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企業合同管理制度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第1條為加強經濟合同管理,減少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2條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3條經濟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經濟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經濟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節經濟合同的簽訂
第4條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
第5條對外簽訂經濟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對本職工作負責,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簽約權。超越權限和非法委托人均無對外簽約,但經總經理特別授權并發給委托證明收的例外。
第6條簽約人在簽訂經濟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包括:對方單位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有否經營權、有否履約能力及其資信情況,對方簽約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權限。做到既要考慮本方的經濟效益,又要考慮對方的條件和實際能力,防止上當受騙,防止簽訂無效經濟合同,確保所簽合同有效、有利。
第7條簽訂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第8條簽訂經濟合同,如涉及公司內部其他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一平衡,然后簽約。
第9條經濟合同除即時清潔者,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的經濟合同文本。
第10條合同對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注意寫明供需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注意:產品名稱應具體寫明牌號、商標、生產廠家、型號、規格、等級、花色、是否成套產品等;技術質量要求要明確、具體;數量要明確計量單位、計量方法、正負尾差、合理稱差及自然損耗率等;饈、運輸方式及運費負責應具體明確;交(提)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應明確;價金必須執行現行的國家定價或國家指導價、市場調節價;違約責任有法定違約金的按規定寫明,法律沒規定或規定不具體的,應具體寫明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比例及計算方法。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不得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11條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區、縣人民法院管轄。
第12條簽訂購貨合同應以現貨為主,并堅持經銷定進原則;付款盡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預付貨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條規定辦理。簽訂購貨合同應以現款為主,不準賒銷;確需賒銷或代銷的,賒銷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萬元至50萬元的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審批,50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13條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經濟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第三節經濟合同的審查批準
第14條經濟合同的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第15條經濟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準者外,由公司、企業領導審批。
2.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4.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5.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企業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
第16條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17條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18條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1.申報。各企業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的領導審查批準。(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需補辦手續)。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
2.審核。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準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四節經濟合同的履行
第19條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20條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經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第21條各企業領導及簽約人應隨時了解、掌握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否則,造成經濟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節經濟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22條在經濟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各企業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的,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第23條對主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第24條變列、解除經濟合同,必須符合《經濟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手續。
第25條變理、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條及第二百二十條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經上報主管機關批準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前,應報原機關批準。
