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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文物保護;地下空間;開發利用
[中圖分類號]G12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3115(2016)8-0061-02
在歷史發展過程中,歷史文物所積淀和產生的價值,也就是文物遺產所具有的歷史價值。每個時期的文物,都只能進行保護,而無法對文物進行創造和完全修復。在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一些人的文物保護意識淡薄,認為文物保護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因此,我國應該增強文物保護力度,建立起有效的保護措施,切實提高民眾的文物保護意識。
一、歷史文物保護過程中有效利用地下空間的重要意義
(一)空間容量得到擴大
對歷史文化區進行改造過程中,大部分改造區都或多或少存在空間容量不足的情況。在利用地面之上的空間來擴大其容量時,為了不讓原有的傳統風貌受到影響,其建筑容積率及高度可以說是擴大容量最大的限制。地下空間一直以來都有著廣泛的用途,其功能主要包含倉儲、防災、防空、市政、商業、交通等。可以對原有地面文物建筑及城市使用功能等起到調配及補充作用。但從總體功能來講,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改善城市環境,讓文物安全性得到保證
有效利用地下空間,可以將地面城市功能漸漸轉移到地下。具體而言,可以在地面上增設更多的休息場所,不斷改善整體環境,讓歷史文化保護區質量得到完善,其空間容量得到擴大。通常歷史保護區中都會存放許多珍貴文物,可目前保護區中的防盜、防火、環境保護等,大多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所以,在對文化保護區進行改造時,可以將地下空間的穩定性、抗震性、防護性、隔離性,以及抗御人為和自然災害等性能運用其中,讓文物的防災及收藏技術得到質的提高。這對文物的展出及長期收藏來說十分有利。
(三)讓城市的基礎設施得到更新
歷史文物保護區中一直存在著基礎設施不完善的問題,主要體現在:市政設施沒有足夠的容量、道路通行不順暢、路網的結構較小、沒有足夠的停車位、嚴重的交通堵塞等。為此,要在文物保護區傳統風貌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將基礎設施的地下化、綜合化作用充分發揮出來。可以把地下的停車場、地鐵等地下交通樞紐進行有效整合,形成全新的地下交通系統,在交通量較為集中的地方更好地實現人車分流的目的。高效的地下輸送可以更好地支撐地面與地下設施的有效運轉。地下所設的停車系統能夠有效增強地下車庫的使用率,從而讓地面上的道路壓力得到緩解,同時還能讓歷史文物保護區實現更好的路網格局。
(四)讓不可移動文物更具展示性及完整性
就保護歷史風貌及歷史文物的層面來講,不可移動文物遺址應該注重地下空間的有效運用。對歷史路段及文物古跡路段必須進行有效的可行性研究及前期調查,并通過良好的自然條件、地質、地下空間等,讓文物特點得到更好的保護。比如新建的歷史文物博物館可以將功能空間轉移到地下,讓地面上的空間更加充足,地面上原本的歷史環境得到更好的保存。從能源節約層面來講,地下空間中有著大量的巖土,而隔熱性正是這些巖土最大的特點,這就有效避免了地下空間受到地面溫度影響的情況發生。由此可見,從所消耗的能量來看,如果將建筑物放置于地下的巖土之中所消耗的能量遠比地面少。從控制成本上來講,地下空間的有效利用能為博物館減少更多成本。從技術應用層面上來講,博物館對室內環境有著很高的要求,而地下良好的環境也不能缺少精良設備及先進技術的有效支持。因此,由于地下隔離性、抗震性及熱穩定性等特點,在保護文物的過程中,先進技術在地下將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有利于地下水資源保護
目前,我國有很多歷史文化名城,雖然人杰地靈,但是卻十分缺乏水資源。為此,可以利用地下空間,建設起相應的儲雨設備;循環處理污水,做到一水多用;為避免水資源浪費和保護水資源而制定出更多節約用水的措施。尤其在開發地下空間過程中,要充分開發地下水資源,解決水資源貧乏這一問題。
二、保護歷史文物過程中利用地下空間的實際作用
