業信貸中心,從中心的決策管理機構到產品設計、風險管控和市場營銷全部配備的是從事小企業信貸的專業人士,他們專注于各自領域的小企業信貸服務工作,定位為專家型的管理和營銷人員。另外,小企業信貸中心的組織結構簡單,各管理部門的縱向層級大幅減少,決策迅速,信貸政策和信貸產品的傳導半徑大幅縮短,信貸中心的信貸管理和營銷部門行動目標較易達成一致,必然會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有利于突出經營重心,真正實現以客戶為中心。小企業信貸中心是事業部體制下責、權、利和人、財、物密切結合的組織形式,非常適合小企業市場的特點。小企業信貸中心的經營重點突出,目標客戶明確,機構設置和流程改造有效匹配小企業融資“短、小、頻、急”的特點,能更好地滿足小企業的金融需求。由于中心內部的考核導向一致,對客戶的需求能主動有效反應,真正實現以客戶為中心。
三是有利于信息的傳遞,增強信貸的精準性。小企業融資難,難在對小企業真實經營狀況和還款實力的判斷上,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小企業的信息不充分,透明度低。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客戶經理更深入、更完整收集企業信息并且減少信息傳遞半徑。由于小企業信貸中心的管理層級少,客戶信息在中心內的傳遞速度和效率都得到了提高,降低了信息的漏損。客戶經理能向信貸審批人員直接提供企業的一手信息,不需要中間環節,保障小企業信息方便、快捷、真實地傳遞,增加授信決策的準確性。
四是有利于優化信貸流程,發揮規模經濟優勢。一般而言,審批流程的效率直接決定了授信業務的推動效果。結合小企業的授信特點,對信貸管理流程進行簡化,在準入條件、授信要求、授信審批、操作規程等流程上,進行標準化界定,簡化操作難度,提高授信管理效率;同時,推行“四眼原則”,將風險管理人員前置至市場營銷一線,直接參與小企業資料的收集和風險的預判,提高審批效率。只有簡化和優化信貸審批流程,小企業授信批量化審批才會成為可能。
五是有利于提高營銷人員積極性,培養專業性人才。小企業信貸中心對基層營銷人員的激勵考核指標明確,沒有銀行的其他經營指標壓力,有利于營銷人員專注于小企業市場,通過多種途徑開展營銷,充分激發他們的創新熱情和價值創造潛力。營銷人員大量參與小企業信貸服務工作,有利于積累小企業信貸方面的工作經驗,掌握小企業客戶營銷技巧,提高風險識別能力,更易成長為專家型的人才。
六、結論與展望
招商銀行于2008年12月在蘇州成立了首家以準法人、準子銀行模式建立的小企業信貸中心,并逐步在杭州、南京、蘇州、寧波等分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試點,招行小企業信貸中心目前主要經營資產3 000萬以下、貸款額500萬以下的小企業客戶貸款,2009年計劃對小企業放款50億元。工商銀行擬試點一批小企業金融服務專業支行或小企業中心等專營機構;建設銀行在總行設立了二級部建制的小企業信貸中心,各一級分行相應設立小企業信貸管理中心,二級分行設立小企業信貸經營中心。
2009年2月,銀監會給出了建立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的時間表,明確要求五大國有商業銀行在年內完成小企業信貸專營服務機構的設立工作,正式將小企業信貸專營服務機構建設工作列上各家商業銀行2009年的工作日程。
由上述有關小企業信貸中心的相關分析可以看出,小企業信貸中心是符合國家、銀行和小企業利益的,只要能建設的好、運營的好,無疑對于國家的進步、銀行的業務改善,小企業的發展有巨大的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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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田曉霞.小企業融資理論及實證研究綜述[J].經濟研究,2004,(5).
