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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技術性貿易壁壘;技術性法規和標準;國際貿易;影響;對策
技術性貿易壁壘(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簡稱TBT),主要是指貨物進口國家所制定的強制性的和非強制性的技術法規、標準以及檢驗商品的合格性評定程序所形成的貿易障礙。即通過頒布法律、法令、條例、規定,建立技術標準、認證制度、檢驗檢疫制度等方式對外國進口商品制定苛刻繁瑣的技術、衛生檢疫、商品包裝和標簽等標準,從而提高進口產品要求,以增加進口難度,最終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技術性貿易壁壘主要由技術法規與標準、質量認證制度、標簽和包裝要求,商品檢疫和檢驗規定、環境壁壘和信息技術壁壘等六個體系構成。
一、技術性貿易壁壘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并不是一開始就以貿易障礙的形式出現的TBT,和多數的非關稅壁壘措施一樣,是打著促進貿易的旗號而實際起著阻礙貿易的作用。TBT大都是為了保護本國消費者的利益而被各國提出并采用的,并曾對國際貿易的發展做過一定的貢獻。在國際貿易中規定產品應達到一定的標準,這有助于提高產品質量,保護產品的使用和消費過程的安全,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等。正是由于技術壁壘的出現,使得技術法規和標準在國際貿易中得到廣泛的應用,對國際貿易商品質量也有了健全的評估體系,這極大的推動了國際貿易的發展。但是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機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TBT還是以貿易障礙的面目出現,使原本有利于國際貿易發展的技術,變成了阻礙國際貿易正常進行的手段。
(一)技術性貿易壁壘對發達與發展中國家的影響
由于知識產權的強力推行及先進標準的采用,使世界資源配置及要素流動更集中的向少數掌握先進開發技術與制造技術的國家和大公司轉移。而其他國家在缺乏技術開發能力的條件下,只能跟在其后亦步亦趨。TBT已成為影響21世紀國際貿易發展的重要因素,也會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未來深入談判的重要內容。
實際上,TBT的最大受益者仍然是發達國家。因為他們在經濟技術方面的優勢,他們的技術專利、技術產品、版權等得以優先保護,取得了壟斷利潤;作為國際技術標準的制定方,也因擋住了其他國家同類產品對市場的進入而獲得壟斷利潤。TBT的受害者則是發展中國家。技術壁壘損害了發展中國家的利益。這不僅是由于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不發達、運輸、通訊工具比較落后,更是由于發展中國家的科技水平落后。發達國家的技術標準繁多,技術要求也普遍高于發展中國家,而且他們就是針對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商品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技術標準和技術法規,從而限制發展中國家的商品進入本國市場。TBT不僅影響發展中國家商品的出口,更重要的是影響了發展中國家從發達國家引進尖端技術和設備,以縮短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技術差距,最終使得TBT減少。但是這種新貿易保護主義手段的受害者不僅是發展中國家,也給發達國家自身造成了某些負面影響。實行TBT并不能使發達國家完全達到保護本國衰落工業和促進經濟增長的目標,同時,由于實行TBT導致發展中國家對外貿易條件的不斷惡化又反過來影響發達國家對這些發展中國家出口的增長,也不利于發達國家對這些發展中國家進行資本輸出和技術轉讓,而且也會導致本國被保護商品的市場價格上漲,從而影響了國內消費者的利益。
(二)技術性貿易壁壘對進口貿易的影響
國際貿易中的TBT形式多樣,涉及面廣,影響著各國經濟政策的決定,因而也就直接或間接的制約著國際貿易的發展速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國際貿易的商品結構、地理方向,引起不同國家間、集團間的貿易摩擦和沖突。
TBT對進口貿易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一是它對進口國有關產業能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發達國家對許多制成品規定了極為嚴格繁瑣的技術標準,進口貨物必須符合這些標準才能進口,其中有些規定往往是針對某些國家的,根據保護本國工業的意愿,這些技術標準不僅在條文本身上限制了外國產品的進口,而且在實施過程中也為外國產品的銷售設置了重重障礙。二是會拉大進口國與出口國的之間的價格差距。三是TBT利用技術、經濟、PPM標準及行政和司法部門這四類限制對進口商品產生影響。通過技術條文本身的限制規定直接限制進口的技術限制是貿易技術壁壘的主要形式。
二、應如何應對貿易壁壘的屏障
第一,通過多邊貿易談判統一標準。統一技術標準是解決各國TBT制定隨意性的很好方法,國際貿易組織可以建立自己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標準并根據經濟的發展不斷的完善這一標準,并且要求成員國要基本按照這一標準來要求和制定自己的標準,不得隨意制定一些苛刻的貿易標準來影響國際貿易的正常開展。建議在下一輪的多邊貿易談判中,將TBT列入討論重點議題之一,努力達成一致,進一步完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的內容,建立國際統一的權威標準并通報各成員國,讓他們都按照這一標準進行生產活動和國際貿易。同時在新的協議中也要充分考慮到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利益,因為TBT措施對發展中國家的影響遠遠大于發達國家,所以對發展中國家可以適當降低標準,以保持公平與平衡。第二,對各國的TBT措施進行審議,通過審議的才承認其合法合理性。在制定了統一的技術標準以后,各個成員國要嚴格遵守,并根據這一標準來制定自己的TBT,不得隨意制定一些苛刻的技術標準來阻止進口,成員國要制定自己的額外技術標準,必須要向WTO的相關組織提出申請,由這一組織根據具體國家的情況進行審議,通過審議的才承認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允許運用于國際貿易之中。同時要制定相關的懲罰措施,如果一國沒有通過審議而胡亂制定標準,將讓他們受到其他成員國的貿易限制甚至禁止國際貿易,以此來約束各成員國遵守。
第三,鼓勵各國實施標準化戰略,提高產品質量。標準有了,各國就要對照標準,切實提高產品質量,這才是擺脫TBT的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徑。尤其是技術較落后的廣大發展中國家,更是值得重視,因為TBT的影響肯定對發展中國家更大,發達國家憑借其技術和雄厚的經濟實力,在TBT斗爭中必定會具有優勢而游刃有余。這就需要各國的企業及時了解國際標準,適時調整,嚴格遵守,這樣才能保證出口的持續和擴大。如我國上海市的傳統出口產品長毛絨玩具,在1980年國際玩具委員會制定了玩具安全標準,隨后美國等一些國家和地區相繼制定了技術法規,明令規定禁止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該標準的玩具的情況下,上海市生產企業卻不了解該標準,在阻燃、填料衛生、眼珠拉力強度等三項指標沒有達到該標準的要求,出口量逐年下降。1980年出口599萬美元,1981年降為458.2萬美元,1982年又降為414.5萬美元。與此同時,南朝鮮出口增加到一億美元,臺灣增加到8,000萬美元。從1982年起,有關企業采取措施,解決了上述三項指標中存在的問題,1983年產品質量指標全部達到國際玩具委員會的標準,出口量才大幅度地回升。1983年創匯700萬美元,1984年達到1,000萬美元。
第四,加強國際間的交流和合作,通過協調方式打破TBT。這主要是指加強區域集團內部以及貿易伙伴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減少TBT的影響,以促進貿易的發展。首先,加強區域合作與協調,打破TBT。從一定意義上講,區域一體化是指經濟聯合、調節的機構和行為。區域集團為了統一內部經濟政策,減少貿易壁壘,或者采取直接制定貿易法規,或者在法規中引用標準,達到區域內標準的協調一致,克服彼此之間的貿易技術壁壘。如歐洲共同體理事會在1985年5月的一項決議中決定,在有關的行政法規中參照適用歐洲標準的原則,從而鋪平了歐洲標準化的道路。其次,國與國之間的協調也是克服TBT的一個重要途徑。通過加大雙邊合作力度,爭取彼此承認各自有關機構的檢驗和認證,這也有利于簡化手續、便利出口。如美國與許多歐盟國家同為1979年羅馬《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的成員國,美國向歐盟多數國家出口農產品時,可以美國農業部動植物檢驗局按照公約的統一規定制定的《聯邦植物衛生證書》為準,到岸后不必要再接受歐盟國家的檢疫制度,從而很便利美國農產品進入歐洲市場。
第五,各國建立自己的TBT信息系統,服務于生產商。各國應該建立自己的一套TBT信息系統,及時搜集世界各國的TBT制定情況,并且將其分門別類加以整理,及時通過公報、網絡等反饋給生產商,以減少因出口商不了解情況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損失,同時也便利生產商根據這些TBT的規定來調整生產技術,生產符合要求的產品,以擴大產品的出口。
參考文獻:
[1]趙春明.非關稅壁壘的應對及運用-“入世”后中國企業的策略選擇[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2]陳同仇,薛榮久.國際貿易[M].北京:中國商務出版社,2005.
