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數學歸納法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1.知識目標
(2)會用數學歸納法證明等式和不等式。
2.能力目標
通過對數學歸納法的復習、應用,培養學生分析問題的能力和嚴密的邏輯推理能力。
3.情感目標
(1)通過對數學歸納法原理的復習探究,培養學生嚴謹的、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不怕困難、勇于探索的精神。
(2)讓學生通過對數學歸納法原理的理解,感受數學內在美的震憾力,從而使學生喜歡數學。
(3)學生通過質疑與探究,培養學生獨立的人格與敢于創新精神。
教學重難點
1.重 點
(1)理解數學歸納法的原理。
(2)明確用數學歸納法證明命題的三個步驟。
(3)會用數學歸納法證明等式和不等式。
2.難 點
(1)對數學歸納法原理的理解,即理解數學歸納法證題的嚴密性與有效性。
(2)假設的利用,即如何利用假設證明當n=k+1時結論正確。
教學方法:
通過多媒體師生互動討論、探究的方法
教學過程:
一、創設情境,啟動思維
讓學生復習教材,同時探究下面的三道小題,從而達到溫故而知新的目的。
二、討論交流,深化認識
1.用數學歸納法證明“2n>n2+1對n≥n0的正整數n都成立”時,第一步證明中的起始值n0應取 5 。
注意起始值的驗證,因為它是遞推的基礎。
2.用數學歸納法證明“當n為正奇數時,xn+yn能被x+y整除”時,下列過程中正確的個數是 ②③ 。
①驗證n=1時成立,由“n=k(k為正奇數)時命題成立”推出“n=k+1時命題成立”;
②驗證n=1時成立,由“n=k(k為正奇數)時命題成立”推出“n=k+2時命題成立”;
③驗證n=1時成立,由“n=2k-1(k為正整數)時命題成立”推出“n=2k+1時命題成立”;
④驗證n=3時成立,由“n=2k+1(k為正整數)時命題成立”推出“n=2k+3時命題成立”;
3.對于不等式1,n∈N*),某學生用數學歸納法的證明過程如下:
(1)當n=2時,
(2)假設n=k(k>2,k∈N*)時,不等式成立,即
=
故當n=k+1時,不等式成立.上述證法是否正確,若不正確請指出。
Ⅰ歸納假設不能脫離遞推的基礎。
Ⅱ一定要運用歸納假設。
Ⅲ注意證明步驟的完整性。
三、典例解析,鞏固提高
例1.已知n∈N*,用數學歸納法證明:
1-+-+…+-=++…+.
證明:(1)當n=1時,左邊=1-=,右邊,等式成立;
(2)假設當n=k(k≥1,k∈N*)時等式成立,即有:
1-+-+…+-=++…+.
那么當n=k+1時,
左邊=1-+-+…+-+-
=++…++-
=++…+++-
=++…++
=右邊;
所以當n=k+1時等式也成立.
綜合(1)(2)知對一切n∈N*,等式都成立.
思維點撥:仔細觀察欲證等式的結構特征,在第二步證明當n=k+1時向目標式靠攏是關鍵.
例2.用數學歸納法證明:對一切大于1的自然數n,不等式(1+)(1+)…(1+)>成立.
證明:(1)當n=2時,左=1+=,右=,左>右,
不等式成立.
(2)假設n=k(k≥2,且k∈N*)時,不等式成立,即
(1+)(1+)…(1+)>
那么當n=k+1時,
(1+)(1+)…(1+)=1+>•
=
=>
==
n=k+1時,不等式也成立.
由(1)(2)知,對一切大于1的自然數n,不等式都成立.
