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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推進交通管理系統建設,以保證道路交通系統功能實現的最大化。對此,本文主要針對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化建設進行了研究,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了深入探討。
一、推進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的意義
道路交通是影響城市及區域經濟發展的基礎保障性因素之一,對于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水平有著重要的意義。近年來,隨著國家經濟的飛速發展和人口數量的持續增加,我國城市現代化進程不斷加快,使得道路交通量急劇增長,造成了全國范圍內嚴重交通擁堵問題頻繁出現,給人們的正常生活以及運輸行業工作的順利開展帶來了巨大的阻礙。日益增長的交通運輸需求與我國之后的道路交通生產力之間的矛盾是我國交通發展研究中的重大課題之一,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實現有效道路資源的高效利用。實時準確的交通統計信息是實現交通行業管理、宏觀調控和科學決策的依據,也是社會公眾了解出行信息和加強交通領域交流的基礎。因此,公路交通“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目標的實現,需要加強交通統計工作,不斷提高信息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這都是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實現交通現代化的前提和重要支撐。
在信息網絡技術飛速發展的時代,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已成為公路交通管理發展的必然趨勢。與傳統管理策略中加強道路建設的方法相比,運用現代化的管理技術、管理手段充分發揮道路網絡的潛在功能,全面提高運輸效率,緩解道路交通緊張局面,投入少、見效快,更具有現實意義。在交通信息化管理的過程中,充分利用先進的計算機、網絡技術,建設公路主樞紐信息系統,為交通主管部門的交通運輸規劃建設與管理決策提供了可靠依據,對于促進交通企、事業單位的經營管理科學化、現代化有著重要意義。面向社會提供及時、準確、動態的交通信息服務,有利于滿足人們對交通的需求,為道路交通管理思維智能化發展創造條件。與此同時,建設功能完善的公路交通樞紐信息系統,對于加強交通管理,進一步促進交通事業的發展也有著重要的意義。
二、我國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工作中的問題
道路交通運輸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建設的重要內容,交通管理建設的一直我國社會建設發展的關鍵。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我國高度重視信息技術對交通事業發展的影響,大力推廣現代信息處理技術在交通運輸行業的應用,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化建設,開展各項交通信息化管理工作,并取得了顯著成果,極大地提高了交通管理的效率和服務水平。但就我國目前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工作的現狀而言,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尚不完善,具體實施中仍存在著諸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的認識缺乏系統性
目前,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認識的系統性嚴重缺失,直接導致了信息系統建設水平的落后,其自身功能得不到發揮。忽視管理思想與理念的轉變,過分依賴信息技術,認為高科技無所不能,計算機系統可以輕而易舉解決各種業務問題等錯誤認識的存在使得難以在交通管理中進行先進信息技術的有效應用。
(二)交通統計數據信息受人為影響嚴重
受人為因素的影響,交通統計的指標和數據不能滿足多主體、多樣化的需要。同時,信息化系統缺乏整體的規劃和設計,不能實現信息共享,造成信息資源的綜合利用率低。
(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缺乏資金保障
目前,我國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技術研究投入的資金嚴重不足,使得交通管理信息技術自主開發能力處于較低水平,信息化建設項目往往受經費來源不穩定的影響而被迫終止。此外,由于地區并未進行道路交通管理規劃,造成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資金來源不穩定,交通管理信息化發展甚至處于空白狀態。
(四)交通管理信息化技術水平低、設備落后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的內容較少、內容更新不及時、信息化管理的設施設備陳舊、落后等因素造成的交通流參數不準確、信號控制機故障頻率過高等現象是我國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工作存在的重大問題。
三、完善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的戰略分析
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是解決現代道路交通問題的重要手段,也是道路交通管理發展的必然趨勢。面對我國目前交通管理信息化工作中存在 的問題,道路交通管理以及社會經濟建設的發展要求,必須完善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交通管理的功能,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針對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完善,本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戰略分析。 (一)對交通信息化管理進行科學規劃 科學合理的規劃是保證交通管理信息化高質量建設實施的基礎,決
定著交通信息化管理的質量水平。因此,完善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要求必須做好統籌規劃,在體現權威性、綜合性和計劃性的基礎上明確交通信息化建設的方向、目標、基本原則和建設重點,實施統一的建設標準與規范。同時,必須明確各階段的建設目標,從而保證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有序、持續的發展。
(二)構建健全的信息應用系統
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的完善需要構建健全的信息應用系統,并實行統一的規范標準。這就要求軟硬件建設的推行必須將運管業務的規范作為基礎,在機構調整的基礎上整合業務需求,優化業務設置,以保證各項工作流程能夠適應計算機處理的要求。要進一步規范數據采集、存儲、傳輸等業務操作,加快軟硬件更新升級,滿足運管行業的發展需要。此外,要統一數據采集的口徑,規范業務流程,實現數據一致、信息共享、綜合利用,提高數據信息共享度和有效使用率,實現數據及軟件平臺的標準化,從而提高整個系統的標準化建設水平。
(三)確保交通管理信息、數據的安全
信息網絡系統的建設過程中,要同步建立安全保密體系,堅持內網外網分離,通過實時檢測與監控、數據備份與恢復、訪問控制、身份認證、病毒防護等手段的實施來保證信息網絡的安全。同時,必須進行定期培訓和教育,強化工作人員的安全保密和防護意識,避免安全隱患,確保交通信息及網絡運行的安全。
(四)及時更新交通信息化管理的設備、設施