以文物保護法為依據,可以把壁畫、石刻、石窟寺、古建筑、古墓葬等歸納成不可移動的文物,把圖書資料、手稿、文獻、藝術品等歸納為可移動的文物。可移動文物中又分為一般文物和珍貴文物。從古代遺址上進行劃分,按照古遺址特征可以分為城市遺址、史前遺址以及建筑物遺址等三類。從保護觀點對古遺址進行劃分,分為地面遺址和地下遺址兩類。有些遺址具有良好的自然條件,對這類遺址進行開發時,一定要開發地下空間。漢陽陵帝陵博物館是我國第一個地下博物館,其建筑總面積達到6520平方米,并且地面完全保持了古代帝陵陵園風貌。其地下層高為6.5~10米,總深度達到14米。在陵園內司馬道北側設置博物館展示廳主入口,對于地下建筑來講,其朝南或者東南建筑方向是最合適不過的,這樣可以保證太陽光能夠照射到地下建筑內。在設計主入口的深度形式時,都可以保證自然采光,也能起到節能的作用。通常情況下,將下沉式庭院設置在北部,這樣游客可以在參觀完葬坑后,通過長坡道之后,進入到庭院,進行短暫休息,在休息之后,再起身參觀其他地方。地面上并沒有太多突起物,保持了陵園的歷史風貌。在擴建歷史文物建筑遺址過程中,開發地下空間,既可以解決地面空間不足的問題,也可以解決人車通行的問題。同時開發地下空間也使資源得到充分利用,確保歷史文物得到更好保護,有利于歷史文物進一步發揮其價值和作用。巴黎盧浮宮作為世界著名的三大宮殿之一,雖然空間容量很大,但只能展示一些藝術品。作為一個大型博物館,如果僅僅只展示一些藝術品,那么它并未發揮應有的作用;同時,盧浮宮所設置的研究用房和地面庫房容量也不足。存在這樣的情況,必須得對巴黎盧浮宮進行擴建。但通過考察巴黎盧浮宮周圍的環境可知,其周圍并沒有可用的地面空間,在地面上進行擴建是很困難的;并且如果強行在地面上擴建,會影響到巴黎盧浮宮的歷史面貌。最終在地下對巴黎盧浮宮進行了擴建,不但保留了巴黎盧浮宮的歷史風貌,也解決了巴黎盧浮宮擴建地面面積不足的問題。在設計博物館出入口時,為了強調出入口的形象,確保地下建筑也可以獲取到自然采光,在廣場正中原宮殿交叉的軸線上設計金字塔形式的玻璃天窗,可以保證地下建筑物獲取更多的自然采光。結合擴建遺址工程,不但解決了新老建筑之間結合的問題,而且也提高了地下服務水平,同時也獲取了令人滿意的經濟效益,充分體現出開發地下空間對于保護歷史文物風貌的優越性。在保護城市歷史風貌環境過程中,想要解決城市環境與城市交通之間的問題,唯有充分利用地下空間,才能解決好這一問題。斯波萊特作為意大利的一座古城,其占地面積達到65萬平方米,歷史中心位于圣伊利亞周圍的斜坡上,阿爾波羅斯大教堂建立在山頂上,但是斯波萊特當地經濟水平并不高,人們生活水平很低,這座城市的游樂性也無法提高,因此到斯波萊特旅游的游客非常少。這種情況導致這座城市的旅游業無法得到很好的發展,并且很多居民都已經從這座城市搬離到其他城市。同時,這座城市的交通狀況更是非常糟糕,大多數情況下,步行都十分困難,車輛更是堵塞得無法行駛。為了解決交通擁堵問題,完全關閉城市中心的各條交通要道,建立起一套特殊的城市交通系統,既沒有公共汽車,也沒有機動車。在斯波萊特歷史中心共同建設三個大型停車場,一個在地面建設,另外兩個在地下建設。另外,停車場直接與市中心連接。采用自動化隧道模式,每一個豎井之中都有兩部電梯與地面連接,這些設施都在地下設置,既保護了城市的歷史風貌,也保護了城市的建筑環境。這種系統消除了噪音與大氣污染,為歷史中心帶來了更多的社會效益,提高了當地居民的生活質量和生活水平。在保護城市中心區文物建筑中,采用地下空間模式,為保護歷史文物和發展歷史文物提供了更多實用性的選擇。在西安市,鐘鼓樓廣場位于其中心,無論是鼓樓還是鐘樓,都屬于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對象。為了更好地保護景觀和文物,對鐘樓周圍的建筑物高度有著一定要求,不能過高。因此通過利用地下空間,將部分功能轉入到地下,通過下沉式廣場和地下步行街以及地下停車場之間相互連通,這樣將各項功能集為一體。在地下各層營業廳中根據實際需要情況,設置一個中庭,這個中庭可以供人們休息。西安鐘鼓樓廣場充分利用地下空間,不但加強保護古城歷史風貌,也緩解了城市中心交通壓力。對于一些還沒有探明的歷史文物保護區,在利用地下空間時,應考慮各方面因素,使地下空間充分發揮作用。對于一些還沒有發掘的文物,其中是否存在危險,我們無法得知。如果遺址最終被人們發掘和發現,那么這是幸運的。有人認為對于遺址應不做任何改變,這種觀點是在潛意識上要放棄遺址,這是一種錯誤的觀點。如果遺址在沒有被發現之前,就已經被破壞,那么文物就失去了它的價值。所以,在開發地下空間之前,一定要探明文物的具置,最大限度保護文物。
三、結語
總而言之,對歷史文物進行保護,這需要我國政府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共同承擔起保護文物的責任。同時,加大合理建設地下空間力度,從而使歷史文物充分發揮其自身價值。
[參考文獻]
[1]趙紅茹.歷史保護街區綠色交通體系構建———以西安老城區為例[J].規劃師,2011,(1).
[2]李和平,王耀興.歷史街區保護與利用中的職能發展研究[J].規劃師,2010,(1).
[3]張平,陳志龍,李居西.漢陽陵帝陵遺址保護與地下空間開發利用[J].建筑學報,2006,(2).
