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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煤礦安全規程 第一百一十四條 探討\]中圖分類號:F406 文獻標識碼:A
《煤礦安全規程》(以下簡稱《規程》)是在系統總結煤礦安全生產事故、吸取一系列血的教訓的基礎上凝練形成的煤礦安全生產技術規范,是實現煤礦安全生產、保護礦工生命的技術保障,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延伸,是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代表著我國煤炭先進生產力水平和科技裝備的發展方向,更是煤礦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行為規范的基礎。
現行《規程》于2005年1月1日起實施。2006年、2009年、2010年、2011年進行了4次局部修訂。2013年10月11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啟動了《煤礦安全規程》全面修訂工作,還未頒布實施。
1《規程》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
第一款規定:“采、掘工作面應實行獨立通風”。第二款規定:“同一采區內,同一煤層上下相連的2個同一風路中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與其相連接的掘進工作面、相鄰的2個掘進工作面,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時,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聯通風,但串聯通風的次數不得超過1次”。第三款規定:“采區內為構成新區段通風系統的掘進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遇地質構造而重新掘進的巷道,布置獨立通風確有困難時,其回風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須制定安全措施,且串聯通風的次數不得超過1次;構成獨立通風系統后,必須立即改為獨立通風”。第四款款規定:“對于本條規定的串聯通風,必須在進入被串聯工作面的風流中裝設甲烷斷電儀,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0.5%,其他有害氣體濃度都應符合本規程第一百條的規定”。第五款規定:“開采有瓦斯噴出或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煤層時,嚴禁任何2個工作面之間串聯通風”。
2對該規定的分析
第一款是一般規定,由于使用“應”的措辭,因此是原則性的規定。從第二款至第五款都是對“串聯通風”的規定,而第四款是適用于第二款或第三款的“串聯通風”時在瓦斯防治方面應遵守的規定,第五款是不適用于“串聯通風”的禁止性規定。
按照《專家解讀》(2011版)對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解讀:是關于采掘工作面獨立通風和串聯通風的規定。對第一百一十三條解讀:獨立通風、分區通風或并聯通風是采掘面、采區和生產水平以及其他用風地點,都有自己的進、回風巷道,其回風都各自排入采區回風巷或總回風巷而不進入其他用風地點的通風布置方式。
3對該規定的理解
我國法律中的“應當”雖然很近似于“必須”,但和“必須”相比,是一種原則性的規定或者說是一般性的要求。因此就允許在執行中有一定的靈活性,允許特殊和例外的存在。結合前面的分析,除第一款做出一種原則性的規定,只有第二款和第三款規定了第一款的特殊和例外。而所說的特殊和例外又是在不違反第五款規定的“串聯通風”的禁止性規定的前提下,而且必須保證采取第四款所規定的措施才符合本條規定的要求。
事實上,在煤礦生產實踐活動中,除了并聯通風和串聯通風,還有角聯通風,比如:煤礦在掘進相鄰回采工作面的進回風巷時,為降低局部通風距離,經常采用雙巷掘進,其通風方式即不屬于串聯通風也不屬于并聯通風,實際是標準的角聯通風。而且僅從通風的角度來比較,角聯通風優于串聯通風,次于并聯通風。而縱觀《規程》的全文,并沒有對角聯通風做出明確規定。
4對該規定的探討
(1)在《規程》中沒有規定角聯通風的具體要求,是不完整的。礦井通風系統往往是十分復雜的立體系統,巷道數目繁多、縱橫交錯、上下重疊。采掘工作面的通風方式往往也是千差萬別的,絕大多數情況下不能簡單用并聯通風和串聯通風來表達。《規程》作為一種技術規范,對于煤礦通風只對并聯通風和串聯通風的原則規定,用于指導生產實踐是遠遠不夠的。
(2)從法律法規的角度來說,角聯通風不是《規程》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例外,應該是被禁止的或者是有條件地允許的。在煤礦生產實踐過程中,由于實際的角聯通風很難被劃歸為串聯通風,而獨立通風又是采用“應”的措辭,因此角聯通風往往被視為不提倡的通風方式,而不是被禁止的或者是有條件地允許的。也就是說,由于《規程》沒有對角聯通風做出屬于特殊的例外的規定,角聯通風在法律法規的意義上被禁止而事實上并沒有被禁止。
(3)串聯通風在特定的條件下可以使用,而角聯通風優于串聯通風,角聯通風被禁止是不科學的。也正因為如此,角聯通風往往被視為不提倡的通風方式,而不是禁止的或者是有條件地允許的。也正因為如此,法律法規意義上對角聯通風的禁止而事實上并沒有被禁止,《規程》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也就變成了一條僅對串聯通風的規定,其第一款規定和沒有規定一樣,失去了意義。
