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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加利福尼亞高級產品創意室(福特)設計的這款7座概念車名為“Scout 7”,代表了福特公司對未來汽車的理解。車身采用輕質鋁合金材料,依靠混合動力系統提供動力,每加侖汽油可以行駛60公里,但是售價僅為12500美元,所以這款概念車是最為經濟實用的未來概念車型,也許不久的將來就會投入批量生產,是適應未來的交通模式的高科技產物。
(圖3)本田研發部設計的“C2C”,意思是從海岸到浪頭(coast to。crest)。該車完全改變了人們眼中的汽車的形象,它的前臉就像一個張牙舞爪的巨型鱷魚,設計極具個性;設計人員充分考察了洛杉磯周圍絢麗的自然風光:優美的海灘、落日下的城市、兩座規模宏大的跨海大橋,從中汲取設計靈感,使最終的設計真正達到了與自然環境的和諧統一。另外還設想配備利用電腦提前預測車輛運動趨勢。車身很輕,使其功率重量比可與超級跑車(SuperCar)相媲美。
(圖4)位于洛杉磯的通用5350工業概念車設計室是世界知名的汽車設計團隊,“獨特、原始、世界第一”是人們對悍馬的印象,此次他們設計的“悍馬Hr”繼承了悍馬品牌強悍、勇猛的外表,可以在高山峽谷、荒原沙漠中任意馳騁,但是它和現有的悍馬車型相比外形要小很多,外形也截然不同,質量比較輕,因此也可以在城市路況下輕巧、靈活地行駛。
(圖5)現代&起亞設計與技術中心設計的“NTT”,又名“實體,(Entity)”,設計人員將這款香蕉色的NTT描繪成沖浪板、溜冰板和立體聲音響的結合體。它有前后縱橫4排座椅,車頂上裝有自帶的溜冰板。“NTT不僅僅是一輛車,它還代表著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設計人員這樣說。
(圖6)豐田洛杉磯設計室設計的“雷克薩斯L500 Ultimate Hybrid”混合動力終極版,采用V型12缸混合動力發動機,3門雙座式結構,車身左側采用轎車設計,右側則為酷派(Coupe)跑車的設計,車身側面為類似與電影院幕布的LED顯示屏,駕駛者可根據喜好選擇自己喜歡的圖像,換句話說就是開著這輛車,它的車身上的顏色和圖形可以不斷地改變。車載設備所需的電力來自覆蓋在車身上的太陽能電池板。
(圖7)奔馳北美高級設計室的“Flugel Tue",是名副其實的未來概念車,它的兩邊分布著四個噴氣式發動機,啟動時,它們垂直朝下噴氣,依靠反作用力升空;啟動后前面兩個繼續向下噴氣保持足夠的浮力,而后面兩個則根據加速、轉向、減速的需要改變噴氣方向,與其說它是概念車,倒不如說更像個小型噴氣機。另外,這款車的車門采用豪華跑車常用的鷗翼式車門,車門打開后就像是一對展開的翅膀。
(圖8)Designworks USA公司設計的MINI的概念車“CanyonCarver Concept”。后座席可作為儲物箱使用,可用于搬運滑雪板和水橇板。引擎的最大輸出功率為260bp,車身采用碳纖維強化樹脂制成,著眼于運動和實用的結合,使迷你家族的未來更加吸引人們的眼球。
(圖9)三菱北美研究與設計部的“Goku shin ka”,日語中的意思是“終極進化”。他基于三菱槍騎兵改進版(Lancer Evolution),該車將運動跑車的性感、SUV的越野性和皮卡的多功能性集于一身。這輛車的動力來自一部環保好、體積小的高性能發動機,采用液壓線性泵來產生和存儲能量,以液壓元件實現駕駛和制動,傳統汽車制動時白白浪費掉的能量可以存儲起來重新利用。
內容摘要:獨特的語言系統是學科成熟的重要標志,本文在對旅游非優區理論認識歷程回顧、認識誤區解釋的基礎上,遵循科學界定概念的一般程序,將目前學術界對“旅游非優區”的模糊認識清晰化,形成抽象定義“特定時空范圍內,旅游業發展水平處于相對劣勢狀態的地區”;并提出現實中可測量的操作化定義“在特定時空范圍內,某地國際/國內旅游收入、國際/國內旅游人次、旅游收入占GDP的比重等五項指標的加權綜合得分,低于區域平均水平的80%,則該地區為旅游非優區”。最后從區域旅游規劃與開發的角度,對旅游非優區的特征進行了分析,以期對今后的相關研究有所助益。
關鍵詞:旅游非優區 理論界定 特征分析
隨著全世界范圍內旅游業的快速發展,學術界對旅游業發展較為落后地區的開發研究呈上升趨勢,其表述有“旅游欠發達地區”、“旅游非優區”、“旅游弱勢地區”、“旅游溫冷地區”、“邊緣型旅游地”、“二三級旅游地”(許春曉,2001)等等,本文擬遵循科學界定概念的一般程序,將“旅游非優區”概念所指的現象與其它現象有效區分,并探討在現實中測量、甄別旅游非優區的具體方法。
對旅游非優區的理論認識歷程
(一)對某種類型旅游非優區的分析
許春曉在1993年提出“旅游資源非優區”,1995年提出“欠發達旅游資源豐富地區”是“旅游非優區”概念的某一方面、某一層面或某一類別,是“旅游非優區”的兩個可指明的方面,即概念的兩個“維度”,通過對概念不同維度的分類研究,逐步抽象出對其“共性的、一般性”的認識。隨著旅游學研究的不斷深入和細化,學者們以“導致特定區域在旅游業發展方面處于非優、劣勢地位的影響因素”作為變量指標,如旅游資源、地理區位、區域經濟背景、自然生態環境等影響因素,劃分出旅游資源非優區、旅游經濟非優區、旅游區位非優區、自然生態環境非優區等不同的亞類,分別對其進行研究,而且還有不同的組合方式如經濟發達的旅游資源非優區、經濟欠發達的旅游資源非優區等等不同的研究維度。