[關鍵詞]文物保護;地下空間;開發利用
[中圖分類號]G1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3115(2016)8-0061-02
在歷史發展過程中,歷史文物所積淀和產生的價值,也就是文物遺產所具有的歷史價值。每個時期的文物,都只能進行保護,而無法對文物進行創造和完全修復。在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一些人的文物保護意識淡薄,認為文物保護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因此,我國應該增強文物保護力度,建立起有效的保護措施,切實提高民眾的文物保護意識。
一、歷史文物保護過程中有效利用地下空間的重要意義
(一)空間容量得到擴大
對歷史文化區進行改造過程中,大部分改造區都或多或少存在空間容量不足的情況。在利用地面之上的空間來擴大其容量時,為了不讓原有的傳統風貌受到影響,其建筑容積率及高度可以說是擴大容量最大的限制。地下空間一直以來都有著廣泛的用途,其功能主要包含倉儲、防災、防空、市政、商業、交通等。可以對原有地面文物建筑及城市使用功能等起到調配及補充作用。但從總體功能來講,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改善城市環境,讓文物安全性得到保證
有效利用地下空間,可以將地面城市功能漸漸轉移到地下。具體而言,可以在地面上增設更多的休息場所,不斷改善整體環境,讓歷史文化保護區質量得到完善,其空間容量得到擴大。通常歷史保護區中都會存放許多珍貴文物,可目前保護區中的防盜、防火、環境保護等,大多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所以,在對文化保護區進行改造時,可以將地下空間的穩定性、抗震性、防護性、隔離性,以及抗御人為和自然災害等性能運用其中,讓文物的防災及收藏技術得到質的提高。這對文物的展出及長期收藏來說十分有利。
(三)讓城市的基礎設施得到更新
歷史文物保護區中一直存在著基礎設施不完善的問題,主要體現在:市政設施沒有足夠的容量、道路通行不順暢、路網的結構較小、沒有足夠的停車位、嚴重的交通堵塞等。為此,要在文物保護區傳統風貌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將基礎設施的地下化、綜合化作用充分發揮出來。可以把地下的停車場、地鐵等地下交通樞紐進行有效整合,形成全新的地下交通系統,在交通量較為集中的地方更好地實現人車分流的目的。高效的地下輸送可以更好地支撐地面與地下設施的有效運轉。地下所設的停車系統能夠有效增強地下車庫的使用率,從而讓地面上的道路壓力得到緩解,同時還能讓歷史文物保護區實現更好的路網格局。
(四)讓不可移動文物更具展示性及完整性
就保護歷史風貌及歷史文物的層面來講,不可移動文物遺址應該注重地下空間的有效運用。對歷史路段及文物古跡路段必須進行有效的可行性研究及前期調查,并通過良好的自然條件、地質、地下空間等,讓文物特點得到更好的保護。比如新建的歷史文物博物館可以將功能空間轉移到地下,讓地面上的空間更加充足,地面上原本的歷史環境得到更好的保存。從能源節約層面來講,地下空間中有著大量的巖土,而隔熱性正是這些巖土最大的特點,這就有效避免了地下空間受到地面溫度影響的情況發生。由此可見,從所消耗的能量來看,如果將建筑物放置于地下的巖土之中所消耗的能量遠比地面少。從控制成本上來講,地下空間的有效利用能為博物館減少更多成本。從技術應用層面上來講,博物館對室內環境有著很高的要求,而地下良好的環境也不能缺少精良設備及先進技術的有效支持。因此,由于地下隔離性、抗震性及熱穩定性等特點,在保護文物的過程中,先進技術在地下將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有利于地下水資源保護
目前,我國有很多歷史文化名城雖然人杰地靈,但是卻十分缺乏水資源。為此,可以利用地下空間,建設起相應的儲雨設備循環處理污水,做到一水多用溈避免水資源浪費和保護水資源而制定出更多節約用水的措施。尤其在開發地下空間過程中,要充分開發地下水資源,解決水資源貧乏這一問題。
二、保護歷史文物過程中利用地下空間的實際作用
以文物保護法為依據,可以把壁畫、石刻、石窟寺、古建筑、古墓葬等歸納成不可移動的文物,把圖書資料、手稿、文獻、藝術品等歸納為可移動的文物。可移動文物中又分為一般文物和珍貴文物。從古代遺址上進行劃分,按照古遺址特征可以分為城市遺址、史前遺址以及建筑物遺址等三類。從保護觀點對古遺址進行劃分,分為地面遺址和地下遺址兩類。
有些遺址具有良好的自然條件,對這類遺址進行開發時,一定要開發地下空間。漢陽陵帝陵博物館是我國第一個地下博物館,其建筑總面積達到6520平方米,并且地面完全保持了古代帝陵陵園風貌。其地下層高為6.5~10米,總深度達到14米。在陵園內司馬道北側設置博物館展示廳主入口,對于地下建筑來講,其朝南或者東南建筑方向是最合適不過的,這樣可以保證太陽光能夠照射到地下建筑內。在設計主入口的深度形式時,都可以保證自然采光,也能起到節能的作用。通常情況下,將下沉式庭院設置在北部,這樣游客可以在參觀完葬坑后,通過長坡道之后,進入到庭院,進行短暫休息,在休息之后,再起身參觀其他地方。地面上并沒有太多突起物,保持了陵園的歷史風貌。
在擴建歷史文物建筑遺址過程中,開發地下空間,既可以解決地面空間不足的問題,也可以解決人車通行的問題。同時開發地下空間也使資源得到充分利用,確保歷史文物得到更好保護,有利于歷史文物進一步發揮其價值和作用。巴黎盧浮宮作為世界著名的三大宮殿之一,雖然空間容量很大,但只能展示一些藝術品。作為一個大型博物館,如果僅僅只展示一些藝術品,那么它并未發揮應有的作用;同時,盧浮宮所設置的研究用房和地面庫房容量也不足。存在這樣的情況,必須得對巴黎盧浮宮進行擴建。但通過考察巴黎盧浮宮周圍的環境可知,其周圍并沒有可用的地面空間,在地面上進行擴建是很困難的;并且如果強行在地面上擴建,會影響到巴黎盧浮宮的歷史面貌。最終在地下對巴黎盧浮宮進行了擴建,不但保留了巴黎盧浮宮的歷史風貌,也解決了巴黎盧浮宮擴建地面面積不足的問題。在設計博物館出入口時,為了強調出入口的形象,確保地下建筑也可以獲取到自然采光,在廣場正中原宮殿交叉的軸線上設計金字塔形式的玻璃天窗,可以保證地下建筑物獲取更多的自然采光。結合擴建遺址工程,不但解決了新老建筑之間結合的問題,而且也提高了地下服務水平,同時也獲取了令人滿意的經濟效益,充分體現出開發地下空間對于保護歷史文物風貌的優越性。
在保護城市歷史風貌環境過程中,想要解決城市環境與城市交通之間的問題,唯有充分利用地下空間,才能解決好這一問題。斯波萊特作為意大利的一座古城,其占地面積達到65萬平方米,歷史中心位于圣伊利亞周圍的斜坡上,阿爾波羅斯大教堂建立在山頂上,但是斯波萊特當地經濟水平并不高,人們生活水平很低,這座城市的游樂性也無法提高,因此到斯波萊特旅游的游客非常少。這種情況導致這座城市的旅游業無法得到很好的發展,并且很多居民都已經從這座城市搬離到其他城市。同時,這座城市的交通狀況更是非常糟糕,大多數情況下,步行都十分困難,車輛更是堵塞得無法行駛。為了解決交通擁堵問題,完全關閉城市中心的各條交通要道,建立起一套特殊的城市交通系統,既沒有公共汽車,也沒有機動車。在斯波萊特歷史中心共同建設三個大型停車場,一個在地面建設,另外兩個在地下建設。另外,停車場直接與市中心連接。采用自動化隧道模式,每一個豎井之中都有兩部電梯與地面連接,這些設施都在地下設置,既保護了城市的歷史風貌,也保護了城市的建筑環境。這種系統消除了噪音與大氣污染,為歷史中心帶來了更多的社會效益,提高了當地居民的生活質量和生活水平。
在保護城市中心區文物建筑中,采用地下空間模式,為保護歷史文物和發展歷史文物提供了更多實用性的選擇。在西安市,鐘鼓樓廣場位于其中心,無論是鼓樓還是鐘樓,都屬于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對象。為了更好地保護景觀和文物,對鐘樓周圍的建筑物高度有著一定要求,不能過高。因此通過利用地下空間,將部分功能轉入到地下,通過下沉式廣場和地下步行街以及地下停車場之間相互連通,這樣將各項功能集為一體。在地下各層營業廳中根據實際需要情況,設置一個中庭,這個中庭可以供人們休息。西安鐘鼓樓廣場充分利用地下空間,不但加強保護古城歷史風貌,也緩解了城市中心交通壓力。
