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政府間稅收競爭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政府間稅收競爭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政府間稅收競爭

      摘要:在我國改革開放之前,由于一直實行高度中央集權的財政管理體制,地方政府沒有自身的經濟利益和稅收權限,也就不存在政府間稅收競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級政府逐漸形成了獨立的經濟利益,紛紛展開競爭活動,政治上的分權與財政上的讓利使地方財政利益日益凸顯。隨著財政分權的逐步推進,尤其是分稅制的確立,地方政府在財政支出上有了一定自主權,在取得收入上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類似于西方聯邦制國家的政府間稅收競爭就應運而生了。稅收作為國家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國家實行宏觀調控的一個重要經濟杠桿。通過稅收征管籌集財政收入,參與社會收入分配,可以緩解分配不公,促進社會公平;通過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扶持社會弱勢群體,可以推進社會進步,促進社會穩定和諧。因此,和諧稅收建設直接關系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成效。稅收競爭同樣屬于競爭行為,雖然有著特殊的表現形式、發生在特殊的競爭領域,但依然遵循同樣的競爭規律。本文運用政府間稅收競爭的一般理論,對我國政府間稅收競爭問題進行研究,并提出規范我國政府間稅收競爭的一些建議。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幾部分:

      第一部分:緒論。本選題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義、文獻綜述。

      第二部分:政府間稅收競爭相關理論解析。對政府稅收競爭的內涵,分類及效應進行了分析。

      第三部分:我國政府間稅收競爭現狀分析。對我國政府間稅收競爭的形成條件和基本框架進行了說明,并就現階段政府稅收競爭的表現形式進行了分析。

      第四部分:規范我國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的對策。文章從政府職能、政府間財政關系、稅收計劃管理、稅收競爭規制四方面提出了些意見。

      關鍵詞:政府稅收競爭分稅制稅收計劃

      第一章緒論

      1.1研究背景

      建國以來到80年代,我國主要實行高度集中的統收統支的財政體制,在這種體制之下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要上繳中央,財政支出由中央下放,地方政府既沒有獨立的經濟利益,也沒有可以運用的財權以吸引其他地區稅源流入本地區。因此,在統一的財政中央集權制度下基本上不存在稅收競爭問題。但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放權讓利改革戰略和財政分灶吃飯體制的推行,地方政府在地區性事物中的自主能力得到強化。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明確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收入分配關系,同時硬化了政府間資金上解、下撥的預算約束關系,各級政府當家理財、自收自支、自求平衡的動力明顯增強。地方政府相對于中央政府的獨立利益進一步得到承認和章顯,地方政府對地方社會經濟發展方向的決定權越來越大。在自身利益的驅動下,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地方政府就必然要取得盡可能多的財政收入,作為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的稅收,自然成為政府間經濟利益競爭的中心,而以經濟增長為考量的政績評價體制更讓地方政府間競爭不斷加劇。

      從現實情況看,我國地方政府間對經濟資源的競爭有很長的歷史。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地方政府為投資項目而展開的競爭一直比較激烈。在轉軌時期,地方政府間對資源的爭奪更加白熱化。同時,隨著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分權改革逐漸展開,中央與地方政府在資源方面的競爭也日益凸現出來。而在政府間的競爭過程中,國內稅收競爭日漸凸現出來,并對經濟諸多領域產生了深遠影響。

      1.2研究目的和意義

      隨著我國市場化和分權化改革的推進,尤其是財政分權體制的建立,我國各級政府逐漸形成了獨立的經濟利益,地方政府為實現各自利益邊界的最大化而展開的對稅收資源的爭奪日益激烈,由于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政府針對相對落后地區制定了諸多稅收優惠政策,加上稅收體制不規范,很多地方政府出臺了一些名目繁多的減免稅費的優惠措施,而以經濟增長為考量的政績評價體制更加劇了地方地方政府間的爭奪,引起了理論界對稅收競爭效應的關注和對有害稅收競爭的討論。

      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義就在于通過對政府間稅收競爭一般理論分析,揭示政府間稅收競爭產生的根源,并具體分析我國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產生的原因,以及影響我國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規范展開的因素。在此基礎上對如何規范和限制我國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提出一定的建議,找到促進地區間良勝稅收競爭和避免惡性稅收競爭的方法和對策。

      1.3文獻綜述

      關于稅收競爭的研究,國外的文獻已經非常豐富。自蒂伯特以來,國外經濟學家己經從各種角度拓展了稅收競爭問題的研究。

      蒂伯特(Tiebout1956)是最早研究稅收競爭問題的。他認為,個人的“用腳投票”給地方政府很大的約束力,迫使各地政府最大限度地提高財政收支效率,在課征盡可能少的稅收條件下提供最優的公共服務。蒂伯特實際上強調了地區間的競爭對促進政府效率提高的重要作用。奧茨(0ates1972)則直接指出稅收競爭可能帶來的負面效應,因為各地政府為了吸引資本,競相降低相應的稅收,使得地方支出處于邊際收益等于邊際成本的最優水平之下,從而政府無法為最優的公共服務產出籌集足夠的資金。公共選擇的稅收競爭理論在拓展了稅收功能分析的基礎之上,提出可以通過建立約束機制,發揮稅收競爭在效率提高上的作用。并著重研究了如何消除政府間競爭障礙。后續的一些研究則開始關注非同質地區的稅收競爭中的博弈問題(MintzandTulkens1986;Wildasin1988),資本在地區間的配置不僅取決于本地稅率,還會受到周邊其它地區稅收政策的影響,即地區間會在稅收市場上進行博弈,而地方政府利用稅率手段的博弈行為,不僅對資本、勞動力等經濟要素的區域配置產生影響,而且會使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潛力產生差異,從而引起宏觀經濟的波動。

      最近幾年,國內學者也有一些關于稅收競爭方面的研究文章。特別是我國改革開放以后出現的國內各地方轄區之間的稅收競爭的研究文獻也越來越多。

      國內學者對我國國內稅收競爭成因也進行了大量的研究,例如,陳志陽(2002)認為,中央在財力上的集權和事權上的下放,使地方政府事權和財權不配套,為地方政府之間展開稅收競爭提供了可能性和必然性;而真正引發稅收競爭的深層次原因則在于地方政府的利益驅動。王文波認為,我國政府間稅收競爭的根源在于經濟性分權與地方資源的飽和利用。他指出,地區稅收競爭的存在有其內在規律,地方政府的內在利益驅動導致地方稅收競爭不可能消失。