經上級主管機在見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應報原機關備案。
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必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6條變更、解除經濟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作廢。
第27條變更、解除經濟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28條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負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第29條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第六節經濟合同糾份的處理
第30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份的,應按《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31條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為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第32條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第33條各企業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34條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范圍是:
1.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2.經各企業處理解決不了的;
3.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
第35條提請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是:
1.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第二百二十二條的規定報批。
2.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3.法律顧問室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36條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記拆的足夠時間。
第37條凡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經濟合同糾紛,有關企業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1.經濟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2.關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38條對于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39條各企業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定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
第40條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行。
第41條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第42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七節經濟合同的管理
第43條本公司對經濟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合同專用章制度及基礎管理制度。
第44條本公司經濟合同的二級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總經理總負責凡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具體負責,管理管理部門為法律顧問室。
下屬公司一級由經理、副總理負責,歸口管理人為辦公室主任或秘書;各法人委托人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的合同簽訂、履行工作。
第45條公司主管內貿的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負責審批內貿合同。
公司主管外貿的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負責審批外貿合同。
公司主管工業的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負責審批工業方面的引進、合資、合作合同。
公司主管房地產業的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負責審批房地產、建設合同。
第46條法律顧問室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管理公司的各類合同;
2.負責檢查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實行法律監督;對公司審批或簽訂的合同負責把關,對下屬企業審批的合同負責抽查,提供法律幫助;
3.負責對法人委托人和有關人員進行法律培訓、考試、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質;
4.負責考評各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經驗教訓,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各企業辦理合同的報批、見證、鑒證和公證等事項;
6.配合各企業處理合同糾紛;
7.參與有關合同的談判、簽約、履行等工作。
第47條下屬公司、企業合同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管理本企業簽訂的合同;
2.負責審查本企業簽訂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對須報請公司或上級主管機關審批、見證、簽證或公證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初步意見;
3.負責本單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終審查的初審;
4.根據法律及本《制度》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合同管理的實施細則,采取切實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5.負責修理本企業合同糾紛;對難度較大單位經濟合同資料的匯總、分類、歸檔、保管及合同臺帳的設立、統計、上報等基礎管理工作。
第48條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職責是:
1.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
2.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
3.對須報請上級領導審批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本人意見并對本人意見負責;
4.對所簽合同的全面履行具體負責,履行中發現問題應立即上報、并積極想辦法解決,對發生的合同糾紛負責處理好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好;
