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法制史論文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在我國的教育機制當中,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思想政治教育。思維是行動的先導,只有擁有健康的思想,才能指導自己正確的行為。在高中階段,設置一些法律知識的教育是豐富政治課的教學資源的必然要求,同時也是促進學生思想政治全面發展的有效途徑。學生通過學習、掌握一些法律知識,可以強化他們的法律意識,因此,在政治課的教學中,教師要不斷地向學生滲透一些法律知識,以補充政治課程中的教學內容,豐富政治課堂教學的資源,從而讓政治課的教學達到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知識教育相結合的雙重教育作用,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的發展,為提高政治課堂的教學效益服務。
二、結合案例進行教學,讓教學更具說服力
在教學法律知識的時候,結合具體的案例教學具有特殊的意義。因為在對案例進行必要的分析與探究時,既能使法律條文更加的生動、具體,而且這些真實存在的案件又可能對法律的條文提出一定的挑戰,引發學生的思考,提高學生對相關法律的認識和理解。此外,案例教學也有助于“活化”政治教材,而且還能夠改革過去傳統的教學模式,有效地解決理論知識與實際生活相聯系的問題,逐漸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將現實生活中發生的一些實例引入到政治課堂教學中,能增強學生學習政治知識的主動性、積極性,激發他們學習的興趣,有效地促進教學相長,為構建高效率的政治課打好堅實的基礎。比如,在組織學生探究“依法辦事,樹立社會主義的權利義務觀”的相關內容時,為了更好地突出教學效率,讓學生更好地吸收這些知識點,教師就可以舉一些現實生活中的鄰里關系,特別是居民樓中上下樓層之間的相處關系。學生也舉了很多這方面的真實案例,通過學生間的討論、分析等,讓學生知道了依法辦事的重要性:依法辦事關系到國家與社會的安定,同時也關系到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把權利與義務統一起來,樹立起社會主義的權利義務觀,是實行依法治國的思想基礎。讓學生掌握一些與自身實際生活相關的法律知識,逐漸地促使學生養成遵守法律的好習慣,讓學生在行使權力的時候能夠依法辦事,自覺地去履行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的理念。
三、在實踐中深化學生的法制意識與觀念
學習政治知識切忌死記硬背,因為死記硬背的收獲是微乎其微的,因此,在傳授法律意識的時候,教師要寓法制教育于豐富多彩的實踐活動當中,這樣不但能讓政治課堂“活”起來,而且還能夠激發學生積極參與的熱情。比如,在課堂教學中,教師可以組織學生模擬選舉人民代表或者模擬法庭;討論一些關于“青少年應該如何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的辯論賽;也可以讓學生自編一些法制小報展評的知識競賽等。這些實踐活動的開展既能活躍課堂的教學氣氛,還能鍛煉學生的實踐能力,促使課堂教學達到預期的效果。實踐活動的開展也能夠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
四、結語
【關鍵詞】“唐律研讀會”;高明士;法學
在臺灣地區,各類讀書會異彩紛呈,活躍在臺灣的各個角落。在眾多形式的讀書會中,發源于臺灣大學的“唐律研讀會”尤其引人注目。筆者利用在臺研修期間,曾對它作了一點調查和考察,現呈奉于大家面前,以求有所裨益。
一、“唐律研讀會”的歷史概況
“唐律研讀會”是從日本引進的一種讀書方式。據召集人高明士教授介紹,這種讀書方式本來是我們中國的傳統讀書方式,但我們后人逐漸淡忘了這種讀書方式。該研讀會開始于1994年,1994至1996年是基礎研究階段,主要依個人興趣與專長,先逐條逐字解讀唐律部分條文,并以史學的觀點,探討中華法系的沿革演進,也析論既有的學術著作。1997年度研讀工作暫停,各會員根據自己的研習心得,撰寫可發表之研究報告,以展現并反省三年來的研討成果。自1998學年度開始,該研讀會改變過去只依個人興趣條文解讀方式,而由具有總則性質的《唐律疏議?名例律》開始,依序解讀,持續至今。十余年來,唐律研讀會已經陸續解讀完畢唐律277條,超過唐律全部條文(502條)的二分之一。
二、“唐律研讀會”的組織和成員
“唐律研讀會”由臺灣大學歷史學系高明士教授擔任召集人,聯合臺大、政大、師大、文大等校歷史系與法律系師生進行研讀,成員包含史學界、法學界教授、研究生以及大學部學生。我們從下表主要成員簡介一覽中可以看出這種學科的結合,從而為我們的跨學科聯合研究提供有益啟示。
