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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梢灾苯酉蛏鐣kU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問:社會保險基金的統籌和發放有哪些規定?
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
問:個人對社會保險監督權限有哪些規定?
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依法處理。
問:對進城務工及被征地農民參保有哪些規定?
答: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征收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足額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險費,按照國務院規定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社會保險制度。
問:國家社會保險法從何時起施行?
高職生法律意識的培養是我國“依法治國”的主要內容,也是實現教育目標的具體需要,更是學校推進素質教育的必然選擇。但是,目前就高職生情況來看,還存在著法律意識觀念淡薄,法律知識認知不高,缺乏應有的法律信仰的問題。
一、高職生法律意識的現狀
1.大多數同學具有較強的法律意識,能認識到法律在日常學習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大多數同學認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占據非常重要的地位,他們通過課堂、電視、網絡、家庭教育等載體學習法律知識,具有了較強的法律意識。
2.少部分同學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識,但是不能學以致用,只是用來應對考試,覺得我又不犯法,沒有用法意識。
3.極少部分同學基本沒有法律意識,覺得法律與自己無關,他們對思想政治課、法律常識課不感興趣,基本沒有法律知識,總覺得自己是天下第一,唯我獨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二、高職生法律意識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意識觀念淡薄
由于高職生生活在一個相對獨立、封閉的環境中,與他們朝夕相處的基本上都是老師和同學,沒有什么利益沖突,加之受學校教學計劃及任課教師專業水平的限制,導致部分同學法律意識觀念淡薄。
(二)法律知識認知不高
高職生的法律知識主要來源于課堂,此外還來源于電視和網絡等媒體的案例報道和法律類節目,基本屬于法律常識,缺泛系統性、層次性,法律知識認知程度普遍不高。
(三)缺乏應有的法律信仰
法律意識作為社會意識的一種特殊形式,是指人們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對現行法律和法律現象的感知、理解、心理體驗和價值評價等各種意識現象的總稱。法律意識的核心,很大程度上是指權利意識。建國以來,特別是改革改放以來,我國的法制建設無論是在理論領域,還是在實踐過程中都取得了巨大的成績??梢哉f,改革開放以來,是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最快的時期,同時也是我國法制建設最好最快的時期。對于學校來講,在這個時期,高職生的平等意識、責任意識、遵法守法意識都有長足的進步。但是,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由于歷史、政治傳統和“人治” 思想等各種方面的原因,權力濫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現象和問題不同程度的存在,官本位思想、特權思想、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根深蒂固,“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法治理念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權力還沒有完全關在制度的籠子里。這些問題的存在,不但削弱了法律的權威,影響了政府執法部門的公信力,也動搖了高職生對法律的信仰。
(四)自覺遵法守法能力不強
由于高職生法律觀念淡薄,法律知識認知不高,缺乏應有的法律信仰,加之總覺得自己還小,還是一名學生,與法律關系相去甚遠,沒有養成自覺遵法守法的習慣,時常出現打架斗毆、偷竊等違法行為。這些行為發生后,他們自認為是小事一件,不認為已經違法,缺少自覺遵法守的能力。
三、高職生法律意識方面存在的問題的成因
近年來,由于高職生年齡低齡化、學校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學生自我中心意識不斷強、挫折教育欠缺等方面的原因,我國高職生違法違紀現象不斷上升,并出現年齡低齡化、手段成人化、成員團伙化的特點。出現這一方面的問題,即有學生自身方面的原因,也有學校、家庭和社會等方面因素的影響。
