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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司治理;勤勉義務;司法審查;行政約束;內部控制
公司治理結構就是對公司的各個參與者進行責任和權利的分布,以達到各個利益相關者之間利益的最佳平衡,公司治理結構的主要構成部分包括董事會、經理層、股東以及公司員工等其他利益相關者。勤勉義務在公司治理中的價值,尤其是在“董事會中心主義”的公司治理下,成為了約束董事權力擴張,保護公司和股東利益的制約機制。
一、勤勉義務的起源和概念
一般認為,勤勉義務的概念起源于英美法系中董事的“注意義務”,在英國《2006年公司法》第174條中又被稱為注意、技能和勤勉義務,因此根據英美法上的理解,注意義務的含義是公司董事在履行職責時應當展現出合理的謹慎、技能和勤勉,如果董事在履行職責時沒有盡到合理的謹慎造成公司損失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1]在英美法中,注意義務最早是侵權法對侵權行為人因過失而施以的民事賠償責任。[2]隨著現代公司制度的發展,公司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出現分離,公司管理層股東執行公司事務,因而產生了問題,且公司股權越分散,問題越突出,成本越大。[3]為了解決問題,減少成本,英美法系通過一系列的法律規則約束公司董事和高管,而董事的信義義務就是其中一項重要的法律規則。
二、勤勉義務的主體
我國《公司法》第147條規定的勤勉義務主體包括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法》第216條又對高級管理人員的范圍進行了列舉。雖然《公司法》對監事施以了勤勉義務,但筆者認為勤勉義務規則主要還是為了規制董事和高管的行為。一是許多公司的內部董事都有兼任高管職務,董事和高管在一定程度上是重疊的;二是監事目前在我國公司治理中的并沒有對董事和高管的行為起到有效的監督作用,對本就地位孱弱的監事施以嚴格的勤勉義務,不僅不會提升監事的監督職能,反而還會對公司人員擔任監事的積極性產生負面影響。因此,筆者主要討論的重點是董事和高管的勤勉義務。
三、勤勉義務的內容
根據勤勉義務涉及到的職責范圍,其內容可以主要分為兩大部分:經營決策職責和監管職責[4]。經營決策職責是董事和高管因決策失誤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所應承擔的責任,實踐中對該種責任的判定也是最難把握的。對董事和高管的經營職責的審查,如果過于嚴格,可能會使董事和高管的經營決策過于保守,錯失良好的商業機會,反而不利于公司的發展;如果過于寬松,董事和高管又可能出現松懈、疏忽大意,損害公司利益。所以英美法國家通常對董事和高管的經營行為只進行形式上的審查而不進行實質上的審查,因而注重形式審查的商業判斷規則得以在英美法系中被普遍應用。
作為勤勉義務內容的另一大部分,監管職責,則在各國立法實踐中有著比經營職責更加清晰和明確的規定。監管職責要求董事會及其董事,包括內部董事和外部董事,應當重點關注和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如果企業沒有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與監督機制,董事應當承擔監管失職的責任。根據勤勉義務對董事的要求,勤勉義務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內容,包括注意義務、技能義務以及勤勉義務。[5]
四、商業判斷規則
商業判斷規則是關于董事作出決議時就其過失是否承擔責任的判斷標準,這是由美國法院在司法實踐中所確立,也是美國公司法上的一大特色[6]。只要董事作出決議時滿足幾個條件,其就能免于承擔過失責任,這些條件包括沒有“利益沖突”、“善意地相信該決議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決策程序全面充分”。[7]商業判斷規則的本質是法院假定董事會作出的決議是善意的并且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8]這樣的假定在司法審判中的體現就是原告承擔董事違反注意義務的舉證責任,原告需要證明董事作出的決議不滿足上述其中一個或者幾個條件,然后法院在對董事作出的決議進行實質性的審查。
有學者認為,商業判斷規則的運用彌補了美國立法上客觀標準適用的困難,一方面可以督促董事在進行決策時需要足夠的勤勉、謹慎;另一方面也保證了董事不會承擔過多的決策風險,避免因過分謹慎錯失商業良機。[9]總的來說,隨著商業判斷規則的適用,在美國關于董事因違反注意義務而受到責任追究的案例變得越來越少。[10]
五、我國勤勉義務立法現狀
公司治理規則的法律淵源一般見于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裁判以及證券交易所或者各類行業協會的最佳實踐等規則中。[11]
(一)法律層面
涉及勤勉義務的法律主要有《公司法》和《證券法》。首先,《公司法(2014修訂)》關于勤勉義務的規定主要集中在第147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第112條規定了董事出席董事會的勤勉義務,因此也被認為是《公司法》對勤勉義務進一步的具體規定。從147條和149條的規定也能看出,董事的勤勉義務也可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在公司章程中進行更加明確的規定。其次,《證券法》第68條規定針對上市公司高級職員規定了信息披露的具體義務,這也是勤勉義務在信息披露中的具體體現。此外,《證券法》第152條規定專門針對的是證券公司高級職員的勤勉責任,明確了其勤勉義務的審查機構為證監會。
但是,《公司法》對勤勉義務的規定也暴露出了一些缺陷。《公司法》將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勤勉義務進行統一的規定,忽略了這三者在公司中扮演著不同的角色、面對著不同的問題,把他們的義務畫上等號的做法會增加法院適用勤勉義務規則的難度,增加法律適用的不確定性。[12]具體而言,享有公司經營管理權的董事、經理層,其勤勉義務的要求主要體現在合理行使經營管理權;而享有監督權的監事,其勤勉義務關注的重點則是監督權的行使是否適當。[13]因此,《公司法》對勤勉義務的粗糙規定難免使其流于形式。
(二)監管部門層面的規則和文件
雖然立法層面的勤勉義務規定原則性較強并且不夠具體,但是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一些部門規章、指導性文件以及政策解讀中也能找到不少關于董事勤勉義務的規定。證監會是我國公司治理深化改革的領導者,證監會是在勤勉義務規則執行中扮演的角色比法院更加重要。其中,由證監會與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于2002年聯合頒布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以及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訂)》對董事的勤勉義務作出了較為細致的規定。
《治理準則》細化董事勤勉義務的規定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對董事的履職提出了時間和精力上的要求;第二,對董事知識上的要求;第三,增加了董事責任免除的規定,一是異議董事的免責情形,二是董事責任保險的保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修訂)》第98條對董事的勤勉義務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
筆者對我國關于董事勤勉義務的立法狀況進行了簡單的梳理。總的來說,勤勉義務規則的詳盡程度隨著文件的法律效力遞減而遞增,有學者指出雖然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制定的規則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立法層面對勤勉義務規定的不足,但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司法案件中能否作為裁判依據也存有疑問。[14]但是,從目前現行有效的規則中,均沒有關于董事勤勉義務判斷標準的規定。
六、現階段勤勉義務在公司治理中的不足
在法律、法規和各種規范性文件的層面,可用于司法救濟的勤勉義務規則過于籠統和模糊。實踐中運用勤勉義務規則尋求救濟的案例并不多見,法院對于此類案例也是選擇性的回避。但是,勤勉義務所涉范圍廣泛,并不是僅僅包括決策職責,勤勉盡責也不是要求董事和高管做的每一項商業決策都能使公司盈利。勤勉義務關注的重點是董事和高管做出一項決策時是否已履行完整、充分的決策程序(due process)。
在證監會行政監管層面,證監會制定的規則反映出證監會對規制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勤勉盡責有一套較為成熟和完善的體系。雖然行政權力能夠對公司治理進行強有力的干預并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公司的內部機制合法有效的運作,但是此種干預畢竟屬于外部干預,無法協調公司內部各個利益主體之間的矛盾和權利義務關系。此外,行政權力的過度擴張極易滋生機會主義和道德風險,并且我國缺乏對行政權力有效的約束和監督機制。
七、完善勤勉義務在我國公司治理表現中的替代性方案
(一)建立明確的勤勉義務司法審查標準
首先,如前文所述,針對《公司法》及其相關部門法上關于勤勉義務規則籠統的規定,筆者認為,《公司法》等效力較高的法律應對勤勉義務做出進一步的闡釋,即對勤勉義務的審查標準有一個大致的規定,確立司法機關理解和適用勤勉義務規則的基調。關于審查標準的選擇,筆者建議當前我國應當采用客觀標準為主、主觀標準為輔的審查方式。采用客觀為主、主觀為輔的審查標準,既可以讓董事和高管的能力保持在社會平均值,又可以督促能力水平更高的董事和高管最大限度地為公司利益行事。
其次,即使在《公司法》層面上確立了勤勉義務的審查標準,該標準也不屬于直接通過適用法條就能夠在個案中判斷出孰是孰非的準則,“普通人在類似情況下應盡的合理注意義務”的表述本來就很抽象。該審查標準也要放在具體案例中結合公司的性質和規模、公司管理組織、董事的數量以及董事的類型等方面具體分析。此外,最高法院還可以搜集整理相關案例,甄選出關于勤勉義務的典型案例以指導案例的形式頒布,供下級法院斟酌適用。同時,如前文所述,證監會和證交所出臺的相關文件中對董事和高管勤勉履職的行為做出了細化的要求,這些細化要求也可以作為法院在個案中實際考察董事和高管勤勉義務的參照。
(二)引進商業判斷規則
在美國的公司治理結構中,董事會主義盛行使得董事會在公司治理結構中處于強勢地位,美國并沒有同大陸法系一樣的監事會,董事本身就負有互相監督的職能。于是,商業判斷規則作為一項衡平機制而出現,一方面是法院避免評判一項商業決策的好壞,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保護董事免于承擔過重的責任,鼓勵公司進行商業開拓、采取合理的商業冒險。筆者建議我國引入商業判斷規則,該規則的使用能增強抽象法律規則的可操作性。
(三)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的建設
涉及經營決策的勤勉謹慎僅是勤勉義務內容的一個方面,現代企業制度不僅要求董事和高管負責戰略決策和對外經營決策,還要對公司的內部的人員、機關及其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而后者正是公司內部控制所涉及的內容。內部控制旨在保證企業的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以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運營效率,并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而制定的一套企業內部機制。董事會的監管職能主要表現在建立健全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方面,從而保證董事會在適當決定之前能夠知悉各種重要的信息,以防止可能的風險和失誤發生。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應當包含合理的戰略管理制度、風險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等,并且董事和高管的薪酬激勵措施應當與戰略管理、風險管理等掛鉤,以保證內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的執行。
(四)司法約束機制和行政約束機制的平衡
如前文所述,勤勉義務規則在我國的司法實踐和行政監管實踐中體現出兩種截然不同的發展路徑。如何平衡司法約束機制和行政約束機制在規制勤勉義務中的作用和效果,也是提高和完善我國當前勤勉義務規則的重要問題。強大的行政干預和消極的司法介入,不單單體現在勤勉義務規則的制定和運用上,這也是我國當前公司治理結構普遍存在的問題。
因此,筆者建議應當提高司法機關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升司法的能動性,增強中小股東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和地位。豐富法律適用的具體規則和簡化訴訟程序,降低訴訟成本。同時應當注意司法介入的邊界和限制,尊重公司自治,發揮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在細化和規制董事和高管勤勉義務的積極作用。行政機關應當防止行政權力的過度擴張,將關注的重點放在督促和幫助上市公司以及規模較大的非上市公眾公司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
我國經濟目前處于關鍵的轉型階段,資本市場的進一步擴大與開放伴隨著的是股權投資的發展和活躍,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將會逐步明顯。越來越多的機構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開始關注公司治理,并且嘗試改變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結構。越來越多的企業響應“一帶一路”的戰略布局開始“走出去”,風險控制和管理將是企業關注的重點。這些改變將必然要求作為公司決策人和管理人的董事和高管更加勤勉盡責,對其技能、謹慎以及勤勉的要求也會越來越高,良好的公司治理需要合理而完善的勤勉義務。(作者單位: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
參考文獻:
[1] 王建文 張宇 熊敬 著.公司高管重大經營決策失誤民事責任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2] Paul Davies and Sarah Worthington. Principles of Modern Company Law[M]. London: Sweet & Maxwell, 2012. para 16-24.