[3]馮宗憲,楊健全,張文科.國際貿易理論、政策與實務[M].西安: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2004.
[4]石士鈞,鐘昌標.微觀國際貿易學[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
關鍵詞:技術性;貿易壁壘;跨國企業;技術標準;第三方認證
中圖分類號:F74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2374(2010)06-0063-02
雖然自由貿易和公平貿易是WTO的基本原則之一,技術性貿易壁壘在WTO條例中不被鼓勵卻未被明文禁止的事實卻顯示出各成員國對WTO協定理解的差異及貿易保護主義影響之大。客觀存在并不斷發展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是需要我國企業和政府在中長期內需予以克服的一大問題。
一、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內容
技術性貿易壁壘是指一國或一個區域組織以維護國家或區域基本安全、保障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動植物健康和安全、保護環境、防止欺詐行為、保證產品質量等為由而采取的一些強制性或自愿性的技術性措施,這些措施對其他國家或區域組織的商品、服務和投資進入該國或該區域市場產生影響。技術性貿易壁壘是非關稅壁壘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技術標準與法規
技術標準是指經公認機構批準的、非強制執行的、供通用或重復使用的產品或相關工藝和生產方法的規則、指南或特性的文件。技術法規是指必須強制執行的有關產品特性或其相關工藝和生產方法,包括:法律和法規,政府部門頒布的命令、決定、條例,技術規范、指南、準則、指示,專門術語、符號、包裝、標志或標簽要求等;涉及勞動安全、環境保護、衛生與健康、交通規則、無線電干擾、節約能源與材料等。技術法規不像技術標準那樣可以互相協調,一經頒布就強制執行,在國際貿易中構成了比技術標準更難以逾越的技術壁壘。
值得指出的是,目前,跨國公司掌握了世界上80%左右的專利權,基本上壟斷了國際技術貿易;大約有90%的生產技術和75%的技術貿易被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國公司所控制。
(二)合格評定程序
合格評定程序一般由認證、認可和相互承認組成,影響較大的是第三方認證。認證是指由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一般由第三方對某一事物、行為或活動的本質或特征,經當事人提出的文件或實物審核后給予的證明,這通常被稱為“第三方認證”。認證可以分為產品認證和體系認證。產品認證主要指產品符合技術規定或標準的規定。其中因產品的安全性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所以產品的安全認證為強制認證。合格評定既能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又能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障礙。如果一種合格評定體系能被各國所接受,并能相互承認對方的檢驗結果,就將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然而,各國實行的合格評定是多種多樣的,即使各國所采用的產品標準和檢驗方法相同,由于各國認證體系之間的差異,仍然會成為貿易中的技術壁壘。
特別從2005年底起,我國按照入世承諾,允許外商獨資在華建立獨資的技術測試分析和檢驗公司,這對于國內一些實力較弱,資本運作能力較差,缺乏高級管理經驗的檢驗機構造成了比較大的沖擊。而世界知名的第三方實驗室一般都是發達國家的跨國企業,如ETL INTERTEK SEMKO(ITS)、 DEMKO UL、 BV、 SGS等。近幾年,這些跨國第三方隨著全球化的進程在全世界范圍內開展并完成了一系列龐大的全球兼并及合作業務。
(三)信息技術壁壘
目前,發達國家在電子商務技術水平和應用程度上都明顯超過發展中國家,并獲得了戰略性競爭優勢;而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不發達國家在出口時因信息基礎設施落后、信息技術水平低、企業信息化程度低、市場不完善和相關的政策法規不健全等而受到影響,在電子商務時代處于明顯劣勢:信息不透明(如合格認定程序);信息傳遞不及時(如技術標準更改);信息傳遞途徑不暢通等。
(四)綠色技術壁壘
綠色技術壁壘是指那些為了保護環境而直接或間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貿易的措施。如2009年剛閉幕的哥本哈根氣候會議。歐盟希望通過發展低碳經濟,重新主導全球經濟。發展低碳經濟,不但面臨資金上的壓力,更要面對眾多的技術門檻。在技術領域,歐盟、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在低碳經濟上已經布局長達十多年,進行了大量的研發,積累了眾多的專利技術。尤其是歐盟國家,如英國在煤清潔領域積累的技術,德國在環保技術和環境技能上的領先地位,丹麥在風電領域的技術優勢等。發展中國家要在低碳經濟領域有所作為,必然要面對技術壁壘的阻撓。如果發達國家繼續沿用技術保護主義,用知識產權來為技術轉讓設置重重障礙,并在資金支持上有名無實,發展中國家發展低碳經濟將困難重重。
此外還有商品包裝和標簽要求和衛生檢疫規定。
由上可得,技術貿易壁壘主要是發達國家(集團)在發展到一定階段出于對人類,人類社會和環境的責任和(或)出于貿易保護主義需要而對其他國家,主要是發展中國家實行的懲罰措施,幾乎所有的技術壁壘都能隨著技術的更新和時代的進步(包括測試設備精度的提高;新技術的誕生,如互聯網和低碳技術)而發展成為更龐大嚴苛的壁壘。而跨國公司幾乎是所有這些技術,專利,及認證測試的壟斷者,發展中國家遇到的是“先天性的”不公平競爭環境。
二、技術性貿易壁壘對我國影響的近期分析
據2006年中國國家質檢總局數據,2001年至2006年,我國接受WTO發出的TBT,SPS(Sanitary and Phyto Sanitary)通報8261項。分析顯示,這些通報來自87個WTO 成員,通報成員占149個成員總數的58.4%。最活躍的成員包括美國、歐盟、日本、新西蘭、巴西、阿根廷、智利、韓國、以色列、加拿大、泰國、墨西哥等,都是我國主要貿易伙伴。將法規制定的政策目標鎖定在保護人的安全與健康,保護環境,成為各國通報的重點。一批節約能源,提高能效,物質循環利用,食品安全,有毒有害物質殘留限量措施相繼出臺。以歐盟REACH、ROHS、WEEE、EUP指令和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為代表的技術法規系列對我國的制造業出口造成了強烈的沖擊。
