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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責任審計的性質分析
所謂經濟責任審計,顧名思義在責任,是經濟責任。責任的主體承擔者是人,是負責人,即被審計單位的負責人或領導干部。通過審查領導干部任期內的生產經營管理全過程的“事”,最終對這個“人”進行獨立、客觀、公正的評價。這個過程是復雜的,審計是要有依據和標準的,定性是要準確的,因為它關乎被審計領導干部的能力素質、業績水平,甚至政治前途和切身利益,同時也涉及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甚至發展前景和各方利益。
二、目前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審計機構體制弊端難以解決,造成經濟責任審計時而不嚴肅,流于形式。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實質是內部審計,是企業集團下設的內部機構,是一個行政管理部門,在行政上與企業領導有上下級隸屬關系,在業務上與各部門之間有業務往來,受同一系統、同一單位各種錯綜復雜的人際關系和人事關系的干擾和束縛,本身不能完全獨立。當審計結論觸及相關領導或部門利益時,必然遭到抵制和干擾,妨礙審計獨立性的發揮。為了協調好審計與相關領導和部門之間的關系,保證自身工作的正常開展,不得不與其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協和讓步,結果既損害了審計的權威性,又影響了結論的準確性。由于不能保證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公正性,造成經濟責任審計走過場、不嚴肅,流于形式的情況時有發生;造成其審計結論不能全面、客觀、真實地反映出該經濟責任審計的全貌,實質意義大打折扣。
(2)經濟責任審計依據不充分、標準不統一。由于經濟責任審計更多的是集團審計,有的企業集團規模龐大,板塊較多,數量眾多,兼并重組、跨行業、跨所有制甚至跨國經營。其內部的復雜性對整個企業集團的人、財、物管理要求很高,難免出現管理問題。如管理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標準不統一。這樣會給經濟責任審計帶來困惑,在具體審計過程中出現審計缺少審計依據或依據不準確,而得出錯誤的審計結論,并且也給審計人員自身帶來一定的審計風險。
(3)被審計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部分缺乏真實性。由于企業集團一般都實行內部嚴格的各項指標考核制度,而考核的結果又與其自身的經濟利益甚至政治利益掛鉤,有些企業領導者從自身利益考慮,授意、指使、命令下屬有關部門,尤其是財務部門做假賬、算假賬、報假賬時有發生;另外被審計單位部分財務人員業務水平較低,做出的賬務處理和提供的財務報表失真;還有被審計單位部分人員態度不端正或配合不積極,這在一定程度上給經濟責任審計帶來一定的難度,有可能讓經濟責任審計做出偏差或錯誤的結論。
(4)經濟責任審計方法具有一定局限性。由于被審計單位業務繁雜或業務量較大,會計賬簿或憑證較多,審計人員一般采用抽樣審計的方法,而沒有進行全面徹底的詳查,難免會使一些問題疏漏或未引起足夠重視,結果造成應該發現的問題而未被發現,甚至可能有重大問題未被審出,造成審計結論與實際情況有偏差甚至差距較大。另外,審計人員主動找被審計單位相關領導和部門人員座談較少,造成有些在紙面上沒有反映出來的問題未被發現。還有,審計過程中沒有引入電話、郵箱等舉報手段,造成經濟責任審計震懾力度不夠。這些都影響審計結果。
(5)經濟責任審計人員自身存在的問題。一是審計人員專業知識狹窄,工作經驗不足,業務能力不強。目前許多內部審計人員從財會工作轉到審計工作中來,專業知識僅僅局限于財務會計方面,工作經驗也局限于此,業務比較單一,工作思路狹窄,很難勝任當前全面復雜的審計工作。當前的經濟責任審計,既包括傳統的財務審計,又包括工程審計、物流審計、人事審計、生產經營管理等全方位的審計,但這些審計不可能全部配備具有相應專業的人員進行,除了配備工程各專業的審計人員以外,其他方面就需要經濟責任審計人員博學貫通,思路開闊,業務面廣,工作經驗豐富,勇于實踐擔當。二是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政治素質亟待提高。由于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具有特殊性,主要是被審計單位的負責人或領導者,而且有的負責人或領導者職位較高,甚至高于審計部門的領導,在審計過程中難免會受到被審計單位負責人或領導的干擾。另外,有些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政治素質不高,有時主動拉關系、送人情,不按原則辦事,故意隱瞞違法違紀事實,或輕描淡寫、敷衍而過;有時貪贓枉法、收受賄賂,借機謀取個人私利。三是審計人員工作態度消極,工作方法陳舊,工作質量不高。由于審計工作具有一定彈性,具有一定難度,具有一定深度,有些審計人員知難而退。工作方法上仍沿襲傳統慣用幾十年的套路不放,不專研改進和創新,只注重審計數量,不注重審計質量,造成工作走過場、重形式,結果審計工作卻不被最高層領導重視,自己把審計工作的發展前景黯淡了,走向了死胡同。
三、做好經濟責任審計應采取的措施
(1)把經濟責任審計上升到更高更合理的層次。建議在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甚至受股東會(股東大會)直接授權和管理。從更高的更合理的層次和角度,更加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如果是中央直屬企業可以嘗試由國資委以外派所在單位駐在組的方式直接管理,省屬企業也可參照執行,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力度。
(2)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大型企業集團,要完善制度建設,要統一標準規范,使經濟責任審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嚴格按審計程序、審計原則和審計標準進行審計,使審計過程具有說服力,審計結論具有準確性。
(3)加強指標考核的嚴肅性。企業集團董事會要從頂層設計和政治層面,對所屬被審計單位負責人或領導干部的考核進行嚴格要求和準確界定。對弄虛作假、粉飾業績的情況一經查出數倍考核,甚至不再任用的強制規定,或者貪污受賄、違法亂紀一經查出徹底考核,甚至移送司法機關接受刑事處罰。以此來保證其生產經營的真實性、準確性,為經濟責任審計對其審計結論進行準確定性,如實評價。
