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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人力資源管理;人事保險;工作流程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 A
一般來說,人事保險就是指有關企業、公司的社會保險工作,它不僅是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各項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輔助措施。近些年,隨著企業管理模式的不斷變革和創新,人作為一種資源在企業可持續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以人力評估測試、績效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等制度為核心的人力資源管理在企業日常管理運中有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企業未來發展過程中,只有對人力資源管理進行正確、合理重新定位,才能發揮其在企業管理過程中的真正作用和意義。
一、參與人事保險的范圍
所謂社會保險是指政府通過立法等方式對勞動者因病殘、年老、失業、死亡等原因永久性或者暫時行喪失勞動生存能力以及失去工作時,給勞動者本人或者是其親屬等提供物質援助的社會保障制度,主要包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養等。(1)已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工作人員,與原企業或者公司仍保持勞動關系的,由原企業或者公司相關的社會保險費用,個人自理保險費用時應出具同原企業或者公司依法簽訂的聘任合同以及相關的社保參保證明。(2)與原用人企業或者公司終止或者解決勞動關系且已參保的工作人員,要補齊所欠保險費用之后才能交社保依流程轉至新用人企業或者公司的參保地。(3)對于已經簽訂相應的勞保合同,但又未參與社保的工作人員,應依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在其參保之日起,開始辦理。
二、人事保險工作流程
1.申報要求。用人企業或者公司在通過社會保險費登記審批之后,依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標準和規定對企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各種保險費用進行正式繳納。(1)繳費比例。各項保險費用的基本繳費基數是由用人企業或者公司上月的實際發放的工人薪資總額同員工上月的實際工資收入依據一定的比例組成的。如果企業員工的每月平均工資要低于去年每月平均工資的60%,就要依照去年每月平均工資的60%進行繳費。此外,如果企業員工的每月平均工資要高于去年同年度平均月工資的300%,就要依據與去年月工資的300%進行相應的繳費。但是因為我國各地方的平均工資標準、繳費比例以及繳費項目等均不相同,所以用人企業或者公司必須相關法律和規定來籌劃工資。(2)申報、繳費的時間。每個月月初,用人企業或者公司應依據相關國家法律規定到有關保險經辦機構去申報和審批各種社會保險費用。有關機構在進行審核和批準之后,用人企業或者公司應在每月10號之前按照比例繳納足額的各項保險費用。(3)申報材料。對已經參保的用人企業或者公司如果沒有出現人員調動或者增減手續之后,應按時到有關部門機構去申報。同時,企業還需出具當月各項保險費用的申報表以及申報盤表。其中要確保有關報表一次三份,以方便有關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實時的檢查和審核。
2.申報流程。對于用人企業或者公司,在出現更改、注銷或者成立的情況之下,應及時到有關部門去辦理相應手續。(1)參保登記。對于繳納費用的用人企業或者公司應在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一個月之內,依據有關規定和標準向保險經辦機構正式申請辦理社會保障登記,它的分支機構也可以作為一個相對獨立、有效的繳費機構,依據當地的基本管理原則去辦理相應的社會被保險登記。在辦理各種保險登記手續時,繳費企業或者公司必須提供本企業的營業執照,相關證件以及復印證件等,此外也要出具國家質檢監督部門頒發的相關代碼證書和有關復印件以及其他有關文件和資料,并確保填寫保障登記表的真實性。
勞監部門應做好對繳費企業填寫的社會保障登記表的檢查和審核工作,并依據相關要求,建立登記檔案,做好存檔工作,在對其審批通過之后,依據程序發放社會和勞動保障證。保險經辦機構對已經審批通過的繳費企業、公司設立相應的登記檔案,明確該企業、公司的參保時間以及參保類型,并依據相關標準對其進行檢查和核對,通過之后,按照要求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2.變更登記。繳費企業或者公司在需要變更以下資料時,必須要按照標準和規定向原保障登記機構進行變更辦理申請:變更企業名稱;變更企業地址或者通信地址;變更企業法人或者負責人;變更企業類型;變更企業代碼;變更上下級隸屬關系;變更參保類型。繳費企業或者公司應在公司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一個月之內,填寫相應的變更登記報表,同時出具營業執照、變更登記報表、相關執照以及相關批準證明等文件到原保險登記機構進行社會保險變更登記。此外,社會保險辦理機構需要對相關企業填寫的變更登記報表進行檢查和審批,變更其有關材料,在回收原有的保險登記證之后,發放變更之后的保險登記證。
3.注銷登記。當繳費企業或者公司遭遇破產、倒閉、重組、解散時,在依法停止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同時,向原經辦機構申請依法辦理注銷登記。
三、繳費方式