(二)旅游非優區概念的明確化歷程
在旅游學科的相關理論研究中,主要集中于旅游業發展水平處于相對優勢狀態的區域,而旅游非優區長期處于研究的邊緣,對旅游非優區概念內涵的理解主要集中于資源因素方面,以及“從景點組合、分布狀況對旅游資源非優區的界定”(楊曉峰,2007),或者認為非優區是“缺乏高等級的旅游資源,資源數量不豐富的區域”等(趙寧曦等,1997)。與此同時,關于欠發達地區旅游業的研究也逐步增加,如孫根年(2001)將資源與區位有機結合,分析非優區旅游開發的新思路;孟清超(2006)將旅游非優區界定為“旅游開發條件不理想、開發狀況較差、發展階段落后的區域”;楊曉峰等學者對旅游非優區的基本概念進行了界定。
可見,旅游非優區的概念內涵逐步明確,即“旅游業發展總體水平處于落后狀態的區域”。對非優狀態的描述如“旅游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率低、旅游業對社會發展不能起到促進作用”等都可以歸結為旅游業發展總體水平落后。而“由于受資源、區位、區域經濟背景、客源市場等影響”都是旅游非優區的形成因素。
對旅游非優區幾個認識誤區的解釋
旅游非優區并不等同于旅游資源非優區。“旅游資源非優區”與“旅游非優區”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旅游資源非優區是原生性資源差的地區,是從資源的角度對區域的界定;而旅游非優區是從旅游業發展水平的角度對區域的界定,兩者的研究角度不同。旅游資源非優區可能是旅游非優區亦可能是旅游優勢區,旅游資源差并不一定是旅游非優區,原生性旅游資源是決定旅游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許春曉,1993);反之,旅游非優區也并不一定缺少資源或者是資源級別低,區位條件、經濟基礎、社會環境如政府、居民的觀念意識等因素都可能制約地區旅游業的發展。
旅游非優區并不等同于經濟欠發達地區。旅游非優區的相關研究是對區域旅游業發展水平的描述與考量,經濟發展水平高的區域可能是旅游非優區;而旅游優勢區亦可能經濟發展水平并不是最高(張志宏,2010)。
旅游非優區并非指旅游業發展無望的地區。旅游非優區是對所研究區域內部不同地區旅游業發展現狀的一個客觀評價,是對現實狀態的分析與描述,主要是對旅游收入、旅游接待人次、旅游業對區域國民生產總值的貢獻率(張志宏,2010),以及旅游業對第三產業產值的貢獻等衡量旅游業發展水平指標的客觀比較。在某種程度上類似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概念,“發達”與“發展”是相對而言的,“旅游優勢區”與“旅游非優區”也是一對相對的概念,處于旅游業發展的“非優”是一段時間的狀態,不是發展無潛力,而是處于不同的發展歷程。
旅游非優區概念的界定
(一)旅游非優區概念的具體化,形成抽象定義
1.概念的分解。首先是對“旅游非優區”概念分析:區,可以理解為地區或區域,區域是一個空間概念,它是地球表面的一個范圍,是對地球表面各種空間范圍的抽象或概括;“非優”是與“優”相對的概念,兩者相比較而言,互為存在前提。“優”是優良、美好,“非優”即是不優良、不美好、劣勢。“非優”是一定時間區間內存在的狀態,隨著時間的推移動態變化;旅游,從人文地理學科的角度對旅游現象進行研究的,旅游是在閑暇時間內所從事的游憩活動的一部分,它是在一定的社會經濟條件下產生的社會經濟現象,同時也是一種地理現象(保繼剛等,1999)。
其次,是將“旅游非優區”所表示的現象按照一定標準進行分類。以目前已有的科研成果為基礎,按照“發展條件”作為劃分標準,將旅游非優區劃分為“旅游資源非優區”、“旅游區位非優區”、“旅游經濟非優區”、“旅游生態環境非優區”“旅游認知非優區”等等,每一類還可以逐步分解出不同的亞類。
再次,對分解后的概念加以界定。以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為基礎,旅游資源非優區“是指原生性(原賦)旅游資源較為缺乏,資源豐度低,品位較低,在一定時期內知名度不高,缺乏適應旅游市場需求的資源,因而對游客吸引力小的區域”;旅游區位非優區“是指由于其區位的不理想,從而導致具有一定資源稟賦的旅游地開發困難,旅游業發展緩慢的地區”;旅游經濟非優區“是指一個特定的區域在特定的時期內,由于當地的經濟基礎比較薄弱、經濟發展比較緩慢從而導致該地的基礎設施不夠完善,對旅游業的帶動作用不太明顯,反過來旅游業對當地經濟的拉動較小,對當地的經濟貢獻率比較低的區域”;旅游客源非優區是指在一個特定的區域在特定的時期內,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約,導致該區域內的旅游人數或者說潛在客源相對比較少,從而導致旅游收入較低,對當地的經濟貢獻較低的區域;旅游認知非優區“是指在一個特定的區域特定的時間內,由于宣傳、旅游發展、文化傳承等方面原因,該區域的旅游發展文化導向不明顯,或者說該區域的區域文化特色不明顯,在一定的客源地范圍內對獵奇型旅游者吸引力較弱的區域”。