基層交通管理機關要充分利用交通管理信息資源,加強信息系統硬件設施建設,對交通信息化管理的設備、設施進行及時更新,改變其陳舊、技術水平低的現狀,保證信息系統的有效性與準確性。
(五)提高人才隊伍素質水平
人才素質水平的高低是影響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的關鍵因素,因此,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的完善要重視行業信息化人員隊伍的素質建設。要求提高人才隊伍素質水平,加強對信息化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完善人才的使用、交流和激勵等機制,建立一支交通業務熟悉、信息技術水平較高、能夠適應交通信息化發展的復合型人才隊伍。
四、結語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信息技術的進步,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化建設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交通運輸業管理發展趨勢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國對于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化建設給予了高度重視,但尚存的諸多問題使得道路交通的信息化管理系統并不完善,迫切需要采取合理措施,有效彌補交通信息化管理工作中的不足,推進交通信息化發展,為社會提供良好的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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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聯席會議由鎮政府召集,鎮政府副鎮長為第一召集人,主持召開聯席會議。
第三條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鎮政府、派出所、街道辦、財政分局、綜治科、司法所、農經站、企管站、衛生科、建設管理所、交管所、城管中隊、工商分局等部門組成(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后)。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鎮農路辦,農路辦具體負責日常的協調、管理以及長效整治工作。
第四條聯席會議職能是分析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題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長期規劃;總結、交流、推廣道路交通安全先進工作經驗,研究解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現的重大疑難問題;參與道路工程規劃、改造項目的綜合評價,制定和選擇交通安全措施、方案,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決策;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實施監督、考核,并實施獎懲措施;在對事故多發區域、點、段潛在的危險因素和薄弱環節進行科學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綜合性整治意見;協調落實各項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通報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情況;落實上級領導機關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務。
第五條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因工作需要或應成員單位的要求,經召集人同意,可臨時召開聯席會議。
第六條聯席會議辦公室可不定期召開聯絡員會議,收集成員單位提交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加強成員單位之間的溝通,認真做好聯席會議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以聯席會議辦公室名義印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各類文件。
第七條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的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會議主持人審定后,印發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應按照會議要求結合部門職能分工,認真貫徹落實。
第八條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主動研究涉及道路交通的安全問題,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承擔工作責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實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年底,將道路交通安全納入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政績考核內容。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如下:
(一)鎮政府: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經常性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督促檢查各行政村(社區)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積極將道路交通安全納入安全生產總體工作,實行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積極會同交巡警等部門開展大型建筑以及其他重大建設項目的交通影響評價工作。
(二)交巡警中隊:負責加強對車輛和駕駛員交通安全的源頭管理,并在駕駛員的考試、發證、交通違法處罰、記分等環節加大管理力度,強化對駕駛員的教育管理;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五進”等工作;組織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取締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工作;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和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路段的排查工作;科學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提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對策,向政府報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參與完善道路交通應急處置救援機制,依法辦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嚴懲交通肇事犯罪;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重特大事故的查處和追究工作。