2008年,隨著全球金融危機的加劇,貿易保護主義勢力愈加抬頭,根據中國WTO/TBT-SPS通報資訊網《2008年我國出口美國,歐盟,韓國,日本非食品受阻分析報告》和《2008年我國出口美國,歐盟,韓國,日本食品受阻分析報告》,2008年TBT和SPS通報共4086項,幾乎是2001到2006年所有成員通報總數的一半。這種增長率遠遠超過了我國出口總額的增長率。
根據世界貿易信息服務股份公司提供的數據顯示,2009年前10個月中國共出口了9570億美元的貨品,超過德國的9170億美元,已經躍居全球第一。隨之而來的產品受阻情況則愈加惡劣,如以下數據反映了2004年至2008年中國非食品類產品在歐盟受通報情況:
三、減低技術性貿易壁壘不利影響采取的對策建議
(一)企業可采取的對策
1.提高研發能力和管理能力:特別是注重新技術的掌握,國際專利的快速申請和高級管理人才的培養。
2.“走出去”:在國外成立制造子公司。
3.全球兼并:以實現中國跨國企業的快速形成(如聯想收購IBM,吉利收購VOLVO)。
4.形象的提高:中國的企業應該更加注重對自己企業的人文塑造,如以人為本、環境友愛、關懷員工、幫助社會發展。
(二)政府可采取的對策
1.重視基礎理論研究:“科技是第一生產力”,應有意識地引導知識分子投身到基礎理論的研究中,成為高科技領域中的先鋒。
2.深化金融改革:企業“走出去”,兼并需要資金,應該給予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以更流暢的融資渠道。如2009年創業板的開通給予了華測檢測這樣的本土第三方在資本運作上很大的支持。
3.跨國公司的培養和支持:特別是給出口額中占比重最大的,最具有發展潛力的和處于前沿科技領域內的行業以支持。
4.繼續提高國家人文形象:如和諧社會、綠色社會、健康社會等。
約翰?梅納德?凱恩斯說過,“在推動一個國家同國際經濟的融合過程中,強有力的自我節制是必要的。”由于沒有保障充分就業的國內政策,發展中國家不得不過分依賴出口推動的發展方式,而這種方式帶來的國際國內反應和遇到問題時受到的沖擊都是如此巨大,因此,中國必須繼續推進經濟結構調整,產業轉型和擴大內需的政策,這才是減低技術貿易壁壘影響的根本之路。
參考文獻
[1]李志宏.技術性貿易壁壘[J].國際貿易,2001,(2).
[2]夏友富.技術性貿易壁壘與當代國際貿易[J].中國工業經濟,2001,(5).
關鍵詞:歐盟;綠色貿易壁壘(GBT);REACH法規;國際標準;“綠色護照”
中圖分類號:F741.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7)09-0163-03
隨著經濟全球化、貿易自由化已成為國際趨勢,WTO下的多邊貿易談判,使關稅的貿易保護作用變得極其有限,傳統的非關稅政策也僅能在特定條件下使用。于是,因技術體制、經濟技術水平差異等產生的技術性措施以其“合法性”、隱蔽和靈活性演變成貿易壁壘,這種技術性貿易壁壘(TBT,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將成為貿易自由化背景下國際貿易壁壘的主體,而“保護我們共同的地球,維持可持續發展”這一全球共同目標使得以環保標準支撐的GBT成為了TBT的核心。
近年來,歐盟了一系列與環保相關的“綠色指令”,包括:PPW指令,《包裝及包裝廢棄物指令》(Directive on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WEEE指令,《關于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Directive on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RoHS指令,《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Directive 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ELV指令,《關于報廢汽車的技術指令》(End-of Life Vehicle);REACH法規,《化學品登記,評估及授權法規》(Regulation Covering the Registration,Evaluation and Authorization of Chemicals);EuP指令,《用能產品生態設計框架指令》(Directive on Energy-using Product Design),這些指令構成了EU整合性產品政策的基礎,對外形成了GBT。
一、歐盟系列綠色指令的動機
1、利用WTO協議綠色規則缺口構筑貿易壁壘
WTO有關環境問題的內容主要體現在其一系列的相關協定中,雖然這些協定規定“不得妨礙正常國際貿易”,但另一方面卻肯定各國的“環保例外權”,而在行使此種權力時,WTO有關環境貿易規范一般都比較概括和抽象,含混其詞、模棱兩可,缺乏有效和明確的約束性,導致了GBT在世界范圍內盛行。
EU正是利用這點,制定出一系列嚴格、繁多、苛刻的綠色環保標準,構筑起“綠色貿易壁壘”,名正言順地達到既有利于EU商品出口,又有利于限制別國商品進口的目的。
2、出于產業保護,培養競爭力的考慮
EU現有25個成員國,人口超過4.5億,是極具吸引力而有價值的市場。EU擔心中國這樣的新興市場力量出口迅速增長,連年對其巨額貿易順差,2006年高達916.6億美元,會擠占了其市場并對當地經濟產生沖擊。而EU東擴后,新進成員競爭力還很弱,加之近年EU經濟增長乏力,為保護對國民經濟、國際貿易、就業綜合影響大的相關產業,培養和提升競爭力,需要制定更加“合理”有效的TBT。如REACH法規的立論之一就是為了提高EU化學工業的競爭力,化學工業是eU的三大產業之一,直接雇工超170萬人,年產值約5000億歐元(高全德,2003),顯然EU要極力保護這個重點產業和市場,保持自己在該行業的優勢地位。
3、人們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
環境問題已是當今人們關注的熱點,EU等發達國家的環保組織、消費者尤其關注同日常生活密切相關,與人身安全、環境保護、動植物健康等相關的產品質量與性能。
二、歐盟最新系列綠色指令解析及影響
1.EU最新綠色系列指令內容概要
EU是最先意識到國際貿易中的TBT問題,早在1985年就批準實施了《關于技術協調和標準化的新方法》,將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擴大到技術領域,強化了對其他國家產品進入EU市場的限制,進入EU市場的產品必須:(1)符合歐洲標準EN,取得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認證;(2)與人身安全有關的產品要取得EU安全認證標志CE;(3)進入EU市場的產品廠商,要取得ISO9000合格證書。同時,EU還明確要求進入EU市場的產品凡涉及EU指令的,必須符合指令的要求并通過一定的認證,才允許在EU市場流通。EU對產品的環境標準尤其嚴格,近年了一系列環保指令,并將今后的立法重點放在強化監管上,特別是加強安全、環保、質量、綠色生態等方面的監管。要應對這些綠色壁壘,就必須對這些“綠色指令”有所了解,下表對系列指令的內容進行了概括:
以這些指令形成的環保壁壘正在或將對我國機電、石化、紡織、制藥等眾多行業產生深遠的影響,對此,我們要有清醒的認識。
2.我國對歐盟貿易所受的影響
TBT對貿易影響的作用機制,主要是對進口產品形成數量和價格控制。
(1)數量控制作用
進口國通過對進口商品是否達到其規定的“綠色”技術法規、指令、標準進行合格評定,符合要求的產品允許進口,不符合的禁止進口,從而對進口產品產生數量上的控制。
據商務部2006年12月25日的《2005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對我國對外貿易影響》調查報告指出:2005年我國出口因TBT而導致的直接損失達691億美元和貿易機會損失達1470億美元,分別約占2005年全年出口額的9%和19.29%。
自2004年以來,EU一直是我國的第一大出口地,對EU出口穩定在占總貿易額的15%左右,EU東擴后我對EU貿易急增,2004年貿易順差達370.4億美元,同比增長48.5%,2005年分別為701.1億美元和42.7%,2006年雖然順差總量有增加為916.6億美元,但是環比從47.2%下降到23.5%,顯示出EU新壁壘一定程度的限制作用。
(2)對我國產品競爭力的影響
當進口商品達不到技術要求而受到市場準入限制時,為維持出口機會、獲得利潤,出口方必然努力設法跨越EBT/GBT以進入進口國市場。而跨越EBT/GBT,就要按進口國的技術要求改進產品質量,提高技術水平,這需要人力、財力、
物力的大量投入,導致成本與價格提高,出口競爭力降低,于是通過價格限制起到了限制進口的壁壘作用。
據歐洲家電協會測算,EU的WEEE系統的整個WEEE管理費中,WEEE的運輸和處理費占75%,注冊費占5%,行政管理費20%,廢棄成本每公斤0.41歐元。而RollS指令雖然是自愿性的,只需提供符合性自我聲明,但企業也需支出一些費用:如部件組份材料定性、定量分析的經費;替代品的開發及技術引進的經費、試用和檢測費;生產設備改進的經費;合格評定與認證的經費;環保培訓、環保產品開發、生產和市場調查分析及廣告宣傳的經費等。REACH則將EU市場上3萬多種化工產品和其下游的輕紡、制藥等500多萬種制成品全部納入注冊、評估、許可三個管理監控系統。涉及的成本費用甚為昂貴。完成注冊所需的評估測試,一項既有化學品的基礎配套測試就需8.5萬歐元。EU市場現有的3萬多種化學品僅完成注冊的直接費用就達約26億歐元。
EuP指令則比WEEE和RollS的要求更多。要求企業在產品整個生命周期,都要依照規定參數評估相關環境因素,使得產品在前期獲取信息階段、設計階段、制作階段、后期認證階段都要承擔不少的額外費用,大大增加了產品輸往EU的成本。
本來我國打開EU市場靠的就是價格優勢,而這些指令使我國出口到EU的產品成本普遍上漲6%~20%,加之人民幣升值的影響,將使我國出口EU的產品競爭力大大降低,如不采取相應對策,我國許多相關企業將會面臨前所未有的困境,甚至退出EU市場。
三、積極應對歐盟GBT
應對EU的GBT需要充分熟悉EU市場的規則、加大綠色系列指令的宣傳,同時,需要政府、行業協會、企業與研究機構聯合行動,從標準國際化、信息交換、市場通行等多方面入手。
1.制定中國的標準化戰略,推行中國標準國際化
美、歐、日發達國家的標準化戰略的共同特點:強化各自標準化的作用,爭取對國際標準化產生更大的影響,財力上大力支持IS活動,更多地參與承擔ISO、IEC等的技術秘書處工作,從而爭取國際貿易的主動權。
例如,按承擔ISO技術秘書處工作數量和資助額計算,各國在ISO中的貢獻率:德國為(DIN)19%,英國(SBI)為17%,美國(ANSI)為15%,法國(AFNOR)為12%,EU總計50%以上(占正軍,2005:P225)。而我國僅承擔一個技術秘書處和五個分技術委員工作,截至2005年1月,僅國際標準5項,且都是非關鍵標準,顯然缺乏明確的戰略目標和國際參與交流。
中國要有自己的標準化戰略,并積極推行中國標準國際化,這需要政府、企業、研究機構的共同努力,國家要為改革現有標準創造體制并提供相關政策支持。
首先,人才是關鍵。要培養熟練掌握外語、又熟知ISO/IEC國際標準審議規則并具有專業知識和國際標準化的專家。
其次,企業要和研究機構形成合力,積極以生態設計理念研發技術、開發產品,及時申請專利保護并實現產業化,注意與現有國際標準的兼容,在創造標準的過程中塑造品牌。例如,高通公司,作為一家出售知識產權的公司,他們將自己1400多項技術全部申請專利,然后將這一套解決方案申請為國際標準,通過標準許可費用、產品專利費用、芯片等多種形式獲得巨額利潤。
再次,開展GLP實驗室認證,改革和完善我國的檢測檢驗體系,形成權威性的檢驗機構。
目前,我國建立的10個國家級檢測實驗室,尚未取得GLP標準認證,所出具的檢測結果EU不予承認,往往被要求重新提供通過GLP認證的實驗室報告,這大大增加了我國產品在EU登記注冊的費用。我國應當盡快組建符合GLP標準的實驗室,并做好與其他國家實驗數據的互認工作。
2.互動信息交換機制
很多企業感到應對EU系列指令的主要障礙之一就是信息滯后不靈通。應該建立產品生產使用物料中心數據庫,形成企業(廠)集團產業協會專門的國家信息中心一條龍符合性物料的數據中心,讓上下游產品公司分享使用,并及時環保符合物料,為企業節省重復檢測認證成本;及時相關環保法規的動態進展、企業通報出口中所遇到的壁壘困境,通過互動溝通與創新突破GBT。
3.主動獲得市場通行證――“綠色護照”
綠色消費已經成為現代人衡量生活質量的重要指標。出口EU的企業應自始至終本著生態、環保的觀念,在技術創新與進步的前提下,主動獲得相應的“綠色認證”,即獲得通行EU市場的綠色護照,以表明產品符合EU規定的環保標準,是EU認可和鼓勵消費者購買的“綠色產品”。獲得EU市場的綠色通行證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
(1)獲得ISO14001或EMAS認證
環境管理體系質量認證或EU生態管理及審計體系認證,要求組織通過建立環境管理體系,來達到支持環境保護、污染預防和持續改進的目的,并可通過取得和經過第三方認證機構的認證形式,向外界證明其環境管理體系的符合性和環境管理水平。
例如,上海ABB躍進電機有限公司通過技術創新使其各類電機噪聲指標降低到34分貝,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獲得ISO14001認證后,順利進入歐美市場,外銷產品的比重由35%,猛增到60%。
(2)獲得ELAS(Eco-label Award Scheme)歐盟生態標簽體系認證
EU通過EEC880/92、1980/2000條例出臺了生態標簽體系,對除食品、藥品外的所有消費品進行該體系認證,并于2005年9月進一步完善。獲得生態標簽的產品可貼上一朵綠色小花,常被稱為“貼花產品”,EU的消費者能夠識別官方認可的“綠花產品”,如今“貼花產品”在EU市場享有很高的聲譽。