例3.求證:對一切大于1的自然數n,1+
證明:(1)令f(n)=1+++…+,
當n=2時,原不等式成立;
(2)設n=k(k∈N*)時不等式也成立,
即1+≤1+++…+,
則當n=k+1時,
f(k+1)=1+++…+≥1++++…+>1++=1++=1+
即n=k+1時,命題成立
綜合(1)(2)可得:原命題n∈N*對原不等式成立。
思維點撥:證明當n=k+1時向目標式靠攏時注意增加的項數,同時要注意需要逐項放縮。
四、反思感悟(師生共同完成)
注意“遞推基礎不可少,歸納假設要用到,結論寫明莫忘掉”;
從n=k到n=k+1時,變形方法有因式分解、添拆項、配方、放縮等方法。
五、課后練習
1.設f(n)=1+++…+,是否存在關于正整數n的函數g(n),使等式f(1)+ f(2)+…+f(n-1)=g(n)•f(n)-1對于n≥2的一切自然數都成立?證明你的結論。
2.用數學歸納法證明:
++…+
3.思考:例2能不能利用其他方法去證明。
一、數學歸納法的結構――演義與歸納的辯證統一
如果把特征的命題簡記為,則數學歸納法證題的一般步驟是:(1)證明:真;(2)證明:S(k)真?圯S(k+1)真;(3)結論:真。
圖示為:S(k)真?圯S(k+1)真
S(1)真?圯S(n)真
縱觀全過程,這是一個“個別―特殊―一般”的推理形式,完全合乎歸納推理程序。從這一層面來講,它是歸納的。
但是,這個“從S(1)真到S(n)真”并不能靠歸納本身完成,否則就會成為“不完全歸納法”。它將經由這樣的程序:假設S(k)真(S(1)真為這個假設奠定了基礎),然后經過合乎邏輯規則的推理,最后得出S(k+1)真,這正是一個確定的結論的演繹的證明。從這一層面來講,它又是演繹的。
所以,把這種證題方法叫做數學歸納法,較能體現歸納中有演繹、演繹中有歸納、歸納與演繹辯證統一的關系。而其中起關鍵作用的是演繹――正是靠了演繹,結論的正確性得到以從自然走向必然。我們認為,數學歸納法的本質是歸納―演繹的,而演繹是其靈魂。數學歸納法是由遞推基礎“S(1)真”和遞推根據“S(k)真?圯S(k+1)真”協同作用實現其證明的美妙而獨特的數學方法。
二、教學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注重不完全歸納法的地位。
數學歸納法有著不同的側面。作為純粹證題方法的“數學歸納法”與作為教學對象的“數學歸納法”,二者并非一回事。一般教法比較失策的一點是:為了引入數學歸納法,不惜犧牲不完全歸納法,只強調不完全歸納法“不可靠”的一面,而忽略它在作出“新發現”中起作用的一面。在教學中我們從不完全歸納法開始,利用“問題―發現”式教學,其程序大致是:
(1)問題:S(n)=1+3+5+…+(2n-1)=?
(2)列表:1=1
1+3=4
1+3+5=9
1+3+5+7=16
如果必要尚可多列出一些(或配合以圖形)。
(4)證明:用數學歸納法,示范講解,提出數學歸納法及其解題步驟。
(5)講練:初步入門就迅速轉入練習(包括講解例題),使學生在教師指導下,通過講練達到能懂、會用,明白道理。
2.遞推關系是數學歸納法的靈魂。
在數學歸納法教學與解題過程中,中心而困難的一個環節是:“證明:S(k)真?圯S(k+1)真。”
問題表現在:
(1)不懂得對于每個具體的題目,如何將S(k)、S(k+1)真具體化。這在學習初期表現突出。對此,要耐心地進行“解疑”和“啟蒙教育”。
(2)不懂得經由怎樣的中間步驟實現“S(k)真?圯S(k+1)真”。解決這個問題沒有一成不變的辦法,原則是創造條件,利用歸納假設,針對具體題目(即一湊假設,二湊目的)。有時需要充分利用幾何直觀和試算猜想,其思維特點是直覺的或者歸納的;有時則需要從結論出發進行逆推。而分析法用于數學歸納法證題,亦有講究。3.防止思維混亂,避免“假證明”。
數學歸納法證題訓練中,學生往往不知不覺地認為:(1)假設S(k)真,不也是假設了S(k+1)真嗎?S(k)與S(k+1)只是S(n)中n取k與k+1,它們沒有區別,所以關于“S(k)真?圯S(k+1)真”的證明是走形式。(2)假設S(k)真不就是假設S(n)真嗎?k與n都代表自然數,只是符號有別,命題S(k)就是命題S(n),假設它真還證什么?如上述種種錯誤理解,極易引起學生的思維混亂,甚至導致數學歸納法“可靠性”的懷疑。而另有一些同學則喜不自勝,以為數學歸納法全是走過場,作業中便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出現一些“假證明”。為此,在教學開始時應講清楚數學歸納法的原理,在證題訓練中讓學生完全理解并規范約束學生的證題思路,使他們由不自覺到自覺,真正領會數學歸納法,會用數學歸納法。
讓我們來做一個游戲,這個游戲曾在中央電視臺演播過,不妨稱為“擺磚游戲”。我們把很多很多磚塊按照“前磚碰倒后磚”的規格來擺放,從教室擺到操場,再擺到公路上,再擺到香港,再擺到外國……,甚至可以沒完沒了的擺下去。那么,我們只要推倒第一塊磚,就能把所有的磚塊全部推倒。這個游戲有兩個條件:第一,要推倒第一塊磚;第二,磚塊必須按照“前磚碰倒后磚”的規格來擺放。顯然,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如果缺少第一個條件,就會有磚沒有被推倒(至少第一塊磚沒有推倒)。如果缺少第二個條件,“碰倒過程”就會中斷,就會有很多很多磚塊沒有推倒。
從上面的“思維游戲”啟發我們得出一個處理與自然數有關問題的方法:(1)
處理第一個問題(相當于推倒第一塊磚);(2)驗證前一號問題與后一號問題有傳遞關系(相關于前磚碰倒后磚),這時主角亮相了。數學歸納法是可靠正確的推理方法。介紹了數學歸納法之后,師生共同參與,按以下設問進行教學:
1.第一步驟是遞推的基礎,第二步驟是遞推的依據。若二者缺一將會出現什么問題呢?能舉出實例來嗎?