1.高職生自身方面的原因。高職生自身方面的原因是高職生法律意識存在問題的主要成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高職生年齡低齡化,生理心理還不成熟、不穩定?,F在,由于大多數地區和學校實行初、高中分流制度,導致高職生年齡低齡化。這部分學生生理心理還不成熟、不穩定,對一些人和事缺乏正確的認識和看法,不能做出正確的選擇,要么束手無策,聽之任之,要么魯莽從事,非法報復,出現違規違法現象。另一方面,高職生年齡差異較大,年齡較小的學生在某些情況下就成為了弱勢群體,容易成為年齡較大學生侵害的對象。
第二,高職生學習成績不理想,紀律松懈,道德素質較差,在社會上被稱為 “雙差生”。這些學習成績差、道德素質差的學生入校后,抱著破罐子破摔的思想,把以前的壞習慣、壞毛病帶到新的學校里來。對新學校的教育,特別是對新加入的法律知識課程的學習有抵觸情緒,他們更加關心的是專業課程的成績,而對于法律課程,只是應付考試,沒有真正實踐的興趣。
第三,自我中心意識太強,心理承受力差,缺少挫折教育?,F在的高職生,大多是獨生子女。小時候,有爺爺奶奶帶大,幼年時,父母驕生慣養,在家是個個是“小皇帝”、“小公主”, 全家對他們都十分溺愛,部分家長對他們的各種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要求也都會千方百計予以滿足。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父母為他們解決了一切,滿足了一切,從小到大都生活在順境中,從來沒有感覺到什么是困難,什么是憂愁,沒有遇到過多么大的挫折,逐漸使他們養成了任性、自私、貪婪、霸道的性格。在生活中,往往以自我為中心,只注重自己的感受,很少顧及他人的利益,為所欲為,爭強好勝,不計后果;在學習中,不求上進,求知欲衰退,養成了貪吃愛玩怕讀書的壞習慣,甚至離校逃學。
第四,自理能力差。自理能力差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在日常生活中自己照顧自己的能力差。另一方面是在日常學習生活中處理矛盾和問題的能力差。他們在日常學習生活中,面對存在的經濟問題,師生、同學之間的關系問題,早戀問題,校內與校處人際關系處理等方面的問題不知如何應對,稍有不如意,他們就不滿意,就鬧情緒,就意志消沉、自暴自棄,這個時候,如果不加以正確引導,沒有一定的法律意識,就很有可能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2.高職生自身方面以外的原因。高職生法律意識問題存在的原因除了其自身方面的原因外,還有家庭、學校教和不良的社會風氣等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不正確的家庭教育是導致高職生法律意識低下的基本原因。眾所周知,父母的言傳身教對孩子有榜樣示范作用,對孩子人格的形成有著重大影響。所以,在對高職生培養教育方面,家庭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家長只關心孩子的吃穿,滿 足他們的各種需要,對他們的關愛只停留在物質層面,確很少關心孩子的心理是否健康,對孩子存在的不良問題,不是靠說服教育、以理服人來引導,而是除了打罵還是打罵,久而久之,孩子逆反心理越來越強,世界觀、人生觀背離了正確軌道,到最后因不堪忍受打罵而離家出走,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第二,學校教育急功近利,是導致高職生法律意識低下的重要因素。雖然國家早就提出要把學生從應試教育的桎梏中解放出來,但在現實中,大多數職業學校還是片面強調學生的分數,片面強調升學率,而忽略了對學生全面能力素質的教育,忽略了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使法制教育形式簡單,沒有確定統一的法制課時,責職和目標不明確,教育方法缺乏多樣化,法制教學標準不一,教學內容缺乏規范化,加之教師隊伍不夠專業化,導致了對學生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法制觀教育的欠缺,使學校德育和法制工作處在“講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評價起來不要”的尷尬局面,使學校教育走入誤區,高職生法律意識低下。
第三,對社會不良風氣不能正確認識,誤入歧途。高職生心理和生理上都還不成熟,對一些人和事缺乏正確的認知和判斷,對自身行為的控制能力和抵御外來誘惑的能力較差,他們對不適合自己的影視、錄像、音樂、電子游戲等不健康項目和活動不能自覺抵制,容易受這些不良風氣影響和誘惑,久而久之使他們的思想和行為不斷發生變化,有的出現違法違紀現象,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高職生法律意識的培養
高職生法制教育和法律意識的培養,是全民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做好高職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第一,做為職業學校,在對高職生法律意識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和成因分析的基礎上,除了抓好學生課業成績和升學率,要更加重視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對存在的法制教育形式簡單、沒有統一的法制課時、教學責職和目標不明確、教育方法缺乏多樣化、法制教學標準不一等問題要進行徹底改革,努力提高教師隊伍素質,努力培養一支專業化隊伍,徹底改變學校德育和法制工作 “講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評價起來不要”的尷尬局面,使中職學生從小就學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樹立法律觀念和增強法律意識,實現高職生法律意識培養的功能,進而為上一級學校、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培養和輸送合格人才。
