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雙碳的定義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摘要】 采用3種不同衍生方法對胺類化合物進行標記,比較衍生效率的差別,給出最優方法:5-(2-羥乙基)-(苯并吖啶酮與N,N-羰基雙咪唑(CDI)縮合形成的雙敏感探針2-(苯并吖啶酮)-乙基咪唑酸酯(BAEIC)與胺的衍生效率最高,產物穩定。BAEIC在N,N-二甲基甲酰胺 (DMF) 溶劑中以4-二甲氨基吡啶 (DMAP) 為催化劑,在80 ℃條件下與胺反應生成的親核取代物,不僅表現出強烈的熒光,同時具有很強的質譜離子化能力。估算了衍生物在乙腈和甲醇水溶液中百分離子化值δ在5.62%~58.08%和2.14%~56.58%范圍內。本方法具有良好的重現性,激發和發射波長為λex/λem=280/510 nm,熒光檢出限為0.12~0.59 μg/L(8.6~79 fmol); 在線APCI-MS檢出限為1.9~14 μg/L(544~825 fmol)。
【關鍵詞】 液相色譜-質譜; 脂肪胺; 5-(2-羥乙基)-苯并吖啶酮; 2-(苯并吖啶酮)-乙基咪唑酸酯
Abstract With comparison of three different methods for the marking of amines compound,an optimal derivatization method was selected.5-(2-Hydroxyethyl)benzoacridine(HBA) reacts with coupling agent N,N′-carbonyldiimidazole(CDI) to form an activated amide intermediate 2-(benzoacridin)ethyl-imidazole-1-carboxylate(BAEIC).BAEIC,which is dual-sensitive probe,reacts preferably with amino compounds at 80 ℃ in the presence of 4-dimethylaminopyridine(DMAP) catalyst in N,N-dimethylformamide(DMF) solvent to give the corresponding sensitively fluorescent derivatives with an excitation maximum at λex of 280 nm and an emission maximum at λem of 510 nm.BAEIC-amine derivatives simultaneously exhibited high ionization potential with percent ionization( changing from 5.62% to 58.08% in aqueous acetonitrile and from 2.14% to 56.58% in aqueous methanol.Derivatives were not only sensitive to fluorescence but also to MS ionizable potential.The fluorescence detection limits(S/N=3) were 0.12-0.59 μg/L.The online APCI-MS detection limits were 1.9-14 μg/L(S/N=5).
Keywords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Aliphatic amines; 5-(2-Hydroxyethyl)benzoacridine; 2-(Benzoacridin)ethyl-imidazole-1- carboxylate
1 引言
質譜和熒光技術廣泛應用于環境科學、毒物學及生命科學等領域中,用于確定諸多生物活性分子的含量及化學結構[1~3]。環境中的胺多是由蛋白質、氨基酸等含氮類有機化合物經生物降解而成。大多數胺類化合物在亞硝化劑存在下可生成強致癌性的N-亞硝基化合物[4~8],因此,檢測環境中的胺具有重要意義。目前,檢測胺的方法主要有氣相色譜法[9]和離子交換法[10]。盡管方法簡便易行,但由于靈敏度低而受到限制。為提高檢測靈敏度和改善選擇性,采用柱前或柱后衍生化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手段。但測定胺類化合物所用試劑較多[11~14],如常用熒光試劑FMOC-Cl衍生化時,過量試劑易造成柱效降低。此外,試劑對脯氨酸和半胱氨酸衍生物表現出很弱的熒光,準確定量存在困難。
盡管多種胺類測定試劑[15~18]具有很強的熒光靈敏度,然而它們在APCI-MS中的質譜離子化能力相對低,這對同時獲得在線的高靈敏質譜鑒定十分不利。本研究制備了一種能同時滿足熒光和質譜增敏的雙敏感探針分子。結果表明,2-(苯并吖啶酮)-乙基咪唑酸酯(BAEIC)中間體與胺的親核取代產物具有高熒光靈敏度及很強的質譜離子化能力。
2 實驗部分
2.1 儀器與試劑
1100 離子阱液相色譜-質譜聯用儀,配備四元梯度泵、在線真空脫氣機、熒光檢測器和自動進樣器(美國 Agilent公司);大氣壓化學電離源(APCI Source); Delta 600半制備色譜(美國Waters公司)。F-7000熒光分光光度計(日本Hitachi公司)。12種脂肪胺標準品(美國Sigma公司); 乙腈(色譜純,禹王試劑公司); 5-(2-羥乙基)-苯并吖啶酮(HBA,自制); 2-(苯并吖啶酮)-乙基咪唑酸酯(BAEIC,自制); N,N-羰基二咪唑(CDI)、 4-二甲氨基吡啶(DMAP)等其它試劑均為分析純。
2.2 標準溶液配制
分別稱取12種脂肪胺標品,用乙腈配成濃度為0.1 mol/L溶液,相應低濃度12種脂肪胺混合溶液(2.0×10-3 mol/L)用N,N-二甲基甲酰胺(DMF)稀釋而成。稱取0.1156 g HBA用DMF定容至10 mL,濃度為0.04 mol/L。稱取0.1532 g BAEIC用DMF定容至10 mL,濃度為0.04 mol/L。稱取0.2 g DMAP,用DMF定容至10 mL,濃度為20 g/L。稱取0.1 g CDI,用DMF定容至10 mL,濃度為10 g/L。
2.3 色譜與質譜條件
Akasil-C18色譜柱(250 mm×4.6 mm, 5 μm, 美國艾杰爾科技公司)。流動相A:30 %乙腈(含20 mmol/L HCOONH4, pH 3.74); 流動相B:100%乙腈。梯度洗脫程序:0~30 min,10 %~100% B,保持10 min。流速為1.0 mL/min,進樣量10 μL,柱溫30 ℃。熒光激發和發射波長分別為280和510 nm。質譜條件:大氣壓化學電離源(APCI source),正離子模式,噴霧壓力413 kPa,干燥氣流量5 L/min,干燥氣溫度350 ℃,氣化溫度450 ℃,毛細管電壓3500 V,電暈電流4000 nA(Pos)。