未雨綢繆的收益
當企業真正能體會到內控的需求時,內控工作就不再是單純的“面子工程”了。當內控的大限如期而至,企業普遍感受到合規的壓力之時,深圳能源卻體會到了未雨綢繆的收益。
2008年初,在金融危機尚無明顯跡象之時,深圳能源就已經開始考慮進行風險控制和內控工作的策劃了。究其原因,賴粵江認為,公司高管層強烈的風險意識,企業管理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精細化的強烈要求,是深圳能源開展和推動風控項目最根本的原因,滿足上市公司和國資局的監管要求是一個契機。
深圳能源集團作為深圳市主要的發電企業,近年來已經深刻感受到了來自燃煤、燃油及燃料運輸等相關成本不斷上漲所帶來的風險壓力,只要成本不停地上漲,利潤就要持續被蠶食;市場價格波動得越厲害,企業經營累積的風險就越大。如何厘清、評估這些風險因素對公司未來發展的影響,并采用有效的手段對風險進行預警和規避,就成為擺在深圳能源管理層面前的一道難題。此外,隨著公司不斷地發展壯大,管理層也面臨著新的發展要求。2007年底,深圳能源集團及其控股的深圳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實現了整體上市,公司經營規模和綜合實力都有了跨越式發展;與此同時,公司配合深圳市政府三項制度改革,公司機構、人員進行了重大的調整。
隨著公司的整體上市,相關政府機構的監管要求也就成為了深圳能源必須嚴格遵守的行為準則。無論是2006年9月28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出臺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還是2008年6月28日,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頒發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甚至是2008年11月深圳市國資委出臺的《深圳市屬國有企業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指導意見》,這些法規都有力地推動和指導了深圳能源的內控工作。
就這樣,在客觀分析了企業內外部的需求之后,深圳能源著手啟動了內控項目,并嘗試著將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梳理結合在一起,開創了深圳市國資委系統個性化、高效率將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融合起來實施的先河。
不打無準備之仗
在內控項目正式實施之前,深圳能源不惜花費幾個月的時間和精力,進行前期的準備與調研。
從2008年5月開始,深圳能源審計管理部就組織了專人耗時一個多月,深入到已經實施或正在實施風險控制和內控項目的部分知名企業中進行調研,充分了解這些企業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要經驗和教訓。
而在深圳能源內部,為了風險管理的順利實施而開展的風險評估也在如火如荼地進行。風險評估是風險管理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因為只有知道了重大風險在哪里,才能給予足夠的關注,進而尋找對策降低風險。一般來講,評估的方法有訪談、問卷調查和現場打分等,通過這一系列評估過程,深圳能源確定了12個重大風險和10個重要風險。
對于項目實施重點的確定,深圳能源遵循這種以重要業務為突破口,以點帶面,分期推進的過程。
在前期調研過程中,有一項工作至關重要,它將影響到今后整個項目的實施,那就是咨詢中介的選擇。結合深圳能源的實際經驗,賴粵江表示:“企業在請中介之前,一定要非常清楚自己需要的是什么,然后按照自己的需求去尋找最適合自己的顧問?!?/p>
具體到中介的選擇標準,深圳能源要求對方必須具備以下四點:1.具有國際性背景或在國內的行業中處于領先位置;2.在大型上市公司中具有類似的經驗;3.團隊結構和背景經驗豐富;4.對深圳能源相對熟悉。
按照上面的標準選好了幾家合意的中介機構之后,剩下的就是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招投標程序了。最終,經過15位專家評審,確定了甫瀚咨詢中標?!爱敃r,財政部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市國資委的風險管理指導意見還都沒有出來,但我們對咨詢公司提出了工作一定要有前瞻性的要求,要充分考慮到企業管理和多方面監管方的要求。正好甫瀚咨詢的部分項目顧問是財政部內控規范建設委員會的成員,也是《深圳市國資委風險管理指導意見》的起草人?!辟嚮浗硎?咨詢顧問的豐富經驗和資深權威,使項目的前瞻性和正確性成為了可能,而這對今后項目的順利實施、對后續出臺的相關規范的適應,都是至關重要的。
制度與架構的保障
制度是保障內控工作順利開展的基礎,也是內控業務工作日常化、規范化的基礎。2009年,深圳能源制定和的與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有關的制度共計5項,包括《內部控制建設》、《風險管理》、《風險管理監督與改進》、《風險辨識與評估》和《內部控制審計》。2010年,深圳能源還將根據《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及集團風控業務實踐情況,擬定《內部控制手冊》、《風險管理手冊》等相關制度,以期更好地指導企業開展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工作。
為了有力地推動風控業務的開展,在項目建設初期,深圳能源就成立了以董事長為主任的風險管理項目管理委員會,負責對項目進行統一領導和部署;并成立了以總經理為主任的工作委員會,負責協調推進集團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建設工作;設置審計管理部為項目工作辦公室,負責該項目的日常協調和具體工作的開展。