5.負責保管好本人所簽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完畢后應立即將資料上交歸檔。
第49條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發給法人委托證書:
1.政治思想好。能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帛;能拒腐蝕,不貪污賄,不假公濟私、損公肥私。
2.業務工作好。熟悉本職工作,能夠良好地完成本人的業務工作,并以公司利益為重,擇優簽約,嚴格履約,節約資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績,無遺留問題。
3.法律意識強。對《經濟合同法》等經濟法規認真學習,初步掌握并能運用有關法規。
第50條公司根據各部門和下屬公司、企業的實際情況,決定法人委托人的設置及數額,具體人選由各單位確定,經培訓考核合格后,發給法人委托書。
第51條法人委托書慶于每年終重新審核一次。審核的主要內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學習及思想情況,取得什么成績,發生什么問題,有無違紀行為等。審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據情況分別作出:維持授權范圍、變更授權范圍、撤銷授權及吊銷法人委托書等決定。
第52條法人委托證書應妥善保管,防止遺失。不準將法人委托證書轉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證明,否則,除吊銷其法人委托證書外,還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第53條法人委托人工作調動時,應向所在企業交銷其法人委托證書。
第54條簽訂合同專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屬保企業對外簽訂合同所加蓋的印章,除各企業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專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準代替使用。否則,財務部門有術拒絕辦理結算手續,由此所引起的責任由有關人員承擔,還可以予以處罰。
第55條合同專用章由各單位統一刻制、編號和頒發;嚴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56條合同專用章應嚴格按授權的范圍使用,不準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57條合同專用章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除立即登報聲明作廢外,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
第58條公司各企業都必須認真做好經濟合同管理和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須有一個編號,不得重復或遺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均應妥善保管。
【關鍵詞】企業;合同價格;管理制度;科學方法
【中圖分類號】F27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5024(2007)01-0059-03
【作者簡介】滕淑珍,煙臺職業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為工商管理。(山東煙臺264005)
無論是對物資生產企業還是對基本建設單位來講,合同價格水平直接影響其成本和工程造價的高低。合同價格形成機制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因為企業合同管理的效益主要就是在合同價格形成過程中產生的。但令人遺憾的是,至今仍有許多企業未把合同價格管理擺在合同管理的重要位置,也很少有人對合同價格管理制度和價格形成的談判技巧加以認真研究。企業如何正確制定管理制度和如何運用科學的方法,控制和確定合理的合同價格,是值得我們深入研究和探討的問題。
一、合同價格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合同價格管理在企業合同程序化管理中的地位
企業合同程序化管理是由項目立項、審批、會簽、履行和歸檔五個程序組成的管理系統。五程序按照時間的先后順序環環相扣,其運行實現了合同的全面、全過程管理,避免了合同管理只管合同某個環節的情況。立項程序需以書面報告形式說明合同標的的基本情況及數量、價款、作用、意義等;審批程序指的是立項報告經批準后,根據合同主管部門的要求,通過調研,考察其質量、價款等指標,達成初步意見后,填寫《合同審批表》,上報合同主管部門審查;會簽程序是指合同主管部門接到領導簽字同意的《合同簽訂審批表》后,便進入合同管理的中心程序。會簽階段主要對合同標的的數量、價款、技術標準、質量要求、付款方式等全面審查,與對方形成初步意見后,填寫《合同簽約單》,向分管領導匯報,分管領導同意并在合同上簽字,合同部門蓋章后,合同生效;履行程序是指合同簽定后,由承辦部門具體協商履行合同;歸檔程序是指將有關部門和分管領導簽字蓋章的各種資料裝訂成冊,編號入檔。
從上述合同程序化管理可以看出,合同價格這項合同條款在整個程序各個階段均有體現,特別是在簽約階段體現最為明顯、最為突出。因為簽約階段是形成合同條款的關鍵性階段,也就是說合同條款一旦確定下來,就已既成事實。因此可以說,合同價格的確定在合同程序化管理中處于中心地位。
2.合同價格管理關系到企業把住資金支出的關口,堵住企業經營“成本漏洞”和避免利潤隱性流失等重大問題
合同價格管理不僅關系到企業把住資金支出的關口,而且更是堵住企業經營“成本漏洞”和避免利潤隱性流失的關鍵之一。
目前市場經濟體制逐漸完善,各類商品價格隨時都在發生變化,這就加大了合同價格形成的難度。企業合同主要包括:工礦產品購銷合同、農副產品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合同、建筑安裝設計合同、修理修繕合同、加工承攬合同、設備租賃合同等。這里既有經濟收入方面的合同,也有經濟支出方面的合同。不論什么性質的合同,都涉及到價格問題,如果合同中形成的價格不合理,就會給企業帶來重大損失。因此,研究和探討企業合同價格形成的管理制度和科學方法,對于有效實施對企業資金支出源頭的控制具有重要意義。
二、建立企業合同價格形成的管理制度
企業合同價格形成的管理制度是指為保證企業合同管理的正確執行而制定的要求本企業合同承辦人員和管理人員共同遵守的規定和行為準則,它主要側重于管理的角度,是合同法律、法規及政策在企業的具體化。
根據企業合同程序化管理,可把合同價格形成工作進一步細化,將合同價格形成的全過程總體看作一個系統,分為五個程序即合同價格簽約前準備程序、合同價格審批程序、合同價格會簽程序、合同價格履行程序和合同價格履行后程序。5個程序按照時間的先后順序可以建立合同價格簽約前制度、合同價格審批制度、合同價格簽約制度、合同價格履行制度和合同價格履行后制度。
1.合同價格簽約前制度。主要包括價格信息管理制度、市場價格調查制度、資信審查制度、技術經濟論證制度及合同價格決策制度。
2.合同價格審批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價格審批權限制度、合同價格審批程序制度和合同價格審批責任制度。
3.合同價格簽約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價格簽約分工制度、合同價格咨詢制度、合同價格會簽制度、合同價格簽約審查制度和合同價格簽約責任制度。
4.合同價格履行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價格變更與解除制度、合同價格結算制度和合同價格糾紛報告處理制度。
5.合同價格履行后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價格統計分析報告制度、合同價格歸檔制度、合同價格檢查制度和合同價格形成獎罰制度。
為使合同價格管理制度有利于實際操作管理,又易于領會和記憶,在實踐中,有的企業將合同價格管理制度總結提煉為“五三制”,即“三落實”、“三統一”、“三把關”、“三相符”、“三簽字一蓋章”合同價格管理制度。