2.4 衍生方法
按3種方法進行衍生反應(見圖解1):(1)一步法 依次向安培瓶中加入200 μL HBA,200 μL DMAP,350 μL CDI和210 μL胺標準品,密封后于80 ℃水浴中振蕩反應60 min,取10 μL,加190 μL乙腈稀釋,進樣;(2)兩步法 依次向安培瓶中加入200 μL HBA,200 μL DMAP,350 μL CDI溶液,密封后于60 ℃水浴中振蕩反應20 min,使HBA與CDI作用形成中間體BAEIC,加入210 μL 12種混合胺的標準溶液,密封后于80 ℃反應60 min,取10 μL, 加乙腈190 μL稀釋, 進樣;(3)中間體法 依次向安培瓶中加入200 μL BAEIC,200 μL DMAP,350 μL DMF,210 μL 12種混合胺標品,密封后于80 ℃反應60 min, 取10 μL, 加乙腈190 μL稀釋進樣。
圖解1 衍生反應概況圖(略)
Scheme 1 Derivatization scheme of 3 methods
HBA:5-(2-羥乙基)-苯并吖啶酮(5-(2-Hydroxyethyl)benzoacridine);BAEIC:2-(苯并吖啶酮)-乙基咪唑酸酯(2-(Benzoacridin)ethyl-imidazole-1-carboxylate);DMAP:4-二甲氨基吡啶(4-Dimethylamiopyridine)
2.5 樣品處理
取適量污水,用HCl調節至pH 3.0,超聲振蕩1 min,使水中的脂肪胺變為相應的有機鹽,過濾,量取濾液150 mL,旋干后,加80%乙腈5 mL,用0.1 mol/L NaOH調至堿性后直接用于衍生化。
2.6 百分離子化估計
中間體HBA的母核屬含N、O雜環的高共軛平面分子,由于N和羰基O原子處于特殊的對位結構,分子內的異構化轉變相對容易(見圖解2)。
圖解2 2-(苯并吖啶酮)-乙基咪唑酸酯衍生物在含乙腈水流動相中的異構化機理(略)
Scheme 2 Isomerization mechanism of 2-(benzoacridin)ethyl-imidazole-1-carboxylate derivatives in aqueous acetonitrile
分子A中N原子的孤電子對首先通過異構化作用轉移至O原子,形成兩性離子B。B的過渡態包含一個酚氧負離子,極易接受H+而產生季銨離子C導致分子的熒光猝滅。其猝滅程度與體系內含質子給予體(H2O)的濃度有關。借助不同質子給予體濃度下的熒光猝滅強度,即可計算出分子A在水相體系下的百分離子化δ值。當探針A溶在水相有機體系時,存在探針分子A、質子給予體E(H2O)和質子接受體AE的平衡,熒光猝滅常數表達為:
K=[AE] [A]·[E](1)
[A],[E]和[AE]為相應的平衡濃度,根據質量守恒定律,百分離子化值δ可定義為:
δ=[AE] [A]0=[AE] [A]+[AE](2)
假設未被離子化的A最初濃度為[A]0,熒光強度為F0,則:
F0=K′φf[A]0(3)
Κ′為與儀器相關的常數,φf為A的量子產率。當A部分被質子化后,剩余A的熒光強度為F, 此時F可表達為:
F=K′φf(1-δ)[A]0(4)
(此處,δ=[AE]/[A]0),結合等式(3)和(4)得出:
(F0-F)/F=δ/(1-δ)(5)
結合等式(2),(3)和(7)得到下式:
(F0/F)/F=K[E](6)
([E]為質子給予體的平衡濃度,其值遠比[A]或[AE]大,這樣[E]≈CE,CE為質子給予體的最初摩爾濃度),于是(6)式改寫為:
(F0-F)/F=KCE(7)
將等式(7)中(F0-F)/F代于等式(7)得到:
δ=KCE/(1+KCE)(8)
根據不同質子給予體濃度下的熒光猝滅值,求得等式(7)中的猝滅常數K值后,代入等式(8)中獲得相應的百分離子化值δ。
3 結果與討論
3.1 熒光光譜性質
當水相體系處于恒溫條件時,隨體系中質子給予體濃度的增高,BAEIC-癸胺衍生物的熒光強度降低,這主要是探針分子與質子給予體形成季銨離子導致熒光猝滅的結果。表1為探針分子在不同濃度乙腈和甲醇水溶液中的相對熒光強度及發射波長。結果表明:隨質子給予體濃度增加,熒光強度逐漸降低,且發射波長明顯紅移,在乙腈中紅移約39 nm,甲醇中紅移約13 nm。
理論上,百分離子化值δ與加入水的體積百分數應呈線性關系。在乙腈中,水的體積分數為0~70%時線性良好; 進一步升高則偏離線性,主要是探針分子在低濃度乙腈中溶解度降低的緣故(δ=2.77+0.2414x,r=0.9921,x為水的體積百分數)。甲醇中也有相似的結果。當甲醇中水的體積百分數在0~40%時線性良好(δ=0.30+0.17996x,r=0.9896),再高則偏離線性。上述百分離子化值δ很好地揭示了探針分子具有良好的質譜離子化能力,因為APCI-MS離子化主要是分子在質譜離子室中被水分子溶劑化的結果。
表1 不同濃度乙腈、甲醇水溶液中BAEIC-癸胺的熒光強度及百分離子化值(略)
Table 1 Fluorescence intensity of BAEIC-decylamine in the presence of varying amount of water and corresponding calculated percent ionization δ values
注(note):乙腈水或甲醇水中BAEIC-癸胺濃度為1.0×10-6 mol/L; F0為純乙腈或甲醇中熒光強度,K由公式(7)得出,δ值由公式(8)得出(Final concentration of BAEIC- decylamine in each aqueous acetonitrile or methanol is kept at 1.0×10-6 mol/L;F0 was measured in 100% acetonitrile or methanol.K values were calculated according to the Eq.7;δ values were calculated according to the Eq.8 in each corresponding K value obtained)。
3.2 色譜分離
HBA或BAEIC與脂肪胺的衍生化反應隨堿性催化劑、CDI用量、溶劑、衍生溫度、衍生時間的不同,衍生產率有顯著差異。以辛胺、壬胺、癸胺、十一胺、十二胺等對以上的衍生條件分別進行了優化。實驗表明:衍生溫度80 ℃,衍生時間60 min,催化劑為DMAP,共溶劑為DMF時具有最高衍生產率。在最優化條件下,考察了3種不同衍生化方法對衍生產率的影響。結果表明,在3種衍生方法中,方法A最差,方法C給出最高的衍生產率,方法B與C比較略差(強度降低約25 %) (見圖1中A,B,C)。其主要原因為一步衍生過程中,胺先與縮合劑CDI反應形成中間體ACDI,隨后HBA的羥基與中間體ACDI的反應是一個慢親核取代過程,從而導致極低的衍生產率。方法C是一個直接親核取代過程,產率達最高。盡管方法B采用兩步法先形成中間體BAEIC,但部分胺優先與過量CDI反應形成中間體ACDI,因而產率低于方法C。此外,衍生過程存在少量水時,BAEIC峰強度大為降低,相應HBA和(HBA)2的峰強度加強(圖1D),主要原因是中間體BAEIC水解,生成的HBA在堿性催化劑下與過量的BAEIC作用形成雙取代的雙-(2-羥乙基苯并吖啶酮)-碳酸酯(HBA)2(m/z 605.6)。另外分離中產生小峰DMA,是堿性條件下DMF水解產生少量二甲胺的結果(m/z 361.7)。