對已經參與社會保險的用人企業或者公司的繳費方式可以是現金、銀行卡、支票等,征繳部門在確認參保費用繳納完成以后給予相應的發票,用人企業或者公司憑票到企業或者公司財務部門報銷。
關鍵詞:社會保險;社會保障;稅務征繳
前言
從建立國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制度以來,社會保險政策的制定,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管理和支付一直由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負責,這種既定“政策”,又管“錢”的管理體制,在當時曾起了一定作用。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發展,以前多年形成的社會保險費收繳管理體制越來越不適應客觀形勢發展的需要。1999年1月國務院頒布《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實施,我縣開始實行社會保險費稅務征收,不僅改變了社會保險費征收主體,更重要的是基本建立起了“稅務征收、財政監管、社保發放”的社會保險工作管理新體制,同時,為今后開征社會保障稅和建立社會保障預算等重大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做了前期準備、奠定了良好基礎。
一、稅務征收的積極作用
(一)有利于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實行稅務征收以后,能夠利用稅務部門長期從事稅收工作,比較全面地掌握企業分布、財務活動及生產經營等方面情況,有效地將新增的外商投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股份制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納入社會保險范圍之內,較快地提高社會保險覆蓋面,實施后兩個月新增參保單位650家,目前全縣單位參保覆蓋面達到100%。
(二)有利于提高征繳率。實行稅務征收以后,稅務部門能夠借助原先征收稅收的管理網絡和管理機構,依據齊全的企業基礎數據資料、豐富的稅收征管經驗以及對企業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工資水平等情況的充分了解,實行點對點、面對面地征收社會保險費。我縣社會保險費的收繳率從實施前的96%提高到99%,不僅保證有效籌措社會保險基金,而且也保護了職工個人應得的合法權益。
(三)有利于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實行稅務部門征收以后,實現了社會保險費由收支混合管理向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轉變。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由稅務部門承擔,收入上繳財政;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社會保險的政策制定、政策執行、參保企業和參保人員的登記、建立個人賬戶并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與社會保險費的收入不再有直接關系,使社會保險費收、支、管、用運行過程有序化和規范化,從而在機制上保證了基金的規范、安全運轉。
(四)有利于提高管理和服務質量。社會保險費實行稅務征收,是當前社會保險費收繳管理的現實選擇。由稅務部門征收,更能體現在征收中的專業性和系統性,社會保障部門從原來承擔的社會保險費收繳任務中分離出來,不再負責社會保險費的收繳任務,消除了收繳的壓力,能夠集中精力搞好社會保險政策的制定執行,社會保險的參保登記和社會保險待遇的支付工作,提高社會保險的管理和服務質量。
二、社會保險費稅務征收存在的問題
社會保險費稅務征收,與以前社會保障部門征收,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與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進一步理順社會保險關系、公平合理征收社會保險費不可避免地會存在一些問題。
(一)多頭管理、權責失調。社會保險費征收包括單位繳費額和個人繳費額,現行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業務流程涉及到的環節較多,單位申報、參保繳費登記要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個人繳費基數及繳費額由勞動保障部門核定,稅務部門代收;單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由勞動保障部門和稅務部門分別予以核定;稅務部門只承擔社會保險費的征收和催繳工作,繳費的逾期、拖欠、處罰、緩繳的審批分散在這些不同部門,部門從自身管理角度出發,多頭建立數據庫,導致對賬難和記賬難,征收環節的多頭化,使權責嚴重脫節,加之部門間協調服務難以完全實現,導致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效率不高,割裂了本應由一個部門獨立承擔的征收功能。
(二)企業申報繳費基數質量有待提高。現行政策規定,應以企業支付在職職工的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計算提取社會保費。工資總額應該包括職工的基本工資、各種津貼、經常性獎金和其他工資。有些單位為了少繳社會保險費,只以職工的基本工資來申報,或者故意少報職工工資總額,雖然年終會算清繳,一旦查到也沒有處罰規定,只須補繳社會保險費,致使在征管過程中漏繳、少繳的情況難以有效遏制,嚴重阻礙公平、合理征繳社會保險費。