      國內學者對國內政府間稅收競爭的效應的研究主要是利用西方學者稅收競爭理論,結合我國的情況所作的分析,缺乏相應的實證研究。國內學者也對如何協調我國國內政府間稅收競爭做了一定的分析。薛剛等認為推進和規范我國的稅收競爭,中央政府要注意四個方面:即按照市場競爭體制的要求進行財政分權;弱化上級政府的行政命令干預,使各級政府決策的經濟結果內部化;強化法制與民主的監督機制;建立起政府間合理規模的公平補償機制。王文波則認為,中央政府的作用在于:限制各地稅收優惠政策,實現信息充分、政策透明化;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實現財權和事權的相對統一;給予地方一定的立法權;完善法制,使我國稅收制度更加透明、公平、規范;保護各地培養財源的積極性。

      第二章政府間稅收競爭相關理論解析

      2.1政府間稅收競爭的內涵

      政府間稅收競爭是當今經濟學界的一個熱門的話題,但學術界卻并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概念。國外研究政府間稅收競爭的重要代表人物Wilson(2001)對政府間稅收競爭進行了廣義、中義、狹義三個不同層次的界定。

      第一,廣義的稅收競爭。指獨立性的政府所采取的任何形式的非合作性稅制設定行為。

      第二,中義的稅收競爭。指在廣義稅收競爭的基礎上增加了一個限定條件,即要求每一個政府的稅收政策能夠影響稅收收入在政府間的分配。如果政府非合作的稅制設定行為不在于影響稅收收入在政府間的分配,或它根本不能影響其分配,將不被視為政府間稅收競爭活動。

      第三,狹義的稅收競爭。指各個獨立性政府非合作稅制的設定行為。在這種情況下,每個政府的政策選擇將會影響流動性稅基在這些政府所代表的地區之間的分配。特別是政府之間可能會在爭取勞動力、企業、資本或消費者等方面展開競爭。

      綜合而言所謂政府間稅收競爭是指在實行財政分權的多級政府體系中,相對獨立且具有一定競爭性的政府以促進本地區經濟增長,增進轄區福利,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為主要目的,采取多樣化的稅收競爭手段,爭奪經濟資源及稅收資源的政府自利行為。政府間稅收競爭需要具備的五個基本條件:

      第一,存在一個多層政府結構,有兩個以上競爭性政府主體。

      第二,有一定程度的地方自治,從而激勵地方政府的制度創新和政策多樣化。

      第三,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來源于本轄區;而非依賴轉移支付。

      第四,地方政府有一定的稅收自主權,可以在某種程度上調整稅基或稅率。

      第五,課稅對象(居民、廠商或資本)可以跨區域流動,并且對稅收比較敏感。

      它也包含以下兩個合理的擴張解釋:

      第一,政府間稅收競爭的手段是降低有效稅率而非名義稅率,對納稅人而言,是廣義的稅收而非狹義的稅收。

      第二,政府間稅收競爭的內容,除了通過優惠性的稅收政策爭奪經濟資源外,還包括通過稅負輸出直接爭奪財政資源。

      2.2政府間稅收競爭的基本分類

      第一,從空間上可分為橫向稅收競爭(horizontalcompetition)和縱向稅收競爭(verticalcompetition)。橫向稅收競爭是指同一級別、不同地域的政府之間為爭奪流動性資源而展開的稅收競爭,這是政府間稅收競爭的主要形態。縱向稅收競爭是指不同級別政府之間的稅收競爭,主要表現為某一級別政府的稅收政策對另一級別政府的稅收收入產生影響。

      第二,從效果上可分為有益稅收競爭(beneficialcompetition)和有害稅收競爭(harmfulcompetition)。這種劃分是從對稅收競爭效果的不同評價中得來的,將稅收競爭作為整體接受評價,對稅收競爭產生的效應進行區分。

      第三,從性質上可分為制度內的合法競爭(formaltaxcompetition)和制度外的非法競爭(informaltaxcompetition)。合法的稅收競爭又稱正式的稅收競爭,是在現行稅收制度框架內,地方政府運用依法享有的稅收自主權展開的競爭;非法的稅收競爭又稱非正式的稅收競爭,是地方政府突破現行稅收制度安排,采取違法的或者變通的方法進行的稅收競爭。

      2.3政府間稅收競爭的效應

      2.3.1政府間稅收競爭的積極效應

      第一,減輕了稅收對經濟活動的扭曲,有利于貫徹稅收中性的原則政府間稅收競爭的一個突出表現就是各個政府紛紛開展減稅競爭、降低稅率,以低稅率的優惠吸引轄區外投資。從這一角度看,它能夠均衡各地區投資者的稅收負擔,并使各地區稅收負擔的水平趨于公平、合理,從而減輕稅收對經濟活動的扭曲,有利于貫徹稅收中性的原則。

      第二,有利于增加“納稅人剩余”,減少“政府剩余”所謂“納稅者剩余”,是指居民愿意并且能夠支付的公共物品的稅收價格與其實際支付的公共物品的稅收價格之間的差額。政府間稅收競爭能夠降低公共產品及服務的稅收價格,保護納稅人和居民免受轄區政治家和官僚的掠奪。居民的“以足投票”或“以手投票”不僅會限制轄區政府官員對公共權力的濫用,促使政府更好地了解轄區居民的偏好,而且使得居民可以多元化選擇地公共產品的收益水平及其稅收價格,并且可以實現自身對政府轉移支付額的最小化從而享受到“納稅者剩余”。

      所謂“政府剩余”,是指政府能夠提供的公共產品的數量和質量,與其愿意并且實際提供的公共產品的數量和質量之間的缺口所產生的政府保留,也可以稱為“政府的租金”。在存在政府間稅收競爭的情況下,政府取得收入的能力受到很大限制,這將促使政府增強決策的科學性,提高財政支出效率,導致“政府剩余”趨近于零。這是轄區內政府、居民和企業三者博弈的必然結果。

      第三,有利于促進地區經濟增長,使各地區經濟協調發展政府通過稅收競爭可以在一定時期內吸引更多的投資進入本轄區,從而促進轄區經濟的發展。另外,政府通過采取一定的稅收競爭措施,可以彌補其在某些方面如資源、基礎設施建設、地理位置、人才、技術等等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抵消其他轄區的比較優勢,對促進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將起到積極作用。