凡欲參加“唐律研讀會”的專家學者或者學生,均采取自愿方式,不用交付任何會費。在每次研讀會舉行時,與會者需要在簽到表上填寫自己的名字。所以,“唐律研讀會”是一個開放型讀書會,允許外界自由地參加。
三、“唐律研讀會”性質與目標
“唐律研讀會”實質上是一種個人自由閱讀與集體交流閱讀體驗相結合的讀書形式。每次大家選擇《唐律疏議》中相同的條文,自行閱讀和查閱相關資料,然后在定期舉行的研讀會上彼此交流閱讀體會,并鼓勵和允許不同觀點相互爭論。其目標是:提振法制史研究風氣;發揚基礎研究精神;探討以唐律為中心之歷史問題,尤重唐律對其后歷史的影響;歷史學者與法律學者就法制史課題進行科際整合;建立以唐律為中心的中國法制史網絡討論群。
四、“唐律研讀會”的活動形式
“唐律研讀會”有多種活動形式,概括起來,主要有:
(1)自行閱讀。會員自行讀完選定的《唐律疏議》中的有關條文,并以書面形式準備好閱讀心得或報告。
(2)研讀會。這是“唐律研讀會”活動的主要形式,每兩個月舉行一次,一般在”國科會人文學研究中心會議室”進行。座談由召集人主持,記錄員記錄研讀內容。會員在會上暢談各自的心得體會或對所閱的條文發表評論。
(3)學術研討會。迄今為止,該研讀會共舉辦過五次學術研討會,會議時間和內容分別是:第一次在1998年3月至5月間,該會成員借論文研討會,報告各自研究成果;第二次是2001年7月19日―20日,舉行“唐律研讀會第一次成果發表會”,除了研讀會的成員外,還邀請多位海內外專研唐律與法制史的學人共同參與研討;第三次是2004年5月22-23日,舉辦“東亞教育與法制研究的新視野”研討會;第四次和第五次是2005年度,于4月29日舉辦“東亞傳統家庭教育與家內秩序國際研討會──教育與法制的探討之一”,于6月2―3日舉辦“傳統東亞的家禮與國法國際研討會──教育與法制的探討之二”。
(4)固化有關成果。自1994至2006學年度為止,“唐律研讀會”已經召開逾105次研讀會,其中申報”教育部顧問室”的研讀成果報告書計有九本,申報臺灣大學東亞文明研究中心的研讀成果報告書有一本,向“國科會人文學研究中心”申報者有三本;公開出版《唐律與國家社會研究》、《唐代身分法制研究──以唐律名例律為中心》、《東亞傳統教育與法制研究(一)教育與政治社會》、《東亞傳統教育與法制研究(二)唐律諸問題》、《東亞傳統家禮、教育與國法(一)家族、教育與國法》、《東亞傳統家禮、教育與國法(二)家內秩序與國法》等六部專書;有6位博士研究生以唐律研究作為博士學位論文,這六篇博士論文均陸續由五南書局出版,作為《中國法制史叢書》(據介紹,北京大學出版社亦已同意將《中國法制史叢書》出版簡體版)。
五、“唐律研讀會”的經費來源
“唐律研讀會”的經費來源主要是政府撥款和有關單位或個人資助。1994年研讀會在“教育部顧問室”資助下創立,后來由“國科會”資助繼續讀書活動。有關單位或個人的資助主要限于學術研討會和出版成果,比如《唐律與國家社會研究》系由“洪瑞先生學術著作獎助出版委員會”獎助出版;第三次學術研討會系由臺灣大學東亞文明研究中心及玄奘大學資助下舉辦;而第四、五次學術研討會均由臺灣大學東亞文明研究中心資助舉辦。
六、結語
“唐律研讀會”的累積成果,目前已經受到中國大陸地區、日本、韓國等學界的矚目。它倡導的撰寫法制史論文范圍,已由研究生下移至大學部學生,成員涵蓋三個世代。筆者相信這不僅對法制史研究作出貢獻,同時對于提掖后進,培養扎實學風,提振研究風氣,必定會有所裨益。
1.1系統功能內涵解析
1.1.1系統功能
所謂系統,就是由要素組成,并形成一定結構狀態,與環境相互作用的結合體。功能是系統運行狀態、發揮的作用或效能的表征,即系統所具有的功力、系統向環境釋放的能量及其所起的作用,是通過系統與外界(包括另外的系統)相互作用實現的。因此,李紅剛認為,系統功能是系統的外顯特性。
1.1.2功能主義
孔德和斯賓塞認為,社會是具有一定結構的系統,社會各組成部分以有序方式相互關聯,并對社會整體發揮著必要的功能。美國帕森斯提出了社會系統的4種功能并建立了著名的“AGIL圖式”。即社會系統適應外部環境的功能,即社會系統謀求實現自身目標的功能,即社會系統協同內部各種關系的功能,指維護功能。美國社會學家默頓進一步將功能區分為“顯功能與潛功能”、“正功能與負功能”,同時提出“功能選擇”概念,認為社會功能之間存在替代和沖突。功能主義理論中,“功能”在邏輯上被賦予了核心理念的位置,要素及其組織結構是為功能存在的,由功能表達其意義、體現其價值,它們的最終作用都要體現在功能上,而且功能不是抽象的、恒定的,其量度和性質都是具體的、歷史的和有條件的,功能具有顯潛、正負之分,由此導致社會調控、整合、變遷的復雜性與艱巨性。功能主義理論為分析社會經濟提供了辯證的思維和觀點。從系統認識論出發,區域是一個包含了自然、經濟、社會、生態的多維系統。區域系統的發展規劃或戰略是圍繞系統功能差展開的,按照社會功能主義原理,社會系統包含了經濟系統、制度系統和意識系統,由于知識是人類認知系統的結果,知識經濟系統實質上是認知系統與經濟系統的交集。因此,作為區域意識系統部分,認識知識經濟系統功能并建立知識經濟系統要素、結構、環境與功能之間的關系分析框架,是區域知識經濟系統戰略制定和落實的重要理論問題。