(3)獲得IECQ QC080000―HSPM,有害物質過程管理體系認證
綠色貿易壁壘也稱環境貿易壁壘,是指那些以維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為目的而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有關國際貿易活動的法律、法規、標準、政策及其相應的行政措施,以避免這些貿易活動可能導致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實現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從另一個角度講,所謂綠色貿易壁壘,是以保護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為名,通過制定一系列復雜苛刻的環保標準,對來自其他國家的產品及服務設置障礙,以保護本國產業的一種新型的非關稅壁壘。綠色貿易壁壘形式多樣,包括綠色關稅、環境配額、環境許可證、綠色補貼、綠色標簽、綠色包裝等,具有虛假性、廣泛性、隱蔽性等特點。
二、WTO規則中的綠色貿易壁壘
WTO法律框架之下,有關綠色貿易的條款主要見于《關稅與貿易總協定》、《服務貿易總協定》、《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補貼與反補貼協議》、《衛生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協議》以及《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議》、《農產品貿易協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等規則中。
由此可見,環保浪潮對烏拉圭回合的談判產生了一定影響,在WTO的有關文件中均涉及環境問題。但是,WTO在此問題上的態度不明朗,條文不具體。一方面,WTO原則上承認各個成員為了保護各自的公共秩序和防止環境污染,有權制定本國的環保政策并組織實施;另一方面,則要求這些政策和措施不能妨礙世界自由貿易體制的正常運行,使環保措施成為變相的貿易保護手段。
就上述規則本身而言,綠色壁壘也對WTO的基本原則造成了沖擊,主要體現為:首先,它背離了自由貿易原則。自由貿易是WTO要追求的目標,須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發達國家制定高標準的環境標準,使發展中國家喪失比較優勢,從而使WTO的自由貿易的目標也就失去了根基。其次,違反了普遍取消數量限制的規定,這是實現貿易自由的重要保證。雖然不像配額許可證那樣明顯,但綠色壁壘所起的作用無疑是相同的。再次,它違反了非歧視原則。在國際貿易中,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是WTO的最基本原則,依該原則,各成員國之間是平等的。但是,復雜而苛刻的環保要求,會使發展中國家望塵莫及,從而造成對發展中國家事實上的歧視。第四,為了實現實質上的貿易平等,WTO規定了發展中國家享有差別于發達國家的特殊優惠待遇原則。發達國家統一實施環保標準,使WTO主張的發展中國家的差別與特殊待遇無法體現,更無法實現。此外,國際上缺乏有效的機制制裁與環境有關的貿易爭端,發達國家就采取國內一整套環境法規來監管國際貿易,單邊措施產生的溢出效應,使得綠色壁壘對WTO原則的背離更為嚴重。
總之,WTO法律框架下,綠色壁壘規定的分散性、不確定性、不完善性,對國際貿易是極為不利的,會使新的貿易保護主義得以出現、蔓延。
三、“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的影響及對策
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出口貨物大多屬勞動和資源密集型產品,因而這一技術性貿易措施對我國外貿與環境的波及是廣泛和深入的。綠色貿易壁壘是一種十分復雜的經濟現象,它的歷史和現實充滿著悖論:它既有歧視性又有合法性;既有貿易限制的主觀動機,又有促進各國環保發展的客觀效用。因此,對我國經濟與環境領域的影響是多重的和不確定的。
(一)“綠色貿易壁壘”將對我國產生的消極影響
從靜態效應看: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外貿的負面作用非常明顯,幾乎波及到我國開展外貿出口的所有領域。隨著綠色壁壘的不斷擴展,我國出口產品本身及出口貿易的各個環節,都受到了發達地區和國家環保法規的不同程度的影響。這里發生作用的機理有兩種:一是市場準入的限制,即發達國家通過立法或制定苛刻的環境技術標準,使我國不少產品難以進入他們的市場開展公平競爭。在保護環境的名義下,制定嚴格的強制性環保技術標準。這些標準都是根據發達國家生產和技術水平制定的,對于發達國家來說,是可以達到的,但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是很難達到的。因而勢必導致發展中國家的產品被排斥在發達國家市場之外。二是競爭力的影響,即發達國家雖然不對產品和服務的市場準入直接設限,但通過開展綠色認證、征收綠色關稅及實施所謂的反補貼措施,使我國出口產品的成本大為增加。對中小企業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中小企業來說,這部分生產成本的增加將導致他們在價格競爭中處于不利的地位,甚至被迫退出國際市場,客觀上排斥了諸如我國等發展中國家的生產商。
從動態效應看:由于西方發達國家出于其政治、經濟和社會多方面的目的,不斷提高環境保護的技術標準和認證要求,使得綠色壁壘呈現出不斷拓寬和加高的趨勢,造成國際貿易的總量縮減與結構扭曲。各國的環保法規更快出臺,這樣將會導致貿易不正常流動。譬如,如果其他國家制定了環保法規,我國沒有相應的法規,則有可能導致貿易轉移,對我國國內產業造成沖擊。同時,由于各國的相應法律不可能完全一致,我國生產商在產品出口時,可能面臨多個制度的不同規定,這將給生產商造成極大的不便。
(二)突破綠色貿易壁壘的對策
面對國際上日益嚴重的綠色保護主義傾向,我們應當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要以開放的視角、哲學的思維,對環境與貿易的關系問題重新審視和定位,充分利用中國經濟在全球化框架內重新整合的歷史性機遇,積極參與環境與貿易領域的國際博弈,努力實現兩者之間的良性互動。
1.在國內層面上,要建立、健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強化貿易環境執法力度,提高環保意識。第一,在污染防治方面,應逐步完善各項環保法規,以預防為主,強化監督管理;第二,我國在擴大對外開放引進外資的同時,要著眼于長遠利益,嚴格審批,禁止外資在我國興建污染大、難治理的農藥、化工、印染、造紙、電鍍等企業;第三,對于現有外貿企業的污染問題要限期治理,必須達到我國現有的環境標準;第四,加強對外經濟貿易與環境保護方面的宣傳,使大家充分認識到環境在我國外經貿工作中的重要現實意義。在不斷強化貿易環境執法力度的同時,大力提高國民的環保意識才能從源頭上解決問題。