“三落實”是指合同價格簽約前準備工作落實、合同價格形成過程責任落實和合同價格形成后獎懲落實;“三統一”是指合同價格審批權限統一、合同價格簽訂程序統一和合同價格管理統一;“三把關”是指合同簽約當事人把價格關、合同和審計管理部門把價格審查關和財務管理部門把資金出口結算關;“三相符”是指標的簽約量與計劃量相符、合同簽約價格與市場價格相符以及合同付款單與財務明細、臺賬相符;“三簽字一蓋章”是指一份合同價格的履行必須經過委托人簽字、合同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付款部門負責人簽字和審計部門加蓋審計章。
三、企業合同價格形成的談判技巧和科學方法
形成合理的合同價格,除了要有健全和完善價格形成的管理度作為基本保證外,還要形成合同簽約過程中價格談判的技巧和科學方法。
1.招標談判法
招標談判法是一種常用的方法,在實際工作中,很多合同項目的價格都可以采用這種方法。對于產品價格具有透明性的一些合同,即使對方同意降價也十分有限,在這種情況下,為嚴把所購材料和設備的質量和價格關,企業物資供應部門將生產部門所需材料和設備計劃書匯總,以表格的形式注明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用途、質量要求、生產廠家,向有關廠商發出招標書,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公開招標,根據情況采取面對面或背對背的報價方法進行。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選擇價格最低者與之簽訂合同。該法可大大提高物資采購的透明度,對于避免經濟交往中不正常情況的發生具有明顯效果。
2.“一調兩審”法
即當需要簽訂合同的項目確定后企業除了要組織人員有針對性地開展市場調查外,還要經過合同具體
承辦單位與對方初談,然后再由合同管理科召集有關單位與對方正式談判。這樣通過一次調研兩次審價,可以將合同價款壓低到最低限度。
3.“成本分解”法
對于標的技術含量低,成本構成比較明確的合同,企業應采用“成本分解”的辦法與對方談判。具體做法是:先讓對方將標的物品分解報出價格構成明細,將人工、材料、設備、管理費等分開計算,然后逐項審查,每一項均給對方合理的價格,以審查后的價格作為基礎,對照市場價與對方確定合理的價格。采取此種方法,可以取得充分的理由使對方同意把價格降下來。
4.權力限制法
在合同價格談判中,對合同管理人員所擁有的可自主決定的范圍予以一定的限制,在此范圍內,合同管理人員可以自主決定,超過這個范圍則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能決定。所謂權力限制法就是將企業相關部門認定的價格,作為企業領導授予的最高價格與對方攤牌,有意避開人情關系和技術工藝問題,與對方巧妙周旋,達到對方接受企業相關部門認定價格的一種合同價格談判方法。
對于科技含量較高的專業性和壟斷性較強的項目合同,由于進行成本分解很困難或因承攬單位沒有選擇的余地,合同價格談判往往非常被動。在這種情況下,可采取權力限制法。使用該辦法時,一方面要取得企業領導的支持,另一方面應廣泛收集信息,確定一個實際可行的價格。在洽談過程中,多做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利用本企業的實力和市場優勢打動對方,這樣可以取得雙方都滿意的效果。
5.35%綜合取費法
機械設備和車輛等修理、修繕和安裝是煤炭企業比較多的合同業務,不僅修理費數額大,而且價格也難以確定。傳統的做法是先定一個估算價,最后以結算價為準,但這樣合同起不到回避風險的作用。對此,企業應采用35%綜合取費法。35%綜合取費法就是根據機械設備和車輛修理、修繕和安裝彈性大、損壞程度難把握等特點,在簽訂修理、修繕和安裝合同價格時,首先進行拆檢確定維修內容,根據維修內容確定所需材料數量、對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等確定材料價款。在此基礎上將人工費用、利潤、稅金等按35%綜合取費,形成最后的合同價格的一種方法。該辦法在修繕和安裝合同中被廣泛運用,可為企業節約大量資金。
6.競價封頂法
在機械設備和車輛等修理、修繕和安裝招標合同洽談中,為了避免承攬項目的廠商高抬價格,通過招標競爭,先讓對方將要承攬的項目提出一個初步預算,根據預算項目,企業召集有關部門嚴格審查預算,當場壓價,壓價后選擇最低的價格作為封頂價。項目完成后最終決算時,決算價格在封頂價格以外的以封頂價為準,在封頂價以內的以決算價為準。采用這種方法既有利于競爭,不會使合同價格高抬,又使實際發生價格處于合理的水平。
7.以退為進法
在簽訂合同中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對方提供的產品質量高于企業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對方往往會以產品質量較高作為洽談的砝碼,以提高合同價款。遇到這種情況,企業應該采取“以退為進”的方法,即洽談的前提是建立在企業要求質量的水準上,允許對方更換適合企業質量要求的產品,緊緊抓住對方由于設計、生產等原因不愿意更換,同時又不甘心失去市場的心理,取得簽訂經濟合同價格主動權。
8.享受優惠價格法
對于生產直接消耗的大宗原材料、配件且供方相對較少、組織難度較大、質量和交貨期要求較高的關鍵原材料、配件、設備,要與供方建立長期穩定的供求關系,以確保生產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同時,供求雙方長期進行業務往來,有較高的信任度,而且批量大有利于享受優惠價格,可以保證質量,特別在采購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可以賒購,以降低采購工作的難度。
關鍵詞:合同管理;企業管理;意義和作用
中圖分類號:F273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07-0000-01
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中國面臨著國內外的競爭和挑戰,總體而言,主要由于企業對合同管理的作用和意義沒有引起足夠重視。企業經營管理工作過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合同管理,因此強化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效益,不僅能夠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同時還可以提高企業經濟效益,進一步增強發展動力、不斷拓寬創收領域渠道、尤其在現階段形式下,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
一、合同管理的內涵
合同管理(Contract Management),企業的經濟來往,主要通過合同的形式來進行。企業的經營取得成或敗與合同以及合同管理有著密切的聯系。企業合同管理,即企業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連串的行為總稱。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企業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企業合同管理一定是系統性的、全過程的、動態性的。
二、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弊端及解決對策
1.缺乏必要的相關合同管理法律信息,應該提高認識高度加大企業領導。
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應該將事實作為依據,法律作為準則,才可以制定出正當的合同條款,避免出現欺詐合同或無效合同,同時企業應加強管理制度,保證了經濟的快速發展,才能維護企業權利。因此企業領導必須從思想上對其重視,行動上加大落實力度,措施上有力敦促,保證其可行性。
2.不注重對對方資信情況了解,先完成工作后補簽合同,應加大培訓力度,提高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認清不簽訂合同和補簽合同的風險和危害。加強及時簽訂合同的必要性和嚴肅性認識。
合同簽訂前應與客戶進行洽談,要對客戶資信情況深入了解,一旦忽視這一環節,結果可能造成大量人力物力的損失,上當受騙。另外,在市場經濟環境下,許多企業完成項目時間緊,任務重。因此為趕進度,搶時間,經常出現先干活后補簽合同的情況,如此一來,一旦發生糾紛無法提供有力的書面支撐材料,將使企業陷于被動地位。因此,企業應采取培訓、制定制度等方式,讓合同管理工作系統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制定本企業合同管理辦法并逐年完善。定期對企業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專業素養和水平。