(4)創新經濟責任審計機制,采用更為科學實用的審計方法。面向企業集團內部招聘具有以財務會計和工程專業為主的具有多學科、多崗位、多經驗的復合型人才充實到審計隊伍中來,或者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上述類型的復合人才,以一種全新的模式和體制,做好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聘用高水平的審計人員充實經濟責任審計隊伍,安排合理充裕的審計時間,盡量開展全面全方位的經濟責任審計,力求得到更加全面、公正、準確的審計結論。企業可以嘗試實行內外聯合的審計制度,即由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部門與聘用外部中介機構聯合進行審計。既解決了內部審計力量的不足,又保證了審計項目的充分開展,還能在一定程度上實現審計結論的客觀、公正、獨立性和準確性。目前,鞍鋼集團公司采用這一方式,效果顯著。
關鍵詞:風險導向;經濟責任;運用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1-0-01
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是在賬項審計模式和制度審計模式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以被審計單位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為導向,對可能引起重大錯報的內、外部風險因素進行評估,以此確定審計范圍和重點的一種審計模式。針對經濟責任審計特殊性,將風險導向審計模式運用到經濟責任審計中,不僅有利于降低審計風險,而且有利于提高審計效率。
一、經濟責任審計中運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必要性
1.適應當前經濟環境的需要。近年來,我國進行了一系列的經濟體制改革,財政投入不斷加大,公共資金管理和使用關系到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而公共資金管理使用中決策失誤、損失浪費和腐敗行為屢見不鮮。為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經濟責任審計中引入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可以有效發揮審計對權利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作用。
2.有效控制審計風險的需要。在制度審計模式下,在強調內部控制系統是關注重點時,不自覺地忽略了其他風險要素,審計風險相對較大。而風險導向審計要求審計人員首先對被審計對象及其環境進行了解,將風險評估與審計程序緊密的聯系起來,并將審計資源合理地分配到高風險領域,有利于審計風險的控制,審計質量的提高。
二、創造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運用的條件
1.完善法律環境,建立完整的審計規范體系。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的操作規范,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將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引入到經濟責任審計之中,通過細化審計程序、質量控制方法,規范內部控制制度、被審計對象評價標準等措施,使審計人員能夠有章可循。完善的法律環境,既可以對審計人員起到保護作用,也可以對審計人員起到監督作用。
2.提高風險意識,增強審計人員職業判斷能力。要適應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運用,首先,要求審計人員時刻保持風險意識,要意識到風險貫穿審計全過程,保持高度職業謹慎態度;其次,要增強審計人員職業判斷能力,特別是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方面的能力,提高發現重大錯報的概率。審計人員素質的提高是風險導向審計模式運用的前提條件。
3.創新審計方法,提高審計效率和審計質量。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是在制度基礎審計模式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審計方法并沒有脫離制度基礎審計模式下的審計方法。傳統的審計方法和分析工具仍然適用,如調查審閱、核對分析等。而隨著計算機技術的應用,被審計對象的管理方式發生了變化,充分運用計算機技術輔助審計十分必要。結合傳統的審計方法與計算機審計方法,創新多種分析方法,便于進行分析測試和風險評估,準確找到審計中的風險控制點,可以提高審計效率和審計質量。
三、風險導向模式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運用
1.充分做好審前調查,防范審計計劃風險
審前調查是審計計劃階段的重點工作,是防范審計計劃風險的重要屏障。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首先要了解被審計對象個人的基本信息,如任職期間、分管工作范圍等,其次要對被審計對象任職單位的情況進行了解,如職責范圍等,同時還需要了解與被審計對象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的宏觀經濟政策等情況。在此基礎上,審計人員應運用自身的職業判斷能力,進行重大錯報風險分析和評估。在識別并評估各種風險厚,以風險為導向,科學合理地分配審計資源,編制審計工作計劃。
2.多種分析方法運用,控制審計證據風險
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為有效控制審計證據風險,需采用多種分析方法,實施內部控制測試、分析性測試與詳細的余額測試。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首先采用會計環境分析法,即通過對財務人員素質、內控制度等形成會計環境的重要因素進行分析,評價控制風險。如審計調查了解到財務人員素質不高,且更替頻繁,則財務管理工作帶來一定的風險,則應由抽查法改為詳查法來進行審計。其次運用關聯分析法,對相關聯的事項進行深入分析;運用對比分析法,通過同一科目的橫向、縱向對比,從中挖掘審計線索;還可適當運用調查詢問等方法。
3.審計評價客觀公正,規避審計報告風險
撰寫審計報告是審計報告階段的主要工作,相對應的報告風險是審計全過程的最后風險環節,這個環節的主要控制點是要嚴格依據充分的工作底稿編制審計報告,使審計報告有堅實的證據基礎。由于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對被審計對象的評價是審計報告的關鍵部分。影響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風險主要有審計人員未能發現財政財務賬目中存在的舞弊和錯報風險,對審計對象評價不恰當風險等。因此,在進行審計評價時,要以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證據表為基礎,以客觀謹慎的態度,對被審計對象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最終撰寫恰當的審計報告。