煤礦安全生產和管理是一個與時間和空間相關的過程,其綜合決策分析離不開時間和空間維度的參與,而現有的煤礦信息系統往往缺乏時空維度的決策分析工具,如拓撲分析、緩沖區分析、密度分析、疊置分析、時間和空間趨勢探測分析、時間/空間關聯分析、時間/空間自回歸分析等。煤礦安全生產內涵豐富,既包含了日常性事務性的風險超前預控管理,又包含即時性的風險識別、監測、預測乃至預警,這就給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類信息系統建設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滿足監控實時化、系統集成化、數據海量化、分析決策在線化和智能化,這些都是目前信息系統建設的短板。上述問題的存在使得我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沒有本質的好轉,諸多信息化建設成果(硬件、軟件)在煤礦安全生產過程中也沒有起到預期的成效。
2煤礦安全生產大數據分析系統
2.1大數據分析的概念大數據分析
是指數據量急劇積累迅速超出主流軟件工具和人類思維處理的極限,大數據與傳統數據比較起來,有四大特征:數據體量巨大(Volume)、數據類型繁多(Variety)、數據價值密度低(Value)、更新速度快時效高(Velocity)。大數據分析需要全新的數據處理理念和分析工具,洞察發現海量高速增長信息中潛藏的價值[4]。從理念上,大數據分析與傳統數據分析有三大轉變:要全體不要抽樣,要效率不要絕對精確,要相關不要因果。針對大數據,既有的技術架構和分析工具已經無法滿足要求,需要全新的數據分析方法和技術,這其中包括:(1)大數據分析可視化方法;(2)大數據挖掘算法;(3)預測性分析能力;(4)語義處理能力;(5)數據質量和數據管理技術。
2.2大數據分析系統的建設
根據大數據處理和分析的理念,煤礦安全大數據分析系統的建設目標包括:數據綜合集成、安全知識集成、三維虛擬可視化展示、煤礦安全動態分析診斷。具體建設內容包括:(1)基于物聯網/云計算技術的煤礦安全綜合數據庫。建設煤礦安全大數據分析診斷系統,首先要利用物聯網和云計算技術實現全面綜合的數據集成,將基礎空間和屬性數據、在線監測的實時性數據、專業業務系統的事務性數據綜合集成起來,構建煤礦安全綜合數據庫。(2)基于專家系統的煤礦安全專家知識庫。針對知識集成的目標,整理規范規程體系中的經驗或者理論知識(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三違行為知識、隱患界定知識、評估模型、設備操作規程知識、工種操作規程知識),構建煤礦安全動態分析診斷的專家知識庫。(3)建設三維虛擬礦井可視化平臺。針對信息和知識三維虛擬礦井可視化展示分析,主要的建設內容是基于高精度地質模型理論研究開發三維虛擬礦井平臺,實現地層建模、鉆孔建模、斷層建模、工作面建模和巷道建模等工作。然后,基于三維虛擬礦井平臺,實現數據和知識可視化、煤礦安全生產活動可視化、分析和決策過程可視化。(4)研發煤礦安全動態分析系統。針對基于專家知識庫的煤礦安全生產分析決策,需要利用煤礦安全綜合數據庫中的基礎數據、實時監測數據以及事務性數據,根據煤礦安全專家知識庫進行煤礦安全生產狀況評估、推理和演繹,動態分析診斷煤礦安全生產的現狀與趨勢、預測未來,并針對煤礦應急現象做出科學合理的響應對策。
3結語
關鍵詞:電氣;設備;管理;技術
煤礦機電是生產技術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貫穿了煤的生產的諸多環節之中。根據全國煤礦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顯示,機電事故在各種事故中居前幾位,因此,認真分析當前機電事故多發的原因,吸取教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更換無MA 標志的電氣設備
(1)礦井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電氣設備管理制度、防爆設備入井檢驗制度、設備包機制度、設備定期檢查制度、個中安全裝置定期試驗濕度和停電檢修掛牌制度、個中安全裝置定期試驗制度和停電檢修掛牌制度。建立設備、電纜、小型電器的臺賬管理,妥善保管大型設備的技術性能檔案。
(2)堅持電氣設備使用與維修相結合的原則,電氣設備誰使用,誰管理,誰維護,負責安全直接責任并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做到定人、定機、憑上崗證操作,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設備操作規程,對多班制生產的設備,操作工人必須執行設備交接班制度,大型設備均有運行紀錄。
(3)建立機電設備安裝驗收管理制度。為進一步規范大型機電設備安裝、改造、驗收管理工作,強化大型機電設備安裝、改造工程的設計、選型、設備、設備購置、施工和驗收等環節的管理和監督,強化業務保安部門的管理職能,防止大型機電設備惡性事故的發生,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大型機電設備安裝驗收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二、礦井主通風機裝置