      第四,有利于促進要素的流動,促使政府提高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水平政府間稅收競爭客觀上加速了要素在地區間的橫向流動,各地區增收和保收的的壓力增大。要素的流動(流入和流出某個轄區)不僅取決于該地區的稅率變化,還要看該地區的公共支出對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的提供情況,這必然促使政府更加注重公共產品的供給,改善當地的投資環境。

      2.3.2政府間稅收競爭的消極效應

      第一,侵蝕稅基,降低公共服務水平。政府間稅收競爭往往是以降低有效稅率為主要表現形式,但這是以侵蝕稅基,減少政府可支配收入的為代價的。隨著政府間稅收競爭的開展,在缺乏有效協調的情況下,稅收優惠的程度會不斷升級,最終會導致稅收競爭所帶來的邊際收益小于邊際成本,競爭雙方陷入“囚徒的困境”,從而影響政府職能的正常發揮。政府最終將無法為公共產品籌資,導致公共產品供給不足,轄區的福利下降。

      第二,扭曲稅收分配的負擔水平,違背稅收的公平原則。一方面,政府間稅收競爭減少了政府的可支配收入;另一方面,由于要素流動性增強,政府又不能對流動性強的要素過度征稅。為了保證其財源的相對穩定,政府必然采取其它的彌補措施,這就導致了稅收負擔的不合理轉移。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稅收負擔從流動性強的生產要素上轉移到流動性弱的生產要素上;二是稅收負擔從國外投資者身上轉嫁到國內投資者身上。這種稅收負擔的不合理轉移既不符合橫向公平,也不符合縱向公平,在較大程度上降低了稅收制度的公平性,違背了稅收的公平原則。

      第三,扭曲了資源的配置,降低了資源配置的效率。政府間的稅收競爭都是從維護本轄區的利益出發,以稅收優惠為主要手段吸引要素的流入,而漠視了地區間稅收優惠政策的協調,使得資源流動違背了正常的經濟規律,扭曲了資源的配置。由于這種經常性的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誘導資源的行為,使資源從能夠得到有效使用的地區流向使用效率不高但有稅收優惠的地區,資源配置的效率受到損害。[論/文/網]

      第四,導致稅制復雜化,缺乏透明度。政府間稅收競爭的存在和發展促使各地區紛紛制定層次多、范圍廣的稅收優惠政策,使稅制過于復雜化,稅收優惠政策的透明度降低,并容易導致惡性稅收競爭。

      摘要:在我國改革開放之前,由于一直實行高度中央集權的財政管理體制,地方政府沒有自身的經濟利益和稅收權限,也就不存在政府間稅收競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各級政府逐漸形成了獨立的經濟利益,紛紛展開競爭活動,政治上的分權與財政上的讓利使地方財政利益日益凸顯。隨著財政分權的逐步推進,尤其是分稅制的確立,地方政府在財政支出上有了一定自主權,在取得收入上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類似于西方聯邦制國家的政府間稅收競爭就應運而生了。稅收作為國家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國家實行宏觀調控的一個重要經濟杠桿。通過稅收征管籌集財政收入,參與社會收入分配,可以緩解分配不公,促進社會公平;通過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扶持社會弱勢群體,可以推進社會進步,促進社會穩定和諧。因此,和諧稅收建設直接關系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成效。稅收競爭同樣屬于競爭行為,雖然有著特殊的表現形式、發生在特殊的競爭領域,但依然遵循同樣的競爭規律。本文運用政府間稅收競爭的一般理論,對我國政府間稅收競爭問題進行研究,并提出規范我國政府間稅收競爭的一些建議。具體而言包括以下幾部分:

      第一部分:緒論。本選題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義、文獻綜述。

      第二部分:政府間稅收競爭相關理論解析。對政府稅收競爭的內涵,分類及效應進行了分析。

      第三部分:我國政府間稅收競爭現狀分析。對我國政府間稅收競爭的形成條件和基本框架進行了說明,并就現階段政府稅收競爭的表現形式進行了分析。

      第四部分:規范我國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的對策。文章從政府職能、政府間財政關系、稅收計劃管理、稅收競爭規制四方面提出了些意見。

      關鍵詞:政府稅收競爭分稅制稅收計劃

      第一章緒論

      1.1研究背景

      建國以來到80年代,我國主要實行高度集中的統收統支的財政體制,在這種體制之下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要上繳中央,財政支出由中央下放,地方政府既沒有獨立的經濟利益,也沒有可以運用的財權以吸引其他地區稅源流入本地區。因此,在統一的財政中央集權制度下基本上不存在稅收競爭問題。但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放權讓利改革戰略和財政分灶吃飯體制的推行,地方政府在地區性事物中的自主能力得到強化。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明確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收入分配關系,同時硬化了政府間資金上解、下撥的預算約束關系,各級政府當家理財、自收自支、自求平衡的動力明顯增強。地方政府相對于中央政府的獨立利益進一步得到承認和章顯,地方政府對地方社會經濟發展方向的決定權越來越大。在自身利益的驅動下,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地方政府就必然要取得盡可能多的財政收入,作為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的稅收,自然成為政府間經濟利益競爭的中心,而以經濟增長為考量的政績評價體制更讓地方政府間競爭不斷加劇。

      從現實情況看,我國地方政府間對經濟資源的競爭有很長的歷史。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地方政府為投資項目而展開的競爭一直比較激烈。在轉軌時期,地方政府間對資源的爭奪更加白熱化。同時,隨著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分權改革逐漸展開,中央與地方政府在資源方面的競爭也日益凸現出來。而在政府間的競爭過程中,國內稅收競爭日漸凸現出來,并對經濟諸多領域產生了深遠影響。

      1.2研究目的和意義

      隨著我國市場化和分權化改革的推進,尤其是財政分權體制的建立,我國各級政府逐漸形成了獨立的經濟利益,地方政府為實現各自利益邊界的最大化而展開的對稅收資源的爭奪日益激烈,由于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政府針對相對落后地區制定了諸多稅收優惠政策,加上稅收體制不規范,很多地方政府出臺了一些名目繁多的減免稅費的優惠措施,而以經濟增長為考量的政績評價體制更加劇了地方地方政府間的爭奪,引起了理論界對稅收競爭效應的關注和對有害稅收競爭的討論。

      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義就在于通過對政府間稅收競爭一般理論分析,揭示政府間稅收競爭產生的根源,并具體分析我國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產生的原因,以及影響我國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規范展開的因素。在此基礎上對如何規范和限制我國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提出一定的建議,找到促進地區間良勝稅收競爭和避免惡性稅收競爭的方法和對策。