2.形成抽象定義。通過以上對概念的分解,雖然措辭不同,如“旅游地開發困難、旅游業發展緩慢、旅游業對當地經濟拉動小、旅游業發展不景氣、旅游對當地經濟貢獻率低”等等,其本質最終還是歸到“旅游業發展總體水平落后”,而概念中“由于資源缺乏、經濟基礎比較薄弱、區位不理想”等均是“旅游非優區”之所以形成的影響性因素。
據此本文認為,站在區域旅游開發與規劃的角度,“旅游非優區”是相對于“旅游優勢區”而言的,其抽象定義為“在特定的區域范圍內,特定的時間區間內,某地的旅游業發展總體水平處于相對劣勢狀態,則該地區為旅游非優區”。
(二)旅游非優區概念的操作化,形成操作化定義
經過以上界定之后,“旅游非優區”就轉換成為研究的“變量”(經過嚴格界定的概念稱為變量),此時,旅游非優區的概念內涵“旅游業發展總體水平落后”是客觀存在的一種旅游經濟現象,是可以觀測和量度的。但是抽象定義中的界定仍是相當模糊的,要予以準確的、精確的量度,還需要將抽象定義轉換成可操作性的定義。根據測量時指標選擇的科學性、代表性、實用性的特點,本文除了選取目前已被廣泛使用的衡量國內旅游業發展水平(國內旅游收入、國內旅游人次)以及國際旅游業發展水平(國際旅游收入、國際旅游人次)的指標之外,還加入了旅游收入占當地GDP比重指標來共同衡量區域旅游經濟的發展水平。
借鑒世界銀行(Word Bank)和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UNCTAD)在對發展中國家作出劃分時的思想,最終形成旅游非優區的操作性定義“在特定的時空范圍內,某地國際/國內旅游收入、國際/國內旅游人次、旅游收入占GDP的比重等五項指標的加權綜合得分,低于區域平均水平的80%,則該地區是旅游非優區”。
旅游非優區在現實中的界定
根據上文分析,將地區旅游發展水平的綜合指標設定為Fi(i取值為大區域范圍內的不同地區),各分量指標分別為:X1-國際旅游收入;X2-國際旅游人次;X3-國內旅游收入;X4-國內旅游人次;X5-旅游收入對GDP的貢獻率,其相對應的權重分別為0.25、0.2、0.25、0.2、0.1。
借鑒劉再興的研究成果衡量全國各省市區經濟發展水平,當地區旅游業發展綜合指數低于區域平均值的80%,則該地區旅游業發展水平落后,處于劣勢狀態,是旅游非優區。則旅游非優區在現實中的界定模型為:
其中,是指區域旅游業發展總體水平的平均值;Fi是指區域內部不同地區旅游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綜合指標加權得分;F是指區域內部各地區旅游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綜合指標得分的總和。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理論分界線80%是利用經驗參數比對法對區域旅游業發展水平等級的劃分。實踐中對旅游非優區的界定需結合實際情況,根據區域內部不同地區旅游業發展總體水平的高低劃分等級,從而確定旅游非優區。
旅游非優區特征的分析
從旅游業發展總體水平的角度,旅游非優區是對大區域范圍內處于“非優”地位的特定區域的分析與描述,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區域差異性
旅游非優區是對“區域”差異的研究,是從旅游業發展程度對區域差異的研究。作為區域旅游研究的一部分,旅游非優區對特定空間和地域內,旅游發展水平不均衡現象分布類型、范圍、規律的分析,對區域旅游優劣特征以及非優態勢形成條件的研究,都是區域性的體現。
(二)空間范圍上的相對性
“非優”本身就是相對于“優”而存在的,只有通過比較才能夠分辨出優劣,在區域旅游開發活動中,優勢區與非優區相伴而生,并且還互為存在條件。旅游現象在區域空間范圍內分布存在差異,旅游經濟現象的區域差異形成了“旅游優勢區”與“旅游非優區”。
(三)動態性
特定地區是否為“旅游優越區”或“旅游非優區”并非固定不變的,而是根據情況的變化時刻處于動態發展中的。由于新的旅游資源的發掘與開發;或許是由于地區經濟水平的提高、基礎設施與交通條件的改善,曾經的非優旅游區可能轉化為優勢區;同時若旅游地不再具備吸引力,旅游優勢區的地位亦可能發生轉化。總之,“優”與“非優”的狀態及其程度是動態變化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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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楊曉峰.旅游優劣區類型劃分及旅游非優區開發研究―以甘肅省為例[D].西北師范大學碩士畢業論文,2007
5.趙寧曦,王森,姚亦峰.海濱旅游資源非優區的適度開發初探[J].海洋學,1997