[3] 甘培忠 王冠宇.公司治理若干法律問題述評[A];甘培忠 樓建波.公司治理專論[C].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 2.
[4] 余勁松. 論企業走出去戰略下公司董事責任制度的完善[J].國際經濟法學刊,2013(03): 50.
[5] 羅培新 李劍 趙穎潔.我國公司高管勤勉義務之司法裁量的實證分析[J].證券法苑,2010(03):375.
[6] 楊勤法.公司治理的司法介入――以司法介入的限度和程序設計為中心[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118.
[7] Andrew Keay. Director’s Duties[M]US: Jordan Publishing Limited, 2009:210.
[8] Stephen M Bainbridge. Company Law and Economics[M]US: Foundation Press, 2002:260.
[9] Roman Tomasic and Jane Fu. Legal Regulation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China’s Top 100 Listed Companies[J]. The Company Lawyer 2006 (27): 278.
因觸及信息披露重大違法的退市標準,上交所于3月31日起,對*ST博元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風險警示板滿30個交易日后,*ST博元已于5月15日起停牌,上交所將于之后的15個交易日內做出*ST博元是否暫停上市的決定。
業內人士稱,盡管這么多年*ST博元一路走來遇到了各種曲折的退市之路,但一直都是有驚無險,成為資本市場不折不扣的“不死鳥”傳說。面對2014年11月16日,滬深兩市推出最新修訂的《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下稱“《退市意見》”),*ST博元會成為新規之后的第一個“違法強退”的上市公司嗎?
實際上,因“法不溯及既往”,《退市意見》不能適用于生效以前發生的行為和事件。而此次證監會在調查過程中查出的關于*ST博元兩大違法行為,都發生在《退市意見》出臺之前,因此*ST博元不適用《退市意見》中強制退市的規定。雖然不適用強制退市的規定,但不影響*ST博元因重大違法而被證監會做出要求暫停上市的決定。
退市不影響維權
上交所表示,*ST博元退市機制啟動以來,上交所嚴格依法開展各項工作,尤其重視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著重開展了兩方面工作,一是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充分揭示退市風險。二是加強證券交易異常行為的監管,維護交易秩序。據統計,2015年3月31日至5月14日的31個交易日,*ST博元共披露各類風險提示公告22份。
上交所除督促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外,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包括在官網上每日公司股票交易信息,提示投資者注意交易風險;先后三次對股票盤中換手率超過30%的異常交易行為,采取臨時停牌措施;對違規超買的投資者以及未做好客戶交易合規管理的證券公司,采取了相應的監管措施等。
此次監管機構的迅速反應和嚴厲處罰,受到業界人士肯定。但公開信息顯示,*ST博元3月31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以來,存在股票交易投機炒作現象。從4月17日開始,該公司股價連續8日漲停,股價從最低的4.92元開始不斷攀升,4月28日最高收報7.32元。
而在4月30日,*ST博元披露了2014年年報,稱“無法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為此,*ST博元還收到了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和上交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的問詢函。
5月4日,*ST博元公告顯示,公司新聘任的大華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我們無法通過其他程序就管理層運用持續經營假設編制財務報表的合理性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因此無法判斷公司資管理層繼續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財務報表是否適當。”
*ST博元之所以會做出“不保證真實”的聲明,是由三大原因導致,分別是:本屆董事會、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于2015年1月23日及之后才開始履職、公司聘請的審計機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發表“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結論”,且公司新的董事會、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組織人員對涉及往年較多數據核查尚未核實清晰。
對于上述“不保證真實”性的年報,*ST博元公告聲稱,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已被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股票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并可能被暫停上市;公司已撤換與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有關的責任人員,已對相關民事賠償承擔做出妥善安排。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一旦證監會認定*ST博元信披違規并做出處罰,或者人民法院認定其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并做出刑事判決,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以向法院,通過法律途徑挽回損失,*ST博元是否退市不影響投資者的訴訟維權。
不適用強制退市
2014年6月,廣東證監局依法對*ST博元立案調查。經過調查,證監會稽查局在《關于通報*ST博元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移送公安機關有關情況的函》中指出,*ST博元在2011年至2014年期間,多次偽造銀行承兌匯票,虛構用股改業績承諾資金購買銀行承兌匯票、票據置換、貼現、支付預付款等重大交易。
為掩蓋事實,*ST博元2011-2013年年報中,分別虛增資產達3.47億元、3.64億元、3.78億元;虛增同期負債1223萬元、876.26萬元、1017萬元。*ST博元2010年年報披露的凈資產為-3.62億元,追溯調整后,*ST博元連續4個會計年度的凈資產均為負值。
*ST博元的違法行為都是發生在《退市意見》實施之前,因“法不溯及既往”,《退市意見》不能適用于生效以前發生的行為和事件。因此,*ST博元不適用強制退市的規則。
由于A股市場始終沒有擺脫融資的定位,上市對于企業來說是一種短缺資源。于是A股市場始終面臨“上市難”的問題,而“上市難”又引發了“退市難”。退市制度一直是A股市場制度建設中比較薄弱的環節,而強制退市更是最薄弱的環節。因此,強制退市制度每一小步的前進,對于A股制度環境的完善而言都將是一大步,這將有助于降低和消除“殼資源”的尋租價值,從而防止市場對垃圾股票殼資源的惡意炒作。
雖然能夠逃脫強制退市,但*ST博元無法避免被暫停上市。根據《退市意見》,若上市公司受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而暫停上市的公司,在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移送決定之日起一年內,證券交易所應當做出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
未來,留給*ST博元的選擇并不多。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后,在上交所做出終止其股票上市決定前,公司可以在兩種情況下向上交所申請其股票恢復上市:一是公安機關決定不予立案或者撤銷案件,或者人民檢察院做出不決定,或者人民法院做出無罪判決或者免予刑事處罰,且證監會未做出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政處罰;二是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全面糾正重大違法行為,撤換與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有關的責任人員,且對相關民事賠償承擔做出妥善安排,且不存在其他暫停或終止上市情形。
理論上看,*ST博元在被暫停上市后恢復上市仍有一線生機,但根據《股票上市規則》,必須滿足四方面條件方可恢復上市:公司已全面糾正重大違法行為;已撤換與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有關的責任人員;對相關民事賠償承擔做出妥善安排;不存在上市規則規定的暫停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情形。
實際上,*ST博元要想申請恢復上市,其最大難點在于能否賠償投資者。此前萬福生科(300268.SZ)、海聯訊(300277.SZ)造假上市案中,其補償投資者的資金都未超過兩億元。考慮到今后股份套現的巨大利益,上市公司方面補償投資者的可能性非常大,實現重新上市的可能性大增。如果能夠妥善解決投資者賠償問題,*ST博元因重大違法行為“闊別”股市一段時間后,或許也能像萬福生科一樣再次“返身”于資本市場中。
至于*ST博元能否回歸A股市場的答案恐怕要在一年后才能正式揭曉,而手持股票的投資者最擔心的是,一旦公司恢復上市無望,該如何挽回自己的損失?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做好社區矯正對象教育改造和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預防和減少“兩類”(社區矯正對象、幫教安置對象)人員重新違法犯罪,促進和諧竹溪建設,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湖北省“兩類”人員管理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開展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應遵循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司法行政機關具體實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分工負責,民政、人社、機構編制、財政等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單位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實施的原則。
第三條社區矯正是指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罪犯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幫教安置是指社會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非強制性的幫助、教育、監督和管理,使刑釋解教人員鞏固改造成果,繼續加強思想意識改造和行為矯正,努力適應新的社會環境,遵紀守法、自食其力、安居樂業,不再違法犯罪和危害社會。
社區矯正對象包括:
(一)被判處管制的;
(二)被宣告緩刑的;
(三)被暫予監外執行的;
(四)被裁定假釋的;
(五)被剝奪政治權利并在社會上服刑的。
幫教安置對象包括:
(一)刑滿釋放5年以內人員;
(二)解除勞教3年以內的人員。
第四條工作任務:
(一)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監督和管理,確保刑罰正確實施;
(二)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思想和法制教育、文化教育、社會公德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使他們成為守法公民;
(三)對家庭特別困難的社區矯正對象及其家庭成員在就學、就業、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提供幫助,促使他們適應社會;
(四)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對幫教對象進行管理和監督;
(五)對家庭特別困難的幫教對象在生活、法律、心理等安置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提供幫助,促使他們順利融入社會生活;
(六)對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幫助教育,落實防止其重新違法犯罪的措施。
第五條工作原則:
(一)社區矯正遵循懲罰、教育和幫助相結合的原則;
(二)安置幫教堅持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管理的原則;
(三)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開展工作的原則;
(四)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
(五)堅持因人制宜與分類實施相結合、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矯治幫教與家庭幫教相結合,幫教安置與監所教育相銜接的原則。
第六條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鄉鎮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研究分析轄區內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情況,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制定相關的工作措施。
第七條建立責任考評機制。
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縣綜治委具體指導下,積極協調成員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制定成員單位履職考評辦法,每年對其履職情況進行考核,嚴格獎懲兌現。
第八條經費保障。應當安排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經費,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截留、挪用。
第二章組織機構職責及人員
第九條縣政府成立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本轄區開展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日常工作由縣司法局組織實施。
鄉鎮政府應當成立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民政所以及相關單位參加的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本轄區開展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
村(社區)應當成立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室。
第十條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上級關于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的方針政策;
(二)審議批準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總體規劃、階段性工作計劃;
(三)定期聽取社區矯正幫教安置辦公室及成員單位工作匯報,協調解決相關困難和問題;
(四)監督、檢查成員單位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開展情況,督促成員單位依法履行職責。