對于一些還沒有探明的歷史文物保護區,在利用地下空間時,應考慮各方面因素,使地下空間充分發揮作用。
對于一些還沒有發掘的文物,其中是否存在危險,我們無法得知。如果遺址最終被人們發掘和發現,那么這是幸運的。有人認為對于遺址應不做任何改變,這種觀點是在潛意識上要放棄遺址,這是一種錯誤的觀點。如果遺址在沒有被發現之前,就已經被破壞,那么文物就失去了它的價值。所以,在開發地下空間之前,一定要探明文物的具置,最大限度保護文物。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學科建設;理論指導
中圖分類號:G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3)33-0248-02
一、成書背景
2003年10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2屆大會通過《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明確提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的概念以及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價值和意義,并著重強調了保護工作的緊迫性。公約發表至今已整整十個年頭,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職責、形成合力”的工作原則指導下,我國政府積極開展相關保護和傳承工作,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績。針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存續現狀和潛在問題,國內學者紛紛投身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理論建設和保護實踐之中,逐漸構建起具有中國特色、適應中國文化環境的保護理論和學科體系。
中國藝術研究院苑利研究員與北京聯合大學顧軍教授長期關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在國內較早地提出了創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學”的重要學術主張,并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構建和“活態”保護工作等領域中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先后合作出版了《文化遺產報告――世界文化遺產保護運動的理論與實踐》、《非物質文化遺產教程》、《非物質文化遺產學》等多部學術專著,推動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學學科體系的構建,并不斷完善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理論建設。在科研活動中,他們立足田野、觀照古今,始終堅持實踐與理論并舉的原則,為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和田野調查提供了經典的范例、積累了寶貴的經驗。時值《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發表十周年之際,苑利研究員與顧軍教授依托豐厚的田野調查經驗與理論研究成果,總結、歸納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規律和保護經驗,編著完成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干部必讀》一書,并于今年8月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正式發行。
二、文本結構
全書共分為“概念篇”、“價值篇”、“理念篇”、“傳承篇”、“普查篇”、“申報篇”、“管理篇”、“經營篇”八部分,分別從不同角度、不同層面回答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全書內容則以問答的形式展開,結合具體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語言總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中的常見問題和認識誤區。寫作風格生動、洗練,問題設定具體、明晰,學理嚴謹、考據詳實。有別于以往針對院校和研究機構的“教材版”書籍或面向普通大眾的“普及版”讀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干部必讀》將受眾群定位為“工作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第一上的工作人員”,讀者指向性更為明確,具有極強的現實針對性和實踐指導性。作為實用性的工作指導手冊,該著作充分體現了理論與實踐的高度統一,對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和保護機構的實際工作將起到重要的啟發和指導作用。
在自序中,作者談到:“十年努力,不但喚醒了國人的文化自覺,同時,還是我們利用這個機會摸清了自己的家底,并使大批瀕臨滅絕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起死回生且欣欣然發展起來”。的確,隨著國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不斷深入,通過開展建立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扶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設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創立“文化遺產日”、啟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頒布《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等相關工作,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已取得了顯著成果。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必須清醒地應認識到當下的保護工作中仍存在著諸多問題和誤區。對此,作者在該著作中鞭辟入里的指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面臨的最大問題是“保護理念的錯位”。為解決這一問題,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干部必讀》“概念篇”、“價值篇”、“理念篇”、“傳承篇”中,作者分別從本體論、認識論、方法論的不同角度厘清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界定、分類方法等基本概念,回答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認定標準、傳承人評選標準等常見問題,并特別指出“并非所有的傳統文化事項都可以稱之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必須是以活態的形式原汁原味傳承至今的”。該著作明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界定標準和判斷方法,將對各級地方政府在開展民間文化普查、挖掘當地文化遺產起到重要的參考作用,并對申報和評定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具體工作具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三、觀點聚焦