      1.3文獻綜述

      關于稅收競爭的研究,國外的文獻已經非常豐富。自蒂伯特以來,國外經濟學家己經從各種角度拓展了稅收競爭問題的研究。

      蒂伯特(Tiebout1956)是最早研究稅收競爭問題的。他認為,個人的“用腳投票”給地方政府很大的約束力,迫使各地政府最大限度地提高財政收支效率,在課征盡可能少的稅收條件下提供最優的公共服務。蒂伯特實際上強調了地區間的競爭對促進政府效率提高的重要作用。奧茨(0ates1972)則直接指出稅收競爭可能帶來的負面效應,因為各地政府為了吸引資本,競相降低相應的稅收,使得地方支出處于邊際收益等于邊際成本的最優水平之下,從而政府無法為最優的公共服務產出籌集足夠的資金。公共選擇的稅收競爭理論在拓展了稅收功能分析的基礎之上,提出可以通過建立約束機制,發揮稅收競爭在效率提高上的作用。并著重研究了如何消除政府間競爭障礙。后續的一些研究則開始關注非同質地區的稅收競爭中的博弈問題(MintzandTulkens1986;Wildasin1988),資本在地區間的配置不僅取決于本地稅率,還會受到周邊其它地區稅收政策的影響,即地區間會在稅收市場上進行博弈,而地方政府利用稅率手段的博弈行為,不僅對資本、勞動力等經濟要素的區域配置產生影響,而且會使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潛力產生差異,從而引起宏觀經濟的波動。

      最近幾年,國內學者也有一些關于稅收競爭方面的研究文章。特別是我國改革開放以后出現的國內各地方轄區之間的稅收競爭的研究文獻也越來越多。

      國內學者對我國國內稅收競爭成因也進行了大量的研究,例如,陳志陽(2002)認為,中央在財力上的集權和事權上的下放,使地方政府事權和財權不配套,為地方政府之間展開稅收競爭提供了可能性和必然性;而真正引發稅收競爭的深層次原因則在于地方政府的利益驅動。王文波認為,我國政府間稅收競爭的根源在于經濟性分權與地方資源的飽和利用。他指出,地區稅收競爭的存在有其內在規律,地方政府的內在利益驅動導致地方稅收競爭不可能消失。

      國內學者對國內政府間稅收競爭的效應的研究主要是利用西方學者稅收競爭理論,結合我國的情況所作的分析,缺乏相應的實證研究。國內學者也對如何協調我國國內政府間稅收競爭做了一定的分析。薛剛等認為推進和規范我國的稅收競爭,中央政府要注意四個方面:即按照市場競爭體制的要求進行財政分權;弱化上級政府的行政命令干預,使各級政府決策的經濟結果內部化;強化法制與民主的監督機制;建立起政府間合理規模的公平補償機制。王文波則認為,中央政府的作用在于:限制各地稅收優惠政策,實現信息充分、政策透明化;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實現財權和事權的相對統一;給予地方一定的立法權;完善法制,使我國稅收制度更加透明、公平、規范;保護各地培養財源的積極性。

      第二章政府間稅收競爭相關理論解析

      2.1政府間稅收競爭的內涵

      政府間稅收競爭是當今經濟學界的一個熱門的話題,但學術界卻并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概念。國外研究政府間稅收競爭的重要代表人物Wilson(2001)對政府間稅收競爭進行了廣義、中義、狹義三個不同層次的界定。

      第一,廣義的稅收競爭。指獨立性的政府所采取的任何形式的非合作性稅制設定行為。

      第二,中義的稅收競爭。指在廣義稅收競爭的基礎上增加了一個限定條件,即要求每一個政府的稅收政策能夠影響稅收收入在政府間的分配。如果政府非合作的稅制設定行為不在于影響稅收收入在政府間的分配,或它根本不能影響其分配,將不被視為政府間稅收競爭活動。

      第三,狹義的稅收競爭。指各個獨立性政府非合作稅制的設定行為。在這種情況下,每個政府的政策選擇將會影響流動性稅基在這些政府所代表的地區之間的分配。特別是政府之間可能會在爭取勞動力、企業、資本或消費者等方面展開競爭。

      綜合而言所謂政府間稅收競爭是指在實行財政分權的多級政府體系中,相對獨立且具有一定競爭性的政府以促進本地區經濟增長,增進轄區福利,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為主要目的,采取多樣化的稅收競爭手段,爭奪經濟資源及稅收資源的政府自利行為。政府間稅收競爭需要具備的五個基本條件:

      第一,存在一個多層政府結構,有兩個以上競爭性政府主體。

      第二,有一定程度的地方自治,從而激勵地方政府的制度創新和政策多樣化。

      第三,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來源于本轄區;而非依賴轉移支付。

      第四,地方政府有一定的稅收自主權,可以在某種程度上調整稅基或稅率。

      第五,課稅對象(居民、廠商或資本)可以跨區域流動,并且對稅收比較敏感。

      它也包含以下兩個合理的擴張解釋:

      第一,政府間稅收競爭的手段是降低有效稅率而非名義稅率,對納稅人而言,是廣義的稅收而非狹義的稅收。

      第二,政府間稅收競爭的內容,除了通過優惠性的稅收政策爭奪經濟資源外,還包括通過稅負輸出直接爭奪財政資源。

      2.2政府間稅收競爭的基本分類

      第一,從空間上可分為橫向稅收競爭(horizontalcompetition)和縱向稅收競爭(verticalcompetition)。橫向稅收競爭是指同一級別、不同地域的政府之間為爭奪流動性資源而展開的稅收競爭,這是政府間稅收競爭的主要形態。縱向稅收競爭是指不同級別政府之間的稅收競爭,主要表現為某一級別政府的稅收政策對另一級別政府的稅收收入產生影響。

      第二,從效果上可分為有益稅收競爭(beneficialcompetition)和有害稅收競爭(harmfulcompetition)。這種劃分是從對稅收競爭效果的不同評價中得來的,將稅收競爭作為整體接受評價,對稅收競爭產生的效應進行區分。

      第三,從性質上可分為制度內的合法競爭(formaltaxcompetition)和制度外的非法競爭(informaltaxcompetition)。合法的稅收競爭又稱正式的稅收競爭,是在現行稅收制度框架內,地方政府運用依法享有的稅收自主權展開的競爭;非法的稅收競爭又稱非正式的稅收競爭,是地方政府突破現行稅收制度安排,采取違法的或者變通的方法進行的稅收競爭。