2.在國際層面上,首先,要在我國盡快推行國際環境標準制度,逐步與國際接軌。借鑒國際上先進的立法經驗,制定、完善我國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其次,要充分理解、把握WTO的相關法律文件,并逐步轉化為我國國內的法律文件。國際上各種環保法規層出不窮,我國應及時掌握信息,以便盡早采取對應措施。再次,對于國際公認的標準、制度更要積極遵守,促進我國出口產品在環境標準方面達到國際要求,減少國際貿易摩擦,擴大產品出口,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3.增強參與意識,變被動為主動。抵制貿易壁壘的有效途徑之一,就是要積極參與國際貿易規則的制定。有些規則包含保護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中免受發達國家歧視的保障條款,我們可以利用這些相關條款,聯合發展中國家,抵制發達國家利用綠色保護而采取歧視政策,以保護我國對外貿易的順利發展。
4.妥善解決環境貿易糾紛。目前,我們應進一步加強與WTO貿易與環境委員會的聯系,充分利用WTO多邊貿易體系的談判機制、合理對抗機制、非歧視原則以及對發展中國家特殊照顧的規定,維護自身合理的經濟權益。在發生環境貿易糾紛時,應主動依據上述規定和原則,向有關國家和國際機構提出交涉或申訴,力爭通過磋商和談判加以解決,從而更好地維護企業的利益。
5.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貿易壁壘。認真研究綠色貿易壁壘的內容、框架和運行機制,適度汲取其合理的內容,漸進地構造和完善我國自己的綠色貿易壁壘,利用其合理性、合法性、廣泛性和隱蔽性等特點來限制進口,保護本國產品的國內價格和競爭力,同時,有效地規避全球化進程中出現的一些負面效應,最大程度上保護我國的環境安全和經濟穩定。
綜上所述,面對綠色壁壘的發展勢頭,面對它對我國對外貿易的阻礙,我國必須采取一系列制度、措施來完善救濟機制,消除外國貿易保護主義對我國經濟的沖擊,促進我國經濟乃至世界經濟的健康有序地發展,最終達到貿易與環境均衡發展的雙贏局面。
參考文獻:
[1]丁家云.綠色貿易壁壘與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J].經濟問題探索,2002,(4).
[2]杜強.全球綠色貿易壁壘與我國對外貿易發展對策[J].商場現代化,2003,(2).
[3]施用海,邵宏華.應對新貿易壁壘[J].商場現代化,2003,(3).
[4]李軒.西方新貿易保護主義理論述評[J].當代經濟研究,2007,(5).
[5]王亞飛.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發展及其表現特征[J].世界經濟與政治,2007,(6).
新貿易壁壘的直接影響,就是我國許多產品由于技術、環保或勞工因素無法進入目標市場或被迫退出目標市場。造成這種狀況原因有三:一是我國出口產品不符合進口國的標準要求,被拒之門外;二是貿易對象國任意提高標準,致使出口企業無法達到;三是標準提高增加了出口成本,一些出口企業無法承擔費用,不得不退出市場。具體表現有以下幾種:
1、由于我國產品不符合進口國環境技術標準要求,被限制進口。由于發達國家技術要求較高,我國一些產品在環境、衛生和安全技術標準上不符合進口國的要求被限制進口的情況屢見不鮮。例如,從1998年1月起,在全美20多個倉庫中陸續發現來自中國的木質包裝材料里含有天牛,且1月中旬在芝加哥發現一些樹木已遭到天牛破壞。1998年9月11日,美國農業部簽署一項新法令,要求對所有來自中國的木質包裝采取嚴厲的檢驗規定,所有包裝都須經過高溫處理、熏蒸或防護劑處理,否則,所有入境貨物將一律被拒絕入關。雖然經過我國政府的多次交涉,但美國政府還是宣布從當年12月17日起將禁止中國木箱包裝的產品進入美國境內。英國、歐盟等也宣布對從中國離境產品的木質包裝采取緊急措施,實施新的檢疫標準。據當時的估算,僅歐盟的這一決定至少影響中國70多億美元的對歐出口貿易。
2、由于進口國家實施某種新的強制性規定或標準,被限制進口。發達國家經常頒布強制性法令,對進口產品的技術要求加以嚴格限制,以防止對環境和人體有害產品的進入。如浙江紹興2000年就有兩家紡織企業出口的面料因使用禁用偶氮染料被德國“封殺”。其實德國政府早在1994年7月28日頒布法令,禁止在紡織品中使用可分解形成20種致癌芳香胺中的任何一種偶氮染料。后來該法案又幾經修改,致癌芳香胺數目增至22種,禁用偶氮染料增至118種。在德國實行此項規定后,歐盟另外一些成員國也紛紛效仿。歐盟近年來也一直在醞釀起草限制含有偶氮類染料產品使用和銷售的法令,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將來完成關于禁用偶氮染料的立法。
3、由于進口國采取不合理的規定或標準,被限制進口。發達國家有時為保護本國產業而制定近乎苛刻的技術標準,以限制某類產品的進口。例如,2002年7月10日,日本政府對蔬菜進口商發出要“自我限制進口”中國冷凍蔬菜指令。原因是在中國冷凍蔬菜的檢查中發現殺蟲劑“毒死蜱”含量超過日本規定標準,達到0.07PPM。日本政府要求蔬菜進口商必須將農藥超標的進口冷凍蔬菜全部銷毀。其實,所謂中國冷凍蔬菜農殘限量超標,完全是因日本政府對我冷凍蔬菜制定的“毒死蜱”殘留限量標準太高所至。日本每年進口4-5萬噸蔬菜,99%來自中國。為限制中國蔬菜進口,日本對從中國進口的蔬菜規定“毒死蜱”殘留限量不超過0.01PPM,但對本國大量生產的蘿卜規定的限量標準卻是3PPM,相差300倍之多。去年由于日本對我國農產品進口實施苛刻的檢疫標準,致使我國農產品很難進入日本市場。
4、由于進口國為限制進口而實行的雙重標準,被限制進口。有些國家對進口產品和本國產品實施雙重檢疫標準,遂使我國的出口產品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例如,歐盟禁止從我國進口動物源性產品的事件便是一個典型的雙重標準案例。2002年1月31日,歐盟決議,禁止從中國進口中國動物源性產品。該決議涉及我國94家企業,貿易余額達6.23億美元,一些出口市場和產品結構比較單一的企業,已因此次事件瀕臨破產境地,這些企業中涉及的勞動力近5萬人。禁止進口的原因是我動物源性產品中氯霉素超過其規定的0.1-0.3PPB。當時,僅在荷蘭鹿特丹港滯留的我動物源性產品就有265個貨柜。而且,被歐盟檢出問題貨柜的數量不斷增加。一旦銷毀,我出口企業將遭受巨大的市場損失。按歐盟規定,凡含有2%-3%動物源性成分的加工食品,均要延伸追溯,從市場上召回銷毀。