礦井必須安裝兩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風機裝置,其中一臺備用,備用風機必須能在10 分鐘內開動。礦井的主要通風機必須每三年至少進行1 次性能測定。生產礦井主要通風必須裝有反風設施,并在10 分鐘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后,主要通風機的供風量不應小于正常供風量40%。礦井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還必須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并有反風操作系統圖、司機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等,主要通風機的運行必須由二人及以上的專職司機負責。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面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
三、提升運輸設施
立井、斜井提升機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427 條規定,裝設保險裝置和提升機后備保護裝置,各種保險裝置必須靈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過程中嚴禁甩掉保護運行。提升機的電控系統,液壓及機械制動系統必須可靠,各種閉鎖關系正確,制動能力滿足運行要求,專門升降人員及混合提升的系統每年應進行一次性能測定,其他提升系統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性能測定,提升系統除常用信號裝置外,還必須有備用信號裝置。各種提升裝置的滾筒纏繞的鋼絲繩層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19、420條規定。立井升降人員必須使用帶MA(煤安) 標志的罐籠和防墜器并按《煤礦安全規程》第413 條規定對防墜器定期進行脫鉤和不脫鉤試驗。升降人員與物料的罐籠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81 條規定。在提升速度大于3m/s 的提升系統內,必須設防撞梁和托罐裝置。傾斜井巷內使用串車提升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70 條規定。提升斜井和行駛機車平巷危險區段必須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必須行人,要經信號工、把鉤工同意,并停止行車;對通過人員必須清點人數,確定無人時才可發開車信號。提升裝置使用的鋼絲繩及連接裝置必須按規定進行檢驗,對磨損、銹蝕斷絲超限的鋼絲繩和不合格的連接裝置必須及時更換,不得違章使用,嚴禁超載提升。箕斗提升必須采用定重裝載。井下絞車安全保護裝置、制動系統靈敏可靠,提升系統做到“三固定”(保險閘、保險峒、保險杠、保險繩)。信號系統聲光齊全。采用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運輸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74 條規定。井巷中采用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運送人員時應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75 條規定。井下使用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73條規定。皮帶必須選用帶有MA(煤安) 標志的阻燃帶。
四、煤礦供電及電氣
礦井必須有與實際相符的井上、井下供電系統圖,該圖的繪制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50 條規定。礦井至少應有可靠的兩回路電源線路。當任意回路發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其他任一回路應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 電所、主排水泵和下山開采的采區排水泵房供電的線路不得少于兩條回路。主通風機、提人立井提升機、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設備應設置雙回路供電。井下防爆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合格證后方準入井。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檢查,必須嚴格執行《河南省煤礦電氣性能檢查細則》的規定。礦井嚴格按照《煤礦井下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煤礦井下低壓檢漏保護裝置的安裝、運行、維護與整定細則》、《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裝設過流、漏電、保護接地裝置,“三大保護”裝置必須動作靈敏可靠。井下電纜必須選用帶有“MA”(煤安) 標志的阻燃電纜。電纜的聯結和鋪設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468、469、470、471、472條規定。電煤鉆必須使用設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啟動和停止煤電鉆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必須采用具有短路、過載荷漏電保護的綜合保護。
參考文獻:
[1]《煤礦井下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