6.孟清超.旅游開發模式研究[D].暨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6
[論文摘要]實踐的需要和理論的推動,使得傳統意義上的區域行政逐漸向區域公共管理轉變,這種嬗變,開啟了公共管理研究的新視角。區域公共管理是社會需要和時代呼喚的產物,是公共行政領域不斷擴展、研究范式走向成熟的重要體現。
著名行政學者理查德·J·斯蒂爾曼二世說:研究公共行政必須研究它的生態問題。按照韋伯斯特詞典的解釋,生態學是各種有機體與其環境之間的各種相互關系。J·W·別斯指出生態學這個詞源于希臘語oikos,意為房子或家,經濟和經濟學也有相同的詞根,經濟學和生態學有許多共同點,但生態學的含義更廣泛。它涉及有機體與其環境之間的全部相互關系。”〔1〕美國著名學者利格斯(Fred W·Riggs)1961年就提出了“融合型、棱柱型、衍射型”行政模式,開創行政學研究的一個新途徑。我國現階段的行政環境是制約和影響行政管理的重要因素,同時又是行政管理的改造對象,并為行政管理的實施提供條件。故此,我們應努力使行政管理和行政環境保持一種動態的平衡。從20世紀50年代以來,隨著社會生態環境的變遷,傳統行政學歷經了向現代公共管理學范式的重大轉變。邁入21世紀,區域行政面對的是一種全新的行政生態環境,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區域公共管理這種嶄新的制度安排應運而生。這種轉變很重要,“從某種意義上說,21世紀中國公共管理面對的最大挑戰莫過于區域公共管理的挑戰,處理好和解決好了系列區域公共性問題,和諧社會的發展愿景就不再遙遠。”〔2〕區域公共管理是社會需要和時代呼喚的產物。作為一個新的理論和實踐課題,陳瑞蓮認為,在我國有關區域公共管理(行政)研究的著述尚較為零散,區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學者社群尚未成形。但是,在當前一個不爭的事實: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關注并研究區域公共管理的相關內容。無疑,加強區域公共管理研究具有重要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有學者說,“研究任何一種理論,都必須首先弄懂它所使用的基本術語。對于了解一種新的學術理論,弄清楚它所使用的新名詞的正確含義,就尤為重要了”。〔3〕區域公共管理是個復合概念,其中“區域”和“公共管理”是其兩個核心概念。
一、“區域”概念眾說紛紜及其公共管理視角的界分
區域(region)是一個多側面、多層次且相對性極強的概念。人們可以從多個角度來觀察、分析和理解各種不同的區域。研究視角和內容不同,對于區域的界定就有所不同。在社會科學叢林中,最早研究區域的學科是地理學,地理學把區域定義為地球表面的地域單元,這種地域單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即內部組成物質的連續性特征與均質性特征來劃分。《牛津地理學詞典》中,“區域是指地球表面的任何一個單元,它以自然或人文特征而有別于周圍的地區”。〔4〕經濟學將區域視為由人的經濟活動造成的、具有特定地域特征的經濟社會綜合體。埃德加·M.胡佛說,“所有的定義都把區域概括為一個整體的地理范疇,因而可以從整體上對其進行分析”,“把區域作為一個集合體,……這一集合體對于管理、計劃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都是必須的。最實用的區域劃分應當符合行政區劃的疆界。”〔5〕政治學把區域看成是國家管理的行政單元,與國界或一國內的省界、縣界重合;國際政治和國際關系的研究者對區域的解讀,往往側重從一種更為宏觀視角來討論區域的內涵和外延。米特爾曼提出三個不同層面“新區域主義”分類法:宏觀區域主義、次區域主義和微觀區域主義。在“區域”的多種釋義中,可以看出:區域有多種分類,系統性或整體性是區域的共同特征;區域的概念是相對的,可以依據不同視角有多種劃分;區域是變化的,應以動態的眼光來觀察它。實際上區域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很難給出一個公認的定義。本文是從公共管理學科角度來進行研究,基于此視角,區域應如何界定?有學者認為:區域是“一個基于行政區劃又超越于國家和行政區劃的綜合性概念”。〔6〕另外,從四個緯度對區域公共管理要研究的“區域”做類型學上的分析:公共管理意義上的經濟區域、行政區域、自然地理區域和公共管理中的“問題區域”和“邊緣區域”。〔7〕筆者以為,不論對“區域”進行怎樣的界分,從公共管理學科角度看,區域實際上是按照公共物品為標準劃分的有限空間范圍,是擁有相同一領域或多領域公共物品的域場。在這里區域不是一個地理范疇而是一個以公共物品(或者公共事務、公共問題、公共利益)為標準形成的同質性域場,并不絕對與行政區劃相一致。
二、公共管理研究的新視角:區域行政向區域公共管理范式的轉變