2.完成第一步驟后,在第二步驟中,假設n=k時的結論正確,這樣的k值是否存在呢?證明N=K+1時結論也正確,是否起著“傳遞性”的作用?
3.第二步驟中,如果不使用N=K時結論正確這個條件,直接證明N=K+1時結論正確,是否還是數學歸納法呢?或者說比數學歸納法更好呢?
4.第一步驟中,證明N取第一個值結論正確,這第一個值從哪里取起呢?
5.第二步驟中,在使用N=K時結論正確的前提下,可以用哪些方法來突破N=K+I時結論正確這一關呢?(如:演繹法、分析法、反證法等)。
6.數學歸納法是針對n∈N而言的.那么N取非自然數時,是否也可以呢?
針對學生在概念的學習中容易出現的問題:錯誤理解、認識膚淺、似是而非、掌握不牢等現象,教師要精心創設情景,優化教學手段,以達到對概念的理解、認識到位,對概念的掌握準確、牢固、靈活之目的。同時,行之有效地培養了學生思維的批判性和深刻性。
常見錯誤之一:初始值代入出錯。
例如:用數學歸納法證明, n邊形對角線的條數為■ (n≥3,且n∈N)
證明:(1)當n=1時,一邊形不存在,對角線就不能確定為多少條。此時,將n=1代入對角線的條數表達式中有,對角線的條數為■=-1,至此,數學歸納法的第一步無法完成。
(2)假設當n=k時,命題成立 。如圖,即k邊形 A1A2A3…Ak的對角線的條數是■。
于是當n=k+1時,多邊形為(k+10)邊形A1A2A3…Ak+1,比k邊形多一個頂點Ak+1,圖中畫出了增加的對角線,分析知,增加的對角線的條數是點Ak+1與點A2 A3…Ak-1 的連線(有k-2條連線)和點A1與點Ak的連線。共增加了[(k-2)+1]條。
(k+1)邊形A1A2A3…Ak+1的對角線總條數為■+[(k-2)+1]=■=■。故當n=k+1時,命題成立。
根據數學歸納法原理知命題成立。
以上例題證明的第一步是初始值代入出錯應取n=3時進行驗證:顯然當n=3時,三角形沒有對角線,將n=3代入對角線的條數表達式中有■=0,命題成立。再結合證明的第二步,就是此例的完美的數學歸納法的證明。
上述例題說明,利用數學歸納法證題的第一步n0(初始值)取值未必都是1,即它的取值應是結論有意義的最小正整數。因此,證題前要認真審題,確定是n∈N還是 n≥n0(n∈N)。
常見錯誤之二,不符合數學歸納法證題的原則。
例如,用數學歸納法證明:
3+7+11+……+(4n-1)=n(2n+1) (n∈N)
證明:
(1)當n=1時,左邊=3,右邊=3,所以當n=1時命題成立.