參考文獻:
[1]李金華.審計理論研究.北京: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出版,2005.
[關鍵詞] 高校 經濟責任 審計
隨著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一項獨具中國特色的審計監督形式建立、發展起來。近幾年,高校內部審計也在逐步探索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但由于此項工作開展時間短,經驗不足,工作中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如何適應形勢發展要求,積極探索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在加強學校內部管理和促進黨風廉政建設中的積極作用,是擺在我們審計工作者面前的課題。現結合工作實際,談談開展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著力點。
一、工作基礎――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1.要建立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相關規章制度
在長期的審計工作實踐中,我們充分認識到制度建設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規范審計行為、防范審計風險的重要保證和客觀要求,所以,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中,也要做到制度先行,并在工作過程中,要及時總結經驗,進行修訂和完善。特別要在制度中明確被審計對象、審計原則、審計內容、審計程序、聯席會議制度、審計結果利用以及審計工作責任等內容,并要明確學校組織部、人事處和紀委、監察處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應該負有的職責和義務,以及審計結果要作為考察、考核、任用、獎懲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這樣,才能使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從源頭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2.要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
由于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嚴肅性的工作,涉及面廣,內容復雜,要求高,為建立起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有效機制,要建立起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一般來說,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應由組織部門牽頭召開,成員由紀委、監察處、組織部、人事處、工會、財務處和審計處領導組成,聯席會議主要職責是商定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交流、通報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研究、解決經濟責任審計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審議審計報告,監督檢查審計結果利用和整改落實等情況,特別是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把握不準、責任不清、審計小組難以解決的問題,通過聯席會議集體審定。通過建立起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學校組織、人事、紀委、監督處等相關部門相互支持、配合、協調、溝通的作用,形成經濟責任審計的合力,同時也規避了審計風險。
3.要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立項和工作程序
經濟責任審計程序,是審計人員必須遵循的基本步驟,也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操作規程。首先,組織部門委托是立項和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前提,;其次嚴格執行審計工作程序是防范審計風險的重要保證,在經濟責任審計立項后,要根據審計項目實際需要,組織安排人員成立審計組,明確人員分工,然后按審計程序,進行審前調查,編制審計實施方案,送達審計通知書(被審計干部個人及所在單位),召開經濟責任審計見面會,也稱進點會,在正式實施審計前召開,組織部、審計處、被審計干部及所在單位領導和主要干部參加,具體提出審計工作要求以及做好聯系溝通工作,同時,逐步推進審計公示制度,在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進行審前公示,向廣大教職工公布審計事項,也歡迎反映問題,監督工作,最后進入審計實施階段。
二、工作實效――抓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的幾個環節
1.抓好審計調查取證環節
審計調查取證是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的關鍵環節。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要根據被審計干部及所在單位的情況,通過有針對性和目的性的調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取得真實可靠的審計證據。