2002年3月中下旬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組團,赴盧森堡、德國、比利時、荷蘭、瑞典、丹麥六國進行民間游說和交涉工作,發現荷蘭和德國官方實驗室做出的微量氯霉素對人體不造成危害的實驗報告以及荷蘭對出口到美國的小牛肉氯霉素檢測標準為不超過10PPB的立法規定,但歐盟對公眾隱瞞了一定含量的氯霉素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的試驗結果。歐盟一方面以中國產品氯霉素超標為由禁止進口,同時卻允許其成員含氯霉素的動物產品向其他國家出口(包括對中國出口的北極蝦也檢出氯霉素超標)。這種做法顯然不符合世貿組織的非歧視原則。此外,歐盟要求我動物源性產品中氯霉素含量標準不得超過0.1-0.3PPB,但實際上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實驗室的儀器都難以做到,不要說發展中國家的實驗儀器,即使是歐盟各國本身也不具備對所有產品實行氯霉素含量精確檢測的條件。據說,歐盟目前只有兩家實驗室有能力檢測到0.3PPB。因此,連歐盟的進口商也認為,“歐盟是把自己還做不到的事強加給不發達國家,是把目前國際上還沒有科學定論的東西用自己的法律套住別人,是對不發達國家的一種新的掠奪。”
(二)對產品競爭力的影響
新貿易壁壘對企業的間接影響表現在對產品競爭力的影響。一是企業技術、環保及為改善工人勞動條件的投入都直接增加了產品成本,從而喪失了產品價格優勢,削弱了其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二是國內缺乏先進的測試設備,進口大量設備增加了出口企業成本。三是企業要獲取相關認證的費用也相應增加了企業的成本。具體表現形式有:
1、沒有獲得有關認證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大大降低。目前,由于人們對健康和環境越來越重視,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企業的產品或有環境標志認證的產品越來越受青睞,這就導致沒有取得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企業的產品或沒有獲得環境標志認證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大大降低。獲得環境標志的產品表明,它不但符合質量標準,而且在生產、消費和處理過程中也符合環保要求,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不會造成損害。如果市場上有兩件同樣的產品,一個有環境標志,另一個則沒有,那么,即使前者的價格比后者要高,消費者也往往會選擇前者。例如,廈門絲綢進出口公司的絲綢衣料很受該公司法國合作伙伴的歡迎,法國方面想進口,但由于這些絲綢衣料沒有獲得環境標志,廈門絲綢出口公司的法國伙伴無法從法國政府得到進口配額,因而這項交易沒有成功。
2、為達到相關標準而增加原料成本削弱了產品競爭力。由于發達國家不斷提高產品檢驗檢疫標準,我國企業要達標須采購價格更高的原料,致使生產成本提高,削弱了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如紡織品出口在歐盟國家的檢驗中有幾項重要指標,即染料中的偶氮和19種分散染料(染原料的幾種有害化學成分)是否超標。入世后,紡織之鄉紹興出現了空前的出口好勢頭,但不少紹興紡織品在歐洲國家屢屢受挫,多數問題出在染料上。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從提供染料的化工行業抓起。雖然國內有數百家生產染料的企業,但六成以上的環保型活性染料市場被德國巴斯夫等國外大公司所控制,其價格相當于國內企業的兩倍。但因國內同類染料的性能不夠穩定,紡織品出口企業只好忍痛花高價買進口染料。這樣,我國紡織品的原有價格優勢就岌岌可危了。
3、技術、環保以及改善勞動條件的投入使成本增加,削弱了企業競爭力。由于跨國采購商要求我國企業或產品獲取ISO9000、ISO14000、SA8000及環境標志、安全標志等相關認證,必須對我國企業及其產品的環保、安全和衛生提出更高要求,這對我國大部分企業來說是一個沉重負擔。如果我國企業想成為跨國采購商的供應商,必須要達到其提出的標準和要求。例如,若企業想成為美國通用電氣公司(GE)供應商,提出申請后,GE將派出技術人員考察企業日常管理過程是否符合GE的環保、健康和安全標準,該標準涉及面非常廣,甚至包括夏天防暑降溫與冬天保溫設施是否齊全,廠房安全出口的設置是否合理,對工人的醫療處理設備、食堂建設等,具體指標依據每個供應商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技術人員根據實地考察做出評估報告,并根據報告列出這家企業需改進的項目。如企業愿意配合使企業達到GE的標準,就有可能實現合作。考察與改造完成以后才下訂單。顯然,企業有獲得訂單,必須投入相當人力、物力和財力,然而有時僅拿到少量的訂單。
4、過高的檢驗檢疫費用導致產品競爭力下降。由于進口國高昂的檢驗費用,使我國原本很有競爭力的產品失去了價格競爭力。2002年以來,日本對我國出口的農產品、水產品檢驗檢疫措施不斷強化,檢驗檢疫范圍已涉及所有對日出口農產品、水產品品種,增加檢測農殘的品目達43種;批批檢驗導致進口通關放慢,加大滯港費用,增加檢驗成本,這些都大大增加了檢驗費用使之占到貨值的44%,并造成產品品質下降,以致產品失去競爭力,從而達到迫使日本進口商減少訂貨的目的。例如,日本對我出口鰻魚實行機場48小時的吊水檢驗造成大量死亡,迫使我鰻魚停止對日出口。據統計,2002年我國制作或包藏的河鰻(考鰻)出口,數量比上年減少8.6%,金額減少4.6%。再如,蔬菜保鮮期短,而批批檢驗導致進口通關放慢,造成蔬菜品質下降,同時由于抽樣數量增加,檢驗費用從原來每批次5萬日元提高到80萬日元,高額的費用迫使日本進口商陸續取消我國的訂單。
5、昂貴的認證費用導致企業產品競爭力下降。發達國家經常要求我國產品取得認證才能進入該國市場。然而取得和維持認證的費用非常高,這直接影響產品的競爭力。比如,建立及實施ISO14001認證的費用高昂,這些費用包括長期環境審查及建立環境管理體系的技術咨詢、認證費用以及改善環境污染的設備、污染物檢測、員工環保培訓費用等等。目前我國申請ISO14001認證的費用,僅咨詢費、體系建立費用、審核費和認證費用一般需20-30萬元(未包括環保設備投入)。這對一些規模較小的企業來說,更是難以承擔。
二、我國的應對之策
新貿易壁壘在21世紀將成為世界上主流貿易壁壘,對國際貿易產生深遠的影響。由于我國出口商品結構中大都屬于勞動密集型產品,勞動力成本低是我國最重要的比較優勢,所以新貿易壁壘對我國的沖擊將更大,將成為我國對外貿易中面臨的最大障礙,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應對新貿易壁壘,關鍵在于企業全面提高綜合競爭力,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和檔次,加強環境管理和職業安全管理,樹立可持續發展理念,從綜合能力上縮短與發展國家企業的差距。同時,由于新貿易壁壘涉及到技術、法律以及行政管理等各個方面和各個部門,政府須發揮主導作用,幫助企業提高綜合競爭力,突破新貿易壁壘。