(三)各險種征繳基數不統一。目前實施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的最低控制線都不統一,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最低控制線是全省職工平均工資60%;而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分別是當地職工平均工資100%或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0%,從而使各險種征繳保險費時要分別計算,分別開單征繳。
(四)社會保障部門“收入過渡戶”沒有全部取消。財政部與勞動保障部聯合頒發的《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制度》規定,實行稅務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地區,社會保障部門不再設“收入過渡戶”。但多數地區仍舊設立“收入過渡戶”,特別是自謀職業社會保險費的征繳量大繁雜,地稅部門不愿接收,只得有社會保障部門設立“收入過渡戶”收繳,有悖于財務規定,增加了社會保險費的運行環節及在途時間,不利于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兩條線”管理。
三、完善社會保險費征收工作的建議
上述問題的存在,主要是法律法規對社會保險費征繳主體不夠明確,稅務部門征繳缺乏必要的法律保護,征繳流程不夠科學,征繳基數多頭管理,征繳手段現代化程度不高,可見完善社會保險費稅務征收工作顯得較為迫切,提出以下建議:
(一)強化稅務部門征收主體地位。國家應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真正賦予稅務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的權力,使稅務部門能夠有效地行使法律賦予的強制執行手段運用于征收的全過程,包括單位、個人繳費基數和人數的核定,欠繳的處罰等;同時,也要明確稅務部門征收社會保險費的責任與稅收責任同等重要,增加稅務部門的收費意識和壓力,力爭做到權利與義務相統一。
(二)統一各險種的繳費基數。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將過去企業上報工資總額改為企業列入成本和費用的工資總額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各險種繳費基數最低控制線統一為省職工平均工資的60%,并實行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五費合征,統一繳費基數、統一申報結算、統一一個比例、統一一張票據,內部各險種實行分賬管理。
(三)理順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工作流程。征收社會保險費不僅要征收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也應征收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并應管理整個社會保險費的征收過程。為此社會保險登記、單位、職工繳費申報、到帳記賬工作由勞動保障部門移交地方稅務部門辦理,地方稅務部門結合個人所得稅征繳工作,共同建立繳費單位、繳費個人的基礎數據庫,通過網上每月采集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和職工個人工資總額,以此作為征繳個人所得稅、單位和職工個人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以此促進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的共同足額征收。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失業保險市級統籌的范圍是市本級和所屬縣(市、區)。
第三條 失業保險市級統籌,是指基金按照統收統支的模式,統一參保范圍和對象;統一失業保險待遇項目及標準;統一基金管理和使用;統一業務經辦流程和信息系統。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屬地政府是第一責任人。
第四條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管全市失業保險工作,負責貫徹實施失業保險法律、法規,指導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
市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全市失業保險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全市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對所轄縣級經辦機構的覆蓋人數、繳費基數、待遇支付、穩定和促進就業資金使用等計劃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稽核。
第五條 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本級失業保險的有關管理工作。
縣(市、區)經辦機構具體承辦本級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失業保險登記、失業保險費的申報審核、征繳、稽核和失業保險待遇的審核發放等工作。
第六條 我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以下簡稱職工)依照《省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
(一)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