(2)假設當n=k時命題成立,即
3+7+……+(4k-1)=k(2k+1)
當n=k+1時, 3+7+……+(4k-1)+(4k+3)=■(k+1)(4k+3+3)=(k+1)(2k+3)=(k+1)[2(k+1)+1]
所以當n=k+1時命題成立。
根據(1)、(2)可知,等式對一切n∈N成立。
上述利用數學歸納法證題的第二步沒有用到歸納假設,其推理過程不是在歸納假設的基礎上實現的,第二步的正確證明方法是:
假設n=k時命題成立,即
3+7+……+(4k-1) = k(2k+1)。
則當n=k+1時,3+7+……+(4k-1)+ (4k+3)=k(2k+1)+4k+3=2k2+5k+3=(k+1)(2k+3)=(k+1)[2(k+1)+1]
即當n=k+1時命題也成立。
這里指出:用數學歸納法證題的兩個步驟缺一不可,盡管有的與正整數有關的命題用其他方法也可以觖決,但題目若要求用數學歸納法證明,則必須依題目的要求嚴格按照數學歸納法的步驟進行證明,特別是在第二步證明中對歸納假設“設而不用”,那就不正確。
不符合用數學歸納法證題的原則要求,因而證明不算數學歸納法。
常見錯誤之三:沒有嚴格的邏輯推證。
例如,用數學歸納法證明:
■+■+……+■=■(n∈N)
證明:(1)當n=1時,左端■=■=右端,等式成立。
(2)假設n=K時,原等式成立,即:■+■+……+■=■,于是當n=k+1時,有■+■+……+■=■,故n=k+1時,原等式成立。
根據數學歸納法原理知等式對一切n∈N均成立。
上述證明從表面上看與數學歸納法相符合。而數學歸納法原理的第2步是保證一系列命題——“傳遞性”成立的關鍵,必須給予嚴格的證明。但此例證明過程中的第2步形式套用數學歸納法原理的第2步,沒有給予嚴格的邏輯推證,因此不符合數學歸納法原理的要求。
常見錯誤之四:錯誤理解歸納假設。
例如,已知n個正數a1、a2,……,an且a1·a2,……,an =1,試證:a1+a2+……+an≥n。
證明:(1)n=1時,顯然有a1≥1。
(2)假設n=k時,命題成立,則n=k+1時, a1·a2……ak ak+1=1, a1,a2……ak+1中必有一個不小于1,不妨設ak+1≥1,于是 a1+a2+……+ak+ak+1=a1+a2+……+ak+1,由歸納假設 a1+a2+……+ak≥k, a1+a2+……+ak+ak+1≥k+1,故當n= k+1時,命題成立。
根據數學歸納法原理知,對一切n∈N原命題成立。
上述證明過程表面上看起來沒有什么問題,但是第2步的證明過程中所用歸納假設的結論a1+a2+……+an≥k是有條件的,必須 a1·a2……ak=1,而 a1·a2……ak ak+1=1及ak+1≥1并不能保證a1·a2……ak=1,從而未必有結果a1+a2+……+an≥k成立,而此題的第2步在推理過程中正應用了這個不可靠的結果,因而證明錯誤。
常見錯誤之五:由n= k表達n= k+1時表達式之間關系出錯。
例如,用數學歸納法證明:
■+■+■+……+■>■(n≥2)
在數學歸納法的第2步的證明中,若設f(n)=■+■+■+……+■,則f(k+1) =■+■+■+……+■= f(k)+■,從而正確地證明結論。產生以上錯誤的原因是未能把握f(n)右式中各項間規律,右式是一個數列若干項的和,每項的分子均為1,分母是以2為首項,1為公差的等差數列。
關鍵詞: 拉姆塞定理;歸納法公理;演繹法
中圖分類號:G633.6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2-1578(2012)02-0160-02
數學歸納法是一種十分重要的數學方法,應用此法可以解決很多難題,下題是圖論中著名的拉姆塞定理的特殊情形。
給出平面上n個點,每兩點連接一條邊,得到C2n 條邊;這n個點和C2n條邊構成n階完全圖kn,把kn的邊染色使得每條邊都要染色,而且只能染紅色或藍色,對于如何異于1的自然數p,q,無論kn的邊怎樣染色,n至少應該多大,才能使染色的結果必有一個全部邊都是紅色的Kp或者有一個全部邊都是藍色Kq?如果這個最小數存在,就記為R(p,q). R(p,q)叫拉姆塞數。
這個著名定理的證明用的就是數學歸納法。