對于將內控項目放在內審部門的這種架構設計,賴粵江表示,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的內控流程的梳理是內控體系建設和優化的核心內容,而評估出重大風險業務、風險領域、關鍵控制點,以及重大設計缺陷、執行缺陷,則是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沒有系統的、完整的風險評估,內部審計也無法實現系統與完整。因此,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的內控梳理,是以內部控制審計為主要內容的內審的基礎;而內審也從檢查評價的角度來促進完善企業的內控體系、督促內控措施有效執行,最終促進企業多方位目標的實現。
目前,深圳能源已經初步建立了三個層級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組織架構和職責:
是各業務部門,負責日常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活動。業務部門內相關人員負責其所管理的重要風險的內部控制、建設、管理和日常監督等工作。
是風險管理職能部門。由審計管理部設立相對獨立的風控業務模塊,承擔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建設職能,擬定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的政策和制度,協調及敦促其他各職能部門行使各自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職責,并且負責對下屬單位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工作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
是審計委員會和內部審計部門,負責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工作的獨立稽核。
于困難中尋機遇
作為內控領域的先行者,深圳能源在諸多監管規范尚待完善之時,便發揮了特區的改革精神,嘗試“摸著石頭過河”,其遇到的困難可想而知。只是,他們總能以樂觀、積極的態度,沉著應對風險,變困難為機遇。
由于內部控制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員,并具備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工作經驗,對于深圳能源來講,短期內是無法實現的。對于這一新興的業務領域,面對諸多全新的法規要求,深圳能源只能先借用中介來幫忙完成。不過,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當下困境的解決之道還要從長計議。深圳能源在項目需求中就明確要求內控顧問在項目中實現知識轉移,要求員工將暫時的困惑變成學習新技能新經驗的最好時機。
此外,由于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的工作量非常繁重,項目建設期和后期的自我評價等工作量都非常大,這給深圳能源帶來了不小的壓力,當然,也為集團開展風控信息化業務帶來了機遇。目前,深圳能源正在努力以信息化帶動工作規范化和日?;?積極探索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檢查的信息化試點工作,擬通過分段實施,最終實現對業務數據的自動采集,從而對一些重大風險進行動態監控,及時制定或自動觸發預設的風險應對措施,提高風險管理的效率。
【論文摘要】:文章在我國國有企業尤其是中央企業取得快速發展的背景下,指出目前國有企業面臨集團化、信息化不斷加強的趨勢,分析了新形勢下國有企業集團面臨的財務風險監控方面的財務造假、資本運營和內部人控制等系列問題。在此基礎上,從理念指導、制度安排和流程設計等方面提出了加強國有企業集團財務風險監控的對策。
近年來,我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取得重要進展,尤其是中央企業,資產規模日益擴大,經濟效益迅速提高,2007年7月13日,美國《財富》雜志公布了2006年度全球500強企業名單,內地企業有19家,其中中央企業就達13家。但是,隨著國有企業規模的擴大和集團的組建,國有企業的發展又面臨新的問題:即集團化發展趨勢下的財務管理模式、風險監控和管理等,探討如何在目前經濟日益發展、業務日趨復雜的形勢下解決這些問題,對于進一步提高國有企業的經濟效益和提升其核心競爭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國有企業發展面臨的新形勢
1. 國有企業規模不斷擴大
為了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的發展和資源整合,國資委于2006年12月頒發了《關于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其目標之一就是進一步推進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加快國有大型企業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依法推進國有企業強強聯合,強強聯合要遵循市場規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利于資源優化配置,提高企業的規模經濟效應,形成合理的產業集中度,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特大型企業集團。
2. 集團化趨勢加強
在《關于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中,就強調加快國有大型企業內部的重組:通過簡化企業組織機構,對層級過多的下屬企業進行清理、整合,通過關閉、破產、撤銷、合并、取消企業法人資格等措施,完善大企業的母子公司體制,強化母公司在戰略管理、資本運作、結構調整、財務控制、風險防范等方面的功能,通過對業務和資產的調整或重組,發揮企業整體優勢,實現專業化和規模化經營。
3. 企業信息化建設加快