(二)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三)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四)國家機關中的工勤人員;
(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六)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單位。
失業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向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登記手續,繳納失業保險費。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應參保職工上年度月均工資總額2%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繳費工資基數無法核定的,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職工繳費工資低于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計算。
第七條 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應繳納失業保險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財政部門負責代扣代繳。財政部門按時足額將預算資金和代扣資金劃入同級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專戶。
第八條 失業保險工作納入市政府對各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目標考核。
目標考核項目按照省下達我市的目標任務,結合我市失業保險工作實際情況分解確定。每年由市經辦機構提出計劃,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作為年度目標任務下達,由市政府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
第九條 建立失業保險費征繳激勵約束機制。按照年初下達的失業保險征繳目標任務,超額完成的,按照其超額部分3%-5%的比例給予獎勵,所需資金由市財政部門按年度核撥,作為經辦機構的專項業務經費。
凡未完成征繳目標任務的,其差額部分由市財政部門從縣(市、區)財政部門直接扣劃到失業保險基金市級財政專戶。
第十條 各經辦機構負責本轄區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待遇管理,要加強失業人員管理,積極開展失業人員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多渠道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做好跟蹤服務工作。
第十一條 失業人員應當自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送達之日(發生勞動爭議的,可延長到仲裁或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失業人員登記手續之日起十日內對其失業情況進行審核確認,對符合條件的,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和標準,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各經辦機構所接收失業人員由所轄區經辦機構審核認定,審核認定情況于每月25日前報市經辦機構備案批復;批復后由所轄區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接收手續,審核發放失業保險金及支付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所需的各項失業保險待遇支出及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等各項促進就業支出應按月上報市經辦機構審核批復后執行。
第十二條 統一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失業保險金統一按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算,實行全市統一發放。失業保險待遇的領取期限和標準以及農民合同制工人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統一按《省失業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失業保險基金實行分級征收、全額繳撥、集中管理、分縣考核、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市本級和各縣(市、區)原結余的失業保險基金和欠繳的失業保險費同屬市級統籌基金。縣(市、區)原結余的失業保險基金除預留相當于2個月正常支出的失業保險周轉金外,在本辦法實施30日內全額劃轉到市級失業保險基金收入戶,由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轉入市失業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第十四條 各縣(市、區)經辦機構為市經辦機構的報賬單位,設立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分戶和支出分戶,不再保留財政專戶。征繳的失業保險費于每月25日、26日由各經辦機構從征收過渡戶全部上劃到市經辦機構基金收入專戶,市經辦機構負責分賬記錄并全額上繳市失業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第十五條 市本級或縣(市、區)的失業保險基金當年入不敷出時,可使用市本級或縣(市、區)歷年滾存基金結余,動用歷年滾存結余仍不敷使用的,可申請省級調劑金調劑,調劑后仍有缺口的,由同級財政補貼。