3.企業合同管理專用章疏于保管,簽訂合同的主體部門不合法,應規范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
有些企業由于沒有系統的用章登記審批制度,導致部分業務員利用職務之便,以企業的名義在外私自簽訂企業合同,賺取利益,這一行為造成的損失卻要由企業進行承擔,同時如果簽訂企業合同的主體不具備簽約資格,所簽訂的企業合同也是無效的,卻在實際執行過程當中承擔賠償責任。因此企業制定規范的用章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環節,在制定出來以后更要加大管理力度,實行合同專用章由專人負責管理,沒有審批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嚴格執行用章制度。
4.合同在履約過程中缺少收集證據的意識,在執行完畢后合同文檔無法及時歸檔,應完善企業合同管理體系,健全合同檔案管理制度。
合同雙方在經濟活動進行過程中的信函來往、簽證等都是索賠報告中證據的主要組成部分,證據不足或者支撐材料缺失,索賠工作就無法順利進行。另外還有部分合同經辦人習慣個人保管企業經濟合同,不及時將執行完畢的合同歸檔,其給出的理由是用起來順手,長時間導致合同遺失。因此,應規范合同管理歸檔制度,歸檔前合同相關文檔資料的收集和保存應由專人負責,統一管理。合同履行完畢,有關合同的各種資料都要及時移交檔案部門存檔,以備查閱。
三、合同管理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意義及作用
在現行經濟的環境下,優勝劣汰的價值規律充分反映出來,交換自由、平等、公平竟爭已變為經營過程中極為重要的原則,這一點在企業經營中合同管理的作用尤為明顯。
1.合同管理是企業的生產、交換、分配及消費等環節的確認保障,是經營工作的基礎,也是企業運行的法律化、制度化的具體展現形式。企業經營運行過程整體化程度受合同管理的規范化程度制約,因此良性循環的企業經濟運行模式就亟需完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規范企業良好的經營秩序,需要各部門間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將運行過程中出現的種種矛盾糾紛逐一消除,最終讓企業內外成為整體,共同應對國內國際的挑戰和競爭。
2.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市場競爭日益緊張激烈,建立一系列完備的經營管理機制,合同管理工作尤為重要,加強合同管理對于現代企業參與市場競爭,不僅能夠避免其受到不必要的損失,同時企業還可以利用合同條約來保證其自身的合法權益不會受到侵犯,因此企業加強合同管理是大勢所趨。企業要想在國際國內市場挑戰競爭中得到持續發展就必須完善其合同管理制度,同時保證企業的正常經濟運行,所以現代企業最為基本的需求是合同管理。
3.經濟活動過程中總會出現一些糾紛,合同管理制度的加強以合同法作為基本依據,可以給解決糾紛問題,創造有利的條件,從而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給企業帶來更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建立健全完備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礎,是推動企業穩步發展的必要條件,在依據法律實施規范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對違反管理制度的行為堅決反對,強化合同管理工作,才能使企業把握住國際國內市場的機遇,同時形成整體有序的工作機制和管理制度,才能讓企業維持良好的信譽,合理規避風險,保障企業實現既定目標,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才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提升創效能力水平,才能將企業做大做強,使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長遠發展。
參考文獻:
[1]徐大立,李廣海,李文平.農機企業合同價值鏈管理綜述[J].中國農機化.2007(02)
關鍵詞:建筑施工 企業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更是契約經濟,企業對外開展各類業務活動的基本載體就是合同,換句話說,企業的經濟往來主要是通過合同形式進行的,合同管理是企業經營管理的重中之重。合同管理,對于規范企業合同行為、減少合同失誤、提高經濟效益具有重要意義,決定著企業經營管理的勝負成敗。筆者結合自身在建筑施工企業多年從事合同管理工作的經驗,從從思想觀念、管理制度、組織機構、管理手段、人員素質等方面就建筑施工企業做好合同管理進行分析研究。
一、轉變思想觀念,重視合同管理
當今的建筑施工企業,受到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的影響,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開拓市場、承攬更多的工程項目上,甚至為了拿到工程項目不惜遷就發包人苛刻的合同條件,草率簽訂施工合同,為日后生產施工、經營管理埋下隱患。施工項目到手后,又將合同束之高閣,對合同的履行過程漠不關心,最后帶給企業的可能是嚴重的經濟損失。因此,轉變建筑施工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的思想觀念,加強對合同管理工作作用及重要性的認識,是開展一切合同管理工作的首要條件。
二、制定管理制度,保證落實到位
要使合同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法律化,就要從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入手,依據《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建筑施工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一)合同管理制度的層次
建筑施工企業各管理層次都應有各自的合同管理制度。總部要從
整體管控的角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項目經理部則應根據自身具體工作的需要補充更為詳細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管理制度的內容
在實際工作中,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同的歸口管理制度;合同資信調查制度;合同評審、審批、會簽制度;法人授權委托制度;合同資料管理制度;合同印章管理制度;合同履行情況登記、上報制度;履約風險排查制度;合同糾紛處理制度;合同定期考核檢查制度;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制度;合同管理獎懲制度等。
通過明確合同管理制度的層次,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的內容,能夠建立一整套規范、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時,還應抓好落實,保證各項制度落實到位,做到合同管理層次清楚、內容完善、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有效的控制狀態。
三、健全組織機構,明確管理任務
建筑施工企業要自上而下地健全合同管理的組織機構,明確各機構的合同管理任務,使合同管理覆蓋企業的每個層次,延伸到各個角落。在合同管理中,應建立分級管理與歸口管理縱橫交錯的立體組織機構,將合同管理部門的統一管理與各業務部門、各項目經理部分口管理有機的結合起來。
分級管理,是指建筑施工企業總部應設合同管理部門或法律事務部門,負責簽約主體資信調查、合同評審、出具法律意見書、履約監督檢查、法律咨詢、糾紛處理等整體合同管理工作;項目經理部應設合同管理負責人,由項目經營經理或商務經理擔任,負責履約過程管理、履約情況的登記上報、履約風險排查等具體合同管理工作。