      2.3政府間稅收競爭的效應

      2.3.1政府間稅收競爭的積極效應

      第一,減輕了稅收對經濟活動的扭曲,有利于貫徹稅收中性的原則政府間稅收競爭的一個突出表現就是各個政府紛紛開展減稅競爭、降低稅率,以低稅率的優惠吸引轄區外投資。從這一角度看,它能夠均衡各地區投資者的稅收負擔,并使各地區稅收負擔的水平趨于公平、合理,從而減輕稅收對經濟活動的扭曲,有利于貫徹稅收中性的原則。

      第二,有利于增加“納稅人剩余”,減少“政府剩余”所謂“納稅者剩余”,是指居民愿意并且能夠支付的公共物品的稅收價格與其實際支付的公共物品的稅收價格之間的差額。政府間稅收競爭能夠降低公共產品及服務的稅收價格,保護納稅人和居民免受轄區政治家和官僚的掠奪。居民的“以足投票”或“以手投票”不僅會限制轄區政府官員對公共權力的濫用,促使政府更好地了解轄區居民的偏好,而且使得居民可以多元化選擇地公共產品的收益水平及其稅收價格,并且可以實現自身對政府轉移支付額的最小化從而享受到“納稅者剩余”。

      所謂“政府剩余”,是指政府能夠提供的公共產品的數量和質量,與其愿意并且實際提供的公共產品的數量和質量之間的缺口所產生的政府保留,也可以稱為“政府的租金”。在存在政府間稅收競爭的情況下,政府取得收入的能力受到很大限制,這將促使政府增強決策的科學性,提高財政支出效率,導致“政府剩余”趨近于零。這是轄區內政府、居民和企業三者博弈的必然結果。

      第三,有利于促進地區經濟增長,使各地區經濟協調發展政府通過稅收競爭可以在一定時期內吸引更多的投資進入本轄區,從而促進轄區經濟的發展。另外,政府通過采取一定的稅收競爭措施,可以彌補其在某些方面如資源、基礎設施建設、地理位置、人才、技術等等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抵消其他轄區的比較優勢,對促進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將起到積極作用。

      第四,有利于促進要素的流動,促使政府提高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水平政府間稅收競爭客觀上加速了要素在地區間的橫向流動,各地區增收和保收的的壓力增大。要素的流動(流入和流出某個轄區)不僅取決于該地區的稅率變化,還要看該地區的公共支出對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的提供情況,這必然促使政府更加注重公共產品的供給,改善當地的投資環境。

      2.3.2政府間稅收競爭的消極效應

      第一,侵蝕稅基,降低公共服務水平。政府間稅收競爭往往是以降低有效稅率為主要表現形式,但這是以侵蝕稅基,減少政府可支配收入的為代價的。隨著政府間稅收競爭的開展,在缺乏有效協調的情況下,稅收優惠的程度會不斷升級,最終會導致稅收競爭所帶來的邊際收益小于邊際成本,競爭雙方陷入“囚徒的困境”,從而影響政府職能的正常發揮。政府最終將無法為公共產品籌資,導致公共產品供給不足,轄區的福利下降。

      第二,扭曲稅收分配的負擔水平,違背稅收的公平原則。一方面,政府間稅收競爭減少了政府的可支配收入;另一方面,由于要素流動性增強,政府又不能對流動性強的要素過度征稅。為了保證其財源的相對穩定,政府必然采取其它的彌補措施,這就導致了稅收負擔的不合理轉移。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稅收負擔從流動性強的生產要素上轉移到流動性弱的生產要素上;二是稅收負擔從國外投資者身上轉嫁到國內投資者身上。這種稅收負擔的不合理轉移既不符合橫向公平,也不符合縱向公平,在較大程度上降低了稅收制度的公平性,違背了稅收的公平原則。

      第三,扭曲了資源的配置,降低了資源配置的效率。政府間的稅收競爭都是從維護本轄區的利益出發,以稅收優惠為主要手段吸引要素的流入,而漠視了地區間稅收優惠政策的協調,使得資源流動違背了正常的經濟規律,扭曲了資源的配置。由于這種經常性的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誘導資源的行為,使資源從能夠得到有效使用的地區流向使用效率不高但有稅收優惠的地區,資源配置的效率受到損害。[論/文/網]

      第四,導致稅制復雜化,缺乏透明度。政府間稅收競爭的存在和發展促使各地區紛紛制定層次多、范圍廣的稅收優惠政策,使稅制過于復雜化,稅收優惠政策的透明度降低,并容易導致惡性稅收競爭。

      4.2.4改革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轉移支付制度改革的目的在于實現財政的均等化,一方面要維持地區間一定的財政能力梯度,而不能完全消滅地區間財政差異,從而形成一種競爭的壓力;另一方面要控制稅收競爭的確效果,不能將財政能力差異搞得太大以至于影響地區間的平衡發展。總的來說,轉移支付要平衡稅收競爭的效率性和公平性,保證社會經濟的均衡協調發展。

      第一,實行科學的轉移支付制度,用“因素法”替代“基數法”。因素法的基本特點是,選取一些不易受到人為控制的、能反映各地收入能力和支出需要的客觀性因素,如人口數量、城市化程度、人均GDP、人口密度等。根據因素來衡量各地的財政地位,以公式化的形式確定各地的轉移支付額,從而提高轉移支付的透明度、可預見性和客觀公正性,規范中央與地方之間的財政關系,避免討價還價現象,提高財政管理的科學化程度。

      第二,選擇適當的轉移支付形式,建立復合型轉移支付模式。一般而言,轉移支付主要有三種形式,即一般性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和特殊性轉移支付。一般性轉移支付不附帶使用條件,不指定用途,其目標重點解決各級政府之間財政收入能力與支出責任的不對稱問題,使接受轉移支付的地區能有足夠的財力履行政府的基本職能,提供與其他地區大致相等的公共服務。專項轉移支付的作用是定向性的,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專項轉移支付,大多帶有定向支援、定向加強和委托辦理的性質和特點。特殊性轉移支付則是對特大自然災害及重大事件造成損失等給予的補助。就我國近中期的實際情況看,應建立一種以一般性轉移支付為重點,以專項轉移支付相配合,以特殊性轉移支付作補充的復合型轉移支付模式。