圖1 標準脂肪胺衍生物的色譜圖 (略)
Fig.1 Chromatograms for standard aliphatic amine derivatization
A:一步法(One step method);B:兩步法(Two step method);C:中間體法(Intermediate reaction);D:衍生過程存在少量水(Derivatization in the presence of a small of quantity water); 峰(Peaks):C1.甲胺(Methylamine);C2.乙胺(Ethylamine);C3.丙胺(Propylamine);C4.丁胺(Butylamine);C5.戊胺(Pentylamine);C6.己胺(Hexylamine);C7.庚胺(Heptylamine);C8.辛胺(Octylamine);C9.壬胺(Nonylamine);C10.癸胺(Decylamine);C11.十一胺(Undecylamine);C12.十二胺(Dodecylamine);DMY:二甲胺(Dimethylamine);HBA:5-(2-羥乙基)-苯并吖啶酮(5-(2-Hydroxyethyl)benzoacridine);BAEIC:2-(苯并吖啶酮)-乙基咪唑酸酯 (2-(Benzoacridin)ethyl-imidazole-1-carboxylate);(HBA)2:雙-(2-羥乙基苯并吖啶酮)-碳酸鹽(bis-(2-Hydroxyethyl)benzoacridine)-carbonate)。
3.3 質譜鑒定
所有BAEIC胺衍生物產生特征碎片離子峰質譜數據見表2。代表性C10胺衍生物的一級質譜、二級質譜及裂解模式見圖2。
圖2 BAEIC-癸胺衍生物質譜圖:一級質譜(A),二級質譜(B)(略)
Fig.2 APCI-MS/MS spectra of representative decylamine derivative:MS spectra(A),MS/MS spectra(B)
3.4 線性回歸方程、檢出限和重現性
采用衍生方法C,進樣量在21 fmol~43 pmol范圍內,依據峰面積和進樣量,對胺類化合物進行線性回歸,所得各衍生物的回歸方程、相關系數和檢出限(S/N=3)見表2。對43 pmol脂肪胺衍生物平行測定6次,保留時間和峰面積的相對標準偏差在0.05%~0.08%和1.9%~2.5%范圍內。
表2 脂肪胺衍生物的線性范圍、回歸方程、相關系數、檢出限、線性范圍和質譜數據(略)
Table 2 Linear regression equations,correlation coefficients,detection limits,linear range and MS data of amine derivatives
Y:峰面積(Peak area);X:注射量(Injected amount)pmol;質譜線性范圍未測 (Linear ranges of APCI-MS were not tested).
3.5 實際樣品的分析
曲阜小沂河水色譜分離見圖3,水樣中加胺標準品(5.0×10-4 mol/L),按照實驗方法處理并衍生化,所得河水中脂肪胺化合物含量及回收率見表3。
圖3 小沂河水中游離脂肪胺色譜分離圖(略)
Fig.3 Chromatogram of aliphatic amine from water in Yihe river
色譜條件和峰號同圖1C(Chromatographic conditions and peaks same as in Fig.1C)。
表3 沂河水中脂肪胺的含量及回收率(略)
Table 3 Content and recoveries of aliphatic amines from water in Yihe river
*由于與未知組分共洗脫故未進行定量(C2 was not determined owing to co-eluting with unknowcomponents); **組分同時進行在線的質譜鑒定(The component was appraised by the online mass spectrum simultaneously)。
4 結論
利用HBA和新合成的含N、O雜原子的雙敏感探針BAEIC,對胺類化合物進行標記,比較了3種不同衍生方法產率的不同。結果表明:在建立的條件下,中間體BAEIC與胺的衍生產率最高,所得胺的衍生物不僅具有較強的熒光發光特性,同時具有很強的質譜離子化能力。本方法具有線性范圍寬、重現性好、操作簡便等特性,對實際樣品小沂河水中游離脂肪胺的分析結果滿意。
參考文獻
1 Valeur B.In Molecular Luminescence spectroscopy;Schulman S G,Ed.;New York:Wiley Interscience,1993, Part 3:25~84
2 Zhu Q Z,Li F,Guo X Q,Xu J G,Li W Y.Analyst, 1997,122(9):937~940
3 SHEN Jin-Can(沈金燦),YE Wei-Xiang(葉衛翔),KANG Hai-Ning(康海寧),GE Li-Ya(葛麗雅),ZHUANG Shi-Xia(莊峙廈),WANG Xiao-Ru(王小如).Chinese J.Anal.Chem.(分析化學),2009,37(7):957~947
4 You J,Fan X,Lao W,Ou Q,Zhu Q.Talanta,1999,48(2):437~449
5 Sacher F,Lenz S,Brauch H.J.Chromatogr.A, 1997,764(1):85~93
6 Schade G W,Crutzen P J.J.Atmos.Chem., 1995, 22(3):319~346
7 Terashi A,Hanada Y,Kido A,Shinohara R.J.Chromatogr., 1990,503(1):369~375
8 Abalos M,Bayona J N,Ventura F.Anal.Chem., 1999,71(16):3531~3537
9 Knapp D R.Handbook of Analytical Derivatization Reactions,New York:Wiley Interscience,1979:71~102