(三)派出所:積極參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協助交巡警做好轄區駕駛員和車輛的統計臺帳,結合外來人口管理做好外來駕駛員和車輛的排摸登記;積極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按指令及時到達事故現場,積極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控制交通事故肇事嫌疑人;做好輕微事故的調解工作;嚴厲打擊涉車涉路的違法犯罪行為;
(四)交管所:負責對公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加強公路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努力提高公路等級;加大對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和交通安全隱患路段、橋梁的排查治理力度;加快公共客運發展,加強客運管理,把好運輸企業市場準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和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強化客運站場安全監管;加強運輸車輛駕駛員的教育培訓;加強路政管理,整治和規范公路廣告設置,對機動車超限超載運輸進行整治,取締公路占道經營和亂擺亂賣等行為;加強對化學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對化學危險品運輸安全的專項整治工作;對機動車維修項業加強監管;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查處和責任追究工作。與交巡警部門共同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等活動,創造良好的公路道路交通環境。
(五)建管所:負責鎮級道路的規劃、建設和養護工作,保持路面完好,及時整改存在安全隱患的城市道路、橋梁,對事故多發點段采取工程防護措施;提高鎮級道路管理科技含量,不斷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與交巡警部門共同開展“暢通工程”等活動,創造良好的鎮級道路交通環境。
(六)文教部門:負責對在校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加強校車和學生外出活動的交通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和制止使用報廢車、農用車等不符合安全條件的車輛接送學生;協助交巡警部門共同做好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小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大綱,積極開展創建“交通安全學校”、建立交通安全知識場景教育基地等交通安全主題教育活動,培養學生良好的交通習慣,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素質。
(七)愛衛辦:參與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網絡,負責組織交通事故傷員的搶救工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傷員快速搶救“綠色通道”機制,制定危重傷員應急救援預案,對交通事故重傷員先救治、后付費,嚴防發生因支付費用而延誤重傷員救治的問題發生,對需要轉院急救的病人快速做好轉院急救快速反應機制。
(八)工商分局:負責機動車生產、經營企業和交通運輸單位或個人的注冊登記;整治規范道路廣告和取締馬路市場,凈化道路環境;配合有關部門對因管理不善而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運輸單位進行整頓;依法取締非法生產、拼裝、組裝車輛以及擅自從事報廢汽車回收等違法行為。
(九)農林部門:接受公安部門的委托和監督,負責上道路行駛農機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核發牌證和農機駕駛員考核發證等工作,配合交巡警部門調查處理農機車輛交通事故和開展農機車輛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加強與交巡警部門的信息溝通,互相通報農機車輛交通事故、駕駛員違法及農機車輛駕駛證信息及保有量情況。
(十)質監部門:負責對機動車及零配件生產企業、銷售部門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對機動車質量的監督管理,嚴把市場準入關,依法查處非法拼、組裝車輛。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非現場執法設備進行檢測計量,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對機動車維修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檢驗運輸危險品車輛槽罐的安全性能。
(十一)城管中隊:清理整頓鎮村道路違章占道行為,監督檢查道路開挖的安全工作;負責規范道路廣告和取締馬路市場;加強停車場(點)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規范鎮村停車秩序;查處鎮村道路運輸的拋、灑、滴、漏等違章行為。
(十二)財政分局:本著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原則,堅持把道理交通安全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體制,統籌安排全鎮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及其維護費用。
(十三)宣傳部門:負責將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組織、指導和協調新聞出版單位宣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交通安全知識,報道交通安全信息,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施輿論監督。
(十四)紀委監察部門:負責依法對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實施監察;參加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負責對交通事故有關責任人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建議,同時對特大交通事故調查工作進行監督。
(十五)司法所: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納入全民普法主要教育內容,提高公民的交通法律意識和交通文明素質。
(十六)經管站:積極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部門開展大型建筑以及其他重大建設項目的交通影響評價工作。
關鍵詞:城市道路交通量預測措施
Abstract: the traffic is the measure of the important indexes in traffic development. The accuracy of the statistical observations directly influence the road network planning layout. The paper mainly expound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traffic flow forecast, and through the engineering practice, the urban traffic flow forecast for the relevant measures to carry on the analysis, aims to solve the urban road traffic problems and improve people's living and working quality.