[2]《煤礦井下低壓檢漏保護裝置的安裝、運行、維護與整定細則》
根據省經信委皖經信煤炭函【2011】1157號文件通知要求,現將我市煤礦安全生產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 全市小煤礦基本情況
1、個數與分布:我市目前現有礦井12處,按行政區域分:宣州區5處、廣德縣5處、涇縣2處;按瓦斯等級分:高瓦斯礦井3處、低瓦斯礦井9處,礦井總共設計能力為57萬噸/年,核定生產能力56萬噸/年。
2、煤炭儲量及生產:至2010年底,全市地方煤礦煤炭儲量共計 939.44 萬噸,可采煤層單一煤層即龍潭煤系c煤層,煤層厚度1—1.5米,煤層開采區域地質構造復雜,區域煤炭開采率低,煤炭生產量低。 2011年生產原煤大約19萬噸。
3、自然災害及安全狀況:我市煤礦自然條件差,地質條件復雜,存在瓦斯、水、火、頂板、地溫等各種災害威脅。煤礦隨采深的增加,地應力、瓦斯壓力、地溫也越來越高,煤礦自然災害的威脅逐步加重,在這種復雜的地質條件下,我市的煤礦尤其是瓦斯礦井容易發生災害事故,因此,瓦斯災害事故防治是當前煤礦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2011年9月14日宣州鑫源煤礦(高瓦斯礦井)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死亡4人,目前全市煤礦全部停產整改。
4、礦井主要系統和回采工藝:目前,全市煤礦都已按《煤礦安全規程》及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標準建立健全了煤礦通風、監測監控、防塵、機電、提升運輸、排水、通訊等安全生產系統,并積極按照省、市有關煤礦“六大系統”建設規劃的要求,制定工作計劃,實施煤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煤礦技術裝備方面,經過各級煤礦安全監察和監管部門的日常監察和監管,各煤礦企業都已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及時淘汰了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禁止使用超期服役和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電氣設備,對在用安全可靠性差,不能滿足礦井安全生產需要的設備和設施進行了技術升級和更新改造,以提高礦井裝備的安全可靠性。強力推進支護改革,淘汰落后的采煤工藝和方法, 2010年底全市有條件的煤礦回采工作面都使用了單體液壓支護并實施正規化壁式布采,資源回收率得到有效地提高;所有新掘巷道都堅持使用金屬支護,同時對原有的木支護巷道,各煤礦企業也都制定了相應的更換計劃。2011年所有生產礦井都開展了“六大系統”建設和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
5、煤礦從業人員及培訓情況:煤礦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配備方面,我市嚴格安全準入,各煤礦企業都按安全資格準入條件及時安排人員到各級煤礦安全培訓中心參加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對井下從業人員,要求按規定參加培訓,嚴禁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者入井作業,同時督促煤礦企業要采取多種形式,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崗位標準、操作技能及自救互救等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增強了職工實際操作和應急處置能力。
二、全市煤礦綜合整治情況
近些年來,我市在完成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和整頓關閉兩
個攻堅戰工作任務同時,通過加強安全基礎管理,到2010年末,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條件明顯改善,從業人員素質明顯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明顯下降,安全生產水平明顯提升,實現了“煤炭工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的要求。2010年我市進一步對照國發【2010】23號文件和省政府皖政【2010】89號文件精神加大貫徹落實力度,并取得了明顯成效。
1、強化組織領導,狠抓瓦斯綜合治理
隨著礦井開采深度增加,瓦斯壓力和含量越來越大,瓦斯治理難度也相應加大。我市對煤礦瓦斯治理工作一直高度重視,并將它放在煤礦安全工作首位來抓。一是認真學習貫徹了國務院、省有關文件精神,并對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和統一部署。市、縣和重點產煤鄉鎮三級政府成立了瓦斯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專門工作機構,明確了相關部門職責,強化了瓦斯治理監管責任,督促幫助解決本地區煤礦瓦斯集中整治工作中的突出問題。二是結合我市實際,組織制定了《***市構建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實施辦法》和《***市繼續深入開展煤礦瓦斯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印發到各級煤礦監管部門貫徹落實,從而進一步明確了整治目標、整治重點,為整治活動扎實有效地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三是嚴格實了煤礦瓦斯治理措施落實情況的定期排查、調度和通報等制度。