要討論區域行政向區域公共管理的轉變,首先要了解區域行政的發展背景、內涵等基礎知識。區域行政問題與行政區劃密切關聯。學者劉君德在他主持的《中國行政區劃的理論與實踐》等論著中,第一次明確提出了“行政區經濟”概念,并分析我國現實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地方保護主義現象。在我國的行政學界,宋月紅在國內首次使用“區域行政”的概念,作者從行政區劃、行政區域與區域行政的關系角度進行研究,但這是一種狹義的或傳統意義上的區域行政范疇。〔8〕陳瑞蓮、張緊根在《公共行政研究的新視角:區域行政》一文中,正式提出廣義的“區域行政”概念。〔9〕隨著實踐的推動和理論的發展,區域行政向區域公共管理轉變。在學界,最早使用過“區域公共管理”概念的只有清華大學的劉鋒和中山大學的陳瑞蓮,二人從不同的角度對區域公共管理進行論述。劉鋒運用新公共管理、區域創新系統、區域核心競爭力、支持系統等理論對區域管理進行創新,在某種程度上說,這一研究與本文所關注的區域公共管理研究有很大的差別,它并不是真正從公共行政學角度對區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而是從區域地理學的角度將創新理論引入到區域發展中去。〔10〕陳瑞蓮教授是我國研究區域行政和區域公共管理的典型代表,她在此領域的論述,在學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
三、區域公共管理的內涵、理論支撐
區域公共管理是個復合概念,前文已經界分了公共管理視閾中的“區域”。對于公共管理的概念,無論是對其內涵把握還是基本體系的構成,都還在探討中。王樂夫教授認為,“所謂公共管理,即公共部門對公共事務進行管理的社會活動。具體地說來,是公共管理主體為了解決公共問題,實現公共利益,運用公共權力的公共事務施加管理的社會活動。”
〔11〕公共管理與行政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體不僅包括行政管理中的政府還包括其它的組織和第三部門組織等。公共管理主體著眼于社會發展長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來開展其基本活動;同時,它更多采取的是多元化和復合型的集體行動,以共同的目標基礎,通過協商的方式達成。無庸諱言,現代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發展的一個新趨勢,是公共行政領域不斷擴展、研究范式走向成熟的重要體現。綜上所述,區域公共管理是區域行政隨著實踐的需要,在治理范式上不斷成熟的產物。筆者認為,所謂區域公共管理,即是指以區域政府組織和區域非政府組織為主的多元主體(區域公共管理部門)為了解決特定區域的政治、經濟、社會或其它方面的公共問題,實現區域公共利益,運用協商和調解的手段和方式對區域、區域內橫向部分和縱向層級之間交叉重疊關系進行的管理。區域公共管理之所以“應運而生”,從根本上說,區域公共管理發展的動力來自于中國現代化過程中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必然要求。或者說,除了實踐的需要外,理論的發展和推動也是非常重要的。區域公共管理理論的發展除了現代公共管理理論的發展外,還有公民社會理論、現代治理、網絡治理理論和善治等理論。公民社會,也被稱為市民社會或民間社會。關于公民社會的定義,不同的學者根據不同的研究視角形成了種種不同的公民社會定義。這些定義歸納起來可分為兩類:國家與社會二元結構和國家、經濟與公民社會的三元結構。關于公民社會的結構要素,不同學者對其強調的重點不同。就中外學者取得的共識來看,公民社會的結構性要素及其特征主要有以下四個:一是私人領域;二是志愿性社團;三是公共領域。除了公民社會的結構性要素外,公民社會還具有自己的基本價值原則,大體說來,這些基本的價值原則包括:個人主義、多元主義、公開性、開放性、法治原則。
市民社會理論的發展,引發治理和善治理論的產生。從1989年世界銀行首次提出“治理”以來,“治理”概念被廣泛使用。在治理各種定義中,“全球治理委員會的定義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權威性”。治理有失敗的可能,為完善該理論,隨后善治進入學者的視野。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會管理過程,其本質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國家與公民社會的一種最佳關系。善治有如下要素:合法性、透明性、責任性、法治、回應和有效。區域善治是區域公共管理研究中一個戰略管理問題。
[參考文獻]
〔1〕理查德·J·斯蒂爾曼二世.公共行政學:概念與案例〔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126.
〔2〕劉亞平.當代中國地方政府間競爭〔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序言)1.