Keywords: urban road traffic flow forecast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D035.37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引言:為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經濟迅速發展對城市空間的新需求,適應汽車進入家庭、城機動車保有量快速增長的新形勢,各個城市均把加快城市道路建設、完善路、網布局等作為近、遠期的目標。按建設程序編制的道路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是項目審批、立項、領導決策的重要依據。其中結合城市規劃進行的道路機動車交通量需求預測的內容決定著道路建設的必要性、擬建規模的確定以及技術標準的選用,是工程經濟評價的主要依據,對道路建設項目決策的科學性有重要影響。
1 我國城市交通量預測發展現狀
近年來,為符合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對道路交通量預測的章節和內容要求,為滿足審批程序的需要,在不具備預測基礎條件時,許多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以不科學的態度來應付。比較常見的做法,就是根據領導主觀對道路建設規模的定位,先定出設計所需的
交通量數值,然后倒推,編造出一套虛假預測參數公式,虛擬出交通量預測內容;更有甚者是只穿著預測模式的“外衣”,連必要的推導也不會或懶得做,其中的參數、數據憑空得來。這些缺乏公正、合理性的虛假東西,往往也能比較順利地通過項目的立項評審。究其原因有三個方面:
(1)因為目前我國普遍存在不規范、唯領導意志的形式主義立項評審,所編制的實際是“可批性”研究報告。
(2)有關部門并未真正認識到交通量預測對道路建設項目是否可行、何時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項目籌建比較盲目,資金投入缺乏經濟合理性判斷。
(3)因為參評專家中往往很少邀請到交通方面的專家,評審流于程序。這種不正常現象,直接導致了城市道路建設上的諸多決策層面上的失誤。
城市路網的完善是一個系統工程,道路建設時序僅憑領導的主觀意識、不合理政績觀,是極其荒唐的,是無法做到合理利用有限 (大多城市應如此)的城市建設資金發揮最大的社會經濟效益,與落實科學發展觀格格不入。一些城市的交通問題不能很好解決,與這種盲目的道路建設分不開,可以說這是城市設計、建設和管理人員的悲哀。如何能有效避免道路建設的失誤,除去體制、機制方面的因素,從科學、嚴謹的工作態度出發,從設計工作的角度出發,需要我們盡快解決好交通量預測上的誤區,編制出高質量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為城市道路建設科學服務。文章結合曾經編寫的某城市A道路的交通量預測做法,提出一種城市道路交通量預測措施。
2 工程概述
A道路為城市規劃交通主干道,全長4.9km,設計車速50km/h,紅線寬為50m,三幅路斷面,機動車道擬建六條,主次干道平面交叉口平均間距小于600m。該路雖位于城市的中心 區,但建設滯后于周圍路網,現狀由7~12m寬的路段斷續連通了約2.0km,道路所在區域為城市發展的重心,沿路兩側的土地開發強度已比較高,道路工程實施非常緊迫。
該城市十年前做過城市綜合交通調查和規劃,但因重視程度不夠,仍停留在幾冊結論報告的基礎上。隨著城市行政區劃的調整、道路大規模建設使得路網結構發生了根本變化,原來的OD調查資料和預測模型已無法作為項目交通量預測依據。
3 城市交通量預測的措施
為解決好這一道路交通量預測難題,經過對城市路網結構的研究分析,提出項目交通量的預測采用區域路網交通量觀察資料,結合城市交通發展的普遍規律來進行的預測思路,預測參數和計算公式選用現行規范、標準等規定的或業內人士普遍認可的, 以使預測可信、有較強的說服力。預測過程如下:
3.1 預測年限
按城市道路設計規范,道路交通量達到飽和狀態時的設計年限,主干道為20年,則預測基年為2006年、預測末年為 2025年。
3.2車道通行能力
理論上通行能力的大小與機動車行駛速度相關,城市道路上的車速主要受到交叉口間距 短、行車干擾因素多以及交通限速管制等的制約,道路平均行車速度該城市普遍介于15km/ h一40km/h之間。按城市道路設計規范,在城市一般道路與一般交通條件下,不受平面交叉口影響的一條機動車道的設計通行能力Nm計算公式為:
Nm=a×Np
Np:一條機動車道的可能通行能力,
設計車速40km/h、30km/h、20km/h時,可分別采用1640pcu/h、1550pcu/h、1380pc u/h。
a:道路分類系數,主干道為0.8。
