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水質管理論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一、水質管理
1.水源管理為保證水質達標
首先要科學衛生地監管水源,確保水源不受污染。現如今,我國幾乎所有的城市為了保證水源衛生安全,提升質量,都有成體系的保護部門。不過,為使水源質量更好,各地飲用水供應部門都要注意以下四點:
①強化水源保護觀念,使供水職工對水源質量給予充分的認識,要深知水源質量的關鍵,自己職業的重要性、關鍵性,提升責任感,嚴格遵守工作條例,認真工作,切勿大意。
②供水員工與管理層領導的關系要和諧,及時溝通,明確分工,對于自己負責的任務要明確,主動保護水源,技術部門也要準備好對于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一旦發生,及時補救,進一步減小污染程度。
③工作人員要掌握扎實的專業知識,如知曉水質質量與污染程度的聯系,不同季節水源水質的變化,及其與水文條件的關系,以上的客觀因素都會影響到水質的好壞,因此,管理部門和供水職工要了解相應的專業知識。
行政管理論文 城市走生態化發展之路,為城市發展提出了明確的目標——建設生態城市。生態城市建設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志,是城市發展的方向。近年來,我國很多城市都提出了建設生態城市。本文在結合我國國情的基礎上,提出了建設生態城市的對策和設想,以期推動我國城市生態化發展和生態城市建設工作的開展。
1生態城市的內涵和主要特點
1.1生態城市的內涵
生態城市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起的“人與生物圈(MAB)”計劃研究過程中提出的一個概念,是城市生態化發展的結果;是社會和諧、經濟高效、生態良性循環的人類居住形式,是自然、城市與人融合為一個有機整體所形成的互惠共生結構。簡而言之,生態城市是一類生態健康的城市。
1.2生態城市的主要特點
生態城市與傳統城市比較,主要有以下幾大特點:
一、制度環境的涵義
青木昌彥等人將制度概括為一種關于均衡策略組合的共享的、穩定的和扼要的表征,它制約著人們在經濟特定域的相互作用。這種制度均衡觀使得研究內生于多個域的制度及制度間的多重關聯在分析上成為可能。在某個域流行的制度從其他域的參與人角度看,只要他們把它們看作參數,超出了自己的控制范圍,它們就構成了一種制度環境。
二、我國其他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基礎設施的制度障礙
在傳統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中,由于建設資金單純依靠政府投資,政府直接對項目的建設和運營進行管理,然而政府畢竟不是建設管理領域的“專業選手”,因此政府的這種對基礎設施項目的壟斷專營勢必會帶來效率低下、管理混亂等諸多問題,也會極大地挫傷參建企業的積極性。其他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基礎設施正在全國范圍內形成潮流。但是另一方面,除了特許權經營制度尚待建立和完善之外,不少城市還存在著觀念障礙及行政障礙,仔細分析,所有這些障礙無不來自壟斷的慣性。
1、市場準入的隱性壁壘——利益集團中梗阻
就其他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基礎設施而言,已經不存在來自中央行政的市場準入障礙。最近推出的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措施中,仍然需要由中央審批部門“核準”的城建項目包括新建機場、燃煤熱電廠、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大型主題公園等,針對的都是項目類型而不是資本類型。
一、制度環境的涵義
青木昌彥等人將制度概括為一種關于均衡策略組合的共享的、穩定的和扼要的表征,它制約著人們在經濟特定域的相互作用。這種制度均衡觀使得研究內生于多個域的制度及制度間的多重關聯在分析上成為可能。在某個域流行的制度從其他域的參與人角度看,只要他們把它們看作參數,超出了自己的控制范圍,它們就構成了一種制度環境。
二、我國其他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基礎設施的制度障礙
在傳統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中,由于建設資金單純依靠政府投資,政府直接對項目的建設和運營進行管理,然而政府畢竟不是建設管理領域的“專業選手”,因此政府的這種對基礎設施項目的壟斷專營勢必會帶來效率低下、管理混亂等諸多問題,也會極大地挫傷參建企業的積極性。其他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基礎設施正在全國范圍內形成潮流。但是另一方面,除了特許權經營制度尚待建立和完善之外,不少城市還存在著觀念障礙及行政障礙,仔細分析,所有這些障礙無不來自壟斷的慣性。
1、市場準入的隱性壁壘——利益集團中梗阻
就其他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基礎設施而言,已經不存在來自中央行政的市場準入障礙。最近推出的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措施中,仍然需要由中央審批部門“核準”的城建項目包括新建機場、燃煤熱電廠、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大型主題公園等,針對的都是項目類型而不是資本類型。
一、制度環境的涵義
青木昌彥等人將制度概括為一種關于均衡策略組合的共享的、穩定的和扼要的表征,它制約著人們在經濟特定域的相互作用。這種制度均衡觀使得研究內生于多個域的制度及制度間的多重關聯在分析上成為可能。在某個域流行的制度從其他域的參與人角度看,只要他們把它們看作參數,超出了自己的控制范圍,它們就構成了一種制度環境。
二、我國其他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基礎設施的制度障礙
在傳統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中,由于建設資金單純依靠政府投資,政府直接對項目的建設和運營進行管理,然而政府畢竟不是建設管理領域的“專業選手”,因此政府的這種對基礎設施項目的壟斷專營勢必會帶來效率低下、管理混亂等諸多問題,也會極大地挫傷參建企業的積極性。其他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基礎設施正在全國范圍內形成潮流。但是另一方面,除了特許權經營制度尚待建立和完善之外,不少城市還存在著觀念障礙及行政障礙,仔細分析,所有這些障礙無不來自壟斷的慣性。
1、市場準入的隱性壁壘——利益集團中梗阻
就其他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基礎設施而言,已經不存在來自中央行政的市場準入障礙。最近推出的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措施中,仍然需要由中央審批部門“核準”的城建項目包括新建機場、燃煤熱電廠、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大型主題公園等,針對的都是項目類型而不是資本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