第十一條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當依照職能,履行下列職責:
(一)綜治部門主要職責:協助黨委政府加強對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的組織、協調、督辦、檢查指導;
(二)司法行政機關主要職責:履行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牽頭組織成員單位和基層組織實施社區矯正幫教安置,組織協調社會力量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改造和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指導鄉鎮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日常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檢查、考核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實施情況,總結推廣經驗,表彰先進。會同公安機關加強對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對象的監督管理;定期向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綜治辦收集、反饋“兩類”人員動態信息。完成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任務;
(三)公安機關主要職責:加強對“兩類”人員的監管考察,配合司法行政部門做好審前社會調查工作,定期排查“兩類”人員動態信息,并按要求及時報送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違反相關規定的矯正對象依據具體情況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四)審判機關主要職責:準確適用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對擬適用非監禁刑被告人必須開展審前社會調查工作,審前社會調查報告應當作為是否適用非監禁刑判決的參考依據。及時向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抄送相關法律文書,定期向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辦公室報送“兩類”人員重新犯罪信息;
(五)檢察機關主要職責:加強社區矯正工作的法律監督實施,每年對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開展1-2次執法檢查。對社區矯正工作中存在的相關法律問題提出司法建議,定期向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我縣“兩類”人員脫漏管信息;
(六)民政部門主要職責:依據相關政策規定,對生活無著落的“兩類”人員及其家屬給予幫助,對“三無人員”(無家可歸、無親可投、無業可就)中具有城鎮戶口且喪失勞動能力的,經審核后安排在城市社會福利機構,具有農村戶口且符合“五保”條件的納入“五保”范圍。符合低保條件的,做到應保盡保。將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納入社區建設工作之中;
(七)教育部門主要職責:配合、加強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監管教育,對于符合就學條件的“兩類”人員及其家屬,教育部門要切實做好其就學的相關工作,無能力交相關費用的要給予減免;
(八)財政部門主要職責:將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指導社區矯正幫教安置機構做好財務管理工作;
(九)人社部門主要職責:將“兩類”人員職業技能培訓納入職業技能培訓總體規劃。依托公共職業介紹、就業培訓機構,為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愿望的“兩類”人員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開展創業幫扶;
(十)機構編制部門主要職責:根據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的開展情況和上級有關規定,完善,推動司法行政部門社區矯正機構、編制、職能的核定落實;
(十一)國稅、地稅部門主要職責:依據相關規定,主動為符合政策的“兩類”人員自主創業提供服務,減免相關稅費,幫助落實政策規定;
(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指導、協助“兩類”人員自主創業,依法辦理相關證照,并減免相關費用;
(十三)工會、共青團、婦聯主要職責: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參與配合矯正教育及幫教安置工作,協助做好職工、青少年和女性矯正對象的矯正、幫教、幫扶工作,維護其合法權益。積極指導志愿者隊伍建設,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
(十四)廣電部門主要職責:負責黨和國家關于社區矯正幫教安置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加強對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先進事跡的報道,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宣傳工作任務;
(十五)610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對參與組織犯罪矯正對象的監管教育。
第十二條鄉鎮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依照有關規定,對“兩類”人員實施管理,督促公安派出所對“兩類”人員進行監管、考察;
(三)組織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考核評議,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落實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措施,做到一季一回訪、半年一考核;
(四)組織相關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和志愿者,對“兩類”人員開展多種形式的幫扶教育;
(五)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定期參加公益勞動;
(六)接受人民法院委托開展審前社會調查;
(七)建立“兩類”對象矯治、幫教檔案,做到一人一檔;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第十三條村(社區)社區矯正工作室在鄉鎮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履行下列職責:
(一)協助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轄區社區矯正對象開展矯正教育工作,對幫教安置對象落實相應幫教措施;
(二)掌握轄區“兩類”人員動態,及時報告要情信息;
(三)履行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條社區矯正工作人員。
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包括社區矯正執法人員、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和社區矯正志愿者。
社區矯正執法人員是指從事社區矯正工作的司法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公安派出所民警。
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是指經縣政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事業崗位,由編制部門核定編制,隸屬于司法行政機關管理,專門協助社區矯正執法人員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監督管理、教育疏導、生活救助等日常事務性管理的專職人員。社區矯正工作者實行資格準入考試制度和不稱職淘汰制度。
社區矯正志愿者是指熱心社區矯正工作,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專業知識,并經司法行政部門和志愿者組織登記,自愿無償協助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的人員。社區矯正志愿者應當在同級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下,按照志愿者服務相關規定從事社區矯正工作。
社區矯正工作人員違法或違反工作紀律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第三章矯正對象的接收和幫教對象的銜接
第十五條社區矯正對象由其戶籍地司法所接收管理。戶籍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司法所接收管理,戶籍地司法所應當協助、配合。
第十六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社區矯正對象向社區矯正機構報到登記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核實社區矯正對象的戶籍地和經常居住地;
(二)向社區矯正對象進行社區矯正法律教育;
(三)責令社區矯正對象按時到戶籍地(經常居住地)司法所報到并作出接受社區矯正的書面保證;
(四)及時將有關法律文書送達社區矯正對象戶籍地(經常居住地)縣司法局、公安局和檢察院。
第十七條縣司法局收到人民法院、監獄、看守所送達的法律文書后,應當及時轉交司法所。
第十八條社區矯正對象報到時,相關法律文書已送達司法所的,司法所應當予以登記,宣告執行社區矯正,告知權利、義務,發放《十堰市社區矯正對象須知》;社區矯正對象報到時,相關法律文書未送達司法所的,司法所應當先行登記,待相關法律文書送達后再完成前款規定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條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公安局在接到監獄、勞教所、看守所寄來的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動教養人員通知書等材料后,應登記造冊,同時分別通知刑釋解教人員戶籍所在地鄉鎮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派出所,登記核實,建立檔案。并告知家屬按時到監獄、勞教所、看守所將刑釋解教人員接回;縣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于服刑、在教人員刑釋解教前十五日內,將上述情況告知監獄、勞教所、看守所。
第二十條戶籍所在地鄉鎮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轉交的《通知書》等材料后,應及時與有關部門和村(居)委會根據刑釋解教人員具體情況,落實具體幫教安置措施。(一)對參加過失業保險且符合失業救濟條件的,勞動保障部門應按規定核發失業保險金;(二)對城鎮戶口具有勞動能力,本人有就業愿望而沒有勞動技能特長的,社保部門應將其納入就業技能培訓范圍;(三)對具有城鎮戶口而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經民政部門審核后安排在城市社會福利機構,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民政部門應會同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其落實最低生活保障金;(四)對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它生活來源的農村籍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與民政部門以及鄉鎮、村委會、刑釋解教人員家屬共同安排好其基本生活,符合“低保”、“五保”條件的納入相應的保障范圍。
原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在刑釋解教人員報到后,按規定及時辦理落戶手續,并將其納入重點人口進行管控。
第二十一條刑釋解教人員離開監所后,應在十日內分別到當地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派出所報到登記。對刑釋解教后一個月仍未報到的,民警應上門查明原因,督促其報到。對“人戶分離”的刑釋解教人員,公安機關一經發現,應立即通知其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并將其納入監管范圍。
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刑釋解教人員,縣公安機關收到通知后,應及時報告縣國安辦,并專門建檔,列為重點人員,由縣國安辦牽頭會同公安、司法等有關部門分等級落實教育管控措施,同時與原偵查機關保持聯系,共同做好教育管控工作。
第四章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社區矯正對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時到戶籍地(經常居住地)司法所、派出所報到;
(二)遵守法律、法規,服從監督管理;
(三)參加學習、教育和公益活動;
(四)定期報告自己的思想、活動情況;
(五)遵守其他監督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被判處管制的社區矯正對象,除遵守第二十二條規定外,未經批準,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被暫予監外執行(保外就醫)的社區矯正對象,除遵守第二十二條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指定的醫院接受治療;
(二)確因治療、護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轉院的,應當報告司法所,并經縣司法行政部門批準;
(三)進行治療以外的社會活動的,應當報告司法所,并經縣司法行政部門批準。
第二十五條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社區矯正對象,除遵守第二十條二規定外,不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公司、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社區矯正對象的活動范圍是戶籍地(經常居住地)的縣以內。社區矯正對象有就業、經商、就學、就醫、探親等正當理由需要離開戶籍地(經常居住地)的,應履行請假手續,必須經派出所同意,由司法所報縣司法行政部門批準。社區矯正對象返回戶籍地(經常居住地)的,應當立即向司法所、派出所報告并銷假。
第二十七條社區矯正對象經批準離開戶籍地(經常居住地)不滿6個月的,由戶籍地(經常居住地)司法所管理,暫住地司法所應當協助、配合。
社區矯正對象經批準離開戶籍地(經常居住地)6個月以上、未導致經常居住地變更的,戶籍地(經常居住地)縣司法行政部門可以委托暫住地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管理,并辦理異地托管手續。
第二十八條社區矯正對象因遷居變更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原屬司法所、派出所應分別及時與遷入地司法所、派出所取得聯系,經縣司法行政部門批準,及時辦理交接手續,由遷入地司法所、派出所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司法所應當在社區矯正對象報到登記后,會同派出所商定監督人,組成監督考察小組,制定和落實監督管理措施。
第三十條司法所應當根據風險評估情況,會同派出所對社區矯正對象實行分級監督管理。對于受到獎勵或行政懲戒的社區矯正對象,可以分別從寬、從嚴實施監督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條司法所應當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參加公益勞動和公益活動,派出所應給予配合支持。