第十六條 各縣(市、區)經辦機構應于每月7日前報當月支出計劃,市經辦機構每月10日前統一匯總報市財政部門。市財政部門在收到當月支出計劃兩個工作日內經審核無誤后將基金轉入市經辦機構的支出專戶,市經辦機構應在收到撥款后的兩個工作日內撥付到各縣(市、區)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分戶進行發放。
第十七條 市級經辦機構負責編制全市失業保險基金的預算、決算。預、決算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復核、市財政部門審核,報市政府審批后執行。
第十八條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其所屬的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失業保險基金的監管,防止違規違紀現象發生。財政、審計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第十九條 失業保險參保人員在本市統籌范圍內跨縣(市、區)轉移的,只變更失業保險關系,不轉移失業保險基金。
第二十條 經辦機構應當建立繳費記錄,連續記載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的繳費情況,并負責其安全完整的保存。
加快失業保險信息系統建設,健全完善全市統一的失業保險信息網絡和數據中心,全面提升信息網絡化管理水平。實現全市聯網、資源共享,確保失業保險業務經辦和管理服務規范化、制度化。
第二十一條 進一步完善失業調控機制,建立裁員報告制度,規范企業裁員行為。除關閉破產企業外,企業一次性裁員超過職工總數10%并且在50人以上的,須由當地經辦機構報市經辦機構審核,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由企業所在地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接收手續,審核發放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未涉及到的有關問題,按照《社會保險法》、國務院《失業保險條例》和《省失業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
一、工作完成情況
為確保全面完成各項任務指標的完成,我局通過加大社會保險政策宣傳、努力擴面征繳等方式,有效推動了養老保險征繳擴面工作。
(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工作
截至2017年11月末,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在職參保人數為XXXX人,征繳養老金XXXXX萬元,占省局下達全年收繳指標任務(XXXXX萬元)的XXX%。離退休人數XXXX人,養老金支出XXXX萬元,發放率XX%;養老金累計結余XXXX萬元,可用結余XXXX萬元。
(二)失業保險工作
截至2017年10月末,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為XXX人,征繳失業金XXX萬元,占省局下達全年收繳指標任務(XXX萬元)的XXX%,發放失業待遇XX萬元,失業金累計結余XXXX萬元。
(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
截至2017年10月末,城鄉居保參保人數為105888人,實際繳費26312人,中央財政補貼3014萬元,個人補貼199萬元;領取養老待遇人數為51906人,養老待遇支出3644萬元,基金累計結余9280萬元。
(四)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
按照省局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的安排與部署,我局積極推進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業務經辦工作,截止到2017年10月末,我局已接收完成信息采集的單位共390戶,接收參保登記紙制資料共計19574人(其中在職14164人,退休5410人);養老金發放單位280戶,養老金發放4868人,養老金發放2011萬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全力擴面、強力征收
根據吉人社辦字[2015]93號文件《關于促進城鄉居民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加大力度搞好政策宣傳。一是以發放宣傳單的方式,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二是一樓大廳LED電子屏幕對參保政策及相關政策問答進行滾動播放;三是通過XXX電視臺宣傳政策擴大群眾的知曉面。通過大力促進擴面征繳工作,增大了基金支撐能力,緩解了當期發放壓力。
2.認真抓好清欠工作。
年初開始,我們逐一清理參保單位欠費情況,按照欠費數額從多到少劃分清理批次,我們主動與欠費企業進行溝通,逐一分析欠費單位的實際情況,與欠費單位共同磋商制定可行的還款辦法。同時要求業務科室在辦理單位業務時核實其欠費清繳工作落實情況,對未按要求配合開展欠費清繳工作的,緩辦其他業務,待其按要求完成欠費清理工作后,再予以辦理。截至10月末,共清欠養老金1820萬元,清欠失業金151萬元。
3.確保兩金按時足額發放。