一是做好審前調查,這是開展審計的基礎性工作。在正式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前,應采取召開座談會、實地考察、查閱檔案資料等多種方式開展審前調查。首先是制定詳細周密的調查方案,針對被審計干部及所在單位的實際情況擬定調查提綱,對調查內容和人員進行分工;其次是深入細致開展審前調查,采取調查和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內部調查相結合的方式,調查主要是走訪主管部門、紀委監察、組織部門、財務部門等,了解是否有群眾舉報以及反映問題等情況,在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內部調查了解基本情況,包括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基本情況,如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等,被審計干部的職責范圍,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有關重大經濟決策事項和重大經營決策事項的情況等。在此基礎上,針對不同的審計對象,制定審計方案,確定審計重點。
二是做好審中調查取證,這是審計實施階段的重要工作。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除了運用常規的審計取證的方法,如檢查、監盤、觀察、查詢及函證、計算、分析性復核等,就審計中遇到的問題,還可以運用以下方法收集了解有關情況,如有針對性地進行個別談話和召開座談會聽取廣大干部職工對被審計干部的反映和評價,特別是職責履行、民主決策、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廉潔自律等情況,查閱有關文件、會議記錄、紀要、函件、通知等,以掌握與審計事項相關的資料。在調查取證中,首先是抓住重點,有的放矢,圍繞審計方案和重要內容進行調查取證,特別是針對內控制度的薄弱環節進行重點檢查;其次是去偽取真、去粗取精,把審計調查所取得的資料進行匯總和梳理,注意發現重要線索,并分析性質和重要程度選取審計證據。通過審計調查取證,可以有力地支持我們的審計意見,為審計評價提供證據支撐。
2.抓好審計評價和審計報告撰寫環節
審計評價和審計報告的撰寫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和難點。由于我國尚未建立起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加之高校也未建立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目標,給審計評價和審計報告撰寫帶來一定的難度。
一是做好審計評價。經過充分的審計取證,下一步就是要把審計證據進行整理歸納,最后落實到對被審計干部的審計評價上。對于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要通過對其所在部門、單位的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審計,對被審計干部應負有的經濟責任進行綜合評價。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依法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基本原則。審計評價首先是圍繞被審計干部的相關經濟責任進行評價,不能把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和對被審計干部業績全面評價等同起來,同時對于依據不足、性質不明、責任不清或政策法規不明確的事項,不寫入審計報告,更不做出評價;其次要注意區分責任,要劃清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前任責任和后任責任、個人責任和集體責任;最后要肯定與否定相結合,既要肯定被審計干部任職期間的成績,又要指出問題和不足,對于履行經濟責任成績突出的,應建議組織部門給予其表揚,對于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要落實責任,堅決整改。這樣,審計評價客觀公平,實事求是,才能得到學校領導及相關部門的肯定和被審計干部及所在單位的認同。
二是審計報告三級復核制。經濟責任審計成果很大程度上反映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質量上,所以,要重視審計報告的撰寫與審定。首先,審計小組在充分取證的基礎上出具審計報告初稿;其次,審計組長(一般為審計處處長)對初稿進行復核,進行進一步的修改,對存在問題和審計意見,特別是涉及到被審計干部評價和責任界定,要十分謹慎,如有必要,要求審計小組再進一步核實和取證,在此基礎上修改審計報告,審計組長審核后作為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送被審計干部及所在單位征求意見,有異議則審計小組再次核實并報審計組長審核;最后,召開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由聯席會議成員集體審議審計報告,特別是對于審計評價做到集體審議并最終定性,落實責任。這樣,審計報告經過三級復核,提高了審計報告質量,達到了降低審計風險的目的。
3.抓好審計結果利用環節
開展審計工作,發現問題不是目的,糾正錯誤、整改問題,以促進單位加強內部管理,這才是審計的目標。首先,要通過制度詳細規定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要將審計結果作為對干部考察、考核、提拔任用、獎懲的依據,審計結果報告要進入干部個人檔案和廉政檔案,對于審計查出的有關人員違法、違紀問題應予黨紀、政紀處分的,交由干部管理部門或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其次,要注重抓好審計整改意見的落實,要將發現的問題寫入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后,與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和被審計干部交換意見,對反映的存在問題以及提出的審計意見和建議,要求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和被審計干部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并將整改情況寫進正式印發的審計報告,改變以往審完即止的狀況,真正發揮了審計的“糾、幫、促”的作用。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單單靠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的力量難以發揮出其巨大的威力和震懾力。只有學校領導重視和支持,相關職能部門配合,才能發揮出經濟責任審計的最大效力。我們相信,隨著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的深入開展,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會不斷完善和發展,在健全領導干部監督管理體制、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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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伴隨著中國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進程產生并發展起來的,是政府為加強管理和監督,防止和治理而采取的重要措施。與常規審計相比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具有受托性、專一性、事后性等特征,加上審計環境污染等因素,其風險較高,如何正確認識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并采取有效的措拖加以防范,已成為審計必須關注的問題。為此,筆者將從內、外兩方面分析審計風險的成因及表現,并有針對性地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