歸口管理,是指各業務部門(主要有材料管理、人力資源、設備管理、技術質量等部門)作為建筑施工企業一級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評審部門及二級合同(主要包括施工材料采購合同、勞務分包及專業分包合同、設備采購及租賃合同、技術質量檢測合同等)的主控部門,與合同管理部門共同審查、監督合同簽訂和履行。
成功的企業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權利義務按職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門,由各業務部門和基層部門去履行屬于自己職能范圍的權利義務。只有這樣,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責任才能真正落實。可以說,企業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子系統、分系統共同配合。
四、強化過程管控,完善管理手段
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是對合同自始至終的全過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據合同的訂立、履行、結束的時間順序,合同管理可以分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應對三個階段,并且是以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為主,事后應對為輔的合同管理方式,真正做到關口前移、重心下移。
(一)事前防范
1、大力推行合同規范文本,主要包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二級合同規范文本。
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全面、準確、嚴謹的特點,有很強的操作性,是一份很好的合同文本,因此,建筑施工企業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應盡可能采用示范文本。
二級合同主要包括材料采購合同、勞務分包及專業分包合同、設備采購及租賃合同、技術質量檢測合同等,建筑施工企業可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身行業特點,分類制定本企業的合同規范文本,合同規范文本對于規范合同條款,降低履約風險大有裨益。
2、詳細調查簽約主體的資信情況
簽約前,對簽約主體的資信調查非常重要,了解簽約主體的從業資格、商業信用、經營情況、資本結構和償債能力等,是事前防范的一項重要工作。資信調查應對簽約主體提供的各類執照、資格證、許可證、債權債務狀況、涉訴狀況及財務報表等進行仔細的審查,有條件還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調查核實該企業的年檢注冊和歷年的獎罰情況,到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屋管理部門調查核實該企業是否存在不動產的抵押擔保,到稅務局調查核實該企業是否存在拖延繳納稅費或者是否還有稅費沒有及時上繳情況等。資信調查盡可能采取實地考察,或者委托專業調查機構對其資信情況進行調查。
3、認真做好合同評審及會簽
建筑施工企業可建立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及重大二級合同進行合同評審的相應制度。合同評審應由企業主管工程項目的領導主持,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部門或法律事務部、相關業務部門共同參加,以會議形式進行,要形成書面的評審材料,經過參會的各部門會簽,相應領導簽批認可。
在投標階段,由合同管理部門或法律事務部會同市場投標、工程管理、物資設備、安全監管、技術質量、人力資源、財務等各業務部門,對招標文件進行全面評審,以決定是否投標,分析中標后的合同風險和難點,防止為中標而掩蓋真實情況,留下隱患。
在合同簽署階段,由合同管理部門或法律事務部會同上述各部門,再次對合同文本進行評審。重點是圍繞合同文本反復推敲,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論證,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要全面衡量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權利義務是否均衡;合同是否顯失公平;發包人是否隱瞞了與合同有關的重要事項;企業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能否達到合同目的。
在合同履行階段,由合同管理部門或法律事務部會同工程管理、安全監管、技術質量、物資設備、財務等部門,根據施工進展或單位、單元工程、節點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項目進行評審,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保證全面履行合同。
4、加強企業公章及合同專用章的管理
根據我國當前對企業公章和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規定,企業的公章和合同專章具有法定的效力。在合同中,即便沒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人的簽字,只要加蓋了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該合同對企業也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對于企業公章及合同專用章的管理要特別重視,一方面應安排專人專柜管理;另一方面加蓋印章應履行嚴格的用印審批制度。
(二)事中控制
1、建立合同臺賬,跟蹤履約情況
建立合同管理臺賬,可以根據合同標的不同,建立總臺賬和分類臺賬。對合同號、對方名稱、標的物、數量、計價方式、價款或酬金、已支付情況、未支付情況等與合同有關的信息進行登記匯總,做到準確、及時、完整,以便隨時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掌控。
2、落實評審意見
在投標、合同簽署、合同履行三個階段提出的合同評審意見,應分別視情況予以落實,需要在投標、合同簽署前澄清的問題,應與招標人、合同對方及時溝通澄清,避免因理解的偏差造成不利后果;需要在投標、合同簽署前修改的合同條款,應積極與招標人、合同對方進行磋商,最大限度爭取對企業有利的合同條件;需要在合同履行中予以注意的問題,應對項目經理部及項目合同管理人員做好交底工作,履約過程中隨時予以關注。
3、合同變更及時調整
發生合同條款變更,如價格條款、計價條款、支付條款、質量條款、工期條款、違約責任等條款變更,應采取書面形式,如補充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等,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及程序,及時履行洽商、變更、索賠手續,避免因為手續不齊全、辦理不及時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4、定期履約風險排查
定期的履約風險排查工作,是合同履約階段防范法律風險的重要手段,也是合同管理事中控制的關鍵,具體可分為債權、債務、洽商變更情況的風險排查。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制定風險排查報表,由項目合同管理人員定期上報總部合同管理部門,上報內容應是在合同臺賬的基礎上重點反映債權、債務、洽商變更存在的風險及防范措施,總部合同管理部門可對風險的防范提出指導意見,協助項目及時化解風險,避免糾紛的發生。
5、履約資料的整理、保管
妥善保管合同的原件以及雙方履約中往來的全部書面記錄是至關重要的,這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條件,更是索賠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證據。企業應設立專人整理、保管履約資料,一份合同一個編號,不要重復或遺露。合同正本、副本、附件,以及雙方變更、修改合同的協議或往來傳真函件,都要妥善保管,一旦發生糾紛,這些都是最有力的原始證據。合同訂立再好,如果這些原始證據保管不善,也會陷企業于被動。