通過擴面征繳、大力清欠等措施,為確保兩金按時足額發放增加了基金支撐能力,也緩解了當期發放壓力。截止到今年10月末,城鎮職工養老金發放57286萬元,發放率100%;失業金待遇發放53萬元,發放率100%。兩金的按時足額發放,為維護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巨大貢獻。
三、存在的問題
(一)養老保險擴面空間有限,擴面難。目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32856人,由于近年來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一是到現在有繳費能力的企業漏保職工幾乎都已參保,這部分人員幾乎沒有擴面可能性;二是靈活就業人員工作不穩定,參保意識弱,加之繳費基數增幅較大,導致參保積極性不高。另外,由于私營企業依法用工意識不強,導致私營企業擴面難。
(二)養老金發放壓力大。去年,由于發放困難,我們共向省局借款10128萬元。截止到10月末,我市養老金可用結余僅為4636萬元,不足11月份的發放,目前,我市養老金每月發放6100萬元,全年發放高達7億元,到今年年底,我市養老基金硬缺口將達到1.2億元。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養老保險擴面征繳確保養老金發放的通知》(吉政辦發[2015]3號)文件精神,在年末前完成基金征繳計劃、足額落實政府承債和最低預算資金,基本養老金仍存在發放缺口的,地方政府至少承擔資金缺口的30%。
(三)城鄉居保領取待遇人員生存認證難。目前,我市城鄉居保參保人數為105888人,領取養老待遇人數為51906人。領取待遇人員大部分分布于我市18個鄉鎮,由于部分鄉鎮距市區遠、交通不便,加之城鄉居保工作需要各鄉鎮、街道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及各村委會、社區的配合,而各鄉鎮街道都有人員配備不齊或者沒有專職工作人員的情況,所以導致我們的生存認證難度大、進程慢。
四、2018年工作安排
(一)擴大養老保險覆蓋范圍。進一步加大社會保險政策的宣傳力度,查找覆蓋盲點,積極開展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工作,確保完成養老保險征繳任務。
一是繼續加大社會保險政策的宣傳力度,以提高參保人員續保積極性。我們將于上半年在XXX電視臺制作兩期專訪和養老保險政策的電視講話,有效拉動斷保人員續保的信心和積極性。
二是落實助保貸款工作。這是今年重點開展的一項工作,爭取上半年協調好金融及保險公司,抓好助保貸款工作的落實,這樣既能解決有困難的職工續保問題,又提高了我們基金的支撐能力。
三是繼續協調各相關部門,認真落實《關于建立社會保險行政執法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大人社聯字[20016]10號)精神,建立完善對用人單位依法參保的制約機制;
四是按照《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要求已參保的用人單位按月申報繳費,對拒不參保和不按時申報繳費的用人單位,依法予以處罰并加收滯納金;
五是及時查看“五證合一”平臺,及時掌握新增企業信息,督促其登記繳費;
六是認真落實相關政策,主動協調財政、人社、就業等部門,利用社保補貼拉動續保繳費。
(二)積極籌措資金,確保養老金發放。以當前我市基本養老金可用結余情況看,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這一工作任務十分艱巨。按照吉政辦發[2015]3號文件要求,各級政府為本地區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第一責任主體,對當地養老保險基金承擔兜底責任。到年末我市養老金缺口高達1.2億元,但由于省社保局今年只能借給我市4300萬元,還有7700萬元的養老金缺口需要地方財政承擔。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這一工作任務十分艱巨,因此,明年我局將在取得省局資金支持的同時,協調好財政,并及時向市政府匯報,爭得資金支持。
(三)繼續加強失業保險基金征繳與發放工作。一是以非公經濟和事業單位為重點,擴大失業保險覆蓋范圍,確保完成全年征繳任務;二是確保失業金按時足額發放;三是解決國企改制歷史遺留的失業保險問題,今年完成符合條件人員的一次性失業金發放工作;四是認真落實穩崗補貼政策。
(四)做好城鄉居保擴面征繳工作。按照省局對城鄉居保工作的要求,繼續以廣泛宣傳政策和爭得相關部門支持為途徑,提高城鄉居保繳費率。
(五)嚴把基金出口關,確保基金安全。一是成立檔案審核工作領導小組,對參加工作時間修改5年以上,檔案年齡修改3年以上的檔案進行審核,每月進行一次審核,對不符合業務操作規程的,一律不核算待遇,保證了基金不流失。二是在連年開展全員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的基礎上,今年新退休人員建模率要達到100%,對年邁疾病、行動不便的人員,通過預約提供上門集中認證服務。三是妥善處理長期未認證、死亡不申報等問題,形成數據對比、分批停發、認定冒領、走訪追回的反欺詐防冒領的工作模式。
(六)積極穩妥做好維穩工作。認真落實工作目標責任制,落實領導干部接訪制度。在接待來訪者時,接訪人員要耐心熱情,不激化矛盾,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七)加大標準化建設投入,為參保群眾提供更好服務。一是對兩個業務經辦大廳的硬件進行進一步的完善,一樓大廳將購置叫號機、二維碼掃描儀、手寫板、指靜脈儀等硬件,在二樓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經辦大廳設置咨詢臺,這樣將會為廣大參保職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我們的窗口服務滿意率將大大提高;二是要有效利用大廳咨詢臺的優勢,設置專人負責政策咨詢、業務引導、網上經辦指導等業務;三是完善首問負責制、責任追究制等內部管理制度,保障“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辦理、一條龍服務”的順利推進;三是加強檔案管理工作,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完善檔案硬件配備,通過規范退休人員檔案及業務檔案接收、分類、歸檔等一系列業務程序,努力提高服務水平,積極發揮檔案管理服務的作用,為調整待遇、信息查閱、社會化發放、社會化管理服務提供方便。
