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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總部大樓
美國國際集團(AIG)計劃出售日本總部大樓。據知情人士稱,美國國際集團已聘請投資銀行美林公司幫助出售這座15層高的大樓,出售過程不久將展開,這座建筑的售價可能將超過10億美元。美國國際集團的發言人拒絕對此置評。
此次出售所得將用于償還美國納稅人的救助資金。美國國際集團正在通過出售資產來償還高達600億美元的政府貸款。這筆貸款是聯邦政府救助的一部分。截至2月4日,美國國際集團未償債務總計386億美元。(Alison Tudor)
瑞再更換CEO
剛剛披露2008年的業績不久,全球再保險巨頭瑞士再保險公司旋即更換壘球CEO的消息。2月12日,瑞再宣布現任首席執行官艾建郡(Jacques Aigraln)將離職,由目前為副CEO的StefanLippe接任其職位。
事實上,從金融危機以來,瑞再也不可避免的進入多事之秋,艾建郡一直面臨著辭職壓力。一位投行人士告訴記者,由于受到金融危機不斷加深的影響,無論是誰接手新的任命,帶領瑞再渡過難關都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巴菲特“援手”瑞再保險
為應對全球金融危機,保險行業翹楚瑞士再保險集團正采取重大措施,以鞏固資本實力。2月9日,瑞士再除降低投資組合風險外,集團將從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籌集30億瑞士法郎資金,并將根據市場情況,進一步以股本融資的方式獲得最高達20億瑞士法郎的資金。
對于這項投資,巴菲特給予了高度評價。他表示:“我們很高興能有機會增加對瑞士再的投資。瑞士再管理團隊的表現令我印象深刻?!睋鹗吭俟嫉某醪斤@示,預計2008年全年集團凈虧損約為10億瑞士法郎。截至2008年12月31日,集團股東權益將介于190億至200億瑞士法郎之間。
高管拿高薪 歐美齊喊NO
“貪婪是好的”,這句華爾街名言終于被美國總統奧巴馬貼上了“可恥”的標簽。近日,他頒布限薪令規定受政府救援的銀行與企業高管年薪不得超過50萬美元――這只相當于美國金融巨頭高盛集團首席執行官在2007年時兩天的收入。接下來,華爾街高管還將面臨一波緊過一波的審查。
而在全球范圍內,多國政府已向接受政府援助和造成巨額虧損的企業高管們祭出了減薪的寶刀。 (羊城)
富通出售資產遭否
2月11日,經過約5小時的會議,歐洲富通集團(Fortis)出售140億歐元資產予法國巴黎銀行的交易,在中國平安保險等股東反對下遭到否決。
平保發言人盛瑞生表示,投票結果反映出股東的意愿。平保愿意與有關各方在公司管治原則下,共同維護富通的持續經營,以及富通客戶與股東的利益。
平安保險的反對陣營僅以百萬票之差險勝。富通的股東會于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時間早上10時開始,至下午3時15分左右開始投票,出席股東約5000名。(晶報)
美醫療保險弊端再現
美國醫療保險體制的諸多弊端一直為人所詬病,在金融危機的沖擊下,更加窘迫不堪。面對越來越高的財政赤字,已經有19個州計劃削減公共醫療保險預算。此外,醫療費用高漲、百姓不堪重負、醫院業務萎縮等現象,也凸顯了美國醫療制度的脆弱性。
聯邦基金2008年6月公布的研究報告顯示,越來越多的美國人醫療保險福利名存實亡。家庭收入的減少迫使很多有保險的人因付不起個人自繳費用而放棄使用保險。該報告指出,2007年,2500萬19歲-64歲的美國人處于保險不足的狀態,即雖有醫療保險,但醫療支出仍然占收入的很大比重。2003年,保險不足的人數僅為1600萬。(夏日)
大都會人壽評級降至負面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當AIG命懸1美元警戒線、面臨被紐交所撤牌風險之際,美國最大的壽險公司大都會人壽又被曝信用評級遭穆迪調低。
據了解,由于公司債和房貸等相關投資損失擴大,穆迪宣布調低大都會人壽的信用評級,由“穩定”降至“負面”。而在今年年初,穆迪曾預測2009年美國壽險公司將出現“嚴重衰退”,并且高收益公司債的違約率將攀升到10%至12%。
美國大都會人壽在國內的合資公司聯泰大都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聯泰大都會在雙方股東支持下發展還算穩定,沒有受到什么影響。”而中美大都會也表示,“目前公司運營穩定,沒有更多可供披露的信息?!?/p>
兩大國際再保險巨頭
2008年業績懸殊
兩大國際再保險巨頭慕尼黑再保險公司和瑞士再保險公司分別公布了各自的2008年度財報,兩家呈現一盈一虧兩種不同態勢。