各煤礦企業根據瓦斯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安排,針對采掘部署、系統建設、管理體系等關鍵環節開展了全面排查和治理,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責任人,限期進行整改;縣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對所屬煤礦企業瓦斯治理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督促煤礦從嚴、從細排查隱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對有重大瓦斯隱患須進行整改的礦井,實行掛牌督辦,明確督辦責任。四是要求礦井必須按規定落實瓦斯防治措施,建立瓦斯防治工作體系,實現“一通三防”達標;所有煤礦都按期、按規定建設完善了煤礦瓦斯安全監控系統,并實行了數據上傳,網內監控;煤礦掘進工作面按規定實現“三專兩閉鎖”、實行雙局扇自動切換,并將煤礦瓦斯報警值下調至0.8%,提高了瓦斯管理安全系數。五是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加強了對瓦斯專項整治工作監管力度,把瓦斯治理措施落實情況納入重點監管內容,按相關規定對達不到瓦斯治理要求的礦井,責令停產整改;對瓦斯災害嚴重、拒不執行防治措施、現有條件難以有效治理的煤礦以及違法生產造成較大以上瓦斯事故的煤礦,提請地方政府實施關閉。六是督促企業加大了瓦斯治理投入,按規定提取瓦斯治理專項資金,嚴格管理,專款專用,保障了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的有效開展。
2、落實政策法規,推進煤礦整頓關閉
2006年全省煤礦整頓關閉工作會議在我市召開以后,市委市政府牢固樹立安全發展觀,攻堅克難,多措并舉,強力推進了煤礦整頓關閉工作。一是明確責任,狠抓落實。我市明確規定各級政府主要領導為整頓關閉工作第一責任人,關井工作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職能部門負責人主動抓,同時建立相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層層簽訂工作目標責任制,一級對一級負責,工作層層落實,壓力層層分解,各負其責,各司其職。二是把握政策,平穩實施。國家安監總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的意見》頒布實施后,我市通過政策宣傳,在思想觀念上形成共識,并給每個煤礦企業發放了《致全市煤礦企業業主的一封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希望煤礦業主理解,爭取社會民眾支持。市、縣黨政主要領導、政府分管領導以及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負責人,多次深入煤礦檢查工作,和企業投資人以及企業職工促膝談心,通過形勢分析、算賬對比、政策引導等方法,為煤礦業主算好“經濟賬、政治賬和人命賬”,勸其權衡利弊,盡早決定,盡快主動退出。“十一五”期間我市共關閉煤礦企業56個,礦井總數由2006年初的68處減少到目前的12處。三是出臺政策,引導退出。煤礦整頓關閉工作涉及經濟利益和再次創業兩個現實問題,煤礦關閉后還要重點幫扶業主實現二次創業。為此,我市采取政策引導、經濟扶持的辦法,實施“關閉無情、操作有情”的做法,加快煤礦轉產退出,廣德、寧國等縣市區根據市政府要求,先后出臺了《關于鼓勵引導高危行業生產企業轉產退出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煤礦企業自愿轉產,符合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的,可以享受一定優惠政策和經濟扶持。四是制定措施,依法操作。2009年烏石煤礦發生瓦斯事故后,我市更加堅定了安全發展理念,市政府迅速出臺2009年第65號《煤礦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紀要》和2010年第50號《常務會議紀要》,依據“皖政辦[2009]118號”文件精神,明確規定:全市高瓦斯礦井一律不再實施礦井改擴建工程,不再開拓新的采區,采礦許可證到期的不再給予延續,到期后三個月內關閉到位;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在政策規定的期限內實現托管或者退出突出危險區域,否則由所在市區政府組織關閉。2010年5月底前我市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已全部關閉。2013年底高瓦斯礦井將全部關閉。
3、加強安全監管,夯實煤礦安全基礎
