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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異軍突起的新生事物,近年來互聯網金融一直處于不斷創新和變革中,新潮迭起。一方面,聯網金融正逐步深入社會生活,不斷推動我國經濟的轉型升級和社會自由、開放,已經成為社會共識。另一方面,由于監管滯后和自律不足,許多并非真正的互聯網金融服務平臺,以“金融創新”的外衣為掩護,進行金融詐騙或者非法集資等非法活動。公安部數據顯示,2016年一季度,涉及非法集資的立案數達2300余起,涉案金額超億元案件明顯增多;尤其是“e租寶”、“泛亞”、“上海申彤大大”、“中晉系”等惡性案件于近期內集中爆發,導致社會對互聯網金融的質疑之聲不斷,加上 “三偽”(偽平臺、偽專家、偽協會)盛行,經常一些不負責任的言論,致使社會廣泛存在著一些不成熟和不理性的態度,很多人由三年前的趨之若鶩變成現在的避之不及,互聯網金融正被快速地妖魔化和污名化。目前,互聯網金融污名化的主要類型和表現形式如下:
1.創新失敗論
為期一年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已經在包括北京等地全面展開,眾多小平臺被淘汰也成為了事實。盈燦咨詢、網貸之家聯合的《P2P網貸行業2016年上半年報告》顯示,今年上半年時間全國共減少了246家正常運營平臺,預計正常運營平臺數量仍然將進一步下降。野蠻生長的網貸行業將迎來“存量淘汰”階段。對于諸如此類的情況,有人斷言互聯網金融的創新已經失敗。
其實,任何事物都有其生命周期,但是在其剛出現的時候,就說它要退出,明顯是時機把握和判斷不太妥當。在專項整治后,近期的監管政策會給其帶來較大壓力,預計互聯網金融領域優勝劣汰將加劇,但此階段是真正去偽存真階段,而規范發展的互聯網金融企業或迎來壯大契機。
真正的互聯網金融在中國才開始,尤其是作為一個全球性的浪潮,仍將蓬勃發展。當前中國的互聯網金融只是向規范發展邁出了第一步,不是發展過了,而是發展不足,遠遠沒有到結束或者消亡的階段。
2.新詞替代論
國外高盛、富達等全球頂級的傳統金融巨頭向科技公司轉型, Fintech概念全球大熱,已經成為國內互聯網金融企業跟風的目標,像理財范、積木盒子、京東金融、宜信等平臺也定位為金融科技公司。有人認為,隨著金融體系融入更多元的科技因素,如智能機器人、VR、生物驗證技術等,互聯網金融一詞就顯得捉襟見肘了,從金融業態發展與更替的宏觀視角上看,金融科技的概括性更強,有望取而代之。同時,國內互聯網金融監管收緊, P2P平臺轉型尋出路。為此,甚至有一些企業和專家急于撇清不規范甚至違法的行為導致的行業被“污名化”,認為中國的互聯網金融已經病入膏肓,必須讓位于Fintech,改頭換面才能重獲新生。
事實上,任何事物都有本質性。互聯網金融會從2013年伊始,即從中國發力到全球互動,Fintech是西方世界回應中國互聯網金融熱潮,是新技術引領下的一個潮流,與中國互聯網金融的本質及主要的形式一致。目前我們面臨的金融變革,是新技術革命驅動下的金融創新,具有全球性、技術性、數字化等共同特征,是以新的一代信息通訊技術為代表,涵括了大數據、云計算、創新平臺、移動互聯、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能等宏闊的技術領域。這些不斷迭代和升級的新技術浩浩蕩蕩,遍布我國國內外各個角落,不僅影響著傳統的實體產業,也影響著金融等過去稱之為虛擬經濟的部分。今天這種革命也才在進行之中,互聯網金融作為其中的一個領域,只是我們看到的非常少的層面,有足夠的未來和發展空間。名稱只是個符號,不是可以隔離污名化的金鐘罩,為撇清歷史問題而將簡單將名稱由互聯網金融替代為Fintech的做法,不利于總結行業發展過程的經驗教訓,也不符合我國的行業發展現實需要。
3. 歷史虛無論
很多人認為2013年是互聯網金融的元年,主要是基于有人對當年業界巨頭聯手合作試水互聯網金融而提出一問,并將其定位為互聯網金融產業聚合聚變之年:“2013年,網絡逆襲,成王敗寇,歷經十余年醞釀的互聯網金融產業爆發在即,其能夠顛覆傳統的主流金融模式,開啟屬于自己的產業元年嗎?”對此類現象,主流媒體積極跟進熱炒。實際上,互聯網金融發展歷程中,2013年是媒體熱點報道的元年,并非互聯網金融創新的元年。這個元年是媒體給它的宣傳定位,并不是產業或者技術的元年。
我們不可歪曲和否定的是,早在1998年央行科技司陳靜關注到互聯網金融將會影響中國的金融,主要應用計算機信息技術等進行打造升級,通過央行構建了一些新的技術支持平臺,從而把運用互聯網技術打造的傳統金融叫做互聯網金融。而后專業報告《歷史的腳步》,主要從互聯網金融服務的發展對我國金融業產生的深刻影響、電子商務網上支付、網上銀行、人民銀行在互聯網金融服務方面開展的相關工作四個方面介紹了1998年至2001年互聯網金融服務及其在我國的發展,從而澄清了很多謬論。
互聯網金融的概念和相關的研究,比通常所說的還要早很多,社會上普遍說互聯網金融是2013年才出現,或者說是2003年伴隨支付寶而出現等說法不準確,不符合歷史事實。尊重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歷史,我們需要堅持一切從客觀歷史事實出發,將單個的歷史事件放入我國這些年經濟高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歷史長河中去研讀和理解。