慕再2008年年報顯示,截至2008年底,凈利潤為15億歐元,同比猛降24億歐元,降幅為62%。2008年毛保費收入378億歐元,同比增長1.5%。股東權益213億歐元,每股分紅5.5歐元。
慕再最大的競爭對手瑞再則由盈轉虧,根據初步及未經審計的數據,瑞再2008年凈虧損高達10億瑞士法郎,而在2007年其盈利還高達42億。預計股東權益為190億200億瑞士法郎。
受累次貸危機和嚴峻的投資環境,兩大再保險巨頭去年投資損失慘重,特別是瑞再,其在投資上的巨額虧損是導致公司整體虧損的主要原因。(俞燕)
盤中跌破1美元
AIG股票或遭紐交所撤牌
美國國際集團(AIG)的股價在2月5日的交易中一度跌破1美元每股價位。若不能盡快實現反彈,該集團股票將可能遭到紐約證券交易所撤牌。
在當天的交易中,AIG股價從103美元每股價位下行,一度跌至0.99美元每股,并最終以1.00美元報收。這一價格較去年9月17日,AIG接受美國政府巨額資金注入時的股價,已累計下滑50%以上。根據紐交所規定,如果在該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連續30日內的平均價格低于1美元,該交易所將有權對該股啟動撤牌程序。因此,如果AIG股票在短期內仍不見起色,其最終失去在紐交所交易的資格絕非危言聳聽。(高健)
美國保德信虧損嚴重向政府求援
美國最大的金融集團之一保德信金融集團(PrudentlalFinancial Inc.)最新的財務報告顯示,受投資失利、資產減記等影響,保德信金融2008年第四季度報虧16.4億美元,其中包括5.11億美元的投資損失以及11億美元的資產減記。
保德信金融首席執行官JohnStrangfeld表示,現正積極尋求資金以補足因股市下跌和債券違約損失的資本,準備出售證券經紀事業的股權,并向政府求援。
根據Conning&Co,咨詢公司在今年初的一份研究報告表明,美國壽險業由于2008年的投資虧損和成本增加,全行業股東權益,即總資產減去總負債,減少了768億美元,同比降低24%,降至2373億美元。經歷了大幅虧損的壽險業可能必須籌措500億美元的資金擴充資本,并展開大規模并購。(胡金華)
RBS預計2008年虧損約為70億-80億英鎊
蘇格蘭皇家銀行(RBS)爆出英國公司有史以來最大一筆虧損,將接受英國政府新一輪援助。
蘇格蘭皇家銀行公告稱,不計商譽減值損失的影響,預計2008年虧損約為70億80億英鎊。根據公告,損失主要出在結構性信貸產品方面,由于美國次貸相關資產價值持續下降,減值損失約為65億-70億英鎊。
關鍵詞:社會保險費;稅務部門;統征
一、稅務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的意義
(一)稅務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有利于保證和加大社會保險費的征收力度
在我國,稅務部門肩負著籌集國家財政資金、調節社會收入分配、支持改革開放、促進經濟發展等重要職能。經過多年實踐,它們積累了大量和豐富的征管經驗,培養和鍛煉了一支作風過硬、業務精熟、能打硬仗的干部隊伍。同時,稅務部門機構遍布全國城鄉,擁有在登記、申報、征收、管理、統計、檢查、清欠等環節征管工作的優勢和手段。因此,實行稅務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不僅可以充分發揮稅務部門的征收優勢和運行機制,而且還可以不斷規范社會保險費征收行為、提高征管質量和降低征收成本,有利于保證和加大社會保險費的征收力度。
(二)稅務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有利于促進社會保險費征管體制的完善
由稅務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按照稅收征管模式對社會保險費實行規范化征管,不僅促進了社會保障資金由收支混合管理向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轉變,而且實現了社會保障資金收、支、管、用等運行過程的有序化和規范化,有利于推動我國社會保險費征管體制的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同時,稅務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又大大減輕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工作量,能夠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繁重的征收工作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搞好社會化管理和服務工作,有利于提高社會保障的社會化服務水平。