國資委2007年的《關于加強中央企業信息化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提出,到2010年,要基本實現中央企業信息化向整個企業集成、共享、協同轉變,建成集團企業統一集成的信息系統,多數中央企業的信息化基礎設施、核心業務應用信息系統和綜合管理信息系統達到或接近同行業的世界先進水平。通過大力建設集團企業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整合系統和信息資源,提高管理水平和集中控制能力。充分運用集團企業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對所屬企業的戰略管理、資產管理、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風險管理、黨建和紀檢監察工作的管理,規范管理流程,提高決策與執行效率,支撐集團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新形勢下國有企業面臨的財務風險
1. 財務造假問題
一些國有企業經營者為了在考核中過關或多拿獎金,一味粉飾經營業績,做假賬,虛報利潤,導致資產不實,惡化了企業的資產質量,不斷滋生潛在的財務風險。從管理上看,由于企業集團管理技術和手段落后,信息傳遞速度緩慢,信息衰變程度嚴重,導致集團公司高層決策者難以獲取及時、準確、完整的財務信息。
2. 資本運營問題
資本運營是企業集團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包括資金的籌集、運用、收回的分配。目前,有些企業集團采取非關聯性的多樣化經營,存在著相當的盲目性和投機性,而企業集團自身管理能力又較差,導致企業資金回報率低,甚至出現虧損。一些企業投融資管理混亂,亂投資、亂擔保,或只投不管,造成了國有資產的大量損失;有的企業不嚴格執行有關會計核算制度,該提留的不提留,該調整的不調整,該入賬的不入賬,或私設小金庫,違規操作資金。
3. 資金管理問題
有些企業集團公司的資金流動與監督控制嚴重失調,出現大量資金體外循環的現象,資金管理失控。一是部分內部人員利用權力擅自挪用轉移資金,使企業集團原本有限的資金分散、沉淀、閑置;二是子公司都掌握一定數量資金,而這些資金大部分由母公司貸款獲得,如果母公司對貸款難以及時調回會影響母公司的財源和資信;三是集團公司內部整體資金調劑無序,資本經營意識不強。
4. 內部人控制問題
有的企業經營者相互勾結,通過多種渠道向外轉移國有資產,或披著合法的外衣,肆意將國有資產量化到個人,造成了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等。這些問題的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當前國有企業的財務監控制度還不健全、國有資產出資者職能不到位或者虛置,出現了較為嚴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
三、新形勢下加強國有企業財務風險監控的對策
1. 創新理念,提高風險監控意識
在科學的管理理念指導下,應當將國有企業集團務財務風險管理體系看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包括各項基本制度保障、風險監控工具、風險監控機制、風險管理流程和風險解決措施等。其核心思想是"風險監控"和"風險管理":風險監控--通過采用合適的風險監控制度安排和工具應用對各個領域的財務風險進行監督;風險管理--通過科學的流程設計和管理活動來實現風險的防范、控制和化解。由此可見,風險監控在集團企業風險管理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必須提高風險監控的意識。
2. 注重財務風險監控制度的系統性和層次性
對一個大型企業集團而言,要實現對整個集團財務活動的有效監控,單靠一兩項制度、措施是很難達到的,必須要設計一套完整的財務監控制度體系。國外大型公司都十分重視監控體系的整體性和層次性。譬如一些跨國公司,其內部的財務監控,審計委員會、財務總監、委派會計和內部審計等方面,都做了相應的制度安排。通過多種不同層面和角度的監控制度的設計,形成了互相牽制、互相補充的體系,發揮出了較好的整體效率。
3. 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風險監控機制的運作效率
通過大力建設集團企業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整合系統和信息資源,提高企業的信息化程度,擴大信息共享范圍。只有這樣,才能保障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客觀性,有利于及時發現潛在的財務風險,同時快速采取措施進行風險防范和控制,從而保證監控機制的有效性。
4. 科學的風險管理流程設計
作為一項系統化工程的重要部分,需要對風險監控在風險管理體系中的職能和流程環節進行科學的設計。
一方面,結合COSO的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ERM)對風險管理流程進行合理的規劃。具體來說應該包括"內外部環境分析--目標設定--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控制"五大步驟。內外部環境分析主要是分析集團面臨的全球經濟環境、所處行業狀況和企業經營環境;企業根據內外環境的分析,制定與企業愿景相適應的戰略目標,在戰略目標的指導下制定企業的經營目標、各項財務或經營報告目標以及指導企業業務活動符合相關法規制度的合規目標;通過內外環境的分析和企業制定的各種目標可能或已經實現的程度,動態的對風險進行識別;風險評估主要是分析評價潛在風險可能對目標實現產生的影響程度;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對需要進行控制的風險采取相應的措施,主要包括規避風險、減少風險、共擔風險和接受風險等。
另一方面,風險管理是一項系統化的工作,它需要確立明晰且被企業全體成員認同的目標,并將目標分解到企業管理的各個層級;需要系統的組織體系和明確的職能來保障執行;需要相應的工作流程、制度、考核、信息管理等進行支撐;并需要通過文化的培育、人才的培養形成一套企業內部的長效機制。因此,國有企業應當參照國資委2006年6月的《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中關于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和風險管理基本流程等主要內容,規劃企業風險管理的具體工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