(八)加強黨建工作,規范職工行為。進一步推進從嚴治黨,努力提高黨建工作水平。一是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引導黨員嚴格要求自己,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的決策部署;二是堅持“”、民主評議黨員、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等制度,提升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三是健全內控機制,提高黨員干部遵守廉潔自律規定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切實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四是深化《準則》和《條例》及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具體規定、社會保險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等制度的貫徹落實,防止“”變相反彈;五是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副局長及各科室負責人與局長簽定責任狀,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做到一層一層抓,一級對一級負責,形成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今后如果有在各級、各類檢查及明查暗訪中發生不按業務流程辦事、不遵守工作紀律,給單位靠造成不良影響的一律從嚴格處理。
根據2011年7月1日頒布實施的《社會保險法》規定,我國現行社會保險制度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五大基本社會保險制度。它保障了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1)養老保險
是指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管理包含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與支付、職工達到法定退休條件后退休手續的辦理與養老金待遇的計發,離退休人員養老待遇的管理,職工死亡遺屬待遇的管理等。
(2)失業保險
是指勞動者在暫時失去工作機會時,由國家和社會在一定時期內向其提供維持基本生活需求的物質幫助,并通過專業訓練、生產自救和職業介紹等工作,促使其重新就業的社會保險制度。企業失業保險的管理主要包括失業人員的備案管理、失業待遇的管理等。
(3)工傷保險
作為國家立法,用于保障勞動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傷害、職業病及因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使勞動者或其遺屬能夠得到及時救治和補償,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對工傷保險的管理,除《社會保險法》以外,國家還專門頒布有《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保險管理主要涉及工傷認定、工傷治療與康復管理、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待遇管理、工亡供養親屬管理等。
(4)醫療保險
是為了保障職工在因疾病、受傷、殘廢等原因需要進行醫治時所必需的醫療費用和生活待遇而設立的保險制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主要包括醫療保險繳費管理、醫保個人賬戶(醫保卡)劃撥與管理;醫療待遇申報與結算;大病醫療救助、離休人員醫療費管理、門診及慢性病醫療費用管理等。
(5)生育保險
是指通過國家立法,在職業婦女因生育子女而暫時中斷勞動、失去收入來源時由國家和社會給予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產假(有薪假期)、生育津貼和計劃生育手術待遇管理等內容。社會保險業務范圍涵蓋人的生老病死,關系到每一名職工的切身利益,是保障職工生活的一張“安全網”,基于此原因,社會保險的信息化從國家頂層管理設計就有高度信息化要求,從2004年起國家就啟動了“金保”信息工程,它是國家信息化總體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了國家“十二金”電子政務工程,在《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中被列為信息化發展的戰略重點。經過幾年的建設,全系統信息化已基本成型,目前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辦理等工作已基本實現了信息化管理。
2信息化管理是提升礦山企業社會保障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隨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的不斷發展,對信息化的要求越來越高,構建統一、高效、安全的信息系統應用支撐平臺,已經成為提升礦山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和必經之路。
