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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級市人事局,市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為了做好2009年事業單位增人計劃和配合我局下半年組織部分單位到省外公開招聘人才工作,現就編報2009年我市事業單位增人計劃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事業單位增人要做到控制人員總量與優化人員結構相結合,加強和規范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嚴格按照下達的增人計劃增加人員。事業單位增人計劃安排,應優先滿足我市緊缺的、高層次的專業技術人才和學科帶頭人的需要,重點保證軍隊轉業干部等政策性安置的需要。
二、事業單位增人計劃包括公開招聘人員計劃和調動人員計劃,申報增人計劃時應報送各單位最新的編制文件,并按說明填報《*市事業單位增人計劃表》,填報單位不含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調動計劃主要用于*市區內經費來源相同的事業單位之間、或從財政核撥、財政核補事業單位流向經費自給事業單位和財政核撥、財政核補事業單位之間的流動。
為便于市直各部門內部開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輪崗交流工作,同一主管部門內經費來源相同的事業單位之間、或從財政核撥、財政核補事業單位流向經費自給事業單位和財政核撥、財政核補事業單位之間的流動,不需編報及下達調動計劃。憑主管部門報送的任職或調動等相關材料辦理增人手續。
三、各區、縣級市人事局和市直各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分別負責轄區內和下屬單位增人計劃的初審,并匯總報批。年度增人計劃原則上在年底和明年6月分兩次下達。各單位必須按通知要求,分別于2008年11月30日或2009年5月31日前將增人計劃報我局計劃與人事關系處(各區、縣級市人事局和增人單位數量較多的市直單位需同時附送軟盤)。凡參加我局10、11月份組織到省外公開招聘人才的事業單位,招聘計劃請于9月30日前報送。
各單位要在招聘計劃批準的前提下進行公開招聘,要充分考慮公開招聘的實施時間,把計劃工作做在前面,以免影響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參加到省外公開招聘人才的事業單位應按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要求,先行制定招聘計劃和公開招聘工作方案,并經我局審批和備案,在中國*人事網上招聘公告后,按公告的資格條件和程序在北京等省外城市實施公開招聘。
四、各單位必須在核定的增人計劃內,由人事主管部門負責按規定辦理增人手續,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或挪用計劃指標增加人員。如因接收政策性安置人員需增加計劃,可在計劃指標用完后另行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