10 Gennaro M C,Mentasti E,Sarzanini C,Porta V.Chromatographia, 1988,25(2):117~124
11 Ahnoff M,Grundevik I,Arfwidsson A,Fonselius J ,Persson B A.Anal.Chem., 1981,53(3):485~489
12 Einarsson S,Folestad S,Josefsson B,Legerkvist S.Anal.Chem., 1986,58(8):1638~1643
13 Steven A C,Dennis P M.Anal.Biochem.,1993,211(2):279~287
14 Liu H J.J.Chromatogr.A, 1994, 670:59~66
15 You J,Lao W,Sun X,Ou Q.J.Liq.Chromatogr.Relat.Technol.,1999,22(19):2907~2923
16 You J,Lao W,You J,Wang G.Analyst,1999,124:1755~1760
1帶灰層擴散阻力的焦炭燃燒模型
如圖1所示,直徑為d的焦炭顆粒燃燒時(此時水分、揮發份已析出完畢),最外層會形成一層氣膜,往里是多孔灰層,中間為未燃燒的碳核,直徑為dc。隨著燃燒的進行,灰層慢慢變厚,dc慢慢變小,直到未燃燒碳核完全燃盡dc=0為止。以氧氣和焦炭反應為例,假定氧氣和焦炭反應全部生成CO,即C+0.5O2CO。氧氣要到達顆粒中心與未燃燒的碳核反應,必須穿透顆粒表面的氣膜和多孔的灰層,氧氣在穿透氣膜和灰層的過程中濃度會逐漸降低。假定氣膜外表面即氣相空間中的氧氣濃度為C∞,灰殼外表面的氧氣濃度為Ca,碳核外表面的氧氣濃度為Cc。氧氣的消耗速率與碳核表面積,動力速率以及表面的氧氣濃度成正比:
2計算實例
計算對象為某電站1025t/h亞臨界鍋爐,如圖2所示。該爐膛設計采用的是一、二次風同心反切燃燒技術,四角切圓燃燒方式和供風噴口具體布置情況如圖3所示。A、B、C、D、E分別為5層一次風噴口(本次運行工況中E為關閉狀態),其它均為二次風噴口。表2-表4分別給出了計算煤種成分分析、供風參數和計算時用的粒徑分布。主要模型設置:k-ε湍流模型,有限速率/渦耗散氣相反應,P-1輻射模型,濕燃燒模型模擬水分蒸發過程,雙競爭反應模型描述揮發份析出速率,多表面反應模型計算焦炭反應速率。根據前面所建立的帶灰層擴散阻力的縮核燃燒模型,將該模型用自定義顆粒表面反應速率的方式(調用用戶自定義函數中的DEFINE_PR_RATE宏)覆蓋FLUENT自帶的表面反應速率模型。
3計算結果
表5給出了FLUENT自帶的焦炭燃燒模型和改進模型與測試結果的對比。可以看出,自帶模型由于忽略了灰層對燃燒氣體的擴散阻力,求得的飛灰含碳量僅為0.1%,幾乎完全燃盡,與測試結果2.2%有本質區別。而改進模型求得的飛灰含碳量為3.1%,與測試結果較為接近。此外,自帶模型和改進模型求得的爐膛出口O2體積百分比分別為3.0%和3.3%,與測試結果3.2%都比較接近,一個略偏低,一個略偏高,都在±10%誤差范圍內,完全可以接受。圖4和圖5分別為自帶模型和改進模型算出的溫度場分布,可以看出,由于自帶模型的焦炭燃燒速率過快,在接近煤粉噴口的地方溫度就迅速達到1902K,到接近爐膛出口,由于煤粉已經基本燃盡,不再釋放熱量,溫度下降到1079.7K。相比之下,改進模型的焦炭燃燒稍慢,但更加持久,在爐膛中心最高溫度也就1713.4K,而接近爐膛出口時由于焦炭尚未燃盡,尚可釋放化學能,溫度為1117K,比自帶模型要高約40K。由此可見,加入了灰層擴散阻力的新模型使焦炭整個燃燒過程變得勻速而持久。圖6和圖7分別為自帶模型和改進模型的D層燃燒器橫截面上的速度場。可以看到,自帶模型該截面上的最高速度為34.85m/s,較改進模型的33.34m/s要大。這是由于自帶模型焦炭燃燒較快,局部氣體溫度更高(如圖4和圖5所示),所以劇烈的氣體膨脹引起更高的氣流速度。
4結論
2012年10月12日至14日,吉林大學經濟學院以杜莉教授主持的2012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綠色經濟實現路徑——中國碳金融交易機制研究”為依托,召開了“碳金融與綠色經濟發展學術會議”。南開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北京環境交易所、中央黨校、西南財經大學、大連理工大學、鄭州大學、吉林省社科基金規劃辦、吉林財經大學以及吉林大學的60余位專家學者與會,就追溯碳金融的理論基礎及推動中國碳金融交易的發展進行了深入思考和廣泛討論。
一、碳金融交易理論基礎追溯
理論是對規律的總結與歸納。吉林財經大學宋冬林教授提出不能架空碳金融交易,需要密切關注碳金融對傳統理論的傳承與擴展。南開大學逄錦聚教授指出,適應實踐發展和時代需求,開展碳金融研究是理論研究的重大責任。吉林大學杜莉教授認為,碳金融交易機制既承接了產權理論、功能金融理論、金融監管理論的現有內涵,又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上述理論的外延。
結合傳統的價值理論,逄錦聚教授對碳排放交易標的的商品屬性進行了認定。價值理論將商品定義為是用于交換的勞動產品,商品的基本屬性是使用價值和價值。逄錦聚教授認為,碳排放額的減少來源于技術改進,而技術進步離不開勞動,故碳排放額在一定意義上屬于勞動產品,一旦用于交換,便具有商品屬性。碳交易表面上交易的是碳排放額度,實質上交換的是碳減排的技術以及協同的一系列復雜的人類勞動,故碳排放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其使用價值體現在可用于碳減排活動,其價值體現為凝結在碳排放額度中的人類一般勞動。
北京環境交易所周丞認為,碳是政府授信并在特定市場具有流轉功能的商品,可以視為一種廣義的貨幣。碳市場以產權理論作為依托,是科斯定理與現代金融的完美結合,產權的正確界定對于減少環境問題,避免公地悲劇具有重要意義。西南財經大學蔣南平教授將碳金融與低碳經濟的理論根源追溯到的綠色發展觀和以生態危機理論、雙重危機理論為代表的西方生態主義,從指導實踐的角度,強調準確界定低碳經濟與綠色發展內涵的緊迫性和重要性。
二、碳金融的實踐進展
1.碳市場的頂層設計
“頂層設計”源于系統工程學,意旨自高端開始的總體構想。碳市場的頂層設計涵蓋了基本制度設計、發展路徑及評價體系等各個環節,頂層設計的合理程度決定了碳市場的運行效率甚至成敗。
中央黨校郭兆暉將碳市場的構建路徑劃分為三個基本模式:以歐盟為代表的自上而下的模式、以美國為代表的自下而上的模式、以日本為代表的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混合的模式。周丞與郭兆暉均認為中國比較適合以日本為藍本,采用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混合的構建模式,積極發揮“干中學”的作用,推動中國碳市場的建設和完善。