1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及其內涵
就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的概念而言,其中的關鍵詞“區域”和“可持續發展”最初都并非源自科技范疇。“區域”這一概念最早為地理學所使用,且一直是地理學研究的中心概念。20世紀以來,區域一詞才被廣泛應用于其他學科,從而成為大眾詞匯。至于“可持續發展”這一概念,起初則為生態學所使用,在國際文件中最早出現于1980年國際自然保護同盟制定的《世界自然保護大綱》。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才在布倫特蘭夫人的專題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中第一次闡述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將其定義為“是這樣的發展,它滿足當代的需求,而不損害后代滿足他們需求的能力”,并在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達成共識[1]。此后,這些概念或被以具體的實體的概念使用,或被以抽象的概念使用,為越來越多的人所認可和接受,但由于“區域”和“可持續發展”這兩個概念都各自起源于特定的學科,所以當其被應用于更加廣闊的學科領域后,必然會產生新的認識和理解。“區域”和“可持續發展”這兩個概念在被引入科技范疇后自然也不例外。
歷史告訴我們,任何事物的存在和演化都必須具備一定的時間和空間背景,科技可持續發展自然也當如此。科技可持續發展作為一種新的科技發展觀和新的科技發展模式,其與傳統科技發展觀(只強調科技經濟效益)①迥然不同,它強調科技與資源、環境、經濟、社會等互動協調發展。就其思想實質而言,科技可持續發展意味著人類對科技發展的認識已產生了質的飛躍,即從單純追求科技發展轉變為社會綜合發展觀,從不可持續發展到可持續發展觀的轉變,主張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就其經濟觀而言,強調資源占用的“時空公平”,主張建立在保護地球自然系統基礎上的持續經濟發展。
在當今現代化浪潮的推動下,科技可持續發展已經變成未來的最優選擇,科技可持續發展的實施必然要落實到一個特定的空間(即區域)。至于何謂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根據上述科技可持續發展內涵的闡述,我們不妨將其理解為:通過規范和調整區域科技活動,建立一種能夠兼顧環境與發展、公平與效率、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區域科技發展模式,實現區域內科技發展資源的高效配置與結構優化,達到既滿足區域當前科技發展的需求,又不對區域未來科技發展能力構成危害的科技發展。區域可持續發展科技系統擔負著把科技內化為區域經濟發展的自變量,促進區域產業結構的調整與現代化,從而保證區域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的任務[2]。
科學技術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又為社會的進一步發展服務。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作為可持續發展觀在區域科技發展中的體現,反映了區域科技發展對最佳科技發展模式和更高科技發展境界的追求。正由于此,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必然更加注重區域科技發展能力的培育與維護,尤其是注重以保護區域自然環境和資源的持續利用為基礎的、以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的積累及改善為前途的科技發展,并將更多涉及區域科技發展的因素納入科技發展資本范疇,從更長遠目標、更寬泛角度來考慮區域科技發展資本的存量增加和結構優化問題,以保證區域科技發展能力的提高。
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是科技發展與科技經濟效益、科技社會效益和科技生態環境效益的和諧發展,追求的是三種效益所能達到的最優化結合。從理論上講,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總效益就是由其產生的區域科技經濟效益、區域科技社會效益和區域科技生態環境效益三者的總和,即F(G)=f(a)+f(b)+f(c)。其中,F(G)代表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總效益,f(a)代表區域科技經濟效益,f(b)代表區域科技社會效益,f(c)代表區域科技生態環境效益[3]。
像任何事物的發展一樣,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也受到其他各種因素的影響。具體說來,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就受到區域科技資源、科技人才、科學技術、科技資金和科技信息等諸多因素的限制。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活動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三種效益的高低,要視影響區域科技發展的五大要素的利用程度而定,如: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總效益的高低與影響區域科技發展的五大要素的利用率成正比,它的理論值就等于影響區域科技發展的五大要素得以充分利用后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三種效益之和;在一定的約束條件下,區域科技活動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三種效益不可能同時達到絕對最大而只能是相對最大時,那么,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總效益的高低則取決于影響區域科技發展的五大要素綜合相互作用所能達到的最大總效益。因此,要使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總效益達到最大化,就必須努力提高影響區域科技發展的五大要素的綜合利用率,即發展目標:maxF(G)=F(A,B,C,T,R);約束條件:A2+B2+C2≤E2,A≥0,B≥0,C≥0。其中,F(G)代表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總效益,A代表區域科技經濟發展水平變量,B代表區域科技社會發展水平變量,C代表區域科技生態發展水平變量,T代表時間變量,R代表區域變量,E代表區域科技活動的資源環境承載力[3]。