1.2知識經濟系統功能與衡量體系構建
1.2.1知識經濟系統及其環境框架說明
基于系統視角,知識經濟系統是由知識技術要素、資本要素、勞動力要素投入,形成一定結構的系統。系統在不斷的要素投入和結構轉化過程中形成內部自組織功能,這種功能主要表現為經濟的自我發展功能和知識再生產功能,是系統經濟性的本質特征和系統知識特征的內在表現,只有實現了這兩種功能才能維系知識經濟系統的正常運轉。知識經濟系統在傳統經濟系統、社會系統和一定的自然系統中運行,這些環境為知識經濟提供了諸多要素來源,也是知識經濟運行的基礎環境,是影響知識經濟系統運行的重要因素。因此,知識經濟在與環境互動作用過程中,表現出外部功能,包括知識經濟對傳統經濟系統的帶動功能,知識經濟系統對社會系統的促進功能和知識經濟系統對環境的保護功能。基于功能主義,區域知識經濟發展功能包括自我成長功能、傳統經濟帶動功能、社會帶動功能、生態保護功能4個方面,自我成長功能包括區域經濟產出和區域知識生產與創新兩方面。
1.2.2知識經濟系統功能衡量體系
知識經濟的自我成長功能主要體現在區域經濟產出、區域知識生產與創新等方面,包括知識規模的擴大、創新潛力持續的增加。知識經濟系統在自我成長過程中不斷與傳統經濟系統發生聯系,高新技術產業與其它產業的聯系和互動能夠提高產品的附加值以及勞動生產率,并通過結構性力量,提高傳統產業競爭力。這樣,知識經濟系統便能夠促進傳統經濟系統結構的高級化和系統效率的提高。高技術產業利稅額、高技術產業從業人數以及工資的增加又能夠促進系統社會功能的發揮。同時,知識經濟的生態保護功能可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保護生態環境,進一步增強知識經濟資源長期供應的競爭力。作為系統與環境相互作用的表征,從物理學意義上講,區域知識經濟發展功能可從規模、效率、速度三個維度衡量。規模用于表現知識要素集聚程度,效率表現知識要素投入與產出之間的比例狀態,速度表現要素增長或能力提升快慢。
2西南地區知識經濟提升路徑與對策
西南三省與廣東相比,知識經濟功能存量、效率和速度均存在差距,西南三省需要科學制定知識經濟發展戰略重點以縮小差距。
2.1西南地區知識經濟發展戰略選擇在具體功能方面,知識生產與創新功能嚴重落后,知識經濟社會帶動功能差距明顯,但生態保護功能差距較小。西南三省與廣東相比,知識經濟功能規模和速度全面落后,但效率差距相對較小,且效率是各功能內在質的衡量標準。基于比較優勢理論和最小缺口理論,西南三省要確立效率優先,速度跟進、創新增長極、人本中心、生態互進的戰略選擇,以滿足社會效益,提升功能,實現知識經濟的持續發展。
(1)效率優先。效率是知識經濟發展功能質的度量,效率落后將會導致競爭力低下和投資撤離。西南地區發展知識經濟必須實行效率優先戰略。只有提高知識效率,才能吸納資本持續投入,進而影響知識產出效率,不斷實現知識經濟自我成長,從而擴大知識規模,優化知識結構,提高知識發展速度,實現對傳統經濟的帶動功能,增強西部知識經濟發展核心能力。
(2)速度跟進。西南三省發展速度的全面落后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基礎和速度都落后,將使西南地區徹底邊緣化。西南三省應重視速度,在戰略上,至少要維持速度跟進,在速度跟進的基礎上才有可能實現超越。這樣,區域間絕對差距也許會存在,但相對差距不會擴大。速度跟進是西部地區避免知識經濟發展邊緣化和走出創新困境的重要保障。
(3)創新增長極。知識生產與創新是知識經濟發展的內在根本動力,但西南三省與廣東最大的差距在于知識生產與創新功能方面,相比處于絕對劣勢地位。西部知識經濟發展戰略必須強化知識生產與創新,尤其是遠期戰略。而西南地區的知識經濟發展水平較低,且創新具有風險。不顧現實,全面推行創新戰略對欠發達地區的經濟發展并不適合,西南地區需要建立創新增長極戰略,結合增長效率優勢產業實現知識創新,形成創新局部突破的戰略思維。
(4)人本中心。西南三省與廣東知識經濟社會帶動功能差距明顯。知識經濟是人的經濟,區域發展知識經濟,要注重經濟利益相關者直接利益的提升。具體表現為高科技企業、科技人員、產業工人的利益需要得到提升,如果不能保證直接利益者利益的提升,知識經濟將成為無源之水。人本中心就是要提升直接利益相關者的經濟社會效益,保障他們的權利。
(5)知識-生態相互促進。西南三省生態環境良好,但需要知識與生態相互促進戰略來保護和維持生態優勢,利用生態優勢發展特色產業,以特色產業促進技術-生態-產業的循環。
2.2西南地區知識經濟發展戰略路徑
2.2.1強化經濟產出與知識產出關聯,提高自我成長功能