針對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產分類原則中存在的缺陷,該著作提出了構建科學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體系所應滿足的五點需求,即包容、對等、唯一、均衡、統一。在此基礎上,結合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自身特點和分布規律,首創性的提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七分法”,將其細分為:民間文學類遺產、表演藝術類遺產、傳統工藝美術類遺產、傳統生產知識類遺產、傳統生活知識類遺產、傳統儀式類遺產、傳統節日類遺產,并對以上分類方法進行闡釋,結合具體例證說明每一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所應具備的特征。此外,苑利研究員與顧軍教授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干部必讀》一書中沿襲并深入解釋了其一貫的學術主張,即保護工作必須遵循非物質文化遺產固有的傳承規律,以“活態性”、“整體性”、“原真性”原則為重要依托,從規律出發實施保護。同時,明確回答了政府的工作重心問題,針對“重申報”、“輕保護”等現狀和誤區,強調“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主管部門的領導,各級政府部門也應從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化,在做好監管工作的同時,切實做好對傳承人的服務工作”。面對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出現的“建設性破壞”和“保護性破壞”問題,作者呼吁政府作為保護主體不可以替代傳承主體的主體地位,且應切實履行其“組織、監管、協調、服務”的職能。
作為指導保護實踐的“工作手冊”,該著作著眼于培養和提升保護工作者的專業素質,在“普查篇”、“申報篇”、“管理篇”、“經營篇”中,結合實際操作中可能遇到的諸多問題,為開展和深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論指導。書中指出:深入調查、摸清家底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的基本目標與訴求,而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過程本身就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再認識、再篩選、再評估的過程,同時在申報過程中民間認同應起到更為重要的決定作用,在傳承問題上應遵循“民間事民間辦”的基本原則,而非物質文化遺產能否進行商業化經營的決定權在于其傳承規律和歷史經驗。針對是否應該“打包申報”、能否進行普及化教育、能否進行商業化經營和產業化開發、怎樣建立文化生態保護區等熱議問題,作者結合多年的田野實踐和工作經驗分別作出了理性判斷和科學回答。
值得一提的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干部必讀》獨創性地提出了建立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人為干預的“可行性報告制度”、“零沖擊報告制度”、針對瀕危遺產的“臨時性制定制度”、針對保護工作者的“行業準入制度”。此外,作者還以附錄的形式收錄了“傳統表演藝術類遺產調查指南”、“傳統手工技藝類遺產調查指南”、“傳統節日儀式類遺產調查指南”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分類系統樹”,分別從調查準備、注意事項、調查成果調查大綱寫作等具體環節入手,為各級地方政府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提供了邏輯指導和文本范式。這種理論指導實踐的方式,將有助于拓展保護工作者的學術視野、提高工作效率,為行之有效的開展普查工作提供了重要參照。
四、結語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人類想象力和創造力的結晶,既展示了民族文化的多樣性,也保留了民族文化的珍貴記憶,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是一件“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重大文化工程。苑利研究員與顧軍教授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干部必讀》一書中建立并完善了具有方法、預案、規范、條例作用的工作指南,展示了作者扎實的理論功底和嚴謹的學術精神,其“這是歷史賦予我們這一代學人的重托,為達此目標,我們愿吃盡天下所苦,且雖百死無憾!”的學者風范和文化使命感令人欽佩。作為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十年來保護實踐和理論研究的重要總結,該著作的問世必將為保護工作者正確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重要的學術指導和理論支撐。
于力 北京永安商業公司
摘要: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建檔與遺產保護和利用間的關系非常密切,是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途徑。一方面通過接收征集、
整理分類和鑒定保管環節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關記錄保留下來,促進保護工作的開展,有效避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消亡和滅絕。另
一方面在建檔的基礎上,通過舉辦展覽、開展編研等方式充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資源,努力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靈魂和精髓發
揚廣大,以達到傳承文化的最終目的。
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保護活動有關的各種資料既是全面
反映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及其保護工作歷史演變和發展狀況的
重要記錄,又是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過程中非常必要的工