4. 以偏概全論
很多人認為互聯網金融是以P2P、眾籌為代表,以至于流行誤導老百姓的“線下P2P”的說法,很多的研討會、媒體報道也不自覺地就把偽P2P當做P2P的標簽,而把P2P當做互聯網金融。事實上,我們要劃清的界限和澄清的事實是,互聯網金融不只以P2P、眾籌為代表,而是以電子銀行為起點,包括互聯網銀行、互聯網保險、互聯網證券、互聯網基金、互聯網消費金融、互聯網支付、互聯網借貸、互聯網征信、互聯網風控等將近十多種類型和模式的廣泛領域。
從2003年開始,因電子商務發展的需要出現了支付寶、易寶支付等電子支付,互聯網金融是從電商領域中孵化出繼而進入民間領域,發展起來的基石是支付,2007年在中國因互聯網技術和民間金融結合而出現的P2P借貸和股權眾籌,從來就只是互聯網金融的一個支流。2015年7月十部委聯合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P2P、眾籌也只是其中列示的互聯網金融業態的一小部分。互聯網金融本質來講是金融的一種新業態,與讓人談虎色變的偽P2P等存在本質區別。 互聯網金融去污名化的對策
“污名的施加是社會建構的過程”,認識不清、不規范甚至違法的行為導致“污名化”現象嚴重,使得互聯網金融的社會形象遭到嚴重的破壞,同時也使得眾多從業者承擔著巨大的心理壓力,并通過互聯網迅速地傳染、深刻影響整個生態。這是互聯網金融行業亟待解決的問題和瓶頸。2016年乃至“十三五”期間,我國互聯網金融規范發展的要求愈加明確。研究互聯網金融的污名化理論的意義在于探尋去污名化的策略。要正確看待互聯網金融就不能與一些行業污點混為一談,更不能依據偏見而影響相關政策制定和執行。因此,我們對于互聯網金融去污名化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第一,厘清概念界限
對于互聯網金融的基礎理論研究亟待加強。互聯網金融的概念現在還相對模糊和寬泛。但是基本邊界應該清晰劃定。我們認為,互聯網+非法集資不等于互聯網金融。非法集資早已有之,不是因為有了互聯網才出現,也不是因為互聯網才變得更加惡劣,是因為有了互聯網才會更加容易檢測到和參與其中。現在有了互聯網,可以隨時查資料來了解哪里有非法集資和非法集資的情況怎樣,所以互聯網+非法集資不是互聯網金融,而是非法集資在互聯網上的一種延伸。要打擊非法集資,但是不打擊互聯網金融,在互聯網上的非法集資還是非法集資。
互聯網+金融詐騙也不等于互聯網金融。金融詐騙也早已有之,在沒有互聯網金融之前金融詐騙更為惡劣。通過互聯網的驗證,信息不對稱的現象有了較大的改變。有了互聯網,騙子可以更快和更多一些對互聯網沒有經驗的人進行詐騙,而對有經驗的人來說有了互聯網,則可減少被詐騙的概率。
互聯網+金融創新才等于互聯網金融。過去認為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金融。例如之前在網上售賣基金銷售,直到余額寶將其變成一塊錢可以理財的產品時,才變成了草根可以參與的互聯網金融創新,并迅速紅火起來。現在互聯網金融平臺出問題的關鍵是因為沒有運用技術和真正的創新,而在做互聯網理財或者互聯網理財計劃、有集合資金形成資金池,都存在非法集資嫌疑。
第二,堅守三線準則
互聯網金融要有底線。現在法律明確規定的、非法集資底線和不能形成區域性的金融風險以及系統性的金融風險底線,是法律底線和風險底線,也是政府監管部門的明確規定。
互聯網金融要明確政策紅線。政府一直鼓勵創新,但是對于創新的政府紅線,央行以及其他的監管部門通過白皮書、各種會議的和一些文件等等是在不同的階段發揮作用。
互聯網金融劃定業務的界線。互聯網確實是一個跨界集成很多邊界的一種新的形式,但是掌握這種界限,還是一個基本功,特別是要掌握一個業務過程中的產品所連接的經營者與消費者全力與義務的界線。
第三,創新治理手段
綜合2016上半年移動應用市場發展的主要特征和未來趨勢,項目組做出的對APP行業趨勢的基本判斷。
數據戰爭無法避免
大數據是一種可以催生技術的時代現象,是移動互聯網時代沒有硝煙的新戰場,能否對核心價值數據進行挖掘、分析、歸納、使用,最終使其創造出巨大的商業價值,是贏得這場戰爭的關鍵。
個人生活智能互聯
手機、可穿戴設備、傳感器等智能終端是人類在物理世界的增強器官,每個人都會成為一個API開放的接口,而數據將會是這些器官的血液,通過數據可以監測個人活動的一切狀況,實現自身量化和預測等功能。
一起歡呼“娛樂+時代”
未來的移動互聯生活將會被稱為網絡原住民的90后、00后主導,不娛樂化難以走進他們的心里,IP效應和粉絲經濟效應也將得到最大發揮。
垂直化市場的崛起
移動互聯網時代是聚焦競爭,用戶基于不同場景的個性化需求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垂直化市場崛起。垂直化的價值在于細分領域的專業性,瞄準用戶的某類需求缺口,由單點向縱深突破,滿足該行業不同用戶的個性需求。如垂直類電商美麗說,垂直類資訊客戶端汽車之家等,在社交、金融、醫療、衣食住行等領域亦是如此。
用戶社群化
移動互聯網時代,用戶的社群化特征越來越明顯,主流的社會結構正演化成一個個分散的社群,移動端的互動性和跨越時空性是社群化的重要基礎,大家也不再以年齡作為界線來區分,更多是以興趣愛好,包括行為、價值取向等來形成新的社群。
小城青年消費潛力釋放
一是中等收入群體實現以三、四線城市為中心的快速擴張;二是80后、90后群體成為當下文化消費的主力。在“得粉絲者得天下”的移動互聯時代,對“小城青年”的娛樂和消費行為的研究,從來不只是一個學術研究問題,而是所有消費品牌迫切需要研究的對象。