第二,學校要保護和激發高職生的主人翁意識,通過法制課和法治宣傳,讓高職生看到我國依法治國取得的新成就,增加他們實現依法國的信心。
第三,要加大《法律基礎課》教學改革,改革教學過程中存在的教學方式單一、考核評價單一、教師地位和待遇不高、教師只有理論水平沒有實踐水平的現象。
法律教育作為職業院校德育工作中的元素之一,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目前,職業院校的法律教育存在很多問題,并不能夠很好的促進德育工作。鑒于此,正確理解職業院校德育與法律教育的涵義及其關系,明白法律教育包含于職業院校德育工作,分析法律教育的特點和內容,深刻理解法律教育在職業院校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并通過分析研究當前法律教育存在的一系列問題提出合理有效的方法對策。
關鍵詞:
職業院校;德育;法律;教育
一、職業院校德育與法律教育的涵義及其關系
(一)職業院校德育的涵義
德育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的教育,就是為培養和提高受教育者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而進行的教育。職業院校德育工作就其內容來說是十分廣泛的,它包括政治、思想、法律、道德、心理等多方面有機統一的教育。職業院校德育工作者根據一定社會或階級的德育要求和大學生身心發展的需要,遵循大學生道德的形成規律,通過一系列的教學教學、輿論宣傳等方式,有目的、有計劃地對大學生進行系統有效的教育和影響,并在大學生的積極參與下,使其逐步形成一定社會所要求的道德素質要求。其實質是把一定社會或階級的政治、思想準則、法律規范和道德行為內化為大學生個體的道德素質。具體來說,職業院校德育工作的目的就是通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實踐活動中的互動,把黨和國家提倡和推行的政治準則、思想觀念、法律規范、道德原則規范和心理健康要求轉化為受教育者個體的思想品德和行為。職業院校德育工作就是通過這五個方面的教育,提高大學生的思想品德素質,塑造當代大學生的理想人格。
(二)法律教育的涵義
正確界定法律教育的涵義是研究職業院校法律教育特點、內容、目的、現狀和對策的理論前提;深刻理解法律教育的涵義能夠更加明確職業院校法律教育的使命和責任,認識到當前職業院校法律教育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從而探索更加合理有效的法律教育方法和對策。法律教育,是指學校通過各種途徑進行的以普及法律知識為主的教育。就其狹義而言,特指一些法律院校和各職業院校的法律院系進行的法學專業的教育,在教育過程中,要求大學生熟知我國現行的法律內容,對部門法所涉及的法律知識、制度和理論要總體把握;能夠樹立其法律信仰與法律意識,并能夠靈活運用到現實的生活中去。
二、職業院校德育工作中法律教育的特點
法律教育作為德育工作中的一個重要方面,有其自身的特點,具體體現在這幾個方面:
(一)時代性
法律教育的涵義、內容、指導思想以及作用在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所表現出來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其隨著時代的發展變化而不斷地發展變化,不斷地豐富與完善,與時代和社會的發展保持一致的步調,因此它具有一定的時代性。
(二)融合性
德育工作中的法律教育,貫穿其他素質教育理論,將法律教育與其他素質教育不斷的互相滲透、互相影響、互相促進,這就是法律教育的融合性。其力求體現把法律教育與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等素質教育相融合,努力實現提高大學生法律素質,促進職業院校德育工作發展的目標。
(三)實踐性
職業院校法律教育的實踐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教育者對大學生進行的法律教育,都是通過一些實踐性的方式和方法,如課堂教學、講座等;另一方面是大學生將自己所學到的法律知識實踐運用到現實生活中來,如遵守和維護校紀校規、運用法律理論解決遇到的實際問題、從違反法紀者身上總結經驗教訓等。
(四)局限性
德育工作中的法律教育作為德育工作中的一個方面,是德育層面上的法律教育,而不是廣義上的法律教育,雖然與廣義上的法律教育有很大程度的相似,但在其具體的涵義、內容、目的和作用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有其相對獨立、特定的定義、范圍,其所要解決的問題也沒有廣義上所要解決問題來得廣泛,因此它不具備一般意義上法律教育的一般特征。可以看出,德育工作中的法律教育具有相對的局限性。
三、職業院校法律教育的內容
(一)律教育最基本的內容