煤礦安全基礎管理是煤礦安全生產的根基,加強煤礦安全基礎的管理是控制煤礦安全風險、提高煤礦安全能力保障的需要,為此我市將此項工作擺上重要位置,突出重點,狠抓落實。一是國家七部委《關于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下發后,我市依據文件組織制定了《***市加強小煤礦安全基礎工作實施辦法》并予以宣傳和貫徹,同時要求全市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對轄區內煤礦安全基礎管理情況加強監管,督促煤礦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分級監控制度,定期對煤礦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煤礦存在的重大隱患要掛牌督辦,跟蹤治理。二是督促各煤礦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制,大力實施管理強礦戰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使工作現場每個崗位、每個環節都處在制度的管理規范之下;完善礦井安全管理人員配置,落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并將其逐級逐項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了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三是要求各煤礦企業必須加強技術管理,科學合理組織生產,堅決防止“三超”;強化礦井“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頂板、機電等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切實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督促煤礦企業按規定提取使用安全費用,保證安全投入到位,淘汰落后裝備和落后的采煤工藝和方法,指導煤礦推廣先進的生產工藝和裝備,強力推行支護改革,提升煤礦安全基礎條件。四是著力落實了領導干部下井帶班制度。國家安監總局《領導干部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下發后,市煤礦監管部門立即召開了專門會議進行了宣傳和貫徹,同時全市各級煤礦安監部門也將此項工作作為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進行監督檢查,凡發現煤礦有違反帶班下井制度的行為,一律依照規定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處罰。五是積極推進了煤礦質量標準化建設。所有煤礦企業都建立了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環節、各崗位的安全質量工作標準,至2010年末,所有生產礦井都已實現了煤礦采、掘、機、運、通等系統及地面設備設施的安全質量標準三級達標。六是明確培訓管理責任,加強了安全全員培訓。督促煤礦嚴格執行職工崗前培訓有關規定,制定教育培訓計劃,確保井下作業人員每年接受不少于規定時間的教育培訓。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相關機構培訓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對未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經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下井作業,切實做到不持證不上崗,不培訓不上崗。
三、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存在問題
1、我市煤礦礦井規模小、地質條件復雜,安全裝備、生產條件較差及生產技術相對落后,加之當前國家煤礦政策和地方政府對小煤礦發展限制,部分礦業主心有余悸,不愿加大煤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影響了我市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健康發展。同時,煤礦技術職工流動頻繁,專業技術人員相對欠缺,制約了煤礦安全生產技術水平的提高。
Abstract: The safety evaluation should be run through the various stages of engineering, system design, construction, operation and decommissioning of the entire life cycle. The safety evaluation for engineering, system is the need of government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works, also i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the production safety of production and business units. As a higher risk of production units, coal mine should regularly and timely evaluate major production systems, find potential safety hazard, develop appropriate and effective preventive measures, reduce the risk to a minimum, ensure personal and property safety of mine workers, and promote coal production work smoothly.