由于中國經濟發展正處于工業化的攻堅階段,專家學者普遍認為,即刻構建全國范圍的碳減排體系的條件尚不成熟。郭兆暉建議以三年作為一個區間,逐步由區域性碳市場向全國性碳市場過渡。關于碳市場的基本制度設計,郭兆暉認為,不僅要考慮環境有效性與成本有效性,也要關注產業接受性、行政可行性以及政策的公平性。建議由國務院確定履約期長度、排放上限、交易對象、管制行業,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負責配額分配、管理與抽查等供給機制的設計,構建一個囊括政府部門、常規金融機構、經紀商、交易所、法律服務機構、研究咨詢機構、非政府組織在內的制度體系,并建立本土化的新型經濟評價體系。
關于碳交易的機制設計,周丞認為應采用總量交易模式。首先,應創新總量設置模式,選擇某年為基準年,將基準年之前已經運營的設施排放的溫室氣體設為存量,基準年之后的為增量。以存量作為總量控制的目標(Cap),效仿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期初采用歷史排放法對排放總量進行分配,隨后逐步轉向拍賣方式。增量采用高基準線,規定若干年后,將部分增量轉化為存量,進入控制和交易;其次,設計碳市場的柔性機制,包括允許配額無條件儲備,允許低效機制、履約期以三年作為基準、建立碳價格“安全閥”機制、建立配額儲備庫、不允許配額借貸等;再次,設計碳泄漏規避機制,即通過擴大管制區域范圍、細化機制設計、輸入產品納入管制、降低境外產品需求等措施,減少碳泄漏;最后,設計碳市場的測量、報告、核查(MRV)機制。
2.碳市場及碳金融交易的實踐
中國碳市場交易已初步試水。周丞先生以北京環境交易所為例,介紹了中國碳交易平臺建設的實踐活動。目前,北京環境交易所主要有三大業務線:一是由CDM、VER與“雙特(特定行業特定區域)試點”所構成的多層次碳交易業務;二是節能量與排污權交易業務;三是由節能環保技術投融資、低碳轉型服務組成的低碳發展業務。
當前,國際市場較為活躍的碳金融活動主要包括碳信貸、碳基金、碳保險、碳期貨、碳期權、與碳相關的金融中介服務等等。中國受制于碳市場起步晚、金融體系相對薄弱等因素,碳金融活動以綠色信貸為主。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曾剛副研究員歸納總結了國外綠色信貸抗拒、規避、積極、可持續發展四個階段,介紹了赤道原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出口信貸與環保指南、德國與日本先行國家的經驗,梳理了中國.自1995年至今綠色信貸的發展歷程,總結了中國金融機構在綠色信貸開展過程中暴露的財政稅收激勵政策缺位、技術標準與風險評價體系不健全等問題,并從制度完善、產品創新等角度為綠色信貸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政策建議。鄭州大學武魏巍副教授從期貨等衍生產品的角度切入,總結了國際現行碳交易平臺期貨、期權運作的經驗,通過對比瑞典城市馬爾默與中國大慶,深刻剖析了中國推出碳期貨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對中國碳期貨的前景進行了展望。吉林財經大學劉吉舫教授介紹了綠色保險的產生和發展歷程,從理念培養、標準確立、產品創新等層面,對中國綠色保險的開展提供了建議。
為推進碳交易及碳金融的進一步發展,西南財經大學蔣南平教授、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陳柳欽教授均提出要建立珍惜、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的理念,即推動思想環保、理念環保。此外,蔣南平教授建議盡快制定中國乃至全球的自然資源、能源消耗及補償標準,改變不合理的社會關系與社會束縛,避免資本對自然資源統治力所造成的生態破壞,應該將科技作為重要手段,加速生態修復和清潔發展。陳柳欽教授建議在產業布局過程中,要從網絡、空間的視角著眼,避免思維和落腳點的單一性和局限性。
3.碳金融對綠色經濟發展的助推
結合會議主題,與會專家普遍認為,碳金融對碳市場發展乃至綠色經濟的推進具有重要意義。陳柳欽教授認為經濟決定金融,金融是經濟的核心,提出“給金融一個支點,金融一定能撬動低碳經濟發展”的論斷。蔣南平教授認為借助碳交易體系與發達國家爭奪國際碳市場份額,通過廣泛意義的碳排放權全球營銷,來捍衛國家利益具有必要性。周丞指出碳金融作為國家和地方政府實現低碳經濟、推動節能減排與可持續發展的市場化工具和抓手,能夠為政府提供稅費體系之外的轉移支付手段,促進實現淘汰落后產能、引導GDP高質量增長、產業結構調整以及區域轉移等政策意圖的實現。武魏巍副教授重點從碳期貨的視角,歸納了碳金融對中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碳經濟效益、增強碳交易話語權、提升人民幣國際地位的重要意義。
關于“金融是現代經濟核心”的論點,逄錦聚教授提出了新的見解,認為金融確實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不宜夸大金融的功能,應更多關注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匹配,避免虛擬經濟脫離實體經濟的過度繁榮。杜莉教授認為應充分發揮金融對低碳經濟的助推,而風險防控機制亦是碳金融交易機制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
4.關于碳金融交易機制進一步研究的建議
碳金融交易作為一個前沿研究領域,其進一步研究處于探索階段。關于研究隊伍的搭建與合作模式,逢錦聚教授提出了“反木桶原理”,即研究團隊中,首席專家的科研與管理水平,決定了該科研團隊研究成果的層次和質量。杜莉教授指出,宜采用合理分工,責、權、利相匹配的模式,真正做到任務到人、經費到卡,充分調動團隊成員的積極性,發揮協同作用,挖掘科研協作的潛力。
關于碳金融交易機制研究體系的架構,杜莉提出應將金融思維與傳統的經濟理論相結合,從供給機制、需求機制、價格機制、風險防控機制以及效率與溢出效應評估五個相互銜接、互相影響的環節切人,避免現有單一研究的片面性和局限性。針對杜莉教授提出的架構,曾剛副研究員進一步強調了供給機制在碳市場構建中的關鍵地位,認為碳市場的特殊屬性,決定了供給機制是碳金融交易機制的核心,配額總量的設置、分配模式的設計、管制對象的選擇、碳金融產品的創新與選擇對市場需求、價格、風險甚至運行效率與溢出效應均具有重要意義和影響,供給機制的科學與合理程度決定了碳金融體系的成敗。
關鍵詞:碳排放權國際貿易;CDM經濟增長
中圖分類號:F7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09)1200108-02
1 國際碳排放權市場的現狀