(1)提高管理效率,減少管理漏洞
做好礦山企業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對于改善企業社會保險業務質量,提升管理效率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提高企業社會保障信息化水平,建立系統、有效的企業社會保險信息管理系統,做好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金保信息平臺的同步信息對接,可以實現企業和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從繳費到待遇領取的全面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企業社會保險經辦效率。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和職工待遇的申報都可以通過網上信息系統軟件進行操作,待遇的核定與發放也通過信息系統完成,可降低業務操作失誤風險,減少業務管理漏洞。
(2)充分實現信息共享,實現管理模式的再創新
通過社會保險信息與人力資源信息管理的一體化,充分實現各類信息的融合與共享,打破管理壁壘,從員工入職、合同管理、薪酬福利、到社會保險,使人力資源管理逐步構建一個更為高效、和諧的運行系統,從而能夠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最全面與準確的信息保障。同時基于信息化管理要求,自然而然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實現流程的再造和管理模式的創新。
3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目前存在的問題
(1)信息化建設的目標不明確,信息化需求分析不全面
信息化強調的是一個系統性的戰略工程,而不是一個階段性的項目。由于受管理體制以及傳統的崗位設置和權限劃分的制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系統中存在著諸多的“管理孤島”,各個職能部門的管理者之間相互隔絕、信息不暢,只關心自己的“一畝三分地”。這種“管理孤島”很容易造成“需求孤島”,進而就演變成為最后的“信息孤島”,也導致了經常在同一項業務數據統計中,出現多種結論和版本,直接影響企業管理者在全局高度上做出準確的判斷。因此信息化不能簡單的理解為“手工+電腦”式的業務工作計算機化,而是對整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業務系統的一次變革,是管理模式的一次革新。如果對此沒有準確的認知和理解,很容易導致在信息化建設與管理模式不配套,從而使信息化建設走向高投入底效益的結局。
(2)資源數據庫信息質量存在缺陷
是社會保障業務信息一體化建設與應用的最大障礙。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信息一體化管理后,實現了數據庫資源的共享,數據由分散實現了大集中,使得整個信息化管理向前邁了一大步。但是由于建立數據庫時原始數據提供不準確或者沒有做好對信息數據庫的定期更新維護,會導致信息數據質量下降甚至失效,嚴重影響信息化管理水平。
(3)業務流程缺乏一定的穩定性
由于近幾年企業普遍改革力度較大,機構重組現象比較多,造成業務分工也隨之變化,并引發工作重心的轉移,使業務流程缺乏穩定性。造成職工無法及時掌握整個業務流程的規定,對信息流程的不明確,造成不必要的誤會,無法最大限度地發揮信息化建設的優勢。
4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改進措施
(1)做好需求分析,規范業務流程
信息管理系統的開發建設是以系統論的科學方法對各管理環節進行優化,因此必須在制定出規范的業務管理流程的基礎上,信息系統才能對業務實行嚴謹科學、規范高效的管理。要站在企業信息化管理的高度再造業務流程,同時對流程的設定給予最大程度的包容性。對處理環節相一致的業務進行合并,以減少不必要的重復勞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2)建設高質量的資源信息庫
首先,對信息系統初始數據庫信息要“嚴把質量關”,充分組織動員職工及單位,對業務庫信息進行徹底清理摸底,校正錯亂信息、補充欠缺項目;其次,加強數據的標準化管理,數據標準的統一是信息交換和共享的前提,只有基礎數據和交換數據統一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上來,才能實現不同系統間的數據交換和跨地區的信息交換,才能實現進一步的升級聯網;再次,充分重視信息的更新與維護工作,建立高質量的數據接口,保證好“上對”主管部門社會保障信息平臺、“下對”企業基層管理部門的信息同步更新能力,建立嚴格高效的信息管理制度,確保信息管理的規范有序。
(3)最大程度使信息網絡化
信息網絡化建設是企業信息化建設的主要趨勢,網絡化建設在某種程度上反映出信息化的水平。基于目前的實際情況,統一規劃利用企業的局域網,完善目前的信息網建設,在實現信息采集、信息處理、信息傳遞和信息查詢無紙網絡化辦公的基礎上,建立相應社保信息網站,合理設置業務版塊,將日常業務辦理集成至網站,使業務辦理和數據維護同步完成,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時通過網站搭建了信息溝通平臺,直接面向員工群體,既可以做好對各項社會保障信息的宣傳工作,同時可以向他們提供數據查詢、政策咨詢、辦事指南等相關服務,將極大提高企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服務水平。
(4)高度重視信息數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