場景化消費時代全面來臨
隨著技術的成熟,基于對用戶數據的精準分析,利用LBS技術實現獨有到店推薦功能,結合用戶需求,個性化推薦關聯商家,催生用戶在餐飲、娛樂等隨機消費場景之下的交叉消費,為消費者實現所看即所買、所想即所買的隨時隨地的消費需求。
【關鍵詞】 互聯網+; 財務信息特點; 財務信息披露
【中圖分類號】 F231.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5937(2016)24-0107-03
“互聯網+”不等同于“+互聯網”,互聯網不再單單是一種工具、一種技術,而是將互聯網、互聯網思維融入各個行業,變革傳統行業發展模式,成為驅動傳統行業快速發展的一種動力、一種戰略、一場革命[1]。“互聯網+”在為各行業帶來發展機遇的同時,也提出了挑戰。本文試圖分析“互聯網+”給企業財務信息披露帶來的影響,以期為“互聯網+會計”的健康持續發展、規范企業財務信息披露提供借鑒。
一、“互聯網+”下財務信息特點
“互聯網+”催生了經濟發展新形態,企業財務信息表現出多樣化、動態化、自動化、開放化、智能化等特點,實現了財務信息內外的互聯互通。
(一)多樣化
大數據時代,企業財務信息不僅包括數字等結構化信息,也包括HTML、郵件、報表等半結構化信息以及音頻、視頻、圖像等非結構化信息,企業財務信息紛繁復雜、多式多樣。
(二)動態化與自動化
“互聯網+”顛覆了企業財務管理模式,各種各樣的會計處理軟件實現了數據錄入、整理、報出同步進行,實時披露企業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改變了傳統會計事后核算方式,利于信息使用者動態地獲取與其決策相關的信息。此外,企業借助互聯網先進技術,實行遠程操控,自動獲取、分析財務數據,并根據數據變化情況,建立相應的圖標信息,動態地反映數據變化情況。
(三)開放化
互聯網打破了財務信息時間與空間界限,使財務信息呈現高度開放化。企業通過建立財務信息共享服務中心,實現了信息資源共享,便利了企業財務信息加工處理。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移動終端不斷普及,信息使用者利用移動終端可以隨時采集與其決策相關的有關企業過去、現在、未來的所有信息。
(四)智能化
隨著數據挖掘技術的應用,企業能從繁雜、模糊、無序的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中自動搜索和提取有用信息,并對數據進行轉換、分析、處理,實時、主動、定向地為信息使用者提供其所需的財務信息,實現了財務信息報告的智能化。
二、“互聯網+”為企業財務信息披露帶來的機遇
(一)豐富了信息披露渠道
會計“1.0時代”[2],企業財務信息披露方式主要是定期對外提供紙質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表和報表附注。20世紀末,PC互聯網時代,計算機作為一種工具開始被應用到企業財務中,部分企業開始定期在特定網站對外提供電子版財務報告,縮短了信息傳遞時間。隨著“互聯網+”計劃的提出,移動互聯網快速發展,財務信息趨于智能化、開放化,企業借助網絡平臺及時更新信息,信息使用者可以隨時隨地查看企業財務信息,及時獲取與其投資決策相關的信息。會計信息化時代,企業信息披露渠道不再僅僅局限于傳統媒介,豐富的財務信息披露渠道,使信息使用者高效、多元、便捷地了解企業財務信息。
(二)降低了信息披露成本
與傳統信息披露方式相比,“互聯網+”下信息披露成本具有很大突破,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第一,從信息收集與處理過程來看,企業利用云計算會計大數據處理平臺,快速收集、加工、整合信息,并通過建立財務共享服務中心(FSSC),將企業所有子公司的業務整合到一個FSSC來進行賬務處理,與傳統信息處理過程相比,節省了大量的系統成本和人工成本。根據Accenture(埃森哲公司)對已在歐洲建立FSSC的30多家跨國公司的調查結果來看,通過建立FSSC可平均降低30%的運營成本。我國中興通訊自實施財務共享服務以來,每單節約處理成本9.1元,節約人工成本約60%。第二,從財務信息披露程序來看,互聯網時代,電子商務、電子發票不斷普及,會計財務業務趨于一體化,企業借助財務處理軟件實現了信息錄入、加工、報出同步完成,改變了傳統的憑證賬簿報表的披露模式,可以大幅節約傳統信息披露程序所產生的人工成本、寄送成本、管理成本等。據調查,京東實施電子發票以來,每年可節約1.08億元管理費用。第三,從信息使用和管理來看,“互聯網+”模式下企業提供的電子版財務報告可以供多個信息使用者同時、重復地瀏覽下載,不僅減少了紙質版財務報表的印刷費用,而且減少了中間環節的管理費用。
(三)提高了信息披露質量