6、定期考核檢查,獎懲與考核掛鉤
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部門應對履約情況定期組織考核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項目整改。項目經理部是合同管理的基層單位,定期考核檢查,可以幫助項目嚴把履約的第一道關,真正做到合同管理重心下移。此外,企業可以建立獎懲制度,將獎懲與考核檢查的結果掛鉤,最大限度地激發合同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工作熱情,更好地完成合同管理工作。
(三)事后應對
合同管理的事后應對主要是合同履行出現問題、發生糾紛的應對處理,可視情況采用協商、仲裁或訴訟等方式。事后應對處理是在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沒有奏效的情況下,為減少企業的經濟損失,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得已的措施之一,也是合同管理的最后保障。因此,合同管理的重點不應放在事后應對,而應放在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做到關口前移,合同過程管控才能達到最佳效果。
五、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提高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可采用自己培養、外部聘用或與專業合同管理機構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等方式,如組織企業中高層領導和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管理輪訓、定期組織合同管理經驗交流會、邀請合同管理專家講學、定向培養合同管理專業人員、從高校畢業生和社會人才市場引入合同管理人才、與咨詢單位合作進行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并指導實踐。同時,選拔具有一定合同管理素質的管理人員進入領導層,在企業范圍內營造重視合同管理、尊重合同管理人才的氛圍,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育提供良好的環境。
總之,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業管理的核心,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圍繞著這個核心來開展, 合同管理不再是簡單的要約、承諾、簽約等內容,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綜合性的科學管理,因此,建筑施工企業要在高度重視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礎上,在實踐中不斷探索、歸納合同管理的技巧,尋找新方法,解決新問題,促使簽約主體自覺履行合同約定的條款,從而降低建筑市場風險,切實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確保建筑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1]張文顯. 法理學[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王利明. 合同法(第四版) [M].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3.
一、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和配套制度對強化企業經營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發揮著重要作用。但也應看到,我國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中,在市場公平競爭、合同權益維護、合同管理職能、合同制度完善、合同內容、合同履行等方面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1、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不強(1)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擬、簽訂、履行、變更、終止等過程,涵蓋了設計規范、責任、權利、技術、財務、法律等專業領域。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綜合技能,各個職能部門必須密切配合,才能真正發揮合同管理的積極作用。然而,許多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沒有接受過相關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統的合同管理知識,素質不高,業務不精,無法對合同進行有效管理。項目合同簽訂后,將合同束之高閣,未能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積極與各職能部門溝通交流,造成合同管理與相關職能部門脫節,不能及時處理合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導致合同目標不能全面實現,給企業造成損失。(2)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不強建筑工程項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必須選擇合格的建筑設計單位。市場經濟秩序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建筑工程項目設計的招標、投標、中標、談判、簽約、結算、缺陷維護等一系列過程中,合同是維系項目各參與方之間關系的重要紐帶,也是約束各方主體行為的法律準繩,更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的法律依據。但是大部分建筑設計企業對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對企業效益與合同、合同與合同管理的認識程度不夠,缺乏合同風險防范意識和維權意識。建筑市場活動中,一些業主鉆法律的空子,打球。抓住建筑設計單位拓展市場、獲取高額回報的心理,要求建筑設計單位違反設計規范,違規變更設計內容。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設置陷阱,或者在支付設計費的過程中百般刁難,迫使建筑設計單位違約。由于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識不強,對合同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建筑設計企業在市場經營活動中往往處于被動的地位,給企業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合同簽訂輕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建筑設計合同在合同當事人志愿的前提條件下,按照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對業主、設計單位等合同主體的權利、責任、義務作了明確規定。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建筑設計企業必須組織人財物等資源全面履行自身義務,完成合同約定的設計任務,確保項目合同完全履行,確保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當前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普遍不夠完善,未建立系統的合同資格審查、合同評審等程序。合作對象的選擇隨意性較大,不能按照規范化、法制化、科學化的要求實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導致了合同管理職能發揮不到位。在建筑設計企業內部常常好事大家搶,權利大家爭,責任大家推,問題久懸未決。甚至由于慣性思維和習慣勢力的影響,對僅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也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有章不循的現象時有發生。(2)重合同簽訂輕合同管理工程項目設計工作應圍繞合同履行全面展開,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設計管理的核心,貫穿于工程項目設計的全過程,對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保障作用,對企業經濟效益發揮著重要作用。在建筑設計過程中,建筑設計企業往往重視合同的簽訂,輕視合同的管理。注重工程設計的實施,忽視合同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積極作用。合同管理粗放,重干輕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現象屢見不鮮。干贏了工程設計,卻輸了經濟利益。