對大學生進行以法律知識為主的普法教育,使大學生對我國的一些基本法、部門法等作基本掌握了解,增強民主法制觀念,懂得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懂得與自己生活有關的法律。而學生對于法律知識的學習缺乏一定的自覺性,因此,職業院校有必要通過一定的方式,如開設一些法律教育課程,對大學生進行普法教育。
(二)將法律素質要求內化為大學生的道德素質
將法律教育作為德育工作中一個重要方面來看待,法律在其現實意義上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它是社會安全穩定運行的重要因素。職業院校在進行法律教育的同時,要將法律知識所要求遵守執行的行為規范內化為大學生內在的道德素質,使之道德素質符合當今社會的要求。
四、職業院校德育工作中法律教育的作用
(一)使大學生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提高用法能力
在進入大學學習生涯之前,職業院校大學生很少有機會接受系統全面的法律教育,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更是少之甚少,因此,對于法律知識的掌握極其匱乏。而且職業院校并沒有足夠的時間和課程安排對所有大學生進行法律教育,將法律教育融入到德育工作中來,就能很好地使大學生對于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作一個整體上的把握理解。大學生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同時,有著一定的自覺性和實踐性來使自身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對于法律的學習,不能局限在知法的層面上,還應該提升至守法、用法上,做到知法、守法、用法相統一。通過學習法律知識,大學生渴望將之運用到實踐生活當中,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
(二)通過法律教育,提升大學生的思想道德水準
對于職業院校大學生的道德水準要求不能僅僅停留在對社會整體性道德水準的要求。職業院校是培養高素質人才的重要陣地,不僅要培養大學生的專業知識素質,更要培養高道德素質的大學生。對于整個社會來說,德治與法治是不可分割開來的,因此,德育與法律教育更是不可分離。在一定程度上,法律是他律,具有一定的強制性,道德是自律,具有一定的自覺性,在德育工作中融入法律教育,不僅要求大學生在行為上遵紀守法,更是要在觀念上樹立法律至上,將守法內化為自身的道德素質要求,將他律轉換為自律。
(三)通過法律教育,促進職業院校德育工作的全面開展
職業院校德育工作并不僅僅是狹義上的思想品德教育,它包括多層次、多方位的整體性教育。德育工作要想得到全面開展,法律教育作為元素之一必不可少。通過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教育,能夠有效地促進職業院校德育工作的全面開展。
五、當前職業院校德育工作中法律教育的現狀及其對策分析
(一)法律教育方法不盡合理,教育與實踐相脫節
就教學方法而言,職業院校法律教育存在的最大問題莫過于長期以來法律教育方法的老式化、僵硬化。大多數職業院校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教育,大多數都是通過講授式或“填鴨式”的教學方法,采取一講眾聽、法律宣傳等一些老舊的方式,而很少采用新的現代教育方法。大多局限在召開法律講座,組織大學生聽有關法律界人士講法律、偶爾組織大學生觀摩刑事審判活動等方面,而且只注重表面的形式主義,忽視其內在。法律教育方法的不合理,直接導致法律教育與實踐相脫節,造成法律教育的效果并不明顯。通過這種教育方式獲得的法律知識,不能夠達到法律教育的實效,對于法律教育實踐可以說是毫無用處。唯一能夠將法律教育付諸實踐的也只有法學專業的大學生,但其只是在大學末期進行實習評估時所進行的實習,并不能夠或很少達到法律教育的目的。良好的法律教育實踐是實現法律教育目的的一個必不可少的步驟,只有將有用的法律知識通過有效的方式運用于實踐,將法律教育方法與法律教育實踐相結合,才能做到學以致用。
(二)法律教育的師資隊伍力量有待提高
就學校這個教育主體而言,對于很多職業院校來說,專業性的法律教育工作者僅局限于法學專業的院校、院系,其他院系缺少專業性的法律教育工作者。而且這些專業性的法律教育工作者在平時的日常教學和活動中很少與其他院的法律教育進行互動性的交流。另外,一些教育者雖然掌握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但其缺乏實踐經驗,遇到實際問題就束手無策,對學生也是進行書面上的灌輸式教學,并不能夠起到很好的實效,達不到法律教育的既定目標。
結語
要想取得良好的法律教育,就必須建設優秀的教育師資隊伍。首先,職業院校自身要培養高素質人才的法律教育工作者,任課老師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質要求和法律素質要求,并能夠以自身的行為為學生樹立良好的模范榜樣。其次,職業院校法律教育工作者并不應該僅僅局限在教師這個行業內,職業院校是具有開放性的,教師的來源可多渠道化。比如可以聘請外校知名的法律教授、律師事務所、法院的工作者來校進行授課講解,通過一些典型案例,使學生從案例中學習法律知識,提高自身素質。
作者:劉君 單位: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
【參考文獻】
[1]李永剛.提高高校德育教育實效性分析[J].山西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4(3):15-17.