以效率為核心,建立以知識促進經濟效率為核心的區域經濟評價體系,強化對效率優先產業的支持和幫扶力度,對效率落后的產業進行整頓和治理。在經濟產出功能效率方面,以廣西為榜樣,進一步強化知識在經濟增長中的效率提升作用,促進產業與知識的良性互動。以效率為核心,加大對效率優先產業的科研經費投入,促進以效率為核心的“產學研”一體化平臺建設,以云南為榜樣,提升知識生產效率。不斷完善“硬件”設施環境,促進效率優先產業率先發展成產業增長極,帶動其它產業的發展,促進區域專業化知識的生產、流通和價值實現。以效率為核心,引導經濟增長效率高的產業提高創新效率,以云南為榜樣,集中形成產業專利群,促進產業知識群落向創新群落轉變。以效率為核心,提高知識在資源利用中的作用效率,以廣西為榜樣,減少傳統經濟單純依靠資源高投入帶來的能源消耗。
2.2.2深入落實技術與傳統經濟的結合,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
西南三省要保證高技術產業在工業化進程中的突出地位,按照“需求牽引、多業聯合、協同攻關、重點突破”的思路,深入落實技術和經濟的結合,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重點扶持高技術產業與服務業結合。例如,以增強工業電子、工業軟件、農業基因和信息服務能力為重點,提升支撐技術與經濟融合水平,提高工業軟件、行業應用解決方案的市場競爭力;加快推進智能制造裝備產業、技術與應用協同發展,加快石化、鋼鐵、有色、建材等傳統制造業轉型升級,構建節約型制造業發展模式;推動大型企業基于供應鏈管理的電子商務協同應用,推動行業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臺向全流程電子商務服務升級,推動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客戶關系管理、供應鏈管理系統的普及和深化,實現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作。
2.2.3多層次夯實社會促進功能
圍繞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特色優勢產業發展、現代物流發展、工業園區建設4個切入點推進兩化融合,引導做好公共服務平臺和支撐體系建設,全面推進工業產品研發設計、生產過程控制、企業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開發、企業技術改造,逐步制定重點行業科技與工業、農業、服務業的融合評價指標體系,多途徑促進知識傳遞和利用,增強社會促進功能。加快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裝備制造和信息領域國家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信息領域高技能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等,大力培養各領域骨干專業技術人才,提高知識經濟發展的主體能力。切實保障區域教育水平的改善、高技術產業從業人員工資水平的提高,建立科技人員激勵機制,支持高科技重大項目研發和高新技術企業成果產業化,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的信貸支持,拓寬擔保渠道,鼓勵建立小額貸款公司,支持知識產權質押等適合高新技術企業特點的貸款融資。這樣能夠促進資金和稅收的高效利用,不僅有利于高技術產業的發展,而且有利于帶動稅收增加,構成良性循環。
2.2.4進一步增強生態保護功能
市場經濟的運行是通過市場主體行為來實現的。法治經濟既為市場主體創造了健康的發展環境,也對市場行為規范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從民營企業的行為特點、企業法制環境、勞資沖突等方面來進行分析。
1.民營企業的行為特點。改革開放30多年來,民營經濟已成為中國重要的微觀經濟主體,是近30多年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馬麗娜對民營經濟和國有經濟憲法保護的差異性展開了政治經濟學成因分析,認為在意識形態、法律和政策上,民營企業長期處于被歧視的地位,外部環境特別是法律環境不完善,不僅影響民營經濟在未來中國經濟發展中發揮作用的程度,更影響民營企業自身的制度創新和變革。據全國工商聯統計,2004年以來中國大陸以每年新生15萬家民營企業的速度遞增,但同時每年又死亡10萬多家,有60%的民營企業在5年內破產,有85%的民營企業在10年內死亡,平均壽命只有2.9年。