1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
隨著改革開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審計環境日趨復雜化,審計風險已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尤其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性決定其審計的風險尤為突出。了解、認識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成因,才能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進行有效的防范,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1.1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內在因素
(1)審計程序的實施不合理。審計機關出于各種主觀或客觀的原因,導致審計機關要在各個階段、各個單位合理分配技術力量,審計人員嚴格實施審計程序進行審計產生一定的困難。一旦簡化了審計環節,減少了必要的審計力量,就會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
(2)審計材料不規范。審計材料不規范,條理混亂,語言不清,詞不達意,不能如實反映客觀存在的問題,或語言絕對化、含義模糊等,都會造成經濟責任審計產生風險。
(3)審計證據不充分、復核不嚴謹。審計復核,也就是后續審計,是審計結果進行的復核和再次檢查,是一種亡羊補牢的補漏措施。而審計復核只是走走過場,相關人員工作態度不端正,工作作風不嚴謹,導致加大審計風險產生的可能。
(4)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低。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查賬能力,還要熟悉宏觀經濟管理知識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具備綜合判斷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不夠全面,嚴重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
1.2產生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外在因素
(1)審計對象的復雜性。隨著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經濟活動日益復雜,而經濟責任審計的難度加大,風險也就隨之增大。在我國人們受到幾千年封建思想的影響,法制觀念淡泊,被審計單位或領導復雜的社會關系可能會阻礙正常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社會關系復雜,審計風險就越復雜。
(2)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不完善。各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建立與執行程序是否嚴格、清晰、有條理影響到該單位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對經濟責任審計產生一定的影響。
(3)審計技術方法的局限性。審計工作本身在不斷發展,審計技術為了適應審計工作也隨之不斷發展,然而目前的審計技術方法弊端突出,已遠遠不能適應現代審計的要求。
(4)審計法律法規制度的不完善險。改革開放以業,我國的審計法律法規不斷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適應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活動的完善的法律法規體制,這就給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帶來困難,產生了一定審計風險。
2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范對策
防范和控制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關鍵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避免和預防引發事件,堅持“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原則,采取各種措施對審計質量進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審計檢查質量和評價質量。通過責任審計風險成因的明確,我們要想防范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就必須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對策。處理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應從預防階段開始。
2.1建立健全各項法律法規、制度、避免審計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監督領導干部經濟管理行為的有效手段。隨著《審計法》的假改,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確立,經濟責任審計將從由政策推動轉化為法制推動。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項法律法規和指標體系,使得經濟責任審計有法可依,執法必嚴,由其重要的是完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這樣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實踐的規范性,從而使經濟責任審計成為一項對于領導干部的強有力經濟監督形式。