論文摘要:我國成人高等教育的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個具有極大規模的教育形式,高校是我國成人教育形式開展的重要載體和實施場所,和本科教學一樣成為高校工作任務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社會各領域對法律人才的需要及法律職業人員所具備的知識和技能要求更高、更全面,成人高等教育模式如何切合實際,為社會培養更多更全面的法律人才,本文就此問題進行思考。
“成人教育是由傳統的學校教育向終身教育、終身學習發展的一種教育制度,是在傳統的學校教育之外,對全體國民素質進行不斷的提高和發展的廣泛教育途徑,其形式、層次可以多種多樣,其內容可以無所不包?!?我國成人高等教育的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個具有極大規模的教育形式,高校是我國成人高等教育形式開展的重要載體和實施場所,和本科教學一樣成為高校工作任務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在我國高校成人高等教育中,已取得了許多成功的管理經驗積累,但是我國成人高等教育也面臨著教育觀念、辦學模式、管理模式全面改革和創新的新形勢。法律教育的準確定位,直接影響到我國合格法律人才的培養標準、培養規格、培養方式與方法等方面的定位。
一、我國法律教育的現狀及成因
隨著我國普通高校擴招的大潮,我國成人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法律教育的教學觀念、辦學模式、管理模式在新形勢變化之下顯得混雜和目標不明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教學觀念的應試性。參加成人高等教育的學生大部分已工作多年,社會閱歷比較豐富。隨著社會的發展,各行各業對人才素質和技能要求越來越高,所以想通過成人高等教育提高自己在各自行業的競爭力和優勢,而大部分行業評價和選擇優秀人才的標準在于工作人員所取得的學歷和資格憑證,這使得很多參加成教學習的學生急于就成,并不把學會知識作為重點,而是以獲得文憑作為目標;作為教學單位,高校成人教育借鑒了應試教育的模式,就教學內容和考試進行有針對性的教學,在知識講解和知識傳授的全面性上有欠缺,偏重傳授知識和培養技能,而忽視人文素質的提高。
第二、辦學理念的商業化。在市場經濟環境的趨動下,高校成人高等教育趨向于以經濟為主導,忽視成人教育的多功能性。原因在于隨著辦學機構增多,專業設置相近,學生生源減少等客觀因素的影響,生源的競爭不可避免,為追求經濟效益,降低教學質量的弊端突現,使得許多原本重視社會效益嚴把質量關的辦學理念受到沖擊,逐漸以考試合格率的理念來指導教學計劃的實施。
第三、教學模式的非實際性。一是法學教育存在一種傾向,即法學教育成為法學理論的教育,這些法學理論往往脫離中國的社會現實,對實在法及其存在的問題關注不夠;二是法學教育過于偏重知識的灌輸,缺少對能力的培養,不能滿足法律職業的需要。相比之下,由于我國目前國家所屬的法律院校和法律研究機構的職位有限,對理論型法律職業的人才需求十分有限,許多成人高校辦學機構在課程設置及管理上,一切以普通高校為模板,教學內容陳舊落后,重視“雙基”教育,行政設置模仿普通高校,管得過死,脫離成教學生實際,這無法滿足他們提高學歷與“充電”的雙重要求,缺乏注重成教生學習背景和自身特點的人文精神。
一、 法律教育的應變對策及發展
1、利用高校在成人高等教育中的辦學優勢?!吧鐣髁x市場經濟是通過市場調解,是有限的社會資源流向效益好的企業或部門,這樣必然會加快企業或部門之間的競爭,而企業和部門之間的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資源的競爭,人的因素決定企業的成敗,要提高人的素質關鍵在教育” ,高校是法律教育的最主要載體,所以高校決策者應努力挖掘自身優勢,“要立足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戰略高度,應把成人高等教育納入到學校的重大發展方向中來。” 整合校內辦學資源,積極架構學習平臺,讓成教學生在學到知識的同時,真正地學會將專業知識與實際相結合,真正實現理論對實踐的指導作用。隨著市場經濟改革的深化,目前以本科教學為主流的學習模式會發生變化,多元化的方向發展,普通高校應及時地調整辦學觀念,將成人高等教育與本科教學一起抓牢,逐步提高師資隊伍建設,通過平衡發展來實現高校的可持續發展。