“互聯網+”模式通過增強信息的可理解性、相關性和可比性來提高信息披露質量。“互聯網+”企業財務信息披露形式豐富多樣,不僅保留了傳統的賬表披露形式,還增添了聲音、圖形、Flash等網絡披露方式,保障財務報告通俗易懂、便于使用,增強了會計信息的可理解性;“互聯網+”加強了企業與信息使用者的互動,根據“互聯網+”論壇統計,截至2015年12月1日,已有60多萬家企業開通企業微信,微信企業號達到1 000多萬,大部分企業通過微博、微信等網絡平臺加強與客戶的線上互動,及時捕捉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與風險偏好。通過使用大數據處理技術,將信息使用者的瀏覽次數、搜索范圍、APP下載次數等非結構化數據引入管理會計系統,加工成各種報表對外披露,提高了信息的決策有用性;互聯網時代,XBRL網絡信息披露技術的推廣,增強了信息的可比性。XBRL格式下,所有財務信息均具有唯一的“識別碼”,信息使用者結合自身需求,在XBRL信息處理系統中選擇自己需要的信息,即可實現財務報表橫縱向對比分析[3]。
三、“互聯網+”模式下財務信息披露面臨的問題
(一)“互聯網+財務信息”新特點致使信息披露安全風險增大
“互聯網+”助推財務信息動態化、開放化、智能化的同時,也加大了企業財務信息安全風險。
我國大部分企業財務信息加密系統不完善,在傳遞、使用過程中容易遭到黑客侵襲[4]。據相關調查顯示,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27日,國內通信運營商漏洞總數高達1 188個,其中高危漏洞約占75.5%。2016年,小米官網所有MIUI合作版ROM被發現存在系統漏洞,黑客可利用MIUI漏洞獲得所有權限,盜取篡改大量數據信息。
網絡信息安全建設投資力度小。“互聯網+”促使企業改革創新,各行業都在探索中前進,大多企業將精力放在業務創新層面,實現行業快速轉型升級,忽略了對信息安全的建設,導致企業轉型與財務信息安全建設沒有銜接好,部分企業甚至處于“裸奔”狀態,尤其是處于成長初期的企業,人力、財力、物力尚且不足,加大財務信息安全建設更是空想。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互聯網金融行業。由于自主研發P2P平臺的成本較高,約為購買模板的20―30倍,所以90%以上的P2P平臺直接購買廉價的模板網站,財務信息被盜風險增大[5]。
(二)傳統會計核算與信息披露制約致使信息決策有用性差
“互聯網+”變革了企業商業模式、交易方式、管理活動,改變了會計核算環境,沖擊了傳統會計基本假設、會計計量模式和信息披露內容,但目前,我國會計核算與財務信息披露仍以傳統方式為主,致使披露財務信息的決策效用較差。第一,“互聯網+”對會計核算前提提出了挑戰。企業間虛擬聯合、戰略聯盟的出現,打破了傳統會計主體假設的活動范圍;網上兼并、收購、破產的發生,質疑了持續經營假設;此外,隨著互聯網融入各行各業,國際貿易更加頻繁,國際間資本流通更加迅速,商品價格、匯率、利率變動更加劇烈,動搖了“貨幣計量”假設中幣值穩定的前提,使企業財務報表的縱向可比性大打折扣。第二,網絡信息時代,非結構化數據對信息使用者更加重要,而目前會計信息的收集、整理、披露仍以財務信息為主,大量非結構化信息被排除在財務報表之外,非結構化數據的價值未能充分反映[6]。第三,“互聯網+”實現了企業財務信息流、物流、資金流“三流合一”,與“歷史成本”計量方法相比,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更能實時地反映企業經濟業務實質。然而,我國公允價值計量準則不詳細、估值技術與估值方法尚不完善,實際操作難度較大、應用成本較高;公允價值判斷具有很強的主觀性,可靠性較差;由于我國市場化程度較低,市場價格體系尚不健全,部分商品價格偏離市場軌跡,市場價格失去公允,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公允價值”計量方法的使用。總之,由于受到傳統會計主體假設、會計計量模式、信息披露內容的制約,致使“互聯網+”下披露的財務信息的決策效用較差。
(三)信息披露制度缺失致使政府監管不到位
隨著“互聯網+”融入各行各業,O2O、P2P、B2C紛紛涌現。“互聯網+”顛覆各行各業的同時,也出現了e租寶、中晉系等P2P“跑路”的現象。截至2015年底,國內共有668家P2P“跑路”,涉及金額巨大,其中一家“跑路”公司金額高達46億元人民幣,互聯網金融行業網絡欺詐現象屢見不鮮,歸根究底,是由于我國網絡環境下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致使政府監管不到位。互聯網時代,就信息披露主體而言,披露主體紛繁復雜、部分企業借助互聯網平臺宣傳推廣,成為實質的銷售主體,而現行信息披露制度并未將其涵蓋在內,由于無法受到法律的約束,政府監督也存在空白,導致部分企業鉆了法律空子,信息披露違規、財務欺詐等現象時有發生;就信息披露方式而言,“互聯網+”下,信息披露方式豐富多樣,但現行信息披露制度僅對企業披露范圍和質量做了相關規定,并未對信息披露方式做具體說明,滋生了部分企業利用信息披露方式規避風險,損害投資者利益。就違規處罰而言,目前違規披露處罰力度太小,如:2015年6月5日因涉嫌違規披露被調查的亞太實業,2013年虛增凈利潤494.83萬元,2014年虛增收入2 043.16萬元,但僅僅處罰亞太實業60萬元,這樣的違規成本根本沒有威懾力。尤其對一些轉型的互聯網企業而言,企業為了跑馬圈,甚至不惜違規披露來圈住客戶。
四、“互聯網+”模式下規范財務信息披露的對策
(一)加大對新技術的研發應用力度