作為一種理論分析框架,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的研究是科技可持續發展研究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它的提出是對科技與經濟發展關系的認識不斷深化的產物。在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過程中,人的意志起著關鍵的作用,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本身就是人類科技發展模式由自發發展向自覺發展的轉變。究其思想理論核心而言,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始終圍繞著的兩條主線是:一是努力把握人與自然之間的平衡,尋求人與自然關系的合理化;二是努力實現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和諧,建立起一種自我發展的科技機制。即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作為一個整體應當協調發展并發揮作用。那種在現實問題出現之后針對實際情況再采取事后補救的方式,不僅不是一種高度自覺的避免差錯的方式,而且往往是舊的不平衡解決的同時新的不平衡又立即產生。
2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的特征
就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來說,作為可持續發展觀在區域科技發展中的體現,其反映了區域科技發展對最佳發展模式和更高發展境界的追求,既是實施全球和國家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也是區域科技發展的必然選擇,并形成了一些規律性的特征:
其一,具有開放性。區域科技發展作為一種復雜的系統,不可避免地受到系統以外的更大系統及相關因素的影響,并與區域內部和外部不斷進行著各種宏觀的物質轉移和定向的能量與信息傳遞,進而形成互為因果、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關系。可以說,這是任何一個區域科技系統得以存在的基本前提。正因如此,在全球化的競爭中,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不僅要形成自身特色,而且必須建立在廣泛與區外(國際與國內)科技互動的基礎上才能迅速提高區域科技發展的起點。
其二,具有相對獨立性。區域之間的科技發展雖是相互開放、緊密聯系的,但每個區域科技發展的基礎和條件各不相同,科技發展水平和問題各異,決定了其相應的科技發展道路自然也各不相同,失去獨立性的聯系和開放將會使區域科技發展失去自主性,因此,一個區域科技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具有獨立性,即在科技發展過程中對外界應具有較強的抗擾動能力。但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中的這種獨立性,并非意味著區域科技發展走向封閉,而是一種相對的獨立性,是指區域科技在發展中既能合理分工,做到揚長避短、發揮優勢,又能減少外界的擾動,保持自身發展的穩定和持續。
其三,具有動態性。可持續發展對于區域科技來說,既是一個目標,也是一個過程,這決定了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必然是由低層次、低水平向高層次、高水平的長期演進,始終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處于動態變化之中。這種動態變化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區域科技發展受到外界擾動后的恢復平衡;二是區域科技發展面對各種客觀因素的變化適應自身發展趨勢做出的有益響應。即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的實質就是不斷打破科技發展現狀,用新的科技平衡代替舊的科技平衡。可以說,在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中,其每時每刻的動態變化都使區域科技發展達到一個更高的水平,實現更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從而不斷推動經濟的改善、優化、升級和持續、健康、快速地發展。
其四,具有整體性。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是一個復雜的系統,但并不等于各個子系統發展的簡單相加,因其子系統都有各自最優發展的利益準則,只有區域科技發展的整體利益才是最高利益。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就是要體現出區域科技發展的整體利益,通過統一的協調與匹配達到整體利益的最大化,中間任何一個環節匹配得不好、不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就可能無法實現。
其五,具有可調控性。區域科技可持續發展是一個可調控的系統,其自身對動態發展過程中所產生的不協調和不可持續性可運用調控手段來糾偏,以保證系統協調運行和可持續地發展;與此同時,其還能在對不協調和不可持續因素的實際調控過程中不斷塑造系統的最優結構,進而在內部形成新的自穩定、自調節的自我發展機制,使系統能力呈現出正反饋不斷增強的變化,最終引導區域科技走向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一、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的產生
區域創新系統的產生是一個演化積累的過程。對區域創新系統理論,可以追溯到20世紀初的創新理論,從而把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的產生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20世紀二十年代美籍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特在《經濟發展理論―對于利潤、資本、信貸、利息和經濟周期的考察》一書中首次將“創新”引入經濟學的范疇,提出了創新理論,并認為創新是新技術、新發明在商業中的首次應用,是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即實現生產要素的一種從未有過的新組合。
第二階段是創新系統概念的提出。門斯在其《技術的僵局》一書中分析創新與經濟發展周期的規律問題時,研究了基本創新的集群式出現的現象。創新集群概念的出現可以被看作創新系統概念的一種重要形式。
第三階段是英國學者弗里曼在1987年研究日本的技術政策和經濟績效時,在《技術和經濟運行:來自日本的經驗》一書中首先提出了國家創新系統的概念,他將國家創新系統定義為:由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中的各種機構組成的網絡,這些機構的活動和相互作用促進了新技術的開發、引進、改進和擴散。
第四階段是隨著國家創新系統研究的逐步深入,眾多學者發現,如果缺乏區域的支撐,國家創新系統理論會特別的空泛和籠統,不能很好的解釋區域層面上的創新活動,因此難以適應區域經濟發展的要求。1992年英國學者庫克首先提出了區域創新系統的概念,并在其后對區域創新系統進行了較早和較全面的理論與實踐研究,從而開創區域創新系統研究的先河。此后,眾多的國內外學者專家在此基礎上對區域創新系統理論進行更深一步的研究。