2、了解法律教育學習群體的內部結構,合理構造有針對性和實效性的教學模式。高校法律教育學習群體可細化為幾種參與類型:一是在校學生,包括在讀本科生、大專生及中專生,在校學生為了在上學期間增強自身實力,積極通過學習第二學位來獲得社會競爭力的提高;二是在職從業人員,在這部分人中,一部分是專業法律在職人員,力圖通過再學習的方式實現“充電”,另外一部分是非法律在職人員,處于對法律的興趣或者獲取學歷的要求。
此外,緊密聯系市場人才類型需求,也是設置成人高等教育教學計劃的重要內容,目前,我國市場急需以下幾種法律人才:一是熟悉涉外法律方面的人才,比如WTO法律人才、涉外律師,在全國十幾萬名律師中,能辦涉外事務的不過2000多人,能夠熟練用外語參與談判、簽訂合同的律師僅有二三百人,而且有一大半都集中在北京等大城市;二是擅長房地產方面法律的人才,這些人才除了要熟知關于房地產的法律法規,最好還要了解關于房地產方面的技術知識,像房地產按揭工作等;三是側重金融方面的人才,包括保險、投資、國有資產、期貨、證券等方面的律師、人;四是熟悉知識產權法的律師,除了掌握有關知識產權法的基礎理論外,還要關注國際上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最新發展情況。知識產權近年來不論在國內還是在國際上都有新發展,而且還在不斷增加完善,所以必須跟得上發展。
法律教育學生的多樣性及社會對法律人才需求的多面性決定了高校決策者在制定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學模式時必須采用人性化管理,以學生為主體,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應通過開放性和因材施教的管理模式,滿足學生的需要。因此,成人高等教育的各個教育的基本環節,都要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在教學方法上要適應學生的特點,在教學內容上要滿足學生的求知欲望,避免教條式的羅列知識點;在素質和能力的培養上要體現學生發展的需要,授課過程中了解學生在平時遇到的法律困惑,以此作為案例,更好的與教學內容相結合;在教學的組織和管理上要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努力改變全日制教學中的只“教”與只“學”的刻板模式。
3、堅持以創新為核心,在辦學指導思想、師資隊伍建設、課程改革等方面堅持創新,體現創新精神,才能實現我國成人高等教育的創新發展。針對目前法律教育中為教學而教學,只注重教材內容,沒有與現實法律化境相聯系的缺陷,這種人文精神的培養講成為法律教育的一大突破點。清華大學法學院許章潤教授認為,”法學教育培養了世界上最大規模的法律從業者群體…如何使法律人充盈著的人文精神融人到我們的法律理性中去,從而使法律和法學以生活本身作為服務的對象,以人性的認識和發揚作為法學教育所要培養的學生的內心素質。如何使法學教育充盈著人的情感,如何使法律人保持人的基本的常識、常理和常清,使法學和法學教育充盈著人道意義,這應該是所有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應當遵守和追求的一個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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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曉菁.“市場經濟條件下搞好成人教育的思考與探討” [A]. 科技信.2008年第35期.
