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輯部對錄用文稿將做技術性和文字性修改與加工。文稿自收到之日起3個月內未接到錄用通知的,作者可另投他刊。
2、獲基金資助的論文,應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基金項目編號,且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 如獲多項基金資助,應依次列出。
3、文題應具體、確切,高度概括文章并應使用規范術語。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外來語、縮寫詞、代號、符號等。
4、來稿請附200字以內的文章摘要,摘要應客觀地反映文章的主要信息,不需評論、解釋,關鍵詞不超過5個詞。
5、前言:一般不超過300字。應重點概述研究的背景、理論依據、預期結果及意義等,一定要明確提出本文的寫作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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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圖要清晰、精確。坐標中的物理量及單位要使用規定符號標注。同一內容或同一組數據,如列成表,不再作圖;已用圖示的不必列表。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金相照片請提供原件并標明放大倍數。
9、參考文獻列出的一般應限于作者直接閱讀過的、最主要的、發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獻。其他相關注釋可用腳注在當頁標注。
10、選題要突出前沿問題、難點問題、疑點問題、熱點問題、重點問題,具有現實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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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王巧貞 王玉 曹亞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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