(三)稅務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有利于促進稅務機關地位的提高和作用的發揮
征收社會保險費,是稅務部門義不容辭的職責和義務,是稅務機關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為國分憂的具體體現。稅務部門通過征收社會保險費,不僅擴大了收入規模,而且更多地參與了同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政治、經濟和社會事務,這將直接有助于稅務部門地位的提高和作用的發揮。此外,稅務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還可以為進一步探索在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提供豐富的實踐經驗和準備條件。
二、云南省某市稅務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的成效
按照《云南省社會保險費統一征收實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該市地方稅務局于2003年7月正式啟動了社會保險費統征試點工作。三年來,該市稅務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現在:
(一)初步建立和規范了統征社會保險費的各項具體制度
兩年多來,該市稅務部門圍繞著抓緊抓實組織收入、強化征管和優化服務的原則,初步實現了以“統一征收機構、統一征收范圍、統一征收辦法、統一入庫方式和統一征收票據”為內容的“五個統一”;將稅收機制全面引入到社會保險費征收工作中,逐步形成了“稅費同步征管”制度和模式;著手費源監控管理,不斷強化和規范欠費管理及清繳措施;加快推進全市性的部門協調,促進建立和完善部門協調制度和系統內部管理制度等等,從而使稅務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不斷步入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二)社會保險費收入穩步增長,征繳力度不斷加強
從收入總量來看,2003年,該市共計征收社會保險費170,282萬元,比2002年增長了17.15%;2004年,共計征收社會保險費229,241萬元,比上年增長了34.62%;2005年,實現社會保險費收入263,641萬元,比上年增長了15.01%,基本上實現了社會保險費收入的穩步增長。同時,不斷強化欠費清繳,努力推進征收擴面,征繳力度得到不斷加強。以2005年為例,全年共擴面 4,600戶,約占全年實收社會保險費戶數的8.85%。
(三)統征社會保險費的信息化建設初見成效
信息化建設直接關系著社會保險費征管系統的有效運行和統征工作的實際成效。為打破信息化建設滯后的“瓶頸”制約,該市地方稅務局已先后兩期進行了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一期中,該市地稅部門一方面加大硬件投入,及時補充、調整和維護征收一線的計算機和網絡設備;另一方面,通過對原有醫療保險等征管軟件的功能拓展和使用層次延伸,不斷修改、完善社會保險費征管系統軟件。特別是第二期以數據大集中模式的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系統的成功開發并于2005年1月1日起的正式上線運行,不僅基本實現了部門內部信息資源共享和促進了征管流程的進一步規范,而且全面提高了該市地稅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的技術層次和信息化水平。
三、稅務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統征社會保險費的相關立法滯后
當前,稅務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的主要法律依據是1999年國務院頒布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而該條例總體上沿用的是原勞動保障部門的征收模式。稅務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后,其征收方式按收支兩條線管理原則必須進行相應變革,原有模式顯然已難適應稅務部門統征的需要。