2.2履行相關審計程序,減少審計風險
嚴格的審計程序是確保審計行為合法和審計質量可靠的前提。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立項必須有受托依據,審計方案的編制必須詳細、認真,做好事前調查,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下達審計通知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經濟責任審計法規的日期要求;在審計實施階段,應貫徹”雙向承諾制度”;在審計終結階段,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前,要征求被審計單位及其領導千部的意見,允許提出異議,并把好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結論的復合關。
2.3有效利用社會審計、內部審計的工作成果
部分工作委托給社會審計執行,以彌補國家審計資源不足的缺陷。利用社會審計的結果資料。國家審計機關應當與相關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聯系與溝通,在了解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獨立性及專業能力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針對性的審計程序,以證實并獲得客觀可靠的審計證據。超級秘書網
2.4加強教育和培訓,增強審計人員風險意識
經濟責任審計要求審計人員具良好的綜合素質、政治修養和道德品質。各級審計機關要提供必要的職業培訓,開展后續教育,組織審計人員進行審計理論研討,審計部門還應培養審計人員良好的審計風險意識,提高其在復雜的審計中靈活、有效的控制各種誘發的能力,正確地對待自各方面的干擾和壓力,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5加強審計風險的理論研究,完善審計手段
各級審計機關應該充分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認識和理解,從理論上為預防和控制審計風險提供指導;同時,鑒于當前審計手段的落后狀況,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進行審計方法的不斷創新,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真正做到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社會審計相結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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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錦余.趙新杰.經濟責任審計[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
【關鍵詞】中小學;經濟責任;審計問題;對策
幾年來,通過對農村中小學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不斷探索和實踐,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積累了一定經驗。下面對照自己實際工作遇到的問題,淺談完善農村中小學校長經濟責任審計所存在的問題與解決途徑改進措施提出了一些建議。
1.中小學校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問題
1.1經濟責任審計立項時間相對滯后
在實際工作中,一般的中小學校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都由教育人事部門在校長離任或調任以后根據局長室意見交辦,而校長調動的話,往往集中在暑期,調動的人員也比較多,審計部門在年初的時候也無法進行項目安排,人事部門也沒有完整的委托審計工作計劃。在人員調任或離任以后才突擊交辦,基本上都是“先離任后審計”或“先任命后審計”的現象。這種現象一方面使經濟責任審計陷于被動,給審計工作收集資料、核實問題、落實整改等征求意見帶來許多不便,同時,被審計人員離開原工作崗位,必然對審計整改工作的效果產生不利影響,難以達到提高中小學校長財務管理水平的目的;另一方面審計結果與中小學校長的任用出現脫節,導致經濟責任審計只能起到事后公證的作用,實際形成了“審歸審,用歸用”的不良現象,影響中小學經濟責任正常開展。
1.2定位不準確,理解不透徹
有的教育內審把農村中小學校財務收支審計定位為“經濟責任審計”。我們現在所講的經濟責任審計是指農村中小學校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質上經濟責任審計是一個廣義的概念,還包括法人的經濟責任審計,領導班子經濟責任審計等。在指導思想和實際操作中還存在經濟責任審計能包醫百病的情況,認為,只要農村中小學經濟責任審計,就什么問題都能解決了,超越了審計職能范圍。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的區別主要為:(1)審計對象不同;(2)審計目的不同;(3)審計內容不同;(4)審計時間不同;(5)審計程序不同;(6)審計方法不同;(7)審計文書不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常把財務報表審計成為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主要內容,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也依然放在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上,審計方法依舊以翻憑證、查會計報表為主,農村中小學經濟責任變相成了財務收支審計。
1.3審計結果運用不充分,責任審計難以開展
相對于國家審計中的經濟責任審計而言,中小學校內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起步較晚,適合本行業現有的審計制度與規范也不夠完善,使開展這項工作的法律理論依據不足。我們與某某學校學校的領導交換審計意見時,對于審計報告中列明的問題及提出的整改意見看也不看,僅僅只要求財務部門和相關人員去落實整改,上級主管單位的相關部門也未及時跟進給予監督和檢查,于是就出現年年審,審來審去還是一些老問題,流于形式的經濟責任內部審計就成了審計人員一次次反反復復的練習,經濟責任整改未引起重視,審計結果的運用效果差,因此,削弱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應有的監督和評價的職能。
