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間接引文通常以“參見”或“詳見”等引領詞引導,反映出與正文行文的呼應,標注時應注出具體參考引證的起止頁碼或章節。標注項目、順序與格式同直接引文。
2、作者如欲投他刊,務請事先與編輯部聯系,切勿一稿兩投。一旦發現一稿兩投將立即退稿,并刊登撤銷該論文及該論文系重復發表的聲明,且2年內拒絕發表以該文第一作者為作者的任何來稿。
3、作者單位加圓括號排在作者署名下方,單位應寫全稱、所在省份、城市和郵政編碼。外國作者單位應注明國名。不同單位的作者應標注清楚。
4、本刊在收到稿件1個月內決定是否采用;如不能采用,將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明確告知。
5、文中參考文獻角碼按照文中出現的次序編號,在文中相應處的右上角用阿拉伯數字加小方括號注明如“[1]”。
6、稿件注釋著作類包括作者、著作名稱、出版社、出版時間、頁碼;古文獻可在作者前加時代;譯著可在作者前加國別;論文類包括作者、論文名稱、期刊號。來稿請一律采用尾注形式。
7、摘要與關鍵詞:摘要為論文內容的高度濃縮和準確簡潔的摘錄,應寫得簡明扼要,篇幅要短,關鍵詞可選取論文中起關鍵作用,最能說明問題、代表中心內容特征的最有意義的單詞或詞組3至5個。
8、圖片要求影像清晰、色彩真實、畫面整潔。圖片若非本人原創(或拍攝),須獲得原作者(或原拍攝者)的許可,不得侵犯他人權益。
9、文稿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如1級標題用 1……,2級標題用1.1……,余類推。通常設2至3級,不超過4級。文內標題力求簡短,一般不超過15個字。
10、圖中外文字母用斜體,單位符號應為正體。框圖中英文字母用正體。圖中法定計量單位用符號標出,不用單位中的中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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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許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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