比較而言,稅務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的實踐已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其立法進程,相關立法的滯后導致稅務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缺乏全面和完整的法律規范,并造成稅務部門在實際征收工作中缺乏有力的法律約束措施。社會保險費雖然由稅務部門征收,但并沒有賦予稅務機關法律規定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手段,稅務部門很難象適用稅法那樣采取諸如凍結賬戶、銀行扣款、查封資產等征繳措施,一定程度上存在的稅務部門征收只是代征的局面并沒有得到根本改變。這就不僅給稅務部門統征社會保險費帶來了難度,而且還嚴重制約了社會保險費征繳率的提高和征管力度的加強。
(二)統征社會保險費的各項制度尚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
首先,統征社會保險費還存在各險種繳費基數口徑、參保范圍不同等問題。社會保險費各險種繳費基數構成口徑的不統一和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間參保范圍的不同,直接帶來了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間的費負不均,不僅不利于公平競爭和勞動力的合理流動,而且還影響了繳費人的積極性和統征制度的規范。
其次,社會保險費欠費問題依然突出,征繳面擴大尚有一定困難。雖然該市稅務部門有針對性地采取了多種強化清理欠費的措施,但欠費問題依然突出,欠費管理辦法和制度急需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目前,五個險種都存在欠費問題,尤以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最為突出。
第三,統征社會保險費的征管流程尚需進一步規范。雖然“稅費同步征管”制度和模式的推行,確保了社會保險費在征管流程上的初步規范和有效運行,但是,社會保險費的征管離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尤其是目前社會保險費核定權和征收權的分離,稅務部門在擴大覆蓋面、核實繳費基數等方面就很難解決在征收前就可能存在的“跑、增資擴股的過程中,要謹慎選擇保險公司的戰略投資者,要選擇那些勢力雄厚、對保險公司業務經營能夠產生協同價值、長期穩定的戰略投資者。二是加強董事會制度建設是完善保險公司治理機構的關鍵環節。三是加強保險公司競爭性經理人市場的培育是完善治理結構的重要外部條件。四是加強保險公司內部的合規性制度建設是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內部約束機制。五是明確公司監事會定位,充分發揮其監督職能。六是通過采用集團控股的組織模式來提高民族保險業的核心競爭力是一種可取的有效途徑。
第五,完善人才激勵與約束機制。是否擁有高素質、高能力的人才已成為決定核心競爭力的關鍵要素之一。要留住人才,必須激勵與約束并行。一是激勵措施:采取績效工資制;安排職業培訓和晉升機會;創造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二是約束措施:福利待遇的約束;培訓和晉升機會的約束;勞動合同的約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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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理論上講,對機關和由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征稅實際上是對財政的行政事業經費支出征稅,似乎并沒有意義
從國外的情況看,英國、比利時等發達國家對公務員都實行一套相對獨立的社會保障制度,所需資金由財政直接撥款,現收現付,日常管理也由財政部負責。美國則對政府公務人員同樣征收社會保障稅。我國尚未建立起規范的公務員運作系統,機關和實行全額財政補助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基本是由國家支付養老和公費醫療費用的。但正是這種“國家統包”型辦法是我國實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動因之一,而且在市場經濟下,上述人員也會面臨失業問題。因此,從促進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保持稅制的規范性和公平性角度出發,應該把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納入社會保障稅的納稅人范圍,不過其稅款可以從預算經費中列支,劃撥給社會保障機構。