1.財務信息安全風險在“互聯網+”計劃推進過程中呈現乘數效應,大量財務數據一旦泄露必將對國家安全和經濟發展構成巨大的現實和潛在威脅,政府在完善網絡財務信息安全制度,加強監管力度的同時,更應加大對財務信息安全的資金與技術支持,集合信息安全企業、安全機構、技術研究機構的力量,加快大數據在財務信息安全領域中的應用,建設全國財務信息安全共享與關聯分析平臺,通過集中設立第三方安全云平臺,將云節點部署于全國各地,把大量攻擊引入云端進行集中阻斷和分析,為企業財務信息安全提供第一道防線。既有利于解決“互聯網+”推動企業轉型升級過程中信息安全人才缺乏與企業財務信息安全系統建設資金不足的矛盾,又有可能提供更加準確、快速的財務信息安全策略,政企協作,更好地應對財務信息安全威脅。
2.互聯網與會計的深度融合,使過去相對獨立、分散的財務信息已經融合為深度關聯、相互依賴的整體。傳統靜態、單點防護技術難以適用“互聯網+”下對安全風險的應對,企業應加大對信息技術的研發與投資,樹立動態的財務信息安全理念,結合企業自身業務特點,開發新型安全系統,如采用量子密碼技術、可信計算技術,施行身份認證、同步監控,自動維護財務系統等,實現財務信息傳遞、使用過程的安全性、真實性、完整性和防入侵性,有效防范不斷變化的財務信息安全風險,切實保障企業財務信息安全。
(二)明確網絡會計核算前提,豐富信息披露內容
“互聯網+會計”實現了會計信息與企業業務的實時聯動,會計工作由靜態財務信息處理模式向動態管理模式轉變,會計核算主體擴大,傳統會計核算與信息披露模式已不能適應“互聯網+”時展要求,企業應確定網絡核算前提、完善會計核算模式、重新設定財務報告模式、豐富信息披露內容。首先,將傳統會計主體假設下的絕對實體向網絡環境下的相對主體轉變,形成開放性的主體假設,試用“經濟聯合體”定義會計主體,將經濟利益的高度統一作為判斷會計主體的標準,只要是為了共同經濟利益而相互協作的聯合體,無論有多少個部門或獨立企業組成,均可視為一個會計主體;以一個項目為核算周期代替傳統持續經營假設;用交易期間代替傳統會計分期假設;擴大會計核算與披露內容,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其次,完善公允價值計量準則,明確將公允價值界定為“交易價格”,將“可靠性”作為公允價值計量的基本前提,明確公允價值的使用范圍與披露要求。設立多層級實際信息參數與估值技術,明確各層實際信息參數的適用范圍,構建不同層級的估值技術,規范估值方法;改善我國公允價值市場環境,減少政府對市場的管制,加大市場化程度,使金融資產、金融衍生品等交易價格更加公允。最后,重新設定財務報告模式。將資產負債按照“歷史成本”與“公允價值”分別列報,重設資產負債列報順序,納入對人力資本等重要信息的表內披露,豐富信息披露內容,提高信息的決策效用[7]。
(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強政府監管
“互聯網+”便利財務信息披露的同時,也暴露出諸多問題,為滿足“互聯網+會計”的新要求,需不斷完善我國財務信息披露制度,規范互聯網市場秩序,加強政府監管,保障“互聯網+會計”健康持續發展[8]。首先,拓寬信息披露主體范圍,將互聯網企業納入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內容,加大對財務信息、經營信息、管理信息、風險信息的披露力度。如2016年3月公布的《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規范 (初稿)》將歷史違約率、逾期率、壞賬率等更多風險信息納入信息披露規范中,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為其他行業的規范提供借鑒。其次,設立獨立監管機構,“互聯網+”下企業經營具有虛擬化、跨界化、高技術等特點,風險管理更加復雜,監管難度更大,我國大部分行業實行交叉管理,甚至有些行業沒有管理機構,因此,我們應引進國外管理體制,設立各行業獨立的監管機構,加強各行業的監管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最后,加大懲罰力度,完善我國《經濟法》《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細化信息披露違規程度,加大違規成本,情節嚴重者可以嘗試暫停入市措施。
五、結語
“互聯網+”給企業財務信息披露帶來機遇的同時,也提出了挑戰。政府應該出臺政策加大對新技術的研發應用力度;明確網絡會計核算前提,豐富信息披露內容;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強監管,以保證“互聯網+財務”的健康規范發展。
本文主要從國家層面、宏觀角度研究了“互聯網+”下企業財務信息披露的規范問題,而對企業微觀層面的應對策略探究較少,有待將來進一步的研究。
【主要參考文獻】
[1] 周鴻鐸.我理解的“互聯網+”――“互聯網+”是一種融合[J].現代傳播(中國傳媒大學學報),2015(8):115-116.
[2] 肖禎.“互聯網+”時代下的財會人[N].中國會計報,2015-07-17.
[3] 孔維偉,張海. XBRL 環境下上市公司財務報表附注信息披露研究[J].財會通訊,2013(13):98-99.
[4] 劉新勇.基于“互聯網+”的會計信息披露研究[J].商業經濟,2015(10):82-83.
[5] 郭奎濤.黑客盯上互聯網金融八成P2P平臺受攻擊[N].中國企業報,2015-02-03.
[6] 袁振興,張青娜,張曉琳,等.大數據對會計的挑戰及其應對[J].會計之友,2014(32):89-92.