論文摘要:法制教育是適應我國踐行法制社會,建立法律體系的根本保障。它有效地推廣了我國現行法律制度,保障了我國社會、經濟生活的有序發展。本文以中職生法制教育為背景,分析指出了當前法制教育中所存在的問題,并針對這一系列問題提出了相應對策。
1法制教育與社會聯系不緊密
我們知道,任何理論知識都是建立在社會實踐之上的。對于法律來說,其理論知識的價值正是體現與實踐之上。與社會實際不相符或者說脫離社會的法制教育必然是失敗的。
從當前中職生法制教育課程安排來看,其大多沿用了以前的老版本,并以國家宏觀法制法規為基礎,缺乏細節性與實際性。這往往導致學生對法律知識的了解不透徹,在實際法律案件中不能隨機應變,靈活運用,抓不住頭腦。
其次,在教師的講解上,教師往往采取傳統授教方式。即以理論為主導,缺乏必要的實際案件分析。這使得學生的法制教育出現單一化,狹隘化。法學是一門實踐的學問,隔絕社會,封閉教學,很難培養出適應社會,為社會作出貢獻的優秀人才。
2法制教育中缺乏人性化教育
法律社會建立的基礎與法律價值的體現是以“以人為本”為基礎的。在中職生法律教育中,應當體現以人為本的精神,才能更好地體現法律的價值。在法律教育中,存在以下兩點問題:
2.1教學中,教師為教而教
在法律教學中,教師的教育方式直接影響著學生對法律理解。在我們平時的教學過程中,教師往往采用自己的習慣與方式傳授。其中,許多不利于學生接受與理解的方式也一并用上。這使得在教學過程中因為教師不當的教學方式導致師生間溝通不暢。甚至出現由于教師的歧義教育使得學生對重要知識點產生偏差理解。其次,由于不當的教學方法,往往會導致學生與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難以達到默契,不能很好地相互融合。
同時,在教學上出現許多老師照搬書本知識的現象,在教學過程中,完全是固定的框架知識點,很少融入學生的智慧和思維。這導致教育的單一化,而非互動。
2.2學生積極性較低
我們常說,興趣是最好的老師。法律教育與學生而言,困擾著法律教育發展的重要因素即是對法律教育的積極性。法律教育以其枯燥、死板使得學生望而卻步,無法真正融入其氛圍中,這對法制教育課程的開展造成了阻礙作用。
3法制教育對策研究
提倡建立法制社會,其目的就是推廣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使全民具有法律意識。其中,法制教育則是實踐這一號召的重大舉措。因此,健全法制教育,加強學生法律意識以及法律常識的培養,強化其法律素養就成為關鍵。
我國中職生法制教育現行矛盾主要體現與以下三個方面:來自與硬軟件支持上的矛盾,來自與教師個人素質的矛盾,來自于學生自我法律認知上的矛盾。要解決我國中職生法律教育中的瓶頸,應當從三個方面人手。
3.1政策的支持以及第三方的扶持
中職生處于人生的關鍵時期,接受新的知識較快,同時對于已培養的思維定勢很難改變。中職生法制教育基礎薄弱,法律意識不強,這來自與從小的素養。很多學校僅僅依靠聘請當地派出所作宣傳,因此學生從小接受的法律教育是狹隘的。不全面的法律教育影響著其對法制的認識。
另外,來自與其他第三方的影響,包括社會對于法制的宣傳,家庭教育中法制教育的滲透與積極引導,也對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具有積極作用。
3-2教師個人法律素質的培養
教師對于學生的影響是深遠的。構成教師在教學上對學生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其自身專業素質、自身個性與自身對法制教育的態度。
在法制教育中,教師肩負著培養學生法律意識與傳達我國現行法律發規的重任。在中職生法制教育中,教師應當注重自身條件的取長補短,為學生法制教育的學生提供良好的氛圍。首先,在教師自身專業素質上,教師應當不斷學習,與時俱進。教師的法律思維應當活躍,應當認識到我國現行法規的越來越人性化和全面化。只有教師具備了良好的法律素養,才能為中職生法制教育提供可靠的智力保障。其次,教師自身個性是構成教師人格魅力的重要因素。一個正面的教師形象是促進師生關系良好發展的關鍵。構筑新型良好的師生關系,教師應當用自身修養去感化人,與學生走在一起,為法制教育活動的開展提供合理的氛圍。再次.教師對于學科的關心和熱愛程度將直接影響學生對其學科的認識。只有教師在行動上的影響才能強化學生對法制教育的熱愛。
3.3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