      第三,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實現財政能力的橫向公平。一方面,要加大中央政府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力度。目前,中央政府的轉移支付額度相對較小,特別是過渡期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偏小,不能滿足均衡地區間財力的要求。以過渡期一般性轉移支付為例,1995年僅為21億元,2000年達到85億元,到2001年為138億元(僅為2001年財政支出18902億元的0.73%)。另一方面,要加強地方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支付,特別是省級政府要增加對市縣政府的轉移支付。目前,縣級財政特別困難,而自身發展能力有限,引稅或買賣稅款等問題嚴重,需要省級政府增加轉移支付資金。

      第四,加強轉移支付法制建設,實現轉移支付的規范化。要通過立法形式規范化轉移支付制度,既包括規范中央對地方政府的轉移支付,又包括規范地方政府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支付。轉移支付制度的法制化能夠保證地區間財力的基本不平衡,消除基本經濟機會的歧視,又能夠減少各級政府間的轉移支付體制競爭,減少無謂的社會經濟損失。

      4.3樹立經濟稅收觀,改進稅收計劃管理

      4.3.1任務服從稅源,增強稅收能力估算

      稅收能力估算(TaxCapacityEstimation)是指在既定稅制下,對某地區某稅種在一定時期內經濟中產生的應征稅收進行的估算。稅收能力表明經濟運行中產生的稅收儲量,是一個稅收潛在能力的概念。稅收能力取決于四個因素:經濟發達程度、經濟效益、稅收政策以及收入分配均衡程度。稅收能力的大小與前三個因素呈正相關關系,與最后一個因素呈負相關關系。稅收能力通常要分地區、分稅種估算,一般通過估算標準化稅率和標準化稅基來完成;或以法定稅率為標準化稅率,通過估算標準化稅基來完成。稅收能力估算工作具有六個方面的意義:①通過稅收能力估算,評價稅源的質量狀況和變動趨勢;②掌握稅收能力的規模,改進稅收收入計劃管理方法,挖掘稅收收入的潛力;③為客觀、公平地評價稅收管理工作業績提供標準;④為進一步完善現行稅制提供準確的數量依據;⑤為建立規范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創造條件;⑥在征收資金、稅務機構、人力資源等稅收資源配置方面具有參考價值。

      科學的稅收計劃必須以準確的稅收能力估算為前提,而稅收能力估算又以稅基的測定為基礎。稅基的測定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到國民經濟統計的各個部門,任何一個部門信息失真都會影響到稅收能力估算的準確性。當前,沒有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地下經濟規模龐大,統計數字弄虛作假的現象十分普遍,因此,準確的稅收能力估算必須從完善統計方法和統計紀律開始。

      4.3.2講究科學方法,準確預測稅收收入

      稅收收入預測是指一定的經濟理論指導下,根據經濟和稅收統計資料,在定性分析的基礎上,運用定量方法,對未來稅收收入總量和結構等發展趨勢所做出的分析、判斷和推測。稅收預測是稅收計劃管理的基礎性工作,稅收計劃就是稅收收入預測結果的文件化。稅收收入預測方法是否科學,使稅收計劃的準確性存在很大差別。由于我國的財稅體制是以支定收,稅收計劃是根據財政部門的收入預算制定的,而且在征收稅收收入計劃是必須完成的,所以,長期以來稅務部門一直未開展系統性的稅收收入的預測工作;對收入的預測多是短期性的,以月度或季度預測為主,并且預測方法往往是經驗性的推斷,沒有建立在豐富的稅源信息和嚴密的數理統計技術之上,預測的結果與預測人員個人的素質、經驗、占有的信息量緊密相關,很容易產生預測偏差,以此為基礎編制的稅收計劃往往和經濟稅源有很大出入。為提高稅收收入預測的科學性、準確性,必須:

      第一,建立稅源信息管理庫。以專職預測分析人員為主干,以基礎稅源管理人員為輔助,采集豐富、詳實的經濟稅源信息,使稅收收入預測建立在可靠的基礎之上。

      第二,建立高素質預測隊伍。稅收收入預測是一項技術性、專業性非常強的工作,預測人員需要掌握稅收政策、稅源管理、征管狀況、統計分析等多方面的知識,具有繽密的思維能力,因此,必須重視預測隊伍的建設,配備具有綜合素質、經驗豐富的專職人員。

      第三,建立科學的稅收預測模型。稅收預測模型是運用經濟數學原理,建立起來的稅收收入與相關級濟變量的數量關系.利用各種經濟數學模型對稅收收入進行預測,比單純靠經驗預測稅收收入的傳統做法,其科學性和可靠性要提高許多,預測誤差相對較小。因此,在每個政府級別上,都應該探索建立盡可能客觀、全面地反映本轄區稅收與經濟相關關系的預測模型,以此作為編制稅收計劃的主要工具。

      4.3.3堅持依法治稅,弱化稅收計劃指令

      第一,正確處理依法治稅與組織收入特別是稅收計劃的關系。依法治稅是組織收入的基礎和前提,也是稅收計劃順利完成的保障。沒有稅法做依據,稅收的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就成了無木之末。稅收決定于經濟,又反作用于經濟,只有堅持依法治稅,才能充分發揮稅收的配置資源和調控經濟的職能。市場經濟秩序的有力維護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將會為稅收收入的可持續增長創造經濟條件。因此,要始終將依法治稅貫穿于組織收入和稅收計劃的全過程。

      第二,改革稅收計劃分配辦法。要在充分吸取基數加增長分配方法的基礎上,進一步考慮各地經濟發展情況。在參考各類經濟指標的基礎上,運用納稅能力估算稅源預測方法,以各地的稅源情況為依據分配稅收計劃,使稅收計劃更加趨于科學合理,完不成稅收任務不應成為對稅務部門“一票否決”的理由。

      第三,建立稅收計劃調整機制。經濟發展的不確定因素較多,增減收因素變化較快,要根據各地重要稅源的變化情況,適當調整各地的稅收計劃,允許稅收計劃和實際完成數之間有一定的波動幅度,正確對待稅收進度問題,月度計劃不應是年度計劃的簡單數學平均,不能強求絕對的“均衡入庫”,努力使稅收計劃與稅源相符。

      第四,加大對稅收征管質量的考核。組織收入工作的考核,要由對量的考核逐步轉變為對質的考核,正確處理完成稅收計劃與依法治稅的關系,逐步弱化稅收計劃,變指令性計劃為指導性計劃,實現由考核稅收任務向考核征管質量的過渡。

      4.3.4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稅收努力程度

      稅收努力程度即征收率,是實際入庫數與稅收能力的比值。征收率的高低說明稅收征管水平的高低和征管力度的大小。它提供了一個較為客觀的評價稅收工作業績的綜合標準。在指令性稅收計劃體制下,實際的稅收收入任務完成情況往往成為稅收努力程度的最主要標志,為避免由此引起的惡性稅收競爭,應改變“任務決定一切”的做法:

      第一,稅收計劃完成情況可以作為稅務努力程度的參照標準。科學制定的稅收計劃體現了經濟對稅收的決定作用,是稅收努力程度的數量化反映,如果放棄稅收計劃標準,就會使組織收入工作失去了基本的參照系和具體的努力方向。

      第二,征管質量應該成為稅收努力程度的衡量標準。依法征收、應收盡收,是稅收征管的最高追求,應進一步完善現行的征管質量考核辦法,審慎選擇相關因素,保證征管信息的真實性,建立經濟數學模型,運用計算機技術,得出具有客觀性、可比性的數值,以此作為對稅務部門進行評價的標準。

      第三,推進征管改革和增強稅務人員素質是提高稅收努力程度的根本途徑。在客觀條件既定的情況下,稅收努力程度實際上是對征管成本和征管效率的衡量,而征管成本和征管效率的高低取決于稅務機構的管理模式和稅務人員的素質,從目前情況看,推進以信息化建設為依托的稅收征管改革、重新設計管理流程、設置稅務機構、建立高素質的稅務干部隊伍,對提高稅收努力程度的意義,要比片面強調稅收計劃更為深遠和重大。

      4.4創造規范政府間稅收競爭的基礎條件

      西方學者對政府間稅收競爭的研究往往基于一系列假設,如要素可以自由流動而且遷移成本很小,居民和廠商對不同轄區的稅收和公共支出組合有充分信息,政府根據居民和廠商的偏好做出決策等,這些假設在有關國家一般能夠得到某種程度的滿足。在我國,盡管政府間稅收競爭是一個客觀存在,而且可以設想,在地方政府被賦予一定的稅收立法權之后,政府間稅收競爭將更為普遍,但這些基礎條件仍不很具備,這是研究我國政府間稅收競爭時需要特別關注的問題。

      4.4.1建立統一的竟爭規則

      稅收競爭不是簡單的政治競爭,也不是一般的經濟競爭,而是兩者的有機結合。因此,要取得良好的效果,稅收競爭必須建構統一的競爭規則。首先,必須建立和完善一般市場競爭規則,讓大多數市場競爭者按照市場規則行事。市場規則的形成和完善,一是要借鑒市場經濟國家的普遍經驗,采取“拿來主義”的態度;二是要依靠市場主體的自發博弈,通過哈耶克的所謂“自發秩序”來完成。通常來講,一般規則的形成可以采取前者的方法,因為它一般都經過長期的實踐檢驗;而具體規則的形成則主要依靠市場中的具體行為者之間的博弈行動,通過這種不斷的博弈行為能夠產生最為有效的競爭規則。

      其次,要逐漸建立和完善稅收競爭規則。建立和完善稅收競爭規則,實質上是要對政府行為規則進行界定和規范。目前,各級各地政府在開展政務活動時大多缺乏競爭規則觀念,各自為政,缺乏公平競爭的理念。稅收競爭規則的形成,一方面要鼓勵各級各地政府開展稅收竟爭活動,引導要素資源的流動;另一方面要引導各級各地政府開展稅收競爭活動,推動政府行政服務職能的轉變及效率的提高。在這種競爭活動中,中央政府要將有效的競爭規則固定下來,以之指導政府間的稅收競爭。

      4.4.2推進民主決策

      政府間稅收競爭實際是稅收價格與相應的公共服務的競爭,稅收競爭的有效開展必須以居民能夠充分地表達對稅收和公共支出組合的偏好為基礎。因此,應建立適當機制,提高居民對政府決策的參與和監督:

      第一,加強人大機構和制度建設。擴大基層直接選舉,使得選出的人大代表真正代表廣大選民的利益,使得人大代表不再只是榮譽職稱,使得人大不再僅僅是“橡皮圖章”。一些重大事務的立法權和決定權必須掌握在真正代表廣大選民(也就是人民)的人大代表手里。在此基礎上,可以在人大設立一個地區委員會,負責省及省以下事務與問題的協調和反映工作。另外,在我國還可設立類似于美國國會預算局那樣的機構,負責批準政府預算并監督預算的執行。

      第二,政府的全部財政收支預算均應由同級人大審議批準,必要的調整必須由人大常委會批準,政府負責人掌握的預算機動資金的額度不能太大,并且對資金使用應該規定明確的范圍和原則。

      第三,細化政府預算,特別是支出應具體到本級政府的每個部門、每一項目,使人大對政府收支活動能夠全面掌控。

      第四,對非固定性的特別支出,如公共工程,必須另行單獨編制細化預算,定期向人大報告。

      第五,對重要性決策,應通過聽證會等形式,吸收居民參與;對特別重大的決策,應提交全體居民討論。

      4.4.3消除地區壁壘

      第一,改革戶籍制度,取消對居民流動的不合理限制。除政府部門公務人員可以限定由本轄區居民擔任外,地方政府對進入本轄區非政府部門工作的人員不能附加任何歧視性條件。居民遷移到某一轄區滿一定期限,并有合法、穩定的收入來源或財產時,應該享有本地居民全部的權利。

      第二,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實行居民收入的完全貨幣化割斷居民和特定地區的人身依附關系。

      第三,改革社會保障制度,開征社會保障稅,提高社保資金統籌級別(至少到省級),建立社保資金跨區域流動和調配的制度,使居民可以享受全國大致統一標準的基本社會保障。

      第四,消除資源(包括自然資源和產品)流動的地區封鎖,除國家管制的資源外,資源可以在全國范圍內自由流動,地方政府不能擅自出臺限制本轄區資源流出的政策,不能為資源流動設置人為障礙。

      第五,消除對國內資本流動的控制。政府不應當直接為資本的流動指定特定的區域,為實施區域開發戰略而確需調整資本區域構成時,應該通過財政投資、稅收政策等引導資本流向,也可以通過財政轉移支付支持特定地區改善投資環境,提高轄區競爭力。目前特別要做的是減少公有資本占總資本的份額,因為公有資本總是和特定的地區相聯系,這是社會資本流動性差的主要原因。