具和手段。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其傳承人建檔是一種非常重
要的方法,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等文
件的要求。本文主要探討的就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建檔與遺產保護
和利用的關系問題。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及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管理
目前,檔案界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概念的認識有廣義和狹
義兩種觀點。廣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是指由記錄非物質文化
遺產本身和反映其保護與管理的階段性和全過程的所有成果及
相關資料組成的信息載體集合。狹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是非
物質文化遺產在申報、審批和復查等相關活動中形成的檔案。
綜合上述觀點,本文傾向于前者。可以認為,非物質文化遺
產檔案是見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演變過程及其各個階段文
化的特征,反映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歷史演變和發展狀況,記錄非
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工作的各項活動,體現非物質文化遺產
代表性傳承人及典型傳承群體自然狀況、文化背景、文化活動等
的各種類型記錄材料的總和。具體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本體檔
案、申報與保護活動中形成的檔案和傳承人檔案。
而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管理的深入研究,目前學界尚處
于探索階段,還沒有確切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管理的定義。本
文分析認為,可以在廣義和狹義兩個層面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檔
案管理的含義。廣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管理是一種理念,即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檔案式”保護,它是以檔案管理的理論為指
導,以檔案工作的思維、方式和途徑為參考,結合非物質文化遺
產的特征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而進行的各項管理活動。
狹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管理是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
理過程中, 將利用各種途徑獲得的, 記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字、
聲像等各種載體進行立檔保存的管理過程,一般包括非物質文化
遺產檔案的收集、分類、整理、鑒定、保管、編研、信息化利用
等環節。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建檔的內容
非物質文化遺產建檔主要包括接收征集、整理分類和鑒定保
管三項內容。
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的接收征集是指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
通過專門的接收和征集的途徑,把分散在民間的自發傳承的非物
質文化遺產資料、各組織已收集整理的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檔
案以及其他有關檔案,集中到檔案館、文化館、博物館等文化事
業機構進行保持的過程。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的接收征集工作是
建檔的基礎,也使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管理流程的首要環節,有
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直接決定著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管理對象的
質量。
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的整理分類是指通過一系列措施和方
法,將接收征集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進行科學組合、排列和
編目,使之有序化、系統化的過程。整理分類作為非物質文化遺
產建檔的重要部分,是對接收征集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的必
要延續,同時又是鑒定、保管和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的前提
和基礎。 接收征集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 如不加以整理分類,
則處于雜亂、無序狀態,無法保管利用,也不能有效發揮非物質
文化遺產檔案的價值。因此,需要在正確的原則指導下,使用科
學、 有效的方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進行整理分類, 使之系統、
有序,為之后的檔案保管、服務利用以及檔案信息化奠定堅實的
基礎。
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具有類型多樣、來源廣泛、管理者情況
復雜、內容復雜等特點,這些特點的存在使得非物質文化遺產檔
案鑒定有著與一般文書等類檔案不同的鑒定原則與方法,我們不
能簡單地套用一般的鑒定方法,而需要結合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
的特點,按照全面性、歷史性、發展性、效益性以及一般性和特
殊性相結合的原則開展鑒定工作。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的保管同
樣是保證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長久流傳的一個重要方面。離開了
科學的保管,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在自然災害和人為破壞面前難
以永久留存。檔案館、文化館等文化事業機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
檔案的保管就是在各個機構現有的模式下,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
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和載體的檔案材料進行