則:設計車速40km/h、30km/h、20km/h時,
Nm分別為1312pcu/h、1240pcu/h、1104pcu/h。
3.3路實際最大通行能力
由于城市道路的交通通行能力主要受限于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平面交叉口是制約道路通行能力的咽喉,發生在交叉口的行車延誤使道路行程車速低于道路設計的計算行車速度。機動車道通行能力應根據實際交叉口間距、計算行車速度、 綠信比、交通管理水平、自行車流量等影響進行折減。而道路可能的最大通行能力還與道路使用者承受心理有關。
綜合分析了未來A道路交通設施服務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及自行車交通量發展趨勢,也根據對該城市路網其它交叉口的觀察結果,首先給出預測特征年的通行能力綜合折減系數, 進而根據行程車速,提出設計道路可能的最大通行能力如下表。
3.4 道路交通量預測
近年來,隨著轎車進入家庭速度的加快,該城市道路交通量增幅明顯,而道路建設和管理水平滯后。造成高峰期間市區主要道路車流量很大,90%以上路口的車輛在一個信號燈周期內無法全部通過,交通堵塞現象嚴重。為有定量描述數據,我們選取了城市路網中與擬建的A道路處于同一層次、同一級別、服務功能接近的另一條主干道B道路作為參照,先后對 B道路進行了高峰期間行程車速和交通流量的調查,調查結果顯示,B道路高峰期間行程車速 為l5~30km/h,平均24.5km/h行車延誤集中在路口上,從道路通行能力評價,各路段交通飽和度介于0.65~0.85之間。
根據城市路網車流波動理論和最短行程時間的交通量分配理論,擬建A道路的機動車交通量主要是轉移型交通量,此外應考慮道路建設對沿線區域經濟的促進、刺激作用而產生的誘增型交通量。
①轉移型交通量的預測,常規普遍采用 “四階段推算法”,正如本文前面所論述的 ,離不開對整個城市路網和城市綜合交通特性的系統研究,其復雜程度,不是A道路項目研究所能解決和達到的,必需另辟蹊徑。為此,提出采用道路交通量飽和度這一相對容易調查和預測的指標作為預測的基礎參數,從城市交通運行和管理方面而言,城市道路交通量飽和度 的期望值應有比較一致的看法,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士容易達成共識。
道路交通飽和度簡單定義可理解為道路實際通行流量與道路可能的最大通行能力的比值,一般認為該比值小于 0.75時,車流可順暢連續行駛,一般不會產生交通擁擠堵塞,道路交通狀況為優;介于 0.75~0.85時,車流可正常行駛,發生局部的交通擁擠堵塞時也容易疏解,道路交通狀況為良;大于0.85甚至超過l時,車流無法正常行駛,容易發生交通擁擠堵塞,行程延誤多而不確定,道路服務能力逐漸惡化,道路交通狀況為差。從城市交通運行和管理方面而言,隨著城市現代化水平的提高,未來城市道路交通量飽和度的期望值 定位于 0.75~0.85城市路網交通狀況為良,是比較合理的,符合建設可持續發展的城市交通理念。
②誘增型交通量預測,簡化為按其占道路交通總量的5%計 。
綜上分析,行程車速的確定:A道路基年可參照B道路取25km/h,未來年仍從期望值的預測著眼,取 道路設計車速的0.8即40km/h;交通飽和度確定:A道路預測基年取0.7,預測末年0.8,道路轉移型交通量預測基年為 2707pcu/h ,預測末年為4723pcu/h,誘增型交通量預測基年為l42pcu/h ,預測末年為236pcu/h。道路交通量合計:預測基年為2849 pcu/h,預測末年為4959pcu/h。
4 結束語
綜上所述,路網的建設只有依據交通量的大小、特征來決定,才能真正解決主干道的交通問題。相反,則會造成投資浪費,路網功能減弱。特別是對大城市道路的興建,由于耗資較大,路網建設更要慎重考慮交通量的現狀和發展趨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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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交通標志;標線;標準;意見
1.概況
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是向駕駛者傳遞交通管理和服務信息的重要手段,設置的合理與否,直接影響交通的順暢與安全。這些年來,深圳道路交通標志越來越完善,但仍有交通標志存在內容不合理、信息不清楚、設置不到位等情況,給駕車者帶來不便,有時甚至還會誤導駕車者。
2.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依據
GB 5768-2009 (1999)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GB 14887 道路交通信號燈