(二)當今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雇主和雇員均為社會保障稅的納稅人
為了更好地與國際接軌,應使我國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人員、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其職工都成為社會保障稅的納稅人。
(三)我國與西方國家國情存在的一個重大差異就在于,農業人口占我國總人口的80%以上
使廣大農民享受到社會保障是新世紀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基本目標之一,社會保障稅的開征不可不考慮到農村居民。但是由于歷史和現實原因,我國經濟發展呈現出極不均勻的狀態,二元性特征突出,城鄉差異較大,因此,城鎮和農村的社會保障在籌資和支付水平上應體現出一定的差異。目前,我國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仍然非常低,多數農村居民收入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對于城鎮社會保障改革的進度而言,農村社會保障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區試點階段,家庭保障仍是農村社會保障的主體。要在廣大的農村地區建立起統一的社會保障籌資制度還需要很長的時間。
二、關于計稅依據的確定
國際上通行的社會保障稅的計稅依據是在職職工的工資、薪金收入額和自營人員的事業純收益額。其基本特點是:工薪收入是否包括各類獎金和補貼,視不同國情而定;工薪收入通常有最高應稅限額的規定,也有的國家規定有最低免稅限額;不允許有費用扣除,不包括資本利得、股息、利息所得等;個體自營者的計稅依據的核定方法靈活。
我國的社會保障稅計稅依據的確定既應當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又應體現我國自己的特點。
首先,社會保障稅是一種具有返還性質的目的稅,每個人的稅金繳納應與其享受的社會保障利益相匹配,同時考慮相對公平稅負的要求。從社會保障的收益來說,高收入者的自我保障能力較強,從社會保障中獲得的收益少或者根本無需收益。而低收入者則可能更多地依賴社會保障。因此,高收入者往往是社會保障的奉獻者,根據公平性原則,我國的社會保障稅應對高收入者設置免征上限,而對于收入較低者,只要其收入額超過最低生活標準一定限度,都應征稅(但需要注意稅后所得與最低生活費標準的銜接)。
其次,為了便于社會保障稅的征繳與現行社會保障費的征繳相銜接,具體計稅依據的制定基本可以參照現行社會保險繳費所規定的單位和職工個人的工資總額。職工工資總額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企事業單位應以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社會保障稅課稅對象。但是應對繳稅工資基數進行調整,因為目前企事業單位通過瞞報、漏報工資基數逃繳社會保障資金的情況比較嚴重。據統計,1999年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工資與1998年相比降低了5.7%(下降54.5元),而1999年的平均工資增長了11.6%.為了保證社會保障稅的收入來源,應把工資外收入規范化、貨幣化,列入繳稅工資基數。
在開征社會保障稅時,對國家公務員、由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應相應調整,因為這一部分人員原來的工資總額沒有包含社會保障支出。這一類人員的工資總額應為:計時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其他工資等,其中計時工資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和基礎工資等。
對于自由職業者而言,由于確定全部勞動報酬的難度較大,根據??顚S煤褪找鎸Φ鹊脑瓌t,應以他們獲得的毛收入作為征稅對象,以扣除規定的標準、照顧項目后的余額作為社會保障稅的計稅依據。
私營業主和個體工商戶等非工薪收入者的計稅依據,原則上應按一定時期內的營業額扣除一定的費用據實核定。但由于確定他們的全部勞動所得難度較大,可授權征收部門在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定限度以內確定,或者根據國際上的通行做法,以他們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所得額作為課稅對象。