碳排放權是在全球氣候變暖的大背景下出現的一種新興的貿易產品,它的目的在于以較低成本有效地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碳排放權國際貿易以溫室氣體排放許可證或減排信用額為主要商品形式。企業是這一貿易主要的參與實體,在特定范圍的交易規則和交易框架進行貿易。
按照《京都協議書》對發達國家的強制減排要求,2012年前發達國家需要減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約在50億噸至55億噸,其中一半減排量由發達國家內部完成,余下超過25億噸則需要通過通過國際市場,主要與發展中國家進行CDM項目合作以實現減排目標。而據2007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統計,全球范圍已簽約的減排量還不到3億噸。在今后五年的時間內,可以預計,碳排放權國際貿易將會有一個爆炸式的增長。盡管《京都議定書》在美國并未獲得批準,但碳排放交易市場已經止式啟動,并獲得蓬勃發展,潛力巨大。據世界銀行估計,2008年~2012年全球碳交易需求量為7~13億噸,交易值可為每年140~650億美元。另據歐洲氣候交易所稱,一旦二氧化碳排放配額交易在期貨期權市場展開,僅歐洲市場每年的規模就將達到580億美元。
從目前的情況看,隨著碳排放權國際交易的迅速增長,附件一中的發達國家是碳排放權的主要買家,用以充抵在《京都議定書》下的減排責任,或者作為一種投機手段在今后出售來獲利。而非附件一的發展中國家則成為該商品的主要賣家,與發達國家進行CDM項目的合作,并將產生的CERs通過合同規定的方式出售給發達國家。
2 碳排放權國際貿易對我國的影響分析
在發展CDM項目,進行碳權貿易上,我國有較強的稟賦資源。我國能源消費結構表現出以煤炭為主,能源利用率較低。中國每創造1美元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國的4.3倍,德國和法國的7.7倍,日本的11.5倍,因此我國減排潛力很大。另外,設備及技術水平相對落后,且具有低廉的勞動力成本、較好的政策環境與經濟發展潛力,所以減排成本相對較低。相對而言,發達國家的減排成本一般高于我國,如美國減少1噸溫室氣體排放的成本大約是100美元,而在中國只有20美元。
因此,我國是世界上公認的最大的溫室氣體減排信用額提供者。根據聯合國CDM項目執行理事會(EB)的統計信息,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世界各國在聯合國已經注冊成功的CDM項目總數為890個,其中我國已注冊成功的項目數量為147個,占項目總數的16.52%,僅次于印度(33.82%)居世界第二位。但由于我國已注冊項目的減排量規模普遍較大,因此在總減排量上,我國以90.956,948噸二氧化碳當量雄居榜首,占全球預期年減排量的48.38%。根據亞行環境專家預計,在未來幾年內中國每年將提供近1.5到2.5億噸的CO2當量。市場份額約占全球一半。
2.1 碳排放權國際貿易對我國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碳權貿易對我國的意義不僅僅是我國又找到一種新的貿易商品。根據聯合國的定義,CDM項目應遵循以下可持續發展原則:與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戰略和優先領域相一致;促進發展中國家所需要的先進、高效、環境友好的技術轉讓,特別是能源技術的轉讓;有助于發展中國家社會經濟的發展;有助于發展中國家緩解和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建設;有助于發展中國家區域環境的改善等。
因此,通過清潔發展機制,積極參與國際碳排放權貿易,有助于我國獲得發達國家提供的資金和先進技術,特別是能源技術的轉讓,開發由于存在技術或資金障礙而僅憑借自身的能力難以實施的項目,促進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2.2 碳排放權國際貿易對我國相關制度的影響
我國的排污權交易制度尚處于探索階段,對現階段的中國來說,碳排放權貿易作為排污權交易的一種方式,參與其中無疑對國內排污權交易市場的形成、排污交易制度的建設有著積極的借鑒作用。通過CDM項目的國際合作,我國在引進先進的技術同時,也可以積累寶貴的碳減排項目合作經驗,這對我國在日后不得不承擔起減排責任時無疑有著非常大的幫助作用。CDM項目的監督、審核、減排量監測等,都有一系列嚴格的程序和方法,以保證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同時不造成新的環境破壞,對我國在可持續發展的目標下進行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而且,CDM項目通過市場機制解決溫室氣體排放以及其監測制度和第三方審核等體制,也為我國進一步治理國內環境污染,建立排污權交易制度提供了新的思路。
2.3 碳排放權貿易對我國經濟增長的瓶頸作用
《京都議定書》所產生的碳排放貿易機制在短期內除給我國帶來收益的同時,也正在向世界傳輸這樣一個市場信號:利用大氣資源是有償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除美國外都已基本加入京都體系,而且即使美國沒有加人,其在國內也正在建立類似的體系。雖然《京都議定書》規定了碳減排三種靈活的履約體制,但畢竟還是會產生成本。而聰明的西方人選擇了一種一箭雙雕的方式:進行產業轉移。發達國家把高污染、高能耗及資源型行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再從這些國家進口低附加值產品或半成品,這樣就可以大大減少發達國家自己的排放量,實現他們單個的排放目標,而且大大增加了發展中國家的碳排放量,使得發展中國家一直指責發達國家高消耗的聲音減弱,并且揮舞起政治和經濟的大棒,強烈要求碳排放量日益增多的發展中國家承擔起減排的責任。
無疑,中國正面臨這樣一種情形。西方消費需求加劇了中國碳排放增長。近年來中國能源消耗、溫室氣體排放的快速增長,不僅是國內投資和消費需求膨脹的結果,更是國外市場的消費需求拉動所引起的貨物出口迅速增加所致。與此同時,隨著我國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迅速增長,1990年至2003年間,中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了17億噸,增幅超過73%。目前,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僅次于美國,居世界第二位,占全球總排放量的13.5%,并且很有可能在2010年左右超過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在《京都議定書》下一個履約期的談判中,我國將面臨著國際上極大的壓力要求承擔起減排責任,再想如第一期中逍遙自在恐怕不再可得。