1.融資需求強烈
浙江中小企業生產經營資金主要來源于自有資金、銀行貸款、資本市場、民間借貸。目前銀行存款增長速度放緩,導致貸款投放乏力,不良貸款持續上升暴露信用風險。民間借貸方面高額的貸款利率以及缺少必要的法律保護,對于中小企業而言無疑是飲鴆止渴。應對自身的轉型發展,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依然活躍。
數據顯示,浙江中小企業在2015年仍存在較大資金缺口,融資額度上以小規模融資為主,其中500萬以下的融資需求超過了54%,值得一提的是2000萬元以上的長期投資也較為突出。
2.融資方式單一
行業報告調查統計顯示,中小企業最依賴的融資模式為銀行貸款,占據企業外部融資總量的90%。單一狹窄的融資渠道對于發展中的中小企業極為不利。根據市場實際調查得知,中小企業往往將建設銀行等為代表的國有大型銀行作為主要的融資渠道,值得一提的是農商信用社為代表的地方股份制銀行越來越受到中小企業的青睞。
3.融資綜合成本居高不下
中小企業融資具有明顯的行業特點:周期短、數額小、次數多、使用急,不過研究其申請時間與實際滿足率發現,目前大多數銀行在開展業務時往往使用的是評級--授信--用信--信貸的流程,所以實際操作過程中貸款制度比較死板,融資過程中需要付出巨大的時間代價和成本。
浙江中小企業大多規模較小,經營中遇到風險時抵抗能力較弱,導致企業持續經營難度大,而且大多數為家族式企業,并沒有形成現代化的內部管理機制,企業內部存在諸多不合理現象,尤其是財務制度不能滿足銀行在信用評級上的要求,所以中小企業利用銀行進行融資時難度較大,大型銀行出于資金安全的考慮往往不重視甚至放棄這部分業務。
二、股權眾籌市場的現狀分析
股權眾籌,譯自英文“Equity-based Crowdfunding”,是一種基于互聯網金融新型融資模式,投資者通過出資獲取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分享未來公司的股東權益。
1.網貸P2P行業分析
民間融資通過互聯網的普及,孕育出了作為債權眾籌的P2P網貸,通過2013年的井噴式發展,網貸平臺的日益成熟,吸引了大量的中小企業尋求融資。
根據最新數據顯示,在2015年8月份,浙江省貸款的總量為123.73億元,在全國同類型貸款中占比得到12.67%;全國貸款余額達2834.72億元,其中浙江252.62億元占全國的8.91%;8月浙江平臺的投資人數20.47萬人,占全國比例10.05%;借款人數2.48萬人,占全國4.49%。
2.股權眾籌行業分析
通過2015年股權眾籌協會公布的行業報告數據可知:股權眾籌的發展如火如荼,年度眾籌金額為50-55億元,BAT、京東等互聯網巨頭作為新軍成為行業黑馬,整體市場處于前期的跑馬圈地階段。目前國內共有281家眾籌平臺,其中就有185家企業從事股權眾籌業務,占比超過65.8%。隨著國家相關政策的出臺落地,股權眾籌逐漸被認識,并且正成為重要的融資方式。
3.網貸P2P與股權眾籌分析比較
近些年來P2P網貸快速發展,不僅為中小企業的融資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而且較大程度的降低了融資成本。但是P2P網貸風險在于行業準入門檻低,平臺資質參差不齊,容易出現虛擬標的物、項目信息公開有限、平臺建立自有資金池等,導致P2P網貸平臺跑路事件時有發生。在實體經濟下行的大環境下,中小企業難以承受高出銀行貸款數倍的利率的短期借款,通過P2P網貸獲取長期資金支持,完成中小企業轉型升級也成了鏡中花。
三、股權眾籌的優勢分析
隨著互聯網的進一步發展及監管體制的逐步完善,中國股權眾籌融資快速興起,不管是融資的項目方,還是投資者,交易成本通過融資平臺的撮合變得極低,這是股權眾籌融資能夠得以發展的前提,且對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言也具有現實意義。
1.擴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使其能夠通過使用股權置換現金的方式,減少通過傳統銀行貸款流程造成的時間成本,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速度和社會資金使用效率,從而增加獲取更多資金的機會拓展自身的資金池。
2.中小企業的發展需要適宜的融資環境和更加公平的資源配置。股權眾籌依托著互聯網媒介,為缺乏融資渠道的中小企業提供了相對低門檻的融資選擇。并且以資金輸入為紐帶,來自互聯網的投資人還可以為中小企業提供戰略、發展上的建議,進一步推動中小企業的轉型升級。
3.股權眾籌模式下,中小企業更容易得到合理估值。在進行股權眾籌時,看好企業的投資人會通過平臺表明投資意向,通過投資人們公平競爭、互相交流。企業主亦能清晰了解企業融資前景。股權眾籌有效地解決了融資過程的信息不對稱,從而中小企業能夠獲得與企業估值相匹配的融資金額。
四、股權眾籌面臨的風險及防范分析
1.股權眾籌模式自身存在的問題
(1)合法性受到質疑的風險
中小企業股權眾籌的合法性存在疑議主要是因為在眾籌中時存在有非法集資和非法發行證券的風險。首先,在社會金融管制下,以浙江中小企業民間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各種情況尤其盛行,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問題。其次,股權眾籌能不能公開發行核心為發行對象是否特定,目前大多眾籌平臺通過對投資者進行實名登記和資格審核的方式將其特定化,但這一做法實則有掩耳盜鈴之嫌,恐難規避法律風險。
(2)項目審核機制不規范的風險
在眾籌活動中,大多眾籌平臺的收益模式也是通過向投資和融資雙方收取手續費實現,平臺將撮合項目促成作為自身最大甚至是唯一的目標,這將導致平臺的角色會成為利益指向性的融資中介,造成對融資企業的審核不夠,信息披露不完全,對投資者刻意隱瞞不良信息,對企業進行夸大宣傳,目的就是為了盡快的幫助企業實現融資,從而拿到分成實現平臺收益。
(3)專業投資能力不足的風險