三、關于稅目的確定
目前,關于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的征收方法,國務院已經下發了統一性文件,這三項保險對社會經濟影響最大,其改革在各地進行得也最為廣泛和深入。工傷保險、女工生育保險仍僅限于部門出臺的試行辦法,多數地方尚處于試點階段,加之這些保險行業性特點較強,覆蓋面遠沒有上述三種保險廣泛,故暫時不應將其作為稅目的待選項目。
鑒于上述情況,有人主張社會保障稅應按照不同的社會保障項目,分別設置基本養老、醫療和失業等不同項目。應當說,這種意見考慮了社會保障資金的收入和支出相對應,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近期內開征若干個社會保障稅目,每個納稅人勢必都要根據不同的稅目分別申報繳稅,稅務機關也要根據不同的稅目分別征收入庫,繳稅手續和征收程序都比較復雜,從方便納稅和簡便征收原則出發,建議開征社會保障稅之初只設置一個稅目,即“城鎮社會保障稅”,這樣有利于稅務機關將應征稅款及時、足額地征收上來。
但是,考慮到征收社會保障稅應與現行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的原則和大多數國家的通行做法,可以在“城鎮社會保障稅”稅目下設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障稅”、“基本醫療保障稅”、“失業保障稅”和“其他”四個子稅目,其中“其他”子稅目為預留子稅目。這樣在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時,可以統一征收“城鎮社會保障稅”,簡化征稅手續;而納稅人在填寫納稅申報表時,分別填寫三項子稅目的金額,以便于做到??顚S?,提高社會保障稅使用效率,避免因各類基金攪在一起不好控制管理和產生擠占、挪用等問題,而且也為以后不斷完善社會保障稅的征收體制打下基礎。
四、關于積累模式的選擇
在確定了以開征社會保障稅方式為我國社會保障籌資模式后,還應考慮社會保障基金的運行方式是現收現付式、完全積累式還是部分積累式,以便進一步確定具體稅率。但是,實際上,在社會保障稅的幾個子稅目中,只有城鎮基本養老稅目涉及累計模式的選擇問題。因為不論從理論上還是從世界各國的實踐上來看,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都遵循“收支平衡原則”,一般不需要實行積累模式,實行現收現付制即可。而養老保險由于會面臨未來人口老齡化的支付高峰,因而,往往強調實現一定程度的積累。西方一些發達國家養老保險長期奉行現收現付制,但從其發展歷程看,隨著這些國家逐步進入老齡化,則不得不依靠繳費率的屢屢提高來支付不斷增長的養老金支出,從而使養老保險陷入一種惡性循環之中。英、美等國家早就注意到這一問題,從政策上積極鼓勵各種補充保險,甚至不惜實行強制性補充養老保險,其實質就是從現收現付制逐步向積累制過渡。
我國目前在養老保障方面面臨著極為嚴峻的形勢:一方面,由于體制的原因,國家對“老人”和“中人”欠下的巨額養老金負債需要償還,而財政根本拿不出這么多錢,只好依靠目前的在職職工負擔一部分;另一方面,我國正在進入老齡化國家之列,據世界銀行預測,到2010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的比重將達到12%,而老齡化社會的臨界點是60歲以上人口比重為10%.面對這種形勢,如果養老保障實行完全積累制,在職職工將難以承受過重的雙重養老負擔(據勞動部養老保障課題組測算,社會保障稅稅率要達到工資總額的33%以上才能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因此,我國的養老保險稅目實行部分積累制將是比較明智的選擇。
五、關于稅率的確定
(一)從世界各國實行的社會保障稅制情況來看,有兩種稅率制度可供借鑒
1.均一制,即均等稅額制。均一制是指不論被保險人收入的高低,一律繳納同樣數額的社會保障稅。社會保障稅采取均一制的國家只有英國、愛爾蘭、馬耳他等少數國家。如英國,對參加“老年、傷殘、死亡社會保險”的獨立勞動者,每周一律按3.4英鎊征收社會保障繳費;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工作人員,每周一律按3.3英鎊征收。這種辦法計算方便,征集簡便,但是由于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負擔同樣的保險繳款,低收入者的負擔就要比高收入者的負擔重,有違社會保障互助合作的原則,而且違保障保證低收入者基本生活的原則。有鑒于此,英國自20世紀70年代中期開始,對年利潤在3150~10000英鎊之間的獨立勞動者,除每周征收固定繳款外,還要加上利潤的5%;對一切工薪勞動者負擔的比率均改為按薪資比例制計算。