科學有效的保存和維護。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建檔促進遺產保護工作的開展
作為中國各個民族智慧和才能結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既是
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全人類關注和重視的珍
貴文化財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已成為我國當代文化
保護與發展的熱點問題。然而,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加強和現
代化、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加速,我國的文化生態環境發生了
巨大的變化。大量非物質文化遺產因此受到了猛烈的沖擊,部分
正在不可避免地走向消亡或瀕臨滅絕。保護工作嚴峻,如何對非
物質遺產進行搶救性保護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迫切任務。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一種“活態檔案”,是特定集體、個人
在政治、經濟、宗教、藝術、教育、文化等活動中逐漸形成并傳
承后世的各種非物化形式的歷史記錄,其載體往往是人。作為檔
案的一部分,其基本功能是保存和再現文化的真實面貌。但人的
記憶并不能忠實反映文化歷史和社會生活,它會因記憶能力欠缺
而丟失、因想象干擾而重塑、因載體生命消失而失傳。因此,必
須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以規避人的記憶失誤或生命終結而
造成的損失,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信息的準確性、形象的具體性
和內容的真實性。通過檔案構建社會記憶,積淀豐厚的歷史文化
營養,使得后人通過傳遞文化和后天的學習,借以吸納和傳承優
秀的文化傳統,進而創造新的文化。
《國務院關于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我國歷史的見證和中華文化的重
要早提,蘊含著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想象力和
文化意識,體現著中華民族的生命力和創造力。”但由于非物質
文化遺產是一種非物化的、活態的和無序存放的財富,容易流變
丟失。因此,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作為一種獨特的檔案,其價值
顯得非常珍貴。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
檔案工作,是保護和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途徑。
非物質文化遺產既直接反映了文化活動項目的基本面貌、傳
承情況,也是文化發展、歷史發展的間接見證。作為一種珍貴的、
重要的檔案文化資源,本身具有重要的文化價值,不僅有助于完
善現有檔案資源,建立特色檔案館藏,更有助于保護與傳承非物
質文化遺產和歷史文化, 培育民族精神, 推動人類文明不斷進步。
近幾年,全國各地各級檔案部門積極參與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
護行列中,正是基于此目的。實踐證明,通過筆錄、拍照、錄音、
錄像等方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和挖掘,同時建
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無疑是搶救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
有效措施之一。
四、非物質文化遺產建檔有利于利用
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環境的脆弱性導致其非常容易失傳,為
保存需要,人們利用各種各樣的技術手段,以合適的載體將它們
的核心內容整理、 記錄下來, 這樣便產生了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
作為檔案家族的新成員之一,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的形成是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需要。然而,非物質文化遺產建檔并不是保護
工作的終點。因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只是一種暫時存在形態,
接下來更重要的工作是對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進行研究、開
發和利用,如舉辦展覽、開展編研等,開發出蘊藏在非物質文化
遺產檔案中的精髓和靈魂,將固態非物質文化遺產還原為活態并
以活態的形式傳承發展。
而利用恰恰是檔案工作的重要環節之一,建檔則是利用的前
提和基礎。檔案利用是檔案管理部門以庫藏的檔案資源為依據,
通過特定的方法與途徑,提供檔案信息給用戶,服務社會各項事
業的一類業務活動。它的基本工作內容包括了解和熟悉庫藏檔案
資源的內容和成分及各類檔案檢索工具的使用方法;預測和分析
社會對檔案資源的需求特點,掌握檔案利用需求的發展規律;向
各方面用戶介紹和說明庫藏中的相關檔案資源線索,主動開展檔
案咨詢服務;通過各種方式和方法,迅速、準確地向檔案用戶提
供他們所需要的檔案文獻。
從檔案管理不同業務環節和流程之間的關系來看,利用服務
的重要基礎是除其之外的包含接收征集、整理分類和鑒定保管環
節的建檔工作。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的利用服務雖然在整個檔案
管理過程中位于主導地位,但必須依靠于建檔工作,沒有建檔工
作便不能進行和發展。如果建檔工作的接收征集、整理分類和鑒
定保管環節開展得不理想,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的利用服務就會
成為無本之木,無源之水,很容易陷于衰竭的境地。同樣,如果
不根據社會各方面用戶的需要,積極主動地開展利用服務,而只
是閉門造車,埋頭于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的接收征集、整理分類
和鑒定保管環節,那么建檔工作就會失去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因
此,必須通過加強建檔工作以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利用工作
的開展,確保服務成效;以搞好利用服務工作來促進非物質文化
遺產建檔工作的完善,夯實資源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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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2012(4).
1文物保護工程項目管理模式的選擇