眾籌參與者缺乏足夠的專業能力:一方面,投資者面對企業或項目的風險,沒有足夠的能力進行準確的評估,在投資時具有一定的盲從性;二是,作為個體眾籌投資人股權比例小、缺乏議價能力,無形之中增加了融資的難度。當企業進行估值時沒有做到真實可靠,即便企業取得成功,投資者也有可能受到損失,沒有得到預期的收益。
(4)退出渠道匱乏的風險
現在,采用股權眾籌進行融資時,退出渠道并不明確,常見的模式有:分紅、并購重組以及IPO上市。不過,僅僅就分紅退出而言,絕大多數企業中眾籌股東占有的股權比例較小,導致投資人到手的分紅金額遠難以匹配投資風險。研究并購重組發現,中小企業的經營信息閉塞,導致市場價值得不到有效準確的評估,企業要想實現并購重組困難重重。對于上市退出而言,中小企業都能成功上市的是極少數,這又導致了獲得回報的可能性進一步降低。
2.股權眾籌模式風險防范分析
(1)借鑒美國JOBS法案防范合法性受到質疑的風險
隨著股權眾籌的興起,眾籌平臺作為籌資方和投資者之間不可或缺的紐帶,是眾籌融資成功的主要推動力。證監會在2014年根據行業發展動態和趨勢制定了相關法律和行業標準。盡管如此,面對中小企業融資的特殊性,現行的管理辦法內容仍然無法切實契合目前股權眾籌行業的需求。
美國2012年頒布的JOBS法案是迄今為止關于眾籌融資最明確、最全面、最成體系的法律規范,借鑒法案提出數點建議。
①約束眾籌平臺的服務拓展,作為中介機構,要保持特定的獨立性,要嚴格禁止眾籌平臺從事與證券交易公司及擔保公司有關的例如資產管理、投資顧問、提供擔保等業務。
②眾籌平臺對投資者應當采取實名注冊的方式并且對其信息的真實性審核,允許所有人了解項目信息,但只能由篩選出的合格投資者進行眾籌。
③平臺要承擔起宣傳眾籌融資的風險以及提醒的義務,確保投資者能夠完全了解收益權眾籌存在的風險。
④證監會牽頭會同銀監會、發改委等出臺有關發展制度和體系,保證行業健康發展;除此之外,堅持證券法中比較成熟的結構,積極借鑒美國在2012年頒布的JOBS法案中先進的發展理念,構建豁免體系。
(2)線下撮合機制防范項目審核機制不規范的風險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逐漸發展,信息傳遞的速度和質量不斷提高,不過其自身的虛擬性特點,增加了企業融資中遇到的欺詐風險。線下撮合制度的提出為其提供了很好的解決途徑,投資者與籌資方可以利用網絡預談,隨后進行線下模式的撮合,將彼此之間存在的問題進行充分交流,最大限度的降低審核機制不規范的風險。
(3)風險提示和信息披露防范利益平衡機制不完善的風險
股權眾籌將天使投資平民化,眾多草根投資者成為主體,因此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僅僅是股權眾籌行業健康運行的內在要求,也是保證市場公平公正發展重要的措施。政府要承擔起立法責任,積極出臺法律法規進行約束和規范。除此之外,股權眾籌平臺必須增強信息披露,中小企業發展經營特點尤為特殊,更加需要平臺如實披露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資金使用情況等關鍵信息,消除投資雙方因為信息不對稱而引發的顧慮。
(4)搭建報價系統或對接新三板防范退出渠道匱乏的風險
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建立股權眾籌報價系統,且股權眾籌報價系統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相關系統打通,這相當于資本市場的五板市場。隨著報價系統的逐漸建立,不僅實現股權交易增加流通性,而且創造了更多融資方和投資方的對接機會,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除此之外,新三板完善中的掛牌條件規定,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了無限的發展機遇,從而為投資者提供了合法的退出渠道,幫助投資者降低投資風險。
一、財富管理市場發展概述
財富管理業務通常是指面向財富人群(家庭),為其可投資資產的保全、增值、配置訴求而提供一系列金融產品和服務。財富管理發源于歐洲,在西方國家有著悠久的歷史。專業的財富管理機構被人們看作是財富的忠實守護者,大部分富裕家庭都選擇將自己的財富交給專業的理財師和財富管理機構打理,專業的理財師和財富管理結構會為之服務多年,并為其家庭提供從消費支出、子女教育乃至退休安排等全面的規劃服務。
在我國,財富管理行業仍然處于發展初期,各類機構仍在探索適合自身發展階段的財富管理業務的模式。目前,財富管理市場提供財富管理服務的就有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等多個市場主體。各財富管理機構在產品提供、客戶服務、資產配置能力各有優劣。
二、主要銀行2014年財富管理業務狀況
在組織架構層面,針對私人財富管理這塊巨大的誘人蛋糕,各家主要銀行均成立了私人銀行部,以求為高凈值人士提供更好更優質的服務,占據有利的市場地位。其中五大行的交通銀行提出了致力于打造以財富管理為主體,普惠金融、消費金融、互聯網金融為特色的大零售業務格局的戰略方針,其個人財富管理以跨境金融、健康養生、私人信托為主要特色。中國建設銀行則在組織架構中成立了財富管理與私人銀行部,作為一級部門,其業務以資產管理為核心,以多元化產品服務組合和綜合解決方案為手段,提供投資移民、婚姻財產保全、家族財富傳承、資產負債綜合報告等顧問咨詢和專業報告服務,專注于服務客戶財富管理全過程。而作為在業內以服務著稱的招商銀行,則在更早的時候成立了私人銀行部,其私人銀行業務秉承“助您家業長青是我們的份內事”的理念,為高凈值客戶提供全方位、個性化、私密性的綜合財富管理服務。