公益勞動和公益活動應當安全、符合公共利益、便于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司法所、派出所應當定期會同社區矯正工作室走訪社區矯正對象家庭、單位和村委會,掌握社區矯正對象的思想動態、現實表現等情況。
第五章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
第三十三條司法所應當在社區矯正對象報到登記后實施分階段教育。
第三十四條入矯教育包括接受社區矯正意識教育、行為規則教育。
第三十五條常規教育主要包括:
(一)組織社區教育資源定期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思想和文化教育、法律和道德教育;
(二)分析社區矯正對象的個性特點、日常表現、矯正需求,制定不同的矯正方案,進行個別教育;
(三)聘請和組織社會專業人員,對社區矯正對象提供心理咨詢服務,進行心理疏導,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四)定期對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加強法制教育、文化教育、責任教育、親情教育。對未完成法定義務教育的社區矯正對象,應當協調教育部門,幫助其完成法定義務教育;
(五)組織和協調社會團體、社區矯正志愿者,調動社區矯正對象的親屬、單位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教育幫助活動;
(六)組織公益性活動,以轄區內的敬老院、基礎性公益事業建設為陣地,鼓勵社區矯正對象參加非營利性機構、社團的服務活動或者為社區(社會)提供服務;
(七)矯正對象應每月向基層司法所匯報思想,內容應涵蓋學習情況、思想狀況、生活情況、下一步的學習需求、生活、工作及生產安排等。
第三十六條司法所應當在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期滿前兩個月實施解矯教育。
解矯教育包括社會發展形勢教育、公民道德、遵紀守法教育等。
第六章社區矯正對象的考核獎懲
第三十七條司法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完善考核獎懲制度,對社區矯正對象認罪悔罪、遵紀守法、學習勞動等方面的表現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實施獎勵和懲戒。
第三十八條社區矯正獎勵分為行政獎勵和司法獎勵。
行政獎勵種類有:表揚、記功。
司法獎勵種類有:減刑、假釋。
第三十九條社區矯正對象接受社區矯正滿3個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揚:
(一)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社區矯正管理規定,服從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教育;
(二)積極參加思想和法制教育,完成規定的教育課時,成績良好;
(三)積極參加公益勞動,超額完成規定的任務;
(四)積極參加健康有益的社會公益活動。
第四十條社區矯正對象有下列立功表現之一的,可以記功:
(一)檢舉、揭發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
(二)阻止他人犯罪活動的;
(三)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
(四)在搶險救災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積極的;
(五)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四十一條社區矯正對象認真遵守社區矯正管理規定,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考驗期的,可以依法縮短相應考驗期。
第四十二條社區矯正對象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有考驗期的,應當依法縮短相應考驗期: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第四十三條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對象符合法定假釋條件的,可以假釋。
第四十四條社區矯正懲戒分為行政懲戒和司法懲戒。
行政懲戒種類有:警告、記過、治安罰款、治安拘留。
司法懲戒種類有: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撤銷假釋或暫予監外執行、收監執行。
第四十五條社區矯正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警告、記過、治安罰款或治安拘留:
(一)未按時到司法所報到登記的;
(二)不遵守社區矯正規定,故意逃避監督管理或對抗教育的;
(三)違公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公共利益的;
(四)應當給予行政懲戒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別予以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撤銷假釋或暫予監外執行、收監執行:
(一)重新犯罪的;
(二)發現余罪漏罪的;
(三)違反社區矯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
(四)應當撤銷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社區矯正的終止
第四十七條被判處管制、單處或者并處剝奪政治權利的社區矯正對象,其矯正期限為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的實際期限。
被宣告緩刑、裁定假釋的社區矯正對象,其矯正期限為緩刑考驗期或者假釋考驗期。
被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對象,其矯正期限為在監外執行的期間。
第四十八條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社區矯正對象被生效裁判認定為有罪、決定數罪并罰的,原社區矯正終止執行。
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社區矯正對象被生效裁判認定為無罪的,原社區矯正繼續執行。
第四十九條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期滿終止矯正的,司法所應當書面告知理由、時間,由社區矯正對象簽收,并以適當形式公開宣布終止社區矯正。
第五十條司法所應當在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期滿前30日內開展終止矯正考核鑒定,報縣司法行政部門審核。
第五十一條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對象,司法所應當在執行期滿30日前出具書面鑒定材料,由縣司法行政部門審核后上報原批準機關。
原批準機關應當在暫予監外執行期滿10日前,作出是否續期的審批決定,并將決定送達社區矯正執行地的縣司法行政部門。
第五十二條社區矯正對象正常死亡的,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縣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死亡的社區矯正對象屬于暫予監外執行的,縣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通知原關押單位。暫予監外執行決定由法院作出的,縣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通知原審法院。
第五十三條社區矯正對象死亡、被收監執行終止社區矯正的,司法所應當在檔案中注明理由、時間,并附相關的證明材料。
第八章幫教安置工作制度
第五十四條幫教前移制度。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辦公室每年要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到監獄、勞教所、看守所進行幫教,了解本轄區的服刑、在教人員的思想、改造情況,掌握回歸后就業意向,介紹當地政治、經濟形勢,宣傳法律法規和黨的政策,教育服刑、在教人員安心改造、重新做人,早日回歸社會。協調教育、民政、婦聯及鄉鎮人民政府解決服刑在教人員的未成年子女就學問題,幫助穩定家庭婚姻關系,動員家庭成員定期探視。
第五十五條登記、建檔制度。縣、鄉兩級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派出所對刑釋解教人員要逐人登記造冊,開展幫教工作,建立個人檔案。
第五十六條分類幫教制度。對于表現差、有違法犯罪傾向、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刑釋解教人員,實行重點幫教,由公安派出所負責,司法所、村委會配合;對于其它的幫教對象實行一般幫教,由司法所負責,村委會配合。幫教類別由縣級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刑釋解教人員通知書進行初定。幫教期間變更幫教類別由鄉鎮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呈報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
第五十七條解除幫教和延長幫教制度。對幫教對象滿五年無重新違法犯罪的,應及時解除幫教,并填寫《解除幫教意見書》;對幫教滿五年仍表現不好,有違法犯罪傾向的,要延長幫教,并填寫《延長幫教意見書》。解除和延長幫教,由鄉鎮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報縣級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刑釋解教人員個人檔案,自解除幫教之日起保留十年。
第五十八條移交制度。對不在戶口所在地就業的刑釋解教人員,原戶籍所在地安置幫教工作辦公室要及時將其有關幫教情況向本人就業部門移交,保持幫教工作的連續性和銜接性。
第五十九條定期排查、回訪制度。在堅持經常性幫教工作的同時,要定期排查、回訪,并將情況上報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九章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運轉機制
第六十條信息共享機制。由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會同公安機關、法院、檢察院,建立“兩類”人員信息庫。
(一)信息采集:
縣公安局負責提供“兩類”人員刑事拘留和受治安處罰人員信息;提供刑滿釋放5年、解除勞教3年內人員及重點刑釋解教人員和收監執行的社區矯正人員信息,提供強制戒毒人員信息;
縣檢察院負責提供“兩類”人員脫管、漏管情況信息;
縣法院負責提供“兩類”人員中重新犯罪情況信息及判處緩刑中的收監執行情況信息;
縣司法局負責提供刑釋解教人員信息;提供我縣外出經商務工“兩類”人員及外地來我縣經商務工“兩類”人員信息;提供收監執行的社區矯正人員信息;提供刑釋解教人員違法處以勞教信息。
(二)信息共享:
上述信息采集內容由縣司法局制定統一模式,各責任單位按各自分工每季度采集一次,在本部門內匯總、核實后,于下一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前以統一報表形式傳送給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之后,于當月15日前反饋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縣法院、縣綜治辦。
第六十一條建立跟蹤幫教和應急處置機制。
(一)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每月應在本鄉鎮的綜治維穩會上通報轄區內“兩類”人員特別是重點監管、幫教對象的情況。一旦發展“兩類”人員有危害社會的苗頭,應當互通情報,互相配合,及時采取預防措施;
(二)對外出經商務工的社區矯正人員,推行異地托管機制;
(三)對“兩類”人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縣、鄉、村三級組織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進行必要的演練,確保突發事件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置。
第六十二條建立政府投入、社會支持建設機制。
將“兩類”人員過渡性安置基地建設納入縣“十二五”規劃,按相關規定通過政府投入、社會支持的方式,建立公益勞動、警示教育、過渡性安置等基地。推行“一助一”、“多助一”的矯治幫教機制,激勵、引導“兩類”人員遵紀守法、自食其力、順利融入社會。
第六十三條以服務促管理,不斷提高“兩類”人員再社會化能力“兩類”人員在就業、就學、社會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視,享受社會同等待遇。
(一)城區內有勞動能力的“兩類”人員可以到縣勞動就業局進行失業登記,憑登記證明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有關就業扶持政策;
(二)縣勞動就業局應適當放寬對“兩類”人員中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標準,符合條件的“兩類”人員進行失業登記后可以直接申請就業援助;
(三)鼓勵符合法定條件的“兩類”人員外出經商務工,相關部門應積極推薦介紹,并為他們辦理相關手續提供方便;
(四)鼓勵“兩類”人員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縣工商局、人社局應在證照、人員培訓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金融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給予信貸支持,符合條件的享受國家統一的促進就業稅收政策;
(五)錄用符合用工條件的“兩類”人員的企業按規定享受國家普惠政策;
(六)農村戶籍的“兩類”人員原有責任田(林)的,應予以落實;
(七)對生活困難的“兩類”人員,民政部門應按規定給予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臨時救助措施;
(八)本人有訴訟請求且符合法律援助政策規定的“兩類”人員,縣司法局應將其納入法律援助對象,落實有關法律援助政策措施。
第六十四條以保障促管理,解決“兩類”人員后顧之憂。
(一)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兩類”人員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二)已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按規定繼續參保繳費或領取基本養老金;
(三)屬公務員犯罪的“兩類”人員,可參加原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四)“兩類”人員按規定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第十章附則
內容提要: 公益法人的本質決定了對其董事薪酬實施控制的必要性。目前各國立法對董事薪酬的調整模式主要有三種類型:所有董事一律不得領取薪酬、可以獲得相應報酬以及區分專兼職董事實施不同的薪酬政策。總的來看,董事領取合理報酬是董事薪酬立法的主要方向。合理薪酬的決定主體為公益法人權力機構,對于專職董事和兼職董事給予標準不同的薪酬,董事補償并不必然受制于董事薪酬。
盡管薪酬對于激勵公益法人董事謹慎勤勉地為公益法人服務所具有的意義與營利法人的情形無法比擬,但薪酬對于日益專業化和職業化的公益法人之董事并非毫無激勵價值。然而,對于公益法人董事薪酬實施不同程度的控制卻成為現代公益立法的重要取向。從深層次上看,這一取向根源于公益法人之本質。公益法人作為非營利組織,其目的不同于營利組織——獲取利潤從而將之分配給其創立人、投資人乃至經營管理者。從法律及其實踐上看,公益法人盡管為了滿足公益目的之需要,可以在一定范圍內賺取一定的利潤,但這些利潤應當和通過募捐、接受行政或者稅收補貼得到的資財一樣,不能分配給其創辦人、行政主管、董事或其他員工等人員。因此,公益法人的資財利用必須以服務于公益法人之公益使命為中心,遵守“不分配盈余”原則,盡量避免或者減少非公益支出,以免減損公益法人服務公益之能力。而董事薪酬作為非公益支出的重要方面,遂成為各國公益立法對于非公益支出控制的重要內容之一。
一、公益法人董事薪酬控制模式考察
盡管薪酬控制是公益立法的重要內容,但目前各國法律對于公益法人董事薪酬控制的程度存在較大的差異。這主要分為三種模式:
第一種是立法上明示規定或者默示董事一律不得獲取報酬,稱為無報酬模式。譬如,《摩爾多瓦基金會法》第28條規定:“董事會成員履行他們的職責不收取報酬,……”[1]《捷克斯洛伐克公益法人法》第10條第五項規定:“公益法人的理事不得兼任同一公益法人的監事。理事和監事無權因執行職務而獲取報酬。……”[2]《捷克斯洛伐克基金會法》第33條規定:“基金會不能把它的財富擴展給其創立者和其正式機構的成員,和(或)他們的親戚,也不能給那些捐獻過財富給基金會的法人正式機構的成員。”[3]《烏克蘭慈善與慈善組織法》第17條規定:“委員會的主任不用支付薪金。……”[4]在印度,根據1982年的《印度信托基金會法案》,“托管人可以管理信托基金會的費用支出,但不允許使用信托基金來謀取個人私利。……公司管理人員或者托管人可以因管理工作而獲得補償,但不能獲取報酬或分得利潤。社團的財產由管理機構來管理,不能為其成員謀取個人利益”。[5]
第二種為立法明示或者默示規定董事可以獲得相應報酬,稱為有報酬模式。這一模式又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法律沒有明確限定董事薪酬數額,而是將這個問題授權給公益法人的權力機構、監督機構或者政府監管部門甚至董事會自己去酌定。《美國非營利法人示范法》第8. 12條規定,除了章程或者章程細則另有規定之外,董事會可以確定董事的薪酬數額。《克羅地亞基金會和基金法案》(1995)第20條和第22條規定,基金會的主任有權利為其付出的工作獲得報酬,并為他的支出獲得補償。基金管理機構、代表機構領取薪酬以及得到相應的獎勵,必須以章程的明確規定為依據,而不能僅僅根據任何臨時的決議來進行。在基金管理機構、代表機構任命之前,薪酬額度由內政部決定;在任命了管理機構和代表機構之后,則由此二機構決定,但也要得到內政部的批準。《匈牙利公益組織法》第19條規定,公益組織負責人薪酬的數額應當作為年度公益報告的一部分接受最高機關的審議。《愛沙尼亞財團法》第22條規定,在章程沒有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財團法人可以根據理事的工作任務以及法人財務狀況,向理事支付相應的報酬。其數額和程序由監事會決定。《芬蘭財團法》第11條規定,除章程明確禁止外,財團機關的成員對于其付出的工作,可以獲得合理的報酬,并接受監事的審核。此外,《俄羅斯非營利組織法》第29條盡管規定其最高管理機關成員不能因為履行職責而受領報酬,但其第32條第二款卻間接承認其董事獲取薪酬的權利。《立陶宛共和國社團組織法》第14條也以同樣的方式承認董事可以獲取相應的薪酬。另一種情況則是法律對于領取薪酬的董事的數量作出明確限定,《日本特定非營利活動促進法》第2條規定,特定非營利組織中領取報酬的負責人員不超過負責人員總數的三分之一。我國《基金會管理條例》第20、28條也規定,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種情形是法律規定董事原則上不領取任何薪酬,但專職人員除外,稱為分別模式。例如,我國臺灣地區“財團法人法草案”(行政院版)第14條規定:財團法人“董事與監察人均為無給職。但董事長未支領其他薪資、月退休金(俸)或月退職酬勞金者,不在此限”。[6]這里的專職人員僅對董事長開放,一般專職人員仍沒有領取薪酬的權利。韓國《非營利機構成立與運作法案》第5條規定:“經有關部門批準,非營利機構可確定其全職人員的人數并給付報酬。”[7]我國《基金會管理條例》第23條第四款也規定:“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二、給付合理薪酬:公益法人董事薪酬控制模式的理性選擇
從現實來看,董事不領取薪酬或者領取較低的薪酬而為公益法人提供服務,當然是最為經濟又最有效率的法政策選擇。這可以使公益法人集中自身之資財服務于公益之目的。然而,公益法人董事得到合理的報酬卻具有諸多不容忽視的理由:一是從勞動經濟學角度看,無論是專職還是兼職的董事,都要為公益法人付出相應的勞動,都會給公益法人帶來相應的增益。如此,董事理應獲得與其勞動相適應的薪資,以補償其勞動力消耗。二是從民法理論看,董事為公益法人所做的工作,盡管在某種程度上滿足了董事愛心奉獻、追求自我實現等愿望,但從公平責任原則的角度看,董事不獲取任何報酬無法實現利益天平的平衡。三是從公益法人內部治理職業化理論來看,目前公益法人已從原來的單靠志愿者的兼職工作逐漸走向管理的專業化和職業化,而這一目標需要專業化、職業化的專職管理人員和優秀的管理人員來實現。如果沒有相應的薪酬保障,公益法人吸引專職管理人員和優秀管理人員的能力就大為減弱。職業管理人員的高尚是建立在其基本生活需求滿足的基礎之上的,無論何種理論,最終都要解決一個根本問題,即公益法人的激勵問題。從治理的功能與價值來看,公益法人治理機制所要解決的問題不僅在于約束,還在于激勵。由于公益法人并不具備營利性組織所具有的多元化激勵方式,因而薪酬激勵顯得尤為重要。盡管有種種理由可以否定公益法人獲取薪酬,但董事得到合理的薪酬對于公益法人經營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的提高所具有的意義也是不容否認的。因而,筆者更傾向于給予董事以合理的薪酬。
本文第一部分的考察已經表明,在當今大部分國家和地區有關董事薪酬的立法中,明示或者默示允許給予董事合理薪酬的國家占絕大多數,并成為晚近董事薪酬立法的重要發展趨勢。就連曾經嚴格禁止管理人員因他們的職位而獲得報酬的法國,“最近法院確定,只要既是理事又是一般職員的人數在理事會中所占的比例并非多數就是合法的”。[8]因此,給予董事合理薪酬的判斷建立在綜合平衡公益法人利益的基礎上,法律對于董事薪酬的干預重點并不在于嚴格禁止給予致力于公益法人工作的董事任何薪酬,而在于對董事薪酬標準的合理性施以一定程度的控制。
公益法人董事薪酬過低,起不到應有的激勵作用,無助于吸引具有不同技能和經濟實力的人士參與到公益事業中來;而薪酬標準過高,則又會導致公共資財的流失,破壞社會公眾對公益事業的熱情、信任與支持。那么,什么樣的薪酬標準才算是合理的標準呢?在理論上,筆者認為既能夠使公益法人吸引到足夠多的優秀管理人員,又不給公益法人自身帶來過重的經濟負擔的薪酬標準是合理的標準,但從操作環節看,確定合理的薪酬標準必須靠特定時空下的消費水平、項目復雜程度、工作能力、公益法人承受能力以及法人文化等一系列參考因素來支持。然而立法上卻鮮有明確規范董事報酬支付標準的實例,只有《克羅地亞基金會法》第22條規定:“給基金會機構的成員提供報酬、發放工資或者作出補償不能夠對基金會目標的實現造成很大的影響。”[9]這僅是從基金會承受力以及效果因素方面對董事報酬數量的確定提出了一個抽象的標準,而公益法人董事報酬標準的確定卻更多地依靠公益法人或其設立人自身來酌定。根據美國基金會理事會的報告,確立董事和受托人薪酬標準至少應當考慮如下幾個方面的因素:(1)理事被要求和實際發揮的作用; (2)理事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技能水平或者經歷的差異; (3)完成要求的職責任務實際花費的時間; (4)類似規模、類似類型的基金會理事的薪酬標準。[10]此外,該報告還明確指出了兩種不合理報酬的確定方式:一是按照基金會資產和收入的比例來確定董事薪酬;二是按照專業服務機構的收費標準給提供專業服務的理事提供報酬。根據另一份報告,董事薪酬合理性標準的確立需要考量的因素有:(1)組織規模以及組織資財的預期增長速度; (2)成員數量、捐贈規模以及捐贈頻度的增長情況; (3)董事閱歷高低以及管理責任大小; (4)花費在組織事務上的時間; (5)組織復雜性程度; (6)個體職業補償的獨立性。[11]
上述標準基本上反映了美國基金會董事薪酬合理性確立的基本實踐和總結,在美國私人基金會以及公共慈善機構董事及相關人員的薪酬標準的確定中也被廣泛采用,對于其他國家公益法人董事薪酬標準的確定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參考價值。比較來看,公益法人董事薪酬水平遠比營利性組織董事薪酬水平要低得多。根據我國臺灣地區學者官有恒對臺灣地區社會福利基金會高管薪酬水平的研究,營利組織高管薪酬水平要高于社會福利組織薪酬水平16. 7個百分點。[12]美國聯邦和州法律盡管均允許公益法人給其董事相應的薪酬,但實際上近200年來,一直只有約1/4的基金會給予其董事部分或者全部薪酬,絕大部分董事的工作均是無償的,而且這個薪酬水平與營利組織董事的薪酬水平相去甚遠。
三、合理薪酬如何給付:公益法人董事薪酬控制的實現機制
在解決了公益法人董事合理薪酬給付及其確定問題之后,董事合理薪酬給付由誰決定、是否區分專兼職董事分別實施不同的給付標準以及董事薪酬與補償之間的關系,遂成為董事薪酬控制實現機制的重要問題。
(一)公益法人權力機構是董事薪酬確定權主體
董事報酬標準的確立,在本質上應當屬于公益法人自治范圍內的事務,理應由其內部權力機構作出規定。在社團式公益法人中,一般由社員總會來決定;在財團法人中,一般由其主要權力機構來決定。一般來說,財團法人董事會在嚴格執行合法程序并接受相關機構的監督的情況下擁有決定權。如《克羅地亞基金會和基金法案》(1995)第20條和第22條、《匈牙利公益組織法》第19條、《芬蘭財團法》第11條等均作出如此規定。但在愛沙尼亞,其財團法人董事薪酬決定權在監事會;而在印度尼西亞,財團法人董事薪酬決定權則在受托人。公益法人董事之薪酬由其內部機構決定之后,是否還要報經國家公益法人監管機構批準呢?《克羅地亞基金會法》第22條規定:“對基金會機構成員提供補償和發放工資的一般規定,或者如果不是一般規定,而只是對該問題的單獨決議都必須得到內政部的批準。”韓國《非營利機構成立與運作法案》第5條也指出:“經有關部門批準,非營利機構可確定其全職人員的人數并給付報酬。”
筆者認為,政府監管部門不應過多干預公益法人獲取報酬的董事人數以及具體報酬標準,只要獲取報酬的董事人數以及具體報酬標準符合財政稅收政策和法律的規定,只要它向社會公開并接受社會大眾的考驗。在美國,公益法人董事報酬必須客觀地體現在聯邦國稅局990-PF表格中,并以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開。只有當領薪董事的人數或報酬標準不合理的情況下,才接受財政稅務部門的干預。自1969年起,美國對薪酬不合理的私人基金會已經通過征收消費稅的方式實施處罰; 1996年,美國國會通過“中間制裁法”,允許國稅局對公共基金會施以同樣的處罰。這種以財稅法為規范標準的事后監督模式應是公益法人董事薪酬標準合理性監督的首要選擇。在大陸法國家,即便是允許監管機構進行事前監督,也應以備案制取代審批制,以充分發揮法人自治功能,減少政府干預。在公益法人有權機構確立董事薪酬的程序上,美國基金會理事會也為我們提供了一套被廣泛使用、非常有價值的指引。該理事會要求有權機構充分獲取類似性質的公益法人類似職位的薪酬標準以及其他專業機構所做的有關薪酬調查;在決議時,應當同步記錄好參加會議的人數和贊同的人數、參考的資料及其獲取的方式、報酬的標準以及批準的日期等;還要求獲取報酬的董事沒有參與有權機構對于董事報酬標準的表決程序。如果有權機構嚴格按照這一被稱為“可反駁的推定”程序操作,所確定的報酬就推定為是合理的,聯邦國稅局或者其他人對此如有異議,則應承擔舉證責任。相對來說,大陸法系國家盡管已經普遍確立起董事薪酬標準的決定程序和方式,但這與一貫注重程序正義的英美國家還有較大的差距。這也是大陸法系國家今后立法中應充分注意的一點。
(二)對專職董事和兼職董事應分別給予不同的薪酬
在理論上,無論是專職董事還是兼職董事,只要為公益法人工作,奉獻了時間和精力,都應當獲得相應的薪酬。對于參加到公益法人經營管理的董事而言,絕大部分都是將這份工作視為其公共服務的延伸,視為實現自身人生信念與人生價值的重要舞臺。特別是那些兼職董事,如果他們已從別處領取薪金、退休金以及其他酬勞金,其生活已能得到滿足,如再從公益法人領取薪水,則不無重受薪水之嫌,而且可能還會減損公益法人之公益服務能力。因而,立法有必要區分專職董事和兼職董事,對其薪酬是否給予、給予額度施以不同的政策。前述韓國《非營利機構成立與運作法案》第5條、我國臺灣地區“財團法人法草案”(行政院版)第14條、我國《基金會管理條例》第23條第四款,都體現了這種法政策取向。
那些在立法中沒有明確區分專職董事和兼職董事的國家,在其實際操作中,對于這兩類人員也分別給予不同的待遇。兼職董事要么屬于無給職,要么領取較低水平的薪酬。有些國家在立法中限定董事會中領薪董事之比例,實則是對專業董事數量的限制,其意在于控制整體董事薪酬的開支,并鼓勵志愿人員參與公益法人事業。至于這個比例到底應在一個什么水平上,則取決于這個國家公益事業整體的發展水平、人們公益意識水平以及同一經濟發展水平和國家對于公益法人的態度等多種因素,各個國家以及同一國家不同的發展階段存在一定的差異。我國和日本的比例均確定為理事會或者負責人員總數的1/3。這個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現代國家對于領薪董事人員數量實施控制的基本態度,對于其他國家的公益立法具有一定的示范意義。
(三)董事領取合理薪酬不影響董事補償之獲得
盡管董事是否可以獲取薪酬以及獲取多少才算合理存在較大分歧,但當今絕大多數國家的立法均確認了董事因履行其職責所需必要的開支可以得到相應的補償。例如,《烏克蘭慈善與慈善組織法》第17條、《摩爾多瓦基金會法》第28條、《捷克斯洛伐克公益法人法》第10條第五項等均不允許向理事會成員支付薪金,但允許公益法人決定給予董事履職費用以補償。另外,《德國民法典》第670條、《波蘭公益活動及志愿制度法》(2003年4月)第45條、《美國非營利法人示范法》第8. 5條、《克羅地亞基金會和基金法案》第20條、《日本公益法人指南》第33條、《愛沙尼亞非營利社團法》第28條、《愛沙尼亞財團法》第22條等也賦予董事因履行職責請求補償的權利。因此,董事薪酬問題與董事因履行其職責是否可以獲得補償的問題在法政策上的取向并不完全相同,后者并不受制于前者。董事投身于公益事業,可以有種種理由不獲取薪酬;但為了法人利益履行法人職責而自掏腰包支出費用,如不能獲得相應的補償,對董事來講未免過于苛刻。根據目前大部分國家和地區法律的規定,董事因履行職責而支出的費用,可以獲得補償。
但董事補償在立法上屬于可選擇的規范,這種補償并不具有強制適用性,公益法人完全可以通過章程的禁止性規定來排除董事這一權利。因而,董事獲取補償的權利比較脆弱,能否獲得補償取決于法人章程的規定。與董事薪酬立法相比,董事補償立法具有更大的彈性空間。在美國標準公司法上,董事履職費用補償,迥然不同于“抗辯費用”的補償權,它實際上屬于任意補償的范疇。各國對于公益法人董事補償的立法體現了對公司董事補償立法基本定位的延續和借鑒。對于董事補償的決定機構、補償標準與程序等問題,絕大多數國家亦均允許公益法人在章程中作出合理、便捷的制度安排,相對于董事薪酬立法,此種立法體現了公益法人更高程度的自治性。
注釋:
[1]《摩爾多瓦基金會法》[EB/OL],載http:// chinanpo. gov. cn/web/listTitle. do,訪問時間:2009年7月28日。
[2]《捷克斯洛伐克公益法人法》,葛云松譯,載金錦萍、葛云松主編:《外國非營利組織法譯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173—174頁。
[3]前引[2]。
[4]《烏克蘭慈善與慈善組織法》,載李本公主編:《國外非政府組織法規匯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233頁。
[5]鄭國安、趙路、吳波爾、李新男編:《國外非營利組織法律法規概要》,機械工業出版社2000年版,第67頁。
[6]肖楊、嚴安林:《臺灣地區的基金會》,九州出版社2009年版,第175頁。
[7]《韓國非營利機構成立與運作法案》,載前引[4]李本公主編書,第144頁。
[8]前引[7],第144頁。
[9]《克羅地亞基金會法》,載前引[4]李本公主編書,第88頁。
[10]Council on Foundations:Determining Reasonable Compensation for Foundation Directors and Trustees[EB/OL],載http:// co.forg/,訪問時間:200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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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總監述職報告1我加入____到已經快______了。在這個______中,我感受到____企業的良好氛圍,快速成長的高效率。在吳總的領導下,采購部門的工作效率還是比較高的,我從中也學習到不少的經驗,受益匪淺。我就做個挑刺者,提提對我們____企業的采購工作的建議,不妥之處請領導諒解。我現在就分三個方面闡述我的建議:
一、降低采購成本管理
一般來說,一個產品的60%的成本花在采購物料上。降低采購成本是每個企業的永恒的主題,在日資企業和臺資企業的采購管理上,這一點顯得更為突出。他們一邊用銷售創造企業利潤,另一邊不斷減少采購成本,從采購中獲取更多的凈利潤。從采購的角度來,我想這可能就是日資和臺資公司能夠占領全球市場的重要原因吧。我提到三點關于降低采購成本的看法,可能對我們目前降低采購成本會有一些借鑒作用。
第一點:價格審查管理
在價格審查方面,首先是要書面規定采購相關的人員的職責和權限:①采購員對所采購的物料價格進行日常維護,并建立相關價格統計表與價格檔案;②新的物料開發的價格由采購員安采購流程操作;③供應科長對物料采購的單價、采購訂單和采購合同進行審核,采購總監進行復核和批準。④制定的訂單審批權限,如供應科長可批準5000元以下,5000至50000元由采購總監批準,50000元至100000元由總經理批準,100000元以上由董事長批準。這樣可以明確權限又可以提高采購工作效率。惡意折單除外!