針對我國民營企業在改革開放初期經歷急劇發展后迅速步入衰退期的現實,以義利關系、誠信文化、政府經濟倫理為研究方法,提出:民營企業要增強經濟倫理建設的自覺意識,通過產權決策企業文化構建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來有效抵御企業衰退;其次,政府還應加強相應的配套制度建設,將政府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理念納入其中,真正實現我國民營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出,在中國轉型背景下,政治關聯構成了民營企業外在環境的重要部分,能夠為民營企業帶來利益掠奪效應,容易導致權貴資本的產生,造成尋租行為的盛行和社會效率的下降。民營企業應采取積極的策略來建立政治關系,爭取和借助政治力量和政府資源來促進企業發展。從制度視角分析了中國企業家“不務正業”的現象,認為在當前中國的制度環境下,企業家尋租、投機和投資移民既是一種無奈選擇也是一種理性選擇。關鍵在于要改善企業家生產和創新的制度環境以及完善企業家實業投資的制度環境。
2.企業法制環境。企業法制環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必要保障。較差的法制環境往往與較高的政府干預程度相聯系,這使得企業的市場交易成本十分高昂。對中小企業市場競爭法制環境的現狀進行分析,得出結論:市場準入方面,過多的前置性審批導致市場進入門檻過高;產業政策方面,沒有統籌考慮中小企業發展;在資源獲取方面,政府的政策措施導致不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在產品銷售方面,市場力量導致不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在法制環境較差的地區,地方政府為實現其政治目標,對經濟與司法實施干預的程度會更多,并且干預行為很難受到法律制度的約束。因此企業更傾向于利用關系網絡進行交易,而不是通過市場去獲取資源或開展戰略聯盟。“關系網絡”替代法律保護機制的作用越強,節約交易成本和提升企業價值的作用越明顯。“替代論”強調關系、社會資本、社團等非正式制度一定程度上能發揮正式法律制度在提供穩定、可預測產權保護、契約實施等方面的功能。特別在法制環境較差的地區,非正式制度節約交易成本和提升企業價值的作用更明顯。實證考察了市場化進程、法制環境對企業技術創新的影響。認為,市場化進程對投資的推動作用,不僅容易被地方政府目標取向的干預所削弱,而且技術創新成果更容易得到地方政府行政力量的保護,對法制環境的依存度降低。要改善政府業績評價框架,改變地方政府短期政績導致的技術性投資動力不足問題,形成技術創新的市場化與法制化調控機制,成為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重要推動力量。
3.中小企業誠信經營與勞資沖突。中小企業規模較小,競爭和創新意識強,在創造就業機會、活躍經濟、改善市場結構、完善市場經濟機制、增加經濟和社會的穩定性等方面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中小企業在大中型企業的夾縫中生存,生存環境相對困難。他們在掙扎中會自覺或不自覺地突破了社會信用體系,導致不誠信行為的發生。認為應從法律制裁和道德制裁這兩種途徑來解決我國轉型期中小企業非誠信行為,構建中小企業誠信價值取向會幫助建立和完善市場秩序,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快速健康發展。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勞資沖突具有某種常態性,是一種無法回避的客觀存在。分析勞資沖突的原因在于:利益表達渠道不暢,社會權利意識增強,勞資雙方權力和信息不對稱,政府管理中存在兩難困境,社會公眾對政府的高依賴,低信任。提出要完善三方談判機制,建立暢通的利益表達渠道,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探索政府管理和社會化解沖突的多元協同機制。
二、研究建議
通過對前人研究文獻的梳理,我們發現,不同于西方理論所強調的法律為經濟發展構建制度基礎的作用,法治在中國經濟改革中突出的是其政策導向。政府在處于相對信息優勢時以一定意義的法律彈性循序漸進推進改革,為制度創新營造了穩定、相對充裕的環境,實現在穩定基礎上的經濟增長。但制度彈性的代價在于過度行政干預的路徑依賴提高了建立現代法治的難度。帶來的主要問題:一是法律制度尚不夠完善,主體不同權、權利不平等,民營經濟發展受到限制;二是政府權力過大,政府與市場邊界模糊,制約了市場配置資源作用的發揮;三是對中小企業保護不力。現有研究還需要厘清:
(1)有關市場經濟的討論是一些假設性目標,即理想的、完備的、信息充分的市場。但具體情況與此并不匹配。政府如何針對不完備市場隨時隨地作出干預?如何界定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法治如何進行保障和規范?(2)并不是所有的制度都是完美無缺的。制度存在軟性、剛性、資源錯配、缺失等環節。如何在法制的框架下硬化軟性環節,軟化剛性環節,優化調整錯配環節,補充完善缺失環節。
知識產權是私權,是一種在民事上具有排他性的權力。這是被世界各國所公認的。知識產權的一系列過程都適用民法的相關原則和制度。然而,知識產權理論和實踐的研究表明,知識產權并不是一種完全的私人權利。在公私法交融理論下界定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在私法與公法交融下的產物,受雙重保護和限制的私權利。此處的私權利不是公私法中的權利,而是指在主體方面,它是私主體權利。知識產權,鑒于其性質,它可以被定義為一個雙重性質的權利。從私法方面來說,它是私主體的權利,但是,從公法方面來說,它又是私主體的公法權利。知識產權的行政保護有如下特征:直接主動性,保護方式多樣性,可訴性,效力優先性。
二、美國知識產權行政保護體系的構成
(一)美國專利商標局
美國專利商標局在行政機構設置上隸屬于聯邦商務部,掌管專利和商標等事宜以及接受商標和專利的申請、審核等一系列的工作。不過,就目前的美國專利商標局來說,它經實現了由原先的行政管理到企業管理的改革。這樣做主要是為了提高專利和商標審查服務的效率,向公眾提供更好的服務。美國專利商標局在其眾多的計劃當中有一項被稱為“16世紀戰略計劃”,其發展方向是確保持續的對知識產權制度進行完善,鼓勵投資創新,加強企業家精神,提高社會公眾的生活質量。
(二)美國版權局
美國版權局在機構設置上隸屬于國會圖書館,主要負責執行保護著作權法律并提供相關的咨詢服務。具體工作內容版權申請,登記和審核。版權局不對申請登記后的作品進行實質審查,只要形式合法即可予以頒發注冊證書。為了適應電子化版權保護的要求,美國版權局作出的2002-2006年的戰略計劃。該戰略計劃表明,版權局將積極推動經營管理重組,逐漸改變為采用電子版權登記和管理的模式;上,建立一個全新的,以信息技術的基礎的版權局以便高效的處理信息事務。從而為美國國會和政府部門提供版權管理的準確數據和建議。
(三)美國貿易代表處
它負責國際貿易談判和“特別301條款”執行方面的相關問題,以推動其他國家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主要是在對美國知識產權的保護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美國貿易代表處每一年都會在一定程度上按照行業的需要“特別301”名單,用來確定哪些國家在知識產權方面侵害到了美國的利益,很多國家對美國知識產權的保護并不是十分重視,美國借此采取相應的貿易報復措施。即便是雙方達成了TRIPS協議,美國貿易代表處依然用“特別301報告”來作為雙邊制裁措施的來源,從而迫使他國增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三、我國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的體系分析
(一)我國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的基本制度形式
1.知識產權民事糾紛的行政裁決制度。一般來說,行政裁決是指經過相關的法律授權的行政主體,按照法律程序,實施的一種在當事人之間發生的一種不涉及民事合同關系的糾紛裁決的行政行為。按行政裁決的相關理論,行政自由裁量權盡管在某種意義上被賦予了司法權的屬性,但行使該權利的主體依然是行政主體,其本質并沒有任何改變。通過行政裁決解決的相關的民事糾紛在本質上具有了雙重性,即行政合民事法律關系并存的雙重性,當事人對產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裁決有異議,則他應向相應的行政主體提訟。由此,很多學者認為,行政裁決制度擾亂了行政和司法,它使得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之間的分工產生了矛盾。但是,在目前的情況下,對行政裁決對知識產權的管理作用正在不斷的弱化,甚至作用微乎其微,司法保護卻依然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2.行政調解制度。行政調解是指在行政主體的參與下,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公序良俗等為基礎,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通過正當的方法促進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進而消除糾紛的調節機制。行政調解是解決糾紛的一種非常重要的方式,當然,這必須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礎之上。這不僅節約了國家的司法資源,更是對司法保護的有效補充。