在私人銀行客戶數量和資產規模上,各家銀行在2014年均取得了不俗的成績。根據2014年各銀行年度財務報告顯示,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這五家銀行的私人客戶數量累計達到了22.06萬,其中私人銀行客戶數量最多的為中國銀行,達到了7.4萬戶,不過其在2014年度的增長速度在五家銀行中最慢,僅為10%;客戶數量增長最快的為中國工商銀行,增長率為37.5%,增加了7357戶。上述五家銀行外加交通銀行,總共管理的私人銀行客戶資產規模為3.34萬億。其中客戶資產規模最大的為招商銀行,其管理的資產規模高達7526億,同時中國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管理的私人銀行資產規模也都進入了7000億大關。
為了促進私人銀行業務的穩定可持續發展,各家銀行均紛紛形成了目標客戶、貴賓客戶、財富客戶、私人銀行客戶等客戶分層體系和相對應的服務體系。截止到2014年年度,交通銀行建成了70余家沃德財富跨境金融服務中心,達標理財客戶數和達標沃德客戶數較上年同期分別增長了9.53%和18.85%。招商銀行在過去的2014年度中分別在蘭州、昆明、上海等地新設了六家私人銀行中心,形成了由37家私人銀行中心、59家財富管理中心組成的高端客戶服務網絡。中國銀行憑借其自身優勢,也建立了由34家私人銀行、280家財富中心和6808家理財中心構成的服務格局,其中高端客戶數同比增長超過了10%。
三、銀行在財富管理市場的優劣勢及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優勢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由于銀行作為吸收存款的金融機構,在眾多金融機構中具有最悠久的歷史,在財富管理方面,也早于其他財富管理機構,2003年便引入私人銀行,2005年開辦理財業務,相比其他金融機構,天然的具有信用優勢。客戶對銀行有種獨有的信任感,更愿意把資產和財富交給銀行去打理。二是銀行具有龐大的客戶基數,沉淀了海量的客戶數據。通過大數據分析,能更好的發現客戶需求,更好的滿足客戶的要求。三是資本優勢。銀行業是資本密集性行業,相比其他財富管理機構,銀行具有更多的資金可以投入到硬件建設、系統研發、產品開發,為客戶提供更優越的服務體驗。
劣勢主要在于:一是專業人才的匱乏。至2015年3月31日,由國際金融理財標準委員會認證的中國大陸CFP系列持證人總人數為182,410人,其中AFP持證人總人數為154,656人,CFP持證人總人數達到22,251人,EFP持證人達到4,361人,CPB持證人為1,142人。而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球獲得CFP資格認證的專業人士達到157568人,中國大陸僅占全球的14.12%。二是考核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目前除個別銀行以外,絕大部分銀行仍然以產品銷售為中心,以銷售規模來考核客戶經理。客戶經理的主要工作仍是以銷售本行產品為主,出于自身考核的角度,必然會造成向客戶推薦能為自己帶來高收益的產品,造成客戶經理與客戶的利益不一致,甚至有可能侵害客戶的利益。三是由于銀行是經營風險的一個行業,面臨著更多更嚴的監管要求,它的創新面臨著更多合規限制,因此創新性也是銀行業的一個相對劣勢。此外,作為龐大的金融機構,程序上的相對繁瑣,也造成了其對客戶需求的快速響應能力不如其他財富管理主體。
面臨的機遇:一是龐大的市場容量及需求方面的急劇擴大。中國財富市場按財富總值排名世界第三,按財富人口(>10萬美元)數量則是第七市場。得益于中國巨大的人口基數,中國市場財富總量已居于全球第三。截止2013年末,我國個人可投資財產已經超過92萬億人民幣。以高凈值人群資產門檻100萬美元來看,全球資產超過100萬美元人群,美國大概300多萬,歐洲有200多萬,日本有200多萬,中國則達到174萬人。二是國家政策的支持。在2013年2月28日的“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首屆年會”上,央行副行長潘功勝明確表示,推進金融改革要加快商業銀行業務結構的多元化,圍繞財富管理行業的發展趨勢,推動商業銀行的轉型和創新,實現從傳統的融資向金融方面轉變,向財富管理銀行的轉型。2014年2月,國務院批復了《青島市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財富管理行業作為金融改革重要組成部分上升到了國家戰略。
面臨的挑戰:一是隨著金融改革開放的深入,尤其是互聯網金融的興起,包括P2P、眾籌的金融創新的發展,銀行業面臨的競爭日趨白熱化。二是監管體制改革的滯后。隨著財富管理的深入發展,各種金融產品的交叉配置,使銀行業混業經營成為一個必然的趨勢,這與當前的一行三會的分業監管模式必然產生摩擦和矛盾。
四、應對策略
一是加大專業人才的培養工作,形成以客戶經理為主體,投資顧問和專家團隊為支持的工作團隊。客戶經理負責客戶的日常關系維護,了解客戶的需求并形成需求報告,具體執行客戶的資產配置計劃。投資顧問根據客戶經理提交的客戶需求報告,形成客戶的資產配置計劃,交由客戶經理執行。專家團隊主要定期對投資顧問和客戶經理進行培訓,滿足客戶多樣化的需求,專家團隊可以采取外聘的方式。
二是完善考核方式,注重長期績效,形成穩定的客戶經理隊伍。建議采用資產規模的激勵考核機制,輔以收入指標和客戶滿意度指標。具體來說客戶經理的關鍵考核指標主要為客戶凈增管理規模,收入貢獻及客戶滿意度。投資顧問主要考核指標為客戶經理工作支持度/客戶經理滿意度/解決方案被采納程度。
三是建立開放平臺,豐富產品種類,提高資產配置水平,同時提供非金融服務,全面提升客戶體驗。其產品既可以來自集團內部各部門自己研發的產品,也可以來自第三方供應商。基本產品應包括現金管理類,固定收益類,權益類,另類投資等。此外還可以包括財富傳承,遺產稅,法律咨詢,投資移民等非金融服務,根據客戶多樣化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解決方案。
參考文獻
[1]中國銀行2014年度年報
[2]招商銀行2014年度報告
[3]交通銀行2014年度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