1.4經濟責任審計存在幾個不明確、不具體情況
中小學經濟責任不明確,評價的標準不具體,不統一;追究責任辦法不完善。縣級中小學校單位數量大,內審機構人員少,經費緊缺。
2.解決中小學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的對策
2.1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審計制度
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體系建設,是教育內部審計有序開展的方向和規則保證。中小學經濟責任審計需要根據各類法律法規及學校的相關制度而進行,對于中小學校長經濟責任明確,是公平、公正評價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的前提和依據。而要明確經濟責任,首先做到事前經濟責任明確,事中有監督,事后評價實事求是,嚴格分清經濟責任,做到獎懲分明,避免走過場。其次,要完善離任交接制度,對于應屬前任責任,在交接時應予明確。近年來,我們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先后制訂《中小學經濟責任管理辦法》、《審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辦法》、《審計人員工作操作程序規范》、《校長離任審計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制度。有這些制度,對開展中小學校長經濟責任審計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工作就能有理、有序、有效開展。
2.2不斷創新審計方法,完善經濟責任的評價內容
按照《中小學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的辦法》規定的審計內容,明確經濟責任的評價內容,審計人員要運用科學方法實施審計,篩選出具有充分說服力的數據證據,要通過審閱、觀察、詢問、分析等方法獲取相關的審計證據,對所 取得的審計證據進行鑒定、評價,對懷有異議的審計證據,應該進一步核實,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在經濟責任明確的基礎上,對所取得的證據整理、歸類、分析,并記錄在審計工作底稿中,作為審計評價的重要依據,要做到條理化、系統化的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即將經濟責任建成一個完整的科學體系,這樣才有利于學校的管理,正確區分利益和責任,也使經濟責任審計有客觀、公正的基礎和評價標準。
2.3加強后續審計,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跟蹤檢查制度
加強中小學經濟責任后續審計制度,是促進審計結果的運用。經濟責任審計是對被審計對象做出客觀公正評價。經濟責任審計落實:一方面可采取審計結果公示、談話誡勉、審計處理、處罰等方式;另一方面應將審計結果納入審計對象的管理檔案和廉政檔案,與考核、任免、年度績效目標考評兌現結合起來。對處理處罰的違紀違規問題,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并將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及整改情況書面報告,專人負責,建立有關臺賬,根據審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學校經濟活動的內部管理和內部控制的建議和要求后,還應對學校執行審計意見或決定的情況和結果進行跟蹤檢查,必要時實行審計回訪,督促被審計學校及時逐項整改落實。
2.4加強審計結果的運用
中小學經濟經濟責任審計目的是為了客觀評價領導干部在經濟活動中的業績和對存在問題應付的責任,評價結果具有結論性的作用。它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環節,而審計評價結果質量的優劣,不僅關系到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而且直接關系到中小學校長的個人聲譽及政治生命。為主管部門提供考察和使用干部依據,促進加強中小學領導干部管理,提高領導財務管理水平。而審計報告只有在組織、紀檢部門和被審計單位充分運用后,才能體現其效能,達到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因此,要發揮中小學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必須充分利用好審計成果,強化審計功效,這也是深化中小學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根本。
2.5運用先進的審計方法和技術,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是核心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中學小學校經濟責任審計碰到的問題越來越隱蔽,審計工作難度和風險越來越來大。因此,我們經濟責任審計主要運用審計軟件,實行計算機審計,降低審計風險,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一是提高計算機審計技術的應用程度;二是要加快經濟責任審計數據庫建設。計算機審計必將成為審計工作重要的技術支撐,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必須探索通過運用計算機審計來推動和提高審計質量,防止因人為因素而使審計質量下降、審計風險上升。
3.結束語
中小學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復雜的工作,不是完成以上所說的幾項工作就能完善的,我們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不斷加強學習,進步創新審計手段,大膽探索,認真研讀相關的經濟責任審計,盡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學經濟責任審計規范,促進各項教育事業順利又好又快的發展,實現中小學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化、規范化,辦人民滿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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