文物保護工程管理形式是直接影響到文物保護工程目標實現的重要因素。文物保護工程既具有一般工程項目的特點,又有其特殊的一面,它的最終目標是以文物建筑修繕原則為基礎使文物建筑得到有效的保護,而不是一般工程的確保質量與工期下獲得最大利潤。所以文物保護工程項目管理形式的選擇就應該圍繞最終目標的實現,怎樣有利于最終目標的實現就選擇這種管理模式。項目管理理論作為一門新興的應用學科,理論研究的歷史并不遙遠,但實踐活動從建筑活動開始而開始。隨著項目管理更加規范化、科學化、全面化,其理論則更加嚴密、準確。《文物保護法》公布實施后,作為工程項目的特殊一員的文物保護工程項目的管理必須更加嚴格和周密,確保文物建筑得到有效的保護。現將現代建筑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模式介紹如下,以便選擇出適合文物保護工程項目的管理模式。
1)設計建造模式。這種工程項目管理模式在工程方面最為通用,它是一種傳統的項目管理模式。在這種模式下,業主委托建筑師和咨詢工程師進行前期各項有關工作(如進行可行性研究等),工程項目評估立項后再進行設計,設計與招標文件完成后,通過招標選擇承包商,最后按設計圖紙進行驗收。這種管理模式應用在文物保護工程,管理模式應是文物保護單位業主委托文物保護專家或通過對文物建筑病害長期的觀察,需要維修時進行立項,然后與文物保護設計單位簽訂設計合同,并進行保護設計。通過審批后,通過招標確定施工方,按圖紙施工,最后驗收。這種管理模式最大的優點是:由于該模式長期被采用,管理方法比較成熟,各方面對有關程序都較為熟悉。業主可自由選擇咨詢、設計人員,對保護設計以及保護施工可以進行有效的控制。很明顯文物保護工程的兩大環節設計與施工在這種模式下被分隔,業主的控制權較大,易產生不利于文物建筑保護的因素。同時,這種管理模式時間跨度較大,但環節聯系松懈,前期資金投入較大,設計變更手續繁瑣。
2)建筑管理模式。建筑管理模式,是近年來國內外廣泛流行的一種管理模式,這種模式與傳統管理模式(設計圖紙全部完成之后進行招標、施工的連續模式)不同,而是采取階段發包方式,又稱快速軌道方式。即業主委托建筑管理工程師(又稱“CM經理”)與建筑師共同負責組織和管理工程的規劃、設計和施工。CM經理負責整個工程的管理,建筑師對設計、施工的管理起協調作用。在主體設計方案確定后,隨著設計工作的進展,完成一部分分部工程的設計后,即對這一部分分部工程進行招標、施工。建筑管理工程師定期與設計方、施工方進行會晤,對成本、質量和進度進行監督。文物保護工程運用這種管理模式,需要文物保護業主首先委托文物建筑管理事務所對文物建筑現存情況評估、立項,設計單位根據評估與實地勘察做出初步設計,審批后,文物管理事務所、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同時入場,設計單位對文物建筑進行詳勘,制定出詳實的維修設計,施工單位根據維修圖紙進行保護施工。文物管理事務所負責對工程的全面管理,協調設計與施工,確保文物建筑修繕原則的落實,及時處理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資金的有效使用。采用這種管理模式可以有效的保證文物保護工程目標的實現,縮短設計到施工的周期,節約資金,提高保護設計的水平,設計與施工之間有CM經理進行溝通,維修水平可以得到保證。同時,這種管理模式也有明顯的不足:a.當前業務水平較高的文物建筑管理事務所較少,甚至還沒有文物建筑管理工程師。b.設計與施工同時進行管理較為復雜,協調相對困難。c.業主與管理部門對保護工程的干預不明顯。這種管理模式在制度完備,法律、法規、規范健全與管理人才充足的條件下是較為理想的最終模式,但目前尚不具備這種條件。
3)設計管理模式。設計管理模式類似建筑管理模式,在這種模式下由設計方提供設計與施工管理,或設計與施工組成同一實體向業主提供服務,類似現建工程的項目總承包。這種模式下,設計方起主導作用,指導并監督施工。設計師與CM經理基本相當,更偏向于技術指導。目前文物保護工程的現狀,更適合設計管理模式。首先,文物保護設計人員較為充實,經過幾十年文物建筑修繕經驗的累積已形成了一套基本完整的設計理念。其次,設計與施工能夠緊密的聯系在一起,有利于文物保護工程目標的實現,對文物建筑修繕水平的提高起關鍵作用。
2文物保護工程項目設計管理模式的運用
設計管理模式是指:設計方或設計施工同一體向業主提供保護設計并指導維修施工和施工管理服務。采用設計管理模式時,業主只須簽訂一份設計施工合同。文物保護工程項目運用該模式時,一般文物保護單位的業主委托設計單位對文物建筑現狀情況做出評估,進行立項,并上報管理部門,立項通過后,設計單位對文物建筑做進一步的勘察與保護設計。通過審批后,設計方與施工方組成同一實體由設計方為主,一方面對文物建筑進行全面細致的勘察,提出行之有效的維修措施;另一方面指導并監督施工,對出現的問題做出及時的處理,確保文物維修項目目標的實現。
1)設計管理模式的內容。a.立項階段。該階段目標控制的主要任務是協助文物保護單位業主初步對文物建筑現存情況進行分析,初步判斷現存殘損主要原因,以及維修措施,提出保護工程項目的最終目標。具體的工作就是編寫符合實際情況的保護工程項目建議書。管理部門對項目建議書進行審查,如果同意進行立項,納入維修計劃。b.初步勘察設計階段。該階段在項目建議書批準后進行,主要工作是為文物建筑初步做現狀勘察與保護設計。該階段的管理應從技術上把關,對現狀圖紙要認真校對,準確判斷文物建筑的殘損原因,提出可行的維修措施。編制詳細的勘察報告,通過對各種維修方案的比較,得出最為合理的維修措施。由于條件限制,初步勘察與設計階段不可能全面涉及文物建筑各個構件,只能對文物建筑的維修提出較為粗略的方案。初步勘察結果與設計須經文物主管部門審批后項目才能進行實施。c.項目實施階段。文物保護工程項目初步設計獲得批準后,進入項目實施階段。項目實施階段是決定和影響項目最終目標實現的關鍵階段。首先,要對初步設計提出的維修措施進一步細化,對每一個殘損構件做出行之有效的維修手段。其次,設計與維修施工同時進行,雙方聯系緊密、互相制約、互相提高。項目管理以協調設計與施工為主,在確保保護工程目標的前提下,通過各種技術手段保證項目有序的進行。通過設計師在其中協調,有效的溝通設計與施工兩個環節,及時發現問題和處理問題,更為有利于文物建筑的修繕。該階段的管理工作主要靠設計人員和施工人員,同時業主應依靠監理單位參與對工程項目的質量、資金使用、工期進度、文物安全等各方面的監督,減少保護性破壞的可能性。工程項目完成后,由設計方與施工方共同完成竣工報告。d.驗收階段。管理部門根據立項建議書、初步設計文件、施工設計文件、設計變更文件、竣工報告以及文物修繕原則、有關的法律、法規、規范等,全面對文物建筑的維修進行驗收。通過驗收后,向業主單位移交。
2)設計管理模式人員組成。設計管理模式是以設計人員為主導的管理形式,其保護項目管理人員的組成應以具有文物建筑勘察設計從業資格的設計師為主導成立文物建筑保護工程項目管理部。項目部由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共同授權相關權益,對其職責提出總體要求。項目部對保護工程負全責,依據文物修繕原則維修文物建筑。文物保護工程管理項目部的人員組成有主持(具有文物建筑勘察設計從業資格的設計師擔當,其主要職責為全面負責項目的實施與管理,對項目負責)、施工負責人(具有文物建筑保護工程施工從業資格的工程師擔當,主要職責是負責保護工程施工的管理,協助主持完成維修任務)、項目經濟員、設計人員、施工技術員、材料員等。項目部在主持的領導下對保護工程項目的維修措施、施工質量、文物安全、資金使用、資料收集、人員安排等全方面進行科學管理,從而達到文物建筑保護工程項目的最終目標。
3)控制與監督。文物建筑保護工程項目的設計管理模式下的控制與監督分為兩個部分,其一,文物管理部門對保護工程的監督。包括在立項階段對文物建筑修繕建議書的審批;初步勘察設計階段對初步設計的評審;驗收階段根據立項建議書、初步設計文件、施工設計文件、竣工報告等技術文件對文物保護項目進行嚴格的驗收。在項目實施階段管理部門應不定期組織有關專家對保護工程進行檢查。其二,文物建筑保護監理單位對項目進行全過程的監理與控制,嚴格按有關規定規范、技術文件、設計圖紙對保護工程實施情況與技術措施進行檢查,嚴把質量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