(一)政府對策
1、制定出口可持續發展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已經成為我國國家的基本戰略,出口貿易也就必須服從于這個基本戰略,這就要求不僅要追求出口增長的數量,還要追求出口增長的質量,及其與生態環境保護和整個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對外經貿部門還應建立出口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建立可持續發展評估指標體系,鼓勵那些有利于環境的產品出口并在信貸上予以支持,在條件成熟的沿海開發區建立可持續發展示范區,樹立幾個在出口可持續發展上作出貢獻的典型企業。
2、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技術法規和標準體系。在今后相當長的一個時期里,發達國家使用最多的新貿易壁壘將是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上個世紀80年代初,英、法、德等國采用國際標準就已達80%,日本新制定的國家標準有90%以上是采用國際標準化組織標準。與此同時,我國技術壁壘的整體水平與發達國家有二三十年的差距,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遠遠不能適應要求。90年代以來,我國加快了國際標準采用速度,1997年以后制定修訂標準的國際標準采用率已占60%,但從整體看,我國采用國際標準的狀況仍很落后。因此,要采取進一步措施加快采用國際標準的步伐。另一方面,文本的采用不等于產品的采用,采用國際標準的重點在企業,最重要的是推動一大批出口企業積極采用國際標準。
同時,我國應組織更多的標準化專家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工作,把我國的一些意見和要求,充分反映到國際標準中去,為我國產品順利進入國際市場創造條件。為此,建議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發達國家標準化工作的動態,積極承擔ISO秘書處和其他標準化組織的工作,爭取將我國制定的水平較高的標準納入國際標準中,或在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標準期間充分反映和體現我國的意見和利益。要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積極參加國際標準的制定活動,跟蹤國際標準制定的全過程。對于因標準問題產生的國際貿易摩擦,我國應參與協調,從而不僅能挽回直接經濟損失,同時能積累寶貴的經驗。
3、建立統一規范的產品認證認可體系。認證是證明企業所生產的終端產品及生產管理體系符合某種法規和標準的合格評定程序。雖然大多數認證是自愿性的,但它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產品認證和管理體系認證,質量認證及環境認證,都是企業通向國際市場的一盞綠燈。很多企業產品就是因為缺少認證而被國際市場拒之門外。所以政府須建立統一規范的產品認證認可體系,確保認證機構的公正性和權威性。堅決取締不嚴肅的認證機構,鼓勵國內認證機構發展壯大并積極與國外知名認證機構建立合作關系,建立與國際和國外權威機構認證的相互認可機制。相互承認彼此的認證是消除貿易認證帶來的技術壁壘的通行作法。例如,歐盟以外的認證機構可通過政府和認證機構間相互承認合作評定的協議獲得歐共體授予的“被指定機構”資格,從而使自己的產品在國內獲得認證后即可順利進入歐洲統一市場。因此我國應積極開展這項工作,提高我國產品聲譽,節省產品在重復認證中的巨額花費。
進一步加強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和種類環境標志、安全、衛生標準和社會責任標準等認證機構的建設,提高認證機構作為獨立第三方認證主體的服務功能,擴大認證范圍,提高認證工作在國內外的影響力和權威性,實現國際互認,全面為社會、為企業提供全方位服務。同時,要增加技術設備配置,加強技術人員培訓,形成建立綠色屏障的技術隊伍和技術能力。
4、建立新貿易壁壘的預警機制。建立新貿易壁壘的預警機制對于我國對外貿易健康發展意義重大,因為國際標準化機構和各國政府及其標準化機構經常對其技術法規和標準進行修訂,如果企業信息不暢,不能按照已經變化了的法規或標準要求生產產品,在出口時就會遭遇壁壘。因此,建議有關政府部門盡快建立國外新貿易壁壘的預警機制,以負責收集、跟蹤國外的新貿易壁壘措施,建立國外新貿易壁壘信息中心和數據庫。同時,認真研究新貿易壁壘對我國主要出口產品的影響,采取積極措施應對之,創造良好的出口環境。在獲取國外新貿易壁壘信息方面,我們應充分利用世貿組織各成員方在《貿易技術壁壘協議》和《實施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協議》下提供的有關技術標準、法規的國家級咨詢點。另外,可利用駐外經商參贊處等機構及時收集國外環境技術壁壘信息。國家通過建立相關的信息數據庫和網站,方便企業查詢,為企業提供相關咨詢服務。
5、發揮行業協會、進出口商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行業中介組織應在信息情報支持、組織企業應訴等方面發揮政府和企業無法取代的作用,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應樹立為企業服務的理念,積極幫助企業應對新貿易壁壘。
6、加強新貿易壁壘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普及工作。由于大多數企業對新貿易壁壘沒有足夠的認識,所以應加強新貿易壁壘的研究和人才的培養,加強新貿易壁壘知識的宣傳和培訓普及工作,讓出口企業越來越重視新貿易壁壘并及時采取措施應對。
(二)企業對策
1、出口生產企業應實施以質取勝和可持續發展戰略。企業應提高技術水平、注重環境保護和職工的勞動條件,從整體上提高企業競爭力,從根本上突破新貿易壁壘。
2、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企業的組織結構、戰略管理及經營管理等必須適應科技時代和環保時代的要求。企業可以將ISO9000、ISO14000等管理標準與企業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創造出適合自身的管理方法,從制度上保證產品質量品質和環保品質,從而在國際市場上處于有利的競爭地位。
3、企業應努力提高環保水平,提高環保投入、設置專門環保機構和人員、開發綠色產品、加強綠色營銷、綠色管理是企業贏得環境競爭優勢的主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