3.行政查處制度。司法保護起不到行政查處的的作用,所以該制度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都有存在的必要。《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第六條中明確規定:“國家版權局可以查處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違法行為,以及認為應當由其查處的其他違法行為。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查處本轄區發生的違法行為”。
(二)中國知識產權行政執法保護
中國知識產權的行政保護體系是一系列的,主要包括對知識產權的確權到知識產權的行使以及后期的保護等方面。當然,若因此而引發糾紛,行政機關在處理方面也會保護知識產權,即通過行政執法來保護知識產權。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為主的眾多法律規范中對知識產權的行政執法保護的規定也是非常多的。
(三)我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設置我國根據WTO《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下稱TRIPS協議)規定的八種知識產權。我國主要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設置如下:(1)國家知識產權局(及其所屬專利局)對專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負責;(2)商標權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3)國家版權局(掛靠在新聞出版署)負責著作權;(4)不正當競爭(商業秘密)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平交易局負責;(5)原產地標記(地理標志)歸屬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6)國家農業部對農業植物品種權進行管理;(7)林業植物品種權歸屬于國家林業局;(8)國際貿易中的知識產權由國家商務部負責;(9)與科技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國家科技部;(10)國家海關總署負責知識產權的備案。
四、對我國知識產權行政保護體系的評價
事實表明,在過去二十幾年中,我國的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成績明顯,走過了發達國家通常需要數十年才能完成的歷程。①盡管如此,在知識產權行政保護過程中,制度的缺陷和執行不當的仍然是相當嚴重的問題。
(一)制度缺陷
制度上主要是在立法的不完善和行政保護制度在構建上的不合理。行政保護制度建設不合理主要在于某些制度的不合理構建,不適宜的行政保護措施。因為行政管理體制的影響和干擾,在完善執法體制建設時,僅僅在立法層面上就有10多個行政主體負責,造成了執法力量不集中。同時,一些制度設計不合理。比如,同樣的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卻采取了不同的保護措施。由于不同的保護措施,賦予不同的權限,措施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行政執法人員不能正確的運用行政手段來執法,導致相同的權益保護對象得到的保護出現了很大的差異。為了彌補在保護制度上的缺陷,就要在很大程度上對我國知識產權的行政法保護體系進行一定程度的調整。首先要堅持依法行政等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清理現有知識產權法中已經不適合當今時代的內容,加強行政立法工作。鼓勵用多種方式解決糾紛,比如行政機關可以再法律授權的基礎上,如果當事人自愿調解,那就可以用行政調解來解決知識產權的糾紛案件。
(二)執行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