GB/T 18833 公路交通標志反光膜
GB/T 23827 道路交通標志板及支撐件
JTG D81 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范
JTG F71 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施工技術規范
JT/T 280 路面標線涂料
JT/T 367-1997 公路照明技術條件
GB/T 24725-2009 突起路標
JT/T 597 LED 車道控制標志
深圳市公共場所雙語標志英文翻譯規則及實施指南
3.道路交通標志的基本要求
1、道路交通標志的分類、顏色、形狀、字符、尺寸、圖形等一般要求,以及設計、制造、設置、施工的要求應符合《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2009)的一般規定。高速公路輔路、城市快速路輔路上設置的指路標志遵循一般道路指路標志的要求。
2、道路交通標志的設置應有效、合理使用新形式、新材料,充分考慮機動車駕駛人視認性與設置有效性,并與交通標線等交通工程設施相匹配形成系統。
3、交通標志中的英文譯法應符合《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2009)及《深圳市公共場所雙語標志英文翻譯及實施指南》的規定。
4.道路交通標線的基本要求
1、道路交通標線的分類、顏色、形狀、字符、圖形、尺寸等一般要求應符合《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2009)的一般規定。
2、深圳市道路交通標線的設置宜遵循以下原則:
(1)與道路交通運行情況相匹配的原則:根據道路等級、狀況、交通流特性,科學地組織交通流,有利于道路交通的安全與通暢。
(2)合理設置車道的原則:充分利用道路的有效面積,積極開辟附加車道以及增加路口導向車道數量,提高道路利用率。
(3)合理選擇車道寬度的原則:以各類車輛的車身寬度與橫向安全距離之和,結合深圳市近年來道路交通的實際狀況和交通管理的實際需求來確定車道寬度。
(4)路口進出車道相匹配的原則:一個路口可供某一方向車輛利用的進口車道數要小于或等于相應的出口車道數。
(5)提高路口通行能力的原則:在保證機動車(特別是公交車輛)、非機動車與行人視線良好、左右轉彎順暢的前提下,利用人行橫道和停止線前移措施,縮小路口,縮短車輛通過路口的時間,進而提高路口通行能力。
(6)科學合理的原則:標線線形宜符合車輛行駛和行人行走軌跡,路口與路段標線銜接順暢,標線整體設置科學合理。
(7)與其他交通設施相匹配的原則:同一地點設置的交通標志、標線等交通設施,所傳遞的交通信息不能相互矛盾,不能給道路使用者造成困惑。
5.現狀問題
目前深圳市的絕大部分交通標志標線的都是以《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的標準設置的。根據調查及市民反應的情況,還存在一些問題,具體如下:
1、標志、標線的缺損;
缺損問題主要集中在特區內舊城區的城市支路和特區外部分次干道及支路。存在標志牌缺失,損壞,標線缺失、模糊等現象。
2、標志、標線設置錯誤;
標志牌面信息設置與現狀情況不符,誤導駕駛者的情況常有發生。或存在標志牌的更新速度不及時,與新建或改造道路情況不符。部分道路標線設置同樣存在該問題。
3、標志位置被遮檔、不清晰;
因道路兩側綠化遮檔原因,導致駕駛者無法完全看清標志牌信息,待駕駛者駕車駛近時,已錯過該路口。部分標志牌信息存在被粘貼的宣傳單等物體遮檔、惡意破壞等現象。
4、標志設置不規范、不統一;
全市標志牌由于設置的時間、設計單位及管理部門的不同,標志牌設置存在不規范、不統一的現象。
5、標志英文名稱不合理;
標志牌信息的英文名稱由于采取的翻譯標準和方式各有不同,存在不統一、不合理的現象。
6、標志信息量不足。
標志牌信息量不足,可提供給駕駛者和道路使用者的信息量十分少,高效、人性的指引作用有待提高。
6.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技術新標準
2009年,國家標準化委員會了《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2009),交通部隨后了《公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范》(JTG D82-2009)。因國家標準、行業規范面向全國的應用對象,只能做出原則性的規定,還有許多方面需要深入和細化。在國家標準的基礎上,深圳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出臺的新標準在標志標線的設置參數、設置方法、法律含義等方面有較大調整和變化,并著重強調了大城市交通管理的需求。