數學歸納法是一種十分重要的數學方法,它的根據使歸納法公理,若數集N包含1,而且若自然數k∈ N,則必定有k+1∈ N,那么N就是自然數集。數學歸納法的實質是演繹法,而不是歸納法。
應用數學歸納法證明某一命題P,第一步,檢驗初值,n=1時,P成立。第二步,提出歸納法假設,設對于某個n值,P成立,證明n+1時P亦成立,通過兩次證明,就證明了不論n為任何自然數,P成立。
例1:對怎樣的自然數n,以下不等式成立:
(A)2n2n+1 (1)
(B)2nn2 (2)
解:(A)若n=1,2
若n=2,4
若n=3,8>7,(1)成立。(初值為3,不是1)
假設有某個整數n≥3,使(1)成立。(歸納法假設,往證2n+1>2(n+1)+1)
2n+1=2×2n=2n+2n>2n=2n+2n+1=2n-2+2(n+1)+1,
當n≥3時,2n-2>0,2n+1>2(n+1)+1
即n+1時,(1)亦成立 (第二步證明)
依數學歸納法,當n≥3時,(1)式成立
(B)令n=1,代入(2)知(2)成立。
分別令n=2,3,4,代入(2)知(2)不成立。
令n=5,代入(2)知(2)成立。(5為初值)
假設有某個整數n≥5,使(2)成立,(歸納法假設,往證2n+1>(n+1)2)
2n+1=2×2n=2n+2n>n2+2n>n2+2n+1 (依(1))
故2n+1>(n+1)2,即n+1時,(2)亦成立,依數學歸納法,n≥5時 ,(2)成立,故知使(2)成立的n值為1和大于或等于5的一切整數值。
數學歸納法的第二步假設有某個命題成立,論證n+1亦使命題成立,這是基本形式。可以把假設改為:有某個n∈ N,使對于一切小于或等于n的自然數,命題成立,如下例:
例2:設S=x+1x ,求證xn+1xn 必可表為S的多項式(n為任何自然數)
證明:若n=1,1x=s,命題成立。
假設有某個n∈ N,使對于≤n的一切自然數,命題成立,(這是歸納假設,即假設1x ,x2+1x2 ,…,xn+1xn 等式都可以表示為S的多項式,論證xn+1+1xn+1 也可以表示為S的多項式)因為,xn+1+1xn+1 =(xn+1xn)(x+1x )-(xn-1+1xn-1 ),依歸納法假設,xn+1xn ,x+1x ,xn-1+1xn-1 都可以表示為S的多項式,故 xn+1+1xn+1也可以表示為S的多項式。依數學歸納法,證得不論n為任何自然數,xn+1xn 必可表為S的多項式。上面證法的推導過程可用圖表示如下:
1(1 2)(1,23)(1,2,34)(1,2,3,45)… … …
圖上顯示可以得到任何自然數。
從上例,可見題目求證的公式或有確定的表達形式,應用數學歸納法解決問題的困難不是很大。否則,既要找到表示形式,又要用數學歸納法證明結論,那就困難的多了,而且主要的困難在于前者,即探索結論的表示形式,如下例:
例3:設平面上有n條直線,每2條直線必相交,而且無3條直線共點(簡稱為在一般位置)分平面為a2(n)個部分,求a2(n)。
探索:若平面上沒有直線,只有整個平面a2(0)=1,若平面上有一條直線,分平面為兩部分,a2(1)=2,若平面上有兩條直線相交,分平面為4個部分,a2(2)=4,若平面上3直線在一般位置,分平面為7部分,a2(3)=7,考慮到7=C03 +C13 +C23 (Crn 表n物取r的組合數,且有補充定義 C03=1,C00 =1,以及 Crn=0,若r>n),而且1,2,4分別表示為:
a2(0)=1=C00 +C10 +C20
a2(1)=2=C01 +C11 +C21
a2(2)=4=C02 +C12 +C22
因而可以猜想,
a2(n)=C0n +C1n +C2n (1)
以下用數學歸納法證明(1)
證:若n=0,(1)成立。
假設有某個非負數n使(1)成立(這是歸納法假設)往證:
a2(n+1)=C0n+1 +C1n+1 +C2n+1 (2)
平面上在一般位置的n條直線分平面為a2(n)個部分,添加第n+1條直線,構成在一般位置的n+1條直線。這條第n+1條直線與原n條直線有n個交點;這第n+1條直線被分為n+1段,每一段把原來n條直線所分出的一部分分為2部分,既增加一個部分,故第n+1條直線使原來a2(n)個部分添加n+1個部分,因此:
a2(n+1)=a2(n)+n+1
因為n+1=1+n=C0n +C1n
且依(1)
a2(n+1)= C0n +C1n + C2n+C0n +C1n
=C0n+(C1n +C0n)+(C2n +C1n )
=C0n+1 +C1n+1+C2n+1
這就是(2),故依數學歸納法,不論n為任何非負整數,(1)恒成立。
以上兩個例子使用第一歸納法證明的;還有一種證明方法叫第二數學歸納法:如果關于自然數n的某個命題P(n)具備如下條件:
(1)P(1)真;
(2)k∈ N,n
在數學歸納法證明中,試驗P(1)成立是歸納法的基礎,第二步P(k)P(k+1)是前一個命題真得出后繼命題真的依據,這兩步缺一不可,只有在這兩步都完成后,才能根據第一、第二歸納法得出n ∈N,P(n)真的結論。
以上介紹的是數學歸納法在初等數學中的應用,其實數學歸納法作為一種嚴格的推理方法,也廣泛應用于高等數學的證題中。
如引入中有關圖論問題的拉姆賽定理的證明。
證明:因為紅藍兩色可以對換,故若R(p,q)存在,則必有R(p,q)=R(q,p) (1)
若p=2,k2就是一條邊,這就是紅k2,否則,如果沒有紅邊,既全部邊都是藍色的,kq就藍kq,
故R(2,q)=q (2)
圖(1)
依(1)可知
R(p,2)=p (3)
考慮p=3,q=3的情況,可以證明k3的邊染色,不能保證必有一個紅k3(三角形),或者必有一個藍k3,如圖(1)(紅邊為實邊,藍邊為虛邊)所示,染色的結果既沒有一個紅三角形,也沒有一個藍三角形。但可以證明k6的染色,一定會有一個紅三角形,或者有一個藍三角形,如圖(2),設P為頂點,P與另外5個頂點連接為5邊,染色之后,(A)可能至少有3條紅邊,即至多有2條藍邊,(B)也可能至少有3條藍邊,即至多有2條紅邊,對于(A),設PA,PB,PC三邊都是紅邊,若ABC有紅邊,設為AB,則PAB為紅三角形;若ABC無紅邊,它就是藍三角形,對于(B)只需把(A)的證明中紅藍兩色對換,便得出了必有紅三角形或必有藍三角形的結論。總之不論k6的邊怎么染色,必有一個紅三角形或必有藍三角形,故R(3,3)=6。
這是數學歸納法用于圖論中的例子。
圖(2)
下面再看數學歸納法用于高代的例子。
例4:設V1,V2,V3,…,Vs是線性空間V的s個非平凡的子空間,證明:V中至少有一個向量不屬于V1,V2,…,Vs中的任何一個。
證明:對s用數學歸納法。
當s=2時,因為V1是非平凡子空間,故存在α V1,如果α V2,結論成立;如果α ∈V2,則由V2也是非平凡子空間,故存在β V2,若β V1,則結論已成立;若β V1,則
α V1,β∈ V2,α∈ V2,β V2 ①
于是用反證法可證α+β V1,α+β V2,事實上,若α+β∈ V1,又β∈ V1,這與①矛盾,
故α+β V1,同理證明α+β V2。
故當s=2時,結論成立。
假定對s-1個非平凡的子空間結論成立,即在v中存在向量α,使α Vi,i=1,2,…,s-1,對第s個子空間Vs,若α Vs,結論成立;若α ∈Vs,則由于Vs為非平凡子空間,故存在β Vs,于是對任意數k,向量k*α+β Vs(如果kα+β∈ Vs,β=(kα+β)-kα∈ Vs與β V1中s矛盾),且對于不同的數k1,k2,向量k1α+β,k2α+β不屬于同一個Vi(1≤i≤s-1)(如果k1α+β,k2α+β屬于同一個Vi,則(k1α+β)-(k2α+β)=(k1-k2)α∈ Vi,得α∈ Vi與α Vi矛盾)。
令取s個互不相同的數k1,k2,…,ks,則s個向量
k1α+β,k2α+β,…ki-1α+β,ksα+9β
至少有一個不屬于V1,V2,…,Vs-1,這樣的向量即滿足要求。
綜上所述,數學歸納法是十分重要的數學證明方法,仔細體會本文中例題,熟悉數學歸納法的用法和證明技巧。要抓住數學歸納法中關鍵步驟:(1)驗證n=1時結論正確;(2)假設當n=k時結論正確,證明當n=k+1時結論也正確,兩個步驟缺一不可。
參考文獻:
[1] 《中學數學研究》華南師大數學系《中學數學研究》編輯部 2001.1.10出版 總第2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