其次就是書面規定審查流程:①詢價:每種物料原則上要有三家或三家經上供應商參與報價,生產輔料至少二家以上供應商騎參與報價,定做的物料和供應的物料要提供至少5次以上的采購價格記錄表,審批時必須把相關供應商的報價資料附上一同呈報審批。②比價:對每一家供應商的報價,采購員必須對其各項物料的成本進行充分溝通和分析。并將所溝通的相關信息記錄下來,做最終價格資料的確認,在審批時這這些資料附上呈報。③議價:對較符合的供應商進行價格談判,小訂單采購由采購員直接談判即可,大宗物料的價格談判時應由供應科長一起陪同采購員與供應商談判,供應科長對價格進行審核后,采購總監進行復核和批準,大金額訂單的可由總經理批準。
第二點:采購降價管理:
所謂“重獎之下必有勇夫”,采購降價管理工作也是這樣的,要對采購的降價業績進行考核。采購員對自己所采購的物料進行價格談判與降價。①獎勵辦法:按已降下的價格與過去采購價格的平均差額計:獎金計算公式=降價差額×獎勵%。如9月的2個訂單采購物料的單價為10.2元/pcs,通過談判或找到新供應商降價為10元/pcs,9月份下單采購了10000pcs,如果獎勵是降價的5%,那么9月份的獎金額=(10.2-10)×5%×10000=100元。(注:從降從日期起算到一月里所采購的數量為準。以當月采購數量為核算資金后不延續。后續采購用量供應科長可根據實際情況和采購員的綜合業績再定。②懲罰考核:采購員如在一個月內沒有一次降價,處罰100元/月,連續兩個月沒有一次降價,扣除當年資金50%,三個月沒有一次降價當年全部年終獎。供應科長和財務部對對降價數據的真實性進行核實。
特注:生產輔料由于經常是品種多、采購不確定性,價格審查難度大,實行定點采購,防止可能出現的“混水摸魚”。
另外,我們充分運用降價采購成本的十分常用手法:①va分析法;②ve工程;③改變談判方法;④目標成本法;⑤早期供應商參與;⑥杠桿采購;⑦聯合采購;⑧為便利采購而設計;⑨價格與成本分析;⑩物料標準化。
第三點:采購網絡化管理我們可以在____公司網站上建立采購中心網頁,要把采購的物料特別是批量及大宗采購物料公布在網站上,讓更多優秀的供應商參與競爭,這樣采購更公開透明,可以大大降低降采購成本!這一點現在國內很多集團公司都在實行,效果很好。
二、供應商管理
在供應商管理方面,我認為還可以從以下二點進行發掘潛能,能夠進一步從管理供應商中得到更安全穩定的物料來源,培養出更優秀的供應商。
第一點:供應鏈危機管理
在防止供應鏈中斷的危機管理方面,我們____企業確實有待于加強,我們的危機管理的方式與我們的企業規不相適應,基本上處于發展階段。根據以往的經驗,在防止供應鏈中斷的危機管理方面,我總結了以下7種辦法:
①我們定期了解供應商的生產狀況:了解我們____供應商的生產狀況的權利可以事先在簽訂合同時說明。我們應該不時地詢問供應商所使用技術情況以確定它它所使用的技術是否是當今行業先進的,或這些技術在生產時是否得到運用;詢問其財會系統以便掌握其經營狀況。通過這種方法來及時掌握他們的生產狀況。
②我們實時監控供應商運送環節:其實出現供應鏈中斷的跡象也許能夠從供應商的運送環節中發現。這些跡象包括:不能按時送貨、對顧客的需求反應遲鈍、要價提高、所提供原料質量發生變化等。這些細節問題很容易被忽視,如長此積累而最終導致事故發生時,補救也往往為時已晚。
③我們在事故發生之前做好應急預案:我們能成立一個專門負責監督管理供應商的人員,配備一名接受過專門訓練和了解供應商的人,來處理與供應商之間的各種糾紛。
④我們掌握供應鏈上各環節的操作權:若我們的某個環節的加工業務需要外包給其它合作伙伴時,我們要注意掌握該加工業務的主動權。這樣的話,一旦出現其合作伙伴沒有能力或拒絕進行該項加工業務時,我們就能及時與之中斷合同,轉而另尋合作伙伴。
⑤我們與供應商簽訂一份有保障的訂單或合同:在簽定訂單或其他相關合同時,應該向曾有處理供應鏈糾紛經驗的法務人員進行咨詢,以確保所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律保障。否則的話,盡管合同內容全面、詳細,但當糾紛發生時仍不能有效地保護我們企業的正當權益。
⑥我們事先預備好訴訟文書:我們應該就供應鏈上所有環節可能出現的各種糾紛事先預備好相應的訴訟文書。這樣的話,當與供應商出現不可調和的矛盾時就能及時向法院提交訴訟書,從而及時解決問題,確保供應鏈早日恢復正常。
⑦我們判斷是否需要建立安全庫存儲備:若更換原材料供應商或發生其它影響原材料正常供應的事情,通常都會中斷供應鏈運轉。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設立安全庫存儲備來避免供應鏈中斷,使用預先備好的原材料,維持生產繼續進行。具體辦法是通過協商建立一個雙贏的方案,若公司所需要的原材料不能用別的來替代或不容易從市場上獲取,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應該派專員進駐供應商所在地,其最終目的在于確保我們的生產能夠順利進行,即使遇到供應鏈中斷也不會遭受損失。
總之,做好防范是極其重要的。另外,擁有一支在處理供應商突發事件方面有著豐富經驗的專業團隊也是維護我們供應鏈正常運轉的一個關鍵因素。
第二點:供應商開發管理
在開發供應商管理這一方面,我們____由于公司比較大,有一定的品牌推動效益,所以還是比較成功的。很多供應商在質量合格率和交貨及時率上,表示很不錯。
開發更多優秀的供應商,可以減少采購成本、降低采購風險、提高物料及時到貨率,保證物料的質量。在開發供應商方面,我們必須制定的供應商開發程序,首先從制度上規范與明細作業程序,編制供應商開發計劃書,規定開發進程、開發要求和開發考核項目,說明開發供應商對采購工作和企業的必要性和戰略性,從思想上統一采購人員的行為準則。
在開發和選擇供應商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日資和臺資企業的十大原則:①系統全面性原則:全面系統評價體系的建立和使用。②簡明科學性原則:供應商評價和選擇步驟、選擇過程透明化、制度化和科學化。③穩定可比性原則:評估體系應該穩定運做,標準統一,減少主觀因素。④靈活可操作性原則:不同行業、企業、產品需求、不同環境下的供應商評價應是不一樣的,保持一定的靈活操作性。⑤門當戶對原則:供應商的規模和層次和采購商相當。⑥半數比例原則:購買數量不超過供應商產能的50%,反對全額供貨的供應商。⑦供應源數量控制原則:同類物料的供應商數量約2~3家,主次供應商之分。⑧供應鏈戰略原則:與重要供應商發展供應鏈戰略合作關系。⑨學習更新原則:評估的指標、標桿對比的對象以及評估的工具與技術都需要不斷的更新。⑩全面了解原則:供應商的生產狀況、商業信譽和交貨能力你了解的有多深,直接決定與供應商共作的深度與廣度。
我們要對開發的供應商進行考核,建立合格供應商名單和檔案,對供應商進行分a、b、c級管理。
對內在以后公司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建議引進erp系統管理。
三、采購物料管理
對于我們公司的日常采購管理,我認為還可以從下四點挖取管理的潛力:
第一點:采購計劃管理
目前在這方面,我們公司還是比較薄弱,有待于加強。目前我們公司還缺少采購計劃,采購部門沒有自主權,只能見《采購申請單》作業。這樣雖然可以實現按訂單作業,減少庫存量,但是我們采購部門的采購作業將會很盲目,很被動,把采購人員那種對價格靈敏的能力束縛起來,缺少發揮主觀能動性的空間,既不能實行“集中采購”,也不能實行“逢低買進”!其實在今年不銹鋼市場價格動蕩的時期,發揮采購人員主動性的顯得更為重要性。有時眼睜睜看著材料漲跌卻不能“逢低買進”。其實“逢低買進”就是為企業創造凈利潤呀!
我個人認為要按下面的步驟著手:①國際外貿部和國內銷售部要在月底(季底)將下個月(季)的銷售計劃中所使用的材料量匯總報表移交到采購中心;②塞爾公司、英峰公司和bbq事業部要將下半月(或下個周、下個月)的使用或可能使用的物料和各種生產輔料交到各個公司對應的倉庫,由倉庫匯總后交到采購中心;③____采購中心根據匯總的資料進行分析規劃,并根據實際的《采購申請單》選擇采購時間和采購方式。
第二點:采購周期管理
關于采購周期,我司目前是按習慣操作,有很大的隨意性,還沒有一個成文的采購周期方面的文件規定,這一點有待加強。編制規范細致的《采購周期表》,優點多多:①不僅可以規范日常采購作業,還可以防止由于相關人員變動造成的盲目性采購;②加強采購物料的準時率的管理,給供應商套上準時交貨的緊箍咒;③還可以提高車間的生產的生產效率,減少扯皮現象;④更可以為前方的銷售人員提供堅強的后援支持,滿足客戶及時交貨的要求,從而提高銷售量,以此提高企業信譽和品牌影響力,創造更多的利潤!
我們還要把編制規范的采購周期表告之相關部門,讓他們知道并盡可能的執行起來,這樣會更容易實現確認的出貨時間不會因采購物料不到位而延期。
第三點:安全庫存管理
目前我們塞爾公司和英峰公司安全庫存方面的已經開始做了,倉庫人員及采購人員都有這面的基本意識。不過bbq事業部的人員對采購周期和安全庫存方面的觀念比較差,老是會出現這樣的現象:急著向采購人員要東西,采購人員采購辦不到,bbq的人:吵,采購到的東西又不用了,采購人員看到心情不舒服:吵。
我們下一步要做的是:進一步加強安全庫存管理,摸索一個適合我們公司的安全庫存量,這個特別需要銷售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和車間生產人員的全力配合。做好規范準確的安全庫存,給我們企業將帶來的好處也是很明顯的:①提高生產效率,防止車間停工斷料造成浪費;②對供應商突發不能交貨具有很好的應急能力;③保證客戶及時交貨的要求;④減少資金呆滯倉庫,提高資金利用率,從而可以進行更多的投資,獲得更多的利潤!
按照我們____的企業習慣動作模式,要實現以上建議需要比較長時間。組織機構和人員分開也需要作適當的調整。但是我相信經過大家的共同努力肯定是會實現的。到那時,____的采購將會更多規范,更能降低采購成本,為我們____企業創造更多的凈利潤!
