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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大審計監督力度,提高審計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免疫系統”功能,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根據各級審計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就年度全市審計機關審計項目安排提出如下意見:
一、財政審計
(一)全市地稅系統稅收征管情況審計。以推動稅制改革,促進稅收政策制度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組織開展地稅系統稅收征收管理情況審計。審計的范圍是年度稅收征收管理情況,重大問題及重要事項應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至審計日。除常規審計外,重點審計:1、建筑業、房地產行業稅收征管情況。建筑業,重點關注新頒布的《營業稅暫行條例》等有關法規的執行情況,以及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新上建設項目相關稅收的征管情況;房地產行業,重點關注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的預征和清算情況。2、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征管情況。對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地方教育費附加的審計,重點關注地稅部門對近年來國家和省新出臺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對土地增值稅的審計,重點審查是否按照《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及有關文件要求,對應清算和可清算的項目進行了清算,并從體制、機制和制度的角度分析產生項目未清算的原因和根源。3、耕地占用稅和契稅征管情況。重點關注職能劃轉后,地稅部門對兩稅征管職能的履行情況,審查兩稅減免政策的執行情況,有無擅自擴大或縮小優惠范圍、提高或降低優惠標準等問題;審查收入的真實性,有無少征、多征、未按時征收、引稅、延壓稅款等問題。
(二)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以促進深化財政改革,提高財政資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為目標,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按照單位審計時限、輪審計劃、保持一定審計覆蓋面的原則和財政審計大格局要求,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共安排審計19個部門,其中預算組織部門3個:財政局、地稅局、縣級國庫;預算執行部門16個:殘聯、科技局、司法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和規劃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商務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衛生局、林業局、物價局、中小企業局、工業行業辦、畜牧局、園林處。通過審計,核實預算收支的真實性、完整性,摸清政府性資金的分布情況和總體規模,分析評價政府性資金的變動趨勢和結存情況,檢查有關經濟政策制定和執行情況。通過對各部門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反映部門預算執行中不規范、不合規、不合法的問題,依法進行處理,進一步促進預算執行部門遵守財經紀律和加強資金財務管理的自覺性。
(三)全市融資平臺運行情況專項審計調查。以促進全市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維護財政安全為目標,組織對市融資平臺運行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通過審計調查,摸清全市融資平臺規模、資金來源、資金投向和管理現狀等情況,分析地方政府的償債責任歸屬,分類評價政府償債風險,提出加強和規范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維護財政安全的審計建議,為宏觀決策提供依據。
(四)鎮級財政決算及預算執行審計。以促進各鎮(街道、區)嚴格執行財經政策法規為目標,按照輪審計劃,對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泉山街道辦事處、玲瓏鎮政府、畢郭鎮政府年度財政決算和年上半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重點檢查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及效益性,執行政策法規的情況,上級轉移支付及各種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各項事業支出保障情況,進一步提高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社會保障及民生審計
(五)保障性住房跟蹤審計。以促進各項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有效落實和工作目標任務的全面完成為目標,對“十二五”期間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跟蹤審計。通過對住房和規劃建設局及相關單位的審計,揭示保障性住房建設和分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并分析原因,促進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和規范管理,推動住房保障制度的發展與完善。
(六)全市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籌集管理使用情況專項審計。以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初步均等化為目標,全面開展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專項審計。具體審計財政、衛生等資金分配管理部門和使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重點審計期間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籌集、撥付、使用和管理情況。通過審計,摸清全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現狀,揭示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和典型性問題,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從完善體制、機制和制度層面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促進有關部門加強資金管理,規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保證城鄉居民享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七)農業補貼資金審計調查。以促進國家各項支農惠農政策有效落實,推動農村健康發展為目標,對年至年上半年的農民小麥補貼、生產資料補貼、農機補貼資金進行專項審計調查,重點調查各項惠農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各項補貼發放范圍是否合規、標準是否準確、秩序是否規范,分析補貼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管理的意見和建議,促進資金有效使用,更好地扶持農業發展。
(八)農業發展專項資金審計。以規范農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加快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為目標,對年以來各級政府安排的農業發展專項資金進行專項審計,重點檢查資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規定,有無虛報、擠占、挪用等問題,應配套資金是否到位,資金核算是否合規,應完成項目是否很好地發揮了應有效益,分析評價資金的使用效果,促進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的規范使用。
三、行政事業單位及專項資金審計
(九)公安系統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為進一步加強市公安機關財政財務管理,摸清公安系統財政財務管理體制和狀況,揭示和反映公安機關在財政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促進建立健全有關內部控制制度,對市公安局及交警大隊等下屬單位年度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重大問題可追溯以前年度。同時,對公安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罰沒款項等非稅收入收繳管理進行專項審計調查,重點調查年經費收支情況、資產管理情況、收費及罰沒收入收繳管理情況等。
(十)彩票發行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以摸清全市福利彩票公積金、體育彩票公益金收支結余情況,規范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為目標,對市民政局、體育中心及相關單位和個人的彩票公益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充分關注彩票公益金管理系統的運行情況。通過審計,揭露和查處滯留、擠占挪用、損失浪費等影響彩票公益金管理和使用效益問題,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四、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十一)政府投資重點工程跟蹤審計。以確保政府投資項目健康運行,提高政府投資資金效益為目標,對市政府重點投資的松臺線公路改造、人民醫院改造、規劃展館建設、黨校建設以及重大交通建設項目等新建、續建工程項目進行“批量跟蹤審計”,逐步實現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全覆蓋,重點跟蹤檢查項目建設各階段的程序是否合法規范,工程量計算是否準確,工程全過程施工資料、施工記錄、管理資料等是否完整無誤,資金撥付核算是否合規合法,及時糾正工程建設中的問題,保證政府重點工程順利進行。定期匯總跟蹤審計情況,分析產生的問題,及時向政府提出加強工程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十二)政府投資重點工程決算審計。根據國家審計署《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暫行規定》的要求和上級關于加強投資審計的指示精神,對政府重點投資的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招辛高速路、部分重點城建工程項目等進行竣工決算審計,重點檢查投資程序、投資控制、資源利用、工程質量、土地利用、環境保護、工程造價以及投資績效情況,嚴肅查處高估冒算、虛列投資、挪用建設投資等行為,提出加強工程項目管理,節約政府投資的審計意見和建議。
五、企業審計
(十三)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財務收支審計。以摸清企業家底,促進企業加強經營管理,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目標,組織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主要審計國有資產經營公司、自來水公司、糧食收購中心、招金集團及所屬招金礦業、國大公司、欣源科技、金軟科技、招金精煉、招金膜天、招金光電子、招金置業、招金投資、招金銀樓、盧金匠、黃金地質隊、黃金物資供應中心等企業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重點檢查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涉及企業發展的重大經營決策及經營管理事項、企業資產質量和企業執行國家財經法規情況,同時,關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和企業經營風險控制的情況,為市政府加強企業監管服務。
六、經濟責任審計
(十四)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逐步建立以任中經濟責任審計為主,離任審計為輔,任中審計和離任審計相結合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體系的總體要求,在及時做好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的同時,重點加強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對單位主要負責人任職超過一年的,有計劃地開展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審查領導干部所在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情況,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情況,重點投資項目的建設和管理情況,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單位履行經濟管理職責情況、對下屬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管理和監督情況,及時糾正發現的隱患和問題,促進單位領導人員認真履行經濟管理職責,加強內部管理,為市委、市政府加強干部管理和監督服務。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審計工作,協調配合好上級機關在我市的各種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