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考文獻的著錄項目要齊全。其著錄順序為:順序號,作者,文獻題名,文獻類型標識,版本項(任選)刊名,年,卷(期);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當整體引用時不注)。
2、正文:一般應包括資料與方法、結果、討論三個部分,層次系統為1~3層,如:“1”,“1.1”,“1.1.1”,各級標序均左頂格,第2層后空1字距排標題。
3、為了提高工作效率,來稿請勿寄個人。本刊因人力物力所限,來稿不退,請自留底稿。
4、來稿由本刊編輯部初審,并邀請相關專家擔任論文審讀人;編輯部有權對來稿進行適當修改,有關意見將反饋作者;審稿期三個月,作者可隨時郵件咨詢,三個月內未接到用稿意見,可自行處理。
5、作者簡介列于文末的六角括號(“〔〕”)內,其內容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與職稱、學歷或學位、主要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等。
6、引注統一采用頁下腳注形式,作者投稿時請按“1,2,3……”次序全篇連續編號,不加圈也不加括號,注碼統一置于標點之后。
7、各層次標題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分層次連續編碼,一級標題使用1,2,3……;二級標題使用1.1,1.2,1.3……;三級標題使用1.1.1,1.1.2,1.1.3,……。
8、所投稿件需附必要的中/英文摘要。摘要中不用圖、表、化學結構式、非公知公用的符號和術語,不引用參考文獻。
9、文中敘述時不需重復表和圖的數據,只需簡述其主要發現。分別按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連續編碼,并按先見文后見表(圖)的原則排列。
10、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稿應以基金項目作為標志,注明基金項目名稱、編號,放在篇首頁左下腳作者單位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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