在今后的工作中,還需要領導費心多多指導,我會銘記在心,用實際行動報答領導對我的培養與信任。
我相信:選擇了____,就是選擇了成功!在推動企業走向更加成功的同時也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采購總監述職報告2尊敬的領導:
我是采購部總監,在20____年3月15日,董事會開過采購部專題會議后,采購部正式成立,6月11日董事會正式任命我為采購部經理,主持采購部日常工作,隸屬于董事會財務部,直接領導是耿總監,直接下屬是采購部兩名采購。我的工作職責是:全面負責酒店各類物資的采購及部門內部管理,提高物資采購質量,降低采購成本。具體職責如下:
一、采購制度建設
1.組織制定采購管理規章制度,上報領導后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采購管理工作流程與標準,并督導執行;
3.根據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修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及工作程序。
二、采購工作管理
1.參與供應商的談判與合同的簽訂;
2.指導市場調查工作,進行合格供應商的審批審核;
3.抽查供應商檔案的建立和完善工作;
4.參與酒店批量與重要物資采購的業務談判工作。
三、部門內部事務管理
1.處理本部門內部日常行政事務;
2.負責本部門所屬員工的業務指導、績效考核工作;
3.負責本部門人員培訓、調配和工作安排等;
4.負責協調本部門與其它部門間關系,解決爭議;
5.主持部門內部會議的召開和重大事務的處理工作。
接下來,我根據崗位職責對一年來的工作進行述職:
采購制度建設工作:
根據董事會和酒店的要求,制定了采購部各崗位的工作制度、采購部工作程序、采購流程、食品采購工作程序及制度、外地采購工作程序。建立了采購信息庫,對所有的來訪供應商進行登記,選擇重點。可能會發展為供應商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理,作為候補力量。建立了切實有效的詢價機制,每月6、16、26日是我們對餐飲部的原材料詢價的時間,以采購、采購、庫房、各廚房組成的詢價隊伍,不論烈日當頭還是寒風刺骨,我們這支隊伍始終盡職盡責,活動在烏市的各大市場,客觀事實的記錄了各種原材料的價格,為我們的定價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建立供應商誠信檔案,收貨時采購員對所供原材料的質量、數量合格情況進行登記,做出總體評價,直接約束供應商,在這一點上雖然時間不長,但是效果很明顯,原材料品質有了明顯提高。對采購流程不完善的地方進行了修改,制定了小件物品采購流程和急購物品的采購流程,大大提高了采購效率和服務質量。
采購工作管理方面:
與部門成員一起參與物資采購、詢價、議價,通過對制度、流程的學習與應用,對部門人員進行了工作分工,各司其職。從一年的工作情況來看,流程和制度已經相應落實,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采購工作步入了正常運行的狀態,改變了以前沒有章法、盲目工作、計劃統籌性不強的工作狀態。
在市場采購的同時,對誠信經營,有實力的商戶或公司進行記錄,作為候補蓄備力量,在物價漲幅,季節交替的時候,組織人員進行市場調查,對于供應商的張家同志,我們都會認真對待,以我們調價情況為依據,部門商議決定后,上報財務部。經常關注市場變化,合理安排使用資金。
在10年8月份和10月份,茅臺酒兩次大幅提價時,通過關系渠道和市場調查,及時請示領導,在漲價前批量補進,搶占有利時機,為酒店節省了一筆不小的開支。
臨時采購方面也做出了相應要求,制定了流程、制度、就要求各部門按照程序、流程走,有制度就要落實,在這方面很大程度上節約了人力、物力、財力資源,效果明顯。
部門內部事務管理方面:
處理部門的日常事務、合理的安排當天的采購工作,在工作過程中,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指出,已經發生的問題一起商議解決措施,因為采購工作的特殊原因,我們不能再辦公室開展學習培訓工作,但我們并沒有放棄學習,利用酒店組織的大小培訓課程學習,在車上交流,在實際工作中實踐,這一點做到了學以致用。日常工作中也經常給他們灌輸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引導大家從內心深處樹立起酒店是我家的主人翁意識,不畏嚴寒酷暑的奉獻精神,嚴格自律的道德準則,公正、公平的做事原則,廉潔奉公的工作狀況。經常到一線部門了解物品使用情況,聽他們的反饋意見,有難度的事情也可以一起商量解決措施。
去年全年,在董事會和酒店的支持下,在各部門的通力配合下,我部全員協調下,圓滿完成了全年的采購任務,采購金額總計2200余萬元。雖然在過去的一年中,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但這都是大家努力的結果,在工作中,我離領導和同事們的希望還有一定距離,##主要表現在:
1.流程制度,落實不夠嚴格,有流程沒走完就提前采購的現象;
2.管理措施不夠細致,對采購工作中的一些新問題思考不夠。
今年的努力方向:
1.不斷探索和改進工作方式、方法,以更加熱情的工作態度投入到本職工作中,結合實際,制定新的工作目標和方向,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提高駕馭工作的能力;
2.堅持不懈地抓好流程和制度的落實,使制度化、規范化的工作氛圍盡快落實;
3.經常關注市場變化,把握市場先機,抓住市場主動權,保證采購工作更快、更好地發展。
采購總監述職報告3____年即將過去,新的一年即將開始,現在的我將過去一年中工作的心得體會作一個匯報。
眾所周知采購部是公司業務的后勤保障,是關系到公司整個銷售利益的最重要環節,所以我很感謝公司和領導對我的信任,將我放在如此重要的崗位上。在董事長、總經理的直接關注和公司各位領導的關心支持下,通過這段時間的采購工作,使我懂得了許多道理,也積累了一些過去從來沒有的經驗,同時也明白了采購和優秀采購之間的分別和差距。了解到一個采購所具備的最基本素質就是要在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基礎上,要保持對企業的忠誠;不帶個人偏見,在考慮全部因素的基礎上,從提供最佳價值的供應商處采購;堅持以誠信作為工作和行為的基礎;規避一切可能危害商業交易的供應商,以及其他與自己有生意來往的對象;不斷努力提高自己在采購工作的作業流程上的知識;在交易中采用和堅持良好的商業準則等。
在這里我想說作為一個采購,并不像常規所想的那樣僅僅是打個電話,簽個合同,發個貨那樣簡單,這只是其中之一,也是最基本的。在領導的提醒下,____年我們及時調整好心態和觀念,不但改變了過去的錯誤意識采購與銷售無多大聯系,而且在采購的同時充分利用供應商的網絡關系主動銷售。凡是有關銷售的一切事物,我們采購部都積極配合!一切以銷售、生產為主,我們輔助。采購與銷售、生產是密不可分的!因為我們是一個整體,唱得是同一首歌,走得是同一條路,奔得是同一個目標!
在采購過程中我不僅要考慮到價格因素,更要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做到貨比三家;還要了解供應鏈各個環節的操作,明確采購在各個環節中的不同特點、作用及意義。只要能降低成本,不管是哪個環節,我們都會認真研究,商討辦法。真得很感謝總經理,在采購方法方面為我們出謀劃策。是他的嚴格要求,讓我們不得不千方百計去降低成本,也是在他的英明領導下,我發貨時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則,當然還要在不影響銷售的前提下,盡可能充分利用供應商的信貸期,保證公司資金周轉。在發貨方式上面,盡量以送貨上門的方式從而降低公司的額外提貨費用。在這里我還要對公司所有人員說聲:“謝謝!”感謝他們及時將市場價格信息傳遞給我,讓我與供應商談判時做到了心中有數,從而成功降低了庫存成本。為了降低公司不必要的稅收,我都積極主動向客戶催要票,經過協商,對方也將抵扣聯寄予我公司,及時供財務認證!從而每月都能減免一些不必要的稅收。
____年是個進步的一年,在公司各個部門的配合和采購部的多方努力下,我公司與供應商建立了非常良好的合作關系,有的已經直接向我公司發貨,開始友好商業往來!在引進新品種方面,我們從多個方面不斷搜集信息,及時和其他部溝通,并快速備貨。對于新進品種,采購部都會向技術人員提供新進品種目錄表,以供他們參考學習。
這段時間來,我更加明白了總成本優先原則,和靈活運用各種采購技巧的重要性。對與價格影響因素要有敏銳的感覺,并且能夠及時的做好預警及防范措施,切忌“從一而終”。一個優秀的采購比須擁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采購經驗,我知道自己距離一個優秀的采購還有很遠的差距,因為采購經驗是靠長期不斷積累經驗和自我啟發,達到熟練程度后才能掌握的一種技術,要做到這一點是非常困難的,不過,我會更加努力的學習,不斷地積累豐富采購經驗,跟上公司的發展的腳步!
管理的最終目的和最終體現是增加效益,而在我們管理和成本控制過程中應該不斷出新招、奇招。不然,即使成本在下降,只可能是市場或外加因素自然形成的。而這樣的下跌對于我們的競爭對手來說,也是一樣的下降成本。我們并沒有比競爭對手更多的成本優勢。因此創新的想法和大膽試探新的方案才能使我們可能找到獨到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方案。
當前社會各行業各企業的競爭力、和之間的較量其根源可歸納為決策層的經營理念經營思路的較量,不斷創新的思維才能使企業永遠保持活力。根據公司管理層的最新思維,公司新一代的供應商也應建立在真正的戰略伙伴關系上來,甚至比他們當自己公司的部門來看待。因為公司的成本核心競爭力的體現最主要的來自于公司所有供應商的支持力度,供應商對每家客戶不同的政策特別給予我司的競爭對手的政策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我司的成本核心競爭力的高低。因此供方管理部必須考慮怎樣既能使供應商始終至終、一如既往的給予我們最優政策,又能規范他們的內部管理,甚至幫助他們規范而不是一味的追究這樣那樣的問題而造成的一些小損失。那怕是真的需要追究的損失或大的損失,最佳的處理結果應該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讓供應商心甘情愿、心服口服接受我方提出的補償要求。供應商管理的目的不是發現他們的錯誤而是幫助他們避免錯誤、預防出現錯誤。
對于目前正在為我司做出貢獻的合格供應商需多加鼓勵,因此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部門將更好的為公司所有供應商提供良好合作環境,使供應商能真正全心全意的為明景服務,拋棄雙方的短期利益,謀求共同長期的健康發展。同時我們希望公司各個部門出新、出奇的想出不斷下降成本和提高效率的方法,并不斷的大膽嘗試,取其精華、修改弊端。將不可能、有缺陷的好方案,變為可操作、無缺陷的好方案。
最后,感謝公司所有領導和同事,我有今天的進步離不開大家的幫助和支持,是他們的協同和支持使我成功。總之,____年我會以一顆感恩的心,不斷學習,努力工作。我要用全部的激情和智慧創造差異,讓事業充滿生機和活力!我保證以發自內心的真誠和體察入微服務對待客戶,追求完美,創造卓越!和大家一起同心協力,從新的起點開始,邁向成功!