①就是采用這種方法。由于當時保險范圍不大,被保險人的收入差別不大,所以當時沒有作別的限制性規定。但后來隨著保險范圍的擴大,被保險人的薪資收入相差懸殊,又產生了累進費率制。薪資比例制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固定比例制:不論被保險人的收入高低,一律征收統一比率的保險費。如意大利的老年、傷殘、死亡保險,被保人一律按收入的7.5%繳納保障繳款,雇主按薪資總額的16.95%繳納。
(2)等級比例制:先將被保險人的收入劃分為若干等級,然后再就每一等級規定一個標準收入,最后以每一等級的標準收入為基礎,按規定的統一比率計算保險繳費。如印度的疾病與生育保險,被保險人的工資分9個等級,均按每一等級標準工資的2.25%繳款;雇主的薪資也分9個等級,按薪資總額的5%繳納。菲律賓的疾病生育保險也是采用這種方式。(3)累進費率制:對保險稅的收取比率將隨著被保險人的收入水平的提高而逐漸提高,亦即對低收入者按較低的比率收取繳款,而對高收入者則按較高的比率收取。如匈牙利的老年殘廢死亡保障,對每月工資在1800元以下者,稅率為3%;每月工資在1800元~3000元者,稅率為4%;每月工資在3000元以上者,稅率為5%,以后每超過1000元加提1%,至10%為止。
(4)累退稅率制:對個人收入規定一個限額,對收入中超過限額的部分不征收社會保障稅。這樣,從繳納的保障稅與個人收入的比例來說,收入越多,繳納的保障稅在個人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小,形成個人稅款的累退制。世界上有許多國家采用了這種方法。如法國的年金保險及失業保險、美國的年金保險、疾病與生育保險等。一般在對征收保險費的計算基數規定最高限額的同時,對給付津貼的計算基數也規定一個限額,而且往往是相同的。如美國在1981年對老年、傷殘和遺屬年金保險的交費和給付都規定了同一個計算基數的限額——19700美元。
(二)從我國的實際情況考慮,社會保障稅制應采用累退稅率制
1.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障稅稅率。雖然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障適宜采用部分積累模式,但隨著改革的進行,將逐步向完全積累模式轉變。為了保證養老保障稅目的稅率穩定性和給完全積累模式做準備,可以根據完全積累模型計算這一稅目的稅率。但可以從這一稅收收入中取用一部分資金,而將另一部分資金納入積累基金中,當然取用資金的比例應逐漸減少。
完全積累模式的基本原理是:根據縱向平衡原則,在對人口、工資、物價、利息等社會經濟指標進行宏觀測算后,將被保險人在享受保障期間的總費用按一定的提取比例分攤到整個投保期間。
現假定:m為投保人的投保年限或工作年限;
n為投保人退休后養老金的支付年限;
W為投保人開始工作時的年工資總額;
Q為投保人開始年度的養老金給付額;
C為投保人投保期間不變的養老保險費提取率;
K為投保人工資的年平均增長率;
I為已提取基金的年平均增值率;
M為投保人退休時已積累的基金總額。
再假定:支付的費用中只包括養老費用,不包括管理費、醫療費等其他費用;不考慮支付期間年金的調整因素。
這樣,基金的提取過程及計算公式將是:
基金的支付過程及公式是:
按假定,投保人領取n年養老金后即死亡,故有:
現假定我國居民參加工作時的平均年齡為20歲,60歲退休,參加工作時的年收入為W,年平均工資增長率為7%,退休時按其最后一年的工資水平的60%發給退休金,再假定平均壽命為80歲,基金的年平均增值率為8%,則城鎮基本養老保障稅的稅率應為:
由解可知養老保障稅稅率應為該職工同期工資的12%.
以上是假定投保人退休后在領了養老金的年份里,都一直按退休時確定的同一絕對金額水平給付,但實際上做不到。隨著物價水平的不斷上升及全社會收入水平的提高,給付水平需要不斷進行調整,所以費率會相應發生較大變化。
現假定給付期間每年的物價指數為P,且假定養老金給付額隨物價指數變動自動調整,那么年金的支付過程及公式為:
按假設,上式應等于0,故:
這就是完全積累籌資模式費率的計算公式?,F根據這一公式來計算城鎮基本養老保障稅的稅率。
假定前面所給的原有各項已知條件不變,即給付年限n為20年,投保年限m為40年,投保人開始工作時的年工資為W,年均工資增長率K為7%,退休時的工資水平Q為0.6W(1+K)m,1,養老金的年均增值率i為8%.現假定給付期間年均物價增長指數P為5%且養老金隨物價水平自動調整,則養老保障稅稅率應為:
由解可知城鎮基本養老保障稅稅率應為投保人工資的18%.