2010年10月25日,由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和深圳市公安交警局聯合組織編制的《深圳市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技術標準(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我市道路交通標志標線將有新的更為詳細的技術標準。
公開征求意見的新標準建立了包含機動車指路標志系統、非機動車和行人指引系統和公共交通指引系統在內的交通指引體系,對交通標志版面、支撐、信息選取、保持系統和連續的要求等進行了詳細的規定。新標準的編制,旨在進一步規范深圳市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的設置,提升設置的科學化水平,重點強化交系統化設置水平,強化區域通以及深圳市與周邊路網的有效銜接。新標準將得重點體現以下內容:
1、突出服務功能,讓你少走錯路;
2、高速公路入口預告標志將統一;
3、增設行人和自行車、公共交通指引系統;
4、注重促進交通順暢與安全;
5、新標準貫徹了節約和環保的原則。
7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標準的建議
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和深圳市公安交警局聯合組織編制的《深圳市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技術標準(征求意見稿)》的公開征求意見工作已結束,下階段的修訂、工作將繼續進行,在期待其正式的同時,對于我市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標準提出幾點建議:
1、突出服務功能,人性化設置的同時,需對新標準做有力宣傳,讓新標準深入民心,容入市民的生活;
2、新建及改造的交通標志、標線設置應從設計階段開始貫徹執行新標準;
3、增設行人和自行車、公共交通指引系統的同時,相應的配套設置應加快建設,如自行車道的建設、快速公交的建設等;
一、加強交警隊伍教育培訓和正規化建設
1、結合工作實際,開展對第二十次全國公安工作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活動,全面學習、領會“二十公”會議精神,研究落實措施。
2、加強學習,落實學習制度,提高班子的政策理論水平。
3、繼續鞏固行風建設中取得的成果,不斷進取,進一步提高我縣交警隊伍精神文明建設總體水平。
4、以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為契機,認真抓好在職民警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民警的專業水平和業務技能。
5、認真做好機關的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黨的基層組織的戰斗堡壘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6、加強中隊班子建設,通過舉辦培訓班、組織參觀學習等形式,提高中隊長的業務理論水平和想大事、謀大事能力。
7、繼續做好民警的工資福利、警銜、優撫和老干部等項工作,落實從優待警政策。
8、加強工會建設,豐富民警文化活動。
工團 二、進一步鞏固、深化暢通工程建設,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1、深入實施暢通工程,高起點管理,高要求實施,促進我縣交通管理整體水平提高。引入“綠色交通”理念,將暢通工程建設目標定位在“以人為本,綠色交通”,即和諧、安全、環保、舒適、有序、暢通,實現交通與城市環境和居民心理需求的和諧,交通與未來城市持續發展的和諧,交通與居民出行安全、效率的和諧。
2、從停車場的用地規劃、建設、配置、布局等方面入手,加緊編制我縣“停車場規劃”,完善大型建筑及居民區的配建停車場,創造有序和諧的靜態交通環境。
3、以規范行人和非機動車秩序為重點,在城區大力開展行人、非機動車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行人、非機動車的遵章率。
4、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結合實施暢通工程不同時期的交通違章特點,合理部署警力,從嚴查處各類交通違章,有針對性地開展交通違章專項整治工作。
5、繼續完善和拓展警務通的功能和應用,完善自助式交通違章處理,加快交通違章信息綜合處理系統在全市的普及和推廣應用。