3、履行過程監督不力,合同履行效果不佳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行業的工程項目越來越大,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問題越來越多。合同作為約定各方主體責權利關系的重要文件,是對合同當事人爭議判定的法律依據。建筑設計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的一般責任、工期、質量、款項結算等都有明確的規定,對設計內容變更、合同爭議、違約、索賠等都有明確界定。建筑設計企業在合同簽訂過程中,一般直接采用標準建筑設計合同范本,卻忽略了工程項目本身的特點,未能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條款在責任約定上不明確、不規范,用詞不準確,給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了漏洞,埋下了禍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或其他相關責任單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往往對合同約定事項消極履行、不完全履行、預期不履行。由于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建筑設計企業對合同難以實施有效監督和管理。導致建筑設計企業索賠過程艱難,經濟利益受損。工程項目實施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施工條件、工程量變化、合同主體變化都會造成工程項目設計變更,變更過程難免引起合同主體權利、責任、義務的變化。往往會因此出現合同爭議,處于弱勢地位的建筑設計企業經濟利益也會遭受損失。
二、加強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的對策
在建筑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不是簡單的要約邀請、發出要約、做出承諾、合同簽約等過程。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合同潛力,實現信息化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依法維護合法權益。企業才能保持良好信譽,規避市場風險,順利實現經營目標,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1、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增強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在市場狀況日益復雜的情況下,建筑設計企業應設置法律咨詢部門或聘請法律顧問,參與重大項目合同的起草和談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將合同管理工作納入日常性基礎管理工作之中。建筑設計企業可利用計算機網絡建立合同管理局域網,開通合同管理服務專線,用合同管理論壇、QQ群、微信群等方式普及合同管理知識。樹立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全員合同風險管理水平。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全面學習《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建筑法》、《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增強工作人員合同法律意識,提升企業風險管理水平,及時有效地處理合同糾紛,減小企業損失。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合同管理職能隨著建筑市場的飛速發展,建筑設計企業現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已不能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需求。合同管理工作應主動適應新常態,奮力開創新局面。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明確界定合同管理職能,配備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推動合同管理工作高效運行。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統一進行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類管理,專項管理,責任追究”的原則,建立招標投標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評審程序、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法人授權委托制度、合同檔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實施細則等制度。完善合同管理體系,明確界定合同管理職能,配備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推動合同管理工作高效運行。并通過行政監察、紀檢監督、審計等辦法加大制度執行力的檢查,明確責任追究機制,確保各職能部門切實履行職能,使合同管理制度行之有效。
3、動態監控合同履行過程,確保合同內容順利實施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擬、簽訂、履行、變更、終止等過程,涵蓋了設計規范、責任、權利、技術、財務、法律等專業領域。合同管理人員必須結合工程項目實際選擇標準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日常管理工作,才能充分發揮合同管理工作的積極作用。合同管理職能部門要完善合同管理檔案,分類分級建立合同登記管理臺帳。對涉及工期、款項結算、質量登記、業主特殊要求等管理要素進行系統歸類,設置合同管理要素預警線。在合同項目實施過程中及時與作業、財務、法律咨詢等相關部門溝通,動態監控合同履行全過程。一旦發現進度延誤、質量缺陷、款項結算等要素有突破預警線的征兆,合同管理部門應及時會同有關部門采取積極有效糾偏措施,確保合同內容順利實施。工程項目建設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行業政策環境變化、施工條件變化、工程量變化、合同主體變化都會造成工程項目設計變更。建筑設計企業要充分研究項目合同的有關條款,正確認識合同變更的利弊。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及時落實合同變更相關工作,為合同變更索賠準備事實依據。
三、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