而我國人均GDP剛過1000美元,國家開始進入工業化和城市化迅速發展階段,是能源需求的高增長時期――高樓、高速路、鐵路、機場、電廠這些基礎設施需要大量水泥、鋼鐵、有色金屬等原材料。這些都需要大量的化石能源,并且由于技術和設備相對陳舊落后,能源消費強度太,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也比較高,而技術和
設備并不是短期內可以改變和更新的。一旦在這個時期承擔起減排責任,這無疑是給高速行駛的經濟列車踩下了剎車,將會對我國經濟的增長產生很強的負面作用,影響經濟的增長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
此外,中國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迅速增長和粗放式地生產方式還會給中國帶來國際市場的競爭壓力。《京都議定書》的簽約國已經占據了大部分國際市場,并在這個市場上建立了保護環境的游戲規則,只有節能、低污染的產品,才能夠在這個市場上站住腳。可以預見,在未來的國際貿易競爭中,國際競爭對手可能會利用中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限額設定“綠色”貿易壁壘,溫室氣體排放問題會成為貿易保護主義者手中的武器。中國高排放、低產出獲得的產品,可能成為新的國際貿易爭端因子,引發一些發達國家的貿易壁壘。
2.4 碳排放權貿易的局限性
令人憂心的是,迄今為止,國際上仍然沒有一個統一流通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碳權交易市場流動性差,發展不完善,被各種交易類別分割成了多個封閉的市場,各市場間缺乏流動性。其中最典型的是CDM項目的交易市場和國際其他交易市場之間的流動性問題。CDM作為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合作實施的碳減排項目,發展中國家只能將減排額度出售給發達國家的中介機構,卻不能拿到國際市場去進行出售,導致這成為一個明顯的買方市場。相反,國際買家卻可以將在發展中國家購買的減排額度拿到國際市場去出售,獲取巨大的經濟利益。發展中國家在減排交易中的利益受到了嚴重的損害。這也就意味著中國不可能期望用自己的CDM項目所產生的減排量來抵扣自己的份額,并且也無法從中獲取較大收益。
當前,低碳經濟模式已經成為全球共識,在現代企業低碳化經營的同時,營銷作為企業經營的重要環節,也不斷向著低碳化方向發展,低碳營銷模式應運而生,對營銷領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對低碳營銷模式的內涵進行了分析,對低碳營銷模式的優勢及其與傳統營銷模式的區別進行了闡述,在此基礎上就如何更好地實現低碳營銷模式提出了一些思路與對策。
關鍵詞:
低碳經濟;低碳營銷;營銷模式
隨著世界各國環保意識的不斷增強,“低碳經濟”在全球范圍內,已經從概念走向現實,對現代企業的生產方式、經營模式、盈利結構、營銷模式等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同時也沖擊著企業經營者、消費者及行政管理者的價值觀念、消費方式、管理思路等。低碳營銷,是低碳經濟下的重要產物,也是現代企業面對嚴峻的資源與環境形勢以及激烈的市場競爭所必須采取的措施。低碳營銷相對于傳統營銷模式具有更強的節能環保性,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能源短缺和碳排放過多的問題,同時引導消費者樹立綠色消費、低碳生活的理念,對環境保護和能源可持續發展有著深遠的意義,深入理解低碳營銷模式,合理應用低碳營銷模式,是現代企業經營中面臨的重大課題。
1低碳營銷模式概述
隨著全球各國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低碳經濟”逐漸從概念走向現實,正在逐步取代著“高碳經濟”,現代企業的營銷模式,也逐漸從以往“高碳化”的營銷模式中擺脫出來,逐步向著“低碳化”的方向發展,久而久之,“低碳營銷”已經成為現代企業營銷的主流模式,為現代企業的低碳化經營發揮著重要的推動作用。目前,關于“低碳營銷模式”的概念尚無定論,但綜合國內外學界研究成果,認為低碳營銷模式是相對于傳統營銷模式與現代營銷模式的又一進步,其核心在于“低碳”。在此基礎上,可將低碳營銷模式定義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充分考慮企業利益、消費者利益和環境保護三者之間的密切聯系,并以此為中心,對產品和服務進行科學的構思、設計、制造和銷售的模式。
2低碳營銷模式的優勢
首先,低碳營銷能夠更好地適應低碳經濟時代的客觀要求。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節能減排的戰略高度出發,我國經濟從“高碳”向“低碳”的轉變勢在必行,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的組成細胞,其經營理念、營銷模式均對國家經濟發展模式有著深遠的影響。低碳營銷模式相對于傳統營銷模式具備能耗低、排放低的優勢,對于適應國家低碳發展政策和迎合低碳經濟時代的客觀要求有著重要的意義。其次,低碳營銷能夠更好地適應消費者的需求變化。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消費者的思想認識與環保意識逐漸由低層次向高層次轉變,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具備了綠色、環保消費意識,且正逐步養成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消費者理念與習慣的變化,已然成為低碳營銷模式實施與發展的重要內在動力,而與此同時,低碳營銷模式的實施與發展,又能反過來促進企業技術、經營理念的不斷創新,推進產業結構的優化與升級,促進社會消費結構的良性轉化,使產品、營銷與消費者的需求契合性更高,進而促進各個產業的低碳化、可持續發展。第三,低碳營銷模式的實施能夠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當前,企業高碳經營向低碳經營的轉化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而這一轉變過程中,勢必會淘汰碳排放高、技術與經營理念落后的企業,并使那些能耗低、排放少、經營理念先進的企業脫穎而出。因此,現代企業若能從產品的研發、設計、生產到銷售的各個環節采取低碳化措施,勢必將降低能耗與排放,降低相應的成本,使企業市場競爭力逐漸提高,以更好地應對國家政策的變化、資源危機的威脅以及市場趨勢的轉變,促使事業走上可持續、健康發展道路。而營銷作為企業經營中的重要環節,其低碳化轉變也勢必會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3低碳營銷模式的實現要點與對策