關鍵詞: 安全評價;危險源;安全對策措施;參與評議法
Key words: safety evaluation;hazards;safety countermeasures;participation appraisal method
中圖分類號:[X93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4)06-0175-02
0 引言
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煤礦安全生產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搞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因此,一定要把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動員全社會力量,齊抓共管,全力推進。當前從煤礦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來看,主要表現為企業的管理人員安全知識匱乏,管理層之間橫、縱聯系性差,唯我思想占主導地位,導致在具體的安全生產管理中失誤較多,不能夠根據煤礦的實際情況做出具體的、科學的安排部署;而從業人員自身素質較低,自我防護意識較差,“三違”現象嚴重。為此做好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顯得尤為重要。
1 安全評價對煤礦生產的作用
煤礦安全評價由專業的有資質的機構,按照嚴格的標準程序,研究制定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誠信評價標準和綜合評價體系,探索建立安全生產“黑名單”和失信懲戒制度等制度,定期開展安全評價工作,強化安全生產誠信建設。
煤礦的安全評價是從安全技術角度出發,查找、分析煤礦各生產、輔助系統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查找出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幫助煤礦作業人員辨識危險、有害因素分布的部位,分析可能發生事故的概率,制定出相應的安全對策措施。安全評價可以使煤礦預先識別煤礦的危險源、危險有害因素,從而促使煤礦管理能夠更好的統籌安排,保證各環節井然有序地采取預防、控制措施,確保安全生產,提高經濟效益。
2 安全評價的目的
傳統的安全管理總是喜歡事后補救,在已經發生的事故中汲取教訓,雖然這樣的做法是必須,但這樣的做法代價太大,因為個別事故造成的影響是無法挽回的,必須預先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安全評價的目的就是預先發現、識別可能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以便于在事故發生之前采取措施消除、控制這些危險有害因素,防止事故的發生。
總的來說,安全評價的目的:一是強化對《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煤礦安全生產規程的宣傳教育,使取得資格和實際管理水平形成統一,真正提高煤礦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促進管理人員的橫縱聯系,在學習中發現自己的不足和缺點,逐步消除唯我思想;三是煤礦企業自身要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特別是要針對煤礦的實際情況按照操作規程逐條逐款培訓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開拓布局情況,又真正能夠做到遵章守紀,不違規操作,確保生產安全。從而降低傷亡事故的發生。
3 煤礦安全評價的不足
目前評價報告里出現最多的評價方法有安全檢查表法、預先危險性評價法、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事故樹法等等,由于基礎數據庫的缺乏,這些方法往往也只限于理論,用這些方法最終很可能避重就輕,誤導安全生產。大部分評價報告過于理論化,導致對于危險源的辨識過于程序化,得出幾乎所有煤礦都比較相同的辨識結果,即瓦斯爆炸、頂板事故、斜井跑車事故、井下觸電等事故是某某煤礦的主要安全隱患。事實上,任何一個從事煤炭生產行業的人都知道瓦斯爆炸、頂板事故、斜井跑車事故、井下觸電等事故是煤礦企業重要的安全隱患,根本不必繞這么多彎子。這些過于形式化的評價,對于煤礦的安全生產起不到實際的促進作用,只能在表面上為煤礦的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4 煤礦安全評價的改進
煤礦安全評價應該牢牢把握安全評價工作的實質,消除或減少死亡事故。可以制定和完善煤礦采掘作業規程,并且按照規程要求切實加強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真正按照規程操作。改革現有的以報告形式評價模式,大力提倡評價人員參與評議的模式,更大力度的加大安全評價的實踐性,保證評價過程的真實。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真正做到“日監測、周報告、月分析”。所謂評價人員是指具有國家安全評價資質的注冊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或從事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多年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等專門從事安全評價工作的技術人員。所謂參與評議是指在一定的周期內(比如1年,這個只是評價公司評價工作的周期,不同于整個省的評價周期,我們四川省一般評價周期是3年),在這1年里,評價公司派評價人員以定期不定期的形式到煤礦生產企業現場,比如某礦安全隱患比較多,問題比較嚴重,1星期評價人員到現場1~2次,1個月到現場5~8次,如果問題不嚴重1個月去2~3次,切實幫助煤礦企業查找并解決安全隱患。這樣評價確實解決了煤礦企業的問題,消除或減小了安全隱患的威脅。通過相對較長時間的跟蹤調查、了解、技術支持,評價人員再把所評價的企業存在的重點安全隱患及需要長期堅持不懈加強管理的環節以安全評價報告的形式交給相關管理部門,這樣在一個大的評價周期內(即3年)管理部門便可以有的放矢,節約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果。
總之,安全評價可以為改善煤礦安全管理現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供依據;為煤礦預防、控制事故發生提供安全對策措施;為煤礦生產投資、安全投入及提高經濟效益提供建議。因此,安全評價對煤礦安全生產具有積極意義并為煤礦安全生產帶來較為明顯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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