可見,由于考慮了年金調整因素,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養老保障稅的稅率要高得多。
②可見,8%的繳費率基本可以滿足社會統籌的需要。關鍵問題是要制定一個有效的管理機制,來解決統籌賬戶與個人賬戶之間的矛盾。如果這一問題能夠合理解決,這一稅目的稅率甚至可以定得更低。因為,醫療保障的收益原則與養老保障有很大差異,養老保障的未來收益主要取決于現時個人的積累和貢獻,而醫療保障的未來收益并不與其現時的積累和貢獻掛鉤。從這層意義來說,醫療保險的統籌賬戶具有較強的公共物品的性質,對其的消費更是具有浪費性和無效性特征。因此,不宜將基本醫療保障稅的稅率定得過高。但是為了與現行醫療保障制度相銜接,這一稅目的稅率定為5%為宜,并應盡量減少統籌賬戶所占的比重。
③在目前我國失業者的最低生活費用標準相當于平均工資的50%,實際用于發放失業金的比例為失業保障基金的60%條件下,失業保障稅稅目的稅率應為:
由于:
失業金發放規模=失業率×職工總人數×人均失業金=失業率×職工總人數×人均工資
可用于發放的失業金規模=失業保障稅收入×60%=稅率×職工總數×人均工資×60%
可知:
根據以上分析,失業保障稅稅率宜定在6%左右。因此,將城鎮基本養老保障稅、基本醫療保障稅和失業保障稅三項子稅目的稅率加總,可得出社會保障稅的稅率應定為29%.
六、關于起征點和財務規定
為了照顧困難職工的基本生活,可以根據各地區居民最低生活費標準設立起征點,凡是工資超過最低生活費標準1倍以上的職工都應按照規定的稅率繳納稅款。但是對于社會保障稅覆蓋范圍內的個人,其收入確實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線,而且經有關征稅部門查實的,可免予征收社會保障稅。
對于企業而言,社會保障稅沒有減免稅。即使企業破產后,在進行資產清理時,仍應補繳社會保障稅。對臨時有不可克服的特殊困難(如自然災害等)的企事業單位,經過申請,可在稅法中明確規定的緩繳條件下和緩繳期限內暫緩繳納稅款。
在進行財務處理時,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障稅視同工資成本進入管理費用,計入企業產品成本;行政事業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障稅款列入經費預算,按財政財務體制和隸屬關系分別列支;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稅允許從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額中扣除,以免重復繳稅。
七、關于稅款的征收管理
社會保障稅應按屬地原則由稅務部門按月計征,可以采用“企業自行申報”和“源泉扣繳”兩種方法。企業繳納社會保障稅時,可按其他稅收征繳辦法辦理入庫;職工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企業在發放勞務報酬時代扣代繳,由企業連同企業應負擔的部分一起向稅務機關申報;自由職業者可按規定的限期自行申報納稅,也可考慮同個人所得稅一起繳納。
八、關于稅種歸屬選擇
根據國際經驗,基本的社會保障項目應由中央政府統一管理,因此,對應的稅種也應作為中央稅收或中央地方共享稅。而補充保障項目應由地方負責。我國是典型的中央集權型國家,建立健全獨立的社會保障預算對基本社會保障的收、支和結余進行統一管理應該作為中央政府的基本功能之一。為實現在全國范圍的調節,社會保障稅宜設置為中央稅或中央地方共享稅,可由國稅機關統一征收,并按不同的保險稅目比例在各級政府間劃分收入。
與此同時,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可以通過發展補充保障項目來平衡。因此,從發展方向來看,為基本社會保障籌資而開征的社會保障稅應作為中央稅。但是鑒于目前我國管理水平、統籌層次、體制以及利益分配格局等一系列因素的制約,在一段時間內可暫時將社會保障稅作為地方稅管理,但應當把稅收收入納入財政專戶或建立財政預算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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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最先頒布的疾病保險法,費率為被保險人薪資的5%.
②資料來源:轉引自劉小兵《中國社會保障稅的制度設計及其釋義》,《財政與稅務》2002年第1期,第67頁。
③資料來源:胡鞍鋼《中國國情分析研究報告》.
摘要: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陸續建立了養老、失業、醫療、救濟等社會保障制度,初步形成了以養老保障為主、其他保障相配合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為保障職工的利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健全,管理還不規范,尤其是社會保障收費制度越來越難以滿足社會保障對資金的龐大需求,大量的單位和個人欠繳社會保障費,使得現行社會保障制度難以為繼。因此,為了使社會保障有必要的資金,國家應盡早開征社會保障稅,這樣就可以將社會保障“費”改成“稅”,強化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本文對我國社會保障稅制的設計提出了一些新的構想:有關稅目的劃分、稅率的確定等,為我國社會保障稅制模式的建立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