從整體上看,區域創新系統是國家創新系統的基礎和分支。而從產生的時間上看,區域創新系統理論是產生于國家創新系統理論之后,是在國家創新系統理論的分析研究深化之后產生的,因此,我們可以說區域創新系統理論是國家創新系統理論的延伸,它是國家創新系統理論的區域化和本地化。
二、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的整體研究
(一)區域創新系統的概念和涵義。最早提出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的英國卡迪夫大學教授庫克對區域創新系統的定義是:企業及其他機構經由以根植性為特征的制度環境系統的從事交互學習。可以從三個方面理解庫克的定義:(1)交互學習;(2)環境;(3)根植性。
還有其他國外的學者也對區域創新系統進行了定義。瑙韋萊斯和里德認為,區域創新系統是“區域內一套經濟的、政治的和制度的關系,能促進知識迅速擴散和產生最佳業績的集體學習過程。”
區域創新系統理論從國外迅速傳到了國內,國內眾多學者在借鑒國外對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的基礎上,融合了我國的具體實踐,提出眾多對區域創新系統概念的定義和看法。如黃魯成認為,區域創新系統是在特定的經濟區域內,各種與創新相聯系的主體要素(創新機構和組織)、非主體要素(創新所需要的物質條件)以及協調各要素之間關系的制度和政策網絡。
丁煥峰認為區域創新系統是指一個區域內參加新技術發展和擴散的企業、大學及研究機構、中介服務機構以及政府組成的為創新、儲備、使用和轉讓知識、技能和新產品相互作用的網絡系統。
以上觀點從不同角度和層次對區域創新系統的概念進行了描述。綜合分析已有區域創新系統的定義,可以認為區域創新系統概念的內涵有以下幾點:(1)具有一定的地域空間范圍和開放的邊界;(2)以生產企業、研究與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地方政府機構和服務機構為創新單元;(3)不同創新單元之間通過關聯,構成創新系統的組織結構和空間結構;(4)創新單元通過創新(組織和空間)結構自身組織及其與環境的相互作用而實現創新功能,并對區域社會、經濟、生態產生影響;(5)通過與環境的作用和系統自組織作用維持創新的運行和實現創新的持續發展。
(二)區域創新系統的構成。國外對于區域創新系統的構成主要是阿希姆和艾薩克森的觀點。他們認為區域創新系統是由兩類主體和它們之間的互動構成的。第一類是區域產業集群中的企業,同時包括其支撐產業;第二類主體是制度基礎設施,如研究和高等教育機構、技術擴散機構、職業培訓機構、行業協會和金融機構。
國內學術界對區域創新系統構成有多種看法。胡志堅和蘇靖認為,構成區域創新系統的主要要素有主體要素、功能要素和環境要素,其中主體要素包括區域內的企業、大學、科研機構、中介服務機構和地方政府;功能要素包括制度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環境要素包括體制、機制、政府或法制調控、基礎設施建設和保障條件等。張敦富認為區域創新系統應包括創新結構、創新資源、中介服務系統、管理系統四個相互關聯、相互協調的主要組成部分。
綜上國內外各種觀點,這里可以認為區域創新系統的構成主要包括了三個子系統,即主體子系統、運作子系統和環境子系統。主體子系統有三個要素:一是企業;二是研究和科研機構;三是中介機構。運作子系統主要是指制度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等,即創新運作的各個環節。環境子系統是指政府的政策法規、基礎設施等。
(三)區域創新系統的特征和功能。一般認為區域創新系統具有客觀性、多樣性、整體性、自組織性和開放性的特征。
區域創新系統的功能研究側重于區域創新對區域經濟增長、經濟的區域競爭能力以及區域整體競爭力的貢獻。黃魯成認為區域創新系統應具有:(1)協調功能;(2)催化功能;(3)化險功能;(4)解惑功能。
三、區域創新系統的衍生研究
(一)區域創新的過程研究。關于區域創新過程研究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區域創新運行機制;另一個是區域創新的模式研究。
1、區域創新的運行機制。運行機制是區域創新系統進行創新的必要條件,只有運行機制形成并運轉正常,區域創新系統才能進行創新活動。關于區域創新系統的運行機制,有人認為主要包括:(1)利益驅動機制;(2)學習培訓機制;(3)決策信息機制;(4)競爭協作機制。
2、區域創新系統模式。縱觀國內外各學者對區域創新系統模式的論述,主要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把區域創新系統的模式分為線性模式和非線性模式(網絡化模式);另一類是分為自主創新模式、模仿創新模式和合作創新模式。
(1)線性模式與非線性模式。傳統的線性創新模式觀點提出于20世紀六七十年代。這種觀點認為,技術創新的過程一般遵循發明―開發―設計―中試―生產―銷售等簡單的線性過程。內爾森等學者較早的提出,由于創新過程的長期復雜性和外部的不確定性,企業創新能力不能僅僅限制在單一的企業內部,創新過程不再是簡單地按照原來的線性模式發生。而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都有可能成為創新的結點,而創新的來源也擴展到企業的供應商、客商以及內部的市場化過程。相對于線性模式而言,以上創新模式可稱為非線性模式。
(2)自主創新模式、模仿創新模式和合作創新模式。學者傅家驥在參考了國外的研究成果后提出了三個基本區域創新系統的創新發展模式:自主創新模式;模仿創新模式;合作創新模式。
(二)區域創新環境研究。區域創新環境概念是由1985年成立的歐洲創新研究小組(GREMI)率先提出的。他們將創新環境定義為:在有限的區域內,主要的行為主體(結點)通過相互之間的協同作用和集體學習過程,而建立的非正式的復雜社會關系,這種關系提高了本地的創新能力。有國外學者認為,本地環境(主要指社會人文環境)作為創新的“溫床”或孵化器,對于創新的產生具有決定作用。還有國外學者認為,創新環境是指整個地域生產系統的創新問題。創新環境的內容,不僅僅包括區域內的企業對于生產問題和市場機會的共同理解、企業家的精神、企業的行為模式、企業利用技術方式等,更應考慮到企業外部的技術文化、技能、勞動力市場等非物質的社會文化因子的創新環境。
四、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研究評價
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研究自上世紀末以來,發展十分迅速,并很快的與實踐相結合。但畢竟發展時間比較短,因此在參考了國內外關于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的研究,發現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1、區域創新系統的理論體系沒有完全建立,缺乏深厚的理論基礎,對區域創新系統的研究都是以案例為基礎,不同的案例都有不同的政策環境和組織結構。且區域創新系統理論在一些基本概念上仍然存在著較大的分歧,不同學者在界定區域創新系統時具有不同的創新觀點。
2、區域創新系統理論缺乏對創新服務的分析。區域創新系統往往基于對高科技企業的研究,這些企業既是新技術的生產者,也是新技術的使用者。在一個交互式網絡創新環境中,中間服務部門起著催化劑和協調者的角色。對于創新服務在區域創新系統中的作用機制,創新系統理論缺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