3.1完善法律保障體系傳統營銷模式向低碳營銷模式的轉型中,勢必會出現一些擾亂市場秩序,侵害其他企業利益的情形,為減少這些情況的發生,維護低碳營銷的正常發展,必須不斷完善相關法律保障體系。可以說,法律是一柄雙刃劍,一方面為企業的低碳經營、低碳營銷活動保駕護航,另一方面將嚴懲非低碳經營和營銷行為,并使那些危害環境、擾亂市場秩序的企業和個人付出沉重的代價。基于以上理念,許多國家已經制定出了相對完備的法律體系。如:借鑒日本、美國、英國和法國的法律體系,結合中國國情,修改現有的《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估法》、《煤炭法》、《電力法》、《清潔生產促進法》、《資源法》,使其具有更好的可操作性;制定《節約資源法》、《節約能源法》以及各行各業的節能減排法律等,與現有的《促進循環經濟法》一起構成相對完善的低碳營銷保護與約束法律體系,尤其是就其中與現代企業低碳化經營、低碳營銷相關的內容進行明確和完善,使低碳營銷的發展有法可依。
3.2創建低碳營銷文化創建低碳營銷文化,能夠激發現代企業主動采取低碳營銷模式的積極性,對低碳營銷模式的實施和可持續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對此,應采取以下措施:①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號召力。行業協會對行業中的大小企業均具有極強的號召力,利用行業協會開展低碳文化的宣傳教育活動,能夠促進行業內各企業盡快樹立低碳經營、低碳營銷意識,對此,行業協會應積極組織低碳文化宣傳活動,定期、有計劃地通過網絡、座談會、單獨會面等形式開展低碳營銷文化宣傳教育工作,以促進各個企業經營管理者低碳營銷意識的形成;②積極構建企業低碳營銷文化。低碳營銷與企業研發、生產、營銷、售后等各個部門工作人員的日常工作活動息息相關,因此,企業管理人員應積極構建低碳營銷文化,使企業全員樹立低碳意識,為低碳營銷模式的實施與發展創造良好的氛圍和環境。
3.3倡導低碳消費行為消費者的消費理念和消費行為對低碳營銷模式的實施與實施成果有著決定性的影響,要大力發展低碳營銷模式,就要首先使消費者們樹立低碳消費意識,對此可采取以下措施:①充分發揮社會環保組織的號召力與宣傳作用。環保組織應充分發揮自身服務職能,在保護環境之余充分關注民生,并不斷挖掘民生問題與低碳環保的契合點,在此基礎上發揮自身號召力,倡導廣大群眾支持低碳經濟的發展,支持低碳營銷模式的實施,從而使低碳經濟議題具體化、可操作化;②充分利用媒體的宣傳作用。要使低碳營銷模式實現可持續發展,就要使消費者認識發展低碳技術,研發低碳產品乃至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性,使其重視、認可并主動支持低碳產品及低碳營銷活動,對此,應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微博、微信公眾號、門戶網站的宣傳作用,積極推廣低碳理念、宣傳低碳知識,引導廣大消費者逐漸摒棄高碳生活和消費方式,逐步樹立低碳、綠色消費理念。
3.4優化營銷組合策略營銷組合策略即產品策略、價格策略、渠道策略與促銷策略的組合,低碳營銷模式下,應采取如下營銷組合策略:①低碳化的產品策略。低碳產品是指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產品。低碳化的產品策略指的是將低碳理念滲透到產品創意、研發、投資、生產、銷售、售后服務和回收的各個環節,力求降低產品從生產到回收的各個環節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對此,企業應樹立低碳概念,強化技術攻關,積極推出低碳產品,并以低碳概念作為投放市場的亮點,引起人們對低碳產品、低碳技術的關注,以吸引大批環保意識較強的消費者;②低碳價格策略。在產品定價時,企業應樹立“污染者付費”、“環境有償使用”的理念,在滿足消費者需求和迎合目標消費群體消費能力的基礎上,將企業低碳技術、產品的研發成本適當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以促進低碳技術、低碳產品的可持續發展。與此同時,國家也應就低碳技術的應用和低碳產品的銷售給予適當的政策傾斜和資金支持,降低低碳產品的稅收,對低碳產品研發成果突出的企業給予公開表彰或獎金等,進而更好地鼓勵企業研發和銷售低碳產品;③低碳渠道策略。傳統的營銷渠道層級復雜,并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支持,因此銷售過程中的碳排放勢必較高,而低碳營銷模式下,必須減少分銷層級,提高分銷效率,以真正減少渠道成本和相應的碳排放。信息時代下,互聯網營銷成為一種效率最高、覆蓋面最廣的營銷渠道,且這種營銷渠道無需眾多人力的支持,不論是營銷成本還是碳排放都較低,現代企業應充分利用這一低碳化、高效率的分銷渠道;④低碳促銷策略。低碳營銷模式下,企業應摒棄單純刺激消費的方式,而是應將消費者教育和促銷進行有機結合。具體來說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強化低碳政策、文化宣傳,向消費者表明低碳營銷、低碳產品的優勢及其對消費者生活的積極影響;二是向消費者傳遞企業研發低碳技術、產品的決心,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積極承擔現代企業的社會責任,以感染消費者,刺激其支持企業的低碳化經營;三是主動向消費者闡明低碳技術、低碳產品對消費者生活、工作的價值及促進身體健康的優勢,引導消費者按需選購符合自己消費理念與需求的低碳產品。
4結語
綜上所述,在當前能源短缺,生態環境不斷惡化的情況下,低碳經濟已經成為大勢所趨,而營銷作為企業經營中的重要環節,積極采取合理措施,促進節能減排意義重大。因此,現代企業應在充分認識低碳營銷的內涵與意義的基礎上,積極應對政策環境與消費需求的轉變,不斷優化營銷組合策略,以降低營銷環節及其相關環節的能耗與排放,與此同時,國家也應積極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低碳營銷的順利實施提供必要的法律保護,以維護低碳經濟時代下低碳營銷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楊潔.低碳經濟背景下企業營銷模式的構建[J].生態經濟,2012(7)
2王守敬.論低碳經濟條件下的企業低碳營銷[J].長春理工大學學報,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