      4.4.4推行政府官員“守土”負責制

      加拿大財政學家理查德.伯德說:“促進好的稅收競爭的根本機制,一是居民能夠對不同地區的公共服務和稅收價格進行比較,二是居民能夠影響和改變政府的決策。”因此,必須建立政府官員對當地居民的“守土”負責制:一是取消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官員事實上的任免權,政府官員應該完全由本地居民通過人大及其常委會任免;二是改變地區回避和異地為官的做法,政府官員應該從在本地居住滿一定期限并將繼續居住的人士中選舉產生:三是對依法任命的政府官員,在任期未屆滿之前,除非讀職或犯罪,不得擅自罷免、撤職或調任;四是建立制度化、可操作的政府官員述職、彈劫制度,讓居民能夠重新選擇他們的人;五是政府官員公務行為公開化,對新聞媒體的控制應依法進行,以發揮“第四種權力”的監督作用,彌補居民信息的不足。

      4.4.5健全官僚績效考評機制

      計劃經濟時代及行政性分權階段實行領導干部行政任命制,地方社會總產值指標、經濟增幅、招商引資數量等成為考核干部政績的主要標準,是造成地方政府不正當竟爭、利益膨脹、重速度輕效益、重形式輕內容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應本著局部效益和全局利益、重點任務和全面工作、短期目標和長遠發展相結合的原則,制定全面、科學的地方政府政績考核指標、考核辦法及激勵措施,并盡可能地形成規范化的官僚績效考核和升遷制度,要徹底改變片面關注數量性經濟指標的做法,不僅關注數字,而且關注數字背后的東西,不僅關注財政收人和GDP的增長情況,而且關注結構調整、勞動就業、居民收人、社會穩定等可持續發展情況,不僅關注官僚任職期間的經濟指標,而且關注發展經濟所采取的方法和手段,即依法行政指標、社會文明指標,形成正確的導向,不能引誘或促動官僚追求不正當的利益。

      參考文獻:

      [1]約瑟夫•斯蒂格里茨.政府經濟學[M].北京:春秋出版社,1988年版.

      [2]斯蒂格利茨.政府為什么干預經濟[M].北京:中國物資出版社,1998年版.

      [3]加里•S•貝克爾.人類行為的經濟分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4]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教材編寫組.稅法[M].北京:中國稅務出版社,2005年版.

      [5]周振華.體制變革與經濟增長——中國經驗與范式分析[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9年版.

      [6]岳數民.中國稅制優化理論分析[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7]厲以寧.西方經濟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8]許善達,胡彥偉.國家稅收[M].北京:中國稅務出版社,1999年版.

      [9]岳數民.中國稅制優化理論分析[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1版.

      [10]劉榮滄.中國財政理論前沿[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

      [11]李軍鵬.論新制度經濟學的政區競爭理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12]姚鳳民.我國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問題及其規范[J].決策與信息(財經觀察),2007,(11).

      [13]閆海.論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的憲政治理[J].江南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4).

      [14]張欣杰.建立新型稅收競爭模式的博弈分析[J].西部財會,2007,(4).

      [15]孫玉棟.稅收競爭、稅收負擔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及政策選擇[J].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7,(5).

      [16]葉子榮,林翰.我國的稅收競爭異化與稅權制度創新[J].稅務研究,2007,(2).

      [17]賈康,閻坤,鄢曉發.總部經濟、地區間稅收競爭與稅收轉移[J].稅務研究,2007,(2).

      [18]沈坤榮,付文林.稅收競爭、地區博弈及其增長績效[J].經濟研究,2006,(6).

      [19]林翰,劉鴻淵.論分稅制框架下的稅收競爭異化[J].經濟體制改革,2006,(5).

      [20]蔣榮富,毛杰.稅收法治:規范我國稅收競爭的利器[J].稅務研究,2006,(6).

      [21]黃樺.我國地域間稅收競爭的規范與協調[J].經濟研究參考,2005,(94).

      [22]陳浩,林霞.淺議我國稅權劃分與稅收競爭規范[J].商場現代化,2005,(30).

      [23]劉蓉,顏小玲.我國正式制度外的稅收競爭[J].經濟研究參考,2005,(63).

      [24]劉蓉,楊楊.惡性稅收競爭的法律控制[J].云南財貿學院學報,2005,(1).

      [25]陽舉謀,曾令鶴.地區間稅收競爭對資本流動的影響分析[J].涉外稅務,2005,(1).

      [26]劉笑萍.國內稅收競爭的經濟效應分析[J].稅務研究,2005,(2).

      [27]劉蓉,黃長明.稅收競爭的效率與規范[J].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05,(2).

      [28]王躍軍.轄區間稅收競爭與對策研究[J].湖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4,(3).

      [29]何毅.我國地方政府間稅收競爭現狀分析[J].福建稅務,2003,(12).

      [30]周克清.我國政府間稅收競爭的理論及實踐基礎[J].財經科學,2003,(S1).

      [31]薛鋼,曾翔,董紅鋒.對我國政府間稅收競爭的認識[J].稅務,2000,(6).

      [32]張艷.淺論惡性稅收競爭[J].財金貿易,1999,(8).

      国产午夜亚洲精品国产| 亚洲精品国产成人| 亚洲一区二区观看播放| 亚洲春色在线观看| 日韩精品亚洲人成在线观看| 亚洲精品国产精品乱码不卡√| 精品国产亚洲一区二区在线观看 | 精品亚洲视频在线| 亚洲欧美日韩综合久久久| 亚洲一区二区三区久久| 亚洲国产成人久久三区| 亚洲中字慕日产2020| 亚洲w码欧洲s码免费| 亚洲AV色吊丝无码| 亚洲精品第一综合99久久| 亚洲最大中文字幕无码网站| 亚洲国产成人久久精品软件| 亚洲国产精品日韩av不卡在线| 亚洲GV天堂无码男同在线观看| 亚洲av日韩综合一区久热| 婷婷亚洲综合五月天小说在线| 亚洲欧美中文日韩视频| 香蕉视频亚洲一级| 亚洲精品国产综合久久一线| 久久亚洲av无码精品浪潮| 亚洲精品乱码久久久久久自慰 | 亚洲va精品中文字幕| 国产精品亚洲专区在线观看| 亚洲jjzzjjzz在线播放| 亚洲欧洲专线一区| 亚洲AV无码国产一区二区三区| 无码一区二区三区亚洲人妻| 亚洲精品视频在线观看你懂的| 永久亚洲成a人片777777| 久热综合在线亚洲精品| 亚洲日本一区二区三区| 亚洲免费视频观看| 亚洲码和欧洲码一码二码三码| 精品久久久久久亚洲中文字幕| 亚洲精品NV久久久久久久久久| 亚洲精品国产成人影院|