采購總監述職報告420____年我的主要工作是負責公司的物資采購及管理、設備電氣的運行管理、能源的統計和管理,時光荏苒,20____年已經過去,回首過去的一年,在公司領導的指導和支持以及各部門的配合下,圍繞公司的年初安排和日常生產經營工作,重點加強和完善基礎資料建設,認真進行了設備普查,建立了物資采購臺帳,完善了電子版檔案,扎實做好設備、能源和物資采購管理等工作,保證了公司生產、經營和生活秩序的有序進行,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現將一年來的工作述職如下:
一、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一年來,我一直自覺堅持把政治理論學習放在首位,與采購部全體成員一起學習新知識,研討新問題,努力提高自身獨立解決各種問題的能力。在認真遵守采購部學習制度的同時,堅持擠時間自學,嚴以律己,堅定政治信念,牢固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切實增強了運用理論知識指導工作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二是認真學習采購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使自己的思想、道德和業務水平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在本職工作中盡心盡力,孜孜不倦地作出成績,不斷的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做本職工作的骨干,腳踏實地的做好本職工作。
二、工作上,盡忠職守,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物資采購和管理方面
1、加強采購的管理工作,一是通過掌握各材料的價格及其采購的狀況等信息,根據生產指令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采購相應的材料,保障生產有條不紊。
二是對所有采購物料的訂單發放、材料的使用全過程進行有效監管。同時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完成采購月報表、每日報表工作,并提交給公司相關部門審核。
2、較好完成采購部日常管理和采購計劃。
通過及時督促本部門人員經常與供應商保持聯絡以及通過網絡,及時了解了所采購原材料的市場行情,同時采取與多個供應商聯系的方法,促使供應商之間有競爭,從而使我們有更多選擇的渠道,在同等質量下選擇了價格最低的原材料供應商。
(二)能源管理方面
僅僅圍繞公司節能工作目標,將繼續加強能源管理,加強節能指標實時監控,對已投入運行的節能技術措施加強測控,保證工作正常運行。
(三)設備與電氣運行方面
1、加強溝通與協調,優化外部環境。
為確保公司外部環境的穩定與優化,積極與上一級供電部門和相關單位進行溝通與聯系,加強彼此之間的了解和信任,以排除和減少因外部原因對公司供電造成的影響,今年以來我部門沒有發生過一起因事故而影響供電大網安全運行的情況。
2、加強內部電網的運行管理。
在加強外部環境的同時,嚴格執行電氣運行的《安規》和《運規》,規定持證上崗制度和季檢程序,并針對高壓用戶明確劃分了公司各所屬單位的具體責任和范圍,同時根據氣候變異情況加強臨時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上報領導備批,并和相關部門協調,力爭將事故征侯消滅在萌芽狀態,保證公司內網安全運行。
3、積極與供電部門配合,做好本年度電工安全器具的試驗工作,建立起完善的高壓電器設備,工器具試驗檢測臺帳。
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我們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1).因供風設備的增加,嚴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為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不受影響,對1480地表供風系統用電調整,加班加點完成1480地表空壓站800KVA配電室的建設投運工作;
(2).為保證選礦廠生產正常運行,應急搶修了800噸選礦廠10KV高壓電纜;
(3).為井下10KV中央配電站提供出線口,訂購并完成田家院配電站增設改造工程(10KV中央配電站專柜),確保了井下中央配隨時可投電運行;
(4).完成1330輔助斜井視頻監控系統工程的安裝調試工作,確保了1330以下生產安全監控的需要;
(5).安裝調試并順利完成了1330井下中央配電站(10KV)工程的供電投運工作,為二期工程的順利完成創造了良好的基礎;
(6).完成了井下罐籠6KV提升機電控系統改造工作,確保了提升機的安全運行;
(7).為1330東硐口設計投運了400KVA變配電室,確保了采礦隊井下生產供風系統正常運行不受影響;
(8).順利完成1080深部探礦(250KVA—10KV)配電室建設工作,為深部探礦用電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9).為確保1330一號及二號主斜井卷揚機早日投運調式交付生產使用,邀請供電系統人員隊高壓柜、電纜、電機進行了高壓試驗,并順利完成了卷揚機的投運調試工作;
(10).為了確保冶煉廠用電的安全運行,根據供電局用電負荷的批復,組織專業人員進行現場監控核實,技改優化了冶煉廠用電負荷1430KVA,確保冶煉廠達產達標用電的供應不受影響,經此項為公司節約資金34320元。
(四)設備管理工作方面
第一對空壓機、電機車、球磨機、壓濾機、柱塞泵、鍋爐等主要生產設備進行了必要的大修,保障了風、水、電、以及生產經營各環節的有效安全運行。
第二繼續執行嚴格的設備運行記錄制度,公司各生產單位每月都及時上報主要設備運行“三率”,設備維修保養工作保持常抓不懈狀態。礦業公司全年主要設備運轉率93.43%,完好率99.6%;礦山公司全年主要設備運轉率83.4%,完好率98.6%,確保了設備的有效運行。
第三為了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不受影響,設備管理進一步提高,在確保正常生產的前提下,督促各生產單位和車間健全了重要設備管理制度、臺帳,運行記錄及日常點巡檢工作;建立健全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臺帳,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每月最少一次全面檢查,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同時邀請技術監督局隊公司特種設備進行了全面檢驗,對存在的鍋爐檢修、安全閥效驗、廠內車輛注冊等問題進行了徹底完善,另外建立設備運行檢查獎懲制,每星期組織一次檢查,并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已整改指令書下發整改,有效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
總之,一年來,在公司領導的正確領導和支持下,公司的物資采購及管理、設備電氣的運行管理、能源的統計和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我深知,自己的履職情況,還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著力加以改進,圍繞公司工作計劃,沉著應對各種情況,嚴格要求,銳意進取,與公司員工一道,創造更優異的成績,促進公司更好的發展。
采購總監述職報告5我叫______,今年月被調任為公司財務總監一職。在我擔任財務總監這三個月以來,在公司領導的關懷和全體財務工作者的幫助、支持下,我勤奮努力,思想上積極要求進步,工作上奮發努力,作風上務實創新,寬容待人、寬厚用人,各方面的能力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較好地完成了領導交給我的各項工作任務。
一、20____年工作回顧
(一)加強學習,提高素質
自擔任財務總監以來,我一直自覺堅持把政治理論學習放在首位。我深感不學習就要落后,不學習就趕不上時代潮流,不學習就不能創先爭優。因此,我堅持和全體干部成員一起學習公司制定的財管理規定,會計核算暫行辦法,預算管理暫行辦法等各項規章制度,熟練掌握會計核算的各個環節,認真學習新企業會計制度,研討新問題,努力提高自身獨立解決各種問題的能力。
(二)履行職責,強化服務
工作中,作為財務總監,我率先垂范,樹立競爭意識、責任意識,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務質量。
一是加強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提高財務信息質量
根據我公司原制定的各類財務管理內控制度的實際執行情況,為進一步規范財務工作、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對原定財務管理制度體系進行了完善,包括:財務組織機構和崗位職責、財務核算制度,采購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發票管理制度、欠費管理制度。通過對財務人員的職責分工,對我公司的各類報表從報送時間及時性、數據準確性、報表格式規范化、完整性等方面做了比較系統的規定,從而逐步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為領導決策和管理者進行財務分析提供了可靠、有用的信息。平時通過開展的交流會的形式,解決前期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布置后期的主要工作,逐步規范各項財務行為,使財務工作的各個環節按一定的財務規則、程序有效地運行和控制。
二是加強預算核算管理,提高財務工作執行力
20____年,在上級主管部門的大力指導下,采取四項措施,強化財務預算支出管理,提高了財務工作的執行力。一是一是加強預算執行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建章立制,把預算管理工作切實抓好,確保完成全年支出任務;二是準確編報用款計劃。加快了項目工作進度,全面完成項目基建預算。在部門預算編制的基礎上,按時完成了20____年公司采購實施計劃草案編報工作,全面完成了20____年度預算編報工作,認真做好了集中支付賬戶用款計劃編報工作,將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按月、季度的用款計劃合理分配,力求達到均衡預算,均衡支出;三是完善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
將上級主管部門的“支出控制預警提示”有效地利用到日常財務工作中,做到時時監控、提醒。定期開展預算執行情況分析,查找存在的問題,認真剖析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對影響預算執行進度的潛在問題有預見性和應對措施;四是加強財務支出管理。嚴格履行財務支出審批程序,按照本公司擬定的《公司財務支出管理辦法》對每月發生的人員工資和日常公用開支以外支出項目均嚴格執行事前審批手續,且支出票據統一要有經手人、審核人、主管財務人三人簽字后方可報銷。及時清理應付未付款項,按月或按季結算各項支出,當期費用在當期結算。需要履行公司采購程序的支出項目,早做準備,按時支付款項,確保公司采購的順利實施。
三是運用財務管理軟件,做好會計輔助核算工作
扎實做好網絡版財務管理軟件會計輔助核算業務仿真演練和推廣應用工作。組織財務人員認真學習會計輔助核算業務操作流程,熟練業務操作方法;結合實際擬定我公司會計輔助核算業務項目,充分利用計算機資源和網絡版財務管理軟件,及時進行憑證錄入、記賬、報表數據生成上報工作,認真地進行季度預算執行分析,關注日常公用支出增減變化原因,強化財務分析效果,努力提高預算管理水平,優化了核算流程。通過使用會計輔助核算模塊,堅持“優先保證”原則,優先安排了人員基本支出和保運轉的日常公用開支,嚴格壓縮招待費、會議費、車輛費用支出,力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達到了科學管理,提高效益,減少行政運行成本、推選定額管理的目的。
四是加強日常的財務管理,嚴格控制成本費用
根據公司年初下達的經濟責任指標,我們在分解收入指標的同時,下達了我公司成本費用計劃。隨著我公司新業務的不斷推陳出新,業務規模不斷擴大,無形中增加了財務的工作量,應收帳款、費用及各項開支不斷增大,對財務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部門加強了日常管理,主要措施有:1.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堅持收支兩條線,加強財務核算和財務監督。加強了日常公用經費管理,壓縮三項經費,落實減排節能工作。堅決杜絕不合理開支,加強應收款項的回收,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為我公司增收節支。在實際工作中做到每周出應收報表,各類流水帳目做到日清月結,與市場?a href='//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苯裘芘浜希行У幕厥兆式稹?.各項收支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支出要考慮合理性,做到出有憑,入有據,費用報銷具有實效性,做到監督有力。在實際工作中,大額報銷實行提前早通知,報銷金額與票據符合。倡導大家明白一個道理,集體的利益高于一切,集體與員工是同呼吸共命運的,公司的發展離不開大家的支持,大家的利益是通過集體的成長來體現的。從而增強員工主人翁責任感,人人為增收節支,開源節流做貢獻。3.嚴格執行我公司成本定額管理辦法,每季通報,加強了考核,杜絕一切不合理的開支,有效控制了支出。
五是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現“陽光”財務建設
積極按照公司年度審計計劃安排,組織專人全面完成財務審計自查任務,及時上報財務審計自查報告。并就審計的問題和建議認真地進行剖析,找出存在問題原因,及時地進行整改,并將整改落實情況上報市公司財務科。成立專門的“小金庫”清理自查領導小組,扎實做好“小金庫”自查自糾及“回頭看”工作。根據公司年初制定的政務公開實施方案,實現“陽光”財務建設,對財務管理的重大問題和干部關心的重要事項按照省公司財務公開辦法中明確的財務公開程序、范圍、時限要求,通過會議傳達、公司內網站等多種形式適時進行公開,提高財務工作的透明度和辦事效益,實現財務管理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相結合,切實加強對財務項工作的督促和指導。
六是加強固定資產管理,認真做好固定資產清理工作
加強日常管理是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基礎。健全了固定資產管理帳簿、憑證、報表,認真執行固定資產購進、出售、調入、調出、報廢、等手續,切實加強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對公司符合條件的財產均納入固定資產進行管理,正確運用網絡版財務管理軟件中的固定資產管理系統進行業務核算,定期報送固定資產報表。優化公司資產配置,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年度內凡是符合固定資產管理范圍的新增資產,當月一律按其購置發票或資產調撥單登記固定資產賬簿進行管理使用。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回顧一年的工作,工作中的風風雨雨時時在眼前隱現,我不僅能在工作時埋下頭去忘我地工作,吃苦耐勞,富有團隊合作精神,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和交際能力,且面對困難從不氣餒,能夠冷靜、果斷和全面的去處理,有著強烈的上進心和永不服輸的干勁。雖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同時,我也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個人方面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還不夠,學習上還不夠,業務上缺少創新。財政部門方面主要是:一是隨著公司做大、做強,各項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二是風險控制力度欠缺。三是公司內部各職能部門銜接不緊密,人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四是外部銀行、稅務關系有待進一步改善。
三、20____年工作計劃
(一)個人方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努力加強相關知識的學習,并在回過頭的時候,對工作的每一個細節進行檢查核對,對工作的經驗進行總結分析,從怎樣節約時間,如何提高效率,提高工作業績,總結經驗,從而在百尺桿頭更進一步,更好地開展今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