6、加強領導,全力做好“兩會”“5·18”“10·18”等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保衛工作。
三、鞏固、深化創建“平安大道”成果,確保公路交通安全暢通
1、全面貫徹落實《平安大道創建標準》和《平安大道評價指標體系》,推動我縣公路巡警建設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
2、大力開展路面行車秩序整治行動,重點對國、省道和縣城區、鄉鎮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治理,加大防控力度,嚴厲打擊車匪路霸,確保公路交通安全暢通。
3、全面貫徹落實省、市治理公路超載工作方案,不斷加大治理超載工作的力度。
4、繼續鞏固治理公路“三亂”成果,防止公路“三亂”反彈。
5、認真抓好2006年交通事故“黑點”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基礎工作和規范化建設,提高服務水平
1、認真落實公安部交管局關于開展集中整頓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精神,結合我縣實際,重點解決車管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把好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線。
2、以落實ISO9001警務管理體系為載體,進一步規范車輛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
3、積極整合、清理車管數據庫,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對報廢車的跟蹤管理,嚴格落實報廢車管理的有關規定。。
4、做好公安部28、29號令修改實施前的準備工作。
5、嚴格駕駛員考試,建設并完善無紙化考試系統,利用科技手段,規范駕駛員培訓和考試,為社會輸送合格駕駛員。
五、堅持公開公正原則,進一步提高交通事故處理工作水平
1、繼續大力推行分體辦案、陽光作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2、進一步加強事故處理工作的基礎性工作和規范化建設,加強事故處理民警隊伍的教育培訓,努力提高事故處理工作執法質量。
3、加強事故成因分析,搞好預防交通事故的對策研究。
4、加大事故逃逸偵破工作的科技投入,完成xx國道的治安卡口設備建設,構筑天網工程。
5、完善交通事故“綠色通道”快速搶救機制,總結警、醫聯動工作經驗,全力做好建立快速搶救工作。
6、推廣2006版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統,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統計分析。
六、大力開展宣傳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推進交通安全宣傳社會化進程,大力開展群眾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常識普及活動,提高全民的交通法制意識、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文明意識。
1、充分利用中央、省、市、縣級等新聞媒體的宣傳優勢,以“普法、安全、文明”為主題,廣泛開展群眾性的宣傳教育活動,營造濃厚的輿論宣傳氛圍。
2、強化源頭管理,建立交通安全委員會,健全各級交通安全組織,明確職責和任務。大力推廣實施“五項工程”,即交通安全進村、社區、學校、企業、部隊,推進交通安全向縱深發展。
3、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交通安全知識、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活動。
4、加強機動車駕駛員隊伍的教育管理,依法嚴格審驗,實行機動車駕駛員安全等級化管理。
七、進一步加強科技強警建設,加快交通管理信息化步伐
1、加強車管工作中的科技應用能力,逐步使“智能警察”取代法律認可的民警工作崗位,大膽探索機動車注冊登記自助式服務模式,實現“智能警察”上崗服務,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
2、進一步加強事故工作的科技應用能力,逐步實現事故處理計算機測繪、繪制現場圖、分析推斷事故責任等功能,提高公開、公正處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